承包土地村委会证明(精选3篇)
一、合同双方
发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承包土地名称:甲方将地点在_____ 的农田块,面积_____亩承包给乙方。
三、承包期限:自20xx年x月至20xx年x月,承包期xx年。
四、承包土地用途:种植业。
五、地租价格:每亩每年x斤稻谷。
六、租金交付时间:租金按年支付,于当年xx月前按国家收购指导价折算现金,由乙方以现金方式交与甲方。
七、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发包由甲方承包的土地;
2.监督乙方依据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有效使用土地;
3.按合同约定的租金价格和应交方式收缴租金;
4.维护乙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承包合同;
5.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享有承包土地的使用、收益和土地承包经营流转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处理产品和获取种植及项目收益;
2.乙方对发包责任人擅自更改合同内容有权拒绝;
3.承包土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苗木、设施等相应的补偿;
4.按合同约定土地租金价格和交租时间及交租方式交纳租金;
5.乙方可以建设生产设施和管护建筑,允许起苗带土球,甲方不得阻扰。
八、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
1.乙方经甲方同意,承包土地可采取转包、出租等方式流转,流转的收益由乙方享有;
2.土地流转双方必须签定书面合同,并报甲方备案;
3.土地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4.土地流转后的土地租金、交租时限、方式,仍按由乙方按合同规定执行。
九、违约责任
1.乙方没有认真履行合同中所约定条款,按约定期限交足租金时,甲方有权采取有效措施保证自己权益;
2.乙方在承租期内中断承租或出现弃耕、荒芜等行为,甲方有权收回土地、中止合同;
3.由于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过错方要按损失程度赔偿对方的经济损失;
4.甲方在合同期内不得单方强行收回出租耕地,如遇国家建设征地等不可预见的事件发生除外。
十、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另立合同。 十二、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代表:
乙方: 代表:
20xx年X月X日
坐落于______________,该地块四至界限为:东至:______________,南至:______________,西至:______________,北至:______________,土地面积共计_______万平方米。深圳市已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与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签订了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将前述地块的使用权(_______平方米)全部转让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于_______月了,面积______________,该地上建筑物均属______________所有。本股份公司同意______________可自行对外转让前述土地及所有地上建筑物,转让所得归______________所有。若新的受让方向政府申报权属登记及其后期改造相关事宜,本股份公司均同意配合办理。
特此证明!
______________分公司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甲方:
乙方:
根据《土地管理法》及《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有关规定,乙方通过 方式取得甲方荒滩荒山(林地)的承包经营权,经双方共同商定,达成如下协议,特立此合同:
一、甲方将位于 村民委员会(组)所有的, 以北、现 以西与 毗邻的荒山(林地)发包给乙方使用,其四至为:
东至:现 西边;
南至:与 村荒山相隔的通往上山的道路;
西至:这两座山顶东西分水岭一线;
北至:从南侧数第二个山头与第三个山头之间的山谷中分线。
二、乙方承包后,承包使用期五十年不变,即从二oo 年 月 日起至二o五 年 月 日终止。
三、乙方所承包的荒滩荒山(林地)使用权及其地上附着物总承包款为人民币 元整,付款方式为:
四、乙方承包荒滩荒山后应积极治理,在荒山上植树、种草或搞多种经营;经有关部门批准可以从事非农业生产,利用承包范围内的林木、粘土、沙石等矿产资源或建造固定设施。
五、乙方对所承包的荒滩荒山有独立的经营管理权,但不得转包。
六、甲方要尊重乙方所承包荒滩荒山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保护其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对荒山的开发治理成果全部归乙方所有。
七、乙方在所承包的荒滩荒山在合同履行期内除乙方交纳承包款外,乙方不负责其他任何名目的费用。
八、乙方将荒滩荒山承包后,甲方有权监督、检查、督促其治理和合理利用荒滩荒山资源,发现问题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九、甲方保证该荒滩荒山(林地)界线、四至与他人无任何争议。如因此发生纠纷,由甲方负责协调处理,如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全额赔偿。
十、甲乙双方必须信守合同。如甲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须付给乙方违约金人民币 万元、退还乙方承包荒滩荒山所付的全部价款,同时对乙方的治理投入和治理成果合理作价,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如乙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甲方不予退还乙方的承包款。
十一、如在承包期限内遇国家建设或进行其它开发建设需征用土地时,应首先从征地款中保障向乙方支付实际经济损失和未履行年限的预期利益损失。
十二、合同期满后,如乙方愿意继续承包经营,双方续签合同;如乙方不再承包经营,甲方对乙方的治理成果、经济投入合理作价归甲方,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不得拖欠。否则,此合同期限顺延至甲方将全部价款付清乙方后合同自行终止。
十三、甲乙双方如因作价款发生分歧,协商不成,须委托甲乙双方共同认可的中介机构进行评估作价,其结果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十四、此合同发生纠纷由 裁决。
十五、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公证处一份、 乡人民政府备案一份,经 公证处公证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二ox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