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农田承包合同(通用3篇)
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经村民大会讨论,并经三分之二以上村民同意,甲方决定将合同约定山林进行发包给乙方经营。经甲、乙双方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
一、承包范围
位于______与______交界处南北______米,东西______米,合计面积______亩。以上共计面积______亩。
边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上述约定与政府核发的《林权证》不一致的,以《林权证》为准。
二、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为______年,即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三、承包费用及支付
1、承包费用
承包费标准以每亩每年______元标准计算,共计金额为______元整。
2、定金
合同签订之日乙方交纳定金______万元,此定金为保证双方不得反悔违约之用途。若乙方违约则甲方没收定金,若无违约则抵顶乙方应付承包费用。若甲方违约则甲方需双倍返还定金。
3、承包费支付
承包费用采取分期付款方式:
(1)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交纳承包费用的30%。
(2)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交纳承包费用的70%。
(3)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结清承包费用。
(4)如上述付款时间届满时,因甲方原因导致林权证未办理完毕,上述付款时间顺延至林权证办理完毕(以乙方收到林权证为准)之日。
四、林权证办理
1、甲方负责协助乙方办理林权证及其他政府规定的手续,办理过程中需要甲方配合的,甲方无条件给予配合。
2、办理林权证的费用按照以下第(2)种方式承担:
(1)由甲方承担。
(2)由乙方承担。
(3)由甲方承担______%,乙方承担______%。
五、权利与义务
1、甲方对承包范围内原有的树木享有所有权,乙方不得随便采伐。
2、在承包期限内,乙方对在承包范围内的荒山、坡地享有经营自主权,对自行种植的树木享有所有权。
3、在承包期内,乙方可在承包范围内兴建护林房屋以便于管理。
4、承包期内,乙方有权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对林权进行处置,甲方无权以任何理由干涉。
5、乙方对山林有承包管理和受益权,(子女亲属有继承权——如乙方为个人的话可以加上此句话,否则应去掉)。
6、在承包期满后,若甲方继续发包,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
7、甲方承诺:对甲方已经承包给他方的山林,合同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甲方优先承包给乙方。
六、违约责任
1、甲方保证《村民大会表决同意书》系村民的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因甲方提供虚假《村民大会表决同意书》而导致本协议无效的,甲方除双倍返还定金外,还应当赔偿乙方经济损失万元。
2、承包期内,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生产经营自主权,否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______万元。
3、承包期内,甲方强迫或者阻碍乙方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______万元。
4、合同签订后,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回或者调整乙方承包林地,否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______万元。
七、其他
1、合同期内,若因政府征用或其他合法事由需终止合同,则承包范围内的地上附着物及林苗补偿以及预期收益补偿归乙方所有,同时甲方需退还剩余承包期间的承包费用。对于征用补偿标准由乙方同政府相关部门协商,甲方无权代理协商。
2、甲方村民大会表决同意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系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后,即生法律效力,不因法人代表变更而变动。
甲方:(章)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章)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发包方: (甲方)
承包方: (乙方)
为了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经协商,甲方将本 村 组 块 亩(其中水田 亩)耕地承包给乙方经营,并订立协约如下:
一、承包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二、承包费按每年200元/亩。
三、付款日期为每年10月31日。
四、甲方权利义务:
1、指导和监督乙方及时耕种,保护地力,保持水土,防止荒芜。
2、承包期内,除国家和集体建设征用土地外,不得以任何理由随意终止合同,收回土地。
三、乙方权利义务:
1、享有承包水田范围内一切产生的收入。
2、按有关政策规定,享有使用国家用于发展农业生产的资金和各种农用物资的权利。
3、承包期内,遇到国家或集体建设征用土地等,确需动用耕地时,由甲方另行调整。
此合同经双方签字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此合同一式二份,分别由双方执存,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发包方: (签章)
承包方: (签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
为了发展农村经济,促进农村土地经营权的合理流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业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管理办法》及农村土地承包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将位于的旱地亩发包给乙方经营使用。地块四至为:________________东至:________________;南至:________________;西至:________________;北至:________________;
二、土地承包期限为年,自___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月_____日止。
三、租金计算办法:每亩每年_____元,亩每年共计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
四、付款与租金调整方式:承包金一年一付,每年的月日前乙方必须全额付清当年的土地承包金给甲方,以现金方式结算,甲乙双方以收据为凭。租金每三年进行一次调整,调整幅度依据市场价格确定,最高幅度不应超过原承包金的%。
五、甲方收取租金后应当按相关规定分配和使用,如因分配或使用不当而引起甲方与村民的矛盾与乙方无关,由此影响了乙方的生产经营,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六、租赁期限内甲方必须保证无其他集体或个人对乙方所承租的土地提出任何异议,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由甲方负责处理,与乙方无关,如甲方处理不当而给乙方造成了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七、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享有独立的生产自主权、经营权,但不能改变土地用地性质,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扰乙方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不能正常生产的,甲方必须赔偿乙方全部经济损失。
八、乙方不得私自转包或以其他方式流转所承包甲方的土地,如要转包或以其他方式流转,须经甲方同意并报镇政府批准。
九、乙方应保护自然资源,搞好水土保持,合理利用土地。乙方对承包地造成永久损害的,应停止侵害、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
十、乙方可在承包的土地上建设与约定用途有关的生产、生活临时设施。
十一、乙方不得用取得承包经营权的土地抵偿债务。
十二、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1、如因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使本协议无法履行或继续履行将影响到甲、乙双方合同目的实现的,双方均有权提出解除合同;
2、乙方应交租金到期后超过三个月未支付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经济损失自负;
3、如甲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影响到乙方生产经营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4、如当地政府或政府行政主管部门限制乙方对该土地的使用而无法继续经营等其它情况,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十三、租赁期满后,如乙方不再租赁,应交回租赁的土地,乙方所建固定设施由乙方自行处理;如果固定设施移交给甲方,双方应公平合理协商补偿事宜。但乙方所种植的树木所有权仍归乙方,如归甲方,甲方需向乙方支付相应的对价。
十四、违约责任
1.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按土地利用的实际总投资额和合同未到期的承包金额的20%支付对方违约金,并赔偿对方因违约而造成的实际损失。
2.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足额支付承包金。如乙方逾期30日未支付承包金,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转包后,因甲方的原因致使转包合同不能履行,给转包后的承包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十五、合同纠纷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履行中如发生纠纷,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镇政府申请司法调解,如调解不成,按司法程序处理。
十六、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________________流转合同到期后,若继续流转,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
十七、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
十八、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经公证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镇政府一份。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