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内部承包合同(精选3篇)
承包单位: 十六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
发包方:十六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
承包方: 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为进一步强化项目管理,明确承发包双方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增强项目部主管的风险意识、责任意识,根据发包方与业主签订的《工程建设施工合同》 以下简称《施工合同》 以及公司内部承包管理办法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规定,按照公平、合理、效率的原则,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 ;
二、工程地点: ;
三、合同金额: 万元;
四、合同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五、承包范围:中标合同的全部工程;
六、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兑现《施工合同》目标,全面维护企业信誉。
第二条 项目管理责任目标
乙方应全面完成业主合同确定的各项目标和本合同确定的以下各项目标:
一、上交款比例:上交款比例为结算价(以业主最终批复结算额为准)的 %。其中 %为经营承揽利润上交部分, %为管理创效上交部分。承包方的资金占用费、固定资产折旧费、大修费、工会经费、劳保统筹金、医疗保险金以及各种税金等,已核定在本项目责任成本中,不包括在上缴承包费之内,由承包方另行按有关规定缴纳。对于国家、行业对建设项目造价的政策性调整,在业主最终批复后,公司根据利润状况进行二次核定;
二、工期:全面实现业主核定的总体控制工期目标,同时实现公司核定的里程碑目标;
三、工程质量:满足业主合同质量要求,杜绝等级以上质量事故;
四、施工安全:无重伤和亡人事故,创建安全文明工地;
五、工程结算额:通过加大变更索赔等方式,确保项目最终结算额≥合同价(含暂定金);
六、确保项目无亏损、无债务纠纷,无因进度、质量、安全、环保造成对企业的投诉或被新闻媒体曝光。如出现问题,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七、完成公司下达的其他指标。
第三条 成本控制
一、承包方负责全面推行责任成本管理,强化责任成本控制,压缩非生产性费用开支,合理使用项目资金, 严格将各项费用控制在责任成本预算有关费用指标之内;全面完成上缴内部承包费;
二、负责按规定程序做好劳务、材料、设备三项招标工作,及时签订合同,避免经济纠纷;实行工序单价承包,严格按规定对施工队进行验工计价,验工计价实行主管领导和各业务部门联合签证制度,杜绝超标准计价和超计价拨款的情况出现;运用超常规手段,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变更索赔,为项目多创效益;
三、对于施工过程中业主以任何形式发放的奖金在冲抵业主按合同条款提取的奖励基金并报公司审批同意后方可进行分配,项目不得以任何名义擅自分配。
四、钢材、水泥价差:本工程按Ⅰ级钢筋 元/T、Ⅱ级钢筋 元/T、钢绞线 元/T 、水泥32.5级 元/T、水泥42.5级 元/T计算列入责任成本费用。实际平均采购价格高于或低于此价格,在项目终结审计时给予调整责任成本和应上交款数额,期中不作为调整上交款依据;如果业主给予调差,正价差收归公司所有,负价差冲抵上交款。
第四条 发包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负责审查批复项目总体施工组织设计、重难点工程施工组织方案,定期下达施工计划和有关经济指标;
二、发包方有权对承包方实施的工程进度、质量、安全、成本等管理活动以及各项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指导;
三、当出现以下两种情况之一者,发包方有权采取一切措施予以制止,包括提出批评、责令改正、撤换项目经理及有关人员:
⒈工程进度、质量、安全和环保等方面工作,被业主、监理、地方政府通报批评,造成很坏影响的;
⒉工程项目出现严重亏损,导致工程无力进行下去的,或者长时间无力按合同规定完成上交发包方费用的;
四、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发包方在关系协调、施工技术、科研、三项招标、变更索赔、成本管理等方面给予指导和帮助;
五、负责根据承包方各项合同目标的完成情况以及集团公司、公司的有关规定,对承包方实施考核与奖罚;
六、本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五条 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负责本项目从上场至竣工移交期间的所有项目组织管理工作,代表发包方认真履行与业主所签订总承包合同中规定的各项权利及义务,全面落实本合同规定的各项管理目标,严格执行发包方和集团公司制定的各项管理规定;
二、负责根据工程情况和合同要求,编制实施性总体施工组织设计。针对控制工期的重点、难点工程编制单项工程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实施性总体施工组织设计和重难点工程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必须报业主和发包方审批后实施。承包方未经许可不得擅自修改已经批复的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
三、全面履行项目质量与安全的管理责任,负责落实发包方工程质量与安全的管理制度,制定和落实本项目的生产质量安全责任制,确保工程质量优良,杜绝质量、安全等级事故。一旦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损失,并在12小时之内向发包方有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
四、负责合理调配、组织和配置项目内的各种资源。在施工单位投入生产要素不能满足施组计划需要时,有权下令施工单位在规定的期限内调集所属资源以满足施工需要;对施工进度严重滞后的施工单位,有权对其承担的任务进行调整;对不称职的施工单位或分包队伍,有权提出撤换和辞退。负责预防和制止施工队偷工减料、盲目生产、不服从统一安排的无视质量、安全、工期的不良行为;
五、加强施工队伍管理,妥善处理各种劳资关系。
及时与项目部自用农民工、临时工签订劳动合同,督促成建制施工队与所用农民工、临时工签订劳动合同,避免出现因违反“劳动合同法”而出现的劳动纠纷;负责施工队伍的教育和管理,关心和帮助施工单位解决实际困难,尤其高度重视农民工的工资能及时得到发放。积极帮助和鼓励施工队通过加强管理,提高工效,降低成本,增加收入;
六、项目经理部要注重内部架子队的培养,负责在本项目上至少组建并培养出一支有战斗力的内部架子队
七、负责项目施工期间内部息工人员的待岗工资;
八、项目经理部的职权只限于本合同约定的范围,超出本协议对外经营业务或是签订经营合同,需经公司授权或确认。未经公司授权或确认的合同均为无效合同,由当事人承担责任;
九、在未经发包方许可的条件下,严禁承包方将本合同向第三方出示或将合同内容对外泄露。
第六条 内部承包费用结算办法
一、工程进度款:承包方收到业主批复的计量支付报表和拨款后,应立即按本合同核定的上缴承包费用比例或公司中期下达的财务指标按季上缴内部承包费;
二、工程结算:
⒈承包方代表发包方根据总承包合同文件和有关协议,向业主申报办理验工计价和竣工结算工作,并及时收回工程款;
⒉承包方应在同业主办理完工结算后的10日内,向公司经管部门书面报告同业主的结算情况,并同时提交承包费用结算的申请报告;
⒊承包方承包费用结算,由公司经管部门根据业主最终结算情况,并按照本合同有关约定计算和扣除发包方应得的费用之后,即为承包方承包费用的结算总额。公司财务、审计部门根据经管部门的最终结算,清收承包方应交费用,鉴定承包方经济责任。
⒋承包方与业主结算后,力争15日内将履约保证金全额追回交还发包方。
第七条 风险抵押
为充分体现内部承包合同的严肃性,确保承、发包双方的责、权、利,本项目实行项目主管风险抵押制度:
⒈根据规定,本项目党政主管风险抵押金各为 元(若党政主管由一人兼职,则为 元),风险抵押金于内部承包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周内向公司财务部缴纳。任何人不得以公款作为抵押金,否则不予计息及分配个人分成。
⒉主体工程完工后,经过公司风险评估后,可退还50%-70%的风险抵押金;工程交工验收合格,经过公司风险评估后,可退还100%的风险抵押金, ⒊风险抵押金的利息,单利月息1分计息,但按本合同全部或部分扣除了的风险抵押金,从发文处理之日后不再计算利息,从发文处理之日前应计算利息。
第八条 奖罚
为确保各项指标的完成,发包方采取项目中期(半年、年终)目标责任书考核和项目结算考核两种方式对承包方进行考核。
一、项目中期目标责任书考核:按公司各期出台的相关规定执行;
二、项目结算考核,根据承包方完成本合同规定的上缴内部承包费用指标情况,实施奖罚:
⒈若完成(或超额完成)项目管理责任目标,除一次性返还风险抵押金并按期计息外,竣工结算时,按实际超交款30%的金额返还项目经理部,其中的`50%奖给项目经理部党政两位主管(若党政主管有一人兼职,此比例为30%),其余由项目经理部研究奖励有关人员。在项目任职不足一个责任期 以项目开工至完工结算整个期间为一个责任期 的,按实际任职期限占责任期限比例计算;
⒉若未完成项目管理责任目标,根据项目管理责任目标进行处罚:
⑴如未完成经营承揽利润上交部分的上交款指标,每减少1%扣风险抵押金的20%;如未完成管理创效上交部分的上交款指标,每减少1%扣风险抵押金的10%;
⑵如项目结算价款低于合同价,每减少1%扣风险抵押金的2%;
⑶质量事故:质量事故累计损失为合同总价0.5%-1%的扣20%,为合同总价1%-1.5%的扣50%,为合同总价1.5%以上的扣100%。
⑷安全事故:安全事故累计损失为合同总价0.8%-1.3%的扣20%,为合同总价1.3%-1.8%的扣50%,为合同总价1.8%以上的扣100%。
⑸工程进度:承包方应严格按业主合同工期竣工;如因工期告急被业主投诉而需要公司主管领导蹲点的,扣风险抵押金的20%;若因拖延工期造成企业损失,损失金额全部由承包方承担,发包方另按业主罚款的20%给予项目部党政主管罚款。
⑹业主考评: ①业主约见法人代表二次以上的,每超一次扣风险抵押金的10%; ②累计评为C级单位二次以上的,每超一次扣风险抵押金的20%; ③每评为一次D级单位扣风险抵押金30%。
⑺以上扣款可多项叠加计算,如风险抵押金扣完后,其罚款每超过风险抵押金数额的50%,给予行政和技术职务各降一级的处分。 ⑻对竣工未完成上交款指标的项目,项目经理及党工委书记三年内不得任职。
⒊若发生以下情况之一的,风险抵押金不予返还,效益分成工资不予兑现,项目经理和直接责任者予以免职、下岗。
⑴工期进度严重滞后或工程质量存在严重问题,被业主勒令清场或更换项目承包人的; ⑵发生重大安全质量事故等原因,导致该项企业资质降级或吊销及失去一定区域市场的。
第九条: 合同附件
以下附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当合同附件有关内容与本合同发生矛盾时,发生矛盾部分以本合同为准。
一、《项目管理责任目标承诺书》;
二、发包方与业主签订的《工程建设施工合同》及其所有附件;
三、《 合同段责任成本预算》;
四、发包方适用于本工程的其他规定。
第十条:其他
一、因人力不可抗拒原因导致本合同无法执行时,由双方另行商定; 二、项目经理应履行《施工合同》确定的缺陷期修复责任,有责任催还业主扣压的质保金。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发包方三份,承发包一份。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工程竣工结算、审计后失效。
发包方: 十六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部 公司总经理(签字)
承包方: 项目经理(签字):
项目党工委书记(签字):
签约日期: 二○xx年 月 日
为了确保甲、乙双方的权责关系,特订以下合约,希望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一、 甲方员工每天餐,每人每天伙食费 元,中、晚餐各 菜 汤。(早餐元,中、晚各 元)。加班宵夜费 元。甲方干部每天餐,每人每天伙食费元,中、晚各 菜汤。(早餐 元,中、晚各 元)。
二、 甲方责任:
1、 提供厨房及对提供给乙方的厨房用具及电器设施须列出清单,经双方签名后各持一份;
2、 保证每天的订餐人数 人;
3、 提供准确的开、用膳时间;
4、 负责维持饭堂就餐人员的秩序(排队秩序);
5、 协助乙方搞好卫生环境管理工作。
三、乙方责任:
1、 必须遵守卫生管理条例,如发现有员工普遍中毒事故,经医院检验是乙方饭菜引起的,一切责任和费用由乙方负责;
2、 保证按双方拟定的伙食标准费用供应膳食及服务,并保质保量,力求做到多样化,按季节更换菜式,每天有鱼、肉、蔬菜供应;
3、 保证供应新鲜的鱼、肉、蔬菜等;
4、 保证按时开膳,做到色、香味俱全之菜式供选择,分配平均及就餐全过程各种服务;
5、 提供更新的菜谱给甲方;
6、 厨房重地及物料房非相关管理人员不得随意进入;
7、 要严格遵守甲方厂规,服从领导之指示,注意防火、文明经营、态度诚恳、讲究公共及个人卫生;
8、 经常督促厨房员工注意卫生须知及做好饭堂膳食管理。
四、 伙食费用结算方式:伙食费由乙方先暂付 天后向甲方结算,甲方应在天内一次性付清给乙方;否则视为违约,按每逾期一天支付所欠金额5‰的违约金。
五、 本合同末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在今后的工作中共同协商或另订协议,同样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 本合约期限为________年,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其间任何一方要求解约,须经双方协商,并提前天通知对方,且必须赔偿对方的违约金元。
七、 本合约经双方签字及盖章即可生效,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甲方(签名或盖章): 乙方(签名或盖章):地址: 地址:电话: 电话:____日期:____日期
甲方:江西创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曾海生
为提高公司员工工作积极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管理事项协商一致,甲方同意聘请乙方担任云石山东山希望小学乡村学校少年宫修缮工程工程项目部负责人。为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经双方协商一致,确定如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1、乙方应按云石山东山希望小学乡村学校少年宫修缮工程工程合同造价的1%(多则以最终以结算审核价为准,少则以合同造价为准)计算上交甲方纯管理人员费,此费用在第一次工程进度款中一次性扣除。
2、 乙方应全面履行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工程施工合同书及协议的全部条款,因乙方的行为导致该工程的任何后果均由乙方负责。
3、因云石山东山希望小学乡村学校少年宫修缮工程工程而产生的税金及其他有关规费,由乙方负责缴纳,具体交纳范围及比例根据税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及甲方财务制度的要求确定。
4、工程款实行专款专用,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挪用,工程款必须全部进入 江西创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乙方支取工程款时,应提前三个工作日通知甲方,并向甲方提供建安发票、完税证、国税耗材证明和经乙方签名的收条及支付凭证。甲方经审核后,如未发现乙方的违约行为,扣除相应税费后,即对乙方进行工程款的支付。
5、乙方在工程施工承包期间所发生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人员伤亡、债务纠纷、财产损失等)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6、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对擅自挪用工程款的视为违约行为,任何一方有权追究民事法律责任和刑事法律责任。
7、乙方应按时按实发放农民工工资,如乙方拖欠农民工资,甲方有权在工程款中扣除相应款项,并处以10~60万元罚款,且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8、乙方必须按国家有关工程验收规范施工和配合各职能部门认真做好工程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甲方有权对工程质量和安全进行不定期检查,由此产生的差旅费用由乙方承担。
9、乙方必须按照甲方要求对工程质量和安全进行整改,并将整改好的结果报给甲方,甲方有权组织人员对乙方整改的结果进行复查(由此产生的差旅费用由乙方承担),如复查不合格或不进行整改,甲方有权冻结乙方工程款直至乙方整改合格后,工程款才能解冻使用。
10、乙方应认真做好安全施工,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杜绝伤亡安全事故发生。如在施工期间一旦发生任何伤亡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担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甲方只参与事故的处理和调解,不承担任何经济责任。由此导致公司包括但不限于经济、名誉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11、如乙方有需要,甲方须指派建造师和五大员协助乙方进行工程现场质量安全的监督。工资、交通费、食宿费由乙方负责,其中工资按每月7800元/员标准由乙方以每半年支付一次的方式提前支付给甲方。如因国家法定节假日及述职工作的需要,乙方另应给甲方建造师和五大员支付差旅费用。备注:建设单位需要人员到现场检查,所有费用由乙方支付。
12、乙方如逾期交纳税费及其他费用,每逾期一日,每日向甲方支付应付费用的10%作为违约金,逾期三十日以上,甲方可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如乙方拒绝承担违约责任,甲方可直接从应支付乙方的工程款中进行扣除。
13、乙方不得私设账户、私刻公章,不得以甲方名义签订协议、合同等与甲方公司有关的任何文件,如有以上违约行为之一,应向甲方支付20~60万元作为违约金,并向甲方赔偿损失,情节严重者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14、乙方在施工期间,如发生一起伤亡事故,甲方可暂扣乙方工程款60~120万元人民币,待乙方通过正当途径进行事故处理后,根据甲方所受损失,再行具体结算。
15、 如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承担第三方债务,甲方有权扣减乙方相应工程款。且乙方必须赔偿甲方信用损失20~60万元。
16、 工程自竣工后,乙方应在工程使用年限范围内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对云石山东山希望小学乡村学校少年宫修缮工程工程承担质保责任。
17、 此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壹份,具有等同法律效力。
18、甲方对项目部的管理制度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20、本合同的纠纷管辖法院为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
法人代表: 手机号码:
乙方身份证复印件:
日期:20_年11月23日 甲方: 乙方(签字、手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