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安装工程协议书(实用三篇)

承包安装工程协议书(精选3篇)

承包安装工程协议书 篇1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身份证号:              电话:             

甲方将 地板安装及售后工作承包给乙方,经双方平等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安装及售后的品牌及区域

品牌 ,区域 。

二、承包期限:

承包期三年,从 起至 止。

三、结算方式:

1、安装费以4元/m2,不论地板何种规格,本区域内距离远近(合同期内三年价格不作调整,期满后续签另行商议)。

2、报酬以每月安装完毕按回款实际安装平方结算,结算日订于每月的10号,以转账方式支付,乙方无固定休息,无节假日,按行业标准定休。

3、补助:甲方每月补助乙方1500元油费。

4、双方不采用劳动合同形式,甲方不承担任何保险费用和其他支出。

四、甲乙双方权利义务。

甲方:1、按时提供客户订购的合格产品。

1、监督乙方安装及售后工作,并及时与乙方结算。

乙方:1、负责对所安装的产品(两年)的售后,包量房、包送货、包上楼、包收尾款。

2、在安装中,如有质量瑕疵,退回货应当及时回库整理,安装人员不得随意浪费地板或甲方物品。不得索要客户财物。

3、不得与客户发生争执或产生矛盾,不能让客户有任何投诉。

4、车辆由甲方提供,交乙方使用,如遇事故,车辆范围内的保险由保险公司负责,超出部分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利代为处理,但甲方不支出任何费用。

5、乙方自行承担安装工作的安全责任。

五、安装及售后其他约定事项:

1、甲方由各门店店长将所定购的事项(量房、售后、安装提前三天通知并48小时内执行到位)以短信或电子文档方式打印交给乙方准备安装。

2、乙方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现场,如遇特殊原因,需报请甲方同意,不能引起客户投诉。

3、乙方在安装和结收尾款时,不得收取客户任何费用,不得侵占或挪用甲方账款或财产。

六、保证条款:

1、甲乙双方签订合同时,由乙方交纳壹万元作为保证金,合同期满,乙方无违约,予以返还,如乙方中途退出该保证金不予退还。

2、乙方应当爱护甲方财物及车辆,遵守甲方的管理规定,保证甲方的商业信息和商业秘密。

七、违约责任:

1、一方不得无故或解除合同,否则承担违约责任。

2、乙方在工作中,如发生下列情形,处200元/次/项处罚金。

(1)如有客户投诉 (2)如有送货不及时(3)如有安装不到位 (4)如有量房不及时 (5)如有售后不及时不到位。

3、如有违反合同规定,应当由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造成一方损失的,另行继续赔偿。

1、争议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在合同履行期间,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共同协商,协商不成由有管辖的法院处理。

2、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补充,书面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本合同附乙方身份证、工资卡、房产证复印件。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承包安装工程协议书 篇2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项目

一、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工程项目批准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批准文号____________________(指此工程立项有权批准机关的文号)项目主管单位:

四、承包范围和内容:(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工程建筑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其它:__________

五、工程造价:___________(万元),其中土建:__________(万元),安装:__________(万元)。

第二条施工准备

一、发包方:

1.月______日前做好建筑红线以外的“三通”,负责红线外进场道路的维修。

2.月______日前,负责接通施工现场总的施工用水源、电源、变压器(包括水表、配电板),应满足施工用水、用电量的需要。做好红线以内场地平整,拆迁障碍物的资料。

3.本合同签订后______天内提交建筑许可证。

4.合同签订后______天内(以收签最后一张图纸为准)提供完整的建筑安装施工图_份,施工技术资料(包括地质及水准点座标控制点)______份。

5.组织承、发包双方和设计单位及有关部门参加施工图交底会审,并做好三方签署的交底会审纪要,在_天内分送有关单位,_天内提供会审纪要和修改施工图______份。

二、承包方:

1.负责施工区域的临时道路、临时设施、水电管线的铺设、管理、使用和维修工作;

2.组织施工管理人员和材料、施工机械进场;

3.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施工预算、施工总进度计划,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等进场计划(包括月计划),用水、用电计划,送发包方

第三条工程期限

一、根据国家工期定额和使用需要,商定工程工期为______天(日历天),自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开工至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竣工验收(附各单位工程开竣工日期,见附表一)。

二、开工前______天,承包方向发包方发出开工通知书

三、如遇下列情况,经发包方现场代表签证后,工期相应顺延:

1.按施工准备规定,不能提供施工场地、水、电源道路未能接通,障碍物未能清除,影响进场施工;

2.凡发包方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未能保证施工需要或因交验时发现缺陷需要修、配、代、换而影响进度;

3.不属包干系数范围内的重大设计变更,提供的工程地质资料不准,致使设计方案改变或由于施工无法进行的原因而影响进度;

4.在施工中如因停电、停水8小时以上或连续间歇性停水、停电3天以上(每次连续4小时以上),影响正常施工;

5.非承包方原因而监理签证不及时而影响下一道工序施工;

6.未按合同规定拨付预付款、工程进度款或代购材料差价款而影响施工;

7.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误工期。

第四条工程质量

一、本工程质量经双方研究要求达到:

二、承包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发的建筑工程规范、规程和标准进行施工,并接受发包方派驻代表的监督。

三、承包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由承包方提供的主要原材料、设备、构配件、半成品必须按有关规定提供质量合格证,或进行检验合格后方可用于工程;

2.由发包方提供的主要原材料、设备、构配件、半成品也必须有质量合格证方可用于工程。对材料改变或代用必须经原设计单位同意并发正式书面通知和发包方派驻代表签证后,方可用于工程;

3.隐蔽工程必须经发包方派驻代表检查、验收签章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

4.承包方应按质量验评标准对工程进行分项、分部和单位工程质量进行评定,并及时将单位工程质量评定结果送发包方和质量监督站。单位工程结构完工时,应会同发包方、质量监督站进行结构中间验收;

5.承包方在施工中发生质量事故,应及时报告发包方派驻代表和当地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一般质量事故的处理结果应送发包方和质量监督站备案;重大质量事故的处理方案,应经设计单位、质量监督站、发包方等单位共同研究,并经设计建设单位签证后实施;

6.工程竣工后,承包方按规定对工程实行保修,保修时间自通过竣工验收之日算起。

第五条建筑材料、设备的供应、验收和差价处理

一、由发包方供应以下材料、设备的实物或指标(详见附表二);

二、除发包方供应以外的其他材料、设备由承包方采购;

三、发包方供应、承包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必须附有产品合格证才能用于工程,任何一方认为对方提供的材料需要复验的,应允许复验。经复验符合质量要求的,方可用于工程,其复验费由要求复验方承担;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应按有关规定处理,其复验费由提供材料、设备方承担。

四、本工程材料和设备差价的处理办法: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工程价款的支付和结算,应根据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制定的“基本建设工程价款结算办法”执行。

一、本合同签订后__日内,发包方支付不少于合同总价(或当年投资额)的%备料款,计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临时设施费,按土建工程合同总造价的______%计人民币万元,安装工程按人工费的______%计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材料设备差价__________万元,分______次支付,每次支付时间、金额

二、发包方收到承包方的工程进度月报后必须在______日内按核实的工程进度支付进度款,工程进度款支付达到合同总价的______%时,按规定比例逐步开始扣回备料款。

三、工程价款支付达到合同总价款的95%时,不再按进度付款,办完交工验收后,待保修期满连本息(财政拨款不计息)一次支付给承包方。

四、如发包方拖欠工程进度款或尾款,应向承包方支付拖欠金额日万分之______的违约金。

五、确因发包方拖欠工程款、代购材料价差款而影响工程进度,造成承包方的停、窝工损失的,应由发包方承担。

六、本合同造价结算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承包方在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后______天内,将竣工结算文件送交发包方和经办银行审查,发包方在接到结算文件______天内审查完毕,如到期未提出书面异议,承包方可请求经办银行审定后拨款。

第七条施工与设计变更

一、发包方交付的设计图纸、说明和有关技术资料,作为施工的有效依据,开工前由发包方组织设计交底和三方会审作出会审纪要,作为施工的补充依据,承、发包双方均不得擅自修改。

二、施工中如发现设计有错误或严重不合理的地方,承包方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方,由发包方及时会同设计等有关单位研究确定修改意见或变更设计文件,承包方按修改或变更的设计文件进行施工。若发生增加费用(包括返工损失、停工、窝工、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构配件积压的实际损失)由发包方负责,并调整合同造价。

三、承包方在保证工程质量和不降低设计标准的前提下,提出修改设计、修改工艺的合理化建议,经发包方、设计单位或有关技术部门同意后采取实施,其节约的价值按国家规定分配。四、发包方如需设计变更,必须由原设计单位作出正式修改通知书和修改图纸,承包方才予实施。重大修改或增加造价时,必须另行协商,在取得投资落实证明,技术资料设计图纸齐全时,承包方才予实施。

第八条工程验收

一、竣工工程验收,以国家颁发的《关于基本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暂行规定》、《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的竣工验收规定及施工图纸及说明书、施工技术文件为依据。

二、工程施工中地下工程、结构工程必须具有隐蔽验收签证、试压、试水、抗渗等记录。工程竣工质量经当地质量监督部门检验合格后,发包方须及时办理验收签证手续。

三、工程竣工验收后,方包方方可使用。

在规定的保修期内,凡因施工造成的质量事故和质量缺陷应由承包方无偿保修。其保修条件、范围和期限按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84)城建字第79号通知印发的《建筑工程保修办法(试行)》执行。

第九条违约责任

承包方的责任:

一、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由于修理或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偿付逾期违约金。

二、工程不能按合同规定的工期交付使用的,按合同中第九条关于建设工期提前或拖后的奖罚规定偿付逾期罚款。

发包方的责任:

一、未能按照合同的规定履行自己应负的责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顺延外,还应赔偿承包方由此造成的实际损失。

二、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由于设计变更以及设计错误造成的返工,应采取措施弥补或减少损失。同时,赔偿承包方由此造成的停工、窝工、返工、倒运、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的实际损失。

三、工程未经验收,发包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发包方承担责任。

四、承包方验收通知书送达______日后不进行验收的,按规定偿付逾期违约金。

五、不按合同规定拨付工程款,按银行有关逾期付款办法的规定延付金额每日万分之三偿付承包方赔偿金。

第十条纠纷解决办法

任何一方违反合同规定,双方协商不成,按以下第项方式解决:

一、向经济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

二、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附则

一、本合同一式______份,合同附件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其余副本由发包方报送经办银行,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建设主管部门备案。按规定必须办理鉴(公)证的合同,送建筑的所在地工商、公证部门办理鉴(公)证。

二、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即生效,需办理鉴(公)证的,自办毕鉴(公)证之日起生效;工程竣工验收符合要求,结清工程款后终止。

三、本合同签订后,承、发包双方如需提出修改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合同。

发包方(盖章):___________承包方(盖章):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

承包安装工程协议书 篇3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水电安装工程承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协议。

一、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结构形式: 框剪 墙结构,地上 19 层,地上层高 54 m,总建筑面积约 16600 平方米 。

二、承包方式:

2.1、包工不包材料的大清包方式

三、承包范围:

3.1、本建筑安装工程水施、电施设计施工图纸及图纸会审交底资料、设计变更所含的安装工程。

3.2、施工期内安全文明施工和配合各项检查一切协助用工。

四、承包内容:

4.1、给、排水系统预埋及安装;

4.2、给水设备安装及调试;

4.3、照明用电系统线路预埋及安装;

4.4、照明用电设备、开关插座安装及调试

4.5、配合各专业分包安装施工队伍施工(包括送电、配合各专业队伍设备调试及外网施工单位完成系统综合调试验收)。

五、清包工期:

5.1、于土建同时竣工交验。

六、质量要求:

6.1、乙方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对所承包的工程施工质量负责。如果因为施工质量不合格造成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材料问题由甲方负责。

6.2、乙方在施工中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条文》及现行的建筑施工规范和操作规程,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合格标准,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以当地质量监督站及有关单位、专家评定为准。

七、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7.1、乙方在整个施工过程中必须全面严格遵守安全规章、规程、规定。

7.2、乙方应按有关规定及专项施工方案自备安全带、安全帽、胶鞋、绝缘手套等一切安全防护用具并确保按规定佩戴使用。

八、双方义务:

8.1、甲方义务:

8.1-1、向乙方提供施工图纸一套;

8.1-2、完成技术交底及安全教育、交底;

8.1-3、提供电焊机一台及电源线、焊把线,提供无齿锯一台及电源线,提供套丝机、台钻的电源线但不提供设备。

8.2、乙方义务:

8.2-1、严格按照甲方指定的进度计划,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保证工期;

8.2-3、加强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

8.2-4、乙方自带本工程所需的工具用具、劳保安全防护用品。

8.2-5、乙方应按规定完成班组的技术交底、安全交底、三级安全教育签字齐全并经甲方审核备案。提供真实有效的特殊工种证件到甲方备案,并确保施工中人证相符;

8.2-6、乙方必须制定现场负责人一名负责施工现场的管理并与甲方项目部对接工作。

8.2-7、乙方应提前7天向甲方报送经项目负责人签字材料计划;

8.2-8、工程完工后按甲方要求将所有甲方提供剩余、节余材料及设备清点办理交接手续。

九、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

9.1、本合同以单价 25元/建筑平方米包干(不含任何税费),该总价已包括人工施工及安装、辅材安装、调试等各项费用,此单价不再因设计变更、定额调整、市场变化等一切因素而调整。

9.2、本合同第一次付款为4栋住宅主体施工至12层顶板混凝土浇筑完毕,甲方支付乙方已完工程价款的30%;其后每月5号甲乙双方核对上月完成产值,并与本月15号前支付乙方上月产值的80%,本合同约定工程全部完工并经甲方、监理单位验收合格,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工程款。

十、争议解决:

甲方和乙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自行和解或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任何一方不愿和解、调解或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约定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合同终止:

乙方承包工程经甲方和建设单位、监理单位验收合格后并向甲方交付作业成果,工程价款支付完毕,双方履行的本合同全部义务即告终止。

十二、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甲乙方各执一份,存档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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