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装饰工程包工合同条(简称补充例》的规定, 经甲、乙双方平等、友好协商,一致同意本《施工合同补充协议》协议)为xx酒店工程项目《室内装饰工程施工合同》(简称原合同)的组成部分。本补充协议与原合同内容冲突的以本补充协议为准。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xx酒店六层办公室室内装饰、安装工程施工。
2、工程地点:
3、承包方式:乙方包工(甲方提供所有材料及工程安装设备),包工期包质量,交钥匙工程,禁止乙方转包。
4、承包范围:
xx酒店6F具体负责事项见(附件一),工程施工建筑面积约1090㎡,具体以甲乙双方现场实收方量为准。
5、工期:
装修施工及安装工程自20xx年 月 日至 20xx年 月 日竣工(共计 日历天)。
6、工程总价需完成工程的合同施工内容:甲方确认的施工图、技术变更记录及其附件、合同附件中的全部内容等,有特殊约定的除外。
第二条 甲方工作
1、开工前 3 天,向乙方提供经确认的施工图纸作法说明 一 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向乙方提供各楼层施工所需的水、电接口(包括二级配电箱,临时用电及照明,水、电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2、指派 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进行施工中的验收事宜。
3、甲方及时办理施工中的检验、隐蔽工程检验和工程竣工验收。
4、指定乙方转运装饰垃圾场外堆场,堆场垃圾的转运由甲方承担。
5、检查、督促、确定乙方各阶段施工进度。
6、甲方负责所有装修材料、装修设备的供应,(水泥、河沙、石粉等大型材料转运到离电梯20M内,石材转运到每个房间,乙方让出堆放面,辅材及贵重材料放于甲方仓库,由乙方指定人员领取)
第三条 乙方工作
1、指派 为乙方项目经理,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量、按期完成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2、遵守甲方规定,服从甲方管理,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等规定。严格按照图纸、作法说明、合同约定和甲方的要求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竣工资料等。参加竣工后的检查检验及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3、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作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并于合同签定后3日内将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4、负责施工图套图签、施工图设计单位盖章及施工图报审、备案等工作。
5、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验收合格之前,乙方负责对现场的半成品和成品进行保护并自行承担相关措施费用。同时乙方负责做好施工现场清洁和垃圾处理工作。
6、施工安全保证措施:
(1)安全文明施工,杜绝死亡、重伤事故发生。
(2)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做好各项防护工作,安全生产做到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
(3)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坚决杜绝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乙方应对其员工不断进行安全教育,并及时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排除。
(4)乙方服从甲方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方面的管理,并积极配合。
(5)施工现场若发生人员、机械设备、材料和车辆等造成的安全事故,相邻关系事故及对第三人造成的人身和财产损害均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赔偿。
7、乙方配合所有灯具安装,配合甲供设备安装、调试,配合,协助甲方移动软装摆场。
8、所有装饰施工材料、设备由乙方负责提供采购清单(本县材料必须提前五天提出申请送于甲方,外地材料必须提前十天提出申请送于甲方),甲方现场负责人确定签字后交予甲方采购部,采购部负责材料采购及材料正确到场时间。
9、施工期间,乙方负责被施工污染的施工现场及运输用市政道路(仅指由乙方运输车辆造成的污染)的打扫和垃圾清运工作,如因此被政府职能部门处罚,乙方须自行负担该款项罚款。
10、对甲方指定的其它分包施工单位,乙方无条件配合及对分包单位进度、质量、安全等方面进行管理。
11、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现场安保人员的管理制度、检查(具体制度由安保管理人员签发)。
12、乙方提供装修施工机、器具及常用工具(含易耗品)。
13、乙方须在工程完工经甲方验收合格后7天内向甲方提供结算书和完整的结算资料及竣工图纸。
第四条 关于工期的约定
1、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应在甲方指定的时间内进场施工,乙方逾期5日历天及以上未进场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2日内无条件退还甲方支付的所有款项,并承担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
2、因甲方原因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工期顺延,但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3、因乙方原因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乙方中途怠工超过5日历天及以上的,每逾期1日历天乙方承担500元人民币的违约金;逾期30日历天及以上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须承担本合同总额10%的违约金。
4、因乙方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工期完工的,每逾期1日历天,乙方承担500元人民币的违约金;逾期30日历天及以上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必须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间接损失、律师费、鉴定费、评估费等)。
5、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每次停工持续8小时以上或一周内累计停工24小时以上的,工期相应顺延,但乙方必须提交说明报甲方书面确认。
6、由于现场的特殊性,只要现场具有可作业的工作面,乙方均应安排人员进行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工作。
第五条 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1、甲供材料的范围:
甲供酒店所有装修材料及酒店用品等酒店开业物资物料,甲方负责甲供材的上、下车,二次转运各楼层及甲方仓库)。
2、对于甲供材料如无质量问题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如甲供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的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如因乙方原因拖延确认的责任由乙方负责,且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工期逾期责任。
3、甲供材料、设备的供货量按乙方实际提供的材料规格、型号、数量等清单为准,严禁不符合规范的浪费材料,发现材料浪费严重者,并做罚款处理,甲方有权在任一应付工程款中直接冲抵扣罚处理。
4、乙方负责甲供材料、设备规格、数量、质量的验收,在其确认无误后方可在收货清单上签字认可。若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了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乙方将不予接受并在24小时内及时通知甲方。若未及时通知甲方处理或自行使用,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如给甲方造成损失还应赔偿全部损失且工期不予顺延。甲供材料、设备及甲方指定的第三方单位供应的材料、设备,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因乙方保管不当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5、对于甲方材料,乙方须提前30天提出准确的需用计划,乙方提供的材料计划量不得超过工程结算实际用量的5%(乙方提出材料计划后发生设计变更,材料已到场或订货不能退的情况除外),否则按该种材料的市场采购价的1.5倍金额乘以超过部份(含5%以内部分)的该种材料数量向甲方进行赔偿。若因乙方提出的材料量不足,造成工期延误的,由乙方承担责任。
第六条 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及国家最新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甲方指定或批准的施工方案及操作工艺流程作为验收标准。
3、由于工程质量造成安全等事故,其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4、工程竣工后2日内,乙方应通知甲方进行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 7 日内组织人员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办理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没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
5、竣工验收时,乙方须向甲方提供肆套工程竣工图(含水电图)及dwg格式电子版工程竣工图(含水电图)
6、以上标准、要求之间有冲突时,以其中最优的为准。
7、经甲方检查验收合格后,又发现是乙方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仍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和责任,并赔偿甲方的所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间接损失、律师费、鉴定费、评估费等),工期不顺延。
8、本工程质保期为3个月,质保期从本工程竣工经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算。质保期内如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后24小时之内到场处理并尽快维修,若逾期,甲方有权另行通知其他人员维修,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从乙方质保金中直接扣除)。质保期满后经甲方书面确认再无乙方质保责任的5日内进行质保金结算。
第七条 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
1、本工程价格约定于 195 元人民币一平方,暂定总价为 212550.00 元,大写: 贰拾壹万贰仟伍佰伍拾 元整(不含税及发票)按照建筑面积计算,总体方量按照现场实际情况收方为准。
3、甲乙双方不得单方面解除合同或提前解除合同,否则视为违约,违约方须向对方支付合同暂估总价10%的违约金,并负责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间接损失、律师费、鉴定费、评估费等)。
4、乙方不按合同约定办理相关审批手续的,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须负责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间接损失、律师费、鉴定费、评估费等)。
5、工程完工后,乙方不按合同约定足量提交竣工图或竣工资料给甲方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须向甲方支付合同暂估总价10%的违约金,并负责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间接损失、律师费、鉴定费、评估费等)。
6、甲方未按时支付工程款项导致工程停工,由甲方负责,并向乙方支付工程总价每日违约金3%,工期顺延。
第十一条 争议或纠纷处理
1、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时,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同意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其它约定
1、严禁甲乙双方相关工作人员在合作期内有收送红包、吃请、饮酒、赌博等非工作性质的私人接触行为;若甲方发现乙方伙同甲方相关人员弄虚作假,致使甲方工作人员产生腐败,一经核实,甲方有权拒付一切工程款,并按相关法律追究乙方的有关责任。
2、本工程保修期为3个月。
第十三条 附则
本合同共 叁 份,甲方执 贰 份,乙方执 壹 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开户行:
账 号:
电 话: 电 话:
日 期: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甲方决定将佳诚国际大厦办公室装修工程项目委托乙方负责承担施工,为保证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合同法双方订立以下协议:
一、 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无锡嘉宝置业有限公司办公室
2、 工程范围:该工程参考甲乙双方编制工程预算为合同附件,施工内容包含在预算内。
二、承包形式:
本工程采取包工包料,设计制作安装由乙方总包。
三、合同金额:
工程总金额人民币¥90400元,大写:玖万零肆佰圆整;若工程量发生变化则按实际工程量乘预算项目单价据实结算。
四、施工工期:
工程合同工期为22天,计划从20xx年3月13日开工,至20xx年4月3日完工。如有人力不可抗拒或甲方原因造成工程无法按期完成,工期按实际影响时间顺延。
五、工程质量与验收:
1、 乙方按照甲方认可的设计施工图纸施工,如有与施工图纸不符的情况,乙方必须事先征求甲方的同意方可进行施工。
2、 乙方对隐蔽工程的施工,必须报请甲方人员进行查看并确认合格后,才可以继续施工。
3、 本工程采用装饰材料和施工方案必须符合国家各类建筑装饰要求与规范,并经甲方确认。
4、 乙方所用装饰材料必须无毒无味满足环保要求。
5、 强弱电项目中的材料(电线、线管及配件、格栅灯、面板)由甲方提供。
6、 施工过程中甲方如对施工方案提出变更与修改,乙方应予积极配合协助施工。变更与修改发生的费用双方协商解决。
7、 施工过程中乙方如有违反双方约定与要求的行为,甲方有权暂停施工直至符合规定要求,因此产生的停工时间不作工期顺延理由。
六、付款方式:
工程开工3天后支付工程款壹万圆作为预付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凭乙方工程发票支付柒万伍仟肆佰圆,余伍仟圆作为质量保证金,一年后无质量问题全部付清。
七、双方义务与责任:
1、 甲方向乙方提供临时工程施工用电。
2、 乙方在工程施工其间严格遵守甲方各项公司管理制度。
3、 施工期间的一切安全生产责任由乙方自行负责。
4、 乙方必须做到工程完场地清,并将垃圾运至物业指定地点。
八、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乙方一份甲方二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履行完失效。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装修工程施工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及承包方式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承包方式:
二、工程装修内容
建筑面积 平方米
办公室增加隔墙、墙面乳胶漆、电器改造等装饰工程。
三、工程造价
工程造价以施工图纸及甲方的使用要求及设计要求为依据;
工程造价为: 元
四、工程期限
工程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工程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五、质量要求
按国家建设部行业标准JGJ73-91《建筑装饰工程施工验收规范》规定,及省、市建委、消防消防部门规定的标准执行。工程竣工后如出现质量问题(竣工后甲方使用,人为造成的质量问题除外),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无偿保修。
六、付款方式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即付清乙方工程款总造价。
七、双方责任
1、甲方:负责提供整个工程的使用、设计要求:提供现场使用的水、电位置;提供材料运输通道、必要的材料堆放场地及原楼的设计图纸;对装修工程所涉及的配电系统、管道系统、给排水总阀位置应负责指明;施工场地要平整。
2、乙方:向甲方提供工程装饰施工设计及工程报价。
八、其它事宜
经甲乙双方商定做出如下协议:
1、工程如遇特殊情况或不可抗力造成不能施工的,工期可顺延;如发生违约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2、本工程报价外的工程或工程项目的材质、工艺发生变化时,需甲方认定综合单价后,以“现场签证形式”由甲方现场负责人签字为准,并列入竣工决算追加当中。(如本工程报价外的工程已经发生或工程项目的材质、工艺发生变化时,甲方已认可,但甲方没签证的,其所发生的费用同样生效。)
3、工程量发生变化时,按竣工后以实际工程量计算为准。
4、如甲方或乙方违约,而没有按合同执行的,可向上级主管部门或仲裁机构申诉。
5、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6、合同一式贰份,双方签字生效,各持贰份,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单位名称:(盖公章) 乙方单位名称:(盖公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