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模板采购合同(精选3篇)
供方:
需方:
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诚信的原则,双方就 江苏富园广场一标段6#、11#、1楼工程的模板购销事宜达成一致,双方约定如下:
一、模板的规格及单价:规格为1830㎜×915㎜×15㎜模板,单价为58元/张。
二、付款方式:总垫资款100万元,工程±0.00完成时付余货款的50%-60%,以后按每批次进场货价款付50%,余款在工程封顶时全部结清。
三、供货方式:供方送货至需方指定卸货地点,货到工地数量、质量验收合格标准,按照签字的送货单或收条为依据。若使用中发现有不合格板需方另行例出供方自行解决拉回,结算价款相应扣除。
四、供方保证模板质量(详提供需方样品),在工程正常运转情况下,配三层模板周转到顶(每层模板保证周转次数在10次以上人为损坏除外)。
五、违约责任:若需方不能及时付款,违约合同,需方应向供方尚应付款总额的1%的违约金。
六、在合同约定的工程期间(在满足上述双方约定条件前提下),需方不得再使用其他厂家以及经销商提供的其他建筑模板。
七、本合同一式肆份,盖章签字后生效,供方执一份、需双执叁份。
供 方: 需 方:
法人代表或代理人: 法人代表或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约时间:
甲方:
乙方:
签定时间:
签定地点:
甲方委托乙方加工钢模板,经双方协商,在平等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上,达成乙方向甲方供应生产用钢模板,有关条款如下:
一、加工成品钢模板:规格:高度34.5、28、24带坡空心墩内外模三套及空心直墩模板五套,估算重量按理论计算为559吨。
二、加工质量及技术要求:表面平整度小于2(1米靠尺)。相邻模板错台小于1。相邻模板接缝宽度小于1。进场前模板工作面清理干净、并涂油,非工作面涂防锈漆,并编号区分。
三、图纸提供:由甲方认定加工图纸,设计结构、用料、重量双方认定后方可加工,图纸认定时间不影响模板供应时间。
四、模板单价:按成品钢模板图纸理论重量计:5700元/吨。
五、总金额:按实际提供的模板数量进行结算。
六、付款方式:1、预付款为合同总价的60%,人民币壹佰玖拾万元整(其中带坡空心墩115万元,直板空心墩75万元)。2、付款方式:银行转帐,乙方提供正式发票。3、付款期限:每套钢模板运至现场时付该套钢模板货款总额95%,剩余的5%,在模板使用一次后,(如发现质量问题,乙方派人去现场修复、调整)未发现质量问题,合同款一个月内一次付清。
七、交货时间及地点:1、时间:年6月20日前交带坡空心墩模板三套,6月30日前交直板空心墩模板二套,7月10日前交剩余三套。2、交货地点:甲方太原市阳曲镇施工现场。
八、甲方责任:1、甲方负责提供钢模板加工尺寸及质量标准,确认加工方案。2、按合同规定如期付清乙方合同价款。3、甲方负责验收乙方加工的模板。4、为乙方所派往甲方现场工地技术人员提供食宿。5、乙方送货车在高速公路阳曲出口以后因进入甲方工地受阻或当天延误卸车时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有甲方承担。
九、乙方责任:1、按图纸要求进行原材料采购。对购材料质量承担责任。2、乙方根据双方共同签认的图纸进行加工,对成品加工质量负责。3、承担加工费用,材料采购费及运费、装车费。4、必须按合同约定的交货时间交付钢模板成品,拼装模板所需的螺栓,垫板等标准件费用另计。模板工地组装,乙方派技术人员指导安装,调试好后,由甲方按双方确认的加工图纸及模板质量要求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十、不合格成品运到甲方工地后,甲方有权拒收,且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十一、合同纠纷处理:双方如有争议,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在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本合同一式八份,甲方四份,乙方四份。
甲方:
乙方:
需方(甲方):
供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质量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过充分协商,就甲方购买乙方产品并由乙方提供相关服务事宜,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1、标的、数量、价款
本合同项下的货物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合理的损耗由乙方承担)、单价、合计金额等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1(《产品清单》)。
2、质量要求
2.1生产厂家、产地、注册商标 2.2乙方所提供的货物/产品应满足国家、行业及北京市的相关标准、规范;并符合生产/制造厂商出具的货物/产品出厂、安装、验收标准。
3、合理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
合理损耗范围内的,按实际数量结算货款,超出合理损耗的部分甲方有权拒绝接收。
合理损耗的范围: 合理损耗的计算方法:
4、标的物风险转移
标的物风险自乙方将货物运至合同约定地点的交付地点交付甲方,甲方验收合格并签收后转移至甲方。
5、交付标的物或提取标的物的物单证的方式、时间、地点
5.1交付方式:乙方应于本合同标的物加工制作前与甲方进行规格与数量的确认。乙方应于指定的交货期间但不迟于本合同约定的时间(除非有书面通知)将货物运至甲方指定的交付地点,并将货物及其附属物一并交给甲方。
5.2交付地点:
5.3货物签收:乙方运输货物到现场后,双方对到场货物共同清点,以实际签收数量作为本合同的最终结算数量。
5.4交货时间: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日期向甲方交付本合同项下全部货物。
5.5退货:因工程变更而使到场货物剩余,在货物无损的情况下乙方同意无条件按合同单价退货,并承担退货费用。
6、运输方式及达到站(港)和费用负担包装、运输等费用含在本合同第一条所列的乙方报价中,由乙方承担。
7、验收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
7.1交付货物时,甲方按照乙方提供的送货清单对货物进行检验,如在交货检验过程中发现乙方提供的任何货物的品名、规格、型号、数量或生产厂家与本合同的约定有不符之处或任何货物的外观存在破损,甲方有权退回货物并向乙方提出索赔。
7.2在本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若发现乙方提供的任何货物与本合同规定不符、存在质量问题或缺陷,甲方应安排有关检验机构进行检验,并有权凭有关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索赔。如有关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则相关检验费用由甲方负担;若检验不合格,检验费用由乙方负担。
8、质量保证
乙方保证本合同项下的全部货物完全符合本合同规定和国家标准。
9、结算方式、时间及地点
9.1本合同无预付款。
9.2货物运至甲方指定的交货地点验收合格后,乙方需持甲方签认的收货单到甲方材料部门办理挂账手续,货款达到50万元,或下月5日前,甲方向乙方支付实际到账货物价款部分的60%,剩余部分在货到3个月内结清。
9.3付款应以汇兑(信汇或电汇)方式进行,甲方将货款汇至乙方指定账户:中国农业银行账户 。
9.4付款地为甲方公司财务部门。
10、违约责任
10.1乙方未按本合同的要求在交货期间内交货的,应自交货期届满之日起,每个日历天按合同总价的0.0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30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
10.2乙方提供的货物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拒收,并要求乙方立即给予更换或补齐,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应在15个日历天内更换或补齐完毕,且每日按合同总价款的0.0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一切损失。如乙方未能在上述规定期间内更换或补齐完毕的,视为乙方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如因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或交货数量不符合合同约定而造成甲方的损失超过违约金的,乙方仍应当就违约金不足部分向甲方赔偿。
10.3若乙方根据本合同的约定须向甲方支付任何违约金或承担任何赔偿责任时,甲方有权在其应付合同价款中予以直接扣除。
10.4甲方未按本合同的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自构成逾期支付之日起,每个日历天应按逾期未付的合同价款数额的0.0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有权停止供应货物。
11、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4份,甲方执3份,乙方执1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双方均有权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签字盖章): 甲方(签字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