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波炉采购合同(汇总3篇)

微波炉采购合同(精选3篇)

微波炉采购合同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根据《民法典》及________________号的招标结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供货货物名称及规格型号、数量、价格等

名称

型号规格

厂家/产地

数量

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总金额(人民币):

二、货物质量要求

1.乙方提供的货物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及行业标准。

2.乙方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全新的,且进货渠道合法。产品必须具备出厂合格证。

3.乙方货物如有质量问题而发生争议,由使用单位所在地商检部门进行质量鉴定。鉴定后货物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三、送货及验收

1.送货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送货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

3.乙方必须按甲方指定的交货地点,按时免费送货上门及安装。

4.货到_____天内验收,验收条件以双方签定的合同为准。

5.按合同签订的产品说明书、招标文件及谈判确定的技术指标作为质量验收的标准。乙方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应标货物说明书,产品的彩色外观图片及交付的样品都将作为验收的有效依据。

四、付款方式:

国内采购设备物资,原则上不付預付款。采购合同总金额__________元(含__________元)以下的货物,待货到指定地点验收合格后,在_____个工作日内一次付清。采购单价或合同总额__________元以上的仪器,待货到甲方指定地点验收合格后原则上付合同总金额的百分之_____,余款待仪器运行_____个月无故障后一次付清。发票由卖方按国家有关财税规定开给买方。

五、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条款

1.卖方应保证合同项下所供货物是全新的厂家正品,是目前合同规定的型号,货物享受原厂维修服务中心之服务。

2.保修期限:在货物验收合格交付买方使用之日起_____年为免费保修期,乙方在保修期内免费提供货物正常使用情况下的维修及保养服务。

3.保修方式:报修后24小时内上门保修。

4.乙方收到报修10天内或征得买方同意的延长期限内不能按时排除故障,应提供备用设备给买方维持工作。因卖方的保证服务不到位,质保期将顺延。

5.质量保证期满后,若有零部件出现故障,经权威部门鉴定属于寿命异常问题(明显短于该零部件正常寿命)时,则由卖方负责免费更换及维修。

六、违约责任

1.乙方未能按时交付货品,则按逾期处理,乙方应向甲方支付逾期货款总额千分之一/天计的违约金。逾期交付超过15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甲方有权按法律规定(程序)向乙方索赔损失。

2.乙方交付的货物不符合合同规定,甲方有权拒收,乙方需向甲方支付货款总金额_____%的违约金。甲方同意更换的,乙方在征得甲方同意的时间内未能调换的,按逾期交货的违约责任处理。

3.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拒付货款的,甲方需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_____%违约金,乙方并有权按法律规定(程序)向甲方索赔损失。

七、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或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时,由合同签订所在地仲裁机构仲裁或向签订合同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八、本合同一式四份(设备资产管理处、仪器设备采购科、用户各一份存档、供货公司执一份),均为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九、中标通知书、投标文件、招标文件、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及本合同之所有附件均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样法律效力,解释的顺序以文件生成时间在后的为准。

合同附件:用户确认配置清单

买方:______________卖方:_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

手机:______________手机: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

银行账号:__________银行账号:__________

签字日期:__________签字日期:__________

微波炉采购合同 篇2

本协议于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以下简称“合同生效日”)由__________有限公司——根据中国法律正式组建和存在的法人,其法定地址为________,邮编:__________(以下简称接收方)和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一家根据中国法律正式组建和存在的法人,其法定地址为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以下简称披露方)共同订立。鉴于,双方正在就转让和受让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下称________)的国家股股权事宜(以下简称项目)上进行合作,基于工作需要,披露方同意接受方对披露方进行审计,因而需要向接受方披露其关于生产经营的相关的保密信息。

双方经过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1、定义

保密信息指本协议生效日前后,披露方披露给接收方的任何以及所有以口头或书面,或以其他任何形式披露的与披露方的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信息或数据,包括但不限于工艺、技术、设计、图纸、工程、工艺流程、硬件配置信息、客户名单、合同、价格、成本、原材料采购、预测和估计、各种报表、商业计划、商业模式、公司及其股东会和董事会决议等。

2.不在定义范围

接收方无义务对其能用文件明确证明的如下信息承担保密义务:

a)在没有保密义务的情况下,接收方从披露方收到之前就已知晓的;

b)非因接收方的过错造成的为公众所了解的;

c)从没有保密义务和使用限制的第三方那里正当取得的,并又以该接收方所应了解为限,该第三方不是违法地获得或披露该保密信息;

3.义务

a)接收方决不将任何或部分保密信息提供给任何第三方,接收方不得将保密信息用于和执行与项目无关的活动。

b)接收方应如同对待自己的保密信息一样,对取得的保密信息采取同样的措施,确保其安全,避免未经授权的披露或使用。

c)接收方只可向那些需要知道这方面信息以使该项目取得进展,并书面同意对保密信息保密的自身员工或者接收方为项目而聘请的中介机构为实施项目所需而披露披露方的保密信息。

d)如果接收方被政府部门、法院或其他有权部门要求提供保密信息,接收方应立即向披露方予以通报,以便披露方能以保密为抗辩理由或取得保护措施。接收方应用尽所有可行的措施来保护该保密信息。

4.—般余款

a)本协议自订立之日起即告生效,期限48个月。披露方可以在事先书面通知接收方的情况下,提前终止本协议。

b)本协议—旦终止,所有保密信息及其所有复印件,无论其为电子或书面等任何形式,均应立即交还披露方。

c)本协议下保密及有限使用的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持续有效。

d)接收方承认披露方是所有保密信息的所有权人或被许可人,除非协议中另有明确阐述,接收方不享有所有保密信息的任何权利。

e)双方均同意:为了保护披露方及其商业行为,本协议中所规定的己方义务是必要且合理的。双方明确表示由于披露方保密信息的唯一性,金钱赔偿将不足以补偿接收方对本协议的任何违约行为而给披露方造成的损失。因此,双方均同意并确认:对本协议的任何违约行为或可能的违约行为将对披露方造成不可弥补的损害,并且除其他任何法律或其他方面可以适用的补偿外,披露方有权(a)禁止接收方可能违反或继续违反本协议的行为而无须证明实际损失,(b)从接收方获得任何的损失或损害的赔偿、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因接收方违反本协议的义务引起的或与接收方违反本协议的义务有关的损失或损害、或未经授权的使用或披露披露方的保密信息而引起的损失或损害。

f)所有的保密信息是并将继续是披露方的财产。本协议中的任何内容都不应被解释为一方授予对方任何专利权、着作权或其他知识产权项下任何明示或暗示的权利。并且除了仅仅基于决定双方之间是否形成关于金顶国家股的股权转让合同关系的目的而查阅这些保密信息的有限权利以外,本协议亦并不授予任何一方对另一方的保密信息的任何明示或暗示的权利。

g)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执行和争议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约束,任何因本协议引起的争议将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分会,依其规定和程序进行仲裁。

h)对本协议所作的任何增补和修改,除非由双方合法指派的代表书面作出,否则视为无效或对双方均无约束力。

i)本协议中的各个标题仅仅是出于便利的需要,而不能用于解释本协议及其条款。

j)本协议是协议双方对相关义务、目的、权利、责任及关于本协议主题其他责任的完全同意和/或理解,该协议将取代任何双方以前和/或现在达成的与该主题有关的任何口头或书面的协议和理解。

k)任何一方不得将其任何权利或义务转让给任何第三方,该种转让的尝试自始无效。

鉴此,本保密切、议一经签署、即告于文首载明的日期生效。

_________有限公司签字: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有限公司签字: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采购保密协议书范文【二】

甲方:百范文网

乙方:

基于乙方已经或者将会获得甲方的商业秘密并且乙方已经意识到其与甲方合作将涉及甲方的业务和技术信息,而这些业务和技术信息属于保密性质,向甲方现有或潜在的竞争对手或其他方披露任何这些保密信息,将会导致甲方处于一个非常不利的竞争地位,并将会损害甲方的业务以及利益。为明确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经过甲乙双方自愿平等协商,本着诚信、公平的原则达成以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保密范围。

为本协议之目的,“保密信息”指属于甲方或其母公司、附属公司、关联公司、有业务或合同关系的任何公司(“相关公司”)专有的或保密的,乙方通过其与甲方的买卖合同关系而知悉的任何有形或无形的信息或材料。上述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1)技术、工艺、设计的资料、图纸以及配方、配料、合成比例等;

(2)与甲方所有的知识产权有关的一切资料、计算机软件资料、计算机硬件设备资料;

(3)电脑数据、内部文件、设计和功能规格, 开发计划、实施进度及其结果;

(4)产品开发和研制的各种技术数据;

(5)甲方的财务计划及收支情况;

(6)甲方供应商及客户的信息;

(7)甲方的各类档案材料;

(8)与经营、计划、营销或技术有关的信息;

(9)甲方由第三者处收到的他们的专有或机密资料,且这些第三者均对甲方表示该等资料仅可在某些有限的目的上使用并要求甲方对该等资料保密;

(10)其他为甲方或甲方的商业伙伴所单独掌握的、能为甲方或甲方的商业伙伴带来经济效益的、并且经甲方或甲方商业伙伴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第二条、保密义务。

乙方承担并不限于如下保密义务:

(1)不得刺探与买卖合同业务无关的甲方以及甲方商业伙伴的商业秘密;

(2)不得向任何第三人披露甲方以及商业伙伴的商业秘密;

(3)不得允许(出借、赠与、出租、转让等方式处分甲方商业秘密的行为皆属于“允许”)或协助任何第三人使用甲方商业秘密信息;

(4)不得为自己利益使用或计划使用商业秘密;

(5)不得复制或公开包含甲方单位商业秘密内容的文件、信函、正本、副本、磁盘、光盘等;

(6)不得劝诱掌握商业秘密的人员泄露商业秘密。

第三条、保密期限。

保密期限为乙方与甲方买卖合同关系存续期间以及买卖合同解除之日起 年。

第四条、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商定,如乙方违反上述各项义务而损害甲方利益,按照以下方法承担违约责任:

1.若乙方不履行本协议所规定的保密义务,应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元;

2.若因乙方的违约行为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除支付违约金外还应承担赔偿乙方损失的责任,具体损失赔偿标准为:

(1)损失赔偿额为甲方因乙方的违约行为所受到的实际经济损失,包括甲方为开发、培植有关商业秘密所投入的费用,因乙方的违约行为导致甲方产品销售量减少的金额,以及依靠商业秘密取得的利润减少金额等;

(2)依照(1)款计算方法难以计算的,损失赔偿额为乙方因违约行为所获得的全部利润;

(3)甲方因调查乙方违约行为以及处理该纠纷而支付的合理费用(包括律师费),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争议的解决。

因签订履行该合同产生的争议,双方应该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可以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条、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第七条、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签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 ___________

乙方(签章) 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微波炉采购合同 篇3

甲方:乙方:

甲乙双方经协商,在协议供货有效期内达成以下条款:

第一条:采购商品清单及协议价格乙方保证提供如下内容的合格产品: 金额单位:元

第二条:质量标准和要求乙方保证本协议中所供产品质量具有900 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并通过3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

第三条:权利瑕疵担保

1.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

2.乙方保证在其出售的货物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

3.乙方保证其所出售的货物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

4.如使用该货物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5.乙方负责安装,并承担验收合格前发生的安全责任

第四条:包装要求

1.乙方所出售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这类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指定现场。

2.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有出厂标准配置的有关技术、质量、三包等资料。

第五条:供货对象及供货期限乙方负责在供货协议生效之日起至__年9月30日期间产品的供应。

第六条:供货方式在供货期限内,乙方在甲方签署《电器采购合同》后,保证在 5 个工作日内派人免费送货至指定地点并安装完毕。

第七条:验收乙方将电器送货至甲方指定地点后,由甲方根据货物的技术规格要求和质量标准,对货物进行检查验收。

货物的数量不足或表面瑕疵,甲方应在验收时当面提出;

对质量问题有异议的应在安装调试后7个工作日内提出。

在验收过程中发现数量不足或有质量、技术等问题,乙方应负责按照甲方的要求采取补足、更换或退货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

甲方在乙方按合同规定交货和安装、调试后,无正当理由而拖延接收、验收或拒绝接收、验收的,应承担由此而造成的乙方直接损失。

第八条:售后服务乙方承诺售后服务按照产家产品的服务承诺实施。

第九条:履约保证金乙方须缴纳履约质量保证金壹万元,到期后无息退回。

第十条:货款的支付经审查无误后,在 5个工作日内全额支付货款。

第十一条:辅助服务乙方应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中文技术文件,例如: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和服务指南。

包装好随同货物一起发运。

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货物的现场安装、调试、启动监督及技术支持;

在厂家和项目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营、维护对甲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

辅助服务的费用应包含在协议价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

第十二条:质量保证乙方所供产品应严格履行产品质量保证承诺。

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协议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可以根据本协议第 4条规定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补救措施或索赔。

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协议规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

第十三条:补救措施和索赔

1.甲方有权根据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索赔。

2.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乙方对缺陷产品负有责任而甲方提出索赔,乙方应按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乙方同意退货并将货款退还给甲方,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根据货物的质量状况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

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 天内负责采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

同时,乙方应在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基础上相应延长修补和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

3.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7天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

如果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7天内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从应付货款中扣除索赔金额,如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

第十四条:履约延误

1.乙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

2.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可能遇到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

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长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

3.如乙方无正当理由而拖延交货,经协商无效,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不可抗力

1.如果协议各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协议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协议义务,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不能履行协议义务的责任。

2.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事件,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

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国家政策的重大变化,以及双方商定的其他事件。

3.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当事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对方。

协议各方应尽可能继续履行协议义务,并积极寻求采取合理的措施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

协议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协议。

第十七条:争议的解决在发生所供商品的质量、售后服务等问题时,甲方有权直接向乙方索赔,签订必要的书面处理协议。

如协商开始 0天内仍不能解决,可以向上饶市仲裁委员会提请调解。

调解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在上饶市选择仲裁或诉讼的途径解决。

第十八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

年月日

一键复制全文保存为WORD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