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政府采购合同(汇编14篇)

黑龙江省政府采购合同(精选14篇)

黑龙江省政府采购合同 篇1

供方(中标人):

住所:

电话: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需方:

住所:

电话:

法定代表人:

根据《 》询价文件及《中标通知书》,供需双方同意就 市属各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纸张定点采购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商品项目、品牌、规格、型号、等级(正品)、单价

第二条 供方质量及服务承诺

1、协议中规定的合格产品。

2、承诺普通纸张达到下列要求:a、白度:80度以上;b、定量不超过规定允许偏差的±0.5%;c、规格不超过允许偏差的±0.5%;d、使用长网纸机生产的产品;e、其他以国家技术指标为准,国标没有规定的以企业技术指标为准。

3、承诺在接到通知后 小时内送货上门。保证用户的正常工作

4、承诺对办公纸张完好性负全责。如发现提供的纸张有破损、规格及型号不符或其它原因无法使用的,供方在接到使用单位通知后 小时内予以退换,并承担退换的一切费用。

第三条 交货时间、地点

供方在协议签订后于 年 月 日开始供货;地点: 市属各行政事业单位。

第四条 履约保证金

供方于 年 月 日缴纳的每包/件 元履约保证金,在协议履行结束后退还。

第五条 货物验收

供方对送达的普通纸张必须在外包装上注明产品的具体名称、规格及单价。使用单位根据供方提供的《政府采购提货单》上注明的产品名称、规格、单价及总额进行验收,并在《政府采购提货单》(一式三联)上签字。

第六条 货款支付

市级采购采用先发货,后付款形式。供应商必须出具由税务部门监制的货物销售统一发票。并凭签字后的《政府采购提货单》和发票向供应商按月以转账或银行委托收款等方式支付货款。

第七条 统计报送

供方应根据采购人提货情况,按季编制《政府采购统计表》,送市政府采购中心和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各一份。《政府采购统计表》必须注明产品的具体名称、规格、单价及总额。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供方在协议规定时间内不能供货的,需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不再退还履约保证金。部分项目不能按期供货的,供方需负相应责任。

2、供方提供假冒伪劣、以次充好、任意抬高或变相抬高供应价格等不符合本协议标准的产品,需方不再退还履约保证金,并有权终止本协议;情节严重的,禁止供方 年内进入 市政府采购市场。造成使用单位经济损失的,供方需赔偿经济损失。

3、供方违反本协议第二条的约定,被使用单位投诉和其它单位举报,经查证属实的,则每次供方应以履约保证金的 %向需方支付违约金,并以书面形式做出整改保证。被使用单位投诉和其他单位举报三次以上,查证属实的,需方不再退还剩余的履约保证金,有权终止本协议。

第九条 协议生效

1、本协议一式 份,经供需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供方、需方及 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各执 份。

2、本协议履行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

供需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纠纷,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由 所在地的法院处理。

第十一条 下列文件均为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

供方(盖章):需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人(签字): 委托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黑龙江省政府采购合同 篇2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

买 方:_______________ (盖章)

卖 方:_______________ (盖章)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

第一部分 合同书

(买方名称)(以下简称"买方")和 (卖方名称)(以下简称"卖方")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原则,签订本合同。

1、合同文件

下列文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彼此相互解释,相互补充。为便于解释,组成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支配地位的次序如下:_______________

a.本合同书

b.合同专用条款

c.合同通用条款

d.中标(成交)通知书

e. 投标(响应)文件(含澄清文件、修改说明)

f. 招标(询价、谈判)文件(含该文件补充通知、澄清文件)

招标(询价、谈判)文件与投标(响应)文件内容如有冲突,以有利于买方利益的条款为准。

2、采购内容

3、合同币种:_______________

合同总价(大写金额):_______________

4、本合同货物的交货时间及交货地点

交货时间:_______________

交货地点:_______________

5、合同的生效和份数。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买卖双方各执 份。

6、合同终止

双方当事人完成了合同中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合同应终止。

买 方:_______________(公章)卖 方:_________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 或委托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

签字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 ________月 日 签字日期:_______________年 ________月 日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

第二部分 合同专用条款

合同专用条款是合同通用条款的补充和修改,如果两者之间有抵触,应以合同专用条款为准。

1.质量保证

1.1卖方对本项目提供服务:_______________

1.2卖方提供以下培训:_______________

1.3卖方提供以下售后服务:_______________

1.4卖方所供货物必须是全新产品,产品内部无损坏,外表无磨损,内部包装无破损。

2.交货方式

本合同项下的交货方式为:_______________

3.检验和验收

3.1开箱验收时间:_______________

3.2检验测试全部或部分未达到本合同所约定的技术指标的处理方式:_______________

选择 处理方式

4.付款条件及方式

4.1履约保证金

4.1.1卖方应在合同签订后 工作日内,向买方提交合同总价的 ________% 的履约保证金;

4.1.2履约保证金应使用本合同货币,按 方式提交;

4.1.3验收合格后 工作日内,买方应把履约保证金退还卖方。

4.2合同款支付

4.2.1合同生效并且卖方向买方提交了履约保证金(或履约保函)后 工作日内支付预付款,为合同总额的 ________%;

4.2.2货物到货后 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 ________%;

4.2.3全部调试完毕,验收合格后, 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 ________%。

4.3质量保证金

4.3.1交付时间:_______________

4.3.2交付金额:_______________

4.3.3返还时间及条件:_______________

5.售后服务:_______________

6.不可抗力

6.1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事故发生后 天内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6.2不可抗力使合同的某些内容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应通过协商在 天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合同终止。

6.3除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可抗力情形外,双方约定出现 情况亦视为不可抗力。

7.知识产权:_______________

8.其他规定:_______________

第三部分 合同通用条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合同双方经协商达成一致,自愿订立本合同,遵循公平原则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确保双方诚实守信地履行合同。

1.定义

本合同中的下列术语应解释为:_______________

1.1 "合同"指买卖双方签署的、载明的买卖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1.2 "合同价"指根据合同规定,卖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买方应付给卖方的价款。

1.3 "合同条款"指本合同条款。

1.4 "货物"指卖方根据合同约定须向买方提供的一切产品、设备、机械、仪表、备件等,包括辅助工具、使用手册等相关资料。

1.5 "服务"指根据本合同规定卖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及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和合同中规定卖方应承担的其它义务。

1.6 "买方"指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单位。

1.7 "卖方"指提供本合同条款下货物和服务的公司或其他实体。

1.8 "现场"指合同规定货物将要运至和安装的地点。

1.9"验收"指合同双方依据强制性的国家技术质量规范和合同约定,确认合同条款下的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活动。

1.10原厂商:_______________产品制造商或其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办事或技术服务机构。除另有说明外,本合同文件所述的制造商、产品制造商、制造厂家、产品制造厂家均为原厂商。

1.11 原产地:_______________指产品的生产地,或提供服务的来源地。

1.12 "天"指日历天数。

2.技术规格要求

2.1 本合同条款下提交货物的技术规格要求应等于或优于招投标文件技术规格要求。若技术规格要求中无相应规定,则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相应正式标准。

2.2 卖方应向买方提供有关标准的中文文本。

2.3 除非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计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3.合同范围

3.1 买方同意从卖方处购买且卖方同意向买方提供的设备及其附属设备,消耗性材料、专用工具等,包括各项技术服务、技术培训及满足合同设备组装、检验、培训、技术服务、安装调试指导、性能测试、正常运行及维修所必需的技术文件。

3.2 卖方应负责培训买方的技术人员。

3.3 按照买方的要求,卖方应在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和保修期内,负责修理或更换有缺陷的零部件或整机,对软件产品进行升级,同时在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和保修期满后,以最优惠的价格,向买方提供合同设备大修和维护所需的配件及服务。

4.合同文件和资料

4.1卖方在提供仪器设备时应同时提供相关的技术资料,如目录索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指南、维修指南、服务手册等。

4.2未经买方事先的书面同意,卖方不得将由买方或代表买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如向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则应严格保密并限于履行本合同所必须的范围。

5.知识产权

5.1卖方应保证买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专利权、 著作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的起诉。

5.2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卖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经济赔偿。

5.3双方应共同遵守国家有关版权、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法律规定,相互尊重对方的知识产权,对本合同内容、对方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如有违反,违约方负相关法律责任。

5.4在本合同生效时已经存在并为各方合法拥有或使用的所有技术、资料和信息的知识产权,仍应属于其各自的原权利人所有或享有,另有约定的除外。

5.5卖方保证拥有由其提供给买方的所有软件的合法使用权,并且已获得进行许可的正当授权及其有权将软件许可及其相关材料授权或转让给买方。买方可独立对本合同条款下软件产品进行后续开发,不受版权限制。卖方承诺并保证买方除本协议的付款义务外无需支付任何其它的许可使用费,以非独家的、永久的、全球的、不可撤销的方式使用本合同条款下软件产品。

5.6卖方保证其提供的软件产品未侵犯第三人之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不会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商业秘密或对任何第三人构成不正当竞争,如因此与第三人形成争议、诉讼或仲裁案件,由卖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负责赔偿买方由此而遭受的全部损失。同时卖方需提供全力支持防止因上述侵权给买方带来的直接和预期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提供买方继续使用本合同条款下的软件而需取得的第三方授权、修改本合同条款下软件使其至少在功能上可以替代原技术、提供功能上相等的使买方可以达到原合同目的的其他软件,并承担因此而产生的所有的费用。

5.7卖方对软件系统客户化前的标准版软件产品拥有著作权,但对于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可能使用到的卖方或者第三方所拥有的技术或相关信息的知识产权,卖方授权买方在本合同项目范围内使用。买方对本合同履行期间产生的成果(包括客户化开发所取得的全部工作成果以及实施过程中所产生的所有技术文件)拥有全权,包括知识产权、所有权及相应的利益。卖方不对合同条款下的成果具有任何知识产权和申请知识产权的权利,买方享有署名权在内的全部知识产权及申请知识产权的权利。买方不再向卖方或任何第三方另行支付任何费用。

5.8买方发现任何第三方在买方未被许可的范围内非法使用买方获得的知识产权,买方应立即通知卖方。卖方应在收到买方通知后14日内采取适当行动以制止非法使用行为。

6.保密

6.1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及履行完毕后的任何时候,任何一方均应对因履行本合同从对方获取或知悉的保密信息承担保密责任,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透露,否则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6.2保密信息指任何一方因履行本合同所知悉的任何以口头、书面、图表或电子形式存在的对方信息,具体包括:_______________

6.2.1任何涉及对方过去、现在或将来的商业计划、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处理手段、财务信息;

6.2.2任何对方的技术措施、技术方案、软件应用及开发,硬件设备的品种、质量、数量、品牌等;

6.2.3任何对方的技术秘密或专有知识、文件 、报告、数据、客户软件、流程图、数据库、发明、知识、贸易秘密。

6.3卖方应根据买方的要求签署相应的保密协议,保密协议与本条款存在不一致的,以保密协议为准。

7. 质量保证

7.1货物质量保证

7.1.1卖方必须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强制性的国家技术质量规范和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性能和技术规范等的要求。

7.1.2卖方须保证所提供的货物经正确安装、正常运转和保养,在其使用寿命期内须具有符合质量要求和产品说明书的性能。在货物质量保证期之内,卖方须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并予以改进或更换。

7.1.3根据买方按检验标准自己检验结果或委托有资质的相关质检机构的检验结果,发现货物的数量、质量、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者在质量保证期内,证实货物存在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买方应书面通知卖方。接到上述通知后,卖方应及时更换或修理破损货物。卖方在买方发出质量异议通知后,未作答复,买方在通知书中所提出的要求应视为已被卖方接受。

7.1.4卖方在收到通知后虽答复,但没有弥补缺陷,买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由此引发的风险和费用将由卖方承担。买方可从合同款或卖方提交的履约保证金中扣款,不足部分,买方有权要求卖方赔偿。买方根据合同规定对卖方行使的其他权力不受影响。

7.1.5 合同条款下货物的质量保证期自货物通过最终验收起算,合同另行规定除外。

7.2辅助服务质量保证

7.2.1卖方保证提供合同条款下的软件产品原厂商至少一年软件全部功能及其换代产品的升级与技术支持服务(包含任何版本升级、产品换代、更新及在原有产品基础上的拆解、完善、合并所产生的新产品,提供升级产品介质及授权,要求原厂商承诺,并加盖原厂商公章),不得出现因货物停售、转产而无法提供上述支持服务。

7.2.2卖方应保证合同条款下所提供的服务包括培训、安装指导、单机调试、系统联调和试验等,按合同规定方式进行,并保证不存在因卖方工作人员的过失、错误或疏忽而产生的缺陷。

8.包装要求

8.1 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卖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采用本行业通用的方式进行包装,且该包装应符合国家有关包装的法律、法规的规定。

8.2 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并有良好的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粗暴装卸等保护措施,以确保货物安全运抵现场。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和损失均由卖方承担。

卖方应提供货物运至合同规定的最终目的地所需要的包装,以防止货物在转运中损坏或变质。

8.3 卖方所提供的货物包装均为出厂时原包装。

8.4 卖方所提供货物必须附有质量合格证,装箱清单,主机、附件、各种零部件和消耗品,有清楚的与装箱单相对应的名称和编号。

8.5 货物运输中的运输费用和保险费用均由卖方承担。运输过程中的一切损失、损坏均由卖方负责。

9. 价格

9.1 卖方履行合同所必须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货物及部件的设计、检测与试验、制造、运输、装卸、保险、单机调试、安装调试指导、技术资料、培训、交通、人员、差旅、质量保证期服务费、其他管理费用、所有的检验、测试、调试、验收、试运行费用等均已包括在合同价格中。

9.2 本合同价格为固定价格,包括了卖方履行合同全过程产生的所有成本和费用以及卖方应承担的一切税费。

9.3检验费用

9.3.1 卖方必须负担本条款下属于卖方负责的检验、测试、调试、试运行和验收的所有费用,并负责卖方派往买方组织的检验、测试和验收人员的所有费用。

9.3.2 买方按合同计划参加在卖方工厂所在地检验、测试和验收的费用全部由卖方负责并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

9.3.3买方检验人员已到卖方所在地,测试无法依照合同进行, 而引起买方人员延长逗留时间,所有由此产生的包括买方人员在内的直接费用及成本由卖方承担。

10.交货方式及交货日期

交货方式:_______________现场交货,卖方负责办理运输和保险,将货物运抵现场。

交货日期:_______________所有货物运抵现场并经双方开箱验收合格之日。

11.检验和验收

11.1开箱验收

11.1.1货物运抵现场后,双方应及时开箱验收,并制作验收记录,以确认与本合同约定的数量、型号等是否一致。

11.1.2 卖方应在交货前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数量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文件。该文件将作为申请付款单据的一部分,但有关质量、规格、数量的检验不应视为最终检验。

11.1.3 开箱验收中如发现货物的数量、规格与合同约定不符,买方有权拒收货物,卖方应及时按买方要求对拒收货物采取更换或其他必要的补救措施,直至开箱验收合格,方视为卖方完成交货。

11.2 检验验收

11.2.1 交货完成后,卖方应及时组装、调试、试运行,按照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试运行完成后,双方及时组织对货物检验验收。合同双方均须派人参加合同要求双方参加的试验、检验。

11.2.2 在具体实施合同规定的检验验收之前,卖方需提前提交相应的测试计划(包括测试程序、测试内容和检验标准、试验时间安排等)供买方确认。

11.2.3 除需买方确认的试验验收外,卖方还应对所有检验验收测试的结果、步骤、原始数据等作妥善记录。如买方要求,卖方应提供这些记录给买方。

11.2.4 检验测试出现全部或部分未达到本合同所约定的技术指标,买方有权选择下列任一处理方式:_______________

a.重新测试直至合格为止;

b.要求卖方对货物进行更换,然后重新测试直至合格为止;

无论选择何种方式,买方因此而发生的因卖方原因引起的所有费用均由卖方负担。

11.3 使用过程检验

11.3.1在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发现设备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规定不符,或证明设备有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合适的原材料等,由买方组织质检(相关检测费用由卖方承担),据质检报告及质量保证条款向卖方提出索赔,此索赔并不免除卖方应承担的合同义务。

11.3.2如果合同双方对卖方提供的上述试验结果报告的解释有分歧,双方须于出现分歧后10天内给对方声明,以陈述己方的观点。声明须附有关证据。分歧应通过协商解决。

12.付款条件

本合同条款下的付款方法和条件在"合同专用条款"中具体规定。

13.履约保证金

13.1卖方应在合同签订后,按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提交履约保证金。

13.2履约保证金用于补偿买方因卖方不能履行其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

13.3履约保证金应使用本合同货币,按下述方式之一提交:_______________

13.3.1买方可接受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和营业的银行出具的履约保函;

13.3.2 支票、汇票或现金。

13.4卖方未能按合同规定履行其义务,买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货物验收合格后,买方将履约保证金退还卖方。

14.索赔

14.1货物的质量、规格、数量、性能等与合同约定不符,或在质量保证期内证实货物存有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买方有权根据有资质的权威质检机构的检验结果向卖方提出索赔(但责任应由保险公司或运输部门承担的除外)。

14.2在履约保证期和检验期内,卖方对买方提出的索赔负有责任,卖方应按照买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_______________

14.2.1在法定的退货期内,卖方应按合同规定将货款退还给买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护退回货物所需的其它必要费用。如已超过退货期,但卖方同意退货,可比照上述办法办理,或由双方协商处理。

14.2.2根据货物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买方所遭受损失的数额,经买卖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或由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评估,以降低后的价格或评估价格为准。

14.2.3用符合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货物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卖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买方所发生的一切直接费用。同时,卖方应相应延长修补或更换件的履约保证期。

14.3卖方收到买方发出的索赔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作答复的,买方可从合同款或履约保证金中扣回索赔金额,如金额不足以补偿索赔金额,卖方应补足差额部分。

15.迟延交货

15.1 卖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

15.2 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卖方迟延交货,买方有权提出违约损失赔偿或解除合同。

15.3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卖方遇到不能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交货的理由、预期延误时间通知买方。买方收到卖方通知后,认为其理由正当的,可酌情延长交货时间。

16.违约赔偿

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卖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买方可要求卖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每日按合同总价款的千分之五计收。

17.不可抗力

17.1.双方中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

17.2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的事故发生后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17.3不可抗力使合同的某些内容有变更必要的, 双方应通过协商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合同终止。

18.税费

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卖方承担。

19.合同争议的解决

19.1买方和卖方由于本合同的履行而发生任何争议时,双方可先通过协商解决。

19.2任何一方不愿通过协商或通过协商仍不能解决争议,则双方中任何一方均应向买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20.违约解除合同

20.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卖方违约。买方可向卖方发出书面通知,部分或全部终止合同,同时保留向卖方索赔的权利。

20.1.1卖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买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全部或部分货物的;

20.1.2卖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主要义务的;

20.1.3卖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有欺诈行为的。

20.2买方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之后,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购买与未交付的货物类似的货物或服务,卖方应承担买方购买类似货物或服务而产生的额外支出。部分解除合同的,卖方应继续履行合同中未解除的部分。

21.破产终止合同

卖方破产而无法完全履行本合同义务时,买方可以书面方式通知卖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予卖方补偿。该合同的终止将不损害或不影响买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

22.转让和分包

22.1政府采购合同不能转让。

22.2经买方书面同意卖方可以将合同条款下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分包后不能解除卖方履行本合同的责任和义务,接受分包的人与卖方共同对买方连带承担合同的责任和义务。

23.合同修改

买方和卖方都不得擅自变更本合同,但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除外。如必须对合同条款进行改动时,当事人双方须共同签署书面文件,做为合同的补充。

24.通知

本合同任何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都应以书面形式发送,而另一方也应以书面形式确认并发送到对方明确的地址。

25.计量单位

除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均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26.适用法律

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进行解释。

附件:_______________履约保证金保函(格式)

履约保证金保函

致:_______________ (买方名称)

本保函作为贵方与 (卖方名称)(以下简称卖方)于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日就 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提供 (货物名称)(以下简称货物)签订的 (合同号)号合同的履约保函。

. (出具保函的银行名称)(以下简称银行)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具结保证本行、其继承人和受让人无追索地向贵方以 (货币名称)支付总额不超过 (货币数量),即相当于合同价格的 ________%,并以此约定如下:_______________

1.只要贵方确定卖方未能忠实地履行所有合同文件的规定和双方此后一致同意的修改、补充和变动,包括更改和/或修补贵方认为有缺陷的货物(以下简称违约),无论卖方有任何反对,本行将凭贵方关于卖方违约说明的书面通知,立即按贵方提出的累计总额不超过上述金额的款项和按贵方通知规定的方式付给贵方。

2.本保函项下的任何支付应为免税和净值。对于现有或将来的税收、关税、收费、费用扣减或预提税款,不论这些款项是何种性质和由谁征收,都不应从本保函项下的支付中扣除。

3.本保函的条款构成本行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直接责任。对即将履行的合同条款的任何变更、贵方在时间上的宽限、或由贵方采取的如果没有本款可能免除本责任的任何其它行为,均不能解除或免除本行在本保函项下的责任。

4.本保函在本合同规定的保证期期满前完全有效。

谨启

出具保函银行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人姓名和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章________

黑龙江省政府采购合同 篇3

采购单位(甲方) 采 购 计 划 表编号

供 应 商(乙方) 项目名称和编号:

签 订 地 点 签 订 时 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招投标文件(采购文件)规定条款和中标(成交)供应商承诺,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标的

1、供货一览表

序号产品名称商标品牌规格型号生产厂家数量单位单 价(元)金 额

1

2

3

N

人民币合计金额大写: ¥

2、合同合计金额包括货物价款,备件、专用工具、安装、调试、检验、技术培训及技术资料和包装、运输等全部费用。如招投标文件对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条质量保证

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型号、技术规格、技术参数等质量必须与招投标文件和承诺相一致。乙方提供的自主创新产品、节能和环保产品必须是列入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

2、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全新、未使用的原装产品,且在正常安装、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其使用寿命期内各项指标均达到质量要求。

第三条权利保证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货物在使用时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或其他权利。

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使用货物的有关技术资料。

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

乙方保证所交付的货物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质押、查封等产权瑕疵。

第四条包装和运输

1、乙方提供的货物均应按招投标文件要求的包装材料、包装标准、包装方式进行包装,每一包装单元内应附详细的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

2、货物的运输方式: 。

3、乙方负责货物运输,货物运输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 。

第五条交付和验收

1、交付时间: 地点:柳州市市区内用户指定地点。

2、乙方提供不符合招投标文件和本合同规定的货物,甲方有权拒绝接受。

3、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用户手册、原厂保修卡、随机资料、工具和备品、备件等交付给甲方,如有缺失应及时补齐,否则视为逾期交货。

4、甲方应当在到货(安装、调试完)后七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逾期不验收的,乙方可视同验收合格。验收合格后由甲乙双方签署货物验收单并加盖采购单位公章,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5、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的验收项目,其验收时间以该项目验收方案确定的验收时间为准,验收结果以该项目验收报告结论为准。在验收过程中发现乙方有违约问题,可暂缓资金结算,待违约问题解决后,方可办理资金结算事宜。

6、甲方对验收有异议的,在验收后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乙方应自收到甲方书面异议后 日内及时予以解决。

第六条安装和培训

1、甲方应提供必要安装条件(如场地、电源、水源等)。

2、乙方负责甲方有关人员的培训。培训时间、地点: 。

第七条 售后服务、保修期

1、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三包”规定以及招投标文件和本合同所附的《服务承诺》,为甲方提供售后服务。

2、货物保修起止时间; 。

3、乙方提供的服务承诺和售后服务及保修期责任等其它具体约定事项。(见合同附件)

第八条付款方式和保证金

1、当采购数量与实际使用数量不一致时,乙方应根据实际使用量供货,合同的最终结算金额按实际使用量乘以成交单价进行计算。

2、资金性质; 财政性资金 。

3、付款方式:本项目无预付款,交货完毕并验收合格后,由采购人按程序支付至合同价款的50%;安装完毕并运行验收合格后,由采购人按程序支付至合同价款的95%;余款在质量保质期过后十五个工作日内由甲方按程序一次性付清(不计利息),乙方在提交请款申请同时开具发票给甲方。

第九条税费

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承担。

第十条、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1. 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货物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未经使用的全新产品。对达不到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

⑴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⑵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

⑶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该货物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

2、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在 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处理。

3、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

4、上述的货物免费保修期为 年,因人为因素出现的故障不在免费保修范围内。超过保修期的机器设备,终生维修,维修时只收部件成本费。

第十一条、调试和验收

1、甲方对乙方提交的货物依据招标文件上的技术规格要求和国家有关质量标准进行现场初步验收,外观、说明书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给予签收,初步验收不合格的不予签收。货到后,甲方应当在到货(安装、调试完)后七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

2、乙方交货前应对产品作出全面检查和对验收文件进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收货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检验的结果应随货物交甲方。

3、甲方对乙方提供的货物在使用前进行调试时,乙方需负责安装并培训甲方的使用操作人员,并协助甲方一起调试,直到符合技术要求,甲方才做最终验收。

4、对技术复杂的货物,甲方应请国家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参与初步验收及最终验收,并由其出具质量检测报告。

5、验收时乙方必须在现场,验收完毕后作出验收结果报告;验收费用由乙方负责。

第十二条、货物包装、发运及运输

1、乙方应在货物发运前对其进行满足运输距离、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破损装卸等要求包装,以保证货物安全运达甲方指定地点。

2、使用说明书、质量检验证明书、随配附件和工具以及清单一并附于货物内。

3、乙方在货物发运手续办理完毕后二十四小时内或货到甲方四十八小时前通知甲方,以准备接货。

4、货物在交付甲方前发生的风险均由乙方负责。

5、货物在规定的交付期限内由乙方送达甲方指定的地点视为交付,乙方同时需通知甲方货物已送达。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规格、技术标准、材料等质量不合格的,应及时更换,更换不及时的按逾期交货处罚;因质量问题甲方不同意接收的或特殊情况甲方同意接收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货款额 5%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经济损失。

2、乙方提供的货物如侵犯了第三方合法权益而引发的任何纠纷或诉讼,均由乙方负责交涉并承担全部责任。

3、因包装、运输引起的货物损坏,按质量不合格处理。

4、甲方无故延期接收货物、乙方逾期交货的,每天向对方偿付违约货款额3‰违约金,但违约金累计不得超过违约货款额 5% ,超过 天对方有权解除合同,违约方承担因此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延期付货款的,每天向乙方偿付延期货款额 3‰ 滞纳金,但滞纳金累计不得超过延期货款额 5% 。

5、乙方未按本合同和投标文件中规定的服务承诺提供售后服务的,乙方应按本合同合计金额 5%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6、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量保证期内,因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和其它质量原因造成的问题,由乙方负责,费用从质量保证金中扣除,不足另补。

7、其它违约行为按违约货款额5%收取违约金并赔偿经济损失。

第十四条、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一百二十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第十五条 合同争议解决

1、因货物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货物质量进行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可向柳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诉讼期间,本合同继续履行。

第十六条、诉讼

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可向柳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七条、合同生效及其它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柳州市财政局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柳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

第十八条、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转让

1、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

2、乙方不得擅自转让(无进口资格的供应商委托进口货物除外)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3、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4、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柳州市财政局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柳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5、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

第十九条、签订本合同依据

1、政府采购招标文件;

2、乙方提供的采购投标(或应答)文件;

3、投标承诺书;

4、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第二十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柳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执副本一份,采购代理机构执副本一份。

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自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合同副本报柳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备案。

甲方(章)

年 月 日乙方(章)

年 月 日

单位地址: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电子邮箱:电子邮箱: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黑龙江省政府采购合同 篇4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甲方委托采购项目名称:

项目中拟采购的货物、工程、服务:

就上述项目的采购,甲方委托乙方采取 方式进行采购,乙方同意接受委托,双方达成协议如下:

一、乙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依法进行组织采购,为甲方做好服务工作。

二、本协议签订后,即开始进行本项目的采购工作,甲方主要负责以下工作:

(一)协助乙方作好采购(招标)工作,提供项目相关资料,提出采购(招标)文件中供货范围、技术规格和特别商务要求;

(二)参加评审(评标)委员会的工作,与其他评委一起共同完成评、定(标)工作;

(三)按成交(中标)通知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与成交(中标)供应商签订供货合同;

(四)验收合格后,采购人按合同约定和政府采购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向同级财政部门申请拨付应当支付给供应商的价款或报酬。

三、乙方主要负责以下工作:

(一)组成专项工作小组,指定一位项目负责人,代表乙方联系和处理采购(招标)过程中的有关事项,接受和签收甲方提供的技术、服务、商务等材料和要求。编制采购文件,请专家审查、采购人确认,并报送临沂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以下简称采购办)备案;

(二)采购文件报送采购办项目负责人备案后,按照规定程序,在政府采购信息指定发布媒体和网站(《中国财经报》、《齐鲁晚报》、中国政府采购网站、山东省政府采购网站、临沂政府采购网站)上发布政府采购公告并发售采购文件;

(三)按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组成项目专家评审(评标)委员会;

(四)组织采购项目的评审(评标)和记录工作;

(五)按照评审委员会的评审结论编制评审(评标)报告、汇集采购和报价(招标)文件并按有关规定及时报送采购办;

(六)发出成交(中标)通知,组织甲方与成交(中标)供应商签订供货合同或协议,并在合同(协议)签订后七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副本报送采购办备案。

(七)根据《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一条“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组织对供应商履约的验收。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有关规定,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组织采购项目验收,并填制《临沂市政府采购项目验收报告单》(一式四联)。

(八)接受临沂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

四、甲乙双方均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遵守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等原则,对采购(开标)前供应商情况、评审(评标)委员会的组成情况、评审(评标)情况均应作好保密工作。

五、甲方 (同意/不同意)委托乙方按《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随机抽取专家。

六、乙方承担采购(招标)所需的全部费用。并按国家有关文件规定向成交(中标)供应商收取货物、服务、工程 %;中标服务费,公务用车按定额每辆 元收取服务费。甲方不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

七、本项目应在 年 月 日之前完成。

八、本协议经临沂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确认并备案,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除不可抗力或因实施协议可能危害国家或社会公众利益的以外,乙方保证不因自己的原因造成成交(招标)失败,甲方保证不撤消委托并保证与成交(中标)方签订合同;否则,责任方向对方做出相应赔偿。

九、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黑龙江省政府采购合同 篇5

项目名称:乌兰察布市交通职业技术学校办公家具

批准文号:乌财购准(电子)[20xx]0317号

合同编号:乌政采【20xx】协11号

采购机构:乌兰察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部

采购人:乌兰察布市交通职业技术学校

供应商:内蒙古爱帝亨物流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家具分公司

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

合同编号:乌政采【20xx】协11号

项目名称:乌兰察布市交通职业技术学校办公家具

政府采购执行机构:乌兰察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部采购人:乌兰察布市交通职业技术学校

供应商:内蒙古爱帝亨物流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家具分公司合同签订地点:乌兰察布市

为了保护采供各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采购该项目的相关文件和中标结果,由政府采购执行机构和采购人共同与供应商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采购项目内容

二、售后服务承诺及其他要求

1、保证所提供的货物为原装正品,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强制性的国家技术、质量规范和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性能和技术规范要求。

2、保证货物经正确安装、正常运转和保养情况下,在其使用寿命内具有等于或优于合同技术参数指标条款规定的性能,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并承担弥补这些货物本身不足和缺陷的相关费用。

3、保修期及保修服务的内容严格遵守国家法律及合同文件规定,保证在货物验收后保修期内免费保修。

4、保证用户对售后服务要求的及时响应,对需上门服务的情况,用户所在地之内的应在24小时内派技术人员赶到现场;用户所在地之外或需外地厂家协助的,应在48小时内派技术人员赶到现场;若需返回厂家修理,应提供备用设备或提供保证不耽误工作的服务。

5、对厂家提供的货物的硬件或软件的升级改进服务,有及时告知用户的义务,在用户同意接受这些服务的情况下提供便利条件。

6、生产厂家到最终用户现场安装、调试合格后验收,现场为用户提供货物使用、维护等方面的技术培训。

7、严格遵守投标(响应)文件中售后服务承诺以及双方议定的售后服务承诺。

8、运输、保险和装卸费用,以及安装、调试和培训的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9、供应商提供货物与合同规定的货物名称、规格型号、技术指标、数量等不相符时,采购单位应不予接收。

10、采购单位应督促供应商及时供货,供应商未能按时供货,按照采购文件相关条款作相应处理。

三、交货日期

本合同货物的交货日期为20xx年1月15日前。

四、交货地点

本合同货物的交货地点为乌兰察布市交通职业技术学校。

五、验收办法

供应商交货时,必须同时出具符合国家规定的货物合格证书。货物到达采购人指定地点后,由采购人和政府采购机构组织相关人员对货物进行验收,验收人员要在“政府采购项目验收单”上签署意见

六、付款方式

本项目采取“国库集中支付”的方式付款,待货到安装、验收合格后,货款一次付清。

供应商开户行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兰察布市友谊路支行帐号:5

七、管辖

本合同发生争议产生的诉讼,由合同签署地人民法院管辖。

八、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一式五份,经采购人和供应商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以及乌兰察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本合同由采购人、供应商和乌兰察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部各执一份,乌兰察布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科和非税收入管理科各备案一份。

3、合同内容如遇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4、本合同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经乌兰察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部审核同意后,可会同有关部门签订补充协议,所签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附件:政府采购项目验收单

采购执行机构:乌兰察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部负责人:

地址:乌兰察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楼电话:

年月日

采购人:乌兰察布市交通职业技术学校负责人:地址:电话:

年月日

供应商:内蒙古爱帝亨物流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家具分公司负责人:地址:

电话:

年月日

黑龙江省政府采购合同 篇6

项目名称:乌兰察布市交通职业技术学校办公家具

批准文号:乌财购准(电子)[20xx]0317号

合同编号:乌政采【20xx】协11号

采购机构:乌兰察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部

采购人:乌兰察布市交通职业技术学校

供应商:内蒙古爱帝亨物流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家具分公司

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

合同编号:乌政采【20xx】协11号

项目名称:乌兰察布市交通职业技术学校办公家具

政府采购执行机构:乌兰察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部采购人:乌兰察布市交通职业技术学校

供应商:内蒙古爱帝亨物流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家具分公司合同签订地点:乌兰察布市

为了保护采供各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采购该项目的相关文件和中标结果,由政府采购执行机构和采购人共同与供应商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采购项目内容

二、售后服务承诺及其他要求

1、保证所提供的货物为原装正品,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强制性的国家技术、质量规范和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性能和技术规范要求。

2、保证货物经正确安装、正常运转和保养情况下,在其使用寿命内具有等于或优于合同技术参数指标条款规定的性能,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并承担弥补这些货物本身不足和缺陷的相关费用。

3、保修期及保修服务的内容严格遵守国家法律及合同文件规定,保证在货物验收后保修期内免费保修。

4、保证用户对售后服务要求的及时响应,对需上门服务的情况,用户所在地之内的应在24小时内派技术人员赶到现场;用户所在地之外或需外地厂家协助的,应在48小时内派技术人员赶到现场;若需返回厂家修理,应提供备用设备或提供保证不耽误工作的服务。

5、对厂家提供的货物的硬件或软件的升级改进服务,有及时告知用户的义务,在用户同意接受这些服务的情况下提供便利条件。

6、生产厂家到最终用户现场安装、调试合格后验收,现场为用户提供货物使用、维护等方面的技术培训。

7、严格遵守投标(响应)文件中售后服务承诺以及双方议定的售后服务承诺。

8、运输、保险和装卸费用,以及安装、调试和培训的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9、供应商提供货物与合同规定的货物名称、规格型号、技术指标、数量等不相符时,采购单位应不予接收。

10、采购单位应督促供应商及时供货,供应商未能按时供货,按照采购文件相关条款作相应处理。

三、交货日期

本合同货物的交货日期为20xx年1月15日前。

四、交货地点

本合同货物的交货地点为乌兰察布市交通职业技术学校。

五、验收办法

供应商交货时,必须同时出具符合国家规定的货物合格证书。货物到达采购人指定地点后,由采购人和政府采购机构组织相关人员对货物进行验收,验收人员要在“政府采购项目验收单”上签署意见。

六、付款方式

本项目采取“国库集中支付”的方式付款,待货到安装、验收合格后,货款一次付清。

供应商开户行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兰察布市友谊路支行帐号:5

七、管辖

本合同发生争议产生的诉讼,由合同签署地人民法院管辖。

八、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一式五份,经采购人和供应商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以及乌兰察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本合同由采购人、供应商和乌兰察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部各执一份,乌兰察布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科和非税收入管理科各备案一份。

3、合同内容如遇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4、本合同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经乌兰察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部审核同意后,可会同有关部门签订补充协议,所签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附件:政府采购项目验收单

采购执行机构:乌兰察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部负责人:

地址:乌兰察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楼电话:

年月日

采购人:乌兰察布市交通职业技术学校负责人:地址:电话:

年月日

供应商:内蒙古爱帝亨物流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家具分公司负责人:地址:

电话:

年月日

黑龙江省政府采购合同 篇7

甲方:____________市政府采购中心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市政府采购中心经过公开招标采购(招标编号:ZSCG______-ITZB-______),确定____________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网络安全隔离卡协议供货中标供应商,甲乙双方经协商,就协议供货有效期内乙方向甲方提供本公司产品以及相关产品的伴随服务事宜达成以下条款:

第一条供货商品清单及协议价格

乙方保证按投标时确定的价格提供如下内容的合格产品详见《网络安全隔离卡价格及供货联系表》(附件一)

第二条甲方与乙方

______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下简称采购单位)与甲方享有同等权力,本协议下述各处所指甲方包含____________市政府采购中心及采购单位。

乙方确定下列代理商(名单附后)为供货商,供货商代表乙方进行送货、售后服务、维修及资金结算等,乙方对供货商在协议履行期间的行为需负责任,本协议下述各处所指乙方包含签署本协议的中标供应商及供货商。

第三条质量标准和要求

年 月 日以后生产的,质量标准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制造厂家企业标准确定,上述标准不一致的,以严格的标准为准。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协议目的的特定标准确定。

年 月 日期间对所中标的网络安全隔离卡产品的供应。

第四条供货方式

采购单位在定点的品牌型号范围内,直接与乙方联系,选择产品的品牌型号,由乙方出具《定点(协议)产品供货意向单》。然后编制政府采购计划直接报市采购办审核。供货商凭已审核的《政府采购计划表》与采购单位签订供货合同,并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供货及负责安装和调试。供货时间一般在7个工作日内,供货数量较大时可由双方协商确定。

若单一合同采购金额大于人民币____________万元(含)或数量超过____________个(含)时,采购单位应按有关规定报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另行确定采购方式。(单一合同指一个采购单位单次成批量向一家中标厂商订购同一包货物所形成的合同)。

第五条安装和验收

乙方将产品送至指定地点并安装调试合格后,由采购单位根据货物的技术规格要求和质量标准,对货物进行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后,采购单位收取发票并在《政府采购(协议供货)货物验收单》上签署验收意见及加盖单位印章。

货物的数量不足或表面瑕疵,采购单位可在验收时当面提出;对质量问题有异议的应在安装调试后 年 月 日

政府采购供货合同(网络安全隔离卡)

政府采购供货合同(网络安全隔离卡)

黑龙江省政府采购合同 篇8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

见证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受___________(甲方)委托,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见证方)就“甲方”所需的___________在定点范围内进行了询价,甲乙双方根据___________询价采购结果,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货物购销合同

一、货物及其数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合同金额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币)。

三、质保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交货时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交货地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联系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付款:由甲方按有关规定办理支付手续,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后支付全部合同货款;

八、合同纠纷处理: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纠纷,由甲、乙双方协商处理。

九、合同生效:本合同由甲、乙、见证方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合同通用条款(与省级集中采购机构和定点供应商签订的合同条款一致)和本专用条款;

2.甲方收到的乙方“省级计算机及空调定点采购询价单”报价文件;

3.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必要文件。

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持二份,乙方持一份,见证方持二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授权)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见证方: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授权)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授权)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黑龙江省政府采购合同 篇9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

供货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采购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保护供需各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______省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制实施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并严格遵循“关于做好第3期全省计算机、打印机协议供货有关事宜的通知”(招标编号:zzcg20__a-gk-004)招标文件、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______省政府采购供货协议”的相关规定和采购〔20__〕6号“关于做好20__年第3期计算机、打印机政府采购协议供货有关事宜的通知”、“政府采购协议供货承诺书”中的相关承诺和“______市计算机政府采购协议供货补充协议”,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合同采购的产品所需资金来源构成为:

预算内();预算外();自筹()。

付款方式为:会计核算中心支付()。

以上按实际情况打“√”确认,涂改无效。

二、计算机品牌、型号、规格和主要配置、单价、数量、金额

序号

计算机品牌

型号规格和主要配置

基准价

数量

县协议优惠率

县协议采购价格

标配显示器规格

显示器差价

小计

1

2

3

合计:人民币(大写)

注:

1.本次招标确定的协议供货价格是根据采购单位购买的数量确定不同的协议价格。若单次采购金额大于等于人民币20万元时,采购单位必须按有关规定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重新确定采购方式。

2.协议供货总价=数量×基准价(1-根据购买数量的适用优惠率)

三、保修期

上述产品的保修期为______月;免费更换时间为交货后______月

故障响应时间为:______小时内;故障排除时间为:______小时内;

备品备件提供时间为:_____ 小时内。

四、交(提)货时间、地点、方式

供货商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将货物送至以下指定地点交由需方指定收货人:

1.货商应在交货前向需方提供交货计划;

2.运输、保险和装卸的费用由供货商承担。

五、验收标准及提出异议时间

验收标准:

1.《______省政府采购供货协议》第三、五、八、十二、十三条

2.装箱单;

3.供方保证一次开箱合格率大于98%(百分之九十八)。

提出异议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货款结算:需方在货物验收合格后______工作日内全额支付给供货商货款。(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

七、违约责任

1.供货商逾期履行合同的,自逾期之日起,向需方每日偿付合同总价万分之三的滞纳金;供方逾期30日不能交货的,应向需方支付合同总价百分之五的违约金,并且不再退还履约保证金。

2.需方逾期支付货款的,自逾期之日起,向供方每日偿付合同总价万分之三的滞纳金;需方无正当理由拒付货款的,应向供方偿付合同总价百分之五的违约金。

3.供货商在协议供货有效期内违反本合同有关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的,将予以没收履约保证金,损失赔偿不足部分,按本合同第七条处理;在协议供货有效期外发生质量问题的,按本合同第七条处理。

八、因合同执行而产生问题的解决方式(可多选)

(1)双方协商解决();

(2)向供货商指定协调人反映();

(3)向采购中心反映();

(4)向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投诉()

(5)提请仲裁();

(6)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其他约定事项

(1)需方凭《______县协议采购(计算机)发货通知单和验收结算付款书》与供货商签定本合同,《通知单》应作为合同的附件。合同中采购产品的品牌、型号、数量等应于《通知单》上所限定的相一致。

(2)___________省20__年4季度20__年1季度计算机协议供货(招标编号:zzcg20__a-gk-004)招标文件以及投标文件、询标纪要、“______省政府采购供货协议”、“政府采购协议供 承诺书”和“______市计算机政府采购协议供货补充协议”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本合同未尽事宜从其规定。

(3)本合同一式4联,供货商、中标供应商、需方、招投标中心各1联,由供货商每月在结算时统一向采购中心汇总上报。

(4)本合同应经需方负责政府采购的部门或财务部门审核并加盖需方财务专用章后方为有效。

(5)本合同经供货商和需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内容如遇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需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及财务部门章)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货商(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黑龙江省政府采购合同 篇10

经询价采购______________(采购人以下简称甲方), ___________(供应商以下简称乙方)和 ___________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鉴证方)同意按照以下条款和条件签订本合同(以下简称合同):

1.合同文件

下列关于某______项目____号的询价单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 ___________政府采购中心____号询价单

(2)乙方提交的报价单;

(3)售后服务承诺。

2.货物及数量

本合同所提供的货物和数量,详见乙方提供的报价单。

3.合同金额

本合同的总金额(大写)为____________元整人民币,单价详见卖方提交的报价单。

4.付款条件

本合同货物在规定的时间内安装,调试,交付使用后,由 ___________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中心联系电话:________)支付货款。付款条件同询价单要求。

5.交货时间和地点

本合同货物的交付时间为:____________;交货地点为:____________ 。

6.质量保证

卖方所提供货物未有特别约定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产品。在使用过程中,一旦发现乙方所提供的货物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质量有缺陷,经查实后,乙方无条件接受甲方退货,并按原价退还货款,同时,按有关规定给予乙方处罚。

7.合同纠纷处理

本合同货物交付验收使用后所发生的合同纠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由甲方直接与乙方进行处理;并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政府采购的规定进行处罚。

8.合同生效及其他

本合同经甲方,乙方,鉴证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并在 ___________政府采购中心收到乙方提交的足额履约保证金和中标服务费后生效。如有变动,必须由甲方,乙方,鉴证方协商一致后方可更改或补充。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乙方鉴证方各执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采购人盖章):______ 乙方(供货商盖章):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 法定代表人或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日

鉴证方(单位公章):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日

黑龙江省政府采购合同 篇11

甲方(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经过双方友好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双方同意签订以下合同条款,以便双方共同遵守,履行合同。

一,产品清单及付款方式

1.产品清单及价格(此表须与招标文件一致,可附后)

设备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__

设备型号 ____________________

数量 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价 ____________________

合计 ____________________

中标总价格(大写)

2.付款方式

全部设备验收合格后的七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即 元人民币整。若延期付款,甲方每天应向乙方缴纳延期额的千分之一作为罚金。

合同总金额 %的余款即 元人民币作为质保金,若设备运行正常,质保金在验收完成一年后的七日内一次性无息给付。

二,交货时间及地点

1.交货时间: (投标文件承诺时间)。若延期交货。乙方每天应向甲方缴纳延期额的千分之一作为罚金。

因不可抗拒力所导致的交货,服务及付款延迟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条文处理。

2.交货地点:送货上门,安装调试。

三,保修条款

乙方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保修措施祥述(投标文件承诺内容)。

下例情况不属保修范围:

1.不可抗力引起的损害;

2.用户电力系统故障(如接地不良,电压超过规定范围等)引起的损坏;

3.用户私自维修引起的损坏;

4.用户自行造成的机械损坏(用户正常使用除外);

5.其它不属于供应商负担的保修事宜。

四,相关权利及义务

1.甲方收到乙方设备后,乙方应在开发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开发区监察审计部门,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的共同监督下及时验收,验收时可对不符合合同要求及评标样本的设备或产品拒绝接收;

2.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对所交付设备进行安装调试,并督导完成;

3.甲方有权监督乙方的售后服务,并对乙方的售后服务不符合合同要求时加以指出乃至追究合同责任;

4.甲方在合同规定期限内履行付款责任;

5.甲方在乙方进行安装调试时应给予协助和协调各方关系,乙方应及时提出需要甲方协助和协调的内容,以便保证合同的正常履行;

6.甲方对乙方的技术及商业机密予以保密;

7.乙方有权按照合同,要求甲方支付相应款项;

8.乙方有权在实施安装调试时,提出合乎情理的协助要求;

9.双方指定联系人,所有保修过程均应由双方经手人签字纪录。

五,争议

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的态度,对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违约行为进行及时的协商解决,如不能协商解决可通过法律诉讼解决。

六,其它

1.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一份,政府采购中心一份;

2.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3.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并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条款执行。

甲方(印章):_________________乙方(印章):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乙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见证方:____________________政府采购中心

见证方代表(签字):

黑龙江省政府采购合同 篇12

政府采购合同书范文一

供方(供应商):

需方(采购人):

为了保护供需双方合法权益,根据《民法典》、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吉安政府采购 协议供货项目、政府采购协议承诺书、“关于吉安政府采购 协议供货采购有关事宜的通知”,签订此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采购品目、型号、数量、时间及金额

二、保修期:依据吉安市级供货协议投标文件中的售后服务条款。

三、交(提)货地点方式:

四、验收标准及提出异议时间:验收标准:

1、装箱单;

2、供方保证一次合格率在于98%(百分之九十八)。出异议时间:

五、付款方式和期限:

供方开户名称:

帐号:

六、违约责任:违约方承担合同金额5%的经济责任。

七、解决合同纠纷方式:合同执行过程中,从供需双方如发生纠纷应本着友好的原则双方协商解决,或投诉到永新县政府采购办,或提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本合同需供需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内容如国家法律法规及政治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九、本合同为供应商与政府单位买卖合同,一式三份,供方需方各执一份,永新县政府采购办公室执一份。

需方(盖章): 供方(盖章): 验证方(盖章):

经办人: 经办人: 经办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政府采购合同书范文二

供方: 编 号:局- 需方: 签订地点:

甲方(需方)通过 管理办公室 年 月 日所发的政府采购计划通知书,接受了乙方供方)为本项目 采购的报价,甲乙按下述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书(以下简称“合同”):

一、采购项目名称、品牌、型号、厂家、数量、金额 签订日期:

二、合同文件:本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成交人提交的货物明细及报价表和售后服务承诺书; 2、政府采购计划通知书;

3、本合同补充协议及有关补充资料。

三、货物采购和服务内容:本合同所涉及的乙方应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内容详见货物明细及报价表。

四、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及保修期限由供需双方约定:按双方约定的。 五、验收标准及方法由供需双方约定:按双方约定的。

六、付款条件由供需双方约定:工程完成后将材料送采购办办理付款相关手续(每个月结束后十天内办理)。

七、违约责任由供需双方约定:供方需要按时完成工程,逾期没有完成的,供方向需每日偿付货款总额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八、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由供需双方协商解决或由桂林仲裁机构仲裁及向桂林人民法院起诉。

九、合同生效: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十、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两份。

甲方:乙方:年月日:

政府采购合同书范文三

采购人(全称):供应商(全称):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组织形式: 政府采购

(2)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3)标的名称: 多媒体教室安装

2.合同标的及金额

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合同签订后十天内指定地点。

4.付款: 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 。

5.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 提请仲裁 □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

(2)本合同书

(3)成交通知书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

(5)响应文件

(6)谈判文件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传 真: 传 真:

开 户 银 行:

帐 号:

黑龙江省政府采购合同 篇13

甲方:

乙方:

根据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安保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原则,就 服务事宜充分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资信守履行。

第一条 甲方聘请乙方为 使用人提供管理服务。

第二条 服务区域基本情况如下:

具体管理范围及构成细目见本项目采购文件中第二章《采购需求》的相关内容。

第三条 乙方提供的管理服务包括以下内容:

具体服务内容包含采购文件的《采购需求》、采购文件的《服务方案》和乙方的所有承诺服务内容;

第四条 乙方提供的服务质量标准按国家和地方政府的规定和本合同约定的服务质量要求及乙方在采购文件中的承诺执行。

本合同约定的服务质量要求见本项目采购文件中《采购需求》。

第五条 合同金额: (¥ )服务期: 付款方式为:

第六条 甲方权利义务

(一)审定乙方管理服务方案和工作计划,听取乙方管理情况报告,监督检查乙方各项方案和计划的实施;

(二)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遗留问题;

(三)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第七条 乙方权利义务

(一)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制订物业管理服务方案和工作计划,全面履行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成交人应履行的义务和乙方在投标文件承诺的所有内容,每月向甲方通报一次物业管理服务实施情况;

(二)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第八条 违约责任

(一)乙方未尽管理责任导致损坏、损失的,应按责任比例相应承担费用; 除招标文件中《招标项目需求》明确约定的违约责任、合同解除的情形外。乙方出现其他未能履行合同或不符合招标约定要求,甲方有权书面敦促乙方整改,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之日起七日内给予书面答复并进行整改,逾期未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服务合同,且无需支付合同解除后的合同后续费用。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3个月物业管理费总和的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二)甲方违法、违约导致乙方不能提供约定服务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个月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乙方违法、违约,不履行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规定和本合同约定、投标承诺和约定服务的,甲方有权根据本合同和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的规定要求乙方承担相应责任、解除或终止本合同。

(三)任何一方违约解除合同或因违约被解除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共为三个月的物业管理费总和的违约金;

(四)守约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向违约方主张权利的,因此产生的诉讼费、律师费等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第九条 双方在履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按合同事先约定的条款,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在合同有效期限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按时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顺延,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由于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合同的根本目的不能实现时,一方可解除合同。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提供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 本合同附件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凡本合同及附件未规定的事宜以及合同词语,均以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为准。

第十二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方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 合同各方一致确认协议中记载的各方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为各方履行本合同、解决本争议时接收其他方商业文件信函或司法机关(法院、仲裁机构)诉讼、仲裁文书的地址和联系方式。上述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适用至本合同履行完毕或争议裁决时止,除非各方依下款告知变更。

(一)任何一方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需要变更的,应提前五个工作日向合同其他方或司法机关送交书面变更告知书(若争议已经进入司法程序解决)。

(二)合同各方均承诺:上述确认的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真实有效,如有错误,导致的商业信函和诉讼文书送达不能的法律后果由自己承担。

(三)合同各方均明知:因各方提供或者确认的送达地址和联系方式不准确、或者送达地址变更后未及时依程序告知对方和司法机关、或者当事人和指定接收人拒绝签收等原因,导致诉讼文书未能被当事人实际接收,邮寄送达的,以文书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直接送达的,送达人当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情况之日视为送达之日。

第十四条 本合同一式六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广西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各一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

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自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合同副本报广西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备案。

甲方(章)

年 月 日

乙方(章)

年 月 日

通讯地址:

通讯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经办人:

年 月 日

黑龙江省政府采购合同 篇14

供方: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

供、需双方根据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设备项目谈判结果和谈判文件的要求,并经双方协调一致,订立本采购合同。

一、合同文件: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二、合同金额:_________(以上价款以人民币进行结算)

三、设备质量要求及供方对质量负责条件和期限:

供方提供的设备必须是现货、全新,符合招标货物要求的规格型号和技术指标。供方对设备提供_________年的维修保养期,保养期内非因需方的人为原因而出现质量问题的,由供方负责包修、包换或者包退,并承担调换或退货的实际费用。供方不能修理和不能调换,按不能交货处理。

四、安装完毕时间:_________

交货地点:_________

五、供方应随设备向使用单位提供材质的质保书。

六、中标的投标方的保证金整转为履约保证金,在质保期满一年无质量问题后七天内退还(不计息)。

七、付款方式:

全部货到工地验收合格后七天内支付合同价款的7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七天内付清全部货款。货款凭发票、合同、政府采购资金结算单、政府采购验收单由财政直接支付。

八、违约责任:

1、需方(使用单位)无正当理由拒收设备,拒付货款的,需方向供方偿付设备款总值的百分之三十违约金。

2、需方逾期支付货款的,需方向供方每日偿付欠款总额千分之(二~五)的违约金。

3、供方所交付的品种、型号、规格、数量、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标准的,需方有权拒绝。供方向需方偿付货款总额的百分之三十的违约金。

4、供方逾期交货的,供方向需方每日偿付货款总额千分之(二~五)的违约金。

5、供方逾期三十日不能交货的,视为不能履约,则供方向需方支付货款总额百分之三十的违约金。

九、因设备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_________政府有关部门或其指定的技术单位进行质量鉴定,该鉴定结论是终局的,供需双方应当接受。

十、本合同发生争议产生的诉讼,可向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一、本合同一式六份,供需双方各执二份,_________采招办和_________政府采购中心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效力。

十二、本合同加盖_________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备案专用章印章后方为有效。

十三、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增加条款或补充协议的形式加以补充,但增加或补充协议的条款不得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供方(盖章):_________需方(盖章):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开户名称:_________开户名称: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帐号: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邮编: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签约地点:_________

附件一:谈判邀请函

经研究决定,就_________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国内有供货能力的厂(商)家参加投标。

1、采购编号:_________

2、采购项目内容:_________。

3、供应商的资格要求:凡国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以上设备生产、销售或代理能力的,并具有较强经济实力、良好信誉和售后服务能力的厂(商)家。

4、购买谈判文件时间和地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工作时间(节假日除外)到_________政府采购中心购买谈判文件和投标书。本标书售价_________元(如需邮寄另加_________元),售后不退。

5、技术答疑:投标人需澄清的问题以传真方式于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时前传至采购人或采购中心。

6、购买标书时,必须携带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人委托书、公司简介、近二年的业绩及其它资料。

7、谈判时间:_________。

8、谈判地点:_________。

9、投标方应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时前向招标方提供投标保证金标一_________元整、标二_________元整、标三_________元整。

附件二:谈判项目要求

1、本次采购的项目是_________,具体内容和数量详见《谈判货物一览表》。

2、投标方要求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对所供货物有维护能力,有相当的经济实力和良好信誉,并且有较强的售后服务能力的厂(商)家。

3、投标方所提供的货物须为全新、原装,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或具有中国商检部门合格证明,并符合《谈判货物一览表》中要求的规格型号和技术性能。

4、投标方须提供至少一年的质量保证期(设备另有超过一年质保规定的,按原规定执行)。

5、投标方须提供制造厂家、技术资料、合格证等书面资料。

6、合同的签订:成交单位凭《成交通知书》与_________签订合同。

7、交货时间:标一、标二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标三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

8、交货地点:_________。

9、验收:由_________组织人员验收。

10、特殊条款(货款结算方式):全部货到工地验收合格后七天内支付合同价款的7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七天内付清全部货款。货款凭发票、合同、政府采购资金结算单、政府采购验收单由财政直接支付。

附件:投标方须知

1、适用范围

1.1本谈判文件仅适用于本次谈判采购所叙述的货物和服务。

2、定义

2.1采购方系指组织本次谈判的_________政府采购中心。

2.2投标方系指向采购方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

2.3货物系指按采购文件要求配置的一切设备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技术资料和材料。

3、合格的投标方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济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投标费用

4.1无论投标过程中的作法和结果如何,投标方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5、投标报价

5.1投标报价应以人民币为结算货币,须包括货物价款、途中运输搬运费、(标一、标三另含安装费、划线费、土建施工费、材料费、配件费)税费等费用。投标报价为投标方所能承受的最低、最终报价。须由中标单位开具正式发票。

5.2投标方必须按《招标货物一览表》一一报价,投标报价为投标方所提供货物和服务的报价,并可在谈判中进行修正。

5.3投标方应在投标书的《报价一览表》上写明投标货物的单价和投标总价,作为谈判第一次报价的依据。如果单价与总价有出入,以单价为准。在确认投标货物技术指标等满足采购人要求后,再由各投标人报出一次最终最低报价。

6、投标文件的组成

6.1投标书

6.2谈判一览表

6.3货物简要说明一览表

6.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6.5关于资格的声明函(含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其他)

6.6工程业绩表

6.7产品设备的的主要技术、结构、性能、特点和质量水平的详细描述

6.8产品制造、安装、验收标准

6.9售后服务的内容、措施和承诺

6.10其他投标方认为有必要提供的资料。

7、投标方资格的证明文件

7.1投标方必须提交证明其有资格进行投标和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份。

8、投标保证金

8.1投标保证金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

8.2投标方应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时前向招标方提供足额投标保证金。

8.3投标保证金应以银行保函或支票、汇票形式提交。

8.4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8.5若发现有意串标者,将被视为无效投标,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8.6未中标的投标方的保证金,在开标后7日内退还。

8.7如果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后,投标方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或放弃中标,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8.8中标的投标方的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在质保期满一年无质量问题后七日内退还(不计息)。

9、投标有效期

9.1投标文件从开标之日起,投标有效期为30天。

10、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0.1投标方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各一份分别用信封密封,标明招标编号投标货物名称及正本或副本字样,并加盖公章。

10.2投标书填写字迹必须清楚、工整,每一密封信封上注明于_________时前不准启封的字样。

1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11.1谈判地点即为投标文件的递交地点,采购方在谈判仪式开始前,即_________,开始接收投标文件。

11.2谈判时间即为投标截止时间,采购方将拒绝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收到的投标文件。

1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其投标无效

12.1投标人不以自己真正身份参加竞标,以挂户或以他人名义参与竞标的。

12.2投标文件未密封;封面未加盖单位公章或法定代表人印章。

12.3逾期送达投标文件。

12.4逾期提供投标保证金或不提供投标保证金。

12.5谈判中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出现雷同或相似(包括部分雷同或相似),对所有雷同或相似投标人按废标处理,采购方将保留进一步追究责任的权利。

13、开标仪式中,向投标方宣布开标、评标办法。

附件五:投标书

致:_________政府采购中心根据贵方为_________项目的投标邀请_________(招标编号),签字代表_________(全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方_________(投标方名称、地址)。以_________(提供形式)提供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_________元。

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所附投标报价表中规定的应提供和支付的货物投标总价为_________(注明币种),即_________(大写)。

2、投标方已详细审查全部谈判文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

3、我方将按谈判文件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4、其投标自开标日起有效期30个工作日。

5、如果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后,我方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或放弃中标,投标保证金将被贵方没收。

6、我方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7、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_________。

投标方(公章):_________投标方代表(签字):_________

投标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附件六:关于资格的声明函_________政府采购中心:

关于贵方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第_________(采购编号)投标邀请,本签字人愿意参加投标,提供谈判货物一览表中规定的_________(货物名称)和_________服务,并证明提交的下列文件和说明是准确和真实的。

1、由_________签发的我方工商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

2、产品的代理、专卖等资格证书。

3、其它:_________。

本签字人确认资格文件中的说明是真实的、准确的。

签字人:_________

附件七:投标保证金保函

致:_________为采购编号_________的_________货物的投标提供的投标保证金。

本保函作为_________(以下简称投标方)对采购编号为_________的投标邀请提供_________(货物名称)和_________服务的投标保证金。_________(开具银行名称)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具结保证本行或其后继者和其受让人,一旦收到贵方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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