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根据《民法典》的要求,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一、供货范围及价格
供货范围:
单价:______元,总价_______元。
二、货品质量要求及乙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
1、乙方提供的货品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环保标准以及该产品的出厂标准。
2、乙方提供的货品必须是全新的机器(含零部件、配件、随机工具等)。
3、乙方对所供设备提供一年的免费保修。在保修期内,如货品非因甲方的人为原因而出现的质量或故障问题由乙方负责包修、包换或包退,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的所有费用乙方不能修理或不能调换,均按违反售后服务承诺处理。
三、交货及验收
1、交付使用时间:
2、乙方应将所供货品的产品使用说明书、有关资料及配件、随机工具等交付给甲方。3、交货地点:
4、货物的验收:设备现场安装过程,如发生与供货合同条款不符的设备,用户提出异议,供货商应无条件更换。
四、付款方式
1、甲方需支付乙方设备订金款项的50%合计
2、经验收合格后一个星期内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全部项目款的50%
五、违约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甲方向乙方偿付货款总值的5%的违约金。
2、甲方逾期支付设备款的,每逾期1天,甲方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的5‰的滞纳金,累计滞纳金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的5%(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逾期支付的,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3、乙方所交的设备品种、型号、规格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设备,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货款总额5%的违约金。
4、乙方逾期交货的,每逾期1天,乙方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5‰的滞纳金,累计滞纳金额不超过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5%(逾期交货超过20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5、乙方如没有按合同规定履行售后服务承诺,甲方可另行由第三方单位进行修复,其费用全部由乙方支付,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6、如卖方到货安装调试验收达到本合同附录规定的要求,买方无故退货或到期不收货,则无权请求退还已付机器预付款
六、售后服务
1、所有设备均由乙方免费送货上门并安装调试。
2、所有设备均由乙方提供终身保修服务。从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内,由乙方提供的设备,如发生非人为故障,乙方免费上门维修或免费更换性能指标不低于原规格型号的新部件。
3、乙方接到报修通知后,在24小时内派技术人员上门现场维护,并在48小时内解决问题,如乙方不能及时到现场解决问题,甲方可委托其他单位维修,其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
七、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诸如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或其他不可抗力的事件使合同执行受阻,则合同执行由双方协商后相应延长。受阻方应随时采取所有合理步骤以减少因不可抗力事件所导致合同执行的任何延迟。
八、合同的终止和中止
在发生合同终止情况时,任何一方均有责任将已执行中的合同部分执行完毕。
九、其他约定条款:
十、本合同书一式____份,均为正本,甲方执___份,乙方执____份。
甲方:
法定代表人:
日期: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日期:
合同编号:
甲方(买方/需方):
乙方(卖方/供方):
签约地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年月日____________单位商住楼智能安防工程网络及硬件的招标结果和招标文件(招标编号:gzaf[20xx]0001)的要求,经双方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
1、合同设备
乙方向甲方供应下列表中所列网络设备和硬件设备等,负责安装调试。
2、合同总价
总价为人民币(大写) ,即rmb¥ 元,该合同总金额是设计、制造、包装、仓储、运输、安装及验收合格之前及保修期与备品备件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金额不变。
3、合同组成
详细价格、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设备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说明。所有附件及本项目的招投标文件、会议纪要、协议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
4、技术要求
乙方所提供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范和环保要求及甲方的技术要求,并提供设备的厂试测验报告。
5、合同设备的包装、交货、安装、调试及验收
5.1合同设备的包装
设备的包装均应有良好的防湿、防锈、防潮、防雨、防腐及防碰撞的措施。凡由于包装不良造成的损失和由此产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5.2合同设备的交货
5.2.1乙方交货时间:合同签订15天内。
5.2.2乙方交货地点:运输及卸车至甲方指定地点。
5.3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
5.3.1乙方负责合同项下的安装调试,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
5.3.2乙方安装时须对各安装场地内的其他设备、设施有良好保护措施。
5.4设备的验收
5.4.1合同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验收,验收应在甲、乙双方共同参与下进行。
5.4.2验收按国家有关的规定、规范进行。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设备有短装、次品、损坏或其他不符合本合同规定之情形者,甲方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甲乙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作补充、缺失和更换损坏部件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5.4.3如果合同设备运输和安装调试过程中因事故造成货物的短缺、损坏,乙方应及时安排换装,以保证合同设备安装调试的成功完成。换货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5.5乙方保证合同项下提供的设备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商标或版权。否则,乙方须承担对第三方的专利或版权的侵权责任并承担由此而发生的所有费用。
6、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6.1乙方保证合同设备是全新、未曾使用过的,其质量、规格及技术特征符合合同附件的要求。
6.2合同设备保质保用期按生产厂家标准,但不得少于一年(用户单位签字验收之日起)。保质保用期内非人为原因出现产品质量及安装问题,由乙方负责包修、包换或包退,并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后24小时内派员到现场维修。
下列情况乙方不负责免费保修:
(1)甲方不按照乙方提供的正确使用方法而引起设备故障损坏;
(2)擅自改装设备;
(3)各种人为因素或天灾等外来因素造成的损坏。
6.3因设备的质量问题而发生争议,由广东省质检部门进行质量鉴定。设备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用由甲方承担;设备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用由乙方承担。
6.4乙方为甲方提供操作及维护培训,主要内容为设备的基本结构、性能、主要部件和构造及原理,日常使用操作、保养与管理,常见故障的排除,紧急情况的处理等,培训地点主要在设备安装现场或按甲乙双方的协商安排。
7、付款方式
7.1本合同款项以人民币转帐方式支付,凭以下付款资料:
(1)采购合同;
(2)验收表(加盖甲方公章);
(3)调试意见(加盖甲方公章);
(4)乙方开具的正式发票复印件,加盖甲方公章。
付款方在十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即:人民币 元。
8、技术服务
8.1乙方应派员到甲方指定地点配合工作。
8.2乙方按甲方提供的合同执行进度计划,再配合甲方及有关单位,以此做好合同执行进度上的配合工作。
9、不可抗力
9.1不可抗力指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或其他双方认定的不可抗力事件。
9.2签约双方中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影响合同执行时,发生不可抗力一方应尽快将事故通知另一方。在此情况下,乙方仍然有责任采取必要的措施加速供货,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尽快解决本合同的执行问题。
10、索赔
10.1如有异议,甲方有权根据有关政府部门的检验结果向乙方提出索赔。
10.2在合同执行期间,如果乙方对甲方提出的索赔和差异负有责任,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1)乙方同意退货,并按合同规定的同种货币将货款退还给甲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
(2)根据货物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的数额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
(3)用符合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货物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的部分,乙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有甲方所发生的一切直接费用。同时,相应延长质量保证期。
10.3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30天内,乙方未作出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被乙方接受。甲方将从合同款项中扣回索赔金额。如此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索赔金额,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不足部分的补偿。
11、违约与处罚
11.1甲方应依合同规定时间内,向乙方支付货款,每拖延一天可向甲方加收合同金额的3‰违约金。
11.2乙方未能按时交货,每拖延一天,须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3‰的违约金。
11.3乙方交付的货物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的5%的违约金。
11.4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5%的违约金。
11.5乙方未能交付货物,则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的7.5%的违约金。
12、合同终止
如果一方严重违反合同,并在收到对方违约通知书后在30天内仍未能改正违约的,另一方可立即终止本合同。
13、法律诉讼
签约双方在履约中发生争执和分歧,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时,则由合同签订所在地仲裁机构或合同签订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仲裁或诉讼任选一种)。受理期间,双方应继续执行合同其余部分。
14、其他
14.1本合同正本五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监察局一份,采购中心一份,招标人一份。合同自签字之日起即时生效。
14.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处理。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签约代表:签约代表: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签约日期:年 月日 签约日期:年 月日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
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品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规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产品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按下列第(_______)项执行:
(1)按国家标准执行;(2)按部颁标准执行;(3)按企业标准执行;(4)有特殊要求的,按甲乙双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术条件、样品或补充的技术要求执行。
第二条产品的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产品的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计量单位、计量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产品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减(增)量规定及计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有技术规定的,按技术规定执行;国家与业务主管部门无技术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
第四条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包括专用线、码头)
1.产品的交货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交货方法,按下列第(_______)项执行:
(1)乙方送货;
(2)乙方代运;
(3)甲方自提自运。
3.运输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到货地点和接货单位(或接货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如要求变更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月份或季度)前______天通知乙方,以便乙方编月度要车(船)计划;必须由甲方派人押送的,应在合同中明确规定;甲乙双方对产品的运输和装卸,应按有关规定与运输部门办理交换手续,作出记录,双方签字,明确甲、乙方和运输部门的责任。)
第五条产品的交(提)货期限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规定送货或代运的产品的交货日期,以乙方发运产品时承运部门签发的戳记日期为准,当事人另有约定者,从约定;合同规定甲方自提产品的交货日期,以乙方按合同规定通知的提货日期为准。乙方的提货通知中,应给予甲方必要的途中时间,实际交货或提货日期早于或迟于合同规定的日期,应视为提前或逾期交货或提货。)
第六条产品的价格与货款的结算
1.产品的价格:按下列第(______)项执行:
(1)按物价主管部门的批准价执行;
(2)按甲乙双方的商定价执行。
(逾期交货的,遇价格上涨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原价执行。逾期提货或逾期付款的,遇价格上涨时,按新价格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原价执行。
2.产品货款的结算:产品的货款、实际支付的运杂费和其他费用的结算,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
(用托收承付方式结算的,合同中应注明验单付款或验货付款。验货付款的承付期限一般为10天,从运输部门向收货单位发出提货通知的次日起算。凡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缩短或延长验货期限的,应当在托收凭证上写明,银行从其规定。)
第七条验收方法
1.验收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验收手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验收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和质量不合规定,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在(_______)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
2.如甲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所交产品符合合同规定。
3.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4.乙方在接到需方书面异议后,应在___天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第九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_____%(通用产品的幅度为______%,专用产品的幅度为______%)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
3.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4.乙方提前交货的产品、多交的产品和品种、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产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应当由乙方承担。
5.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乙方除应负责运交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实际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单方面改变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的,应当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
6.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接货后,仍可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付款;合同规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绝提货。乙方逾期交货的,乙方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甲方仍
需要的,乙方应照数补交,并负逾期交货责任;甲方不再需要的,应当在接到乙方通知后15天内通知乙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发货。
第十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中途退货,应向乙方偿付退货部分货款___%(通用产品的幅度为______%,专用产品的幅度为______%)的违约金。
2.甲方自提产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规定的日期提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乙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代为保管、保养的费用。
3.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4.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运输部门的罚款。
5.甲方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或对乙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第十一条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其他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10天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来充抵。
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请业务主管机关调解,调解不成,按以下第___项方式处理:(1)申请仲裁委员会仲裁。(2)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本合同自____年__月__日起生效,有效期至____年__月__日。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份。
甲方签字:_________(盖章)乙方签字:_________(盖章)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甲方(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根据日常使用需要对常用药品进行年度采购,乙方为甲方提供药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购销方式
甲方根据日常使用需要发出订单,乙方确认订单并进行配送,甲方收到乙方配送药品后进行确认并按规定时间付款。
第二条质量保证
1、乙方向甲方提供《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等合法有效证件。
2、乙方对所售药品质量负责,提供的药品必须符合国家的质量标准和有关要求。
3、乙方须提供所售药品的生产批件和产品合格证,首批所供药品须提供省或(市)药检所检测的检测报告书。
4、进口药品需附有该批药品的《口岸检验报告》和《进口注册证》或《医药产品注册证》的复印件,并加盖质量管理部门印章。
5、药品有效期在1年或1年半以内的,乙方所供药品不低于有效期限12个月,有效期在2年或2年以上的,乙方所供药品不低于整个有效期的18个月。
第三条药品包装标准
1、除非对包装另有规定,乙方提供的全部药品应按国家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以防止药品在转运中损坏或变质,确保药品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
2、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检验报告书或合格证书,如非整件则须附有加章的质量检验报告书或合格证书的复印件。包装,标记和包装箱内外的单据应符合合同的要求。
3、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产品损坏和变质由乙方负责更换或赔偿损失。
第四条药品检验
1、甲方在接收药品时,应对药品进行验货确认,对不符合合同要求的,甲方有权拒绝接受。对开箱时发现的破损、近效期产品或其他不合格包装产品乙方应及时更换,不得影响甲方的用药。因乙方交货不符合要求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负责赔偿。
2、甲乙双方对药品质量存在争议时,应送甲方所在地药检部门检验。如送检药品存在质量问题,检验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据此单方中止该品规药品购销合同的履行;如送检药品无质量问题,合同继续履行,检验费用由双方各负担50%.在药品送检期间,甲方用药暂由其他同类品规药品替代。
3、乙方配送的药品如在使用过程中多次(三次及三次以上)出现不良反应时,甲方应及时通报乙方。同时甲方有权单方中止该品规药品采购合同的继续履行,退回剩余药品,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由乙方承担。
4、为保证药品质量,避免造成药品的浪费,甲方对已购进的药品应妥善储存和管理。如因乙方药品质量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如因甲方库存条件不符合药品正常储存,造成的药品质量问题,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5、甲方在购进药品3个月内可向乙方要求换货;超过3个月甲方仍须向乙方换货的,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除双方书面约定外,失效药品不能退换。
第五条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一年,从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采取供需双方一次签约、分批供货、分次付款的办法实施。合同期满,双方无异议可顺延一年。
第六条交货时间、地点
1、药品配送由乙方或乙方委托的药品配送商负责。甲方根据用药计划向乙方发送批次采购计划,乙方据此配送。乙方每次配送的时间和数量必须严格按照甲方发送的批次采购计划执行。一般药品的配送时间不应超过七个工作日。
2、乙方交货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相关伴随服务:
(1)药品的现场搬运或入库;
(2)提供药品开箱或分装的用具;
(3)对开箱时发现的破损、近失效期药品或其他不合格包装药品及时更换;
(4)其他乙方应提供的相关服务项目。
3、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第七条合同价款及结算
1、合同药品价款为30万
2、如果国家有关部门调整药品价格,药品价格原则上就低不就高,因此造成药品积压,甲方有权退回积压药品或修改合同,由此对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3、结算方式:大批量采购(一次药品价款5万元以上)实行批次据实结算,平常零星采购实行季度末结算,乙方应向甲方提交对已交易药品的'发票和有关单据。
第八条合同解除和终止
发生下列情况,甲方可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书,部分或全部终止合同,乙方对甲方的损失进行赔偿:
(1)乙方提供的药品存有质量问题。
(2)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甲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药品。
(3)乙方不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影响甲方的正常使用。
(4)乙方在本合同的实施过程中有违法、违规行为。
2、如甲方未按合同的规定按时结算价款,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法定滞纳金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直至终止本合同。
第九条违约责任
1、乙方无正当理由拖延交货,将按1000元/日标准向甲方交纳违约金,违约金的限额是合同总价的20%,甲方根据乙方违约情况有权部分或全部终止合同。
2、乙方提供药品存在质量问题,由此给甲方或第三方造成损失或引起事故,乙方负责赔偿,甲方根据乙方违约情况有权部分或全部终止合同。
3、甲方预期支付货款,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标准为每逾期一天,支付应付款项的万分之五。逾期十五日扔未支付的,乙方有权在发出书面催收通知五日后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4、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无故中止履行经催告后不及时改正的,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
第十条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无法控制、不可预见、不能避免的'事件或状况,如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疫情等。
2、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如果乙方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能按时配送药品和提供伴随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时间和原因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核实。并由甲方确定是否酌情延长交货时间以及是否收取违约金或终止合同。延期应通过修改合同的方式由双方认可并重新签署。
第十一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则可依照有关法律规定提交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其它
1、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2、本合同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采购方(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电话:
供货方(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开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标的
1、商品名称:
2、单价:
3、商品数量:
4、总金额:
第二条、供货时间
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本工程竣工完成日止。期间送货以甲方通知为准(需提前通知)。
第三条、质量要求
乙方在甲方用货前需提供材料样品,由乙方提供产品合格证、检测报告等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提供给甲方存档使用,乙方供给甲方同样质量的产品。乙方必须保证原材料为合格产品,应满足设计图纸要求,并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及规范要求。
第四条、运输、交货及收货
1、交货方式:所有货物由乙方送往双方共同约定的交货地点,并由乙方负责卸车,所产生的费用由承担。
2、交货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货物交与甲方之前,由乙方妥善保管。在进行验收时,如发现缺少、损坏等,甲方有权拒收,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达到收货要求的,甲方应及时对货物进行签收。
第五条、支付及结算方式
1、______支付银行转账。
2、结算方式:按每月甲方公司审核完毕后的乙方当月提供材料及完成附加服务的实际支付货款或费用。待甲方办理好审计后,累计资金支付至最终结算价的。留作为材料质保金,年后无息返还。
第六条、违约责任
1、乙方应负的责任
(1)产品品种、规格、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时,甲方同意利用者,按质论价。不能利用的,乙方应负责包退、包换。由于上述原因延误交货时间,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______分之______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2)乙方按本合同规定的产品数量交货时,少交的部分,甲方如果需要,应照数补交。如甲方需要而乙方不能交货,则乙方应付绘甲方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______%的罚金。
(3)乙方供应甲方使用的建材必须保证质量,承担对所供应建材质量问题引起一切法律责任,以及赔偿甲方所有的损失。
2、甲方应负的责任
(1)乙方供货无误的前提下,如甲方中途退货或使用其它同类产品,甲方应赔偿本合同总金额______%给乙方作为违约金。
(2)对已到达约定交货地点的货物,如发生非乙方原因的甲方拒绝接货或退货,甲方应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损失和运输费用及罚金。
(3)甲方如未按规定日期向乙方付款,每延期一天,应按延期付款总额的______%计算付给乙方,作为延期罚金。
第七条、合同的调整
1、产品价格如须调整,必须经双方协商后方能变更。
2、如甲方须变更产品品种、规格、质量、颜色、包装等时,应提前______天与乙方协商解决。
3、本合同所订一切条款,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如一方单独变更、修改本合同,对方有权拒绝履行,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单独变更、修改合同的一方承担。
第八条、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如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知不能履行或须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对方同意后,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供需双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合同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到乙方将全部订货送齐经甲方验收无误,并按本合同规定将货款结算以后终止。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由甲、乙双方各执______份。
甲方(签字):
签订地点: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签字):
签订地点: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相关的合同范本·办公家具采购合同·水果(苹果)采购合同·粮食竞价采购合同·农副产品采购书·茶叶采购合同·食品采购合同·政府采购合同书·建材采购合同·木材采购(订货)合同购方: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买卖双方自愿按照下列条款签订本供销合同并共同遵守:
┌──┬───┬────┬────┬───┬───┬────┬──────┐
│序号│名称│型号
│规格
│ 单位 │ 数量 │单价
│ 金额
│
├──┼───┼────┼────┼───┼───┼────┼──────┤
│1 │
│
│
│
│
│
│
│
├──┼───┼────┼────┼───┼───┼────┼──────┤
│2 │
│
│
│
│
│
│
│
├──┼───┼────┼────┼───┼───┼────┼──────┤
│3 │
│
│
│
│
│
│
│
├──┼───┼────┼────┼───┼───┼────┼──────┤
│4 │
│
│
│
│
│
│
│
├──┼───┼────┼────┼───┼───┼────┼──────┤
│5 │
│
│
│
│
│
│
│
└──┴───┴────┴────┴───┴───┴────┴──────┘
(1)价格构成:
1.本合同合计总价: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整;
2.设备安装调试后,买方付清全部货款;
3.如买方不能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付清全部货,超过期限,则需每天按合同总金额5%的违约金赔偿给卖方。
(2)质量、技术:
1.设备必须与所签定的型号相符。
2.符合制造厂家的出厂标准。
(3)供货方式:
卖方负责运输费用,并按买方约定时间送到指定位置。
(4)检验和交接:
设备抵达和拆包时,买卖双方须派代表在现场清点检验,签署并记录在案。
(5)安装和培训:
1.卖方提供要求,买方负责装修水,电及其他所需环境要求。
2.卖方负责在国内的设备安装、调试及操作人员的培训。
(6)售后服务:以上设备免费保修一年,终身维护。(备注:买方需使用卖方指定的耗材,否则,由此产生的机器故障不在保修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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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合同签订后,未经双方同意不得撤消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双方协商或调节不成时,由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8)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买方(盖章):_________
卖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建设单位(以下简称甲方):_X
采购单位(以下简称乙方):_X
为便于甲乙双方对设备采购及工程施工的监控和管理,就“_X视频监控系统工程”设备的采购及安装调试经双方商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采购项目及承包施工的范围和内容:
X视频监控系统工程设备,按甲方相关要求施工 。
二、设备安装施工地点:__
三、采购设备内容及承包方式:
1、 工程设备总价:1);
2、 工程施工承包价:破路施工费)
3、 工程量:详见招标要求。
四、采购方式:
1、乙方根据本项目中标设备品牌、型号及数量(即附件1内容)按施工工程进度分批采购。
2、如遇部分设备需临时变更,在不影响原设计的质量和标准、要求的前提下,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后方可更改。
3、每批设备进场后,需由乙方提供该批设备的相关合格证件及清单等资料,经甲方人员审核后方可使用。
五、工程期限:
自 20_ 年 11 月 30 日开工至 20_ 年 12 月 19 日竣工,总日历天数 20天内(在期间如遇停电或不可抗力原因造成停工,则工期顺延,顺延时间以甲乙双方施工人员现场签字确认为准)。
六、服务及设备保修承诺:
1、乙方对所提供的产品按厂家指定的产品保修项目及保修期提供1年免费保修和技术支持,保修期自完成调试工作之日起生效。保修期满后可由双方另行协商本合同设备的维护方式。
2、该批视频监控设备在保质期内,要求乙方在验收合格并投入使用叁个月内,每月至少安排一次对该批设备进行一次维护保养,同时向甲方使用人员了解设备使用运行情况,协助甲方对该批设备的使用管理部门进行设备的使用保养培训。
3、该批视频监控设备如出现故障,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乙方工程技术人员需在工作日的两小时内到达现场检查故障原因,中、小故障乙方需在工作日的四小时内维修处理好,重大故障如主板、主机需要更换,需在三个工作日内维修处理完毕。
七、设备及工程验收:
乙方完成工程施工,即书面通知甲方验收;经甲方组织相关单位按国家和行业的相关规范进行验收,以合格为准。
八、设备及工程付款:
1、合同签字生效后,甲方按乙方合同总量的进度,在乙方完成合同所有基础设备安装到位后,经甲方代表验收确认后,由甲方支付合同设备款总量的50%共计元作为工程备料款给乙方。并同时退还乙方投标时交付的履约保证金。
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在五个工作日内付至实际核定的工程结算款(本款项由甲乙双方代表在本工程结束后实际结算的工程总结算单上签字确认为准,计算方式为:工程总结算价款-50%工程备料款-3%保修金,即工程总结算价款-元- 元)给乙方,并同时付给乙方本工程施工承包价款项 元整,乙方同时按工程结算总价和工程施工承包价款项足额开具发票给甲方。
3、在本合同设备到甲方场地后,如因为甲方的原因造成安装调试工作无法正常进行的,甲方需在一个月内付给乙方本合同设备款总量的50%共计31500元作为工程备料款给乙方。并同时退还乙方投标时交付的履约保证金。
4、余下3%的工程款为保修金,保修期限为壹年,期满后若无质量问题,甲方在五个工作日内把 元保修金支付给乙方。
九、甲方责任:
1、按合同约定如期支付工程款。
2、甲方提供材料堆放场地。
3、甲方提供现场施工用水、用电条件,水电费及其他费用由乙方支付。
十、乙方责任:
1、乙方施工期间遵守甲方的管理制度,注意保护甲方原有建筑成品,并接受甲方委派的监理员对质量的检查与监督(如有损失,由乙方自行修复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2、乙方自带施工机械、工具,并对加工、安装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负责。
3、严格服从甲方项目部的管理,熟悉要求及各工序的操作规范,掌握工期、质量,合理调配劳动力。
4、严格按要求及质量标准、施工规范进行施工。
5、认真学习安全规范,做好安全防范工作,遵守现场安全管理要求,严格按照安全规范进行操作,杜绝事故的发生,若发生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
十一、违约责任: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单方违约,违约方必须向对方偿付总工程款的 10%的违约金,以弥补损失。
十二、争议的处理: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双方发生争议,先由双方进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三、合同的修改和补充: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一致后以书面方式再作补充或者修改。
十四、合同有效期限: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结清工程尾款后失效。
十五、其他:
1. 经甲、乙双方签章确认的施工图,是本合同的有效附件。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经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
2. 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文件,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采购干货副食类产品事宜签订本合同,以便双方信守。
一、产品名称、规格、单位、数量。
本合同采购的产品名称、规格、数量等详见甲方采购清单。
二、产品质量标准
1、乙方所供产品有外包装的必须标明产品名称、配料表(单一制品可以免除)、净含量、制造者及经营者的名称和地址、生产(或分装、包装)日期、保质期或保存期、产品标准号;无外包装的必须保证商品干净卫生、无杂质、无虫蚀虫蛀现象,保证商品干鲜,确保商品质量完好;
2、乙方所供产品不得有_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_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对人体健康有害物质;
3、乙方所供产品不得含有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微生物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
4、乙方所供产品中应没有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
5、乙方所供产品包装以乙方原出厂标准为准;
6、乙方所供产品包装原则上采用纸箱包装,如根据货物性质、天气情况以及装运要求需要采用特殊包装的,乙方应采用特殊包装,包装成本由乙方承担;
7、乙方对货物的包装必须适合长途运输、多次搬运、装卸、防潮、防雨、防霉、防锈、防腐蚀和防震、确保到矿货物仍完好无损;
8、包装物由乙方负责回收;
9、因包装不当导致的货物缺失、破损由乙方承担责任。
三、双方的义务与权力
(一)甲方责任:
1、甲方于前一天向乙方下达第____日采购清单,订单内容应包括产品名称、规格、计量单位、数量、交货时间和交货地点,并由指定的负责人签名后递送至乙方,乙方收到订单确认后供货;
2、食堂对采购食材的质量进行验收,若发现产品质量不合规定,应于收货之日起____日内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告知乙方。乙方进行调换或退货。
3、甲方因储存、保管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4、乙方出现以下情形,甲方有权没收合同履约金:
(1)随意中断合同的履行;
(2)不能及时供货(迟于甲方所定供货时间24小时)。
(二)乙方责任
1、被确定为定点采购供货单位的商家只能提供规定项目的商品,不得跨项目供货,否则取消供货资格;
2、乙方提供的产品必须是经过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检验并取得合格证明的产品,每批次产品提供时应交存货物质量合格证明、产品质量检测合格报告或检疫报告复印件;
3、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产品是合格安全的产品,一旦发现伪劣假冒产品、以次充好产品或替代产品,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4、乙方提供的产品须经过食堂验收人员的感官检验、外观检验和试用检验,若产品外观、包装、形式不符合要求、感官检验不能达到食品卫生要求,当即拒收;乙方不能满足食品的质、量及售后服务要求时,甲方有权进行处罚或终止合同;
5、乙方必须按照甲方食堂管理人员通知的时间、数量、品种、品质要求及协定的价格准时送货,经验收合格后签字确认,不能以任何理由推托,一旦影响到食堂的正常运转,乙方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
6、乙方不能满足供货要求时,应提前1个月通知甲方,甲方同意后方可中止合同;
7、因产品质量问题发生的食物中毒等事故,由乙方承担经济赔偿责任以及其他法律责任;
8、乙方应该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出示产品检验合格证;
9、乙方应严格遵守《食品卫生法》和《动物检疫法》等相关规定,一经发现供应产品质量不合格,除全部退货外,将取消供货单位的供货资格,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乙方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四、运输方式及费用负担
1、运输方式由乙方自主确定,确保将货物及时、安全地运送到交货地点;
2、乙方负责产品的运输并承担全部运输费用(包括装货、卸货等全部杂费);
3、乙方应承担全部运输风险以及运输所导致的事故责任。
五、交货地点、方式、时间
1、乙方交货时间由甲方指定,以最后一批产品到达指定到货地点开箱验收后为准;
2、乙方按甲方确定的订单要求发货,乙方于到货2小时前,应将产品名称、规格、明细、件数、重量等以纸质方式通知甲方,以便做好接货、验货工作。乙方未提前通知甲方擅自送货的,甲方有权拒绝收货且对货物不负保管责任;
3、乙方负责送货至安徽__集团(____市高____区科学大道与天达__安徽__),并卸货至甲方指定地点;
4、甲方购买的货物所有权,在交付地点自交付时起从乙方转移至甲方;
5、在甲方未接收货物前以及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拒绝接受货物的,货物损坏、灭失的风险由乙方负责。
六、货款支付
1、乙方所供产品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乙方提供全额发票,货款____月一结算,结算日为次月的中旬;
2、以银行转账方式结算;
3、甲方仅向乙方支付货款,不接受向其他单位或个人付款的要求;
4、如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赔偿款或者其他款项,甲方有权直接从应付乙方的货款中扣除。
七、本合同的变更与终止
1、任何一方需要变更或终止本合同时,应提前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2、任何一方在收到对方需要变更或终止本合同的书面通知后,必须于三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否则视为接受对方要求;
3、乙方若发现甲方有歇业、破产、经营严重亏损或不能按约定结清货款之情形,乙方有权停止供货,并要求甲方立即付清应付款项;
4、合同变更必须经双方协商达成书面协议。终止合同时双方必须结清全部货款后方为有效;
5、乙方的业务人员未经公司书面授权,其作出的任何均为无效。
九、违约责任
1、乙方未在约定期限内交付产品的,每逾期____日,按每天伍佰元罚款,罚款总价不超过总货款的10%;
2、乙方未在约定期限内通过甲方实质验收的,每逾期____日,按每天伍佰元罚款,罚款总价不得超过总货款的10%;
3、上述各项违约金可以累计,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损失的,应当补足损失。
十、解决纠纷的方式
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其它约定事项
1、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形成补充协议;
2、未经双方一致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变更合同(供货数量除外)。对本合同正文或附件作任何更改,必须以书面形式详细说明更改对价格、验收日期以及本合同的其他重大事项的影响,而且应由双方公司签字盖章;
3、附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本合同中所记载的地址为双方真实有效的地址,一方地址发生变动应当于____日内告知对方。
十二、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十三、本合同一式捌份,正本两份,副本陆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单位名称:地址: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日期:
供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需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农产品进货协议书范本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产品名称、品种规格、数量、金额、交售时间
二、质量标准、用途
三、验收办法及时间、地点
四、检验及检疫的`单位、地点、方法、标准及费用负担
五、交(提)货地点及运输方式和费用负担
六、超欠幅度损耗及计算方法
七、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和费用负担
八、结算方式及期限
九、给付定金的数额、时间
十、奖罚标准及兑现方式:超售____元/公斤,减售每公斤罚____元
十一、需方供应的与定购农副产品挂钩的化肥、柴油等农业生产资料的产品名称、规格、质量、数量、价格、供应时间及地点
十二、违约责任
十三、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十四、本合同于____年___月___日在____签订;有效期至____年___月___日
十五、其他约定事项供 方
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章)
代 表 人: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
需 方
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章)
代 表 人: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
供方: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职务:
需方: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职务:
一、产品名称、品种规格、数量、金额、交售时间
略
二、质量标准、用途
三、验收办法及时间、地点
四、检验及检疫的单位、地点、方法、标准及费用负担
五、交(提)货地点及运输方式和费用负担
六、超欠幅度损耗及计算方法
七、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和费用负担
八、结算方式及期限
九、给付定金的数额、时间
十、奖罚标准及兑现方式:超售奖励 元/公斤,减售每公斤罚 元
十一、需方供应的与定购农副产品挂钩的化肥、柴油等农业生产资料的产品名称、规格、质量、数量、价格、交货时间及地点
略
十二、违约责任
十三、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十四、本合同于在签订;有效期至
十五、其他约定事项
供方:
单位名称:(章)
法定代表人:
开户银行:
账号:
需方:
单位名称: (章)
法定代表人:
开户银行:
账号:
合同编号:
合同签订地:
甲方(需方):
地址:
电话:
乙方(供方):
地址: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标的、数量:(单位:吨)
略
注:质量标准:按照国家现行最新产品质量标准执行。
甲方若需超过本合同约定数量和期限供油,属正常销售的,其数
量、价格、期限需经双方重新书面确定。
第三条 所有权及风险转移:
乙方负责将油品运送至指定的地点。所有权及风险自甲方完成验收时起转移给甲方。
运输方式、到站及交货期限:
乙方在合同生效后天内将本合同约定的标的物送至甲方指定的地点。运输过程中发生的运杂费由乙方承担。乙方超过规定时间仍未送货的,甲方有权选择解除合同或选择继续履行合同,若甲方选择继续履行合同,以逾期提油当日和签订合同当日价格较低价格为结算价格。
油品验收:
1、验收时间:乙方将油品运至甲方指定的地点后,甲方须及时到场监卸并验收。
2、数量验收:油品的数量计量应以 双方实际结算数 为准。
3、质量验收:按照国家现行最新的石油产品标准执行。乙方需向甲方提供该批次油品《质量合格证》或《质量检验报告》。发生质量问题争议,双方共同委托技术监督部门授权的质量检验鉴定机构进行油品质量鉴定。鉴定油品存在质量问题的,鉴定费用由乙方承担,同时,乙方还应当更换货物,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该赔偿损失。如鉴定的油品不存在质量问题,鉴定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六条 付款方式:加油前先付款。
第七条违约责任:经国家有关部门鉴定,因乙方原因造成供应油品质量不合格,由乙方负责包换,若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对甲方所受的直接和间接损失全额赔偿。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有关履行合同所发生的一切纠纷,甲乙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第九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1.定义
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b.“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规定卖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买方应付给卖方的价格。
c.“货物”系指卖方根据合同规定须向买方提供的一切设备、机械和域其材料。
d.“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卖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比如运输保险以及其他的伴随服务,比如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和合同中规定卖方应承担的其他义务。
e.“合同条款”是指本合同条款。
f.“买方”买方名称在合同条款资料表中指明。
g.“卖方”卖方名称在合同条款资料表中指明。
h.“项目现场”本项目现场名称在合同条款资料表中指明。
i.“天”指日历天数。
2.适用性
2.1 本合同条款适用于没有被本合同其他部分的条款所取代的范围。
3.来源地
3.1 本合同项下所提供的货物及服务均应来自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往来的国家(以下简称“合格来源国”)和地区。
3.2 本条所述的“来源地”系指货物开采、生长、生产地或提供服务的源地。经过制造加工的产品或经过实质上组装主要元件而形成的产品均可称为货,商业上公认的新产品是指在基本特征、目的或功能上与元部件有实质性区别的产品。
3.3 货物和服务的来源地有别于卖方的国籍。
4.标准
4.1 本合同下交付的货物应符合技术规格所述的标准:如果没有提及适用准,则应符合货物来源国适用的官方标准。这些标准必须是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
4.2 除非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计量单位均采用公制。
5.使用合同文件和资料
5.1 没有买方事先书面同意,卖方不得将由买方或代表买方提供的有关合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模型、样品或资料提供给卖方雇佣于履行本合同以外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本合同的雇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必须的范围。
5.2 没有买方事先书面同意,除了履行本合同之外,卖方不应使用合同条第5.1条列举的任何文件和资料。
5.3 除了合同本身以外,合同条款5.1条列举的任何文件是买方的财产。如果买方有要求,卖方在完成合同后应将这些文件(全部拷贝)还给买方。
6.专利权
6.1 卖方应保证,买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该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
7.履约保证金
7.1 卖方应在收到中标通告书后三十(30)天内,向买方提交合同条款资料中所规定金额的履约保证金。
7.2 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应能补偿买方因卖方不能完成其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
7.3 履约保证金应用本合同货币,或买方可以接受的一种可自由兑换的货采用下述方式之一提交:
a.由买方接受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和营业的银行;或买方可接受外国银行通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和营业的银行,用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或其他以买方接受的格式提交的银行保函或不可撤销的信用证;或银行本票或保付汇票。
7.4 在卖方完成其合同义务包括任何保证义务后三十(30)天内,买方将把履行保证金退还卖方。
8.检验和测试
8.1 买方或其代表应有权检验和/或测试货物,以确认货物能符合合同规格的要求,并且不承担额外的费用。合同条款和技术规格将说明买方要求进行的检验和测试,以及在何处进行这些检验和测试。买方将及时以书面形式把进行检验和/测试的代表的身份情况通知卖方。
8.2 检验和测试可以在卖方或其分包人的驻地、交货地点和域货物的最终的地进行。如果在卖方或其分包人的驻地进行,检察员应能得到全部合理的设施和协助,买方不应承担费用。
8.3 如果任何被检验或测试的货物不能满足规格的要求,买方可以拒绝接该货物,卖方应更换被拒绝的货物,或者免费进行必要的修改以满足规格的要求。
8.4 买方在货物到达买方国家后对货物进行检验、测试及必要时拒绝接受物的权力将不会因为货物在从来源国启运前通过了买方或其代表的检验、测试和认可而受到限制或放弃。
8.5 在交货前,卖方应让制造厂家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一份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检验证书,检验证书是付款时提交给议付行的文件的一个组成部分,但不能作为有关质量、规格、性能、数量或重量的最终检验。制造厂家检验的结果和细节应附在质量检验证书后面。
8.6 货物低达目的港和/或现场后,买方应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以下称为检验检疫局)申请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数量和重量进行检验,并出具交货后检验证书。如果检验检疫局发现规格或数量或两者有不一致的地方,买方有权在货物到达现场后九十(90)天内向卖方提出索赔。
8.7 如果在合同条款第15条规定的保证期内,根据检验检疫局检验的结果发现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要求不符,或货物被证实有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合适的材料,买方应及时向卖方提出索赔。
8.8 合同条款第8条的规定无论如何也不能免除卖方在本合同项下的保证义务或其他义务。
9.包装
9.1 卖方应提供货物运至合同规定的最终目的地所需要的包装。以防止货在转运中损坏或变质。这类包装应足以承受但不限于承受转运过程中的野蛮装卸,暴露于恶劣气温,盐分大和降雨环境,以及露天存放。包装箱的尺寸及重量应考虑货物最终目的地的偏远程度以及在所有转运地点缺乏重型装卸设施的情况。
10.装运标记
10.1 卖方应在每一包装箱相邻的四面用不可擦除的油漆和明显的英语字样做出以下标记:_________。
10.2 如果单件包装箱的重量在2吨(t)或2吨(t)以上,卖方应在包装箱两侧用英语和国际贸易通用的运输标记标注“重心”和“起吊点”以便装、卸和搬运。根据货物的特点和运输的不同要求,卖方应在包装箱上清楚地标注“小心轻放”、“此端朝上,请勿倒置”、“保持干燥”等字样和其他国际贸易中使用的适当的标记。
11.装运条件
11.1 如果是与外国卖方签订的到岸价(cif)/“运费和保险付至_________”价(ip)的合同:
a.卖方应负责安排订舱位、运输和支付运费,以确保按照合同规定的交货交货。
b.提单/空运提单日期应视为实际交货日期。
c.除非另行同意,货物不能放在甲板上运输,也不能转运。
d.承运的船只应来自合格来源国。
e.目的港/项目现场在专用条款资料表中有规定。
11.2 如果是与国内卖方签订出厂价(exw)合同:
a.卖方应负责安排内陆运输,但由买方支付运费。
b.有关运输部门出具的收据的日期应视为交货日期。
11.3 卖方装运的货物不应超过合同规定的数量或重量。否则,买方对超运数量或重量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和后果不承担责任。
12.装运通知
12.1 如果是与外国卖方签订的到岸价(cif)/“运费和保险付至_________”价(ip)的合同
a.卖方应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日期之前,即海运前三十天(30)天或空运前十(14)天内以电报或电传或传真形式将合同号、货物名称、数量、箱数、总毛重、体积(立方米或用m3表示)和在装运口岸备妥待运日期通知买方,同时,卖方应用航空信把详细的货物清单一式5份,包括合同号、货物名称、规格、数量、总体积(立方米或用m3表示)、每箱尺寸(长×宽×高),单价、总金额、启运口岸、备妥待运期和货物在运输、储存中的特殊要求和注意事项等寄给买方。
b.卖方应在货物装船完成后二十四(24)小时之内以电报或电传或传真形式合同号、运输工具名称及启运日期通知买方。如果每个包装箱的重量超过20吨(t)号、货物名称、数量、毛重、体积(立方米或用m3表示)、发票金额、或体积达到或超过长12米(m),宽2.7米(m),和高3米(m)卖方应将每个包装箱的重量和体积通知买方,易燃品或危险品的细节还应另行注明。
12.2 如果是与国内卖方签订出厂价(exw)合同:
a.卖方应在合同规定的铁路/公路/水远装运日期之前三十(30)天内或空运运日期之前十四(14)天内以电报或电传或传真形式将合同号、货物名称、数量、箱数、总毛重、总体积(立方米或用m32表示)和备妥待运的日期通知买方,同时,卖应用挂号信把详细的货物清单一式五份,包括合同号、货物名称、规格、数量、总毛重、总体积(立方米或用m3表示)、每箱尺寸(长×宽×高),单价、总金额、启运口岸,备妥待运日期和货物在运输、储存中的特殊要求和注意事项等通知买。
b.卖方应在货物装完后二十四(24)小时之内以电报或电传或传真形式将合号、货物名称、数量、总毛重、体积(立方米或用m3表示)、发票金额、运输工具名称及启运日期通知买方。如果每个包装箱的重量超过20吨(t)或体积达到或超过长1米(m),宽2.7米(m)和高3米(m),卖方应将每个包装箱的重量和体积通知给买方,易燃品或危险品的细节还应另行注明。
13.交货和单据
13.1 卖方应按照“货物需求一览表”规定的条件交货。卖方应提供的装运细节和/或其他单据在“合同条款资料表”中有具体规定。
13.2 本合同下的“出厂价(exw)”、“离岸价(fob)”、“货交承运人价(fa)”、“到岸价(cif)”、“运费、保险付至_________价(cip)”及其他用于说明各方任的贸易术语应按照巴黎国际商会出版的目前版本的国际贸易惯例术语解释通则(icotems)来解释。
13.3 对从国外供应的货物:
a.卖方应在货物装完启运后以电报或电传的形式将全部装运细节,包括合号、货物说明、数量、运输工具名称、提单号码及日期,装货口岸、启运日期、卸货口岸等通知买方和保险公司。卖方应将下列单据寄给买方,并拷贝一份给保险公司:
(1)标有“运费已付”的已装船清洁提单3份正本,2份副本;
(2)表明货物品名、数量、单价和总价的卖方发票一式5份;
(3)标明每箱内容的装箱单一式5份;
(4)以买方为受益人的以发票价格百分之一十(10%)投保一切险的保险单1正本,4份副本;
(5)制造厂家出具的质量证书一式5份;
(6)以买方为抬头开给买方银行的已交货的合同货款的即期汇票一式2份;
(7)卖方出具的证明运输工具名称和国籍的证明书一式5份;
(8)卖方有关机构出具的来源国证书一式5份。
b.对从国内供应的货物:
(1)说明货物品名、数量、单价和总价的卖方发票一式5份;
(2)买方出具的证明已收到相应货物的证书一式5份;
(3)详细的装箱单一式5份;
(4)制造厂家出具的质量证书一式5份;
(5)以买方为抬头开给买方银行的已交货价格的即期汇票一式2份;
(6)交货收据/铁路收据/货车收据一式5份;
(7)货物来源地证书一式5份。
14.保险
14.1 本合同下提供的货物应对其在制造、购置、运输、存放及交货过程中的丢失或损坏按合同条款规定的方式,用一种可以自由兑换的货币进行全面保险。
14.2 如果买方要求按到岸价(cif)或运费、保险付至_________价(cip)交货,其货物保险将由卖方办理、支付,并以买方为受益人。如果按离岸价(fob)或货交承人价(fca)交货,则保险是买方的责任。
14.3 如果是出厂价(exw)合同,装货后的保险应由买方办理。如果是到岸(cif)/“运费、保险付至_________”价(cip)合同,卖方应用一种可以自由兑换的货办理以发票金额百分之一百一十(110%)投保的一切险。
15.运输
15.1 如果合同要求卖方以离岸价(fob)交货,卖方应负责办理、支付直至包括将货物在指定的装船港装上船的一切事项,有关费用包括在合同价中。如果合同要求卖方以货交承运人(fca)价交货,卖方应负责办理、支付将货物在买方指定点或其他同意的地点交由承运方保管的一切事项,有关费用应包括在合同价中。
15.2 如果合同要求卖方以到岸价(cif)或运费、保险付至_________价(cip)交货,卖方应负责办理、支付将货物运至目的港或本合同中指定的其他目的地的一切事项,有关费用应包括在合同价中。
15.3 如果合同要求卖方将货物运至买方指定的目的地一项目现场,卖方应负责办理货物运至买方指定目的地,包括合同规定的保险和储存在内的一切事项,有关费用应包括在合同价中。
15.4 如果合同要求卖方以到岸价(cif)或运费、保险付至_________价(cip)交货,所选择承运人事先应获买方同意。如果合同要求卖方(a)以离岸价(fob)或货交承运人价(fca)交货,和(b)替买方和由买方承担费用使用指定的船只或挂买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的船只来安排国际运输,而指定的船只或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的船只不能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用于运输货物,卖方应用别的船只安排运输。
16.伴随服务
16.1 卖方可能被要求提供下列服务中的任一或所有服务,包括“合同条款资料表”与技术规格规定的附加服务,(如果有的话):
a.实施或监督所供货物的现场组装和/或启动;
b.提供货物组装和/或维修所需的工具;
c.为所供货物的每一适当的单台设备提供详细的操作和维护手册;
d.在双方商定的一定期限内对所供货物实施运行或监督或维护或修理,但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卖方在合同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和
e.在卖方厂家和/或在项目现场就所供货物的组装、启动,运行、维护和/修理对买方人员进行培训。
16.2 如果卖方提供的伴随服务的费用没含在货物的合同价中,双方应事先就其达到协议,但其费用单价不应超过卖方向其他人提供类似服务所收取的现行单价。
16.3 卖方应提供“合同条款资料表”/技术规格中规定的所有服务。为履要求的伴随服务的报价或双方商定的费用应包括在合同价中。
17.备件
17.1 正如合同条款所规定,卖方可能被要求提供下列任一和全部卖方制造或分配的与备件有关的材料、通知和资料:
a.买方从卖方选购的备件,但前提条件是该选择并不能免除卖方在合同保期内所承担的义务;和
b.在备件停止生产的情况下:
(1)事先将要停止生产的计划通知买方使买方有足够的时间采购所需的备件和
(2)在停止生产后,如果买方要求,免费向买方提供备件的蓝图、图纸和规。
17.2 卖方应按照合同条款资料表/技术规格中的规定提供所需的备件。
18.保证
18.1 卖方应保证合同项下所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是最新或目前的型号除非合同另有规定,货物应含有设计上和材料和全部最新改进。卖方进一步保证,合同项下提供的全部货物没有设计、材料或工艺上的缺陷(买方的规格要求设计和/或材料的情况除外),或者没有因卖方的行动或疏忽而产生的缺陷,这些缺陷是所供货物在最终目的地国家现行条件下正常使用可能产生的。
18.2 本保证在货物或其中任一部分(适用时)交运到合同指明的最终目的地并验收后的十二(12)个月内有效,或在货物从货源国装运口岸或地点启运日期后十八(18)个月内有效,哪一种情况早发生就以哪一种情况为准。
18.3 买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向卖方提出本保证期内所产生的索赔。
18.4 卖方收到通知后应在“合同条款资料表”规定的时间内以合理的速度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被修理或更换的货物或部件从出厂地或进口港地至最终目的地的内陆运费由买方承担。
18.5 如果卖方收到通知后在“合同条款资料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以合理的速度弥补缺陷,买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卖方承担,买方根据合同规定对卖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
19.索赔
19.1 如果卖方对偏差负有责任而买方在合同条款第18条或合同的其他地方规定的检验、安装、调试、验收和质量保证期内提出了索赔,卖方应按照买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结合起来解决索赔事宜:
a.卖方同意退货并用合同规定的货币将货款退还给买方,并承担由此发生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看管和保护退回货物所需的其他必要费用。
b.根据货物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买方所遭受损失的金额,经买卖双方定降低货物的价格。
c.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或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和/或修补缺陷部分,卖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买方蒙受全部直接损失费用。同时,卖方应按合同条款第18条规定,相应延长所更换货物的质量保证期。
20.付款
20.1 本合同项下的付款方法和条件在“合同条款资料表”中有规定。
21.价格
21.1 卖方在本合同项下提交货物和履行服务收取的价格在“合同条款资料表”中给出。
22.变更指令
22.1 根据合同条款第35条的规定,买方可以在任何时候书面向卖方发出指令,在本合同的一般范围内变更下述一项或几项:
a.本合同项下提供的货物是专为买方制造时,变更图纸、设计或规格;
b.运输或包装的方法;
c.交货地点;和/或
d.卖方提供的服务。
23.合同修改
23.1 除了合同条款第22条的规定外,任何对合同条件的变更或修改均须双方签订书面的修改书。
24.转让
24.1 除买方事先书面同意外,卖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25.分包
25.1 卖方应书面通知买方其在本合同中所分包的全部分包合同,但此分包通知并不能解除卖方履行本合同的责任和义务。
25.2 分包合同必须符合合同条款第3条的规定。
26.卖方履约延误
26.1 卖方应按照“货物需求一览表”中买方规定的时间表交货和提供服务。
26.2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卖方及其分包人遇到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时间和原因通知买方。买方在收到卖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酌情延长交货时间以及是否收取误期赔偿费。延期应通过修改合同的方式由双方认可。
26.3 除了合同条款第25条阶情况外,除非延期是根据合同条款第26.2条规定取得同意而不收取误期赔偿费之外,卖方拖延交货,将按合同条款第27条的规定被收取误期赔偿费。
27.误期赔偿费
27.1 除合同条款第29条规定的情况外,如果卖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买方应在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措施的情况下,从合同价中扣除误期赔偿费。每延误一周的赔偿费按迟交货物交货价或未提供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合同价格的百分之十(10%)。一旦达到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买方可考虑根据合同条款第28条的规定终止合同。
28.违约终止合同
28.1 在买方对卖方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买方可向卖方发出书面违约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a.如果卖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买方根据合同条款第26条的规定同意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货物;
b.如果卖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他任何义务。
c.如果买方认为卖方在本合同的竞争和实施过程中有腐败和欺诈行为。为目的,定义下述条件:
(1)“腐败行为”是指提供、给予、接受或索取任何有价值的东西来影响公官员在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中的行为;和
(2)“欺诈行为”是指为了影响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而谎报事实,损害款人的利益,包括投标人之间串通投标(递交投标书之前和之后),人为地使各投标价丧失竞争性,剥夺借款人(或业主)从自由公开竞争所能获得的权益。
29.不可抗力
29.1 尽管有合同条款第26条、27条和28条的规定,如果卖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话,在不可抗力影响的范围内不应该被没收履约保证金,也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终止合同的责任。
29.2 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卖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卖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理及其他双方同意的情况。
29.3 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卖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买方,除买方书面另行要求外,卖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如果不可抗力事件影响延续超过一百二十(120)天,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就进一步实施合达成协议。
30.因破产而终止合同
30.1 如果卖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买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提出终止合同而不给卖方补偿。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买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力。
31.因买方的便利而终止合同
31.1 买方可在任何时候出于自身的便利向卖方发出书面通知全部或部分终止合同,终止通知应明确该终止合同是出于买方的便利,合同终止的程度,以及终止的生效日期。
31.2 对卖方在收到终止通知后三十(30)天内已完成并准备装运的货物,买方应按原合同价格和条款予以接收,对于剩下的货物,买方可:
a.让任一部分按照原来的合同价格和条款来完成和交货:和/或
b.取消该剩下的货物,并按双方商定的金额向卖方支付部分完成的货物和务以及卖方以前已采购的材料和部件的费用。
32.争端的解决
32.1 合同实施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应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友好协商开始后60天还不能解决,争端应提交仲裁。
32.2 仲裁应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cietac)按其仲裁规则/程序北京或中国的其他地点进行。除非双方另行同意,仲裁的官方语言应为英语。
32.3 仲裁裁决应为最终裁决,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32.4 仲裁费除仲裁机关另有裁决外均应由败诉方负担。
32.5 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其他部分应继续执行。
33.合同语言
33.1 除非双方另行同意,本合同语言为英语。双方交换的与合同有关的信件和其他文件应用合同语言书写。
34.适用法律
34.1 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进行解释。
35.通知
35.1 本合同一方给对方的通知应用书面形式或电报、电传或传真送到“合同条款资料表”中规定的对方的地址,电报、电传或传真要经书面确认。
35.2 通知以送到日期或通知书的生效日期为生效日期,两者中以晚的一个日期为难。
36.税和关税
36.1 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对买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应由买方负担。
36.2 如果本合同是授予中国国内的卖方,则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对中国国内的卖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应由该国内卖方负担。如果合同是授予中国国外的卖方。要求外国卖方在中国境内实施与本合同有关的伴随服务,则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规定和专用条款资料表中所述的协议(如果有此协议的话)对国外卖方征收的实施伴随服务有关的一切税费均应由外国卖方负担。
36.3 在中国境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应由卖方负担。
37.合同生效及其他
37.1 本合同应在双方签字和买方收到卖方提交的履约保证金后生效。
37.2 如果本合同的货物在其所在国需要出口许可证的话,卖方应负责办理出口许可证,费用自理。
买方(盖章):_________ 卖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甲方:
电话:
乙方:
电话:
为了促进农副产品生产的发展、沟通城乡流通渠道、为城镇人民和商业贸易提供丰富、鲜活的农副产品,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遵守履行。
第一条:买卖标的
名称
品种
数量(公斤)
等级
单价(元/公斤)
金额(元)
第二条:质量等级
(1)有国家标准的,按国家标准执行;
(2)无国家标准而有部颁标准的,按部颁标准执行;
(3)无国家标准和部颁标准的,按地区标准执行;
(4)无上述标准的,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5)无某些干、鲜、活产品,应根据国家或地方卫生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商定合理的、切实可行的检验、检疫办法;国家或地方卫生主管部门没有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农副产品确定标准后需要封存样品的,应由甲乙双方共同封存,妥善保管,作为验收的依据。
第三条:包装
(1)不同品种等级应分别包装;
(2)包装要牢固,适宜装卸运输;
(3)每包品种等级标签清楚;
(4)包装费用由乙方承担;
(5)包装物由乙方提供,包装物的回收办法甲乙双方另行商定。
第四条:价格
按合同价格执行,在合同执行期内遇有价格变动时,按新价格执行或由当事人商议确定。
第五条:订单
甲方应提前45-120天与乙方签订书面订单。
第六条:货款结算
(1)签订订单时甲方支付订单金额的 30 %给乙方;
(2)乙方交付货物给甲方,甲方组织验收合格后3个工作日内支付余款给乙方。
第七条:产品验收
(1)验收时间:甲方应在收到产品之日起 日内组织有关人员会同乙方人员进行验收。
(2)验收标准:以双方约的质量为准,允许产品颜色有一定的误差,重量允许有 %的误差,允许含水分为 %。
第八条:违约责任
(1)甲方中途退货的,应向乙方支付退货金额 %的违约金。
(2)甲方自提产品未按乙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约定的日期提货的,应按逾期提货部分贷款金额的万分之计算,向乙方支付逾期提贷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实际保管、保养的费用。
(3)甲方逾期支付贷款的,应按逾期贷款金额每日万分之 计算,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4)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受产品的,应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5)乙方不能交货的,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金额 %的违约金。
(6)乙方所交产品品种、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如甲方同意利用,应按质论价;甲方不同意利用的,应根据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并承担挑换或退货而产生的实际费用。
(7)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按逾期交贷金额每日万分之 计算,支付逾期交货违约金绝给甲方,并赔偿甲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若逾期超过日,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可就遭受的损失向乙方索赔。
第九条: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相关部门调解,协商调解不成的,提交毕节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条:其它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第十一条: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有效期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十二条: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年 月 日
买方: (以下称甲方) 签订地点:
卖方: (以下称乙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基础上,就柴油买卖的有关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标的名称及价格约定:
1、货物名称柴油,合同签定基准价为元吨。如遇原材料波动,产品价格需要调整时,乙方需及时以书面形式或电话通知甲方,经双方友好协商后以双方签字确认方可执行新价格。
2、若任何一方不接受调价要求,双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在协商过程中乙方产品仍按原价执行。
第二条 价格:参照同期市场价提供给甲方最优惠的价格,价格在市场价基础上优惠 元吨。
第三条 交货地点及方式、运输方式:甲方购油时需由专人到乙方油库全程监督装油,在甲方无人在场情况下乙方不得自行装油,装油后由承运司机、甲方监督人及乙方三方确认数量且在送货单上签字确认。乙方负责包运到甲方油罐卸油,数量以乙方送货单为依据,甲方验收过磅为准,允许双方磅差在3‰以内,以外部分以甲方验收数量为准。
第四条 验收标准及方法:乙方提供的#柴油必须符合国家标准且能够满足甲方车辆的使用要求,如出现质量问题甲方有权进行退货处理,如乙方出现掺假行为,甲方有权对乙方罚款5万元。
第五条 结算方式:转账支票或电汇,甲方货物验收后在3日内将货款打到乙方指定账户。乙方每月 5日与甲方进行对账,核对加油的总金额数和剩余款数,核对无误后双方在对账单上签字盖章。对账完成后乙方在7日内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给甲方。 收款人公司名称: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帐号: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乙方装油发货时必须按甲方要求三方当场签字确认数量,乙方不得与甲方人员相互勾结虚报加油数量,一经发现甲方有权对乙方处以5万元的罚款,并返还全部货款。
2、 乙方应本着长期合作的态度与甲方合作,要确保供货的长期稳定性,在#柴油紧张时要保证甲方的供应,让甲方的车辆、生产正常运行。
3、 若甲方发现乙方提供的柴油存在质量问题,经验证属实后,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相应损失。
第七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买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其他约定事项:
1、 本合同经双方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生效,双方约定签订本合同的传真件与原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第九条 合同有效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买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卖方: (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购买乙方货物相关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供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 合同标的
合同标的的名称、商标、品牌、型号、计量单位、数量、单价、金额等详见本合同《附件一》,甲乙双方签章确认。
为便于本合同的表述,本合同文中所述的“产品”、“货物”、“货”均指甲方向乙方采购的合同标的物。
第二条 合同标的质量
2.1 交付货物的质量应符合产品制造厂商有关技术手册、产品说明书的标准,并且不低于国家或行业相关标准。
2.2 乙方保证提供给甲方的货物是产品原生产厂商制造的,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甲方在采购时提出的工作需求。
2.3如因乙方提供的货物硬件或软件有缺陷,或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有错误,或因乙方在现场的技术人员操作指导有错误而使货物不能达到购销合同规定的指标和技术性能,乙方应负责修理或更换有缺陷和损坏的产品硬件或软件,使货物运行指标和技术性能达到本合同规定,由此发生的退货、换货、运输等全部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2.4 乙方保证一次开箱合格率大于 98%。
2.5 乙方提供货物采用厂商出厂包装,并且符合该货物的包装运输要求,能防潮、防震,确保运输安全,在甲方验收前不得拆封,包装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 合同价款
本合同总价款暂定为人民币(大写) 元(¥)。甲乙双方变更供货品种、规格及数量时,应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本合同及补充协议均可作为双方结算合同总价款的依据。
第四条 送货时间、方式、地点
4.1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 种运货时间:
第一种 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后 个工作日内向甲方送达附件一约定的全部产品。
第二种 本同签订后,甲方根据工程进度,向乙方发出书面发货通知,乙方在收到书面通知后 个工作日内向甲方送达产品。
4.2 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 种运货方式:
□第一种 甲方在乙方处自提货物,并承担相关费用;
□第二种 乙方代办运输,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运输费、保险费等)均由甲方承担;
□第三种 乙方送货上门并承担全部运输费。
4.3 送货地址: ;交货联系人: ,电话: 。若甲方改变送货地、联系人,应及时通知乙方。
4.4 乙方在送货时应同时提供货物所有随附单证和资料。
第五条 付款时间及方式
5.1 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 种付款方式:
□第一种 本合同签订后 日内,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全部款项;若甲方增加产品需求量,则在乙方确认后,支付增加货物的价款。
□第二种 本合同签订后 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 %,即人民币 元(¥ );货物余款在乙方全部供货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 日内付清。
5.2 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 种付款方式:
第一种 现金支付。
第二种 银行转账。乙方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 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 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3乙方在收到甲方全额支付的首笔货款后,向甲方出具合同价款全额增值税票据;并于每次收款前向甲方出具该次收取款项的财务收据。对未付款项,则双方挂账记录予以确认。
第六条 交货及验收
6.1 乙方将附件列明的产品,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运输方式按质按量交付到约定地点。
6.2甲方应当妥善安排工作人员在到货后12小时内按照货物的种类、规格、数量等进行初步验收,并出具加盖甲方或者其项目部印章及验收人员签字的收货凭证;对于特殊情况下无法在12小时内验收完毕的,应当出具收货待验收凭证,同时告知验收完毕的具体时间。
6.3甲方对于已经验收的产品发现存在内在质量问题,应当在质量保证期内提出,无质量保证期的在收货后12个月内提出。
6.4甲方对质量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乙方应当在收到异议后的10日内予以书面答复。存在质量问题的,乙方应2日内给与更换,并承担相关费用。
6.5 数量和质量均符合合同约定,方为验收合格。全部货物经验收合格后,货物的风险转移到甲方,此前货物灭失、损坏等风险由乙方承担。
6.6如产品不符合本合同及订单要求的,甲方应妥善保管并立即通知乙方,因此发生的保管费用由乙方承担。经甲方验收不符合要求时,视为乙方未交货,乙方如约交付符合要求的货物之日确定为乙方实际交货日。因乙方换货退货而发生的全部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七条 违约责任
7.1乙方逾期交货时,每逾期一日,应按合同总价款的千分之六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交货15日,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应退还甲方已支付全部的款项,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并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30%的违约金。
7.2 验收不合格:如乙方提供的货物未达到合同约定的数量和质量的要求,乙方在接到甲方出具的书面通知后 3日内解决,同时按照逾期交货处理。乙方未在该期限内解决导致甲方遭受的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乙方提供产品存在的缺陷不因甲方验收合格而免除责任。
7.3甲方逾期付款时,每逾期一日,应按逾期应付款项的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八条 权利保证
乙方保证提供的货物不存在对任何第三方的侵权(包括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若发生侵权事件,则由乙方负责处理,乙方应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赔偿甲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并按合同总价款的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九条 售后服务
自全部货物验收合格之日起,乙方对所供货物提供____个月的质保期(若产品说明书的质保期长于本合同约定时,则以本合同的约定期限为准),在质保期内乙方应提供本合同产品原厂家标准的售后服务。
第十条 不可抗力
10.1不可抗力是指合同生效后,发生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和避免的事件,如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等,致使直接影响本合同的履行或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
10.2发生不可抗力一方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在15天内提供不可抗力的详情及将有关证明文件送交对方。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时,双方应协商寻找合理的解决方法,并尽努力减轻不可抗力产生的后果。
第十一条 保密条款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及合同终止后三年内,若事先未得到对方的书面认可,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方式透露双方签订本合同的事实、本合同内容以及在双方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得到的对方的各种信息。
第十二条 争议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发生的全部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交西安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三条 其他约定
13.1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在不违背本合同的原则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纪要”、“协议”、单方“承诺”等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2任何一方向对方提出的函电通知或要求,如系正式书写并按对方下述地址派员递送或挂号、航空邮寄、电报、传真、特快专递或电传发送的,在取得对方人员或通讯设施接收确认后,即被认为已经被对方正式接收。
13.3 本合同附件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3.4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13.5本协议的不同条款和分条款的标题,仅供查阅方便之用,不构成本协议的一部分,也不影响本协议任何条款的含义和解释。
13.6 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买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字】:
卖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1.定义
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b.“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规定卖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买方应付给卖方的价格。
c.“货物”系指卖方根据合同规定须向买方提供的一切设备、机械和域其材料。
d.“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卖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比如运输_____以及其他的伴随服务,比如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和合同中规定卖方应承担的其他义务。
e.“合同条款”是指本合同条款。
f.“买方”买方名称在合同条款资料表中指明。
g.“卖方”卖方名称在合同条款资料表中指明。
h.“项目现场”本项目现场名称在合同条款资料表中指明。
i.“天”指日历天数。
2.适用性
2.1 本合同条款适用于没有被本合同其他部分的条款所取代的范围。
3.来源地
3.1 本合同项下所提供的货物及服务均应来自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往来的国家(以下简称“合格来源国”)和地区。
3.2 本条所述的“来源地”系指货物开采、生长、生产地或提供服务的源地。经过制造加工的产品或经过实质上组装主要元件而形成的产品均可称为货,商业上公认的新产品是指在基本特征、目的或功能上与元部件有实质性区别的产品。
3.3 货物和服务的来源地有别于卖方的国籍。
4.标准
4.2 除非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计量单位均采用公制。
5.使用合同文件和资料
5.1 没有买方事先书面同意,卖方不得将由买方或代表买方提供的有关合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模型、样品或资料提供给卖方雇佣于履行本合同以外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本合同的雇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必须的范围。
5.2 没有买方事先书面同意,除了履行本合同之外,卖方不应使用合同条第5.1条列举的任何文件和资料。
5.3 除了合同本身以外,合同条款5.1条列举的任何文件是买方的财产。如果买方有要求,卖方在完成合同后应将这些文件(全部拷贝)还给买方。
6.专利权
6.1 卖方应保证,买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该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_____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
7.履约保证金
7.1 卖方应在收到中标通告书后三十(30)天内,向买方提交合同条款资料中所规定金额的履约保证金。
7.2 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应能补偿买方因卖方不能完成其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
7.3 履约保证金应用本合同货币,或买方可以接受的一种可自由兑换的货采用下述方式之一提交:
a.由买方接受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和营业的银行;或买方可接受外国银行通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和营业的银行,用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或其他以买方接受的格式提交的银行保函或不可撤销的信用证;或银行本票或保付汇票。
7.4 在卖方完成其合同义务包括任何保证义务后三十(30)天内,买方将把履行保证金退还卖方。
8.检验和测试
8.1 买方或其代表应有权检验和/或测试货物,以确认货物能符合合同规格的要求,并且不承担额外的费用。合同条款和技术规格将说明买方要求进行的检验和测试,以及在何处进行这些检验和测试。买方将及时以书面形式把进行检验和/测试的代表的身份情况通知卖方。
8.2 检验和测试可以在卖方或其分包人的驻地、交货地点和域货物的最终的地进行。如果在卖方或其分包人的驻地进行,检察员应能得到全部合理的设施和协助,买方不应承担费用。
8.4 买方在货物到达买方国家后对货物进行检验、测试及必要时拒绝接受物的权力将不会因为货物在从来源国启运前通过了买方或其代表的检验、测试和认可而受到限制或放弃。
8.5 在交货前,卖方应让制造厂家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一份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检验证书,检验证书是付款时提交给议付行的文件的一个组成部分,但不能作为有关质量、规格、性能、数量或重量的最终检验。制造厂家检验的结果和细节应附在质量检验证书后面。
8.6 货物低达目的港和/或现场后,买方应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以下称为检验检疫局)申请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数量和重量进行检验,并出具交货后检验证书。如果检验检疫局发现规格或数量或两者有不一致的地方,买方有权在货物到达现场后九十(90)天内向卖方提出索赔。
8.7 如果在合同条款第15条规定的保证期内,根据检验检疫局检验的结果发现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要求不符,或货物被证实有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合适的材料,买方应及时向卖方提出索赔。
8.8 合同条款第8条的规定无论如何也不能免除卖方在本合同项下的保证义务或其他义务。
9.包装
9.1 卖方应提供货物运至合同规定的最终目的地所需要的包装。以防止货在转运中损坏或变质。这类包装应足以承受但不限于承受转运过程中的野蛮装卸,暴露于恶劣气温,盐分大和降雨环境,以及露天存放。包装箱的尺寸及重量应考虑货物最终目的地的偏远程度以及在所有转运地点缺乏重型装卸设施的情况。
10.装运标记
10.1 卖方应在每一包装箱相邻的四面用不可擦除的油漆和明显的英语字样做出以下标记:_________。
10.2 如果单件包装箱的重量在2吨(t)或2吨(t)以上,卖方应在包装箱两侧用英语和国际贸易通用的运输标记标注“重心”和“起吊点”以便装、卸和搬运。根据货物的特点和运输的不同要求,卖方应在包装箱上清楚地标注“小心轻放”、“此端朝上,请勿倒置”、“保持干燥”等字样和其他国际贸易中使用的适当的标记。
11.装运条件
11.1 如果是与外国卖方签订的到岸价(CIF)/“运费和_____付至_________”价(IP)的合同:
a.卖方应负责安排订舱位、运输和支付运费,以确保按照合同规定的交货交货。
b.提单/空运提单日期应视为实际交货日期。
c.除非另行同意,货物不能放在甲板上运输,也不能转运。
d.承运的船只应来自合格来源国。
e.目的港/项目现场在专用条款资料表中有规定。
11.2 如果是与国内卖方签订出厂价(E_________W)合同:
a.卖方应负责安排内陆运输,但由买方支付运费。
b.有关运输部门出具的收据的日期应视为交货日期。
11.3 卖方装运的货物不应超过合同规定的数量或重量。否则,买方对超运数量或重量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和后果不承担责任。
12.装运通知
12.1 如果是与外国卖方签订的到岸价(CIF)/“运费和_____付至_________”价(IP)的合同
a.卖方应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日期之前,即海运前三十天(30)天或空运前十(14)天内以电报或电传或传真形式将合同号、货物名称、数量、箱数、总毛重、体积(立方米或用m3表示)和在装运口岸备妥待运日期通知买方,同时,卖方应用航空信把详细的货物清单一式5份,包括合同号、货物名称、规格、数量、总体积(立方米或用m3表示)、每箱尺寸(长_________宽_________高),单价、总金额、启运口岸、备妥待运期和货物在运输、储存中的特殊要求和注意事项等寄给买方。
b.卖方应在货物装船完成后二十四(24)小时之内以电报或电传或传真形式合同号、运输工具名称及启运日期通知买方。如果每个包装箱的重量超过20吨(t)号、货物名称、数量、毛重、体积(立方米或用m3表示)、发票金额、或体积达到或超过长12米(m),宽2.7米(m),和高3米(m)卖方应将每个包装箱的重量和体积通知买方,易燃品或危险品的细节还应另行注明。
12.2 如果是与国内卖方签订出厂价(E_________W)合同:
a.卖方应在合同规定的铁路/公路/水远装运日期之前三十(30)天内或空运运日期之前十四(14)天内以电报或电传或传真形式将合同号、货物名称、数量、箱数、总毛重、总体积(立方米或用m32表示)和备妥待运的日期通知买方,同时,卖应用挂号信把详细的货物清单一式五份,包括合同号、货物名称、规格、数量、总毛重、总体积(立方米或用m3表示)、每箱尺寸(长_________宽_________高),单价、总金额、启运口岸,备妥待运日期和货物在运输、储存中的特殊要求和注意事项等通知买。
b.卖方应在货物装完后二十四(24)小时之内以电报或电传或传真形式将合号、货物名称、数量、总毛重、体积(立方米或用m3表示)、发票金额、运输工具名称及启运日期通知买方。如果每个包装箱的重量超过20吨(t)或体积达到或超过长1米(m),宽2.7米(m)和高3米(m),卖方应将每个包装箱的重量和体积通知给买方,易燃品或危险品的细节还应另行注明。
13.交货和单据
13.1 卖方应按照“货物需求一览表”规定的条件交货。卖方应提供的装运细节和/或其他单据在“合同条款资料表”中有具体规定。
13.2 本合同下的“出厂价(E_________W)”、“离岸价(FOB)”、“货交承运人价(FA)”、“到岸价(CIF)”、“运费、_____付至_________价(CIP)”及其他用于说明各方任的贸易术语应按照巴黎国际商会出版的目前版本的国际贸易惯例术语解释通则(Icotems)来解释。
13.3 对从国外供应的货物:
a.卖方应在货物装完启运后以电报或电传的形式将全部装运细节,包括合号、货物说明、数量、运输工具名称、提单号码及日期,装货口岸、启运日期、卸货口岸等通知买方和_____公司。卖方应将下列单据寄给买方,并拷贝一份给_____公司:
(1)标有“运费已付”的已装船清洁提单3份正本,2份副本;
(2)表明货物品名、数量、单价和总价的卖方发票一式5份;
(3)标明每箱内容的装箱单一式5份;
(4)以买方为受益人的以发票价格百分之一十(10%)投保一切险的_____单1正本,4份副本;
(5)制造厂家出具的质量证书一式5份;
(6)以买方为抬头开给买方银行的已交货的合同货款的即期汇票一式2份;
(7)卖方出具的证明运输工具名称和国籍的证明书一式5份;
(8)卖方有关机构出具的来源国证书一式5份。
b.对从国内供应的货物:
(1)说明货物品名、数量、单价和总价的卖方发票一式5份;
(2)买方出具的证明已收到相应货物的证书一式5份;
(3)详细的装箱单一式5份;
(4)制造厂家出具的质量证书一式5份;
(5)以买方为抬头开给买方银行的已交货价格的即期汇票一式2份;
(6)交货收据/铁路收据/货车收据一式5份;
(7)货物来源地证书一式5份。
14._____
14.1 本合同下提供的货物应对其在制造、购置、运输、存放及交货过程中的丢失或损坏按合同条款规定的方式,用一种可以自由兑换的货币进行全面_____。
14.2 如果买方要求按到岸价(CIF)或运费、_____付至_________价(CIP)交货,其货物_____将由卖方办理、支付,并以买方为受益人。如果按离岸价(FOB)或货交承人价(FCA)交货,则_____是买方的责任。
14.3 如果是出厂价(E_________W)合同,装货后的_____应由买方办理。如果是到岸(CIF)/“运费、_____付至_________”价(CIP)合同,卖方应用一种可以自由兑换的货办理以发票金额百分之一百一十(110%)投保的一切险。
15.运输
15.1 如果合同要求卖方以离岸价(FOB)交货,卖方应负责办理、支付直至包括将货物在指定的装船港装上船的一切事项,有关费用包括在合同价中。如果合同要求卖方以货交承运人(FCA)价交货,卖方应负责办理、支付将货物在买方指定点或其他同意的地点交由承运方保管的一切事项,有关费用应包括在合同价中。
15.2 如果合同要求卖方以到岸价(CIF)或运费、_____付至_________价(CIP)交货,卖方应负责办理、支付将货物运至目的港或本合同中指定的其他目的地的一切事项,有关费用应包括在合同价中。
15.3 如果合同要求卖方将货物运至买方指定的目的地一项目现场,卖方应负责办理货物运至买方指定目的地,包括合同规定的_____和储存在内的一切事项,有关费用应包括在合同价中。
15.4 如果合同要求卖方以到岸价(CIF)或运费、_____付至_________价(CIP)交货,所选择承运人事先应获买方同意。如果合同要求卖方(a)以离岸价(FOB)或货交承运人价(FCA)交货,和(b)替买方和由买方承担费用使用指定的船只或挂买方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的船只来安排国际运输,而指定的船只或挂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的船只不能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用于运输货物,卖方应用别的船只安排运输。
16.伴随服务
16.1 卖方可能被要求提供下列服务中的任一或所有服务,包括“合同条款资料表”与技术规格规定的附加服务,(如果有的话):
a.实施或监督所供货物的现场组装和/或启动;
b.提供货物组装和/或维修所需的工具;
c.为所供货物的每一适当的单台设备提供详细的操作和维护手册;
d.在双方商定的一定期限内对所供货物实施运行或监督或维护或修理,但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卖方在合同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和
e.在卖方厂家和/或在项目现场就所供货物的组装、启动,运行、维护和/修理对买方人员进行培训。
16.2 如果卖方提供的伴随服务的费用没含在货物的合同价中,双方应事先就其达到协议,但其费用单价不应超过卖方向其他人提供类似服务所收取的现行单价。
16.3 卖方应提供“合同条款资料表”/技术规格中规定的所有服务。为履要求的伴随服务的报价或双方商定的费用应包括在合同价中。
17.备件
17.1 正如合同条款所规定,卖方可能被要求提供下列任一和全部卖方制造或分配的与备件有关的材料、通知和资料:
a.买方从卖方选购的备件,但前提条件是该选择并不能免除卖方在合同保期内所承担的义务;和
b.在备件停止生产的情况下:
(1)事先将要停止生产的计划通知买方使买方有足够的时间采购所需的备件和
17.2 卖方应按照合同条款资料表/技术规格中的规定提供所需的备件。
18.保证
18.2 本保证在货物或其中任一部分(适用时)交运到合同指明的最终目的地并验收后的十二(12)个月内有效,或在货物从货源国装运口岸或地点启运日期后十八(18)个月内有效,哪一种情况早发生就以哪一种情况为准。
18.3 买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向卖方提出本保证期内所产生的索赔。
18.5 如果卖方收到通知后在“合同条款资料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以合理的速度弥补缺陷,买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卖方承担,买方根据合同规定对卖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
19.索赔
19.1 如果卖方对偏差负有责任而买方在合同条款第18条或合同的其他地方规定的检验、安装、调试、验收和质量保证期内提出了索赔,卖方应按照买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结合起来解决索赔事宜:
a.卖方同意退货并用合同规定的货币将货款退还给买方,并承担由此发生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_____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看管和保护退回货物所需的其他必要费用。
b.根据货物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买方所遭受损失的金额,经买卖双方定降低货物的价格。
c.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或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和/或修补缺陷部分,卖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买方蒙受全部直接损失费用。同时,卖方应按合同条款第18条规定,相应延长所更换货物的质量保证期。
20.付款
20.1 本合同项下的付款方法和条件在“合同条款资料表”中有规定。
21.价格
21.1 卖方在本合同项下提交货物和履行服务收取的价格在“合同条款资料表”中给出。
22.变更指令
22.1 根据合同条款第35条的规定,买方可以在任何时候书面向卖方发出指令,在本合同的一般范围内变更下述一项或几项:
a.本合同项下提供的货物是专为买方制造时,变更图纸、设计或规格;
b.运输或包装的方法;
c.交货地点;和/或
d.卖方提供的服务。
23.合同修改
23.1 除了合同条款第22条的规定外,任何对合同条件的变更或修改均须双方签订书面的修改书。
24.转让
24.1 除买方事先书面同意外,卖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25.分包
25.1 卖方应书面通知买方其在本合同中所分包的全部分包合同,但此分包通知并不能解除卖方履行本合同的责任和义务。
25.2 分包合同必须符合合同条款第3条的规定。
26.卖方履约延误
26.1 卖方应按照“货物需求一览表”中买方规定的时间表交货和提供服务。
26.2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卖方及其分包人遇到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时间和原因通知买方。买方在收到卖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酌情延长交货时间以及是否收取误期赔偿费。延期应通过修改合同的方式由双方认可。
26.3 除了合同条款第25条阶情况外,除非延期是根据合同条款第26.2条规定取得同意而不收取误期赔偿费之外,卖方拖延交货,将按合同条款第27条的规定被收取误期赔偿费。
27.误期赔偿费
27.1 除合同条款第29条规定的情况外,如果卖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买方应在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措施的情况下,从合同价中扣除误期赔偿费。每延误一周的赔偿费按迟交货物交货价或未提供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合同价格的百分之十(10%)。一旦达到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买方可考虑根据合同条款第28条的规定终止合同。
28.违约终止合同
28.1 在买方对卖方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买方可向卖方发出书面违约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a.如果卖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买方根据合同条款第26条的规定同意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货物;
b.如果卖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他任何义务。
c.如果买方认为卖方在本合同的竞争和实施过程中有_____和欺诈行为。为目的,定义下述条件:
(1)“_____行为”是指提供、给予、接受或索取任何有价值的东西来影响公官员在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中的行为;
(2)“欺诈行为”是指为了影响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而谎报事实,损害款人的利益,包括投标人之间串通投标(递交投标书之前和之后),人为地使各投标价丧失竞争性,剥夺借款人(或业主)从自由公开竞争所能获得的权益。
29.不可抗力
29.1 尽管有合同条款第26条、27条和28条的规定,如果卖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话,在不可抗力影响的范围内不应该被没收履约保证金,也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终止合同的责任。
29.2 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卖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卖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理及其他双方同意的情况。
29.3 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卖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买方,除买方书面另行要求外,卖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如果不可抗力事件影响延续超过一百二十(120)天,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就进一步实施合达成协议。
30.因破产而终止合同
30.1 如果卖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买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提出终止合同而不给卖方补偿。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买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力。
31.因买方的便利而终止合同
31.1 买方可在任何时候出于自身的便利向卖方发出书面通知全部或部分终止合同,终止通知应明确该终止合同是出于买方的便利,合同终止的程度,以及终止的生效日期。
31.2 对卖方在收到终止通知后三十(30)天内已完成并准备装运的货物,买方应按原合同价格和条款予以接收,对于剩下的货物,买方可:
a.让任一部分按照原来的合同价格和条款来完成和交货:和/或
b.取消该剩下的货物,并按双方商定的金额向卖方支付部分完成的货物和务以及卖方以前已采购的材料和部件的费用。
32.争端的解决
32.1 合同实施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应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友好协商开始后60天还不能解决,争端应提交_____。
32.2 _____应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_____委员会(CIETAC)按其_____规则/程序北京或中国的其他地点进行。除非双方另行同意,_____的官方语言应为英语。
32.3 _____裁决应为最终裁决,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32.4 _____费除_____机关另有裁决外均应由败诉方负担。
32.5 在_____期间,除正在进行_____的部分外,本合同其他部分应继续执行。
33.合同语言
33.1 除非双方另行同意,本合同语言为英语。双方交换的与合同有关的信件和其他文件应用合同语言书写。
34.适用法律
34.1 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进行解释。
35.通知
35.1 本合同一方给对方的通知应用书面形式或电报、电传或传真送到“合同条款资料表”中规定的对方的地址,电报、电传或传真要经书面确认。
35.2 通知以送到日期或通知书的生效日期为生效日期,两者中以晚的一个日期为难。
36.税和关税
36.1 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对买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应由买方负担。
36.2 如果本合同是授予中国国内的卖方,则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对中国国内的卖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应由该国内卖方负担。如果合同是授予中国国外的卖方。要求外国卖方在中国境内实施与本合同有关的伴随服务,则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规定和专用条款资料表中所述的协议(如果有此协议的话)对国外卖方征收的实施伴随服务有关的一切税费均应由外国卖方负担。
36.3 在中国境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应由卖方负担。
37.合同生效及其他
37.1 本合同应在双方签字和买方收到卖方提交的履约保证金后生效。
37.2 如果本合同的货物在其所在国需要出口许可证的话,卖方应负责办理出口许可证,费用自理。
买方(盖章):_________ 卖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甲方(需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供方):
甲、乙供需双方经协商,就乙方为甲方提供办公家具(见明细)业务,一致达成
如下协议:
一、 质量要求:以甲方的要求及图纸标示为准。
二、 技术标准:以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为技术、质量标准。
三、 验收标准:货到现场安装完毕后开始验收,所供应的全部家具应符合甲方的。
验收标准,要求外观无瑕疵,结构无松动,规格、材质符合合同约定。
四、 交货时间:XX年月日
五、 交货地点:。
六、 合同总额(见订单明细):(¥)。
七、 货物明细:(附表一:订货单)。
八、 付款方式:
①合同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交付总合同款的%
作为定金,并于货到个工作日内,将货款付清;
②乙方交货后,并收回全部货款的同时,应与甲方签署一份质量保证协议,
并向甲方交付质量保证金元,该协议有效期为年,协议期满
后,如无任何质量问题或纠纷,甲方应全额退还质量保证金,如有售后维修或质量问题,甲方有权在通知乙方后,扣除相应质量保证作为损失补偿。
九、 包装与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 甲方责任:甲方应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及金额付款。
十一、 乙方责任:
① 乙方所提供的产品,必须达到合同约定的规格、材质及相关质量、技术标准(或与封样、图纸标示相符),否则,甲方有权拒收且不付货款,或扣除总货款的20%~50%的违约金。
② 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指定的时间、地点将货送到,否则,甲方有权拒收且不付货款,或扣除总货款的20%~50%的违约金。
③ 乙方应保障在合同约定的维修期内,为甲方无偿提维修服务,除非人为损坏,否则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取任何费用,一般报修应在3个工作日内服务到位,否则甲方有权扣除相应质量责任保证金。
十二、 合同未尽事宜,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执行。
十三、 合同附页、订货单、收货验收单与合同正本具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 如对本合同发生歧义或纠纷,由经济仲裁委员会裁决,同时各自保留法律诉讼权力。
甲方:天津大中电器有限公司乙方:
地址:
电话:
开户行:
帐号:
代表:
印章:
1. 合同介绍
1.1 甲方(采购方)
甲方名称
通信地址
联系人
电话、传真
1.2 乙方(供应商)
乙方名称
通信地址
联系人
电话、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