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料采购合同汇总7篇

调料采购合同(精选7篇)

调料采购合同 篇1

供方:

需方:

供需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就需方在合同期内,不定时、不定量向供方采购调味料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二、单价说明:

1、该单价为到厂交货价格,包含供方的成本、运费、税费等所有价格构成部分;

2、该单价原则上在合同期内不得变动;

三、质量要求:供方提供的货物,必须符合双方确认的需方企业标准(见附件),需方企业标准没有要求的,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上述标准都没有要求的,应当符合国家相关食品安全要求及需方实际使用之目的。

四、数量要求

1、数量以供方当次订单为准,允许有5%的溢短装,具体结算以需方实际收到的经验收合格的货物数量为准。

2、如供方已在货物包装外明示标准数量,经需方检验实际数量低于该明示数量的,需方可扣除差异数量的3倍以下的货款。

五、货物交付:供方在需方指定地点完成交付,交付前的风险及运费由供方承担。

六、验收:

1、货到后,需方依附件所示验收标准进行抽检,抽检不合格,需方有权依具体状况作扣罚接收、罚款或退货处理。需方在使用过程中复检,复检发现不合格、品质不一或不能正常使用的其他情况,可以直接从保证金中扣除该批货物全部货款,造成其他损失供方仍应继续赔偿。

2、若供方产品质量不符合需方质量要求,需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要求供方承担损失。

七、结算方式:需方先支付叁拾万叁仟陆佰柒拾伍元整(人民币小写:303675元)现金交由供方,购货余款玖拾伍万元整(人民币小写:950000元)由需方向大连银行申请贷款,经由双方同意,贷款发放后直接将购货余款打入供方 法人的账户中,账户号:八、合同期内供方必须保证及时、充足的.供应需方货物,如供方连续两次无法正常供应货物,除非有正当理由,需方将扣除供方全部的履约保证金。

九、其它要求:供方不得出于谋求不正当利益之目的,而以供方或供方人员的名义向需方人员提供物质利益或私人事务上的便利或者利益许诺;一旦需方发现,供方须向需方支付该部分金额(或折价金额)的100倍作为违约金,同时需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有权从供方的货款及保证金中直接扣除该部分违约金。

需方对供方的此种贿赂行为的追溯处理权不受时间限制,若需方人员主动索取以上不当利益,供方应向需方报告,情节严重的移送司法部门处理。

十、违约责任:

1、供方应具备持续供货能力,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向需方公司供货(不可抗原因除外,)否则应向需方支付当次订单总价30%的违约金,造成损失的供方须负责赔偿。

2、供方不能保证某一批及时供货,应当在收到订单后2小时内通知需方,未能履行通知义务,供方除承担当次订单总价30%的违约金外,还应赔偿甲方因此所受的实际损失。

3、若因供方提供的发票不合法,导致需方发生的补缴税款、滞纳金、罚款等均由供方承担,同时需方有权终止合同。 4、如因供方质量问题造成食源性疾患或重大食品卫生事件的,供方应当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包括需方因此遭受的所有直接、间接损失。

5、若需方不能按合同约定付款,应向供方支付应付货款的5‰违约金。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均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限至年 月 日。如此期限内合同提前执行完毕,可续签合同或重新签订合同。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交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解决。

供方: 需方:

地址: 地址:

法人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

调料采购合同 篇2

供方:

需方:

供需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就需方在合同期内,不定时、不定量向供方采购调味料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二、单价说明:

1、该单价为到厂交货价格,包含供方的成本、运费、税费等所有价格构成部分;

2、该单价原则上在合同期内不得变动;

三、质量要求:供方提供的货物,必须符合双方确认的需方企业标准(见附件),需方企业标准没有要求的,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上述标准都没有要求的,应当符合国家相关食品安全要求及需方实际使用之目的。

四、数量要求

1、数量以供方当次订单为准,允许有5%的溢短装,具体结算以需方实际收到的经验收合格的货物数量为准。

2、如供方已在货物包装外明示标准数量,经需方检验实际数量低于该明示数量的,需方可扣除差异数量的3倍以下的货款。

五、货物交付:供方在需方指定地点完成交付,交付前的风险及运费由供方承担。

六、验收:

1、货到后,需方依附件所示验收标准进行抽检,抽检不合格,需方有权依具体状况作扣罚接收、罚款或退货处理。需方在使用过程中复检,复检发现不合格、品质不一或不能正常使用的其他情况,可以直接从保证金中扣除该批货物全部货款,造成其他损失供方仍应继续赔偿。

2、若供方产品质量不符合需方质量要求,需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要求供方承担损失。

七、结算方式:需方先支付叁拾万叁仟陆佰柒拾伍元整(人民币小写:303675元)现金交由供方,购货余款玖拾伍万元整(人民币小写:950000元)由需方向大连银行申请贷款,经由双方同意,贷款发放后直接将购货余款打入供方 法人 的账户中,账户号: 八、合同期内供方必须保证及时、充足的供应需方货物,如供方连续两次无法正常供应货物,除非有正当理由,需方将扣除供方全部的履约保证金。

九、其它要求:供方不得出于谋求不正当利益之目的,而以供方或供方人员的名义向需方人员提供物质利益或私人事务上的便利或者利益许诺;一旦需方发现,供方须向需方支付该部分金额(或折价金额)的100倍作为违约金,同时需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有权从供方的货款及保证金中直接扣除该部分违约金。需方对供方的此种贿赂行为的追溯处理权不受时间限制,若需方人员主动索取以上不当利益,供方应向需方报告,情节严重的移送司法部门处理。

十、违约责任:

1、供方应具备持续供货能力,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向需方公司供货(不可抗原因除外,)否则应向需方支付当次订单总价30%的违约金,造成损失的供方须负责赔偿。

2、供方不能保证某一批及时供货,应当在收到订单后2小时内通知需方,未能履行通知义务,供方除承担当次订单总价30%的违约金外,还应赔偿甲方因此所受的实际损失。

3、若因供方提供的发票不合法,导致需方发生的补缴税款、滞纳金、罚款等均由供方承担,同时需方有权终止合同。

4、如因供方质量问题造成食源性疾患或重大食品卫生事件的,供方应当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包括需方因此遭受的所有直接、间接损失。

5、若需方不能按合同约定付款,应向供方支付应付货款的5‰违约金。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均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限至 年 月 日。如此期限内合同提前执行完毕,可续签合同或重新签订合同。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交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调料采购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调料批发商行 本着互相尊重、互惠互利的合作精神,根据国家有关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前提下,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为甲方担供甲方所需的各种调料原材料,合同期限为 年,乙方需将甲方认可的物品报价单上报甲方,并附合同。

二、在合同期间,乙方根据国家关法律及管理规定及甲方要求保保质保量的提供物品,所有供品产品都必须确保是正规合法厂家生产的产品,不得以次充好,不得短斤缺两。

三、乙方尽可能及时供货,不能耽误甲方用货,甲方用货提前一天报给乙方,甲方合同签订的给乙方付款方式为 ,

四、乙方为甲方所提供货物涨价则需提前1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待甲方调查核实后给予上涨,否则甲方不予承认,承担上涨部分。

五、合同期间甲乙双方需诚实守信,遵守合同条款,如有违反则视为违约,甲方违约则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停止供货,如乙方违约,则甲方有权更换供货商。

六、合同期满后同等条件下,乙方可优先续约,附加合同和本合同同等有效。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双立各持一份,经双方签字确认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调料采购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为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诚信合作、互惠双赢的原则,一致同意按下列条款签订本合同:

一、产品明细及销售区域

1)甲方授权乙方销售甲方产品(见附件),销售区域为市,乙方不得跨区域销售。

2)乙方必须在甲方指定的区域市场范围内做好网络渠道建设,确保甲方产品在该区域市场的快速流通,并按标准完成双方签订的销售任务。

3)乙方在销售运作中,必须严格遵守甲方规定的价格体系及补充说明的规定,不得蓄意抬高或压低产品销售价格,不得跨区域销售,如经甲方发现并查实,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如下处理:第一次甲方给予乙方书面警告。第二次取消乙方本年度的一切奖励政策。第三次甲方取消乙方的代理权。

二、交货地点及运输方式:

1)甲方根据乙方订货单组织货源,乙方指定到货地点站。

2)乙方发货的产品重量不能少于1吨(约15000元),运输费用由甲方全部承担。不足1吨的

运输费用全部由乙方负责。如乙方发货重量超过3吨,甲方把运费差价全部以货品的形式赠送给乙方。

3)乙方在验收货物时应认真清点,据实签收,并在送货签收单或其他领货凭证上按规定签名。

4)如乙方指定的交货地点不明确或乙方提供错误,造成返货或退、换货,所产生的费用及损

失由乙方承担。

5)甲方保证产品的外包装完好无损地到达乙方所指定的到货地点。如有运输近中造成货品损

坏或丢失由甲方负责追偿,乙方协助甲方并提供相关证据,追究运输过程中的责任。

三、订货方式与结算

1)乙方必须以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向甲方订货,如以电话或其他方式订货,出现货品名称

符或数量不符等情况甲方概不负责。

2)乙方必须以现金或转帐的方式先行支付所订货款,甲方保证款到5日内发货(特殊产品除外),如甲方拖延发货日期每超过1天,按此批进货额的1‰进行赔偿。

3)货款结算价格按合同价格结算,若遇价格调整,甲方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乙方。

四、验收标准、方法:

1)乙方应在提货时进行验收,验收完毕乙方应当签字确认。

2)乙方应对产品的品种、数量、规格、外观质量进行确认。

3)乙方在验收中发现产品的品种、规格、数量及质量与其订货单不符时,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出书面异议。

五、销售任务及奖励条件:

1) XX年度销售目标为万元(按甲方开票金额为准)。完成任务者甲方给予乙方提成奖励,年度一次性结算(具体如下所列)。乙方没完成销售目标任务,则取消乙方奖励。

(注:如乙方在6个月内销售低于5万元,甲方有权取消其代理资格。)

2)奖励政策:

产品销售按照年度销售根据产品系列扣点,具体规定如下:

火锅底料系列、火锅调料系列、调味油系列

年销售额(元)

10万-35万

35万-50万

50万-100万

100万-300万

300万以上

返点率

1%

1.5%

2%

2.5%

3.5%

其它系列(除火锅底料系列、火锅调料系列、调味油系列)

年销售额(元)

10万-35万

35万-50万

50万-100万

100万-300万

300万以上

返点率

1.5%

2%

3%

4%

5%

说明:扣点等级基数按照销售总额计算

3)甲方在全力宣传品牌形象,“粒粒香”商标已获黑龙江省商标。“粒粒香”商标如获中

国或中国驰名商标、乙方年销售额达到150万元以上,甲方将出资2万元做该地区的促销活动,具体由乙方申请,经甲方批准后,按甲方的实施计划执行。

六、返货条件

1)乙方在供方产品生产日起六个月内可以退货,运费由乙方负责。(新产品运费由甲方负责)

2)如乙方因产品长期滞销而造成返货的'(到期前6个月),返货按货款会额扣20%,运费由乙方负责。

3)在距保质期三个月前返货按货款金额扣30%,运费由乙方负责。

4)如新产品在6个月内滞销返货不扣费用;如产品过期则不予退货,运费由乙方负责。

5)如产品出现质量(经国家质检部门检查为不合格产品),运费由甲方负责。

6)乙方必须以书面形式(可传真)向甲方提出申请,甲方同意并做好接货准备后方可返货。

七、甲方义务

甲方向乙方无偿提供产品宣传单、公司简介和其他宣传资料以及公司三证复印件(营业执

照、卫生许可证、税务登记证),乙方要求甲方提供产品的检验报告等资料。

八、争议事项

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争议,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未达成解决办法的任何一方可在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裁决。

九、其他约定事项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2)本合同未罗列事项,需阐述的内容可附附件或签署附加合同,经签署后具有与本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合同条件

1)本合同为甲、乙双方的约定内容,属商业机密,未经双方任何一方允许,任何一方不得将合同内容及价格或条件泄露给第三方。

2)在乙方代理销售期间,乙方不得就甲方技术等商业秘密向第三人透漏,如乙方将合作过程中掌握或知悉甲方商业秘密而外泄的,乙方应赔偿甲方经济损失。

3)合同有效期年月日截至到年月日(有效期1年)。

4)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签署之日起即生效。

甲方:

乙方:

签署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调料采购合同 篇5

导读: 签约地点: 哈尔滨市 甲方: 哈尔滨粒粒香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 为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

签约地点: 哈尔滨市

甲方: 哈尔滨粒粒香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

为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诚信合作、互惠双赢的原则,一致同意按下列条款签订本合同:

一、产品明细及销售区域

1) 甲方授权乙方销售甲方产品(见附件),销售区域为 市,乙方不得跨区域销售。

2) 乙方必须在甲方指定的区域市场范围内做好网络渠道建设,确保甲方产品在该区域市场的快速流通,并按标准完成双方签订的销售任务。

3) 乙方在销售运作中,必须严格遵守甲方规定的价格体系及补充说明的规定,不得蓄意抬高或压低产品销售价格,不得跨区域销售,如经甲方发现并查实,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如下处理:第一次甲方给予乙方书面警告。第二次取消乙方本年度的一切奖励政策。第三次甲方取消乙方的代理权。

二、交货地点及运输方式:

1) 甲方根据乙方订货单组织货源,乙方指定到货地点 站。

2) 乙方发货的产品重量不能少于1吨(约15000元),运输费用由甲方全部承担。不足1吨的

运输费用全部由乙方负责。如乙方发货重量超过3吨,甲方把运费差价全部以货品的形式赠送给乙方。

3) 乙方在验收货物时应认真清点,据实签收,并在送货签收单或其他领货凭证上按规定签名。

4) 如乙方指定的交货地点不明确或乙方提供错误,造成返货或退、换货,所产生的费用及损

失由乙方承担。

5) 甲方保证产品的外包装完好无损地到达乙方所指定的到货地点。如有运输近中造成货品损

坏或丢失由甲方负责追偿,乙方协助甲方并提供相关证据,追究运输过程中的责任。

三、订货方式与结算

1) 乙方必须以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向甲方订货,如以电话或其他方式订货,出现货品名称

符或数量不符等情况甲方概不负责。

2) 乙方必须以现金或转帐的'方式先行支付所订货款,甲方保证款到5日内发货(特殊产品除外),如甲方拖延发货日期每超过1天,按此批进货额的1‰进行赔偿。

3) 货款结算价格按合同价格结算,若遇价格调整,甲方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乙方。

四、验收标准、方法:

1) 乙方应在提货时进行验收,验收完毕乙方应当签字确认。

2) 乙方应对产品的品种、数量、规格、外观质量进行确认。

3) 乙方在验收中发现产品的品种、规格、数量及质量与其订货单不符时,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出书面异议。

五、销售任务及奖励条件:

1) XX年度销售目标为 万元(按甲方开票金额为准)。完成任务者甲方给予乙方提成奖励,年度一次性结算(具体如下所列)。乙方没完成销售目标任务,则取消乙方奖励。

(注:如乙方在6个月内销售低于5万元,甲方有权取消其代理资格。)

2) 奖励政策:

产品销售按照年度销售根据产品系列扣点,具体规定如下:

火锅底料系列、火锅调料系列、调味油系列

年销售额(元)

10万-35万

35万-50万

50万-100万

100万-300万

300万以上

返点率

1%

1.5%

2%

2.5%

3.5%

其它系列(除火锅底料系列、火锅调料系列、调味油系列)

年销售额(元)

10万-35万

35万-50万

50万-100万

100万-300万

300万以上

返点率

1.5%

2%

3%

4%

5%

说明:扣点等级基数按照销售总额计算

3) 甲方在全力宣传品牌形象,“粒粒香”商标已获黑龙江省著名商标。“粒粒香”商标如获中

国名牌或中国驰名商标、乙方年销售额达到150万元以上,甲方将出资2万元做该地区的促销活动,具体由乙方申请,经甲方批准后,按甲方的实施计划执行。

六、返货条件

1) 乙方在供方产品生产日起六个月内可以退货,运费由乙方负责。(新产品运费由甲方负责)

2) 如乙方因产品长期滞销而造成返货的(到期前6个月),返货按货款会额扣20%,运费由乙方负责。

3) 在距保质期三个月前返货按货款金额扣30%,运费由乙方负责。

4) 如新产品在6个月内滞销返货不扣费用;如产品过期则不予退货,运费由乙方负责。

5) 如产品出现质量(经国家质检部门检查为不合格产品),运费由甲方负责。

6) 乙方必须以书面形式(可传真)向甲方提出申请,甲方同意并做好接货准备后方可返货。

七、甲方义务

甲方向乙方无偿提供产品宣传单、公司简介和其他宣传资料以及公司三证复印件(营业执

照、卫生许可证、税务登记证) ,乙方要求甲方提供产品的检验报告等资料。

八、争议事项

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争议,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未达成解决办法的任何一方可在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裁决。

九、其他约定事项

1)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2) 本合同未罗列事项,需阐述的内容可附附件或签署附加合同,经签署后具有与本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合同条件

1) 本合同为甲、乙双方的约定内容,属商业机密,未经双方任何一方允许,任何一方不得将合同内容及价格或条件泄露给第三方。

2) 在乙方代理销售期间,乙方不得就甲方技术等商业秘密向第三人透漏,如乙方将合作过程中掌握或知悉甲方商业秘密而外泄的,乙方应赔偿甲方经济损失。

3) 合同有效期 年 月 日截至到 年 月 日(有效期1年)。

4)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签署之日起即生效。

甲方: 哈尔滨粒粒香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签署代表: 签署代表:

地址: 哈尔滨市阿城区延川大街718号 地址:

业务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周记

调料采购合同 篇6

签约地点: 哈尔滨市

甲方:

乙方:

为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诚信合作、互惠双赢的原则,一致同意按下列条款签订本合同:

一、产品明细及销售区域

1) 甲方授权乙方销售甲方产品(见附件),销售区域为 市,乙方不得跨区域销售。

2) 乙方必须在甲方指定的区域市场范围内做好网络渠道建设,确保甲方产品在该区域市场的快速流通,并按标准完成双方签订的销售任务。

3) 乙方在销售运作中,必须严格遵守甲方规定的价格体系及补充说明的规定,不得蓄意抬高或压低产品销售价格,不得跨区域销售,如经甲方发现并查实,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如下处理:第一次甲方给予乙方书面警告。第二次取消乙方本年度的一切奖励政策。第三次甲方取消乙方的代理权。

二、交货地点及运输方式:

1) 甲方根据乙方订货单组织货源,乙方指定到货地点 站。

2) 乙方发货的`产品重量不能少于1吨(约15000元),运输费用由甲方全部承担。不足1吨的运输费用全部由乙方负责。如乙方发货重量超过3吨,甲方把运费差价全部以货品的形式赠送给乙方。

3) 乙方在验收货物时应认真清点,据实签收,并在送货签收单或其他领货凭证上按规定签名。

4) 如乙方指定的交货地点不明确或乙方提供错误,造成返货或退、换货,所产生的费用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5) 甲方保证产品的外包装完好无损地到达乙方所指定的到货地点。如有运输近中造成货品损坏或丢失由甲方负责追偿,乙方协助甲方并提供相关证据,追究运输过程中的责任。

三、订货方式与结算

1) 乙方必须以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向甲方订货,如以电话或其他方式订货,出现货品名称符或数量不符等情况甲方概不负责。

2) 乙方必须以现金或转帐的方式先行支付所订货款,甲方保证款到5日内发货(特殊产品除外),如甲方拖延发货日期每超过1天,按此批进货额的1‰进行赔偿。

3) 货款结算价格按合同价格结算,若遇价格调整,甲方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乙方。

四、验收标准、方法:

1) 乙方应在提货时进行验收,验收完毕乙方应当签字确认。

2) 乙方应对产品的品种、数量、规格、外观质量进行确认。

3) 乙方在验收中发现产品的品种、规格、数量及质量与其订货单不符时,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出书面异议。

五、销售任务及奖励条件:

1) XX年度销售目标为 万元(按甲方开票金额为准)。完成任务者甲方给予乙方提成奖励,年度一次性结算(具体如下所列)。乙方没完成销售目标任务,则取消乙方奖励。

(注:如乙方在6个月内销售低于5万元,甲方有权取消其代理资格。)

2) 奖励政策:

产品销售按照年度销售根据产品系列扣点,具体规定如下:

火锅底料系列、火锅调料系列、调味油系列

年销售额(元)

10万-35万

35万-50万

50万-100万

100万-300万

300万以上

返点率

1%

1.5%

2%

2.5%

3.5%

其它系列(除火锅底料系列、火锅调料系列、调味油系列)

年销售额(元)

10万-35万

35万-50万

50万-100万

100万-300万

300万以上

返点率

1.5%

2%

3%

4%

5%

说明:扣点等级基数按照销售总额计算

3) 甲方在全力宣传品牌形象,“粒粒香”商标已获黑龙江省著名商标。“粒粒香”商标如获中国名牌或中国驰名商标、乙方年销售额达到150万元以上,甲方将出资2万元做该地区的促销活动,具体由乙方申请,经甲方批准后,按甲方的实施计划执行。

六、返货条件

1) 乙方在供方产品生产日起六个月内可以退货,运费由乙方负责。(新产品运费由甲方负责)

2) 如乙方因产品长期滞销而造成返货的(到期前6个月),返货按货款会额扣20%,运费由乙方负责。

3) 在距保质期三个月前返货按货款金额扣30%,运费由乙方负责。

4) 如新产品在6个月内滞销返货不扣费用;如产品过期则不予退货,运费由乙方负责。

5) 如产品出现质量(经国家质检部门检查为不合格产品),运费由甲方负责。

6) 乙方必须以书面形式(可传真)向甲方提出申请,甲方同意并做好接货准备后方可返货。

七、甲方义务

甲方向乙方无偿提供产品宣传单、公司简介和其他宣传资料以及公司三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税务登记证) ,乙方要求甲方提供产品的检验报告等资料。

八、争议事项

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争议,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未达成解决办法的任何一方可在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裁决。

九、其他约定事项

1)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2) 本合同未罗列事项,需阐述的内容可附附件或签署附加合同,经签署后具有与本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合同条件

1) 本合同为甲、乙双方的约定内容,属商业机密,未经双方任何一方允许,任何一方不得将合同内容及价格或条件泄露给第三方。

2) 在乙方代理销售期间,乙方不得就甲方技术等商业秘密向第三人透漏,如乙方将合作过程中掌握或知悉甲方商业秘密而外泄的,乙方应赔偿甲方经济损失。

3) 合同有效期 年 月 日截至到 年 月 日(有效期1年)。

4)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签署之日起即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签署代表: 签署代表:

地址: 地址:

业务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调料采购合同 篇7

甲方:

乙方:

为保证我公司员工能吃上“放心菜”,杜绝有农药残余的蔬菜进入食堂,避免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经多次考察决定成都青特车桥有限公司(以下称甲方)食堂所需蔬菜类、豆制品、调味品统一由乙方供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共同协商签订本合同并遵守以下条款:

第一条:采购日期、数量及价格

1、甲方每天根据当天实际就餐情况派人去乙方所在地进行相关食材的.挑选和购买,甲方开具购物小票。

2、各类食材以当天市场价为准,不得高于当天零售价。乙方应本着长期合作、诚实信用的原则提供菜价,若发现任何一种食材高于当天零售价格,则按乙方自供货日起到发现日当天总天数×差额进行补齐,若出现两次,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第二条:食材质量

1、乙方出售给甲方所食用的粮油、蔬菜、鸡、鸭、鱼、猪肉、干货等厨房食用材料等必须符合国家饮食卫生标准,同时保证食材新鲜,不得出现霉烂、霉臭、黄叶、变质、存放时间长的蔬菜类,且蔬菜的残余农药等各项指标含量均不能超过国家有关标准。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及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2、若甲方职工因食用乙方提供食材而引起食物中毒或不适送医的,将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以及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如果经检验部门检验结

果属甲方因操作不当引起的食物中毒及经济纠纷由甲方负责)。

第三条:货款结算办法

结算方式为每日现金结算。

第四条: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依法请求当地有关部门仲裁。

2、如果甲乙双方出现分歧,不愿继续合作,必须提前7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若单方面毁约,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按照甲方所需物品总价的100%进行处罚。如果甲方未按协议书规定的日期支付货款,乙方可提前一个星期书面通知甲方终止协议书。

第五条:合同期限及其他事项

从20 年 月 日至20 年 月 日,合同期将以 年为单位。

1、本合同最终解释权归甲方所有;

2、如合同期满,甲乙双方在合同完成前1个月内重新签订新合同。如中途终止合同或合同期满不再续约的,双方须提前一周通知对方。

3、如有未尽事宜,不在本合同之内,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4、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即日生效。

甲方:乙方:

负责人: 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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