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地板合同(五篇)

采购地板合同(通用5篇)

采购地板合同 篇1

甲方:____________ (下称“甲方”)

住所地: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下称“乙方”)

住所地: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甲方向乙方订购本合同项下货物(以下简称“货物”)事宜,双方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共同信守。

注:

1.地板计算数量为暂估数量,不能作为供货和包干依据;

2.供货单位综合考虑因地板质量、色差、切割等带来的损耗量,并需要预留不低于供货数量5%的维修量,以备补货。颜色纹路以封样样板为准;

3.本合同所称价格为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包干单价,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物的生产制作、供应、包装、运输(含保险费)、税金、装车、货到工地现场负责卸车及风险费、涨价等完成交付前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安装)

一.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

1.乙方在甲方用货前需提供材料样品,由乙方提供地板品种、规格、颜色、主要性能和技术指标必须符合设计及材料样板要求,并应有出厂合格证、防火检测报告、环保检测报告,无文件地暖测试报告拒绝使用;

2.防潮垫:品种、主要性能和技术指标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并保证良好的防潮性及脚感,并应有出厂合格证明;

3.乙方供应的货物应符合国家放射性性检测标准GB18580和国家产品质量标准(GB/T 18102浸渍纸层压木质地板、GB/T 18103—20xx年实木复合地板、GB15036—94实木地板、LY/T 1330—1999抗静电木质活动地板、LY/T 1573—20xx年竹地板)规定,且各项指标应达到标准中所规定的优等品要求。(根据产品选择标准)

二.交货时间和交货地点:

1.交货时间为:____________

2.交货地点为:甲方在本合同中指定地点或甲方指定的其他地点和接收方。乙方应于交货日将货物送至:____________。

3.乙方在发货前,应提供书面的发货清单至甲方现场管理人员。本合同项下产品使用项目现场,甲方的验收管理人员为(身份证号: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

4.运输方式及费用负担:产品采用公路汽车运输方式,因产品运输至甲方指定地点所发生的所有相关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5.乙方应承诺按照甲方要求送货,避免一次货运量过大,无法消纳和运输;四.包装标准:(请用“是”或“不是”标注):

木地板包装必须进行保护性包装,采用纸箱内附带衬垫。乙方产品包装上应标明生产厂家、生产日期、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产地等法律规定的内容。如因产品包装不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和行业规定,导致产品破损或发生其它质量问题,甲方有权退货,同时,乙方应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及承担因甲方退换货所产生的全部费用。

三.验收标准及提出异议期限:

甲方有权进行现场抽验,抽验率应满足不低于3%;甲乙双方应共同验收产品,验收合格的,甲方书面签字确认。对甲方验收不合格的产品,乙方立即退货,并应立即补足因不合格产品所致甲方缺货数量,乙方不得等到收到该不合格产品后再进行补足工作。乙方应承担因产品不合格而补换货所发生的费用(包括甲方退换货)及赔偿由此造成的甲方全部经济损失。如果乙方对经甲方验收的有质量问题的产品之检验结果有异议,乙方应在该质量产品到达双方指定地点后2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出,双方协商解决或按本合同约定解决。

四.结算方式及期限:

1.本合同签订后10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合同项下货物总价款的20%作为定金;定金在甲方应支付的后续货款中一次性全部抵扣;

2.乙方每送到一批货且经甲方验收合格后15天内,甲方按乙方送到合格货物的总价款的60%向乙方支付货款;

3.乙方提供的地板全部铺贴完且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按所送货物总额结算(含补货)应付货款,且甲方预留结算款的5%作为保证金,其它余款在结算后十天内付清;

4.保证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三个月内付清。

五.违约责任:

1.因甲方迟延支付货款的,每迟延一日,其应向乙方支付应付未付货款千分之五的违约金。 2.因乙方原因,乙方迟延交货的,每迟延一日,其应向甲方支付迟延交货货款千分之五的违约金。如果乙方迟延交货超过约定期限的30日的,甲方有权以书面通知方式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并向甲方赔偿本合同金额20%的违约金。如甲方由此产生的实际损失超过前述违约金金额的,乙方还应赔偿甲方该不足部分。

3.因乙方原因,乙方提前解除合同的,其应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甲方本合同金额20%的违约金。如甲方由此产生的实际损失超过前述违约金金额的,乙方还应赔偿甲方该不足部分。

六.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就合同事项如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合同签订地(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七.其它约定:

1.备货。乙方同意在本合同的订货数量之外增加10%的产品备货,以备工程增加量之需。甲方所需货物超过本合同约定数量5%的,该部分货物的供应以甲、乙双方另行签订的本合同之补充协议为准。

2余货处理。工程完工后的剩余地板,在包装完好且没有损坏、泡水、切割等影响二次销售情况下,乙方按本合同价退货。乙方负责余货的运送,并承担退货过程中产生的费用。但需预留两年的总合同数量3%维修量地板,以备维修保养所需,货品存放在供应地库房处,保证供货的及时性。

3.特殊说明:对供货产品的工艺要求例如:

●含水率严格控制在≤8%,保证吸水、变形、翘曲、收缩在规范指标控制内;

●吸水厚度膨胀率不得超过3%,板内甲醛释放量:每100g板重总抽出甲醛量不得超过9mg(按GB18580

标准为≤1.5mg/L);

●地板纹理表面应薄厚均匀,每箱中无明显色差、无裂缝、无节疤等瑕疵,且木纹清晰;

●漆面平滑,无气泡,应使用优质环保耐磨漆UV耐磨漆,耐磨为国家标准“优等品”标准,≤0.08g/100

转且漆膜未磨破,使用合格环保进口名牌的油漆;底漆不少于4遍,面漆不少于3遍,耐磨度、硬度、漆膜附着力、抗剥离度等技术指标须符合国家规范

●保证不翘曲,大小、薄厚一致,槽口清晰。翘曲满足规范及地采暖区域使用的要求; ●基材采用上等的榉木或柳桉,不可用杨木、杨杂或其它杂木混用的基材;

●保证背板选用榉木材料,且背板榉木观感达到无过多疤结(每块不多于2处),无补丁,背面封漆; ●表面观感与样板一致,无过大的色差,颜色要均匀,花纹不能太乱;

●按照规范要求的项目进行的一次测试、二次复检费用均已经包含在此次报价及合同中,不再增加费

●规格:____________910*125*12mm,表面厚度为2.0mm。 ●面皮树种:____________枫桦木

●油漆品牌:____________德国坚弗牌或同等档次的油漆●胶水品牌:____________芬兰太尔牌或同等档次的油漆●地板完全达到各项国家质量标准的要求●基材结构要求:____________

◆第一层:____________ 2.mm枫桦◆第二层:____________1.7mm桉木◆第三层:____________1.7mm桉木◆第四层:____________1.7mm桉木◆第五层:____________1.7mm桉木◆第六层:____________2.2mm桉木◆第七层:____________1.7 mm桉木◆第八层:____________0.8mm榉木◆结构,纵横交替胶合板结构◆含水率:____________6—8% ◆热压工艺:____________14kg/㎝2 ◆密度:____________700 kg/m3

◆芯板含水率10%以内,三次成型,基材养生时间不低于15天; ●主要工艺

◆芯板整理采取先进的拼缝技术,提高面板等级; E1级;

◆二次整理,层层割芯,严格控制叠离芯;

◆锯边对角线误差低于1mm,平直度好,板面平整; ◆基材成型后进入平衡室,确保整片基材含水率达标且均匀。 ●涂装:工艺九底两面:

◆一道水性底漆

◆一道透明高流平淋涂底漆(可以使油漆表面效果更饱满润泽) ◆五道透明弹性砂光底漆; ◆二道金刚耐磨底漆; ◆二道陶瓷釉面漆。

八.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正本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安装条款:

(加在提供安装服务的乙方中)

(1)木地板进场前必须先送样认可,进场后必须办理报验手续;

(2)根据不同的房型,在施工前须与设计师先协定木地板的铺装方向;

(3)木地板施工前地面必须做好防潮处理并保证在地面完全干燥的情况下进行施工,否则不得进行铺板工作;

(4)拼装木地板前必须对地面进行自流平处理木地板铺装前对地面基层必须进行防潮处理,(如不在合同范围内的需要对地面的平整度进行逐户测量,形成数据表格报给装修总包、监理、总包及甲方),地面平整度达到标准要求后方可进行铺贴;

(5)木地板的铺装工艺可参照生产商的合理性建议,但最终质量仍由铺装的承包商负责;

(6)木地板施工期间和完工后,须由铺装单位按照要求进行成品保护工作,具体见成品保护要求。

(7)铺装单位报价需包含于其它材料收口的材料(如:____________与大理石收口的不锈钢或铜条,材质与节点设计需报甲方确认方可施工)

(8)保洁要求:地板表面保洁时不宜用湿拖把,禁止使用铲刀、美工刀等铲刮;应先用地板专用拖把把灰尘清除,然后用湿布擦除即可。忌用稀释剂、松香水、二甲苯、酒精脱漆剂等液体接触地板,防止产生化学反应,损伤油漆表面。

(9)验收标准:《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地板铺设面层验收规范》、《木地板保修期内面层检验规范》

甲方(章):____________

乙方(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

日期:

采购地板合同 篇2

甲方:(下称甲方)

乙方:(下称乙方)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甲方向乙方订购本合同项下货物(以下简称货物)事宜,双方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共同信守。

一、事先声明:

1.地板计算数量为暂估数量,不能作为供货和包干依据;

2.供货单位综合考虑因地板质量、色差、切割等带来的损耗量,并需要预留不低于供货数量5%的维修量,以备补货。颜色纹路以封样样板为准;

3.本合同所称价格为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包干单价,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物的生产制作、供应、包装、运输(含保险费)、税金、装车、货到工地现场负责卸车及风险费、涨价等完成交付前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安装)

二.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

1.乙方在甲方用货前需提供材料样品,由乙方提供地板品种、规格、颜色、主要性能和技术指标必须符合设计及材料样板要求,并应有出厂合格证、防火检测报告、环保检测报告,无文件地暖测试报告拒绝使用;

2.防潮垫:品种、主要性能和技术指标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并保证良好的防潮性及脚感,并应有出厂合格证明;

3.乙方供应的货物应符合国家放射性性检测标准GB18580和国家产品质量标准(GB 18102浸渍纸层压木质地板、GB 18103实木复合地板、GB实木地板、 133X1999抗静电木质活动地板、 1573竹地板)规定,且各项指标应达到标准中所规定的优等品要求。(根据产品选择标准)

三.交货时间和交货地点:

1.交货时间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交货地点为:甲方在本合同中指定地点或甲方指定的其他地点和接收方。乙方应于交货日将货物送至:。

3.乙方在发货前,应提供书面的发货清单至甲方现场管理人员。本合同项下产品使用项目现场,甲方的验收管理人员为(身份证号:),联系方式。

四、运输方式及费用负担:

产品采用公路汽车运输方式,因产品运输至甲方指定地点所发生的所有相关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应承诺按照甲方要求送货,避免一次货运量过大,无法消纳和运输;四.包装标准:(请用是或不是标注):

木地板包装必须进行保护性包装,采用纸箱内附带衬垫。乙方产品包装上应标明生产厂家、生产日期、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产地等法律规定的内容。如因产品包装不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和行业规定,导致产品破损或发生其它质量问题,甲方有权退货,同时,乙方应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及承担因甲方退换货所产生的全部费用。

五.验收标准及提出异议期限:

甲方有权进行现场抽验,抽验率应满足不低于3%;甲乙双方应共同验收产品,验收合格的,甲方书面签字确认。对甲方验收不合格的产品,乙方立即退货,并应立即补足因不合格产品所致甲方缺货数量,乙方不得等到收到该不合格产品后再进行补足工作。乙方应承担因产品不合格而补换货所发生的费用(包括甲方退换货)及赔偿由此造成的甲方全部经济损失。如果乙方对经甲方验收的有质量问题的产品之检验结果有异议,乙方应在该质量产品到达双方指定地点后2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出,双方协商解决或按本合同约定解决。

六.结算方式及期限:

1.本合同签订后10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合同项下货物总价款的20%作为定金;定金在甲方应支付的后续货款中一次性全部抵扣;

2.乙方每送到一批货且经甲方验收合格后15天内,甲方按乙方送到合格货物的总价款的60%向乙方支付货款;

3.乙方提供的地板全部铺贴完且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按所送货物总额结算(含补货)应付货款,且甲方预留结算款的5%作为保证金,其它余款在结算后十天内付清;

4.保证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三个月内付清。七.违约责任:

1.因甲方迟延支付货款的,每迟延____日,其应向乙方支付应付未付货款千分之五的违约金。

2.因乙方原因,乙方迟延交货的,每迟延____日,其应向甲方支付迟延交货货款千分之五的违约金。如果乙方迟延交货超过约定期限的____日的,甲方有权以书面通知方式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并向甲方赔偿本合同金额20%的违约金。如甲方由此产生的实际损失超过前述违约金金额的,乙方还应赔偿甲方该不足部分。

3.因乙方原因,乙方提前解除合同的,其应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甲方本合同金额20%的违约金。如甲方由此产生的实际损失超过前述违约金金额的,乙方还应赔偿甲方该不足部分。

七.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就合同事项如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合同签订地(____市____区)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八.其它约定:

1.备货。乙方同意在本合同的订货数量之外增加10%的产品备货,以备工程增加量之需。甲方所需货物超过本合同约定数量5%的,该部分货物的供应以甲、乙双方另行签订的本合同之补充协议为准。

2余货处理。工程完工后的剩余地板,在包装完好且没有损坏、泡水、切割等影响二次销售情况下,乙方按本合同价退货。乙方负责余货的运送,并承担退货过程中产生的费用。但需预留两年的总合同数量3%维修量地板,以备维修保养所需,货品存放在供应地库房处,保证供货的及时性。

3.特殊说明:对供货产品的工艺要求例如:

●含水率严格控制在8%,保证吸水、变形、翘曲、收缩在规范指标控制内;

●吸水厚度膨胀率不得超过3%,板内甲醛释放量:每100g板重总抽出甲醛量不得超过9g(按GB18580标准为1.5g);

●地板纹理表面应薄厚均匀,每箱中无明显色差、无裂缝、无节疤等瑕疵,且木纹清晰;

●漆面平滑,无气泡,应使用优质环保耐磨漆耐磨漆,耐磨为国家标准优等品标准,0.08g100转且漆膜未磨破,使用合格环保进口名牌的油漆;底漆不少于4遍,面漆不少于3遍,耐磨度、硬度、漆膜附着力、抗剥离度等技术指标须符合国家规范

●保证不翘曲,大小、薄厚一致,槽口清晰。翘曲满足规范及地采暖区域使用的要求;

●基材采用上等的榉木或柳桉,不可用杨木、杨杂或其它杂木混用的基材;

●保证背板选用榉木材料,且背板榉木观感达到无过多疤结(每块不多于2处),无补丁,背面封漆;

●表面观感与样板一致,无过大的色差,颜色要均匀,花纹不能太乱;

●按照规范要求的`项目进行的一次测试、二次复检费用均已经包含在此次报价及合同中,不再增加费

●规格:X2,表面厚度为2.0。

●面皮树种:枫桦木

●油漆品牌:德国坚弗牌或同等档次的油漆

●胶水品牌:芬兰太尔牌或同等档次的油漆

●地板完全达到各项国家质量标准的要求

●基材结构要求:

第一层:2.枫桦◆

第二层:1.7桉木◆

第三层:1.7桉木◆

第四层:1.7桉木◆

第五层:1.7桉木◆

第六层:2.2桉木◆

第七层:1.7桉木◆

第八层:0.8榉木

◆结构,纵横交替胶合板结构

◆含水率:68% ◆热压工艺:14g㎝2

◆密度:700 g3

◆芯板含水率10%以内,三次成型,基材养生时间不低于15天;

●主要工艺

◆芯板整理采取先进的拼缝技术,提高面板等级; E1级;

◆二次整理,层层割芯,严格控制叠离芯;

◆锯边对角线误差低于1,平直度好,板面平整;

◆基材成型后进入平衡室,确保整片基材含水率达标且均匀。

●涂装:工艺九底两面:

◆一道水性底漆

◆一道透明高流平淋涂底漆(可以使油漆表面效果更饱满润泽) ◆五道透明弹性砂光底漆; ◆二道金刚耐磨底漆; ◆二道陶瓷釉面漆。

十.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正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安装条款:(加在提供安装服务的乙方中)

(1)木地板进场前必须先送样认可,进场后必须办理报验手续;

(2)根据不同的房型,在施工前须与设计师先协定木地板的铺装方向;

(3)木地板施工前地面必须做好防潮处理并保证在地面完全干燥的情况下进行施工,否则不得进行铺板工作;

(4)拼装木地板前必须对地面进行自流平处理木地板铺装前对地面基层必须进行防潮处理,(如不在合同范围内的需要对地面的平整度进行逐户测量,形成数据表格报给装修总包、监理、总包及甲方),地面平整度达到标准要求后方可进行铺贴;

(5)木地板的铺装工艺可参照生产商的合理性建议,但最终质量仍由铺装的承包商负责;

(6)木地板施工期间和完工后,须由铺装单位按照要求进行成品保护工作,具体见成品保护要求。

(7)铺装单位报价需包含于其它材料收口的材料(如:与大理石收口的不锈钢或铜条,材质与节点设计需报甲方确认方可施工)

(8)保洁要求:地板表面保洁时不宜用湿拖把,禁止使用铲刀、美工刀等铲刮;应先用地板专用拖把把灰尘清除,然后用湿布擦除即可。忌用稀释剂、松香水、二甲苯、酒精脱漆剂等液体接触地板,防止产生化学反应,损伤油漆表面。

(9)验收标准:《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地板铺设面层验收规范》、《木地板保修期内面层检验规范》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采购地板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甲方向乙方订购本合同项下货物事宜,双方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共同信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1)建设地点:

2.供货单位综合考虑因地板质量、色差、切割等带来的损耗量,并需要预留不低于供货数量5%的维修量,以备补货。颜色纹路以封样样板为准;

3.本合同所称价格为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包干固定单价,不考虑价格波动。以上单价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物的生产制作、供应、包装、运输、税金、装车、货到工地现场负责卸车及搬楼等一切费用。

二.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

1.乙方在甲方用货前需提供材料样品,由乙方提供地板品种、规格、颜色、主要性能和技术指标必须符合设计及材料样板要求,并应有出厂合格证、防火检测报告、环保检测报告,无文件地暖测试报告拒绝使用;

2.防潮垫:品种、主要性能和技术指标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并保证良好的防潮性及脚感,并应有出厂合格证明;

3.乙方供应的货物应符合国家放射性性检测标准18580和国家产品质量标准及赔偿由此造成的甲方全部经济损失。如果乙方对经甲方验收的有质量问题的产品之检验结果有异议,乙方应在该质量产品到达双方指定地点后2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出,双方协商解决或按本合同约定解决。

三.结算方式及期限:

1.本合同签订后10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合同项下货物总价款的20%作为定金;定金在甲方应支付的后续货款中一次性全部抵扣;

2.乙方每送到一批货且经甲方验收合格后15天内,甲方按乙方送到合格货物的总价款的60%向乙方支付货款;

3.乙方供货完成后,甲方按所送货物总额结算应付货款,预留结算款的5%作为保证金,其它余款在结算后十天内付清;

4.保证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六个月内付清。七.违约责任:

1.因甲方迟延支付货款的,每迟延一日,其应向乙方支付应付未付货款千分之五的违约金。2.因乙方原因,乙方迟延交货的,每迟延一日,其应向甲方支付迟延交货货款千分之五的违约金。如果乙方迟延交货超过约定期限的30日的,甲方有权以书面通知方式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并向甲方赔偿本合同金额20%的违约金。如甲方由此产生的实际损失超过前述违约金金额的,乙方还应赔偿甲方该不足部分。

3.因乙方原因,乙方提前解除合同的,其应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甲方本合同金额20%的违约金。如甲方由此产生的实际损失超过前述违约金金额的,乙方还应赔偿甲方该不足部分。

四.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就合同事项如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五.其它约定:

1.备货。乙方同意在本合同的订货数量之外增加10%的产品备货,以备工程增加量之需。甲方所需货物超过本合同约定数量5%的,该部分货物的供应以甲、乙双方另行签订的本合同之补充协议为准。

2余货处理。工程完工后的剩余地板,在包装完好且没有损坏、泡水、切割等影响二次销售情况下,乙方按本合同价退货。乙方负责余货的运送,并承担退货过程中产生的费用。但需预留两年的总合同数量3%维修量地板,以备维修保养所需,货品存放在供应地库房处,保证供货的及时性。

3.特殊说明:

六.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正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安装条款:

木地板进场前必须先送样认可,进场后必须办理报验手续;

根据不同的房型,在施工前须与设计师先协定木地板的铺装方向;

木地板施工前地面必须做好防潮处理并保证在地面完全干燥的情况下进行施工,否则不得进行铺板工作;

拼装木地板前必须对地面进行自流平处理木地板铺装前对地面基层必须进行防潮处理,,地面平整度达到标准要求后方可进行铺贴;

木地板的铺装工艺可参照生产商的合理性建议,但最终质量仍由铺装的承包商负责;

木地板施工期间和完工后,须由铺装单位按照要求进行成品保护工作,具体见成品保护要求。

铺装单位报价需包含于其它材料收口的材料

保洁要求:地板表面保洁时不宜用湿拖把,禁止使用铲刀、美工刀等铲刮;应先用地板专用拖把把灰尘清除,然后用湿布擦除即可。忌用稀释剂、松香水、二甲苯、酒精脱漆剂等液体接触地板,防止产生化学反应,损伤油漆表面。

验收标准:《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地板铺设面层验收规范》、《木地板保修期内面层检验规范》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采购地板合同 篇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受益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根据法律的有关规定,就地板采购安装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

3、施工面积:____________平方米。

4、方式:包工包料。

5、材料:____________________,数量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工程价款

工程价款共计人民币_____元整(大写:_____),其中材料款人民币_____元整(大写:_____),施工费人民币_____元整(大写:_____)。

第三条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1、本合同签订后,材料价款必须一次性支付,计人民币____元(大写:)。

2、施工价款在施工完成,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计人民币____元(大写:)。

3、如甲方拖欠工程进度款或尾款,应按银行有关逾期付款办法或《工程价款结算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4、确因甲方拖欠工程款,代购材料差款而影响工程进度,造成乙方的停、窝工损失的,应由甲方承担。

第四条施工

1、乙方必须严格按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规定的规范,规程进行施工,并接受甲方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的监督检查。

2、甲方聘用的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必须以书面通知乙方其姓名、身份、所承担的任务。

3、乙方确定的施工现场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专门技术人员及管理人员,必须以书面形式将其姓名、身份、所分担的工作通知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

4、乙方应按工程进度,及时提供关于工程质量的技术资料,如材料、设备合格证、试验、报告等的复印件。材料必须经过设计单位和甲方同意并签证后,方可使用。

第五条验收

1、已竣工未验收工程,在交工前由乙方负责保管,甲方不得动用,若甲方已经使用,即视同交验。由于乙方原因,应交工验收而不交不验的工程,除按拖延工期条款处理外,并赔偿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2、工程交工验收后,保修期为____年,由施工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并约定时间进行修理。

第六条工程工期

1、开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如遇下列情况,经甲方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签字确认后,工期作相应顺延。

(1)明确由甲方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等未能按双方认定的时间进场,或进场的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等向乙方交验时发现有缺陷,需要修配、改、代、换而耽误施工进度者。

(2)在施工中因停水,停电连续影响____小时以上者。

(3)因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如台风、水灾、自然原因发生的火灾、地震等)而影响工程进度者。

3、在施工中,因工程质量问题,双方意见不一而造成停工,均不按误工或延迟工期论处,双方应主动要求有关部门调解或仲裁部门协调,处理,尽快解决纠纷,以继续施工。

4、施工中如果因甲方原因要求重新返工的,或因甲方更改施工内容而延误工期的,均需签证,甲方须承担全部施工费用,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返工,由乙方承担责任,工期不变。

5、施工中,甲方未经乙方同意,私自通知施工人员擅自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质量问题和延误工期,甲方自负责任。

第七条违约责任

本合同生效后各方应严格按合同的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导致本合同未获履行和未获完全履行,违约方应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责任。

第八条法律适用与纠纷解决方式

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2、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双方应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3、本合同各方当事人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双方约定,凡因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当和解或调解不成时,选择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附则

1、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有相同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各方应在合同正本上加盖骑缝章。

3、本合同—式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____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

采购地板合同 篇5

买方:

卖方:

一、付款条件:

预付款:

5.3%(5000元),在工程全部完工验收合格后付工程款6

9.7%(13810元)

二、6个月内无质量问题,付清5%货款(990元)。

三、发 票:卖方收到全额工程款后,开具国内4%普通发票。发票与买、卖双方名称相同。

四、技术要求:防静电C地板,型号为F601B。底层为导电胶,中层为大于1c宽的铜铂,间隔为1米(方格),上层为C地板(厚2),电阻为0.5欧至5000欧。

五、施 工:要求文明施工,施工中和施工后要保持清洁,C地板粘接牢固、平整。出现施工事故卖方负全责

六、工 期:工程用时一天,开工时间____月____日~____月1____日,准确时间买方确定,提前两天通知卖方。

七、验 收:以双方协议规定的第四条进行验收。

八、保 修 期:自买方在验收日起质保________年(人为原因或因原始地面导致地板质量问题除外)。卖方不收取任何保修费用,服务响应时间为12小时。

九、其 他:

1.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2. 未尽细节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十、违约责任:任何一方违约,每天支付对方合同涉及总额的百分之一作为违约金。

买 方:

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卖 方:

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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