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建筑材料合同(精选3篇)
甲方:项目部地址:
乙方:公司地址:
甲方因承包工程需要,委托乙方采购该工程施工所需材料(如有设备时则包括,下同),根据《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信和友好合作原则,就委托采购事宜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1、甲方委托乙方采购的材料范围
1.1甲方委托乙方采购的材料范围包括:,(详见合同附件1:甲方委托乙方采购工程材料(设备)清单),其品名、品牌、规格、型号、性能、数量等必须符合本工程设计图纸和设计技术要求,符合有关合同(指甲方与业主方签订的本工程承包合同(即主合同)和甲方与分包方签订的本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即分包合同))约定的标准以及业主、监理和甲方的要求。
1.2乙方采购供应的材料质量必须合格,并达到本工程有关设计图纸、技术文件、标准规范以及主合同、分包合同和业主、监理的要求。
2、材料供应商的选择与采购合同的签订
2.1乙方负责材料供应商的选择,但乙方选择的供应商及其提供的产品品牌、规格型号等应符合业主、监理和甲方的要求或经其同意,或者由其进行确定或按照其要求进行选择,并报甲方审查批准后方可作为选定的本工程的材料供应商。
2.2采购合同签订前,由乙方负责与选定的材料供应商进行谈判,达成的采购合同条款应齐全,应包括当事人,标的物范围及品名、品牌、规格型号、数量等基本情况,质量与技术标准(要求),交货期限、交货地点和交货方式,运输方式及费用承担,包装方式、标准、要求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验收(检验)方法、标准与提出异议的期限,验收发现问题的处理要求,价款与结算支付方式、期限及条件,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的转移,标的物质量保证期、质量保证金,售后服务,违约责任,不可抗力、争议解决方法等条款。其中合同标的物品种、规格型号及质量,价款与结算支付方式、期限及条件等条款必须事先经甲方审查同意后才能确定。
乙方应使用甲方的相关采购合同范本。签订采购合同须经甲方审查后才能签订,甲方的审查、修改意见乙方必须执行,甲方未审查的采购合同,乙方签约采购的,视为超出委托范围,与甲方无关,甲方有权不支付其货款。
2.3所有采购合同由乙方与材料供应商签订并履行,不得给甲方设定任何义务或负担,且均须在签订后 日内向甲方备案,未备案的,甲方将不予结算支付该合同价款,乙方并须按未备案合同金额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如未书面提出用印申请和经甲方批准并按甲方要求办理有关承诺、担保手续,乙方不得以甲方名义对外签订任何采购合同,否则乙方除承担该合同产生的一切责任外,还须按该合同金额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伪造、私刻甲方印章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4甲方对乙方采购工作及采购合同的任何审查、同意或批准并不减免乙方应负的任何责任、义务和风险,甲方不受其约束,不因此而承担任何责任。
3合同价款
3.1本合同价款为元(大写人民币:整)。本合同价款为固定总价包干,此固定总价在任何情况下均不予调整(除非业主对主合同价款进行了调整并直接涉及本合同材料价款,且按约定需要调整)。(注:采用固定单价时,注意修改此处约定)
3.2本合同价款包括了乙方为完成本合同约定的采购范围全部工作内容所需的一切材料费、运费及保险费以及相应人工费、机械使用费、措施费、管理费、规费、利润、应缴税金和其他有关费用以及合同所包含的乙方所有责任、义务和风险的费用。
3.3本合同材料单价和总价已经考虑了物价上涨、人工工资上涨、运费上涨、法律政策变化、自然因素变化等所有综合因素。乙方实际采购价格低于该单价和总价时,价差由乙方享有;乙方实际采购价格等于或高于该单价和总价时,风险由乙方自负。
3.4本工程发生业主确认的重大设计变更或另外委派新的项目,而导致材料用量增减,且业主因此增加甲方的材料价款或调减相应的材料价款,本合同材料总价作相应调增或调减,其材料属于本合同附件甲方委托乙方采购材料清单中已列明单价的材料项目或类似材料项目,按此单价执行,没有此单价的,甲乙双方在业主的调价范围内另行协商解决。其它情况均不作价款调整。
其实际的材料使用量的审定原则: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超出设计图纸(含设计变更)量、业主与甲方的结算量和经甲方初审确认的乙方的供应量中的最小量。
4、合同价款的支付
4.1本合同价款甲方按材料购买交货、使用进度与乙方结算,并与主合同结算保持同步,在业主支付相应进度款到账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给乙方,支付比例不超过主合同的进度支付比例,乙方不得要求超结、超付。
4.2乙方签订的采购合同材料款的支付方式:乙方须在甲方指定的施工所在地银行,以单位名义开立银行资金账户,由甲方、乙方、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由甲方及银行对账户资金进行监管,甲方支付给乙方的本合同款项资金均须进入该帐户,乙方须将材料费支付计划按期报甲方审核、盖章后交银行按支付计划支付,确保资金专用于本工程。监管账户不得办理网银业务,若需办理,仅限办理具有查询功能的网银业务。若乙方未按本条约定开立监管账户,乙方本合同所有款项支付均须由乙方向甲方出具委托支付函,由甲方直接代为支付给材料供应商。
乙方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账号: 。
4.3甲方不为乙方预付、垫付任何款项,乙方执行本合同和采购合同如需垫资,乙方负责自行解决。甲方发现乙方存在以甲方名义签订的采购合同等款项拖欠未付时,甲方有权停止支付乙方相应款项,优先代付乙方相关拖欠费用(此种情形下乙方也应出具委托函给甲方,不出具的,甲方亦有权代付)。
4.4本合同甲方委托乙方采购的材料的发票须以甲方名义开具,乙方结算本合同价款须向甲方提供合格发票,同时应提供能够证明货款已支付的凭据供甲方查验(甲方代付款乙方可不提供货款已支付证明)。
5、双方义务、责任及风险
5.1乙方应负责按采购合同约定与供应商联系沟通和催促、通知,保证所购材料能按期供货到施工现场指定地点;并负责现场收货、卸车、清点验收及需要的运输(转运、场内运输等)、保管、发放,以及采购材料存在数量、质量等问题的联系处理等工作。其中材料到货的清点验收应提前通知甲方参加,共同验收。
5.2乙方因运输、保管、超发、毁损及丢失等原因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自己承担。乙方须承担材料在甲方将竣工工程交付业主前期间的所有风险(包括材料的损坏、灭失等)。所有材料都必须用于甲方承包的本工程,材料交付业主前的所有权属甲方。
5.3有关材料质量检查、抽样、检验试验等按主合同规定应进行的工作,由甲方主持或监督进行,乙方应予执行、配合并承担相应的费用。
5.4本合同涉及的所有材料的供货必须无条件的保质保量的满足施工要求,满足主合同及分包合同的各项要求,如由于乙方采购供应上的不及时或者产品存在质量问题或者供应商服务存在瑕疵等原因,给甲方造成窝工停工、返工等不良影响的,乙方无条件承担涉及的所有责任,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
5.5因采购合同与供应商发生的一切争议,均由乙方负责协调处理并承担其费用及结果;如争议牵涉甲方或甲方因此被索赔、诉讼的,甲方有权代表本方进行处理,所有处理及应给付费用或败诉结果均由乙方承担。
6、其他约定
6.1甲方在与乙方结算支付材料款时须扣留10%的质量保证金(不得低于主合同和分包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金比例),此质量保证金用于甲方工程竣工移交后质量保修期内应由乙方负责的质量问题的修复,质保金不足以支付修复费用的,可以向乙方追偿。该质量保证金在主合同规定的工程质量保修期满,甲方从业主方结回质量保证金后一个月内将余额无息退还给乙方。根据甲方与业主签订的主合同及工程质量保修书规定,此后发生的应由乙方负责的质量问题,乙方仍负有修复义务。
6.2乙方同意甲方按工程业主向甲方支付工程款的到账情况向乙方支付本合同应付款项,并不因此追究甲方责任。
6.3即使乙方与甲方已经办理了本合同最终结算,但如果工程业主方根据审计等程序调减了甲方的工程价款,或者甲方审计需要调整乙方的结算,乙方同意甲方对乙方的结算价款相应进行调减。
6.4在任何情况下,若甲方为乙方垫付或超付了款项,或乙方依约应支付给甲方款项而未支付,则甲方有权将该款项从应付给乙方的任何款项中扣回。
7、违约责任
本合同签订后,双方均应认真履行,任何一方不履行、不完全履行相关义务或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均属违约,应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对不可抗力,双方按有关法律和分包合同规定处理。
8、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解决不成,则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9、其他约定条款
10、附则
10.1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双方签订的本工程分包合同相关约定执行,没有约定的,由双方另行商签补充协议。
9.2本合同签订地点:。
9.3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各自公章后生效。
9.4本协议一式5份,甲方执3份,乙方执2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返
甲方:乙方:
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就甲方向乙方购买桥架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本合同。
一、标的及数量
1、标的名称、品种、型号规格、单价、金额详见合同“货物清单”,乙方交付的货物必须与“货物清单”的内容要求相一致。
2、供货数量:本合同“货物清单”的供货数量是预计数,实际供货数量以每次甲方实际要求的供货数量为准。
二、价格
1、本合同总价格为预计数,实际价格按每次实际供货数量乘以本合同单价为准。合同单价已包含各种税费、设计、制造、检验、包装、运输、售后服务等发生的所有费用及一切税费,乙方按甲方要求的交货地点交货。
2、除双方同意根据合同规定对合同进行变更或修改外,不论实际数量大于或小于合同预计数量,在合同执行期间按本合同单价执行。
三、货物清单
四、交货时间和地点
1、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按“货物清单”中的货物(包括数量增加部分),在接到甲方的当批交货通知后2天内将当批货物送到甲方施工地点。交货时必须携带送货清单,并注明物资名称、型号规格、单位、数量、单价、总价,同时开具有效单据。
2交货地点甲方施工现场
五、支付
按合同单价和乙方实际送货数量,而且每批货物通过质量验收合格后以人民币为货币单位结算,货到付款,同时乙方需提交下列完整单据和经甲方签收的送货清单。
六、专利权
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任何专利、注册的设计、版权、商标、商品名称或其他知识产权工业设计权的起诉及索赔。若甲方受到此类索赔或起诉,则责任由乙方承担。
七、包装和装运包装必须与运输方式相适应,包装方式的确定及包装、运输费用均由乙方负责;由于不适当的包装而造成货物在运输过程中有任何损坏由乙方负责。
八、质量标准
1、根据国家或行业的有关标准。
2、以货物的型号规格及经甲方确认的乙方提供的封存清单样品作为本合同货物的质量标准。
九、验收与质量保证
1、验收标准
)、甲方对货物制订的检验标准(钢性镀锌板,纯板材厚度为1。2)
)、以经甲方确认的乙方提供的封存样品、技术性能参数、质量参数和国家质量标准作为对货物的检验标准。
2、检验方法
)、采取目测和简易测量的方法对货物的外观检验,对照合格证书对产品进行检验。)、采取送验的方法对货物进行检验。如检验不合格,检验费由乙方支付。)、采取使用的方法对货物进行检验。
3、质量保证
)、乙方保证合同物资完全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标准和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严禁提供假冒伪劣产品,一经发现,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且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和责任由乙方承担。
)、合同货物质保期为验收合格后30年,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由乙方在七天内免费负责更换,造成甲方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十、违约索赔与赔偿
1、误期索赔除非双方书面同意延迟到货,若乙方未能按双方协商确定的到货期交货,且延迟超过2天,甲方有权对超过2天以后的延期追索违约金,该违约金应是延迟交货的货款以每满一天0。2%计算,误期索赔金额最高不得超过货物总价的5%。如果延迟是由于不可抗力事件造成,到货时间可相应延长。如果乙方未按合同执行或因疏忽而未能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以致严重影响项目进行时,或由于乙方延误导致其应支付的违约金额达到合同规定的限额时,乙方应在甲方限定的时间内采取有效措施补救上述失误或疏忽。
2、质量索赔乙方应提供与合同要求相符的货物,如经检验,证实所供货物与合同不符或存在缺陷,或使用的材料不合适,甲方可根据本合同有关质量保证或检验的规定,在质量保证期内及时提出索赔,乙方同意甲方选择下述一种或多种结合的方法解决索赔事宜:
1)乙方同意甲方退货,并将货物被拒收前甲方已付的所有款项退还甲方,乙方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管、维护和退回被拒收货物所发生的其它所需的费用。
2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建材来更换有缺陷的部份,以使货物达到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并负担甲方遭受的一切损失。同时乙方相应延长被更换货物的质保期。
3、所有违约金和赔偿金的支付不减轻乙方合同项下的任何责任和义务。如果甲方所遭受的损失超过违约金,乙方应对超出违约金部分的损失给予赔偿。
4、乙方在履行合同义务时,因其过失(合同项下的过失、侵权或其他)直接对甲方设备或财产造成的物质损失或损害,乙方应向甲方赔偿。
十一、合同变更与修改
1、因甲方的原因变更合同货物的,甲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经双方协商一致签署有关变更文件。如因此造成乙方履行合同义务的价格或时间增减,将对合同价、交货时间进行公平调整。乙方据此要求的调整必须在收到甲方通知后15天内提出。
2、无论是按原合同要求,或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作出变更提供货物,乙方都不能免除其对货物应承担的责任。
3、除了甲乙双方签署书面修改协议,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的情况之外,本合同的条件不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
十二、争议的解决
1、凡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友好协商后还不能解决,双方同意任何一方可以向平邑县人民法院起诉。
2、在法院审理期间,除正在进行审理的部分外,本合同其他部分应继续执行。
十三、合同生效合同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本合同生效,合同生效日期以最后签字日为准。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经办人(签字):_________经办人(签字):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帐号: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供方):
甲方(需方):
第一条采购清单:
第二条供货时间:
第三条调价方法:合同签订单价为当日我的钢铁网公布的市场建筑钢材价格行情,作为基准价格。货到现场当日依据我的钢铁网公布价格为准,幅度超过±100元时进行调价,按基准价±100元结算,幅度不超过时按签订价结算。
第四条到货地点、运输方式、运杂费及其他费用约定:甲方施工现场。汽车运输,确定运费为/吨。
第五条随货物必备品:乙方随车带此批货物对应的有效材质单。
第六条计算方法:钢筋依据理论值换算计重;盘圆依据过磅检斤计重。
第七条包装及验收标准:按国家标准绑扎。验收货物做到无弯曲,无锈蚀。试验结果以甲方试验室复检报告为准,不合格品乙方无条件退场。
第八条结算方式:
第九条本合同解除的条件:货物在数量和质量上无问题,货款全额支付无拖欠时,本合同自动解除。
第十条违约责任和双方义务:
乙方未按甲方要求的供货期限或质量标准或其它要求履行交货义务,承担由此造成甲方的一切损失。甲乙双方每月进行对账并签认,乙方按对账结果开据合法有效发票。
第十一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沈阳铁路运输法院裁决。
第十二条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叁份乙方壹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条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签订数量为工程量约算数量,供货与结算按现场实际需用量为准,如超出合同签订数量的10%时双方需另附补充协议。
签订日期: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