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木采购合同范本(精选6篇)
买方: (以下简称甲方)
卖方:以下简称乙方)
就甲方向乙方购买花木的事宜,经甲乙平等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方所购花木品种
乙方供应的花木品种有香樟树、桂花树、迎春花、千头菊。
二、花木数量、价格
香樟树6棵3000元=18000元;
桂花树4棵145元=580元;
迎春花300棵4元=1200元;
千头菊1000棵2.5元=2500元;
木花箱(大)4组500元=20xx元;
木花箱(小)22只260元=5720元。
三、合同总金额即人民币:三万元(30000元 )。
四、供货质量要求:
1、 花木质量要求:
(1)、植株生长旺盛,无现疫病虫害及机械损伤;无明显疤痕的遗留;
(2)、植物分枝点合理,符合”黄金分割”通则(即第一分枝点的离地高度约为等于植株自然高的1/3),特殊品种及甲方特殊要求除外;
(3)、植株冠幅饱满紧凑,无缺失,偏冠,歪斜等现象;
(4)、花木无折断、枯枝现象,没有5CM以上的锯枝。
2、土球质量要求:
(1)、要求带土的品种,其土球规格原则上符合“球径约等于胸径的7~9倍”要求(土球球径以250cm为上限),具体品种的土球规格详见外购花木清单内注明;
(2)土球必须去掉浮土层,少伤主根,保证足够的土球厚度,厚度为土球直径的1/2,土球包扎紧实牢固,包装方法及材料必须科学、实用;
(3)、挖掘形式必须与包装形式规格相一致,包扎必须扎紧,包扎必须扎紧,土球不能松散,土球底部以45°角收底挖球形,遇大根必须据断,严禁根裂。
3、吊装要求:
(1)、树木挖掘修剪后,必须当天装车;
(2)、吊装时应采取必要的措施以不使土球及树干受损伤,严禁土球与树干之间松动。
4、技术要素:
(1)、修剪合理,树体收拢及机械吊装时必须采用实用材料(如竹片等)对绑扎部位作充分保护,树体二级分枝以下必须缠绑草绳;
(2)、花木起挖后,在停放及运输过程中必须进行保鲜、保湿、防风、防晒、抗蒸腾、抗寒等抗逆技术处理。
五、双方义务
1、乙方义务;
(1) 如期、如质、如量按合同第二条第二款附表中的数量选苗、起挖、包扎、吊装及运输至甲方地点。
(2) 乙方负责办好检疫证及有关手续,并负责调度车辆。乙方负责验收前的所有费用(报价已含)。
(3) 乙方负责花木验收前的所有操作组织及向甲方提供花木验收后的技术协助(卸车及种植)。
(4) 乙方必须在15天内完成全部操作,即从合同签订生效日至所有花木供应种植完毕。
(5) 乙方保证花木的成活,否则甲方拒绝付款。
(6)花木的运费、种植费、护养费均由乙方支付。
2.、甲方义务:
甲方在确认花木成活后按合同支付货款。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需方:(以下简称为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方:(以下简称为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工程需要,向乙方采购绿化苗木。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经过双方充分协商约定如下:
一、乙方向甲方提供苗木的名称、数量、规格和价格等苗木信息,详见附表:
二、供苗时间、地点、方式
1.供苗时间:乙方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向甲方提供附表中所列苗木。具体交货日期由甲方在上述时间段内自行确定,但须提前3天通知乙方。若需调整供苗时间,双方协商解决。
2.苗木交货地点和方式:甲方采购的苗木在乙方苗圃地附近装车。
三、苗木质量验收标准及验收方法
1.验收标准: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苗木除达到附表中的规格要求外,还应满足如下质量要求:植株强壮、完整、树杆挺直、不偏冠、无病虫害。
2.验收方法:交货时,甲方安排专人到交货地点,按上述质量要求现场验收苗木数量和质量,不符合甲方采购要求的当场退货。
四、付款方式
本合同中苗木单价为苗木的包干结算价格,包括苗木采购、起挖、包装、装车费用。货到甲方指定工地位置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支付苗木款的 %,待甲方所需苗木乙方供货完成后,三个月后甲方向乙方付清余下的苗木款。
五、责任
1.若甲乙双方在签署合同后,中途若有减少或增加苗木的购买数量,甲方应在乙方采购前三天至五天通知乙方实际数量。
2.乙方未能按甲方要求供货造成苗木质量达不到工程要求的,乙方将无条件退货。
3.乙方未能按甲方要求的时间内及时供货的,造成的人工,机械等其它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4. 甲方不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甲方应承担总合同苗款30%违约金。
5. 乙方不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乙方应承担总合同苗款30%违约金。
六、其它约定
1.无论甲、乙方所在地遭遇人力不可抗的自然灾害(如:瘟疫、战争、强震、冰雹、狂风、洪水),造成甲乙双方不能完成履行本合同的情况下,双方不承担违约。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双方各自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寻求仲裁调解,仲裁调解不成,可向双方各自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3.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用,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有效。
甲 方(盖章):乙 方(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法人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地址:地址:
日期:年 月 日 日期:年 月 日
采购方(甲方):
供货方(乙方):
甲、乙双方按照平等互利、自愿、协商的原则,就草花采购内容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向乙方采购草花苗木,单价每盆 元,共 盆,合同总造价: ( 元)。
二、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后应当按照甲方要求组织苗木,不得无故拖延。
三、本合同所采购的苗木应当在日之前由
乙方运送到合同的指定地,运费由 负责。
四、在乙方将苗木运送到约定地点后,经甲方验收合格,视为乙方履行了交付义务。
五、关于苗木的检查、验收的方式及质量要求由甲方确定,各草花苗木供应单位及个人对自己所调运的苗木数量务必核准、如实报量,数量应与我单位工作人员验收数量相同,质量符合甲方要求。
六、付款方式苗木进场甲方组织验收合格后、开票到财务室结算支付苗木款。
七、如果乙方超过本合同的约定的日期交货,甲方有权拒收,并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为本合同金额的3%。(不可抗拒力除外)
八、因乙方延迟交付或者交付的数量与本合同不符,致使甲方不得不另行购买苗木,因此增加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九、本合同所定的苗木数量、规格、价格、到货时间等任何一方不得变更。如确需变更,必须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共识后才能变更。
十、乙方应该按照本合同对相关苗木内容的营养钵等其他要求进行保护,如果与本合同约定不一致,甲方有权拒收。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而且,乙方还应当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为本合同总造价的3%,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十一、甲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支付款项,如果甲方违约,甲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十二、如因不可抗力影响本合同履行的,违约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十三、本合同供货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月日止。
十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三分,乙方持一份,甲方持二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 方(签章) 乙 方(签章)
时 间: 年 月 日 时 间: 年 月 日
买方: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甲方)
卖方: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就甲方向乙方购买花木的事宜,经甲乙平等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方所购花木品种
乙方供应的花木品种有香樟树、桂花树、迎春花、千头菊。
二、花木数量、价格
香樟树6棵×3000元=18000元;
桂花树4棵×145元=580元;
迎春花300棵×4元=1200元;
千头菊1000棵×2.5元=2500元;
木花箱(大)4组×500元=20xx元;
木花箱(小)22只×260元=5720元。
三、合同总金额即人民币: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元 )。
四、供货质量要求:
1、 花木质量要求:
(1)、植株生长旺盛,无现疫病虫害及机械损伤;无明显疤痕的遗留;
(2)、植物分枝点合理,符合”黄金分割”通则(即第一分枝点的离地高度约为等于植株自然高的1/3),特殊品种及甲方特殊要求除外;
(3)、植株冠幅饱满紧凑,无缺失,偏冠,歪斜等现象;
(4)、花木无折断、枯枝现象,没有5CM以上的锯枝。
2、土球质量要求:
(1)、要求带土的品种,其土球规格原则上符合“球径约等于胸径的7~9倍”要求(土球球径以250cm为上限),具体品种的土球规格详见外购花木清单内注明;
(2)土球必须去掉浮土层,少伤主根,保证足够的土球厚度,厚度为土球直径的1/2,土球包扎紧实牢固,包装方法及材料必须科学、实用;
(3)、挖掘形式必须与包装形式规格相一致,包扎必须扎紧,包扎必须扎紧,土球不能松散,土球底部以45°角收底挖球形,遇大根必须据断,严禁根裂。
3、吊装要求:
(1)、树木挖掘修剪后,必须当天装车;
(2)、吊装时应采取必要的措施以不使土球及树干受损伤,严禁土球与树干之间松动。
4、技术要素:
(1)、修剪合理,树体收拢及机械吊装时必须采用实用材料(如竹片等)对绑扎部位作充分保护,树体二级分枝以下必须缠绑草绳;
(2)、花木起挖后,在停放及运输过程中必须进行保鲜、保湿、防风、防晒、抗蒸腾、抗寒等抗逆技术处理。
五、双方义务
1、乙方义务;
(1) 如期、如质、如量按合同第二条第二款附表中的数量选苗、起挖、包扎、吊装及运输至甲方地点。
(2) 乙方负责办好检疫证及有关手续,并负责调度车辆。乙方负责验收前的所有费用(报价已含)。
(3) 乙方负责花木验收前的所有操作组织及向甲方提供花木验收后的技术协助(卸车及种植)。
(4) 乙方必须在15天内完成全部操作,即从合同签订生效日至所有花木供应种植完毕。
(5) 乙方保证花木的成活,否则甲方拒绝付款。
(6)花木的运费、种植费、护养费均由乙方支付。
2.、甲方义务:
甲方在确认花木成活后按合同支付货款。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年月日:____________
买方: (以下简称甲方)
卖方:以下简称乙方)
就甲方向乙方购买花木的事宜,经甲乙平等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方所购花木品种
乙方供应的花木品种有香樟树、桂花树、迎春花、千头菊。
二、花木数量、价格
香樟树6棵×3000元=18000元;
桂花树4棵×145元=580元;
迎春花300棵×4元=1200元;
千头菊1000棵×2.5元=2500元;
木花箱(大)4组×500元=20_元;
木花箱(小)22只×260元=5720元。
三、合同总金额即人民币:三万元(30000元 )。
四、供货质量要求:
1、 花木质量要求:
(1)、植株生长旺盛,无现疫病虫害及机械损伤;无明显疤痕的遗留;
(2)、植物分枝点合理,符合”黄金分割”通则(即第一分枝点的离地高度约为等于植株自然高的1/3),特殊品种及甲方特殊要求除外;
(3)、植株冠幅饱满紧凑,无缺失,偏冠,歪斜等现象;
(4)、花木无折断、枯枝现象,没有5CM以上的锯枝。
2、土球质量要求:
(1)、要求带土的品种,其土球规格原则上符合“球径约等于胸径的7~9倍”要求(土球球径以250cm为上限),具体品种的土球规格详见外购花木清单内注明;
(2)土球必须去掉浮土层,少伤主根,保证足够的土球厚度,厚度为土球直径的1/2,土球包扎紧实牢固,包装方法及材料必须科学、实用;
(3)、挖掘形式必须与包装形式规格相一致,包扎必须扎紧,包扎必须扎紧,土球不能松散,土球底部以45°角收底挖球形,遇大根必须据断,严禁根裂。
3、吊装要求:
(1)、树木挖掘修剪后,必须当天装车;
(2)、吊装时应采取必要的措施以不使土球及树干受损伤,严禁土球与树干之间松动。
4、技术要素:
(1)、修剪合理,树体收拢及机械吊装时必须采用实用材料(如竹片等)对绑扎部位作充分保护,树体二级分枝以下必须缠绑草绳;
(2)、花木起挖后,在停放及运输过程中必须进行保鲜、保湿、防风、防晒、抗蒸腾、抗寒等抗逆技术处理。
五、双方义务
1、乙方义务;
(1) 如期、如质、如量按合同第二条第二款附表中的数量选苗、起挖、包扎、吊装及运输至甲方地点。
(2) 乙方负责办好检疫证及有关手续,并负责调度车辆。乙方负责验收前的所有费用(报价已含)。
(3) 乙方负责花木验收前的所有操作组织及向甲方提供花木验收后的技术协助(卸车及种植)。
(4) 乙方必须在15天内完成全部操作,即从合同签订生效日至所有花木供应种植完毕。
(5) 乙方保证花木的成活,否则甲方拒绝付款。
(6)花木的运费、种植费、护养费均由乙方支付。
2.、甲方义务:
甲方在确认花木成活后按合同支付货款。
甲方:
乙方:
采购方(甲方): 供货方(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诚信原则就苗木采购内容达成如下协议:
1. 甲方向乙方采购苗木,具体的苗木规格等见本合同附表所列的内容。合同总造价:
2. 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后当按照本合同附表所列的详细内容组织苗木,不得无故拖延。
3. 本合同所采购的苗木应当 在月日之前由乙方运送到合同的指定地,运费由 负责。
4. 在乙方将苗木运送到约定地点后,经甲方验收合格,视为乙方履行了交付义务。
5. 关于苗木的检查、验收的方式及质量要求由甲方确定。具体为:
(1)各苗木供应单位对自己所调运的苗木数量务必核准、如实报量。我公司工作人员验收数量与所报数量超过2%,公司将以所超相应百分点扣量;(2)各苗木供应单位在苗木验收过程中,应实事求是,正确对待,不得以任何形式拉拢、贿赂公司验苗人员,一经发现上述问题,公司将开除验苗人员并没收所调苗。
6. 付款方式
苗木进场项目部组织验收合格后、开票到工程部结算支付苗木款的 ,在剩余部分款项经工程部上报,分批支付。
7.如果乙方超过本合同的约定的日期交货,甲方有权拒收,并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为本合同金额的3%。(不可抗拒力除外)
8.因乙方延迟交付或者交付的数量与本合同不符,致使甲方不得不另行购买苗木,因此增加的费用有乙方承担。
9. 本合同所定的苗木数量、规格、价格、到货时间等任何一方不得变更。如确需变更,必须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同意后才能变更。
10. 乙方在交货是必须提供:检验、检疫证明等相关证明文件。如果乙方不能提供,则甲方有权拒绝接收货物,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为合同总造价的30%,如特殊原因,待石材供应完毕后,补办相关手续,没有办理者结账是扣除工程总造价的3%。
11. 乙方应该按照本合同对相关苗木内容的树型、土坨等其他要求进行保护,如果与本合同约定不一致,甲方有权拒收。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而且,乙方还应当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为本合同总造价的3%,给甲方造成是损失的,乙方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12. 甲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支付款项,如果甲方违约,甲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13. 如因乙方不可抗力影响本合同履行的,违约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不可抗拒力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并且不能避免的客观情况。)
14. 本合同供货期限自 年月 年 月 日止。
15. 本合同外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16. 如果在履行本合同当中发生纠纷,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照以下几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提交鄂尔多斯市人民法院裁决。
17.本合同一式三分,乙方持一份,甲方持二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8.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时 间: 时 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