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薯干采购合同(通用3篇)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 与___________服装服饰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就工服制作业务签订以下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产品名称、价格、数量。
后附详细报价单。此价格经双方认可,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二条 交货地点及时间
1.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时间:自本合同签订且乙方收到预付款后______日内。
第三条 加工形式
1.乙方根据甲方要求提供服装款式及面料样品,经双方确认后,再进行批量生产。
2.采取乙方包工包料并提供全部辅料的方式。
3.货物到达甲方指定地点后,甲乙双方依据订货清单进行清点验收,并办理交接签手续。
第四条 甲方责任
1.甲方通过服装款式及面料后,在合同生效及执行过程中不得擅自更改。
2.甲方定好量体时间,保证人员齐全。
3.按此合同付款日期,按时付款。
第五条 乙方责任
1.乙方须保证产品质量,如有制作问题,乙方须负责修改。
2.按此合同交货日期,按时交货。如未按时交货,甲方将扣除乙方______________的货款作为违约金。
第六条 结算方式
1.支票结算。此合同签订后____日内,甲方须预付_____________的货款给乙方。
2.终结付款额,依据实际制衣件数,经双方认可后的款额支付。
3.甲方收到乙方全部货物并验收合格后,须在_____________内付清乙方全部货款。如有延误,每日须加付_____________的滞纳金。
第七条 本合同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到全部货款结清之日为止。
第八条 此合同经双方签盖章后生效。如有一方在有效期内欲终止合同,需赔偿对方______________的货款作为违约金。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业务代表:__________ 乙方业务代表:____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具采购合同模板
甲方(卖方):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买方):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
双方根据《民法典》、《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乙方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青岛_______家具市场______区______号购买甲方以下商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具名称 货号 规格 质材 颜色 单位 单价 数量 金额
合计金额: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 (¥:____________ )
第二条:三包有效期一年,详见鲁质技监质发[20__]27号文。
第三条:定货时,收取货款总额______%的定金(乙方违约定金不予返还,甲方违约定金双倍返还。),余款提货或送货时付清。
第四条:自提货物。乙方自行提货,现场验收,缴清全款方可提货,提货时视为当日验收合格。
第五条:甲方送货,运费由甲方承担。乙方缴清货款,经乙方验货签收,并由甲方开具发票,同时向乙方提交产品说明书、质量保证书、保修卡等单证。
第六条:送货时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若甲方未能按约定时间交货,每延误一天,按合同总额的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八条: 购买家具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的,乙方告知甲方后,甲方在____天内修理或更换,修理不好或不能更换的,予以退货。乙方在使用中发现家具质量与产品说明书、质量保证书明显不符提出更换或退货要求的,甲方应予以更换或退货。
第九条: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甲乙双方发生争议,应协商或提请有关部门调解解决,解决不成时,按以下第项处理。
1.提交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另订附则,所有附则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编号:
销售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地址:
采购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住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公平合理的原则,在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基础上,就商品购销事宜,经共同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产品:(指采购合同和订单等中所列产品)
第二条 产品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产品的牌号或商标详见采购单或订单。
第三条 订货:乙方向甲方订货时的采购单或订货单,应当加盖乙方的合同专用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以下简称代理人)签字。采购单或订货单应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或邮寄的方式送达。
第四条 订单确认:甲方应当在收到订单后7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或特快专递邮寄方式对采购订单进行确认。
第五条 商品质量要求:甲方产品的质量标准(技术标准),由甲乙双方在《订货单》中明确指明。未指明质量标准的,以甲乙双方签字认可的合格书的标准或者封存的样品为准。
第六条 产品的包装及费用:产品的包装,由双方在《采购单》中明确约定。双方未约定的,应当按照国家、行业标准或者足以保证货物安全、符合运输的标准包装。
第七条 交货方式、交货地点及运费承担:交货方式为甲方送货,交货地点为乙方《采购单》或其他函件中指定的交货地点交付产品,交货前的一切运费(到达指定地点后的卸货费用除外)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 产品的交货期限及验收
1、交货期限在采购单中另行约定。甲方负责在交付期限内将产品送到乙方《采购单》或其他函件中指定的地点,交乙方指定的接货人。如需要提前交货,甲方应当事先征得乙方同意。
2、乙方应及时对产品的种类、规格、型号、单品数量、送货价格、包装、产品的质量等进行检验和验收。对已验收的产品质量问题,乙方应在收货后5个工作日内提出,否则,视为交付的产品符合约定。对乙方收货后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量问题的产品,甲方予以退换。
3、甲乙双方对交付产品的质量有争议的,应当共同将产品交由所在省内有资质的质量检测机构检测。
4、甲方交付货物与采购单不符、乙方有权拒收货物,(乙方拒收货物的应当在货物到达乙方 5个工作日内电联拒收的理由,否则视为同意接收货物),拒收的货物毁损风险由甲方承担。
第九条 对账及付款方式
1、乙方在每次下单时预付30%货款,出货前付清其余70%货款。
2、甲方指定的收款账户信息为:
账户名称:
账户账号:
开户行:
3、乙方在双方正常合作期间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对甲方的货款克扣、拖欠,也不得以任何方式、借口对应付的货款进行延期结算,乙方没按合同约定的期限结算的,除每日应支付逾期付款数额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外,每迟延一日,还应按日支付应结算货款金额千分之五的滞纳金。迟延支付五个工作日以上的,除支付迟延支付期间的滞纳金外,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甲方交付的货物的品种、型号、规格、质量等与合同的约定严重不相符的,乙方有权拒收该批货物。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负责更换或退货,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2、乙方如因错误到货地点或接货人,致使甲方无法准确送达或交货的,乙方应承担甲方因此支出的额外费用。
3、在甲方严格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前提下,乙方逾期付款的,应当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逾期付款数额每日万分之五计付;乙方逾期付款超过5个工作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风灾、火灾、水灾、战争等)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遭遇不可抗力事件(15)工作日内向对方通报并提供证明,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后,可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者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 合同的补充、变更与解除
1、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的可变更或解除合同。
2、合同解除或终止后。双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第九条约定的方式进行对账和结算。
3、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书面补充意见,补充合同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合同为准。
第十三条 合同的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为壹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同到期自动终止。在本合同到期之前,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订合同。
第十四条 适用法律及合同争议解决
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合同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合同的任何一方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其他
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的《采购单》传真件、提货单、相关协议与函件等均应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对甲乙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2、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履行完毕之前,任何一方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代理人、法定地址、传真号等应当在变更后10个工作日内,将变更情况书面通知对方。如有违反本条规定而造成的损失,由违反约定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日期: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需方(甲方):
供方(乙方):
一、产品名称、数量、单价及金额:
二、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所供材料必须达到国家现行质量及节能环保标准要求,材料正负允许偏差必须在现行国家标准规范之内。
三、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期限:按国家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四、交(提)货的地点及计量方式:本合同签订后,按项目部要求将上述货物送至西部新城起步区一期还迁房E地块工程工地指定地点。计量方式:管材检尺。管件按个收取。
五、运输方式及费用承担(卸车费用承担):汽车运输。运费及装卸费由供方承担。
六、包装的标准和费用承担:按国家或行业规定标准包装,费用由供方承担。
七、验收标准及方式和提出异议期限:供方提供所供材料出厂质量证明书,生产厂家生产许可证及其它需方需要的资料。经复试各项指标必须合格,否则供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八、付款方式及期限:本批次全部送货到场并经检验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付本批次材料款的70%,其余部分3个月内付清。
九、违约责任:供方所供材料与合同规定的厂家不一致、不能按规定时间供货、质量达不到合同要求标准时,需方随时可以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供方承担。复检不合格,不合格产品禁止出场,听从政府监管部门处理。
十、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双方发生经济合同纠纷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到天津市塘沽区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其它约定的事项(如合同需担保时,另立担保合同书,作为合同的附件)。
1、本合同一式四份,需方三份,供方一份。
2、结算方式:合同单价*实际供货量。
3、本合同内所有管材及管件壁厚均按国标厚度供货。
十二、合同签订有限期限:本合同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双方权利义务履行完毕自动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