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冻柜采购合同推荐3篇

冷冻柜采购合同(精选3篇)

冷冻柜采购合同 篇1

甲方(买方):

乙方(卖方):

丙方(卖方、供应商) :

甲乙丙三方本着“诚实守信,平等互利”之原则,期望就乙、丙方给甲方加工的模切料相关事项建立、发展和保持一个长期合作的关系,避免因产品质量问题或服务问题造成双方额外损失,为保证三方的权益,特约定如下:

一、总则

甲方签订的《供应链服务协议》项下的合作项目,甲方向乙方下达采购订单代采物料,丙方负责生产并交货至甲方。为明确三方权利义务,根据《合同法》关于委托合同的规定,签订本协议,共同信守:

1、甲方与丙方协商确定采购物料的品名、数量、价格、付款等具体信息后,甲方出具《采购订单》 给乙方,乙方据此向丙方下达《采购委托书》,该《采购订单》直接约束乙方和丙方。

2、《采购订单》项下的付款义务由甲方承担,订单款项的支付方式为甲方依双方签订的《采购合同》中对账及付款方式条款执行,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款项后及时支付给丙方。

3、丙方应按照《采购订单》指示如期交付合格产品到指定地点及指定收货人,三方合作期间,因货物质量、交期、售后服务等产生纠纷,应由乙方与丙方自行协商解决,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每月执行三方对账,对账过程由丙方主导,丙方需出具两份对账数据:

4.1 丙方对甲方的交货数据明细,此份数据明细由甲方负责核对及审核;

4.2丙方对乙方的对账数据明细,由乙方负责核对及审核,甲方负责监督;

二、质量保障协议:

1、来料检验

1.1针对模切料来料甲方IQC按照抽样计划AQL(外观0.65,)进行抽样检测;当甲方检验不合格时,通知丙方确认,如确认为模切料来料不良,则由丙方安排人员至甲方进行返检,返检位置由甲方协助提供,如甲方需提供指导时,甲丙方应提供相对应的技术支持.当丙方因特殊因素无法及时进行返检时,可与甲方协商由甲方协助选别.,选别费用由丙方承担.

1.2 若模切料发生变更时丙方会先提前通知乙方,当方案及变更生效后会及时通知甲方,并提供相对应的变更资料(含图纸及旧物料处理方式)|及样品,否则出现的品质问题由丙方承担.

2、上线不良处理方式

2.1丙方模切料上线整体合格率必须保证≧98%(,外观≧98%) ,低于98%时由甲方通知乙、丙方确认,如不良现象属模切料不良时,则由丙方立即进行在线选别或重工以保证甲方正常生产,重工地点由甲方协助提供,

2.2 当甲方上线后因甲方制程造成模切料不良,不良品全部由甲方负责承担.

2.3 模切料因寸法、可靠性、外观不符合技术要求时责任由丙方承担..

3、客户投诉及售后不良处理方案:

3.1当甲方客户发现异常后由甲方到客户端进行确认,如为模切料不良则由甲、丙双方一起到客户端进行确认处理,处理及选别费用由丙方承担.

3.2 当客户端出现严重质量问题(外观超过1000PPM时,整批不良超过3000PPM时),每批处罚20xx元.如确认是模切料导致,所有损失由丙方承担

3.3 当甲方客户上线不良率超出客户要求水准且判定为模切料不良时,由丙方承担所有不良及改善对策提出.

3.4当甲方投诉属模切料问题时,丙方必须在4小时内对不良现象进行确认,投诉24内对不良现象进行排查,并给出初步分析处理结果,三个工作日内给出改善对策及8D报告,若因报告不及时导致客户抱怨时由丙方负责承担相对应责任.

四、售后支持

1、因甲方是向乙方下达采购订单,原则上售后工作由乙方主导,因为丙方所提供物料产生质量问题,丙方需积极介入;

2、如丙方配合消积,乙方需及时向甲方升级反馈,和甲方一起共同通知丙方冻结货款,乙方无权单方面冻结丙方应付货款;

3、甲方按协议账款到期后支付四大行银行承兑汇票

本协议从三方签字之日翌日生效,止到三方重新签订协议;本协议签订之前的一切质量的争议,按原己签订的协议或双方已认可的有效文件执行。如双方业务终止,则本协议自动终止. 本协议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经三方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

本协议与三方签定的《采购合同》及相关《质量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应,因本协议履行过种中发生争议或纠纷,需在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解决。

甲方(买方) : 乙方(卖方、供应商): 丙方(卖方,供应商)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冷冻柜采购合同 篇2

签订《南京市政府采购合同》须知

一、《南京市政府采购合同》是南京市财政局、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共同监制的合同示范文本。凡在本市范围内的委托集中采购机构(政府采购中心)通过招标方式(包括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采购纳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货物,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时,推荐使用本合同。

二、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在采购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副本及补充协议报送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三、本合同一旦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当事人应严格按照政府采购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合同,未经同意,不得擅自变更、中止和终止合同。

合同编号:

政府采购计划号:

采购人:(以下称甲方) 供应商:(以下称乙方)

住所地: 住所地:

采购代理机构: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按照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的招标结果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标的

乙方根据甲方需求提供下列货物:

货物名称、规格及数量详见“供货一览表”。

第二条:合同总价款

本合同项下货物总价款为___________(大写)人民币,分项价款在“投标报价表”中有明确规定。

本合同总价款是货物设计、制造、包装、仓储、运输、安装及验收合格之前及保修期内备品备件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

本合同总价款还包含乙方应当提供的伴随服务/售后服务费用。

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款不变。

第三条:组成本合同的有关文件

下列关于南京市政府采购_________号的招投标文件或与本次采购活动方式相适应的文件及有关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乙方提供的投标文件和投标报价表。(2)供货一览表。(3)交货地点一览表。(4)技术规格响应表。(5)投标承诺。(6)服务承诺。(7)中标或成交通知书。(8)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文件。

第四条权利保证

乙方应保证买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或其他权利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第五条质量保证

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的技术规格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格及所附的“技术规格响应表”相一致。若技术性能无特殊说明,则按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标准及规范为准。2、乙方应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内具有良好的性能。货物验收后,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所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包装要求

1、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该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2、每一包装单元内应附详细的装箱单和质量合格凭证。

第七条交货和验收

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或招投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向甲方交付货物,交货地点由甲方指定。如招标文件对交货时间未明确规定,则乙方应当在(期间)前将货物交付甲方。

2、乙方交付的货物应当完全符合本合同或者招投标文件所规定的货物、数量和规格要求。乙方不得少交或多交货物。乙方提供的货物不符合招投标文件和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货物,由此引起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3、货物的到货验收包括:型号、规格、数量、外观质量、及货物包装是否完好。

4、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用户手册、原厂保修卡、随机资料及配件、随机工具等交付给甲方。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单证和工具的,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乙方负责补齐,因此导致逾期交付的,由乙方承担相关的违约责任。

5、甲方应当在到货后的个工作日内对货物进行验收。需要乙方对货物或系统进行安装调试的,甲方应在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后的个工作日内进行质量验收。验收合格的,由甲方签署验收单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文件对检验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6、货物和系统调试验收的标准:按行业通行标准、厂方出厂标准和乙方投标文件的承诺(详见合同附件载明的标准,并不低于国家相关标准)。

第八条伴随服务/售后服务

1、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三包”规定以及合同所附的“服务承诺”提供服务。

2、除前款规定外,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

(1)货物的现场安装、调试和/或启动监督。

(2)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行及维护等对甲方人员进行免费培训。

3、若招标文件中不包含有关伴随服务或售后服务的承诺,双方作如下约定:

3.1、 乙方应为甲方提供免费培训服务,并指派专人负责与甲方联系售后服务事宜。主要培训内容为货物的基本结构、性能、主要部件的构造及处理,日常使用操作、保养与管理、常见故障的排除、紧急情况的处理等,如甲方未使用过同类型货物,乙方还需就货物的功能对甲方人员进行相应的技术培训,培训地点主要在货物安装现场或由甲方安排。

3.2、 所购货物若为电脑则由乙方提供至少 年的整机保修和系统维护。若为其他货物则按生产厂家的标准执行,但不得少于 年(请分别列出:______)。保修期自甲方在货物质量验收单上签字之日起计算,保修费用计入总价。

3.3、 保修期内,乙方负责对其提供的货物整机进行维修和系统维护,不再收取任何费用,但不可抗力(如火灾、雷击等)造成的故障除外。

3.4、 货物故障报修的响应时间为:工作期间(星期一至星期五8:00-18:00)为______时。非工作期间为______小时。

3.5、若货物故障在检修8工作小时后仍无法排除,乙方应在48小时内免费提供不低于故障货物规格型号档次的备用货物供甲方使用,直至故障货物修复。

3.6、 所有货物保修服务方式均为乙方上门保修,即由乙方派员到货物使用现场维修,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3.7、 保修期后的货物维护由双方协商再定。

第九条履约保证金

1、卖方在签订本合同之日,向甲方或甲方指定的机构提交履约保证金_________元。

2、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为甲乙双方签署验收单后的_____天。

3、如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

4、履约保证金扣除甲方应得的补偿后的余额在有效期满后______天内退还乙方。

第十条货款支付

1、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均以人民币支付。

2、如本合同项下的采购资金系甲方自行支付,乙方向甲方开具发票,甲方在签署验收单后的15个工作日内付款。

3、如合同项下的采购资金系财政拨款资金,在乙方向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提交下列文件后的15个工作日内由南京市财政局拨付款项:

(1)经甲方盖章确认的发票复印件。

(2)经甲方签署的验收单。

(3)合同副本。

4、以上2、3款款项的支付进度以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为准。如招标文件未作特别规定,则付款进度应符合如下约定:

上述第2或第3款均仅支付至合同总价的___%, 余款_%作为质量保证金于货物或系统运行满一年后的__个工作日内付清。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拒付货物款的,由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的5%违约金。

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向乙方支付货款的,每逾期1天甲方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的5‰滞纳金,但累计滞纳金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的5% 。

3、如乙方不能交付货物,甲方有权扣留全部履约保证金。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

4、 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每逾期1天,乙方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5‰的滞纳金。如乙方逾期交货达( )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自到达乙方时生效。

5、乙方所交付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甲方拒收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货款总额5%的违约金。

6、在乙方承诺的或国家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取两者中最长的期限),如经乙方两次维修或更换,货物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退货,乙方应退回全部货款,并按第3款处理,同时,乙方还须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7、乙方未按本合同第九条的规定向甲方交付履约保证金的,应按应交付履约保证金的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该违约金的支付不影响乙方应承担的其他违约责任。

8、乙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和“服务承诺”提供伴随服务/售后服务的,应按合同总价款的__%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9、乙方在承担上述4-7款一项或多项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解除合同的除外)。甲方未能及时追究乙方的任何一项违约责任并不表明甲方放弃追究乙方该项或其他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除《政府采购法》第49条、第50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

第十三条合同的转让

乙方不得擅自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第十四条争议的解决

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货物质量进行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采取以下第( )种方式解决争议:

(1)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向( )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申请仲裁。

3、在仲裁期间,本合同应继续履行。

第十五条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份,____份交政府采购中心存档,____份报送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3、市政府采购中心为甲方的采购代理机构,根据甲方的授权代其采购确定乙方为中标单位,但不承担本合同规定的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4、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

甲方(采购人): (盖章) 乙方(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采购代理机构:

项目负责人:

日期: 年月日

冷冻柜采购合同 篇3

签订日期:20__年__月__日

甲方(购方):

乙方(销方):

为了促进农副产品生产的发展,沟通城乡流通渠道,为城镇人民和对外贸易提供丰富的农副产品,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交售日期、数量及价格

1、乙方必须在20__年5月以前(或6月上旬内),向甲方交售大豆30万斤。

2、甲方应按照物价主管部门规定的价格(国家允许议价的,价格由甲、乙双方协商议定),向乙方计付货款。

3、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如需提前或延期交货与提货,均应事先通知对方,达成协议后按协议执行。

第二条品种、等级、质量及包装

1、大豆的品种、等级和质量,按国家标准执行;

2、大豆的包装,由甲、乙双方协商包装办法

第三条交(提)货方式

交(提)货方式:代运,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选择合理的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向运输部门提报运输计划,办理托运手续。交货日期以发运时运输部门的戳记为准。

第四条货款结算办法

乙方交售的大豆经验收合格后,甲方应在15天之内,通过银行转帐(或按银行的规定以现金)向乙方支付货款。

第五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乙方交货数量少于合同的规定而甲方仍然需要的,以及供方逾期交货而甲方仍需要的,应照数补交,乙方并应比照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乙方超过规定期限不能交货的,应偿付甲方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1%~20%的违约金;因逾期交货,甲方不再需要的,由乙方自行处理,并向甲方偿付该部分货款总值1%~20%的违约金。

第六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甲方在合同执行中退货的,应偿付乙方退货部分货款总值5%~25%的违约金。因此造成乙方损失的,还应根据实际情况赔偿其损失。

第七条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时,应尽快向对方通报理由,经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可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并可根据情况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乙方如果由于不可抗力造成产品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不以违约论。对这些产品的处理办法,可由甲、乙双方协商决定

第八条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采用书面形式由双方达成协议。未达成协议以前,原合同仍然有效。当事人一方接到另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建议后,应在收到通知之日起15天内做出答复,当事人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的期限答复,逾期不做答复的,即视为默认。

第九条其他约定

违约金或赔偿金,应在甲、乙双方商定的日期内或由有关部门确定责任后10天内偿付,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

甲方法人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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