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M设备采购合同(精选16篇)
合同编号:
赤峰宏基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以下简称“甲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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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传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及诚信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双方就《项目名称》《材料名称》采购事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 合作内容
a) 乙方是指经甲方许可的品牌的下属公司或机构,包括乙方授权的经销商; b) 甲方指定乙方为《项目名称》《材料名称》的定点供应商,甲方可根据在
建工程的需要选择乙方的产品;
c) 本协议中未包含的产品,或乙方产品不能满足甲方所施工项目的要求,
需方有权选购市场上其他公司的产品。
二、 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品牌、价格等
包装、运输、保险、装卸、施工技术、安装技术指导和培训、检验、验收、样品、管理、利润、税金的等有关费用。还包括因质量问题引起的维修和更换、技术指导和培训等费用,价格详见附件1。
b) 调差原则:协议期内产品经甲、乙双方约定不予调整;
c) 乙方承诺给予甲方的在合作城市范围内的产品价格为最低价。
d) 乙方必须提供太原泰成艾久铸造有限公司生产的柔性铸铁管、管件产品。
三、交货时间及供货周期
a) 具体供货时间由甲方采购工程师通知时间为准。
b) 乙方承诺甲方,材料的供货周期为自甲方通知之日起天(当天上
午12点之前通知算当天,12点以后通知进货从次日起算),且乙方应在货到前 1天通知甲方具体到货日期,以便甲方安排放货场地及其他事宜。 a)《材料名称》为综合单价,为货到现场价格,包含人工、材料、机械、
四、交货地点:
乙方负责将本合同约定的产品运卸至 甲方指定的地点。
五、 产品的交货验收及保管方式
a) 货物到工地后,必须完好无损;随货物进场必须带有出厂质量证明文件、检验报告、备案证明等有关资料。
b)甲方在到货后有权进行抽查,如果未达到有关标准,甲方有权拒绝收货,且之前所有货品均按照抽查结果进行重新计算,验收后由甲方现场接收人员出具验收单后移交,并以此验收单作为付款凭证。
c) 货物在交货验收合格前所有权不转移,灭失、损坏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六、质量标准及验收方法
1、产品质量标准:执行最新国家及行业标准、国家和地方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
2、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本合同标的物必须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达到产品各项性能指标和参数,并保证:
⑴销售的产品不存在有造成甲方或任何第三人人身财产损害的现实或潜在的危险。
⑵销售的产品不存在任何权利上的瑕疵。
⑶产品完整无损,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是原装原厂的。
⑷若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对数量进行调整后,乙方不得因此降低产品及服务质量,抬高产品单价。
否则,乙方应承担由于以上原因引起的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直接、间接的损失。
3、乙方作为专业的产品供应商,负有在合同中明确标明产品规格型号的义务。否则,若出现因合同中产品规格型号不清导致甲乙双方出现意见分歧的现象,则乙方同意无条件按照甲方要求的规格型号提供产品并承担因此发生的全部费用。
4、产品运抵甲方指定的地点后,甲方、监理方与乙方共同派员初步检验,若发现数量、外观有缺损或规格型号等不符合本合同之约定,甲方提出书面异议后7日内由乙方进行补足或更换,直至符合本合同及附件的约定。由此造成交货延期或安装工期延误的,按延迟交货或工期延误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若检验结果表明产品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无论该产品是否已被甲方接收,甲方都有权根据合同对乙方的产品进行退货,并根据本合同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由此造成延期交货或安装工期延误的,按本合同有关规定处理;超出约定数量的,甲方有权拒收。
5、交货同时乙方须同时提供贰份产品检测报告、产品合格证书、质量保证书、产品说明书等(进口产品或产品中包含进口部件的还必须提供原产地证书、报关资料及商检证明)以及其他资料,如乙方没有提供质量合格证、保修证,甲方有权拒收。如因此造成交货时间延误,由乙方承担延期交货责任。
6、在其销售的标的物保修期内,如发现产品质量存在问题,甲方通知乙方后 日内乙方应负责解决。因此所发生的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
7、产品的质保期 年。
8、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方所有验收合格及确认,仅作为装运与付款依据,并不视为甲方对乙方产品质量的认可,在以后使用过程中,如甲方发现产品质量存在问题,或者乙方提供的产品与合同约定不一致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或全部退货,因此发生的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同时乙方还应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甲方违约金。
9、其他:无
七、变更处理方法
在甲方规定的交货时间前1天,甲方如需改变所订材料的规格、型号和数量及发货时间、到货时间,乙方只可对因规格型号和数量、色彩的变化而造成的价差调整合同金额,但不得就甲方的变更行为收取任何费用。
第八条:违约责任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甲乙双方按本条如下条款承担违约责任。
1、乙方交货不符合本合同约定质量标准、包装标准或迟延交货10日以上的,甲方有权拒收,因此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
2、乙方逾期交货或甲方未按合同延期交货
乙方未按合同规定日期交货,逾期交货超过3天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另行确定供货方,乙方应赔偿违约金给甲方造成的误工、误期损失,并
交纳合同材料设备总价的10%违约金;此外,甲方保留就乙方违反合同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向卖方要求赔偿的权利。
3、因为乙方提供产品不符合约定或因质量问题致使工程没有一次性通过工程验收或产品最终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应立即无偿换货并在7日内向甲方交送本合同规定的合格产品,
向甲方支付未通过验收部分产品价款5%的违约金,赔偿因此给甲方或第三人造成的损失;乙方逾期未交付上述要求合格产品的,或因为产品质量问题致使第二次没有通过验收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退还所有已收款项,支付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或第三人造成的损失。
4、乙方承担因为产品质量问题而给甲方、第三方(包括但不限于施工人员及业主)造成的一切损失;
5、乙方违反本合同规定擅自发货或者提前到货的,甲方有权拒收货物,乙方对此承担一切损失;
6、乙方未按规定附随产品提供产品质量合格证、检测报告、说明书等重要文件资料,在甲方要求补充材料后,乙方未及时提交时,甲方有权拒收。
7、甲方无正当理由单方面解除合同、延迟付款的,应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8、甲方未能及时向乙方提供必要的产品到场条件影响交货进度的,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交货期顺延。
七、结算方式及期限
1、货款每达到壹拾万元时,三个工作日内甲方付给乙方80%的货款,以后依次类推,余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0个工作日内付清余款的全部。
2、甲方付款时,乙方需提供齐全的付款资料相应金额的发票、交货验收单。若因乙方发票不全或其他原因无法付款由乙方自行承担。
八、风险承担
风险承担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合同标的物发生意外毁损或灭失的风险由合同的哪方来承担。甲方签字验收之前,货物的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货物验收合格后的毁损、灭失的风险由甲方承担。
九、保密
1、由甲方向乙方所提供的有关质量标准、图纸、文字、颜色组合、合同文本、票据、光盘、磁盘、设计文稿等资料,版权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私自印制或泄露。否则,甲方将依法追究侵权责任,并停止与乙方的合作,暂缓支付乙方的货款。
2、乙方不得向别的客户泄露与甲方的业务量、供货品种、价格等商业秘密。除非经过甲方事先书面批准,乙方不得在其有关商品或服务的宣传广告中或公司的介绍资料中、网站中提及甲方及其相关企业,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货款总值的3%作为违约金。
3、未经甲方许可,乙方来访人员不得擅自进入甲方的办公室及其他场所(如仓库),不得向甲方的工作人员打听甲方的商业秘密等。
十、其他约定
1、甲方的材料验收单一式叁联,乙方自行丢失的甲方不予付款。
2、乙方需保障甲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者版权的指控。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乙方需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一切责任。
4、因乙方违约,应支付的违约金,甲方可以从货款中予以扣除。
5、除本合同明确约定由甲方承担的费用或款项外,其他双方在履行本合同条款过程中,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6、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有关图纸、解释、承诺、澄清修正资料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7、甲方以本合同确定的单位地址、电话、传真等联系方式向乙方发出通知或要求的,自乙方收到之时即生效,但乙方必须在甲方发出后24小时内必须给予回执,如乙方对通知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在回执中明确表示,否则视为乙方同意甲方通知中的内容。乙方应自行承担责任。
购货方:(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生产需要购买乙方“年产6 万吨mh2600连续立式炒锅煅烧法煅烧石膏生产线一套”。经甲乙双方协商,按照“诚实信用,平等自愿,质量第一”的原则,共同制定以下合同:
一、甲方向乙方购买“年产6万吨mh2600连续立式炒锅煅烧 法煅烧石膏生产线一套”,乙方要按照甲方的要求,负责上述全部设备的设计、制做、运输、安装、调试运行,并确保配齐随主机的全部附件及其它配套产品(详见“年产6万吨天然石膏粉设备明细表”)
二、甲方购买乙方全套机械设备总金额:玖拾捌万元整。
三、付款时间及方式:
合同签定后甲方给乙方先付订金伍万元,待乙方第一批货物(包括成品仓两个,耐火砖及部分附件)运送到甲方场地后,甲方给乙方付款壹拾陆万元整;乙方第二批货物(炒锅及部分附件)运送到甲方场地后,甲方给乙方付款叁拾壹万元整;乙方第三批货物(磨机两台及全部货物)运送到甲方场地后,甲方付款叁拾壹万元整;待乙方安装、调试、运行正常,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再给乙方付款壹拾万元整。剩余伍万元作为保质金,待壹年保修期满后,根据保修情况付款。
四、交货时间、地点、方式:
乙方从收到甲方订金之日起,在四十天内完成设备的加工、制做,并按时将全部设备运输到盐池县青山乡古峰庄村自平石膏开采有限公司生产场地,并承担装卸运输等费用,五十天内完成全部安装任务,7天内完成调试,以上共计97天,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为正式交货日期。
五、验收时间、地点、标准、方式:
甲方要安排人员对乙方运输到场的所有设备逐一进行核实验收,对产品型号、规格、质量等不符合“年产6万吨天然石膏粉设备明细表”的,乙方要负责调换,不得推诿,否则甲方有权责令其停止安装。由此产生的费用或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在乙方调试后的7天内甲方要验收完毕,双方出示验收合格证书。
验收地点:盐池县青山乡古峰庄村自平石膏开采有限公司生产场地。
六、验收时间及标准:
(1)、验收时间:从乙方调试运行后的7天内;
(2)、验收标准:
a、全部设备所用材料必须达到“年产6万吨生产设备明细表”、规定的型号、规格、厚度、数量等,不得使用不达标的伪劣产品;油漆必须达到底漆、防锈漆、面漆各一遍;
b、所有设备的安装要符合该生产设备本身的流程,体现坚固经久耐用、质量第一的原则,焊接逢隙要保满光滑,质量达标,从调试运行期满正常生产之日起,日生产能力要达到200吨以上,视为合格;
c、产品必须达到建筑石膏粉抗折强度2.0以上,初凝时间为3-7分钟可调,中凝时间为7-15分钟可调,细度要达到120目。
d、所有设备参照邻厂田亚飞现已安装设备的质量(设备规格、种类不同的除外)
(3)验收方式:由甲方主要成员组成验收组,先听取乙方讲解和介绍生产设备的性能、生产线流程、安装质量等,然后通过看、丈量、触摸等方式,对照验收标准和“年产6万吨天然石膏粉设备明细表”的参数进行验收。
七、安全要求:
乙方全面负责设备运输及安装调试全过程中的安全生产,确保安全施工,责任到人。期间,如发生人员伤亡等事故,所造成的一切损失或经济赔偿,由乙方全部承担。
八、现场服务:
甲方负责所有设备安装的基础制作及所需各项预埋材料,并 给乙方提供电焊机三台,氧焊机一台,切割机一台等工具,安排乙方现场人员的住宿并提供必要的生活用品和运输车辆。
九、人员培训:
乙方负责对甲方操作、维修人员和相关的技术人员进行实际操作培训、维修培训、设备保养等培训,以便使甲方人员掌握全部使用技术,能独立正常地使用、维修和保养设备。
十、保养方式:
自设备经双方验收合格之日起,乙方应按有关规定进行免费保修服务,免费保修服务期限为壹年,保修期内,乙方必须在接到甲方要求维修通知后三天派人到设备现场维修,设备维修所用的材料成本由乙方承担。
十一、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交货,每逾期一天,应支付合同金额1%的违约金,逾期交货超过7天,视为交货不能,乙方应双倍返还甲方已付现款,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合同金额30%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质量等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不能利用的,乙方要负责包换或维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后支付实际费用,如乙方不能修理或调换,按不能交货处理;
3、保修期内,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履行保修义务,甲方将根据情况扣减相应的保质金,每延迟一天,甲方要扣减乙方1%的保质金,乙方超过三十天未履行保修义务,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经济损失,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三十天内未能将设备维修在正常使用状态,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换货或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经济损失;
4、设备未按照合同约定,通过甲方验收合格,每迟延一天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1%违约金,超过7天,仍未验收合格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立即返还收款并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其他经济损失;
5、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因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履行或不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经双方协商一致,并取得有关方面的证明,可部分或全部免除违约责任。
6、甲方要确保乙方正常施工安装,无故给乙方造成不能够正常安装,从而影响乙方安装进度,由甲方承担责任。
十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合同的变更及修改必须经双方同意,并以书面形式变更。所补充和变更的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三、双方如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十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双方权利和义务履行完毕后自行终止。
十五、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供方:
需方:
一、产品名称、商标、型号、厂家、数量、金额、供货时间及数量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太仓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
按国家技术标准,实行质保一年半 三、交(提)货地点、方式 健雄职业技术学院
四、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 由供方负责,总价含运费。
五、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内销包装,包装物不回收
七、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
安装调试后,按国家标准,X5025B铣床现场验收合格证明书的 G1、G4、G5G6项,其他项目到供方处检验;X6132A万能铣床现场验收合格证明书的G1、G4、G5、G6项,其他项目到供方处检验。
八、随机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办法
1. 按装箱单提供(每台铣床应配有用于安装的减震垫铁)
九、结算方式及期限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付该批货款的20%,验收合格后7天内付至97%,余款3%在验收合格后半年内付清。
十、违约责任 由违约方承担
十一、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向起诉方所在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其它约定事项
1、 机床到货后,由供方派专业安装人员到现场指挥安装就位,接通电源,调整机床,进行开机调试;
2、 机床到货后由供方调试人员进行现场免费培训;
3、 需方可派人员到供方工厂进行系统培训,供方应按需方提出的培训内容精心组织培训,培训免费,食宿自理;
4、 本合同经双方加盖公章后,原件及其传真件、复印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供方:
需方:
年月日:
甲方(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经过双方友好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双方同意签订以下合同条款,以便双方共同遵守,履行合同。
一, 产品清单及友情链接
1、产品清单及价格(此表须与招标文件一致,可附后)
设备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__设备型号 ____________________数量 ____________________单价 ____________________合计 ____________________中标总价格(大写)
2、友情链接全部设备验收合格后的七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即元人民币整。若延期付款,甲方每天应向乙方缴纳延期额的千分之一作为罚金。合同总金额 %的余款即元人民币作为质保金,若设备运行正常,质保金在验收完成一年后的七日内一次性无息给付。
二,交货时间及地点
1、交货时间: (投标文件承诺时间)。若延期交货,乙方每天应向甲方缴纳延期额的千分之一作为罚金。因不可抗拒力所导致的交货,服务及付款延迟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处理。
2、交货地点:送货上门,安装调试。
三,保修条款乙方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保修措施祥述(投标文件承诺内容)。下例情况不属保修范围:
1、不可抗力引起的损害;
2、用户电力系统故障(如接地不良,电压超过规定范围等)引起的损坏;
3、用户私自维修引起的损坏;
4、用户自行造成的机械损坏(用户正常使用除外);
5、其它不属于供应商负担的保修事宜。
四,相关权利及义务
1、甲方收到乙方设备后,乙方应在开发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开发区监察审计部门,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的共同监督下及时验收,验收时可对不符合合同要求及评标样本的设备或产品拒绝接收;
2、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对所交付设备进行安装调试,并督导完成;
3、甲方有权监督乙方的售后服务,并对乙方的售后服务不符合合同要求时加以指出乃至追究合同责任;
4、甲方在合同规定期限内履行付款责任;
5、甲方在乙方进行安装调试时应给予协助和协调各方关系,乙方应及时提出需要甲方协助和协调的内容,以便保证合同的正常履行;
6、甲方对乙方的技术及商业机密予以保密;
7、乙方有权按照合同,要求甲方支付相应款项;
8、乙方有权在实施安装调试时,提出合乎情理的协助要求;
9、双方指定联系人,所有保修过程均应由双方经手人签字纪录。
五,争议
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的态度,对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违约行为进行及时的协商解决,如不能协商解决可通过法律诉讼解决。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订货方(以下称甲方):
供货方(以下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质量管理法》及国家有关法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为明确责任,协作配合,确保供货质量,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建设地点:
1.3工程建设规模:
第二条:设备的名称、规格、质量标准
2.1设备名称:
2.2规格:
2.3型号:
2.4设备的包括范围:
2.5质量标准: 各标准之间不一致时,按要求最高的标准执行;
2.6数量:
2.7产品包装要求:
第三条:合同文件组成
3.1合同协议书和合同条款;
3.2中标通知书;
3.3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3.4投标书、承诺书及其附件;
3.5工程技术规范(或技术要求)、标准和设计图纸;
3.6产品说明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本合同所有附件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条:合同价款支付及结算办法
4.1订货设备的数量和单价
合同总价暂定为人民币(大写: )
本合同为以功能设备为计量单位的单价合同,详细组成见投标报价表(附件一),结算时将根据实际设备数量及单价调整。
4.2本合同单价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项内容:
A、 设备供应价;
B、 运输费、设备配件在运输阶段的损耗费;
C、 保险费;
D、 工地卸车费;
E、 乙方的利润、风险、各种政策性上缴费用和税金;
F、 系统调试的配合费;
G、 现场技术服务人员工资、津贴、补助和差旅费等;
H、 设备调试费;
4.3凡现场使用该设备所需零配件,无论是否在报价清单中有所注明,均视为已包含在乙方设备单价中,由乙方提供。
4.4 乙方提供的设备应该是完整的、系统的,所需备件、部件、零件、工具都应该配备齐全,并与设备主机相匹配一致,此等费用均已包含在投标单价中。
4.5付款方式:
4.5.1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设备价值的 %的预付款;
4.5.2乙方将设备运至甲方指定地点,经甲方、监理、总包方共同检验合格后,付给乙方进场设备价值的 %;
4.5.3设备安装调试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实际安装设备价值的 % ;
4.5.4按甲方要求提交结算资料并在办理完结算后,甲方向乙方支付结算价的 %;
4.5.5扣除结算总价的 %作为设备质保金,甲方在设备保修期( 年)满后按保修条款支付给乙方(无息);
4.5.6在本合同下,除了最后的付款外,任何其他的付款都不应理解为是对乙方部分或全部履行合同的认可,任何付款都不应理解为对缺陷工作或不合格品的确认。
第五条:交货规定
5.1交货方式:乙方送货到现场;
5.2交货地点: ;
5.3交货日期: ,以满足工程总包单位制订的总工期进度要求为准,具体日期由甲方或其授权人指令确定。(附件二:供货进度表)
第六条:安装规定
6.1安装地点: ;
6.2安装工期:乙方自接到甲方安装通知指令后, 日内完成设备的安装、调试和验收工作,以满足工程总包单位制订的总工期进度要求为准,具体日期由甲方或其授权人指令确定。(附件三:安装进度表)
6.3乙方应遵守设备安装验收规范标准,预先制定安装方案和计划,与甲方进行研究协调,做出统一具体安排。
6.4乙方要使用完整的、全新的、系统的安装材料和零部件,在设备安装过程中的成品保护和设备零部件的保护工作由乙方负责直至设备安装完成,验收合格交付甲方为止。
6.5乙方在安装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国家和北京市有关安全规定,若发生人身或财产损失,概由乙方负责。
第七条:甲方权利和义务
7.1向乙方下达设备的进场计划,并组织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对进场设备进行验收。
7.2甲方如中途变更设备品种、规格、质量或包装的要求,应提前通知乙方,乙方应满足甲方的要求。
7.3因乙方不能按合同履约而中途退货,甲方就同意接受并使用的设备向乙方支付价款,如果甲方要求全部退货,乙方应返还已付款。
第八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8.1向甲方提供符合合同规定、国家标准、设计图纸和规范的设备。
8.2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设备必须保证是拥有全部专利权和生产许可手续的合法产品,由于乙方侵占其他机构或个人的专利权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8.3甲方出于对乙方专业技术知识、经验和实力的信任,向乙方进行订货,乙方应仔细研究甲方提供的设计图纸和工程规范,乙方如发现设计或工程规范不合理或不确切之处,应及时通知甲方和请甲方予以确认,乙方不会因上述问题停工、返工向甲方索要追加费用和工期,任何由于上述问题没有及时提出而造成的甲方工程费用和工期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8.4乙方自行采购设备加工中所需的原材料和零配件,如甲方有需要,乙方应提供材料、零配件的材质证明和合格证书。
8.5乙方主动核对土建、机电等各方专业图纸,确认现有预留预埋、层高、空间等是否能满足设备安装要求,如有不满足,应立刻通知甲方,乙方在合同签订后7天内,向甲方提出关于设备安装所需环境的技术要求,如乙方没有提供,视为乙方无此类要求,由于乙方没有提出要求,造成设备不能被恰当、顺利安装所导致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8.6乙方承担甲方办理正式验收手续前设备的全部保险责任及风险。
8.7为保证乙方供应设备能在工地现场被正确地安装和使用,乙方应派技术人员在工地现场进行技术服务,进行技术交底,解答设备安装和使用单位的技术询问等工作。
8.8设备安装完毕后,现场具备调试条件时,接到甲方通知后48小时内到现场免费进行调试。
8.9乙方免费提供设备的有关安装工艺、保养说明、操作说明和注意事项等资料负责培训甲方现场操作人员,由于乙方未提供上述资料或未培训造成甲方或甲方下属承包商施工错误所导致的经济损失以及最终客户使用不当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设备质量保证
9.1乙方保证为本合同所提供的设备是优质的、全新的、未曾使用过的、全套齐全的、无损的、符合本合同的技术规格和质量的产品。
9.2乙方保证为本合同所提供的设备质量符合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的行业标准。
9.3乙方在设备进场时同时提供有关的国家权威部门的检验报告、厂家的材质证明和设备的出厂合格证(一式 份)。
9.4如果乙方运至甲方工地的设备有质量缺陷或不符合甲方进场计划的要求,甲方有权拒收并通知乙方立即运离施工工地,甲方亦有权要求乙方无条件修复缺陷或调换直至满足甲方要求。
9.5甲方对设备的验收并不会解除乙方在合同上对质量的保证责任,如在设备开始正常运转前的任何时间内及在工程竣工后 个月内发现设备的质量问题,乙方仍然要承担责任。
第十条:违约责任
10.1由于一方过失造成合同不能履行时,由过失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属双方过失,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承担各自的违约责任,如属不可抗力因素,双方协商解决。
10.2设备品种、规格、质量、数量、交货时间和安装工期等其中任何一项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货或按合同规定重新供货。由于上述原因致使交货时间延误,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逾期交货部分设备款总值的 %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该违约金可由甲方从给供货商的货款中扣除,由于乙方的违约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乙方交货期比进场计划逾期7天以上,甲方有权终止该合同,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费用及损失,同时乙方向甲方承担合同总价 %的违约金。
10.3如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将设备运至甲方指定地点,乙方需承担违约责任,如乙方由于自身条件所限,不能按甲方要求运送设备到工地指定地点,甲方可自行组织工地范围内的搬运,费用可从甲方给乙方的设备款项中扣除。
10.4乙方必须保证进场设备满足设计要求,如乙方违反此款规定,进场设备不符合合同约定或低于样品质量水平,甲方有权退货,甲方重新订货所增加的费用和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如因甲方使用时间的迫切,不能重新订货时,甲方有权在乙方单价上扣减 %,作为让步接收的价格。
10.5为规范供货商行为,甲方一经发现乙方使用假冒伪劣设备或将订单外包生产,甲方有权立即停止结算一切费用,乙方应向甲方承担合同总价 %的违约金,乙方并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费用及损失。
10.6如由于乙方产品质量问题造成承包商和最终客户向甲方进行索赔时,甲方有权停止向乙方支付任何款项,乙方必须赔偿承包商和最终客户的损失。乙方不能积极主动解决质量问题并赔偿损失时,甲方可代为赔偿,但有权向乙方追索该笔赔偿金。
第十一条:保修期
11.1本合同中所有设备、备件和配件的保修期为 个月,保修期从设备开始运行之日起算。
11.2在保修期间内,设备运行如发生问题,乙方须在接到甲方书面或电话通知后 24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保修,甲方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由乙方承担。如乙方未能及时到达现场或设备经过维修后仍无法达到使用要求,甲方有权指定第三方进行维修,所花费费用从乙方剩余保修款中扣除,如保修款不足以支付第三方维修费用,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齐不足部分。
11.3乙方在保修期内应对产品本身的任何原因造成的缺陷免费进行修补或更换。
第十二条:不可抗力
12.1不可抗力是指战争、严重火灾、水灾、台风,地震等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引起的延误和影响。
12.2当甲方或乙方因不可抗力的影响不能履行合同义务时,履行合同的时间将予以顺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但合同价格不因此而改变。
12.3不可抗力发生后,受影响方应立即将不可抗力发生的情况通知另一方,并在不可抗力发生后14天内出具事故发生地区的有关机构证明并取得对方认可。上述情况发生后,双方应努力采取必要措施,密切配合减少不可抗力的影响。不可抗力的影响消除后应立即通知另一方。
12.4甲、乙任何一方如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知不能履行或须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对方认可后,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12.5本条款所定义的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对于市场环境变化、乙方经营状况严重恶化及生产安排不周等情形,无论严重程度如何,均不理解为不可抗力。
第十三条:特别条款
13.1本合同一经签订,设备价格不再调整,无论原材料涨价、国家税费调整、运输费用变化等任何条件发生变化,乙方均不得以亏损为由,要求甲方提高价格。
13.2本合同所订一切条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如一方单独变更、修改本合同,对方有权拒绝生产或收货,并要求单独变更、修改合同一方赔偿一切损失。
13.3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不得将与合同有关或执行合同有关的资料文件、往来信函及合同文本以任何形式传播给与执行合同无关的任何组织或个人。
第十四条:争议
任何因履行合同或与之有关而引起的争议,应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通过协商不能解决时,则提交合同履行地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解决。
第十五条: 合同生效
15.1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到乙方设备质量保证期满,并按本合同规定双方将最后一笔货款结算以后终止。
15.2双方在本合同签字之日起以往的一切与本合同有抵触的函电和文件随之失效。
15.3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需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订补充协议附于本合同之内,所有补充协议在法律上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15.4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 份,副本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
第十六条:其他约定条款: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 方:
乙 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本监控安装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__________安防设备安装项目。
项目地点:__________ 。
工程内容:系统布线、设备安装及技术服务,技术咨询。
二、工程总价:
详见:附件1 (设备清单报价表)。
1、合同金额: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大写:__________)
2、本系统采用在施工过程中,出现超出监控工程原商定内容的,若甲方需要增加的项目,由双方协商定价,并作出附件文件。
三、付款方式:
自甲乙双方签定合同之日起 __________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__________%(元),待工程验收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元),逾期不付的,每超过一日按千分之三支付滞纳金。
四、产品质量及安装调试要求:
1、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随意更改安装施工方案。
2、在签订合同后,乙方按照甲方要求负责监控系统设备安装、调试,要求做到布局合理,布线规范,便于使用及维护,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
4、施工现场的电源由甲方负责提供。
五、技术标准及质量保证
(1)布线标准:乙方监控系统布线施工,严格遵照国际《民用闭路监控电视系统技术规范》GB50198-94。
(2)乙方所提供的设备均以生产厂家提供的产品技术资料为技术标准。
(3)乙方保证本项目所供产品均为合同中指定的产品。
六、工程项目建设期限:
合同签定后__________ 日内乙方施工人员进场施工,整个施工工期为__________ 天。 (自20 年 月 日开工,__________年 __________月 __________ 日以前乙方按设计要求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并能投入正常使用)。
七、竣工验收:
项目施工安装、调试完毕,由乙方通知甲方组织验收,并提供相应的书面验收资料,甲方对项目验收后,应签注验收结论。乙方自书面通知之日起,由于甲方拖延不验收超过 7 天的,视为工程验收合格。
八、售后服务:
1、乙方所提供合同内设备,从验收之日起,所有产品及零配件的质保期为个月(自验收合格之日算起),在质保期内,若有产品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免费维修或更换。质保期满后,如需要乙方维修设备时,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相应的技术服务费。
2、本监控系统工程的故障保修期为 个月(自验收合格之日算起),在保修期内出现系统故障的,乙方在接到甲方故障报修通知后,在24小时内响应,48小时内解决故障。
3、乙方向甲方免费培训1-2名监控设备操作管理人员,要求达到会正确使用本监控系统的设备。
九、违约责任:
1、乙方必须严格按合同要求按时、按质(即合同要求的设备的规格、型号)、按量完成供货与安装调试完毕并交付甲方使用。
2、在履行合同中,甲方保证按时向乙方支付合同款项,如有违约,每违约一天,按合同总金额的0.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十、其他事项
1、本合同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条款执行。
2、本合同如需变更,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确定变更事宜,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3、施工期间出现工伤事故的,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共同处理好善后事宜。
4、本合同执行中,若发生纠纷,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超出仲裁范围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本合同一式
6、本合同经双方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盖章后之日生效,合同款项结清后,本合同效力终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 地址: 联系电话:
经双方协商一致,就甲方定购乙方的纽贺尔脐橙达成以下条款,双方明确各自的责任及义务,共同遵守执行:
一、商品果质量要求:以上花皮果、药害果、烂果、落地果、无蒂果、太阳果、溃疡果、内裂果、人为机械伤果等一切病虫害果不收。风伤果不得超过公分,其它品种不得超过总重量的百分之五(5%)。
二、甲方定乙方果品总果量约 市斤,单价 元(¥ 元)。定金 元(¥ 元)。订果重量与收成果重量相差不得超过百分二十。
三、为提高果品质量,甲方提供进口营养素喷果树,营养素费用由甲方负责,乙方无偿负责喷药,喷药分二次进行,时间由甲方安排,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要服从安排。甲方的营养素费用合计元,若乙方违约应赔偿甲方营养素费用的两倍。
四、收果时间为农历 年 月 日至 年 月日收完为止。收果时间一定要由甲方安排,甲方要求采果除下雨外,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不采果,若乙方违约,即使合同时间已过,合同仍然有效,乙方要求的果要包到甲方能装大车的地点打包、过称,上车乙方要安排好人员,甲方只负责车厢内工作。
五、果形分类:直径在 公分到 公分为商品果,直径在 公分到公分(即小果)按每市斤0.5元计算,次果(9.0公分以上为次果)按每市斤0.25元计算,果体为长方状的按小果单价计算,其余的一律按次果收购(注:农历10月份中旬后,小果及次果有权拒绝收购)。
六、违约处罚:
1、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将甲方所定果转卖他人;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其他地方的果渗进甲方所定的果里;
3、采果前15天不准喷农药,若乙方违约,所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4、乙方的果品出现叶霉、泥尘等,乙方必须进行清洗干净,清洗不能耽误发货时间。若乙方有违约行为,按定金加营养素费用的'双倍无条件赔偿给甲方。如甲方违约,乙方可不予退还营养素及定金,果由乙方自行处理。
七、解决合同纠纷的分式:未尽事宜按双方协商解决,或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名: 定金收款人乙方签名:
公证人:
年 月 日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根据湖北省省级政府统一采购文件的要求及投标文件中的服务承诺及乙方与省招投标中心签订的协议,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办公设备和办公自动化耗材明细单
二、产品保修期:按照产品生产厂的标准质保条款执行,同时履行乙方在合同中的承诺。
三、交货时间、地点:乙方按甲方要求送货至甲方指定收货地点。运输、保险和装卸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付款方式及期限
1、合同签订时,甲方支付给乙方合同总额的%作为预付款;
2、所有网络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完成后的个工作日内全额支付给剩余尾款。
3、对于本合同约定内容之外的应用需求变化,可由双方协商,根据本合同的补充条款,视工程的工作量免费或另行收费。 附乙方开户信息
户 名:武汉浩普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开户行:兴业银行江岸支行 账户: 01001 00100 960 五、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供货的,每延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未按约供货部分货款0.5%的违约金。
2、乙方逾期10天以上未按约供货的,应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3%的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3、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纠纷,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的,可请求仲裁处理。
六、验收标准:
1、甲方各端口、网络、电话均运行正常。
2、甲方各端口、网络、电话均可受控。
七、其他补充事项: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采购单位名称:
签 订 时 间 :
购货方: (以下简称甲方)
地 址:
电 话: 联系人:
供货方:(以下简称乙方)
地 址:
电 话: 联系人:
经甲乙双方充分友好协商,同意按照下列条件与条款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因的需求,需要向乙方采购以下产品,产品名称、产品型号、计量单位、数量、单价及总金额如下:
产品名称型号或品牌单位数量单价(元)金额(元)备注
含支架
总计人民币大写: 壹万贰仟捌佰 元整 小写: ¥ 12800.0
第二条 乙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产品出现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
第三条 甲方履行支付货款的义务。
第四条 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运输方式不限,运费及保险由乙方承担,运输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包装为原包装不回收。
第五条 甲方指定的交货日期及收货地址为:
交货日期: 签订合同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供货完毕
收货地址:
第六条 货款结算方式 :
1、本合同总价为: ¥ 元人民币 (人民币大写: 元整)。此价格为设备送到甲方指定地点的最终价格。甲方应以转账或者现金的方式向乙方支付此合同的全额货款。
2、甲方收到货物并验收合格,乙方给甲方开具发票,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全部合同款。
3、乙方收款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
账号
开户行华夏银行南宁民主支行
4、甲方应如实认真填写下述信息,乙方将按照填写信息为甲方开具发票。甲方填写错误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抬头
税号
地址 开户行
账号 发票种类
第七条 产品售后服务:
1、保换保修条件:
(1)保修服务只限于正常使用下有效。一切人为损坏(例如:甲方自行拆卸、接入不适当的配件、未按说明书使用、因运输及其他意外而造成产品损坏、非经乙方认可之维修和改装、进水、震裂、附件超过保修期需更新等),均不在免费保修范围内,换机和维修照常收费。
(2)维修时,甲方应携带合同(或合同复印件)。
(3)合同如有涂改,视同无效;如有遗失,恕不补发,甲乙双方应妥善保存。
(4)产品终身维护。
以下情况恕不免费保修:
☆ 因保管、使用不当造成的损坏。
☆ 人为或自然灾害所造成的故障或损坏。
☆ 自行更换备件,或非经乙方授权的维修商维修造成的损坏。
☆ 擅自拆机修理或越权改装或滥用造成的故障或损坏。
第八条 不可抗拒力
1、合同生效后,签约双方任何一方,由于火灾、水灾、地震、战争或其他双方共同认为属于不可抗力的原因而被迫停止或推迟合同的执行,则合同执行相应顺延,顺延的时间相当于不可抗力发生作用的时间,并可根据情况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2、受影响的一方应将不可抗力的出现尽快以电报或传真的形式通知另一方,在不可抗力出现14天内,受影响的一方应提供一份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书并通过快件或挂号信寄到另一方以便其核实和确认。
3、受影响的一方在不可抗力终止或被排除后应尽快通过电报或传真通知另一方,并通过挂号信或快件通知另一方不可抗力已终结或排除。
第九条 合同生效及其它
1、 本合同由双方代表签署,加盖合同章或公章即生效。
2 、由于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问题及非甲、乙方责任造成合同实施计划延误,经双方友好协商,将实施进度顺延。
3、 对本合同条款的任何修改和补充,应由双方授权代表签署书面文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4 、合同中没有规定的有关事宜、条款,应由双方讨论,友好协商解决。任何一方不得虚构合同以外的义务和责任。
5、本合同传真件有效。
6、本合同以中文书写,一式肆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
第十条 知识产权及BM条款
1. 甲方有义务永久保护乙方的知识产权,不得对乙方的产品做反向工程不得擅自制作、指使制作该产品,不得对该产品进行反编译、跟踪分析等任何有可能损害乙方知识产权的行为,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提供该产品的技术资料。
2. 双方达成合作关系,甲、乙双方均有责任不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本合同的任何信息。如有泄密一方视为违约,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3.乙方不能在所提供的设备中安装或添加与信号屏蔽功能无关的模块或仪器,由此造成损害甲方利益的后果将由乙方承担,并由乙方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当事人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的方式予以解决。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负责人签字 : 负责人签字 :
签 订 日 期: 年 月 日 签 订 日 期: 年 月 日
采购人(甲方): 采 购 计 划 号:
供应商(乙方): 招 标 编 号:
分标号:
签订点: 签订时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条款和中标供应商承诺,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标的
1、 供货一览表
项号货物名称数量
①货物全称、品牌
生产厂家及国别型号规格、技术参数、性能配置单价
(元)
②单项合价
(元)
③=①×②备注
1
2
3
4
…
N
投标总报价(人民币大写): (¥ 元)
交付使用期:
质保期:
2、合同合计金额包括货物价款,备件、专用工具、安装、调试、检验、技术培训及技术资料和包装、运输等全部费用。如招标文件对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条质量保证
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型号、技术规格、技术参数等质量必须与招标文件和承诺相一致。乙方提供的节能和环保产品必须是列入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
2、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全新、未使用的原装产品,且在正常安装、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其使用寿命期内各项指标均达到质量要求。
第三条权力保证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货物在使用时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或其他权利。
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使用货物的有关技术资料。
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
乙方保证所交付的货物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质押、查封等产权瑕疵。
第四条包装和运输
1、乙方提供的货物均应按招标文件要求的包装材料、包装标准、包装方式进行包装,每一包装单元内应附详细的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
2、货物的运输方式:汽车、火车等安全运输方式。
3、乙方负责货物运输,货物运输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所有损耗由乙方负责。
第五条交付和验收
1、交货时间: ;地点: 。
2、乙方提供不符合招标文件和本合同规定的货物,甲方有权拒绝接受。
3、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用户手册、原厂保修卡、随机资料、工具和备品、备件等交付给甲方,如有缺失应及时补齐,否则视为逾期交货。
4、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的验收项目,其验收时间以该项目验收方案确定的验收时间为准,验收结果以该项目验收报告结论为准。在验收过程中发现乙方有违约问题,可暂缓资金结算,待违约问题解决后,方可办理资金结算事宜。
5、甲方对验收有异议的,在验收后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乙方应自收到甲方书面异议后15日内及时予以解决。
第六条安装和培训
1、甲方应提供必要安装条件(如场地、电源、水源等)。
2、乙方负责甲方有关人员的培训。培训时间、地点:采购人指定时间、地点。
第七条 售后服务、质保期
1、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三包”规定以及招标文件和本合同所附的《服务承诺》,为甲方提供售后服务。
2、货物质保期; 。
3、乙方提供的服务承诺和售后服务及质保期责任等其它具体约定事项。(见合同附件)
第八条付款方式
1、当采购数量与实际使用数量不一致时,乙方应根据实际使用量供货,合同的最终结算金额按实际使用量乘以成交单价进行计算。
2、资金性质: 。
3、付款方式:全部货物安装调试完毕经验收合格后,中标人提供合格发票,采购单位在15个工作日内付合同总款的95%,余款5%待质保期满一年且设备无质量及售后服务问题后一次性付清(不计利息)。
第九条履约保证金:
第十条、税费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第十一条、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货物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未经使用的全新产品。不满足要求的,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
⑴ 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⑵ 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
⑶ 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该货物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
2、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在 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
3、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
4、上述的货物免费质保期为 年,因人为因素出现的故障不在免费保修范围内。超过质保期的机器设备,终生维修,维修时只收部件成本费。
第十二条、调试和验收
1、甲方对乙方提交的货物依据招标文件上的技术规格要求和国家有关质量标准进行现场初步验收,外观、说明书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给予签收,初步验收不合格的不予签收。货到后,甲方应当在到货(安装、调试完)后7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
2、乙方交货前应对产品作出全面检查和对验收文件进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收货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检验的结果应随货物交甲方。
3、甲方对乙方提供的货物在使用前进行调试时,乙方需负责安装并培训甲方的使用操作人员,并协助甲方一起调试,直到符合技术要求,甲方才做最终验收。
4、对技术复杂的货物,甲方应请国家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参与初步验收及最终验收,并由其出具质量检测报告。
5、验收时乙方必须在现场,验收完毕后作出验收结果报告;验收费用由乙方负责。
第十三条、货物包装、发运及运输
1、乙方应在货物发运前对其进行满足运输距离、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破损装卸等要求包装,以保证货物安全运达甲方指定地点。
2、使用说明书、质量检验证明书、随配附件和工具以及清单一并附于货物内。
3、乙方在货物发运手续办理完毕后24小时内或货到甲方48小时前通知甲方,以准备接货。
4、货物在交付甲方前发生的风险均由乙方负责。
5、货物在规定的交付期限内由乙方送达甲方指定的地点视为交付,乙方同时需通知甲方货物已送达。
第十四条违约责任
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规格、技术标准、材料等质量不合格的,应及时更换,更换不及时的按逾期交货处罚;因质量问题甲方不同意接收的或特殊情况甲方同意接收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货款额 5%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经济损失。
2、乙方提供的货物如侵犯了第三方合法权益而引发的任何纠纷或诉讼,均由乙方负责交涉并承担全部责任。
3、因包装、运输引起的货物损坏,按质量不合格处罚。
4、甲方无故延期接收货物、乙方逾期交货的,每天向对方偿付违约货款额3‰违约金,但违约金累计不得超过违约货款额5%,超过 天对方有权解除合同,违约方承担因此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甲方延期付货款的,每天向乙方偿付延期货款额3‰滞纳金,但滞纳金累计不得超过延期货款额5%。
5、乙方未按本合同和投标文件中规定的服务承诺提供售后服务的,乙方应按本合同合计金额 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从乙方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6、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量保证期内,因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和其它质量原因造成的问题,由乙方负责。
7、其它违约行为按违约货款额5%收取违约金并赔偿经济损失。
第十五条、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第十六条 合同争议解决
1、因货物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货物质量进行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诉讼期间,本合同继续履行。
第十七条、诉讼
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八条、合同生效及其它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财政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财政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
第十九条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转让
1、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50条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
2、乙方不得擅自转让(无进口资格的供应商委托进口货物除外)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第二十条签订本合同依据
1、政府采购招标文件;
2、乙方提供的投标文件;
3、投标承诺书;
4、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七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监管部门)、采购代理机构、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一份,甲乙双方各二份。
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自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合同副本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甲方(章)
年 月 日乙方(章)
年 月 日
单位地址: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电子邮箱:电子邮箱: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经办人:
年 月 日
合 同 附 件
1、供应商承诺具体事项:
2、售后服务具体事项:
3、质保期责任:
4、其他具体事项:
甲方(章)
年 月 日 乙方(章)
年 月 日
注:售后服务事项填不下时可另加附页
采购方(下简称“甲方”):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
供货方(下简称“乙方”) :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就采购________________设备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望双方遵照执行。
一、货物清单
如甲方要修改或变更货物清单的,必须提前______月通知乙方。
二、合同总价
合同总价包括合同货物的物料购置、设计、制作、运输、包装、检验、纳税及不可预见的一切费用,甲方不须另付任何费用。
三、技术要求
乙方提供的货物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符合国家检测标准及出厂标准,并负责安装、调试、维修等服务。安装安全,使用后工作正常,并按出厂规定和投标承诺提供质量保证。
四、交(提)货地点、方式
乙方负责将货物直接送至甲方指定地点。乙方根据甲方要求的数量、型号规格为包装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将货物送达甲方指定的交货地点,货物至交货地点前的运输、保管风险由乙方承担。
五、包装标准
由乙方负责合同货物的包装。
六、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
1、具备供方提供的说明书或产品介绍中所列的全部功能及技术参数。
2、验收内容包括:数量、外观、调试性能、技术参数情况、各种说明资料、合格证明等。
七、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办法
乙方应向甲方交付所有随机配件、附件、使用说明书、交货清单等。
八、付款方式及期限
协议乙方提供采购申报表、协议成交通知书(附采购明细表)、合同、验收证明、发票等材料原件,交由甲方公司核对无误后,送采购办办理付款相关手续(每个月结束后_____天内办理)。
九、售后服务承诺
乙方应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服务要求及各项承诺。
十、违约责任
1、甲方应依合同规定时间内,向乙方支付货款,每拖延一天乙方可向甲方加收合同金额的______%的违约金。
2、乙方未能按时交货,每拖延一天,须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的______%的违约金。超过______天以上,______天以内未交货的,须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的______%的违约金。
3、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______%的违约金。
4、乙方超过交货时间______天仍未能交付货物的,须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的______%的违约金,且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十一、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指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或其它双方认定的不可抗力事件。
2、签约双方中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影响合同执行时,发生不可抗力一方应尽快将事故通知另一方。在此情况下,乙方仍然有责任采取必要的措施加速供货,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尽快解决本合同的执行问题。
十二、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其他
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处理。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
签约代表: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
签约代表: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供方(甲方):
需方(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当地有关条列规定,经供需双方平等友好协商,确定供方为需方设备供应商,并达成如下协议:
一、本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肆万叁仟玖佰叁拾伍元整(小写¥:43935。00元),该款项包括本合同所含的产品货款、运输费用,该款项为需方应付给供方的全部费用。
三、技术要求:
产品质量按原厂正品标准。
四、供方的责任:
供方负责所供产品为原厂正品;以及符合需方的要求;供方保证所供产品均为未经使用过的全新产品,其质量、规格、型号、技术指标、参数、功能、质量标准、性能与本合同中所描述一致。
五、需方的责任:人民币:(小写¥:¥:43935。00元)。
六、保修及维修:
1:乙方对合同中设备具体保修条款依据设备中设备厂商提供的保修条款为准,并按厂商承诺标准执行。
2:台式机及笔记本质保三年。打印机质保一年。
3:人为因素、自然因素造成的硬件烧坏不在质保范围之内。
4:三年质保为三年免费质保;
5:保换期内应更换新品;更换新品不得低于原产品性能。
6:供方对所售电脑整机产品提供软件六个月,硬件一年上门服务。 7:超过质保期的产品,乙方有权利和甲方协调解决。
七、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因本合同履行而发生的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壹方均可向供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交货时间、地点:
交货时间供方收到甲方所支付定金之日起七日内供方将货物送至需方指定地点。
九、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生效后,需方支付给供方货物定金壹万元(¥10000。00)供方根据交货时间按供货清单供货,供方在货物送至需方所在地。需方接收全部货物后一个月付清合同余款叁万叁仟玖佰叁拾伍元整(¥33935。00)。无论任何付款方式,供方没有收到全部货款的情况下,货物的所有权仍归供方所有。
十、供方违约责任:
供方如不按期交货,每天支付合同总额的5‰缴付罚款,罚款总值不超过合同总金额1%若超过交货期五天仍未交货者,需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违约金。需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的方式支付本合同总价款为肆万叁仟玖佰叁拾伍元整
十一、需方违约责任:
1、需方如未按本合同的规定支付款项,应向供方支付违约金,每天支付合同总额的1‰缴付罚款,罚款总值不超过合同总金额1%
2、由于此批货物是供方专为需方而准备的,由于需方的原因中途退货,应向供方偿付退货部分货款5%的违约金。
十二、不可抗力:
供、需双方中的任何一方不可抗力如:地震、水灾、台风、战争和其它双方都认为的不可抗力原因而无法按期履行合同,则合同执行的时间由于上述事件的发生作相应延期。
十三、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经供、需双方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表人签章后即行生效,合同壹式两份,双方各执壹份,具同等法律效力,为便于运作,可采用传真方式签定合同,故签章后的合同传真件被认为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需方向用户销售本合同产品后,供方除本合同的约定承担保修责任外,所有因本产品发生的经济纠纷,除因设备本身质量问题引起的均与供方无关,应由需方与用户自行解决,供方一概不承担法律责任。
供方委托代表:
签订日期:
需方委托代表:(签名)
需方:(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以下简称乙方)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第二条 主品名称、型号、数量、金额
注1:水箱板材为304/2B食品级材质。
注2:上述单价包括出厂到工地指定的地点运输、水箱安装、进出水接套、爬梯。(不含税、不开票)
第三条 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
1、乙方应向甲方提交该批产品的《产品合格证明》、《质量检验报告》和其他相关技术质量资料。
2、验收标准按甲、乙双方上述约定及材料(设备)现行的国家或部颁标准或行业标准或已经主管部门备案的企业标准验收。
第四条 免费保修期限:产品质量保持期为验收合格后 个月。质量保质期内,供方免费负责维修。
第五条 结算方式
货到工地(安装完成)后支付总货款的,安装完工、验收合格后余额全部付清。
第六条 违约责任
单方解除合同的,按合同标的 %支付违约金,逾期交(提)货承担违约金。
第七条 解决争议的方式
本合同纠纷解决方式:甲、乙方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向合同签约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第八条 其它条款
1、交货时间及地点:
2、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购买方(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为了保证甲乙双方交易公平、合理,确保双方实现各自合法的经济利益,经甲乙双方充分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特订立本合同(下称“本合同”)。
二、交货时间:签订合同之日起 5 日内交货。
三、交货地点: 。
四、设备验收标准和方式:
1.验收标准: (根据标的物及其相关要求填写)
A.产品数量需与实际数量相符。
B.灯光效果需达到甲方标准。
2.甲方应与乙方共同对产品进行验收,对于不符合验收要求的,甲方有权拒收,乙方必须在 7 天内更换. 3.乙方未按规定期限 7 天内更换的,每延误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 100 元违约金.
五、付款方式:
1. 乙方随货向甲方提供正式收据。
2.付款方式:
设备安装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 100%,即 6819 元。
六、售后服务:
1.自甲乙双方验收之日起,对产品本身质量实行 壹年保修。甲方以电话、邮件形式通知乙方维修时乙方需在7天内给予维修完毕,并提供备用硬件设施保证甲方正常使用。
2.保修期内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未在 7 天内给予维修完毕,每延误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100元违约金. 3.乙方需在产品验收安装完成后对甲方进行技术培训咨询服务。
4.保修期外甲方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通过与乙方签定维护合同方式得到支持,维修后质量应与产品验收标准相同。实际发生费用按每次维护实际费用结算。
七、违约责任:
1. 从双方签订合同之日算起,乙方未按合同期限完工,每延误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100元违约金。
2. 甲方未按合同规定付款的,每日向乙方支付 100 元的违约金。
八、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1、本合同中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友好协商解决。
2、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选择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解决。
3、除人力不可抗拒事故外,若甲乙双方中一方废除合同,需向另一方支付人民币 1000 违约金。
4、甲、乙双方在本合同上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签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如需修改,应经双方共同协商同意,签定修改协议,所签协议书具有与本合同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单位: 乙方单位: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经_________省政府采购中心公开招标,_________省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和______省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见证方”)同意按下述条款和条件签订本合同(以下简称“合同”):
1.合同文件
下列关于_________省政府采购_________号_________省_________大屏幕彩电采购的招投标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合同条款及其前附表
(2)乙方的投标报价单、服务承诺和投标澄清材料
(3)资格证明文件
(4)中标通知书
(5)甲方、乙方商定的其他必要文件。
2.合同范围和条件
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上述合同文件的规定相一致。
3.设备及数量
_________,_________台。
4.合同金额
根据上述合同文件要求,合同的总金额(大写)为_________元整人民币,分项价格在投标报价表中有明确规定。
5.付款条件
本合同设备的付款条件详见合同条款前附表。
6.交货时间和地点
本合同设备的交付时间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五十天内;交货地点为_______省______县(市、区)______主管部门指定地点。
7.合同纠纷处理
本合同所涉及的设备在交付验收使用后所发生的合同纠纷,由甲方与乙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本省政府采购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8.合同生效及其他
本合同经甲方、乙方、见证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签字)
签字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税务登记号: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签字)
签字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
见证方(单位盖章):
_____________省政府采购中心
授权代表:_________(签字)
签字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
一、合同条款前附表
1.付款
2.在乙方向见证方开具中标项目政府采购合同金额______%的履约保函并向见证方缴纳政府采购合同金额______%的履约保证金后,甲方向中标人预付合同金额的______%;2.乙方的货物到达甲方指定的地点并经甲方初验后,甲方向中标人支付合同金额的______%;3.乙方的货物经甲方授权的县(市、区)____________部门验收合格,项目集成验收完毕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______%。
3.履约保函及履约保证
4.甲方完全履行合同,见证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退还甲方履约保函;2.甲方完全履行合同,项目验收合格一年后,由见证方向乙方退还合同金额______%的履约保证金(不含利息)3.甲方完全履行合同,项目验收合格三年后,由见证方向乙方退还合同金额______%的履约保证金(不含利息)
5.其他
如履约保函和履约保证金的交纳单位非乙方的,以及货款的接收单位非乙方的,中标人必须和代其交纳履约保函、履约保证金的单位以及货款的接收单位签订协议,双方在本项目中承担连带责任,此协议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二、合同条款
1.定义
本合同中的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合同”系指甲方与乙方签署的、合同条款中载明的甲方与乙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2)“货物”系指乙方根据具体采购合同规定须向甲方提供的一切大屏幕彩电、备件、工具、手册、技术资料及其他相关材料。
(3)“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须承担与供货有关的所有辅助服务,比如运输、提供技术援助、培训和其他类似的乙方应承担的义务。
(4)“甲方”系指_________。
(5)“乙方”系指提供货物和服务的_________公司。
(6)“使用单位”系指_________。
(7)“见证方”系指负责_________省_________招标的_________省政府采购中心。
2.技术规格和标准
乙方所提供货物的技术规格和标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部门颁布的标准及规范。如有不符合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3.专利权
乙方应保证使用方在使用货物、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版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指控。一旦出现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乙方必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全部责任。
4.包装要求
(1)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按相应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包装费用由乙方承担。该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使用方指定场所。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2)每件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合格标识。
5.采购程序
(1)合同签定后由甲方向乙方提供具体的采购数量、设备配置和交货地点,由乙方直接供货至甲方指定地点和提供服务至使用单位。
(2)货物经使用单位验收合格后,出具验收合格证明材料,乙方提供相应单据及使用单位验收合格证明材料,汇总后,交由甲方办理货款支付手续。
6.伴随服务
除服务承诺外,如甲方要求,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
(1)货物的现场安装和启动监督;
(2)在乙方承诺的期限内对所提供的货物进行保养、维护,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
(3)在交货现场就货物的启动、运行、维护对甲方指定的人员进行培训。
伴随服务的费用应含在货物价格中,不单独进行支付。
7.质量保证
(1)乙方应保证提供的货物是最近生产的、未使用过的,是用一流的工艺和最佳材料制造的原装合格正品。乙方应保证货物经过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周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货物最终验收后,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以及其他由于生产厂家或乙方的原因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费用由乙方负担。
(2)根据当地法定检验机构的检验结果或者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内在质量、性能或规格型号与投标文件不符,或证明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有权向乙方发出索赔通知。
(3)乙方在收到通知后,应在合同所附服务承诺约定的时间内维修、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
(4)如果乙方在收到通知后,在合同所附服务承诺约定的时间内没有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
8.检验
(1)在交货前,乙方应对货物的品牌、规格型号、性能、质量(包括货物的外观)和数量等进行准确而全面的检验。
(2)目所在地的教育主管部门将在乙方交货后及时组织验收。乙方同意货物的外观、数量、规格型号由县级教育主管单位的职能部门负责验收,货物规格型号、配置、性能、质量及完好情况由系统集成施工单位负责验收。
如果货物的品牌、规格型号、配置、性能、质量、数量、价格与投标文件相符,并且乙方提供了教育主管部门及系统集成施工单位的验收合格证明,甲方应及时办理货款支付给乙方;如果货物的品牌、规格型号、配置、性能、质量、数量与投标文件不符,或在质量保证期内发现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使用单位有权拒绝签署验收合格意见,甲方并可报请本省法定检验机构进行检查。
(3)验收不合格的货物,乙方应在服务承诺规定的时间内更换到位、并保证验收合格,逾期按交货延误处理。
9.索赔
(1)甲方有权根据当地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向乙方提出索赔。
(2)根据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如果乙方对甲方提出的索赔负有责任,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3)乙方同意退货,并用合同中规定的货币将货款退还给甲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护退回货物所需的其它必要费用;
(4)根据货物的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使用单位及甲方所遭受损失的数额,乙方必须按甲方所能接受的数额,降低货物的价格;
(5)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或设备来更换和/或有缺陷的部分,乙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使用单位及甲方所蒙受的全部直接损失费用。同时,乙方应按合同规定,对修补和/或更换件相应延长质量保证期。
(6)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20天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乙方未能在甲方提出索赔通知后20天内或甲方同意的更长时间内,按照本合同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甲方将从乙方开具的履约保证金中扣回索赔金额,或采用法律手段解决索赔事宜。
10.乙方交货延误
(1)乙方应按照合同中注明的或约定的交货期交货和提供服务,并交付使用单位验收使用(符合本合同第12条规定的除外)。
(2)如果乙方交货延误,将承担以下违约责任:乙方被甲方没收履约保证金,乙方被甲方加收误期赔偿和/或终止合同。
(3)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不能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交货的理由、可能延误的时间同时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对情况进行分析,决定是否修改合同、酌情延长交货时间或终止合同;同时保留按第11.1条规定对乙方进行制裁的权力。
11.误期赔偿
除合同条款第12条规定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将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迟交货物或未提供服务每天计收0.2%合同总额,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误期货物或总合同价的5%。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甲方可考虑终止合同。
12.不可抗力
(1)尽管有合同条款第10条、11条和18条的规定,如果乙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话,将不被没收履约保证金,也不承担误期赔偿或终止合同的责任。
(2)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乙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乙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以及其它甲方和乙方商定的事件。
(3)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乙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甲方和使用单位。除甲方和使用单位书面另行要求外,乙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如果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时间持续60天以上时,甲方、使用单位和乙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13.税费
货物交付使用单位验收合格前发生的一切税费由乙方负担。
14.履约保函、履约保证金
(1)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五天内,应按照合同规定向江苏省采购中心提交金额为合同金额30%的履约保函。履约保函有效期至XX年12月31日。
(2)乙方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五天内,通过国内的任何一家银行,向_________省政府采购中心提交合同金额5%的履约保证金(_________政府采购中心开户行:_________银行_________支行,帐号:_________)。
(3)乙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形式为:银行本票、汇票、支票,与此有关的费用均由乙方负担。
(4)如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
15.仲裁
(1)执行本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甲方、使用单位和乙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的办法进行解决。如从协商开始30天内仍不能解决,应将争端提交有关省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寻求可能解决的办法。如果提交省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后30天内仍得不到解决,则应申请仲裁。
(2)仲裁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规定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3)仲裁裁决为最终裁决,对甲方和乙方均有约束力。
(4)在仲裁期间,本合同应继续执行。
16.违约终止合同
(1)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有下列情况出现,在甲方和使用单位对乙方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甲方可向乙方发出终止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的书面通知书,并视乙方违约情况报请政府采购主管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_________省政府采购有关规定采取以下一种或几种方式对乙方进行处罚:a、给予乙方通报批评b、扣除乙方履约保证金c、向为乙方提供履约保函的银行发出乙方违约通知书,要求银行无追索权地支付给见证方不超过合同总价30%的金额d、在1-3年内不与乙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期限或甲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货物;
(3)乙方在收到甲方发出的违约通知后20天内,或经甲方书面认可延长的时间内未能纠正其过失;
(4)乙方因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仍不能满足合同的规定;
(5)乙方未能按招标文件基本服务要求及乙方投标文件的服务承诺履行的;
(6)如果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
(7)在甲方根据上述第16.1条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后,甲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乙方应对甲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但是,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17.破产中止合同
如果乙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时,甲方在任何时候书面通知乙方中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该中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甲方已经或将要采取的补救措施的权利。
18.转让
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转让任何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19.合同生效及其它
(1)合同应在甲方、乙方双方及见证方签字,并在乙方向_________省政府采购中心交纳履约保证金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五份,以中文书就,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见证方执二份。
(3)本合同签订后所发生具体采购方面的合同纠纷,由甲方与乙方自行处理。
(4)如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应经甲方、乙方、见证方协商一致,共同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该协议将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5)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
采购商(甲方):
供应商(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 采购事宜达成一致,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签署本合同如下:
一、设备清单:(见附件一)
二、合同价款
1、本合同价款为: 元(大写: )合同价款,包括但不限于备品备件、技术资料、运输、包装、税金、保险、装卸、保管、安装调试、检验检测等所有费用。
2、自本合同签订后10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20%作为预付款;设备送到指定地点且甲方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款的95%;剩余5%作为质保金待质保期届满且双方无争议后,甲方支付给乙方,质保金不计利息。
3、甲方付款前,乙方须提供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合规发票。
三、设备交付
1、交货地址:甲方指定地点(河北省廊坊市开发区新源东路新奥工业园南区B楼)
2、交货方式:乙方送货或代办托运,运费由乙方承担;交付前标的物毁损、灭失责任由乙方承担。
3、交货时间:本合同签订后 日内。
四、设备质量、安装与验收
1、质量标准:(产品的设计、制造及技术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企业标准,且符合本合同中设备清单中的技术要求。
2、安装调试(如有):
乙方派遣技术人员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完成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并对甲方人员进行技术指导,使其能够正确的操作设备,并保证达到设备的性能指标。
3、设备验收:
(1)设备验收标准为:同质量标准。
(2)设备到达甲方指定地点后,甲方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外观验收,如发现品种、规格、型号等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可以拒收。(外观验收还包括:交付产品时,应附的专用工具,随机备件、产品合格证、质保书、使用说明书等)
(3)外观验收合格后,如设备需要安装,则乙方应对设备进行安装调试,安装调试完毕后应达到设备的使用标准及合同的规定。
(4)安装调试完毕后,甲方组织人员对采购设备进行验收测试。
4、验收异议:
甲方在验收中,如发现质量不符合规定的,向乙方提出异议;乙方应在接到甲方异议后, 3个工作日内提出反馈意见,否则,视为默认。
5、设备质保期为:18个月,自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在甲方通知后,24小时内赶到现场,进行免费维修。超过质保期的,乙方承诺成本价提供维修服务。
五、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合同规定付款的,每迟延一天按应付额1%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但违约金总额不得超过合同价款的5%。
2、乙方不能交货的,应向需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20%作为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3、乙方交付设备验收不合格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同意利用的,乙方负责更换,并承担因此而产生的费用。乙方不能更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
4、乙方逾期交货的,每逾期一日按合同价款的1%向甲方偿付违约金;超过15日仍未交货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除承担相应违约金外,还应承担甲方全部损失。
5、设备质量出现问题的,乙方应在质保期内免费对其提供的设备进行维护或维修,否则甲方有权自行维修,因此而发生的费用在质保金中扣除,不足部分乙方补足。
六、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七、其他
1、因本合同产生的争议,首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应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2、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3、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壹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