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工作报告(通用5篇)
按照省安监局关于《转发国家安全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进一步开展氯酸钾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我局对开展氯酸钾专项治理工作及时进行了安排,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落实氯酸钾专项整治工作任务。全市氯酸钾生产、经营企业,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认真按照我市开展禁止违规使用氯酸钾生产烟花爆竹专项治理工作的要求进行了自查,各区(市)县相关部门对氯酸钾生产、经营企业产品经营流向和烟花爆竹生产企业使用氯酸钾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
二、严格规范氯酸钾经营管理。西部化工市场作为全市危险化学品经营集中地,有10余家氯酸钾经营企业。龙泉驿区安监局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督促和指导企业建立健全氯酸钾销售、购买档案,进一步完善产品进出库台帐,详细登记购买厂家、购买产品数量、购买日期等情况,严格规范氯酸钾经营管理。
三、积极开展烟花爆竹药物抽检工作。5月10日,国家安监总局醴陵烟花爆竹检测中心对我市金堂县红旗花炮厂、新津县铁溪花炮厂进行了随机检测,没有发现使用违禁药物情况。6月14日,新津县安监局对成都月花烟花爆竹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市乐佳烟花爆竹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市安西烟花爆竹有限公司等3家新建的烟花爆竹生产企业试生产使用药物情况进行了随机抽检,也未发现使用违禁药物情况。6月18日—21日,市质监局委托省烟花爆竹质检站对全市10家(1家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因故停产)烟花爆竹生产企业使用药物情况进行了检测,未发现使用违禁药物情况。经全面开展氯酸钾专项整治工作,全市企业无违规经营、使用氯酸钾的行为。
市委扶贫领域专项巡察第五巡察组反馈意见中提到:“精准识别贫困人口数据录入缺乏深度调查、录入数据质量不高;未严格按规定条件和程序精准识别贫困户和贫困人口,造成了贫困户和贫困人口数据不准确和真实;各级扶贫部门虽然建立了贫困人口档案,但存在资料缺失、会议记录不规范等问题;产业扶贫资金分配上没有充分考虑建档立卡贫困户和贫困人口;扶贫项目推进力度不够;少数县直单位、乡镇对扶贫领域督查考核工作没有开展,连心小分队队员到岗到位情况很差,布置安排的,抓落实不够。”针对上述问题,我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强化措施,确保整改到位。
一、提高思想认识,做好组织落实
我镇召开扶贫专题会议,会上党委书记兰先学同志通报了上级部门反馈的意见及相关整改精神,统一了大家的思想认识,同时与各村签订了建档立卡质量承诺书,确保建档立卡工作数据准确可靠。同时结合“七清四严”筛查工作,全体干部再次深入到村、组、农户家中对全镇所有扶贫对象进行了再次核查,并与公安、工商、房管、交警等单位联系核实比对。经认真清理比对,截至20xx年3月,我镇共剔除不符合“七清四严”贫困人口105户272人,删除死亡及错登人口27人,共计299人。20xx年11月底又根据工商、房管等相关部门反馈,清退有房、有车等条件好的贫困人口7户23人。并对结果进行了公示,确保了建档立卡工作真实可信、精准识别到位。
二、加强监督指导,强化责任落实
我镇以各村驻村班子为第一负责人,确保干部帮扶到位,资料准确到位,各干部驻村帮扶工作组对贫困户开展调查研究,深入各家各户了解情况,每人定点帮扶困难户,并制定帮扶计划和脱贫措施,保证帮扶干部真正深入一线,走近贫困户。同时,各村安排了扶贫专干对扶贫档案进行完善,确保档案完整,内容全面。
三、做好规划协调,提高资金效益
我镇对扶贫项目统筹规划,做到早计划、早安排、资金及时到位,工程按期施工,加强对项目工程的质量监管。同时,加强对项目资金的监督管理,确保专款专用,确保扶贫资金安全高质高效运转,让贫困群众真正享受到扶贫项目带来的成果。20xx年,我镇与森冠香榧合作社合作,为全镇83户未脱贫的贫困户申请产业到户资金24万9千元(每户3千元),入股合作社,确保每年300元/户的分红,增加贫困户收入。20xx年,我镇整村推进项目20万元,用于丁路村熊家水泥路面硬化工程。因前期预算审计、邀标等时间过长,导致资金尚未拨付。截至目前,工程已大体完工,并于年前请款10万元,剩余资金我们将尽快组织人员验收,完成决算审计后拨付到位。
四、细化帮扶责任,落实帮扶措施
针对扶贫领域督导考核不到位,首先我镇召集各连心小分队成员开会,传达上级精神,剖析问题所在,理清下一步工作思路,鼓舞干劲、推进工作。会上,镇党委、政府对各小分队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明确了工作职责,加大了考核奖惩力度,有效调动驻村工作队队员的积极性。其次针对上级扶贫攻坚要求,详细清理全年脱贫攻坚具体任务,针对贫困村、贫困户形成任务清单下达到各连心小分队和帮扶责任人。开展进度督查,确保按时按质推进。最后是加强平时与年终考核的力度。及时将各小分队工作动态汇报至县扶贫攻坚办,方便县委年度扶贫考核中掌握各小分队工作质量。总之,结合以上三步,对各小分队细化责任,强化措施,做好指导,确保扶贫帮扶工作到位,确保扶贫攻坚取得成效。
精准扶贫工作已经进入重要阶段,我镇将进一步完善整改措施,按照要求完成扶贫工作的各项任务确保精准扶贫工作的顺利推进。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狠刹领导干部收送红包礼金歪风,规范领导干部从政行为,根据县委办、县府办《关于开展领导干部收受红包礼金问题专项整治的通知》的安排部署,现就我局开展领导干部收受红包礼金问题专项整治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强化警示教育
召开专题会议,传达11月20日全县纪委会议,全文学习了巴纪发[20xx]19号和委办发[20xx]22号文件,领会了文件精神。要求全系统干部职工要以上级通报案件和“7.30”案件为警醒,进一步强化政治纪律、明确工作纪律,以“三个不”和“三个经得起”为职业要求,办清廉社保、办明白社保、办精准社保,不以任何形式宴客敛财,筑牢廉洁自律思想防线。
二、组织公开承诺
全系统中层以上干部填写了拒收不送红包礼金承诺书,全系统收取了承诺书70份,承诺书在单位的公示栏进行了公示,接受单位职工和社会群众的监督。
三、加强自查自纠
根据文件精神,要求全系统干部职工在12月2日和12月12日两个时间节点前,主动如实地向单位纪委或县纪委申报和上交收受的红包礼金,局纪委24小时开通通讯电话接受申报,做好保密工作。截止目前,未收到申报电话和上交收受的红包礼金。
依据《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合成材料面层跑道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精神,中心幼儿园领导高度重视,立即成立专项整治工作小组,认真对照检查,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切实做好投入使用塑胶操场的检测排查工作,现将排查整治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塑胶操场建设情况:
中心幼儿园塑胶操场建于20xx年8月,由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承建。当时校园刚刚乔迁,幼儿开学工作迫在眉睫,所以未呈报专业机构对校园的塑胶操场检测情况。秉着从保护儿童健康成长的角度,积极应对和妥善处理,确保校园师生健康,维护校园正常教学秩序,中心幼儿园将继续开展整改工作。
二、专项整治工作:
(一)领导重视:
成立专项整治工作小组:以为组长、为副组长,为成员的专项整治工作小组。
(二)夯实措施:
1.认真对照检查,详细填写《市中小学运动场地自查情况统计表》。
2.依据20xx年4月专门印发的《学校体育运动风险防控暂行办法》,特别强调“教育部门和学校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产品和质量标准选购体育器材设施,没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应当要求供应商提供第三方专业机构的安全检测及评估报告。应当建立体育器材设施与场地安全台账制度,记录采购负责人、采购时执行的标准、使用年限、安装验收、定期检查及维护等”,做好本次的专项整治工作。
3.利用暑假期间,邀请环保、质检等部门专业机构对校园的塑胶操场进行一次检测和排查,根据检测结果进行整改。对经过环保、质监等权威机构检验确认不符合质量标准的塑胶操场,要立即上报,并进行铲除,以及妥善安排学园的体育教学活动。
4.对其原本招标过程及相关合同进行审查,对塑胶操场的生产、采购、施工、验收等环节进行自查,进一步明确质量与安全要求,根据排查结果进行分类整改。
三、应急程序:
1.幼儿伤害事故发生后根据现有条件和能力应尽快救护受伤幼儿,需送医院的尽可能送专科医院或大医院。
2.及时通知受伤害幼儿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
3.争取在第一时间做好知情人的笔录,( 被调查人是未成年人,调查时要有监护人在场),调查人员应2名,记录的内容要实事求是,不诱导;记录用钢笔或水笔,调查人员和被调查人员要有签名。
4.如属重大伤害事故,幼儿园要及时启动事故处理应急预案,事故应急处理小组要及时开展工作。
(1)幼儿园要尽快与受伤幼儿家长接触,通报情况,安怃好家长。
(2)幼儿园要召开有关老师、幼儿会议,及时通报情况,稳定情绪,统一认识。
(3)小组要及时研究处理意见,确定对策,和各方面沟通,每天要有专人记大事记,小组要确定对外发言人。
(4)幼儿园出面召开协调会,教育局综治办、市未保办根据需要可一起参加协调。
(5)协调期间幼儿园应及时将情况通报给各有关方面。
自20xx年9月区“三违”治理专项整治工作会议召开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区房管局全体干部职工,严格按照“三违”治理工作会议精神和各项工作要求,凝神聚力、狠抓落实,通过形式多样的手段和方式,紧锣密鼓地开展违法销售专项整治,在房管领域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现报告如下:
一、成立专班,进一步明确职能职责。
根据区“三违”整治会议精神,区房管局组建了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的违法销售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并就重要岗位进行了调整。调整后,各房管所增配至3名工作人员,其他涉及违法销售专项整治的科室也都组建了专班,专班总人数达12人。修订完善“整治”工作制度,进一步明确了职能职责。对包片违法销售专项整治工作也作出了具体规定,要求局领导及干部包片巡查、疏导化解到位,直至将其纳入规范管理。
二、点面结合,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
累计悬挂、张贴违法销售专项整治宣传条幅、标语110余条;建流动宣传台28处,通过媒体电台、村村响播报30余次;累计在商业门店门口LED显示屏上滚动播放违法销售专项整治宣传标语达50余处;累计出动宣传车广泛宣传违法销售专项整治相关法律法规35辆次。累计向辖区在校学生、企业职工、居民群众印发我局编印的《通告》及《温馨提示》2万余份。通过违法销售专项整治宣传面的扩大,实现了购房者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质的突破。
三、拉网排查,进一步摸清“两清”数据。
区房管局率先在全区开展清理调查工作。截至12月12日,对3个房管所辖23个乡镇50余宗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开发建设情况全面完成摸底调查,目前正在进行数据汇总和分类工作。
四、整合力量,进一步强化执法监督。
一方面,充分发动群众举报,截至12月12日,区房管局共收到群众举报电话63个,接待举报群众186人次,受理群众投诉材料35宗;另一方面,与所在辖区乡镇干部一起,对违法销售行为开展了定期或不定期的巡查,截至目前,累计查出涉嫌违法销售问题8宗,依法整改8宗。通过巡查,取得了良好震慑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