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项治理是政府治理内部问题的又一对策,是党和国家预防腐朽问题的又一手段。
我局“三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严格按照《乾县开展发展环境“三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及我县《20××年优化投资发展环境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精神要求,精心谋划,周密部署,确保了此项工作扎实有序地开展。现就自查自纠阶段工作总结如下:
一、思想认识到位,保证整个活动取得实效
为保证此项工作的扎实开展,我局成立了开展发展环境“三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下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针对民政工作业务的特点,我们采取专题会议的形式,使广大干部职工特别是机关工作人员充分认识“三项整治”活动对加快区域发展、改进机关作风、密切党群关系、维护社会稳定、加快推进现代化的重要作用,让广大干部职工联系实际,对照先进,对照要求,查找自身存在问题和不足。
二、坚持群众路线,认真排查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在自查自纠阶段,我局结合学习实践活动,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一切从大局出发,通过组织群众评议,召开座谈会,设立意见箱,发放调查表等多种形式,敞开大门,广泛征求意见,依靠群众查找问题。召开了机关全体人员和下属单位负责人参加的征求意见会,征求意见26条;召开乡镇民政干部及各类民政服务对象座谈会,征求意见12条。对排查出的问题反复查原因,进行认真的梳理归类,整理出4条群众反映集中意见,并拿出整改措施。
三、查找出的主要问题
1、在民政业务工作方面。低保审核不够严格,致使个别不该享受低保的享受了,该享受低保的享受不了。
2、在工作作风方面。一是深入基层指导工作不够;二是在接待群众时,有个别工作人员存在态度生、冷、硬的现象;三是个别工作人员在工作中有时存在应付的现象。
3、在工作效率方面。一是对民政政策、法规公开不够,影响了群众及时反映、解决自己的问题;二是个别工作人员政策法规不熟悉,办理事项不能一次性告之,存在群众办事“多趟跑”的现象;三是个别工作人员办事拖拉,有时办事群众甚至找不到人,工作效率不高。
4、自身建设方面。一是人少事多的矛盾较为突出,影响了民政职能的有效履行;二是民政干部依法行政、依法处理事务的能力需要进一步提高。
四、整改措施
1、关于民政业务工作方面问题的整改
严格低保审查程序,确保应该享受低保的人真正享受低保,不该享受低保的坚决取销。对新申请的低保对象,镇(社区)民政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上门走访、调查核实、三榜公示等制度;二是加大查处力度。对群众举报不符合条件的低保对象,要做到100%的调查核实,调查属实的坚决取消。三是制止出具虚假证明的行为。加强与有关部门和单位沟通,通报出具虚假证明单位和人员的情况,建议有关部门对此行为作出严肃处理。
2、关于工作作风方面问题的整改
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和业务工作水平,强化机关自身建设。认真遵守作息时间,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勤,有事向领导请假。切实做好本职工作,工作中尽职尽责,办事不推不拖、不滥用职权,接人待事使用文明礼貌语言。遵守国家的法律法令和各类规章制度,经常走村入户调查研究,多听取群众意见,针对反映的问题,拿出解决措施,化解矛盾,帮助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
3、关于工作效率方面问题的整改
(1)限时办结制。在处理各种行政事务过程中,凡有明确时限要求的坚持急件急办原则,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任务;没有时限规定的,将工作落实到人,一般应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
(2)首问责任制。对前来办事的同志或群众来访者,第一接触人为首问责任人,是职权范围内的,首问责任人要“由我来办,马上就办,办就办好”,不是职权范围的',也要帮助联系,帮助督办,一帮到底,让群众满意而去。对不能办理的要说明原因,对不属于本机关办理的事项,耐心做好解释。
(3)岗位明示制。公务人员上岗时做到岗不离人,统一公示标有单位名称、本人姓名及职位和照片的工作牌。
(4)过失追究制。对因工作不力或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除追究直接责任者的责任外,并与评先选优、提拔任用挂钩。
4、关于自身建设方面问题的整改
要从促进全县民政事业发展的大局,高度重视民政干部队伍的建设问题。一是定期研究干部队伍建设的现状,积极向上反映加强民政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和建议,争取领导的重视和支持。二是加大对干部职工培训的力度,提高干部职工的综合素质,以适应形势的需要。
连日来,王城镇按照“四项专项整治”“三个专项治理”的整体安排,迅速行动,精心部署,采取强有力措施,在全镇各级组织扎实开展自查工作。
任务全覆盖。全镇34个村(场)、社区、25个镇直单位全部实行“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牵头抓的工作机制,制定并细化工作方案,明确目标、范围和要求。在村组,由包片党委成员牵头,包村干部和财政、经管部门抽调人员参与,进行自查;在镇直单位,由具体分管的镇领导班子成员牵头,由镇纪委、组织、财税部门等人员参与,逐项清理核实。
重点见成效。机关内部食堂重点查就餐菜单,看是否在接待中安排高档奢侈菜品,查接待对象,看是否同城接待,查酒水消费,看是否在工作日午餐饮酒;发放津贴补贴或福利问题重点查是否违规发放各类补贴、是否违规发放加班费、过节费、奖金、是否违规发放购物卡或实物等职工福利;财务票据查到每笔帐,查明每张票,查实每张单;党员干部带彩娱乐问题重点查工作时间带彩娱乐、与服务对象带彩娱乐、在公共场所带彩娱乐;县、乡政务服务方面“四风”问题专项治理重点查找镇直窗口单位工作人员是否存在生冷横推、庸懒散拖、效率低下等问题。农村基层“小官巨腐”问题,重点查是否存在徇私枉法等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尤其是十八大以来出现的问题,建立问题整改台帐。
追责保落实。一方面由镇党委督查专班牵头,重点案件查处专班具体负责,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方式,对各村(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进行跟踪督办;另一方面启动开展“四项整治”“三项治理”自查工作倒查问责机制,对苗头性问题进行警示预警,对突出问题从严从重从快严肃处理。
目前,该镇73个党支部全部召开会议并传达相关精神,成立由党委成员牵头专项整治工作专班6个,组建工作组36个,按照时间倒逼效果和任务的方式开展自查自纠,确保整治工作查到每一级组织、每一名干部、每一项业务工作,实现目标全覆盖,促使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朽问题得到有效遏制。
我局“三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严格按照《乾县开展发展环境“三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及我县《2013年优化投资发展环境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精神要求,精心谋划,周密部署,确保了此项工作扎实有序地开展。现就自查自纠阶段工作总结如下:
一、思想认识到位,保证整个活动取得实效
为保证此项工作的扎实开展,我局成立了开展发展环境“三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下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针对民政工作业务的特点,我们采取专题会议的形式,使广大干部职工特别是机关工作人员充分认识“三项整治”活动对加快区域发展、改进机关作风、密切党群关系、维护社会稳定、加快推进现代化的重要作用,让广大干部职工联系实际,对照先进,对照要求,查找自身存在问题和不足。
二、坚持群众路线,认真排查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在自查自纠阶段,我局结合学习实践活动,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一切从大局出发,通过组织群众评议,召开座谈会,设立意见箱,发放调查表等多种形式,敞开大门,广泛征求意见,依靠群众查找问题。召开了机关全体人员和下属单位负责人参加的征求意见会,征求意见26条;召开乡镇民政干部及各类民政服务对象座谈会,征求意见12条。对排查出的问题反复查原因,进行认真的梳理归类,整理出4条群众反映集中意见,并拿出整改措施。
三、查找出的主要问题
1、在民政业务工作方面。低保审核不够严格,致使个别不该享受低保的享受了,该享受低保的享受不了。
2、在工作作风方面。一是深入基层指导工作不够;二是在接待群众时,有个别工作人员存在态度生、冷、硬的现象;三是个别工作人员在工作中有时存在应付的现象。
3、在工作效率方面。一是对民政政策、法规公开不够,影响了群众及时反映、解决自己的问题;二是个别工作人员政策法规不熟悉,办理事项不能一次性告之,存在群众办事“多趟跑”的现象;三是个别工作人员办事拖拉,有时办事群众甚至找不到人,工作效率不高。
4、自身建设方面。一是人少事多的矛盾较为突出,影响了民政职能的有效履行;二是民政干部依法行政、依法处理事务的能力需要进一步提高。
四、整改措施
1、关于民政业务工作方面问题的整改
严格低保审查程序,确保应该享受低保的人真正享受低保,不该享受低保的坚决取销。对新申请的低保对象,镇(社区)民政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上门走访、调查核实、三榜公示等制度;二是加大查处力度。对群众举报不符合条件的`低保对象,要做到100%的调查核实,调查属实的坚决取消。三是制止出具虚假证明的行为。加强与有关部门和单位沟通,通报出具虚假证明单位和人员的情况,建议有关部门对此行为作出严肃处理。
2、关于工作作风方面问题的整改
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和业务工作水平,强化机关自身建设。认真遵守作息时间,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勤,有事向领导请假。切实做好本职工作,工作中尽职尽责,办事不推不拖,接人待事使用文明礼貌语言。遵守国家的法律法令和各类规章制度,经常走村入户调查研究,多听取群众意见,针对反映的问题,拿出解决措施,化解矛盾,帮助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
3、关于工作效率方面问题的整改
(1)限时办结制。在处理各种行政事务过程中,凡有明确时限要求的坚持急件急办原则,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任务;没有时限规定的,将工作落实到人,一般应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
(2)首问责任制。对前来办事的同志或群众来访者,第一接触人为首问责任人,是职权范围内的,首问责任人要“由我来办,马上就办,办就办好”,不是职权范围的,也要帮助联系,帮助督办,一帮到底,让群众满意而去。对不能办理的要说明原因,对不属于本机关办理的事项,耐心做好解释。
(3)岗位明示制。公务人员上岗时做到岗不离人,统一公示标有单位名称、本人姓名及职位和照片的工作牌。
(4)过失追究制。对因工作不力或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除追究直接责任者的责任外,并与评先选优、提拔任用挂钩。
4、关于自身建设方面问题的整改
要从促进全县民政事业发展的大局,高度重视民政干部队伍的建设问题。一是定期研究干部队伍建设的现状,积极向上反映加强民政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和建议,争取领导的重视和支持。二是加大对干部职工培训的力度,提高干部职工的综合素质,以适应形势的需要。三是合理调配现有的人力资源,建立健全各项激励机制,最大限度地调动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市委、市政府召开机关作风建设大会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召开党组会议传达学习,提出了以三项建设为载体,以办实事促发展为着力点,以加快数字型、法治型、和谐型工商建设为目标的机关作风建设工作思路。成立了一把手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组织,研究制定了机关效能建设、深入开展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学讲话、转作风、办实事、促发展,向党献礼”主题教育活动等三个实施方案,召开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会议进行了动员和安排部署。
在机关作风建设中,我们提出了以领导干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干部生活作风建设为重点,大力倡导八个方面良好风气,深入抓好机关作风建设,努力实现“执法为民观念进一步强化、工作作风进一步好转、办实事效果显著、促进经济发展又有新作为”的工作要求。
(一)具体抓好四个环节活动。一是学讲话,解决观念问题。重点学习在中纪委七次全会上的讲话、在围场视察慰问时的讲话,学习省委书记白克明同志在省纪委二次全会上的讲话、书记赵文鹤同志在市纪委二次全会上的讲话和中央、省、市纪委全会工作报告,学习省、市工商工作会议和廉政会议报告,深入开展讨论,解决执法观念不端正、思想解放程度不深、因循守旧、固步自封问题;解决工作创新劲头不足,安于现状、不思进取问题;解决攻坚克难勇气不大,拈轻怕重、不求质量问题,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理念和开拓创新意识。二是转作风,解决实干问题。全面加强干部作风建设,转变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干部生活作风,突出解决个别干部身上存在的不讲大局、只讲个人利益,不守纪律、行为随意,正气不足、邪气有余等问题;解决思想懒惰、学习不刻苦、作风不扎实、生活不朴素等问题,弘扬“讲大局、守纪律、树正气”新风。三是办实事,解决实效问题。建立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把市政府《XX年年目标任务分解方案》、《XX年年重大专项工作》、《XX年年重要工作举措》中确定的工商部门的重要工作任务、全市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确定的43项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主管领导、到部门、到岗位、到责任人,确保任务的完成。四是促发展,解决为民问题。制定� 继续开展好“送温暖促和谐”活动。
(二)以“学讲话、转作风、办实事、促发展”为主题,按照学习动员、专题讨论、对照检查、巩固提高四个阶段来安排。一是学习动员阶段(3月21—4月20日)。召开动员大会进行发动和安排部署,采取集中学习和分散自学相结合方法,利用上党课、专题辅导、座谈交流等形式,深入学习,每周五下午为集中学习时间。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一次。通过广泛动员和深入学习,使机关全体干部深刻认识加强作风建设的重大意义,认真掌握市委和市局关于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的具体要求,切实增强转变作风的自觉性和紧迫感。二是专题讨论阶段(4月21日—5月20日)。
在深入学习的基础上,结合本单位实际、个人思想和工作实际,围绕加强机关作风建设这一主题开展大讨论,通过相互交流,提高思想认识,深化学习成果。通过深入的讨论,教育和引导全体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切实转变作风,解决问题,增强忧患意识、公仆意识、节俭意识,真正把思想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市委的要求上来。三是对照检查阶段(5月21日—6月20日)。召开作风建设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对照八个方面良好风气的具体内容,认真查找个人和单位在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认真整改。各级领导干部和公务员要在总结好、自查好、整改好的同时,在本单位内就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作出公开承诺,接受监督。四是巩固提高阶段(6月21日—9月1日)。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回头看,查漏补缺。针对作风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整章建制,建立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深入开展办实事活动,深入抓好市局重点工作任务的落实,巩固扩大学习教育成果。
(三)领导带头抓好机关作风建设。在机关作风建设中,我们要求各级领导切实负起责任,加强组织领导,要率先垂范,发挥好表率和示范作用,凡是要求广大干部做到的,领导干部要首先做到,凡是要求领导班子做到的,一把手要首先做到,凡是要求基层做到的,领导机关要首先做到,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6月6日,市委召开作风建设“三项治理”动员部署会议,贯彻自治区作风建设“三项治理”动员部署会议精神,就“四风”及隐形变异“四风”、党政机关干部不作为、基层干部损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治理(即“三项治理”)进行动员部署。
市委常委、纪委书记吴华敏出席会议。
会议强调,在全市开展“三项治理”是加强党的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具体体现,是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促进民族团结、实现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重要举措,是加快全面深化改革,简政放权,促进发展,使哈密市在全疆率先实现全面小康的重要保证。
会议要求,各级各部门要深刻认识到,抓好“三项治理”工作,有利于推动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深入持久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有利于着眼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争取群众,凝聚人心,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有利于贯彻党的民族工作方针政策,落实市委关于“民族团结进步年”活动重大部署,加强民族团结、促进社会和谐;有利于加快全面深化改革,转变政府职能,营造廉洁高效务实的政务环境。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将“三项治理”置于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工作大局中去谋划推进,持续用力,久久为功,为哈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
会议宣读了“三项治理”工作方案。会上,伊州区纪委、市发改委、民政局有关负责人结合各自实际,就开展好“三项治理”作了交流发言。
各县(区)委主要领导及有关单位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在自查自纠阶段,我局结合学习实践活动,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一切从大局出发,通过组织群众评议,召开座谈会,设立意见箱,发放调查表等多种形式,敞开大门,广泛征求意见,依靠群众查找问题。召开了机关全体人员和下属单位负责人参加的征求意见会,征求意见26条;召开乡镇民政干部及各类民政服务对象座谈会,征求意见12条。对排查出的问题反复查原因,进行认真的梳理归类,整理出4条群众反映集中意见,并拿出整改措施。
我局“三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严格按照《乾县开展发展环境“三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及我县《20xx年优化投资发展环境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精神要求,精心谋划,周密部署,确保了此项工作扎实有序地开展。现就自查自纠阶段工作总结如下:
一、思想认识到位,保证整个活动取得实效
为保证此项工作的扎实开展,我局成立了开展发展环境“三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下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针对民政工作业务的特点,我们采取专题会议的形式,使广大干部职工特别是机关工作人员充分认识“三项整治”活动对加快区域发展、改进机关作风、密切党群关系、维护社会稳定、加快推进现代化的重要作用,让广大干部职工联系实际,对照先进,对照要求,查找自身存在问题和不足。
二、坚持群众路线,认真排查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在自查自纠阶段,我局结合学习实践活动,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一切从大局出发,通过组织群众评议,召开座谈会,设立意见箱,发放调查表等多种形式,敞开大门,广泛征求意见,依靠群众查找问题20xx三项治理自查报告20xx三项治理自查报告。召开了机关全体人员和下属单位负责人参加的征求意见会,征求意见26条;召开乡镇民政干部及各类民政服务对象座谈会,征求意见12条。对排查出的问题反复查原因,进行认真的梳理归类,整理出4条群众反映集中意见,并拿出整改措施。
三、查找出的`主要问题
1、在民政业务工作方面,低保审核不够严格,致使个别不该享受低保的享受了,该享受低保的享受不了。
2、在工作作风方面
一是深入基层指导工作不够;二是在接待群众时,有个别工作人员存在态度生、冷、硬的现象;三是个别工作人员在工作中有时存在应付的现象。
3、在工作效率方面20xx三项治理自查报告工作报告。一是对民政政策、法规公开不够,影响了群众及时反映、解决自己的问题;二是个别工作人员政策法规不熟悉,办理事项不能一次性告之,存在群众办事“多趟跑”的现象;三是个别工作人员办事拖拉,有时办事群众甚至找不到人,工作效率不高。
4、自身建设方面。一是人少事多的矛盾较为突出,影响了民政职能的有效履行;二是民政干部依法行政、依法处理事务的能力需要进一步提高。
为保证此项工作的扎实开展,我局成立了开展发展环境“三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下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针对民政工作业务的特点,我们采取专题会议的形式,使广大干部职工特别是机关工作人员充分认识“三项整治”活动对加快区域发展、改进机关作风、密切党群关系、维护社会稳定、加快推进现代化的重要作用,让广大干部职工联系实际,对照先进,对照要求,查找自身存在问题和不足。
我局“三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严格按照《乾县开展发展环境“三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及我县《20xx年优化投资发展环境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精神要求,精心谋划,周密部署,确保了此项工作扎实有序地开展。现就自查自纠阶段工作总结如下:
(一)擦亮一个窗口。即擦亮机关和工商所一站式服务大厅这个窗口。一是继续加大硬件投入,12个县区工商局机关和76个工商所全部建立一站式服务大厅。二是深化审批制度改革,实行注册登记“一审一核”制度,简化审批程序;下放审批权力,将个体工商户登记权委托工商所实施,方便群众办事。三是严格实施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一次告知制等企业登记绿色通道服务制度,提高工作效率。现在,办理开业登记,只要手续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基本上当天就可以领到营业执照,今年以来新发展企业350户、个体工商户2533户;在今年年检中,我们对外资企业实行了网上审查,对移动通讯、车队等较大型企业实行了上门年检。
(二)抓好一个平台。即抓好12315申诉举报系统这个平台。落实分级负责制,强化指挥分派功能,确保三级12315网络及时快速处理申诉举报案件。今年第一季度12315申诉举报指挥中心共接待消费者咨询50301件;申诉1911件,办结1873件,调解成功率91.3%;举报1041件,办结1029件,办结率98.8%,其中立案查处708件;建议220件。
(三)打好一个基础。即打好机关和工商所规范化建设这个基础。XX年我们重点抓了工商所规范化建设,XX年我们重点抓了机关规范化建设,通过抓规范化建设,全系统各级机关初步达到了工作职责明晰化、工作程序化、服务标准化、政务公开化、环境设施规范化、管理制度化等“六化”目标,呈现了规范出形象、规范出效能、规范出和谐的喜人局面。今年我们重点抓两个规范化建设的巩固提高。一是坚持以“四个对待”、“五个决不让”要求,加强干部思想素质建设。二是加强规范化建设的督导落实,组织全体干部认真学习和掌握机关和工商所工作规程,严格按照工作规程的具体要求抓好内部管理和对外执法。加强经常性的督导检查,确保工作规程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三是加强检查评比,上半年将组织两个规范化建设联查。
(四)抓好一个示范点。即抓好数字化工商所建设这个示范点。一是确定了12个工商所为数字化工商示范点,加大硬件投入,年内争取达到每2人配备一台微机。二是以监管软件应用为重点促进信息化建设,正在加紧各项监管数据的录入,上半年争取将监管信息全部录入微机。三是抓紧研究金信系统、企业信用分类监管系统、12315消费申诉举报系统、办公自动化系统、财务收费系统等监管软件系统应用和配套使用的工作流程,为加强市场监管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四是研究运用综合监管数据为政府决策、经营者投资提供和发布信息的方法,提高服务经济发展层次。
(五)加强一项监察。即加强效能监察。一是把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点工作及市局重点工作、机关作风建设作为效能监察重点内容。二是采取明察暗访等多种形式,每个季度对窗口单位进行一次效能监察,及时解决不作为、慢作为、推拖应付等工作质量和效率不高问题。4月初,我们对11个县区工商局机关和39个工商所进行了暗访检查,发现了在机关作风、工作纪律等方面存在的17个问题,进行了组织处理,并制成光盘,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进行了播放。
1、在民政业务工作方面。低保审核不够严格,致使个别不该享受低保的享受了,该享受低保的享受不了。
2、在工作作风方面。一是深入基层指导工作不够;二是在接待群众时,有个别工作人员存在态度生、冷、硬的现象;三是个别工作人员在工作中有时存在应付的现象。
3、在工作效率方面。一是对民政政策、法规公开不够,影响了群众及时反映、解决自己的问题;二是个别工作人员政策法规不熟悉,办理事项不能一次性告之,存在群众办事“多趟跑”的现象;三是个别工作人员办事拖拉,有时办事群众甚至找不到人,工作效率不高。
4、自身建设方面。一是人少事多的矛盾较为突出,影响了民政职能的有效履行;二是民政干部依法行政、依法处理事务的能力需要进一步提高。
1、关于民政业务工作方面问题的整改
严格低保审查程序,确保应该享受低保的人真正享受低保,不该享受低保的坚决取销。对新申请的低保对象,镇(社区)民政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上门走访、调查核实、三榜公示等制度;二是加大查处力度。对群众举报不符合条件的低保对象,要做到100%的调查核实,调查属实的坚决取消。三是制止出具虚假证明的行为。加强与有关部门和单位沟通,通报出具虚假证明单位和人员的情况,建议有关部门对此行为作出严肃处理。
2、关于工作作风方面问题的整改
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和业务工作水平,强化机关自身建设。认真遵守作息时间,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勤,有事向领导请假。切实做好本职工作,工作中尽职尽责,办事不推不拖、不滥用权,接人待事使用文明礼貌语言。遵守国家的法律法令和各类规章制度,经常走村入户调查研究,多听取群众意见,针对反映的问题,拿出解决措施,化解矛盾,帮助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
3、关于工作效率方面问题的整改
(1)限时办结制。在处理各种行政事务过程中,凡有明确时限要求的坚持急件急办原则,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任务;没有时限规定的,将工作落实到人,一般应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
(2)首问责任制。对前来办事的同志或群众来访者,第一接触人为首问责任人,是职权范围内的,首问责任人要“由我来办,马上就办,办就办好”,不是职权范围的,也要帮助联系,帮助督办,一帮到底,让群众满意而去。对不能办理的要说明原因,对不属于本机关办理的事项,耐心做好解释。
(3)岗位明示制。公务人员上岗时做到岗不离人,统一公示标有单位名称、本人姓名及职位和照片的工作牌。
(4)过失追究制。对因工作不力或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除追究直接责任者的责任外,并与评先选优、提拔任用挂钩。
4、关于自身建设方面问题的整改
要从促进全县民政事业发展的大局,高度重视民政干部队伍的建设问题。一是定期研究干部队伍建设的现状,积极向上反映加强民政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和建议,争取领导的重视和支持。二是加大对干部职工培训的力度,提高干部职工的综合素质,以适应形势的需要。三是合理调配现有的人力资源,建立健全各项激励机制,最大限度地调动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