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我镇自接到X政办明电〔20xx〕41号传真后,迅速成立了镇征地拆迁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工作职责、提高了思想认识、制定了自查方案,针对我镇20xx年以来征地拆迁安置工作进行了认真的自查自纠,现将自查自纠情况报告如下。
经排查:我镇20xx年以来征地拆迁工作,主要是济祁高速公路的征地拆迁,该项工作在县济祁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开展有序、操作规范,征地拆迁工作始终居全县前列。
我镇境内济祁高速公路段3.843公里,计260.367亩,征地、伐树、迁坟和青苗补偿金8971490.34元;取土坑179亩,征地、伐树、迁坟、青苗补偿金6369220元;房屋拆迁户补偿荆维三187972元、荆体伦27799.2元、荆为华110163.3元,为争取在规定时间内将房子拆迁,镇又从集体征地费用中给荆维三补贴7万元,给荆为华补贴3万元;改沟改路17.1亩,征地、伐树、迁坟和青苗补偿金正在上报审批中。以上征地补偿标准均是按照省交通厅、国土资源厅文件标准统一执行的,补偿款全部以本人身份证办理的账户卡发放的,程序合法、信息公开、补偿发放和安置到位,无违法违规强拆行为,各项补助款均按程序进行了公示,做到了公开、公正、和透明。被征地农民按规定已纳入社会保障体系,征地拆迁补偿资金做到了专款专用,在整个征地拆迁中无任何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特此报告。
XX镇人民政府
20xx年7月23日
根据哈市财字〔20xx〕号关于深入开展xx市20xx—20xx年度“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我局认真开展了“小金库”专项治理自查工作,现将“小金库”专项治理自查工作报告如下:
一、健全组织,加强领导:
为确保专项治理的顺利进行,成立由局长鲁平为组长的“小金库”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治理“小金库”长效机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工作由纪检监察、办公室负责此次专项治理工作。
二、加强学习宣传,提高思想认识。
按照关于深入开展xx市20xx—20xx年度“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我局认真组织学习文件精神,要求全体干部职工从思想上正确认识开展此项活动的重大意议,认真对待专项治理工作,明确清理检查“小金库”,加强廉政建设,从源头上遏制和防止,规范财务收支活动的重要举措,是教育和保护干部的需要,要求相关科室和人员认真自查自纠做到不走过场,不留死角,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三、认真开展清查、实施长效监督。
(一)财务管理均按照国家有关财经法规执行,收入、支出未占用、截留国家和单位收入,未设任何形式的“小金库”。我局开设的账户有:
1、基本帐户;
2、有奖发票专用帐户;
3、国库集中支付帐户;
4、工会经费帐户;以上帐户经审核均符合开户条件。
(二)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没有设账外账和“小金库”行为。没有公款以个人名义私存私放。
(三)按照国库集中支付要求,财务报销严格按照“三级审核”审批制度执行,杜绝坐支行为。
(四)严格按照(新财监〔20__〕1号)文件中对“非税收入的管理”的规定和要求,对资产出租收入按照“收支两条线”全部纳入预算管理,按照自治区非税收入收缴管理规定上缴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五)严格执行财经纪律,没有以各种名义擅自发放奖金、福利和津贴等,用于职工待遇方面的支出,严格按规定的范围和标准执行,按照地区局的制度规定履行审批手续。
四、深入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进一步加强教育和监督,完善预算管理,加强内部控制与治理,把“小金库”作为财务监督、审计监督和纪检监督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加强经常性的督促检查,加强责任意识,从源头上防止“小金库”的发生。严格财务公开工作,将“小金库”治理的情况和落实情况在公示栏及局域网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截止目前我局尚未发现违规纪现象,通过自查检查“小金库”进一步严肃了财经纪律,加强了财经法制教育,强化了财务管理,确保了资金的合理使用,今后我局将进一步完善相关财务制度,加强从源头上防治力度,不断完善长效监督机制,提高财务透明度,做到清理工作不留死角,使财务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杜绝“小金库”的发生。
根据县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关于组织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排查工作的通知》(天治工发[20xx]1号)精神和《天祝县国土局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我局高度重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排查工作,结合工作实际,围绕重点环节和重点项目,认真开展自查,做到思想认识到位,贯彻落实到位,深入排查到位。现将开展排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认真学习,提高认识
我局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进行了深入地思想发动,认真组织学习中央、省、市、县有关专项治理工作的文件精神,使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和中层管理干部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和责任意识,为扎实有效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
二、加强领导,靠实责任
为了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我局成立了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责任机制,实行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有关股室和国土所各负其责,股室之间做到相互配合,密切协作。通过认真分析研究,结合国土部门工作实际,确定了排查重点,对7个方面涉及土地和采矿权审批出让、出让金收支使用、项目招投标、资金拨付使用等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进行重点排查,并将任务分解到各有关股室,明确了责任领导。
三、突出重点,深入排查
1、在排查工作中我们对20xx年以来所有竣工和在建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项目以及建设用地审批、矿业权管理等事项全面进行自查清理。
2、矿业权管理方面。探矿权的审批权限在省国土厅,采矿权的审批方面我县仅负责砂石粘土资源的审批出让,20xx年以来共设置采矿权15宗,其中挂牌出让11宗、有偿延续4宗,收取出让金共计19万元。属上级部门审批的采矿权,我局在初审阶段,严格按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进行审查,初审意见报请县政府同意后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没有越权审批采矿权、探矿权的现象。
四、存在的问题
一是工业用地按照国家规定每亩出让最低价为5.6万元,而县上需要以优惠的土地政策招商引资,过高的地价影响地方的经济发展。
二是建设用地报批周期过长,按规定程序报批至少需要4个多月时间,影响重点建设项目的实施,而先行提供建设用地则存在未批先占的违规现象,永古高速公路、西部原油管道等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工程尤其突出。
三是个别工程项目建设中要求政府配套的资金因财政困难无法到位,致使无法完全达到项目建设施工设计要求,对工程建设质量有一定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