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人事工作自查报告(汇总3篇)

事业单位人事工作自查报告(通用3篇)

事业单位人事工作自查报告 篇1

按照中组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xx﹞92号)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管理,规范事业单位用人程序。根据《中国共产党云南省委组织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xx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专项检查有关问题的通知》(云人社发〔20xx〕209号)的文件精神,现就我县自20xx年以来事业公开招聘及进人情况进行了全面的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xx年计划招聘事业单位人员137人(其中人才引进8人,公开招聘129人),实际招聘115人(其中人才引进8人,公开招聘107人,含自收自支2人)。20xx年我县事业单位新招聘人员共115人,特岗教师转为正式在编教师10人,人员流动71人(其中从其他党政机关调入1人,从其他事业单位调入70人,含从县外事业单位调入2人)。

20xx年计划招聘事业单位人员145人(其中人才引进15人,公开招聘115人,定向招聘15人),实际招聘124人(其中人才引进14人,定向招聘3人,公开招聘107人,含自收自支1人)。20xx年我县事业单位新招聘人员124人,政策性安置退役运动员1人,政策性安置退役士兵1人,人员流动191人(均为从其他事业单位调入,含从县外事业事业单位调入4人)。

20xx年计划招聘事业单位人员147人(其中人才引进38人,公开招聘91人,定向招聘18人),实际招聘116人(其中人才引进33人,公开招聘82人,定向招聘1人)。20xx我县事业单位新招聘116人,政策性安置退役士兵1人,人员流动103人(均为从其他事业单位调入,含从县外事业事业单位调入9人)。

二、主要做法

1、加强领导,切实落实政策。

为了能更好的掌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各项政策,更规范的组织公开招聘工作,我局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社部令第6号)和《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云人﹝20xx﹞3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招聘方案,经县政府批准后向市人社局报批,公开招聘工作由县人社局组织实施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2、强化招聘程序,严把招聘关。

一是严把审查关。在笔试、面试、体检和录用时,着重审查参考人员的"三证",即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用人单位规定的各种工作资历凭证)及学历档案。保证学历、文凭的真实性;二是严把笔试关。笔试过程中,监考人员及工作人员严格遵守考试现场规章制度,考场按高考标准布置,严格考场纪律,对舞弊者进行严肃处理。笔试试卷从市人社局取回后立即交县保密局保管,考试结束后及时送回市人社局,确保试卷的保密性。三是严把面试关。根据上级的文件精神,面试实行封闭式命题,面试题目由考生从题库中抽取。面试中,我们参照公务员招考面试方法,并结合各聘用单位的工作性质命题、面试和评分,确保了其公正性。四是严把体检关。体检在县纪委的监督下统一进行,做到了体检纪律严明,杜绝了各种违纪事件的发生。五是严把考察录用关。着重考核参考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等情况,并进行公示。

3、公开招聘环节,接受社会监督。

为了规范公开招聘工作,防止不正之风,影响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我们着力防止和克服各种腐败现象,并接受社会的监督。一是坚持公开招聘制度,向社会公开每个招聘环节,在网站及宣传栏上及时公布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拟聘人员名单及招聘的程序等,增大招聘工作的透明度。二是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加大监督力度。公开招聘工作自始至终邀请县纪委参与,设立举报电话,自觉接受舆论监督、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三是严明工作人员纪律。在招考和聘用过程中,实行公务回避制度等,并充分发挥纪委的监督作用,加强了廉政建设,严明了招聘纪律。

三、自查情况

按照xx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要求,我们认真学习了上级相关部门的文件精神,深刻认识到本次自查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意义,确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为本次自查工作的责任股室,确保自查工作规范有序的进行。股室根据相关的法规政策,对我县事业单位20xx年、20xx年、20xx年三年中公开招聘人员情况,近三年来其他方式聘用人员情况,从招聘范围、条件、程序、资格审查、聘用等方面均进行了全面的核实。在检查过程中,没有发现任何违规行为。

在公开招聘工作中,对于群众的来信来访我们做到热情接待,细心聆听。对于个别对分数存在质疑想要复查的考生,我们按照程序一一给予解答。

四、今后打算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强化责任意识,严格履行各项规定程序,严格把好审查关。

提高认识,从源头上遏制事业单位进人的不正之风。规范事业单位进人行为,是提高进人质量的重要制度保障,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体现。充分认识严肃组织人事纪律、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极端重要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以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有力的措施、更加扎实的工作,保证事业单位选人用人的公平、公正、公开。

事业单位人事工作自查报告 篇2

一、专项审核情况

在本次专项审核工作中,市局抽调下属3个单位人员,从20xx年4月开始,对市局机关、稽查支队、市产品质量检验所、市计量所、市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技术中心5个单位同时启动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经过一年的努力工作,于20xx年4月15日,全面完成我局所属行政机关全体人员和直属事业单位科级干部档案专项审核工作。

我局专项审核工作采取初审复审一前一后拉开一段时间的方式,为初审过程进行材料补充提供一个时间差,减少材料补充后还需复核的时间消耗,提高专项审核的工作效率。要求初审人员,逐卷逐页查问题,对干部人事档案进行全面审核。重点审核了“三龄二历一身份”等信息,并注意档案材料是否记录不一致、是否涂改造假,干部信息是否真实准确,重要原始依据材料是否规范完整。

审核完成后,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集中处理。将专项审核中形成的《干部任免审批表(专项审核工作专用)》、《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认定表》进行入档,并同时将干部档案从16K版本转换为新A4版,按新的档案收集要求进行整理。材料整理入档后,打印新的档案目录并进行装订。

此次专项审核,应审核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科级以上干部共50册,已审查50册。其中,已审核科级干部档案30册(其中事业单位4册),一般科员17册,机关工勤人员3册。本次档案专项审核,档案真实性存疑0人,档案存在涂改调查核实的2人,补充档案材料9人档案材料32份。发现15个“二龄二历”等问题,上党组会研究认定;另有9个出生月份、参加工作时间、学历学位等记录前后不一致,但相差不大的问题,结合组织掌握情况和转正定级、工资等相关政策综合研判予以认定。其中,对2人出生时间进行重新认定,因体制调整对29名重新任免的科级干部档案进行了任前审核。

二、主要做法

我局在专项审核工作中,加强组织领导,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严格把握审核重点和信息认定,确保准确无误,圆满完成了审核任务。

(一)领导重视,精心部署。按照省委、市委组织部的精神,我局积极落实各项通知要求,确保档案专项审核工作顺利开展。20xx年3月,我局成立了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的组织领导。由市局纪检组长任组长,监察室主任、人事教育科科长任副组长,下属各单位领导为成员,加强组织领导。并印发《宁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工作步骤、时间安排及有关要求。从各单位抽调3名政治可靠、责任心强、综合素质好的年轻干部组成专项审核小组,采取集中培训和小组培训的方式,重点组织学习政策理论、审核标准、方法步骤等专项审核内容,提高审档人员业务水平。同时还根据工作需要,配备了彩色打印机、专用电脑等相关设备,为专项审核工作提供物质保障。

(二)突出重点,认真审核。根据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的要求,重点对“三龄二历一身份”、奖惩情况、家庭成员及重要社会关系等情况进行审查。认真审核档案内容是否真实,材料是否完整,是否存在涂改、造假、重要原始材料是否规范完整等情况,是否存在以不实信息获取利益等现象。发现问题如实登记,形成《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情况登记表》和《干部档案缺少材料(存在问题)情况登记表》。突出重点环节,认真做好调查核定工作,对发现的最早档案材料涂改、出生时间不一致、学历存疑等问题,及时启动调查核实程序,做到问题查不清不放过。杜绝不规范、不完整和虚假材料入档,要求报送材料做到真实、有效。同时强化保密教育,要求每个工作人员对审核工作情况和内容、数据严格保密,未经批准严禁对外泄露。

(三)统筹推进,提高效率。按照市委组织部的要求,根据我局专项审核工作实施方案,同时推进市局本机关和直属4个单位(1个行政、3个事业)的专项审核工作,实行初审全面铺开、复审先机关后事业统筹开展。在开展专项审核工作的同时,注重日常工作中形成档案材料的规范管理。结合年度考核、职务变动、岗位变动、学历变更、奖励表彰工作,加强对档案材料的严格把关,提高干部职工个人对档案材料的重视,推进档案材料的进一步规范。结合科级干部重新任免工作,在完成信息审核的基础上,及时彩打《专项审核专用干部任免审批表》,要求必须对个人信息进行确认后,才履行后期手续。截止目前,已全部完成本次专业审核工作任务的50人的签字确认。此外,已完成事业单位11位同志的干部档案复审工作。

(四)认真对待,从严把握。一是认真研究问题。审核结束后,对审核中发现的问题,市质监局专项审核工作领导小组多次请示市委组织部,进行了集体讨论研究,严格按照处理办法,提出了处理意见。材料不齐全不规范的,按规定进行补充或说明;干部重要信息记载不一致的,严格按照相关政策规定进行认定。二是从严认定信息。专项审核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干部档案专项审核中发现的问题,并提出认定意见。根据认定结果,规范填写,形成了每名干部的《干部任免审批表(专项审核工作专用)》。对存在涂改问题和日期差距一年以上的情况,形成了《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认定表》,由专项审核工作领导小组向局党组汇报,经局党组研究认定,并与干部本人见面,进行签字确认,放入干部档案。对于干部信息认定有变动的,耐心向他们讲清政策规定、利害关系和纪律要求,努力消除误解、打消顾虑。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我局将进一步提高干部人事档案管理规范化水平,让档案在干部人事工作中发挥基础性作用。

(一)继续严格档案日常管理。严格按照中组部《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和省委组织部《关于严格干部档案日常管理的通知》精神,以及本次专项审核工作的要求,严把档案管理关键环节,对新增的干部档案进行认真审核,对拟存档的档案材料进行认真鉴别,确保材料真实性。严格遵守干部人事档案日常管理制度,规范干部档案查(借)阅、转递等过程的细节管理,为档案管理做好详细记录资料。

(二)加强档案信息的利用。

一是严格执行干部任前档案审核制度。要将干部任前档案审核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必经程序和干部监督的有力手段,对所有拟选拔任用干部、新进任用干部的档案,均进行严格审核。任前审核中发现存在问题的,立即查核,未核准前一律暂缓考察并停止任职、录用程序。

二是做好相关信息的利用。在此次专项审核中,审档人员严格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将每名干部的基本信息予以审核确认,规范填写了《干部任免审批表》。

(三)继续认真开展下一阶段的事业单位干部职工的档案审核工作,确保按时完成上级组织部门的工作任务。

在下一步工作中,我局将实时更新人员数据信息,根据市组统一要求进行干部档案信息化建设,建立电子化信息数据,及时为组织决策提供有价值的参考依据。

事业单位人事工作自查报告 篇3

为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今年4月省财政厅、省审计厅、省人力社保厅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通知》(浙财会〔〕6号),对我省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总体要求、主要措施和年度自我评价报告等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近日,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通知》(浙财会〔〕26号),根据财政部、省财政厅的部署要求,为进一步指导和促进各单位有效开展内部控制建设与实施工作,决定以量化评价为导向,开展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推动各单位于xx年年底前如期完成内部控制建设与实施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工作机制。

各单位应高度重视,切实加强本单位内部控制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制定实施方案,做好工作部署、部门协调、进度跟踪、信息报送等工作,通过“以评促建”方式,推动单位内部控制水平的整体提升。

2.认真组织开展基础性评价工作。

各单位要按照通知规定的格式和要求,认真开展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确保评价结果真实有效,并于xx年11月15日前将《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指标评分表》和《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报告》报送省教育厅,评价报告主要内容包括基本情况、工作经验、存在问题(逐项列示存在扣分的评价指标、评价要点、扣分分值和扣分原因)和下一步重点工作、改进方向等。

3.加强监督检查。

xx年9—10月,省财政厅计划会同省审计厅、省人力社保厅等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内部控制建设情况专项检查。省教育厅将根据省里的统一部署,适时对各单位的内部控制建设工作进行督促、指导和检查,对未按要求及时提供评价报告,或在评价过程中弄虚作假、评价结果不真实的单位,作为今后各项监督检查工作的重点关注对象,一经查实,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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