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行政执法自查报告十篇
为全面推进我所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确保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合法、公平、公正实施,推进依法行政,根据《渑池县行政执法行为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要求,我所及时对本单位行政执法行为情况开展了自查和监督检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明确责任
我所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工作作为开展转变行政执法作风,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内容。由主管和全体检查人员召开了专门的工作会议,成立了行政执法小组及工作机构,明确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工作的重要意义,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的具体工作落实到责任人。各检查人员之间密切配合,及时协调,妥善处理,认真研究工作措施,确保了物价检查所的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工作顺利进行。
二、依法定责,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为确保依法行政、公正执法,我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针对人员职责,制定了《渑池县物价检查所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制度》、《渑池县物价检查所行政执法错案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明确了我所价格监督检查人员的行政权限、范围等执法职能,从完善执法责任制、制度落实等方面对依法行政各项任务进行了全面分解细化,并做了具体的要求,以提高行政效率,规范执法行为。
三、夯实基础,规范行政执法活动
我所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单位规章,依法行使行政检查权和处罚权。年以来,我所行政处罚立案10起,结案6起。在执法过程中,无乱收费、乱罚款、吃拿卡要等现象,
无重大违法违纪案件和重大问题发生。
四、规范行政处罚行为,切实优化发展环境
1、不断规范行政处罚行为,提高行政效能,切实优化发展环境。在行政执法行政处罚过程中,严格按照行政处罚程序出具执法身份证件,提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并按要求调查、收集有关证据、制作、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
2、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河南省发展改革价格行政处罚裁量标准(试行)》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对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制定了科学的、具体的行政处罚裁量阶次、行政处罚标准和适用规则;在执法过程中,严格执行该基准制度,处罚得当,不因当事人申辩而加重处罚,从而保证了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了我县价格行政执法工作的顺利开展。
通过自查自纠,我所在行政处罚行为上还存在一些问题。对个别案件在办理过程中记录不规范,表述不确切;今后,我们将一如既往地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狠抓规范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落实和考评工作,强化对执法人员的培训,进一步提高我所依法行政、依法监督、依法管理水平,推进行政执法工作再上新台阶。规范行政处罚行为,切实优化发展环境。
根据县监察局、县政府法制办公室联合印发的《广饶县规范基层行政执法行为专项检查实施方案》(广监发[20xx]2号)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全县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工作,提高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水平,全面推进交通运输依法行政,我局在全县交通系统开展了规范基层行政执法行为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对照重点检查的内容和标准,认真开展了自查自评。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组织领导及相关制度建立、落实情况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为切实做好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工作,我局建立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重点抓,部门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机制,指定局政策法规股具体负责全县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工作,并配备专职法制工作人员4名,确保了行政执法工作正常有序开展。二是制定工作方案。为确保活动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制定了《关于开展广饶县交通运输局规范基层行政执法行为专项检查活动的实施方案》,明确了检查的目标任务,提出了具体活动要求。三是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一方面加强制度建设。先后制定了《广饶县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制度》、《广饶县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等一系列长效管理制度;另一方面贯彻落实规章制度。经常组织督查组定期或不定期到基层执法单位对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予以纠正,并把制度的执行情况作为对单位和部门负责人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真正做到了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用制度管权,从而为促进交通运输执法队伍建设、提升交通运输行业形象提供了制度保障。
二、规范具体行政执法情况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照检查工作重点内容,我局在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方面做到了以下几点:
行政处罚:执法单位具有法定的行政处罚主体资格,行政执法人员依法申领、审验山东省统一行政执法证件(今年,我局申领14人,审验58人)。严格执行《行政处罚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若干规定》,处罚主体认定准确、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引用法律法规准确。坚决落实“查”、“处”分离制度,具体说就是执法检查和违章处理分离,违章处理和上缴罚款分离,行政处罚款项一律由业户直接去银行上缴。全面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结合《东营市规范行政行为处罚自由裁量权若干规定》和我县经济发展现状,规范行政处罚标准,杜绝执法随意性。在行政处罚过程中,综合考虑各类违法违章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等的具体情况,明确选择适用的处罚种类和法律依据,确定相应的处罚标准,从制度与机制层面预防了权力滥用,使交通运输执法工作更规范、更科学、更透明。同时,组织文书制作人员参加省厅组织的执法案卷制作培训班2次,在文书制作上切实做到了引用法律法规准确、行政处罚适度得当、案卷装订规范有序。
行政许可:按照县政府有关文件要求将许可事项、许可人员、许可权限全部集中到县行政服务中心,实行一个窗口对外服务。严格执行《行政许可法》、《广饶县县级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目录》,将许可事项、依据、条件、以及受理要求等相关内容在单位办公场所采取挂牌、电子触摸屏等相对固定的形式予以公开,无擅自增加内容,无办理审批事项强行推销产品、和服务问题,严格按照法定时限和承诺要求办理,从而极大地提高了工作效率,增强了工作透明度,使广大群众和业主办理事项时更省心、更称心、更放心。
行政强制:认真组织全局人员集中学习《行政强制法》和《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严格执行《行政强制法》,行政强制主体及职权合法,实施行政强制严格遵守法律规定,勿滥用行政强制问题,无擅自扣押财物和乱收保管费用等问题,依法保障当事合法权益,无侵犯当事人知情权、陈述权、申辩权等权益问题。
预防和化解交通运输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情况:为了防止和纠正违法的或者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和监督交通运输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成立了广饶县交通局行政复议领导小组,制订了关于建立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解决机制的实施意见,完善了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制和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制度。到目前为止,未受理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行政执法纪律和作风:工作中严格按照交通运输部的“五不准”和“十条禁令”、执法文明用语和服务忌语等规定,做到着装上岗、挂牌服务、举止端庄,文明用语、规范有序,提高办事效率,帮助业户解决一些实际困难和问题。实行政务公开,强化社会监督。把工作职责、服务承诺、投诉电话、执法依据、收费标准,全部实行公开,接受社会监督,设立监督台、意见箱和意见薄,并聘请了社会监督员,定期征求他们的意见,以改进工作,提高服务质量。针对不同岗位、不同工作性质、不同任务对象,不断修订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无“吃、拿、卡、要、报”等不良现象。
三、交通运输系统行政执法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通过此次自查,在充分肯定交通运输系统行政执法工作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发现各行政执法单位尚存在一些不足之处,具体表现为:
(一)由于受人事编制的限制,新进人员较为困难,以致当前执法队伍老化、精通交通运输行政法律专业人才匮乏,影响行政执法队伍整体素质进一步提高,与社会经济发展对交通运输行业管理提出更高要求的反差日益明显,影响了依法行政工作的更加高效开展。
(二)社会认同感欠缺,执法难度加大,由于国民素质高低不同,对交通法律法规认识不到位,导致交通执法社会认同感不强,执法难度加大,阻碍执法现象严重。
(三)部分基层执法单位部分案件证据种类相对单一,表述欠严谨,缺乏现场照片等必要的其他证据材料。
四、加强和完善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根据以上查找的不足,结合我局执法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主要做法是:
(一)加强队伍建设,打造过硬的内部环境。内强素质,外树形象,造就一支高素质的执法队伍是打造过硬内部环境的根本保证。一要加强思想教育,每季度进行一次集体学习教育活动。二要通过各种途径和渠道,引进一批高水平、高素质人才充实交通队伍,聘请法律顾问进行现场授课,解决执法人员存在的法律知识问题。三要切实加大行政执法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力度,实施执法能力培训,通过集训、轮训、以岗代训等形式,不断提高执法人员执法水平。
(二)加大宣传教育,提高法制意识,营造公正的舆论环境。坚持不懈进行交通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使交通法律法规常识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提高全民的交通法制意识,培养遵纪守法和积极配合执法的自觉性。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通过电视、报纸专栏,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大力宣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正确引导社会舆论,为交通执法营造公正、客观、积极的舆论环境。
(三)关于部分基层执法单位案件证据单一等的问题,一要通过提高全体行政执法队伍行政执法人员的素质着手,二要定期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提高行政执法人员和案卷管理人员的法律水平和业务水平,以达到标本兼治的目的。
通过自查,我局在交通行政执法方面虽取得一定成绩,但与上级部门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对查找存在的问题,我们高度重视,积极整改,真正将各项问题的解决落到实处。我们相信在上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指导下,我县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工作一定能够跃上一个新的台阶。
干部作风突出问题整治自查报告参加《整治发展环境的干部作风问题活动》学习在工作中的实践学习,使对干部作风好坏的性的认识,并体会到应该自身学习,养成的学习、工作、生活作风。自20xx年担任事务长工作,在各级的和同事们的支持帮助下,我在学习理论、政策观念等各都,地了本职工作,但对照平时的工作及思想状态,了的反思,深深感到在学习、工作还不少问题,与要求相差甚远,为警示,修正错误,鉴知未来,以利工作,要求,就本人各问题自我分析如下:
一、产生的问题
1、系统地理论学习:我本身理论根基不实,更需要用科学的理论武装,然而多年来持之以恒地理论学习,是工作忙的时候,终日埋头于纷繁的事务推里 ,常用老眼光、老办法、老经验去对待和新问题,头疼医头,脚疼医脚,前瞻性、性的理论学习,理解不深。
2、对待工作有时只于交办的任务,常常只是布置的工作,说一步走一步,开拓意识还,文秘 家园常常求稳慎乱,思想解放,就谈不上敢想、敢试、敢闯、敢冒,知难而上,排难而进的工作和果断精神。
3、平时只顾忙着尽力去本职工作,不太注意周围的事情,对与无关的或关系不大的事还热心,,与同事交流,有性地去想办法,帮助周围的同志解决问题。
二、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
本人在的问题,原因是多的,有主观因素,有客观,有内因也有外因,但究其,主观因素在起作用:
1、学习“走过场”、停于、敷衍了事,平时组织的学习会参加,但未引起的、学习时思考,理论,的学习计划和约束学习的制度,只能说有求知欲重,但持之以恒的自觉性,从而想问题、办事情、干工作难免有主观性、局限性、片面性、想得不远,站得不高,思想境界提到更高的层次。
2、对的要求高,工作那么忙,事情那么多,总用,尽心本职工作就不错了,、热情地和、同事多做交流。
3、开拓进取精神,既不争先,也不落后,甘做中上游,做个太平人就行了。
三、下一步整改措施
个人的问题,我将从思想深处查找原因,从身体力行上下功夫,迅速整改,早日见效,力求治上有,有进步,工作。
1、政治理论学习,自身素质,今后将端正学习,改进学习方法,理论,抓住学习,学习要像体育竞赛一样,传接棒,个人政治修养,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辩别是非的能力并注意与起来,工作。
2、强化工作的责任意识,进取意识,服务意识,工作中踏踏实实,,精益求精,要以的责任感做最好的工作,多向和同事学习,多交流沟通,用最好的服务为、同事排忧解难。
3、要紧跟时代脉博,主观能动性,在工作中学会善于总结和观察,开拓创新意识。
4、更新观念,四个意识,要牢固政治意识,意识,中心意识,服务意识,科学发展观,在工作中展现干部的工作作风,富于性,把握规律性,开拓办公室服务工作的新。
总之,次整治发展环境的干部作风问题活动中,学习,加上找,提点,互相帮,在思想深处了的反思,决心以此为契机,提倡“从我做起”的精神,不去强调客观,高标准,严要求地从自身做起,真抓实干,改进工作,努力使一名合格工作者。
根据《关于开展全市行政执法大检查工作的通知》(宁委办发〔〕41号)要求,为加强和改进全市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工作,切实解决住房公积金管理涉及的民生突出问题。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切实维护在职职工的合法权益,提高人民群众满意率,为市委、市政府“办好青奥盛会、创成率先大业、建设人文绿都”总体目标的顺利实现贡献力量。结合全市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工作实际,现将自查自纠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认真履行职责,维护职工权益
按照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缴存全覆盖要求,认真履行职责,不断加大住房公积金归集扩面力度。一是加大宣传力度。通过报刊、电台、网络、地铁移动电视等多种媒体,住房公积金“进企业进社区进乡镇”、走进房展会、意向单位政策宣讲会等各类活动,进一步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的社会普及率和影响力,为制度扩面发展营造良好氛围。今年以来在媒体宣传20余次,举办户外宣传活动3次,举行建制扩面宣讲会7次。二是加大协作力度。积极协调区县政府,推进机关、事业单位落实12%缴存比例和年度缴存基数调整工作。主动协调税务、质检、交通等部门,推进机关聘用人员和出租车行业缴存住房公积金。协调开发(工业)园区管委会,已推动1000多家驻区企业开户缴存。三是加大检查督促力度。对经营状况良好的规模企业邮寄律师函,进行依法催建;对逾期缴存、长期停缴、少缴单位,进行电话催缴,送达限期整改通知书,督促正常缴存。四是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对规模较大、经营正常、效益较好但拒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单位,依法进行查处。五是壮大扩面工作力量。新增交通银行、南京银行、紫金农商银行为归集业务承办的银行,充分利用银行资源和承办队伍推进企业建制缴存工作。各项措施成效明显,全市1—5月份共归集住房公积金58。57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25。34%,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年度归集任务(55亿元)的37。79%;新增缴存单位2165个、新增职工59810人,制度覆盖面进一步扩大,更多职工住房公积金权益得到有效维护。
(二)着力解决难点问题,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随着我市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深入推进,涉及住房公积金的难点问题呈现新、奇特点。今年,中心在协助执行人民法院划扣被执行人住房公积金的案件中,发现因债务纠纷法院裁定划扣个人住房公积金偿还债务的案件有逐步增多趋势,而且涉及多种债权债务纠纷,长此以往将形成有人通过主观恶意利用法院裁定达到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目的。中心敏锐意识到,这种问题不能很好解决,势必会威胁到住房公积金制度发展。中心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座谈,梳理情况,摸清底数,分析类型。认真理解条例本意,初步认为划扣程序应当规范有序,依法依规,分类执行,杜绝恶意提取的行为。
在分析研究基础上,及时将此情况与市中院执行局进行沟通。经沟通协调双方一致认为,住房公积金的划扣裁定应当从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提取条件上,从民事诉讼的案由上加以区分,分类对待,更好地兼顾公积金提取条件和诉权执行。双方表示将共同在调研的基础上在南京区域内出台执行联动机制若干意见,确保住房公积金政策落到实处,更好地保障缴存者合法权益。
(三)积极探索执法工作,创新举措受到肯定
我市存在一些民营、私营企业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不为在职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违规行为。房地产市场存在个别开发企业拒绝购房群众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商业银行个别经办人员刻意引导群众办理商业住房贷款,损害了缴存群众合法权益。对此情况,中心采取“五阶段”催建催缴法。与建设银行联合组建多个归集扩面督导组,分政策告知、律师函催促、媒体公示名单、执法告知、行政执法五个阶段开展住房公积金催建催缴工作。积极协调人民银行南京分行营业管理部、市房产管理局,三部门联合向各住房公积金贷款承办的银行、房地产开发企业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的通知》,进一步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者的合法权益,规范房地产金融市场行为。并召开新闻发布会,召集南京地区16家住房公积金贷款承办的银行、近30家群众满意房地产开发企业代表召开座谈会,贯彻落实文件精神。经三部门联合检查,督促整改,畅通了群众购房融资渠道,缴存群众能够轻松购房、顺利贷款。
(四)落实政务公开,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建设
大力推进政务公开,让群众知情。在市政务公开办指导下,对《中心信息公开目录》所列内容全部在市政务公开电子平台上公开。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按时完成行政权力网上公示。每年3月底前向社会公布上年度住房公积金财务报告。中心通过报纸、电视、网站、宣传册、服务窗口等公开住房公积金政策法规,让广大缴存群众知道如何办理公积金业务。重视政务公开的时效性,不断更新政务公开内容。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制度建设要求,不断完善行政执法配套制度。做到行政执法有章可循,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制定完善了《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行政执法规程》、《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案件网上受理运行的相关规定》、《南京住房公积金投诉受理须知》、《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处理规定》、《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行政执法考核评议办法》等相关规定和重大行政决定备案审查、行政执法公示、执法人员管理等相关要求。中心成立了以党组书记、主任徐和宁为组长,各分管副主任为副组长,各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行政执法案审组。建立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实施集体评审制度。进一步推动行政权力网上规范、公开、透明、高效运行,实现政府行政业务数据电子化、流程标准化、办公网络化、信息公开化,优化办事程序,强化行政监督,提高行政效能,营造良好的经济社会发展环境。
(五)清理规范文件,建立重大决定备案制度
中心十分重视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从相关处室抽调人员组成清理工作小组,进行梳理、汇总。经过清理,市政府印发的有关住房公积金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共有2个,拟对《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细则〉等4个文件的通知》进行修改,目前已经形成审议稿提交法制办进行审核。中心印发的规范性文件共有28个,建议保留23个、失效5个、修改0个、废止0个。继续有效、废止和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将通过南京住房公积金网站向社会公布,保留的规范性文件将纳入全市规范性文件数据库管理。按照规范性文件报备案规定,中心及时将住房公积金年度缴存基数、贷款政策调整等工作以规范性文件对外公布实施,并在15日内将规范性文件及制定说明、制定依据报市政府备案。
(六)加强普法教育培训,执法队伍能力稳步提升
制定年度普法教育培训计划,增强队伍法律素养和技能,全面提升依法行政能力。一是明确培训对象。包括中心全体工作人员,侧重法制机构工作人员、行政执法人员(含承办的银行辅助执法人员)。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延伸至归集银行工作人员。二是明确培训形式。全体人员主要采用专场报告会形式,法制机构工作人员主要采用专题培训形式,行政执法人员结合换证、年审采取法律知识考试形式。三是明确培训内容。加强法律知识学习,包括基础法律知识,专门法律知识,加强预防和惩治职务犯罪方面的法律知识,加强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政策知识等;加强法治实务培训,包括立法实践技能,合法性审查实践技能,行政执法监督实践技能,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实践技能等的培训。四是明确培训重点。理论上侧重学习《行政法学》、《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等内容;操作上侧重培训行政执法实践技能,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实践技能等。遇疑难问题及时争取市人大法工委、市政府法制办和法院的指导,向法律顾问(刘洪律师事务所)咨询,提高依法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
(七)梳理行政权力,落实权力阳光运行机制
中心构建权力阳光运行机制工作领导小组高度重视,定期召开各处室联络员工作会议,研究推进权力阳光运行机制建设。对权力阳光电子政务系统运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情况,及时向市阳光办汇报,并请阳光办领导现场指导。中心8项行政处罚权力和8项其他行政权力全部纳入阳光电子系统,整个行政执法程序实现了电子化,所有的行政审批事项均有流程、时限设定。系统内开发了包括流程监控功能、绩效评估功能和异常统计功能在内的行政监察模块,大大加强了内部监督。同时与市行政监察监控系统、市政府网上政务大厅联网,按照市阳光办要求,实时传送中心各项行政执法权的运行状态和关键流程数据,接受上级部门的监督。中心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操作人员参加了市行政监察监控系统操作培训,建立了中心网上监察监控工作制度。中心监察人员每天登录行政监察监控操作系统,查看告警事项,及时进行处理和落实处理结果,确保所有权力事项依法规范运行。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清理我市行政权力的要求和依法行政工作要点,进一步调整和减少行政权力,优化政务环境,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中心对现行的行政权力及时进行梳理,并及时将梳理结果上报市法制办。
(八)加大行政执法力度,推动制度和谐发展
严格按照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开展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对规模较大、经营正常、效益较好但拒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单位,坚持摸清单位信息、上门宣传政策、发缴存告知书、发限期答复律师函、行政执法的程序,强化宣传的效果和协调的作用,从而做到依据明确、程序合法、有理有据。针对经济大环境不利、部分企业经验困难的客观情况,注意把握执法工作推进节奏和力度,减缓劳资双方矛盾,促进劳动用工和谐,为亚青会、青奥会的胜利召开营造和谐稳定环境。认真处理职工来信来访,帮助职工解决合理诉求。今年1—5月份共受理“12345”工单303件,群众来信50件(含书记、市长信箱、政风行风热线),柜面受理投诉13件,全部办结。中心近三年来没有发生1例行政处罚案件,无行政复议及应诉案件,没有发生媒体曝光、群众反映强烈的投诉案件。
二、存在问题
(一)中心执法力量薄弱。中心目前没有专职执法部门(队伍),执法人员均是兼职。行政执法力量还不能满足日益增长的群众投诉需要,往往是被动执法。
(二)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缺乏联动机制。对于民营、私营企业不依据条例规定到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采用虚假购房合同、契约、购房发票,假印章等手段骗提住房公积金等违规行为,仅靠中心目前的行政手段和执法力量解决有困难,需要公、检、法、住建、人社、工商、质监等部门联动支持。
三、下一步打算
下一步,中心将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市依法行政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提高维护公积金所有者合法权益的职责意识,认真执行落实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创新举措,完善政策,加大执法力度,全面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和政务公开,促进依法行政,为实现市委、市政府“办好青奥盛会、创成率先大业、建设人文绿都”的总体目标贡献力量。
(一)加大归集力度,做强资金规模
以基数调整、政策宣传、执法、部门联动、完善机制等为抓手,加强归集扩面工作。一是按照市政府协要求,商人事、财政等部门,开展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工作。二是通过开展住房公积金政策法规普及宣传活动,使公积金制度及其优越性进一步深入人心,提高单位缴存自觉性、职工维权意识。三是充分利用组织机构代码比对成果,对未建立公积金制度的单位发出催缴函,对50人以上未建单位实行上门催建催缴,有针对性地开展执法工作,促使更多的单位落实公积金制度。四是推进建立归集扩面的长效机制和联动机制,协调人事、劳动保障等部门,形成归集扩面合力。
(二)科学调度资金,保障群众刚性住房消费需求
住房公积金的生命力在于使用,需要竭尽全力支持群众使用,资金保障尤为重要。一是调度现有资金用于放贷。通过使用新职工住房补贴和贷款风险准备金用于放贷,保障群众刚性住房消费需求。二是制订资金紧张的应对方案。针对个贷率超过100%的资金运行状况,考虑从财政、商业银行筹措资金,形成融资预案。同时,草拟使用政策调整方案,以供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决策。三是在保障个人贷款需要的同时,做好保障房项目贷款发放和新项目申报工作。
(三)加大行政力度,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按照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认真监督、检查单位和职工设立、缴存、提取、使用住房公积金情况,依法履行行政处罚职能,积极作为,让人民群众看到执法成效。把职工投诉单位作为执法重点,履行行政执法程序,申请法院强制执法,促进增缴扩面工作,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惠及面。集中力量进行检查,特别是拖欠严重的单位,根据检查情况采取措施,要促使单位正常缴存、及时补缴。督促单位为职工办理相关手续,对单位未按时办理转移、封存、变更登记、注销登记手续的,不按规定出具提取证明的依法予以处理。依法严厉打击非法骗取、骗贷公积金行为,维护群众资金安全。
(四)规范行政行为,完善执法体制
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切实做到执法主体合法,执法依据明确,执法职责落实,执法程序严密,执法行为规范,执法评议考核和责任追究机制健全。依法规范行政执法公开、告知、听证、说理、回避等程序,保证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知情权、陈述权、申辩权、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实行行政执法调查、审核、决定相分离制度,推行重大行政执法案件集体讨论决定、公开审理制度,保证行政执法的公正。健全行政执法案卷,迎接全市执法案卷检查。巩固完善权力阳光运行机制,继续简化、优化、细化、固化权力运行流程。
(五)继续推进政务公开,构建阳光透明机关
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内容、程序和方式,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信息,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完善新闻发布制度,形成信息公开机制。按照《条例》规定,及时向社会公布上年度住房公积金财务报告。通过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和住房公积金网站,及时发布和更新信息。加强普法宣传,使住房公积金政策法规深入人心。利用报纸、电视、电台、网络、公共场所、宣传册等,大力宣传公积金政策法规,扩大社会认知度,促进单位开户缴存,让职工知道如何维权和办理相关业务。通过各种途径,公开社会服务承诺制度、信访制度、投诉处理制度等。认真办理“12345”工单,认真处理市委书记(市长)信箱、政风行风热线和网上留言栏,接受群众监督,保证权力阳光公开透明运行。
(六)加强法律学习、培训,提升执法人员素质
以住房公积金法规、《行政法学》、《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等为主要内容,开展全员学习、培训,提高整体法律素养。制订中长期法律培训计划,采取集中培训、集中辅导、法制讲座、专题研讨会等形式,侧重行政法,全面了解五大部门法。
根据衡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的办字发[20xx]52号文件精神,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关于加强法制政府建设的意见》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若干意见》,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动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我区主管领导和执法部门、单位负责人就关于加强执法行为自查工作做出了重要指示,以构建和谐、高效、便民的行政执法环境为主线,以“奉献人民,服务社会”的工作宗旨为出发点,开展了行政执法行为自查活动,并就检查内容及要求进行了逐条对照检查,并对基本情况进行了自查总结,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建章立制,加强行政执法人员队伍建设
为了加强管理,规范执法行为,提高行政办事质量和效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并结合实践经验,我区制订了各种管理制度,每月组织全体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两次以上的政治学习和业务知识学习,每年组织1-2次执法人员综合素质培训,要求执法人员熟悉相关业务及有关法律、法规,掌握各种技能。同时,通过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业务知识培训与实际案例学习相结
合等多种形式,开展行政执法技能培训活动。至今为止,全系统执法部门无一起执法犯法和违法违纪行为发生。
二、依法行政,规范行政执法程序
我区执法部门和单位在执法过程中严格遵守《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做到依法办事、依法行政,在处理执法案件时遵守以下几个原则:一是公开原则,即行政执法人员统一身着制服,通过出示证明自己身份的证件,使当事人了解身份;告知当事人所享有的权利,被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充分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和对相关证据进行详细的质问,使处罚决定建立在合法、公正的基础上。二是程序合法原则,在处理事实的过程中严格遵守《行政处罚法》规定的程序执行,并依法制作规范的执法文书。三是执法人员合法原则,只有持有执法证件的人员才能执法,每宗案件必须指派2人以上执法人员执行。四是注重证据的真实性及完备性原则。五是办理案件遵守时效性原则,合理适用法律。为了维护管理,在执法活动中,从未出现过越权行政,吃、拿、卡、要,罚款不开票,下达罚款指标及个人收入与完成经济指标挂钩等不良执法行为。做到亮证执法、秉公执法、文明执法、依法执法,准确执法。
三、执法主体合法,规范案卷管理
我区执法主体合法,具备执法资格,并在法定职权内或委托执法范围内执法。无一起超越法定职权或受委托范围外的执法现象发生。同时,还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规定,杜绝了截留、挪
用等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各类执法案卷档案按照统一格式制作,制作规范,一案一档,整理归档及时,案卷装订整齐。
按要求对政府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和对本部门规范性文件
前置审查,按上级要求备案。
四、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在实施行政执法、全面推行依法行政过程中,有很多时候得不到群众的支持和理解,使我们的执法显得十分薄弱和被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要在提高本部门全体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的同时,积极做好群众的法律宣传工作;执法人员的整体执法素质还有待提高,业务尖子还相对缺乏,下一步我们要在提高业务知识和实际执法能力上下功夫。
五、下一步工作目标
1、继续抓好学习、宣传和培训工作。进一步大力宣传行政执法,举办执法人员培训班,加强行政队伍建设,提高行政人员素质,增强行政执法责任机制,更好地促进依法行政。
2、进一步规范执法程序,创新执法手段。严格按照行政执法职业道德基本规范的要求,把好每一道执法程序关,进一步严格依法行政,把执法工作推向新的高度。
根据号文件,关于对行政处罚案卷检查要求,为加强队伍建设、规范执法行为、提高办案水平,促进公正执法,我局本着实事求是、高度负责的精神,就XX年10月1日至9月的行政处罚案卷认真进行了自查,为下一步整改奠定了坚实基础。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组织严密
接到《关于对全市行政处罚案卷进行检查的通知》后,对这次执法自查,局党组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法制科成员和相关执法科室、所成员组成的执法检查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法制科。确立了执法检查的指导思想、范围重点、方法步骤和具体要求;对自查工作的每一步骤都作了精心安排、落实、督促和检查。行政处罚案卷评查的重要环节,对于及时发现和纠正自身执法活动中的问题和不足,总结经验教训,促进公正执法、严格执法,推动今后的执法工作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们高度重视,把思想统一到市局的要求上来。
二、抓住重点、认真自查
从11月15日开始,我局认真对照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认真进行了办案人员自查、股室、局执法检查领导小组集中查的方法,逐项进行了全面、彻底、认真的执法自查。XX年10月1日至9月底共立案查处环境违法行起,行政处罚到位,共罚款元,通过自查,我们对我局执法自查的总体评价是:未出现一件行政错案,也未出现一起行政复议案件。
三、认真学习各种环保法规,切实提高执法者的自身素质
环境法制工作开展的好坏,执法者的素质起着重要的作用。为此,我局高度重视执法者的理论学习。局长李恒宇多次在会上强调,所有领导要争当学习的标兵,要做学法用法的表率。副局长付同军每半年亲自为执法人员举行环保政策和法律知识讲座1次。除此以外,我局还积极与县法制局联系,每年举办1-2次法制培训班,分期分批对执法人员进行培训。主要学习《环境行政处罚办法》、《x省水污染防治条例》、《x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行政强制法》、《保密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范处罚自由裁量权,规范文书制作和案卷归档工作,在环保系统形成遵守法律、依法办事的良好风气。
四、创新监管机制,强化规费征收
坚持“以收促治”,依法、足额、全面征收排污费,较好发挥了排污收费的经济杠杆作用。一是严格排污申报。从XX年底即着手开展企业排污申报工作,XX年共完成申报150家。对重点企业申报及排污费核定进行了网上公示,对瞒报、漏报、少报的企业责令限期重新申报。二是强化核定工作。根据申报数据进行认真核定,坚持核定与征收一致,规范了排污收费工作,有效杜绝了协商收费等问题。三是加强规费征收。实行“抓大扣小,保老开新”,积极拓宽费源,加大征收力度,重点加强对柳泉铺乡及老庄镇石材加工企业、拌料厂等工程类企业、建筑施工企业的排污费征收工作。XX年,共征收排污费(含罚款)430余万元。
五、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XX年以来,我局严格按照《x省行政处罚裁量标准》,规范行政处罚程序,合理使用裁量标准,做到了公平、公正、公开。一是以开展赵河流域环境综合整治等环保专项行动为契机,集中查处了一批环境违法行为。XX年以来,共取缔“小炼油”和“小炼钼”等15家企业,有效解决了16家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二是建立健全重点排污企业自动监控体系建设。专门成立自动监控中心,与全县国控、省控4家企业进行24小时在线监控。监督重点企业、污染物排放达标情况。今年以来,共对2家在线监测设施超标企业依法进行了行政处罚,确保在线监测设施稳定运行。三是切实加强建设项目管理,依法查处违规建设项目。今年以来,全县共新批建设项目84家,查处违法建设项目4家,全部按规定补办完善各类环保审批手续。四是完善“12369”环保热线管理,解决好群众关心的环境信访问题,依托群众信访,进一步查处各类环境违法案件。XX年以来共受理各类环境信访78件,其中来局信访26件,“12369”接访52件,办结率100%。五是依法完善环保行政审批程序,强化依法征收排污费。依法行政,程序是规范法律是依据,证据是保证,只有保证按照法定程序,依法取得证据,才是保证依法行政成败的关键。XX年以来,我们完善了环保审批程序,把所有环保行政审批纳入到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环保窗口,统一办理,对行政处罚事项,坚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集体讨论,统一下达,确保无一错案发生。
六、规范案卷管理,促进依法行政开展
XX年以来,我们按照一事一卷、一案一卷要求,对所有行政处罚案卷进行了整理完善,特别是行政征收排污费、行政许可、进入到行政强制执行、行政复议等案卷,我们高度关注,明确专人,按照行政处罚,征收到相关法定程序,逐一审查,全部完善,确保所有案卷档案规范归档,也为今年严格执法提供了有力依据。
七、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虽然我县XX年以来行政处罚案卷工作中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与上级工作要求和兄弟先进县市相比,仍存在很多不足和问题。个别执法人员办案时记录较潦草,用语不规范;只重视办案实务轻视理论学习和经验总结,以致案子办得出,经验拿不出。个别卷宗整理不够规范。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在市局及县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精诚团结,创新工作,力争使我局的行政处罚案卷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乡认真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及相关行政法规,牢固树立依法行政、执法为民的思想,坚持“思路就是出路,创新就是发展”的理念,全面加强执法监督,努力提高法制工作队伍、推进政府决策的法制化、科学化、规范化,为促进我乡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进步创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xx年行政执法考核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我乡对行政执法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了认真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健全组织
我乡的行政执法工作主要涉及计划生育行政执法、国土资源管理。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行政法工作。成立了由乡党委副书记、常务副乡长范正洪同志为组长,乡党委副书记、乡人大主席团主席余国卿以及相关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全乡上下认真贯彻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社会扶养费征收管理办法》、《恩施自治州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土地法》及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按照《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要求,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制定了详细的工作实施方案,加强法制学习宣传,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制度建设,努力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做到有人负责,有章可循,依法办事,促进了我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二、强化宣传、提高素质
1、大力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努力提高全民的法律素质。大力培训骨干,干部带头学法。按要求完成市里组织的行政执法培训任务和执法考试。
2、抓好入户宣传和集镇宣传咨询活动。一是将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及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生殖保健等知识制成宣传资料发放到广大育龄人群手中;二是借助相关组织上街开展宣传咨询活动,发放宣传资料;三是以“三万”活动为契机开展文化、科技、法律、卫生、计生“三下乡”活动,利用“三查”之机,组织已婚育龄妇女学习政策法规,科技知识,乡计生办还购买毛巾、香皂、脸盆等生活用品开展有奖知识问答,提高了广大群众的参学积极性;四是利用广播、电视、宣传栏等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
三、规范管理,提升质量
1、规范证件管理。严格按照上级业务部门的要求,规范了《生育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土地使用证》《安全生产经营许可证》等证件的管理和发放,做到了专人负责档案规范,无违法违纪情况。
2、坚持依法征收社会扶养费。社会扶养费征收是刘生行政执法的一项重点工作,《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及《社会扶养费征收管理办法》颁布实施以来,社会扶养费征收不断行到规范,在社会扶养费征收过程中,坚持做到执法主体与执法程序合法;做到持证上岗,亮证执法,文明执法,做到行政征收的具体行政行为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适用法律法规准确,程序合法,执法文书及档案管理规范完备。
3、建立完善工作制度。成立了行政执法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机构职责,严格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确定了具体的分管领导,建立了行政执法责任相关配套制度。即:《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关于对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行为的举报制度》、《利川市违法生育错案责任追究制度》、《案件评议制度》、《档案保管制度》、《计生执法人员行为规范》,切实加强干部作风建设,树立了作风扎实,工作严谨,行为规范,态度和蔼,服务优良,廉洁高效的计生形象。
4、实行政务公开。推行计划生育政务公开,认真做好群众信访工作。乡村设立了举报箱和计划生育公示栏,公开生育政策、服务项目、办证程序、收费标准和计划生育奖励等相关项目,对群众来信来访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5、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工作。一是对流出人员坚持“六个一”的管理制度。即:办理一个《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签一份计生管理合同、落实一项可行的节育措施、落实一个担保人、流出人员每季度寄回一份“三查”证明、流出人员报告一个可靠的联系地址。二是对流入人员坚持定期清理和查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与用工单位和房屋出租户签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确保注入人口与本地居民同管理、同服务;三是不断规范和完善流动人口管理台帐和信息上报制度。
6、强化土地资源管理。乡国土资源所依据《土地法》坚决执行土地用途管理制度,耕地占一补一的基本农田保护制度,认真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大力开展土地整理和适度开发未利用审批制度,做到了无违法批地、无违法用地、无违法管地,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办法,检查建筑工地,并督促限期办理用地手续,并严格宅基地的审批管理工作。
7、规范安全工作行政执法。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违反安全生产的企业和个人依法进行处理。近年来,我乡重点对非法生产烟花爆竹、非法煤矿开采等行为进行了依法查处,对非煤矿山按照上级要求进行了规范和整合。
总之,我乡行政执法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这离不开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离不开各职能局的大力支持配合,也离不开全体执法人员的努力奋斗。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总结经验,正视不足,发扬成绩,开拓创新,严格按照上级部署,继续把行政执法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20xx年,我乡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在县卫计局和乡党委、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紧紧围绕县卫计局下达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任务,以狠抓基层、夯实基础为重点,认真研究解决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探索完成卫生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新思路、新途径。现将我乡一年来的工作自查报告如下:
一、20xx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主要目标执行情况
20xx年计划生育目标任务是计划生育率75%,到9月30日,歇马乡总人口数期初为12526人,期末是12444人。全乡出生人口76人,全乡人口出生率6.1‰,死亡人口71人,人口自然增长率3.3‰,避孕及时率为100%,安扎及时率为93.23%,计划生育率84.5%,完成了上级下达的目标任务。孕前优生检查农村任务数70人,现已完成57人,城乡任务数4人,现已完成6人。
二、完成全年人口与计划生育各项目标任务,采取的主要措施。
(一)认真落实党政领导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切实加强对人口与计划生育的领导。
为了切实加强对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使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落到实处。我乡始终坚持党政领导“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为核心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年初,及时召开全乡计划生育工作会议,乡政府与各村签订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做到了目标明确,层层分解,责任到人,乡计生办对各村实行月监控,季度抽样考核,半年和年终考核制度。通过考核强化目标的落实,使计划生育工作稳步发展。坚持每月一次的计生例会。通过例会及时总结交流工作经验,查找存在的问题,明确今后的措施。切实强化党政领导对计划生育工作的责任意识。确保计生经费投入到位。
(二)、完善村民自治、强化基础工作
我乡完善了村民自治公约,落实“两包一挂”责任制,做到权、责、利相结合。年初与各村签定了目标责任书。做到村每月召开例会,每季度村务公开,并与服务员年终奖惩考核挂钩。积极争取资金,完善服务室建设。
(三)、加强孕前管理,开展“三查”服务
今年,我乡将“三查”工作纳入了目标考核,与村签定了目标责任书,坚持以“面向基层、深入村社、方便群众、服务上门”的工作方针。开展了一年四次“三查”服务,对在家未妇查的人员一一进行了排查。
(四)、落实对现“两奖”政策
按规定对20xx年10月前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妇,按标准兑付了奖励金。今年发放独生子女奖励金情况如下:应发人数1010人,实际发放人数962人;应发放金额60600.00元,实际发放金额57720.00元,未发放金额2880.00元。并督促符合办证条件而未办证的夫妇及时到计生办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20xx年计划生育奖特扶申报工作20xx已受理申报64人。切实将对计划生育家庭的奖励和享有的优惠政策落到实处。
(五)、落实帮扶资金,开展“三结合”工作
20xx年,在县科协的大力帮扶下,新建“三结合”基地一个,地点在代坪村,确立帮扶户57户(其中新增11户),全年在基地内开展技术培训2次,发放宣传资料300余份,落实6000元的帮扶物质,使帮扶户的生活环境、水平有了明显的改善,完成了“三结合”工作。
(六)、加强流动人口管理。
针对我乡外流育龄妇女多,且管理难的实际情况,加强对流动人口的持验证管理,于20xx年8月,开展流动人口清理工作。
(七)、开展了协会工作,对协会的会员进行了培训
开展了5.29会员日和7.11世界人口日以及组织农民工兄弟开展了协会“双评”工作等活动,根据群众意见及工作的不足之处进行了作风整顿。完善了基层群众自治工作。创建村民自治合格村10个。
(八)、狠抓宣传工作
由于我乡地处山区,宣传力度不够特成立了以老协为主体的宣传小组,结合“科技之春”、“三查”服务工作,通过赶集、秧歌表演对计划生育政策、法律法规进行宣传。共放出宣传资料3000多份,张贴挂图50余幅,制作固定性标语12幅,临时性标语6幅,黑板报4期。进一步完善“生育文化大院”建设,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和“救助贫困母亲”、“关爱女孩”活动,救助贫困母亲2人,贫困孕产妇12人,救助资金5000多元。
(九)、加强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力度
20xx年度按规定和程序处理了违法生育15人,自觉履行处理决定15人。今年征收了社会抚养费94060元,遏制了违法生育的势头。
(十)、加强了对计生干部的管理
按照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加强了乡计生工作人员以及村干部的管理,并于20xx年3月至10月开展了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活动,针对各自情况开展了自查自纠,并进行了公开承诺,充分发挥了村纪检小组长和计生监督员的作用。全年无一例村社干部违纪违法。
(十一)、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1、由于受各方面因素制约,造成少部分群众认为计划生育政策有松动,有违法怀孕和生育的行为发生。
2、孕前服务有待进一步加强。3流动人口增多,管理难度加大,流动人口管理工作依然滞后。
4、社会抚养费征收难度大,对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生育人员执行力度不够。
5、计生队伍的整体素质还有待提高。
(十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1、更进一步深化统一思想,明确目标,认真分析,正确认识总结成绩,查找差距,研究拟定20xx年度工作方案,为早计划、早安排、早行动做好参谋工作。
2、加强学习,增强团结,强化内务管理,做到计生办、服务站人员分工明确,努力抓好各项业务工作,使我乡内务管理更进一步,以增强工作责任心,提高工作效率为目标,确保20xx年度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今年来,我局文化行政综合执法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准确下,在省市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全面贯彻国家、省、市关于全面加强文化行政执法扎实推进综合执法的一系列文件,坚持“统一、规范、高效”的原则,建立健全文化行政执法体系,创新执法理念和监督机制,实施了文化行政执法体系规范化建设,大力开展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全面履行了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取得了较好的效果。根据县法制办关于开展行政执法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现将我局文化行政执法工作开展自查情况简要如下:
一、基本情况
经自查,我局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县系列有关行政执法文件,不存在按废止或修改前政府规章进行处罚的现象;不存在超越法定权限实施行政执法行为的现象;未发现有违反法定程序的现象;全面建立和落实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不存在下达或变相下达“罚款指标”等乱处罚问题;不存在对违法行为选择性检查、对违法行为和群众举报置之不理、“以罚代管”等不作为问题;能够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开展行政执法,执法文书、案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了制作和装订。
二、主要做法
一是制订双随机一公开计划。按照既要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又要防止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的要求,结合实际,制定了《县文广新局年度“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
二是行政执法水平不断提高。年来共办理文化市场执法案件5宗,没有出现过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案。对违规和涉民案件,无论大小,都认真处理,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保护了群众的利益,树立了文广新部门的威信和良好形象,受到群众的好评。
三、存在问题
我局行政执法工作,经过多年的努力,取得了显著成效,得到省、市的充分肯定,深受广大群众的欢迎。但仍存在如下一些主要问题。
一是执法大队未纳入参公管理。能不能参公,要看这次机构改革的情况,要看我县能不能按中央办。
二是执法队伍素质还有待提高。我局执法人员虽通过国家、省、市、县培训,法律素养和业务能力有了一定程度的提高,但队伍总体素质还偏低,不能适应现代执法的要求,要在新时期完成文化执法任务,力量、能力和人手明显不够。
三是执法投入不足,严重影响到工作的开展。文化市场执法监管面广,监管对象文化素质低,法律观念不强,困难重重,但文化行政执法经费严重不足,执法必需的交通工具、设施设备缺乏,办案技术手段落后,案件的调查取证、处理困难,严重限制了办案的数量和质量,制约了文化行政执法工作的正常开展。
根据州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工作的通知》,我局就贯彻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情况按要求认真组织了自查,现将自查结果报告如下:
加强领导,严格落实行政执法目标责任书
1、成立了以祖农局长为组长、副局长及纪检组长为副组长、各处处长及监察支队队长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并有专人负责这项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自查报告。主管和分管领导责任明确,责任到位。
2、将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进行责任分解,分别落实到各职能处室及监察支队。分管领导、处(队)负责人层层明确执法责任,分清职责,落实到人,在此基础上与各县(市)口岸管委会签定了《行政执法责任书》,明确职责,并授权州局法制办负责监督检查落实。
3、法制领导小组及时研究本部门重大行政执法问题。去年,配合国家六部委《关于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通知,从5月20日起,查处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影响社会稳定的违法排污企业。严厉打击各种违法排污行为,截止10月20日,州直共出动执法人员6225人次,查处违法企业53家,已结案40起,其中对新疆天一实业有限公司特克斯分公司、奎屯振奎制造厂等八家反映强烈、污染严重的环境违法案件实行领导挂牌督办制度。定期研究解决执法难的问题,受到了群众的一致好评。
4、能按《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等法律的规定委托州环境监察支队实行现场执法,并明确由局领导和各处室、法制办实施具体监督,保障具体执法行为规范,没有出现越权行为。
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和执行情况
1、从20xx年起,对环境保护的各项法律、法规进行了梳理,并进行了分类,将行政审批事项和环境违法行为分别编排成册,在下发执行前在网上进行了公示并公布了监督举报电话,同时还可以在局长信箱进行投诉,整改报告《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自查报告》。
2、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法定的执法依据进行分类的同时,按照类别将法定职权进行了分解落实,具体分解到各处室和监察支队,并规定了执法流程,执法期限,做到分解到人,落实到岗,有相应的监督措施。
3、建立了行政执法过错追究办法,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从20xx年起,凡重大环境执法案件挂牌公示督办,如环境违法行为情况、督办要点及时限都有明确的公示,对执法人员进行了定期培训,除按时参加州法制局和人事局的必备培训外,我局还不定期组织了环保法律、法规培训班,做到了培训不合格人员不上岗制度。
重视执法队伍的建设及管理
1、对本系统执法人员有详细的计划。在3年内争取全部接受州局一级的培训,并由法制办具体负责组织。
2、行政执法条件得到改善。重点是加强了一线执法队伍硬件建设,截止去年底,州直各县(市)已完成综合楼建设,并正式投入使用,在此基础上配备了交通工具。对局属支队也加强了硬件配置。并形成了初步快速反映能力。本部门的法制机构也相应健全。
法制宣传工作得到了加强
1、除每年“六五”世界环境日宣传外,对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标准进行了广泛的宣传,每年环境保护宣传中,都有专门环境法制宣传的内容,并由一名领导小组成员具体主管,层层落实到全系统。
2、本部门的法律发布后,能及时宣传,并能向领导报告宣传贯彻情况。
行政执法保障措施进一步得到落实
1、严格按环保法律、法规规定的制度和程序,建立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以及行政执法制度,每年通过网络反馈和书面反馈达上千人次。
2、每年对本系统依法行政和执法行动表现较好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奖励制度,对执法人员进行廉政教育的同时,建立了廉政执法监督机制,对执法行为都有明确的具体规范,并有专人主抓廉政建设。
抽象行政行为得以加强
按法制办要求,将不规范的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并及时报送政府法制部门备案。
具体行政行为得以规范
1、去年,除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外,及时受理和查处了行政不作为,重点放在各县(市)对环境违法案件处理难这一热点问题上,如伊宁县机械化生猪屠宰场建设地点不合理等问题。对每起执法案件都有规范的法律文书格式,现场调查笔录规范齐全,行政管理秩序严格,未出现重大失职行为和渎职行为以及侵害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的行为。
2、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对具体行政行为都有明确的依据、程序,未出现被上级机关或人民法院责令改正的情况。
八、层层落实监督检查制度。
1、及时配合上级环保部门开展执法检查。去年除环保专项行动检查外,还配合人大的环保专项检查行动,及时纠正和查处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如政府督办的哈什河违法采金案等。
2、严格执行行政处罚收缴分离制度,所有罚款上缴国库。不定期举行听证,本部门法制机构对行政执法监督活动相对加强。
3、及时受理群众对行政执法工作的投诉,除环保网站投诉,局长信箱投诉外,公布了各职能处室和监察组的投诉电话,做到多渠道反馈信息,并及时处理。
4、建立了完善的行政过错责任制度,强化了对执法队伍的管理。
5、对行政执法证件进行严格管理,每人有培训记录,对无证者严禁上岗。
九、行政救济情况。
1、能及时依法管理法人和行政当事人提出的行政复议案件,并能在法定的期限内组织听证,及时办结。
2、在本系统内能及时依法参加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应诉活动,特别是及时参加法院的诉讼活动,认真履行依法做出的案件的终结执行。
3、加强了对本系统行政诉讼应诉工作的领导,并及时组织指导各县市开展应诉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