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安全生产自查报告(汇总三篇)

学校安全生产自查报告(通用3篇)

学校安全生产自查报告 篇1

学校安全工作关系到广大教师和学生的根本利益,关系到改革发展的稳定大局。

为保护少年儿童的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为少年儿童的健康成长提供良好的校园环境,为了将安全教育落到实处,增强广大师生安全防范意识,提高师生自护自救能力,确保学生的生命安全,在推进全市关于“争先进位年”工作部署下,以争创“关注安全、关注生命、安全第一”为创建目标,我校积极开展了以“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为主题的“安全生产月”活动。

一、指导思想

按照区委、区政府建设“平安聊城”共建共享“生活品质之城”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继续深入“争先进位年”活动的总体部署,落实校园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强化各项预防措施,推进我校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增强师生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救能力,坚决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

二、活动主题

科学发展、安全发展。

三、活动时间

20xx年6月1日至30日

四、组织领导

成立xx中学“安全生产月”工作领导小组,校长任组长,副校长任副组长,总务处、学生处、教务处、医务室、心理辅导站、班主任等有关职能处室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全校校园“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开展。

五、活动内容和形式

1、学校利用课余时间,播放以“防暴力伤害、防震防火、防拥挤踩踏、防触电、防雷击、防溺水、防交通事故、传染防疾病”等为主要内容的安全教育内容。

各个班级出了一期以“师生安全、预防为主”为主要内容的黑板报,营造“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浓厚教育宣传氛围。

2、制定方案,组织学生参与网络安全知识学习。

充分利用聊城市中小学生安全教育网提供的预防溺水、交通、消防等安全教育资源,并根据上级精神6月13号学校印发“珍爱生命、预防溺水——xx中学致家长一封信”。

要求全体学生在暑假期间人人参与、人人受教育,通过学习安全知识,强化学生安全意识。

3、在暑假给家长书中布置一份安全作业。

布置了一份安全隐患排查方面的作业,组织学生开展“学校安全隐患我发现,家庭安全隐患我排查”活动。

并将此作业和社会实践相结合,下学期开学初由校团委进行整理表彰。

4、组织了一次教职员工岗位安全职责培训。

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根据人员岗位安全职责特点,对学校安全管理干部、班主任、科任教师、实验员、卫生保健人员和食堂、宿管、保安(门卫)等从业人员举行岗位安全职责培训,使广大教职员工切实增强了安全责任意识,明确了具体操作要求,更好的履行好岗位安全职责,提高了安全工作水平。

5、对校园安全防范、校园安全管理、学生上下学交通、校舍安全和学校从业人员安全等情况开展了全面细致的拉网式检查,确保了不留死角。

并严格督促专职保安人员切实履行保卫职责,充分发挥了视频监控、警用器械等防卫设备作用,逐步的完善了人防、物防、技防体系。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安全隐患立即整改,落实防范措施,确保了校园安全稳定

由于工作抓得细致,各方面情况较好,无一起火灾,无一起交通事故,中毒事件,无一例溺水及其它重大事故。

学校教学秩序良好,学生中好人好事层出不穷,教师勤奋敬业,务实争先,学校面貌焕然一新。

通过一个月安全生产月活动,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还存在一些不足,今后,我们将在上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领导支持下,不断改进工作,完善措施,每年将创建“安全生产月”工作摆在学校工作的重点,争取把创“平安校园”的工作推上一个新的台阶,为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创建良好的平安环境、和谐校园。

学校安全生产自查报告 篇2

按照《关于转发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省20xx年地质灾害防治专项督查的通知>的通知》(荥地灾指办〔20xx〕14号)及国家、省、市相关部门及县委、政府关于防汛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安排部署,我局高度重视,结合我县实际,庚即落实专人,组织开展了全县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等企业防汛及地灾防治工作专项检查。现将我县防汛及地灾防治工作开展情况自查报告如下:

一、强化宣传部署

一是我局成立以局长徐生遥为组长,副局长夏海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防汛及地灾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强化领导组织;二是及时转发国家、省、市关于今年防汛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相关文件及会议精神,并结合我县实际,对全县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等企业防汛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要求各企业将国家、省、市、县各级关于防汛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相关要求及工作安排部署及时传达至职工层面,强化汛期安全教训培训工作,增加职工安全防范意识。

二、全力抓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

我局坚持把防汛工作作为当前头等大事来抓,采取多项措施做好防汛工作,确保各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等企业平安度汛。

(一)煤矿方面

截止目前,全县保留煤矿共35处,核定(设计)生产能力432万吨/年。按生产建设状况划分:生产矿井26处、试运转矿井3处、技改矿井6处;按生产能力划分:30万吨/年的矿井1处、21万吨/年的矿井2处、15万吨/年的矿井11处、12万吨/年的矿井2处、9万吨/年的矿井19处。截止目前,全县共10处煤矿恢复生产,25处煤矿仍处于停产停工状态。全县动工的10处煤矿均已组织开展了防汛及地灾防治自查自纠工作,编制了应急救援预案;其余25处未动工煤矿因长期停产停工,矿井人员早已离岗,甚至个别长期停建煤矿业主已失联,未组织开展全矿区地灾排查工作;根据企业自查上报结果,未发现地灾隐患点。

排查清理结果如下:

1.根据乡镇安监站逐矿核查和我局工作人员集中清理情况,我县煤矿共发现8条防汛及地灾防治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并责令煤矿立即整改,未发现地质灾害隐患点。

2.发现的共性问题如下:

①部分煤矿仅编制了应急救援预案,但未组织开展应急救援演练。

②部分煤矿防汛及地灾防治工作宣传、培训不到位。

③部分煤矿应急救援物资储备不足。

④个别煤矿在矿区河道边堆放煤矸石,部分煤矸石倾泄入河道,造成排洪通道不畅,埋下安全隐患。

(二)非煤矿山方面

截止目前,全县共计非煤矿山50家,其中长期停工18家,安证在有效期的生产矿山家,建设矿山7家,探矿9家。目前共计13家矿山企业递交了复工申请,其中9家接受了复工验收;其中,7家花岗石矿山、1家石灰石矿均在整改中,1家地下矿山已经复工复产。全县递交复工申请的13家非煤矿山企业均成立了地质灾害防治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编制了应急救援预案,开展了防汛及地灾防治自查自纠工作;其余矿山企业因无动工意向,经初步自查未发现地质灾害隐患。目前,所有非煤矿山企业暂无涉及地质灾害隐患点上报。

排查清理结果如下:

1.部分非煤矿山企业编制了应急救援预案,安排了值班,但未组织应急救援演练。

2.部分非煤矿山企业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台账不全面,已督促限期整改;

3.部分非煤矿山企业防汛及地灾防治工作宣传、培训不到位。

(三)危化企业方面

截止目前,全县有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2家(其中化工企业1家,一般工业企业1家),经营企业家(其中加油站13家,氧气经营3家,其中2家未经营),重大危险源企业1家。全县危化企业均开展了防汛及地灾防治自查自纠工作,暂无涉及地质灾害隐患点上报。

排查清理结果如下:

1.部分危化企业编制了应急救援预案,安排了值班,但未组织应急救援演练。

2.部分企业防汛及地灾防治工作宣传、培训不到位。

3.部分企业应急救援物资储备不足。

学校安全生产自查报告 篇3

一般工业企业因其产品、规模不同涉及到危险因素的种类也不尽相同,结合执法监察工作,我们将一般工业企业在资料、现场方面存在的共性问题进行了整理归纳,供大家在日常执法监察工作中参考。

一、资料方面

1、安全生产责任制的问题。检查重点:

一是是否建立健全主要负责人及其他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职能部门及其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车间、班组及其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其他岗位及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是责任制的内容是否与该企业现行的组织机构、职能相对应,是否做到纵到底,横到边。

2、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问题。检查重点:

一是检查该企业是否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及时补充、修订和完善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保障规章制度落实。

二是是否根据企业设备的特点、技术要求,制定了涵盖不同工种、岗位的操作规程,其针对性、可操作性是否强,是否存在照搬照抄的现象。

三是对从业人员的教育和培训是否包含本单位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内容。

3、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问题。检查重点:

一是是否根据《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2—20__)的要求制定了符合本单位实际的应急救援预案,并报安监部门备案。

二是查看该单位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是否具备可操作性;是否建立了应急救援组织,配备了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三是是否定期组织应急救援演练。一般每年至少应演练一次,并有相应的应急演练文字记录和影像资料。

4、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的问题。检查重点:根据该单位从业人员的数量对照《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十二条第二款的要求,查看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正式任命文件。

5、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问题。检查重点:

一是是否以本单位正式文件的形式在年初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

二是是否根据教育培训计划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主要包括:新员工的上岗培训,脱岗和转岗员工上岗前、从业人员的再教育培训。

三是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持证上岗情况。

四是是否建立健全了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档案,并详细、准确记录培训、考核情况;安全培训记录是否存在弄虚作假的情况。

五是培训的学时是否符合以下要求: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培训不得少于32学时,每年再培训不得少于12学时,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包括调换工作岗位、离岗6个月以上重新回到原工作岗位或者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时的有关人员),初次培训不得少于24学时,每年再培训不得少于8学时。

6、特种作业人员的问题。检查重点:

一是查看本单位特种作业人员台账,了解该企业特种作业人员的数量、种类、持证情况。

二是抽查作业现场正在进行特种作业的人员是否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如发现未持证,应当场将其姓名、性别、车间和作业岗位等情况进行核实,拍照固定证据,并将该情况如实填写到《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中,在《指令书》上应明确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前,不得上岗作业;到期复查时,如特种作业人员持证问题已整改,则制作《整改复查意见书》予以确认;如果问题仍未改正,要当场进行调查取证:主要围绕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的问题制作《询问笔录》,向当事人及车间负责人进行调查询问,确认当事人无证上岗作业;向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企业主要负责人询问,确认出现无证上岗的原因。

三是部分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发证与质监、建管等部门有交叉的,只要取证一般应视同持证。

7、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的问题。检查重点:

一是与企业主要负责人或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交流,了解该企业有哪些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是否存在出租、发包的情况。

二是现场查看生产经营活动情况,通过现场查看具体的生产经营活动情况和询问有关人员,确认生产经营项目、场所和设备是否存在出租或发包的情况。

三是检查是否签订了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发包、出租单位与承包、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承包合同租赁合同应当包含以下内容:双方安全生产职责;各自管理的区域范围;作业场所安全生产管理内容;在安全生产方面各自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安全生产管理奖惩;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与经济赔偿等事故善后处理的约定;对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等安全生产事项涉及有关资金安排的约定;对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配合调查处理等其他内容。

四是检查承租方的资质,比如承租方是生产、经营、储存和使用危险物品的,应检查其是否已具备了相应资质并办理了相关许可手续。

五是通过检查,如果能够确认该企业出租或发包给了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相应资质的单位或个人,则可依据《安全生产法》第八十六条第一款做出相应处置;如果出租给了一般工业企业,无论是否符合安全生产条件,只要未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未在承包合同或租赁合同中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或者未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统一协调、统一管理,则可依据《安全生产法》第八十六条第二款做出相应处置。

8、劳动防护用品的问题。检查重点:

一是检查该企业是否建立健全了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发放、使用、报废等管理制度。

二是查看原始发票是否购买了劳动防护用品,是否以货币替代了应当按规定配发的劳动防护用品。

三是检查劳动防护用品使用和发放台帐,是否按照《劳动防护用品选用规则》的要求为从业人员配发了劳动防护用品。

四是抽查作业现场从业人员是否配发或按照使用规则正确配戴和使用了劳动防护用品。

9、建设项目“三同时”和安全备案问题。检查重点:

一是了解企业新上项目的名称,设立审查、设计审查、竣工验收审查手续是否齐全。

二是安全评价报告、安全生产条件论证报告、应急救援预案、重大危险源、职业健康申报等是否有备案手续。

二、现场方面

1、现场警示标志的问题。检查重点:

一是是否根据易引起事故的类别在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备、设施上设置符合《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B2894—20xx)》要求的安全警示标志。

二是是否在车间作业现场的地面、车间出入口处等设置安全避险标线或安全出口标志。

2、工业气瓶的问题。检查重点:

一是气瓶是否储存在专用仓库中,仓库是否设置了足量的消防器材,是否根据储存气体的理化性质设置了安全警示标志。

二是空、实瓶是否分开放置,二者之间的距离是否符合要求(应保持1.5m以上的距离)。

三是安全附件是否齐全(爆破片、安全阀、易熔塞、瓶阀、瓶帽、液位计、防震圈等)。

四是气瓶外观颜色是否符合要求(氧气瓶:天蓝色,氢气:淡绿色,氨气:淡黄色,氯气:深绿色,空气:黑色,二氧化碳气:铝白色,液化气:银灰色)。

五是现场使用的气瓶,立放时是否设有可靠的防倾倒装置或措施。

六是同一作业点气瓶放置是否符合要求(应不超过5瓶);若超过5瓶但不超过20瓶是否设有防火防爆措施或单独的储存间。

七是现场使用的气瓶是否靠近热源;可燃、助燃气瓶与明火距离是否符合要求(一般不小于10m)。

3、在用管道的问题。检查重点:

一是在用管道漆色、色环、流向指示等标志是否明显、醒目,并符合相关要求(水:艳绿色、水蒸气:大红色、空气:淡灰色、气体:中黄色、酸或碱:紫色、可燃液体:棕色、其他液体:黑色、氧气:淡蓝色)。

二是架空管道的支撑、吊架等构件是否牢固可靠,是否设置限高标示。

4、变配电系统的问题。检查重点:

一是变配电间门是否向外开启,高压间门是否向低压间开,相邻配电间门是否双向开,门是否为非燃烧体或难燃烧体材料制作的实体门。

二是门、窗、自然通风的孔洞、架空线路进出孔是否采用金属网和建筑材料封闭(金属网孔应小于10mm× 10mm)。

三是加设遮栏、护板、箱闸,安全距离是否符合规定;遮拦高度是否符合要求(不低于1.7m),固定式遮拦网孔是否符合要求(不应大于40mm×40mm)。

四是是否悬挂有国家电力统一标准、明显醒目的警示标志,电力设备操作手柄或机构上是否设有操作提示标志。五是电缆沟盖板是否齐全,是否有和外部连通的孔洞,

5、电焊机的问题。检查重点:

一是电源线、焊接电缆与焊机连接处的裸露接线板是否采取安全防护罩或防护板隔离,以防止人员或金属物体接触。

二是焊机外壳是否设有接地或接零保护。

三是焊机一次侧电源线长度是否符合要求(不应超过3m,一次线不得在地面拖拽使用);焊机二次线连接是否紧固,无松动,二次线接头是否符合要求(不超过3个);是否使用厂房金属结构、易燃易爆气体管道、轨道等作为焊接二次回路使用。

四是焊机使用周围是否有易燃易爆物品,间距是否符合要求(与焊接作业点火源距离不小于10m)。

6、仓库的问题。检查重点:

一是仓库通道的宽度是否满足以下要求:

(1)车行道宽度不小于3.5m,人行道宽度不小于1m;

(2)路面平坦,无积油积水,无绊脚物。

二是仓库电气是否符合以下要求:

(1)库房内不得存在临时线;

(2)危险性较大的库房内敷设电气线路须穿金属管或非燃硬塑料管;

(3)每个库房应当在库房外单独安装开关箱;

(4)甲、乙类物品和丙类液体库房的电气装置,必须安装防爆型电气装置,储存丙类固体物品的仓库,不得使用碘钨灯或超过60瓦以上的白炽灯等高温照明灯具;

(5)库房内不得使用移动式照明灯具。

三是消防设施是否符合以下要求:

(1)防火制度、消防设施标志、防火标志齐全;

(2)按标准配备消防器材的数量和种类,位置摆放合理,便于取用;

(3)防火通道畅通,无封死和堵塞现象。

四是物品存放是否符合以下要求:

(1)物品应分类存放,定置区域线清晰,数量不超限;

(2)物品存放稳妥,便于移动,堆垛高度不得超过2m,砂箱、料箱堆放高度不超过3.5m;

(3)物品存放区域一般不超过100m2;

(4)垛与垛间距不小于1m,剁与墙间距不小于0.5m,垛与梁、柱间距不小于0.3m。

五是储存物品的名称是否明确,是否设置了相应的安全警示标志或理化性质牌。

六是仓库装卸车区域是否设置装卸车操作规程、应急救援器材等。

在对一般工业企业进行执法检查我们应做到以下几点:

1、进入企业检查时,必须二人以上向企业主要负责人或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出示合法有效的执法证件,说明来意,讲明目的。

2、根据执法人员的经验和专长进行分工,每个人的工作都有所侧重,保证执法检查工作更加有序和有效。

3、进入作业现场必须佩戴劳动防护用品。

4、对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证据必须出具先行登记保存的相关文书。

5、在检查过程中说话要和气,解释要耐心、细致。

一键复制全文保存为WORD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