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教育局财务管理工作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就学校收进管理、支出管理、资产管理和财会队伍建议等方面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以下:
(一)收进管理
1.所有预算外收进全额解进财政专户,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2.我校已实行免费进学,无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或进步收费标准
3.针对外地学生各类收费按规定使用财政部分同一印制的财政票据,无乱收费现象
(二)支出管理
1.学校各项支出按实际发生数列支,无虚列虚报和白条抵库等现象
2.学校购置的教学仪器装备、办公作品及图书资料等都实行政府采购
3.学校财务支出实行校长负责制,已建立健全民主理财制度,对大额资金的使用由校领导集体讨论决定
4.学校实行校务公然制度,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制度,所有的财务都有结算中心的报账员筹办,职责明确
5.不存在私设小金库、私存、账外账、坐收坐支等现象
(三)资产管理
1.学校资产的出租、出借、出售、出让、对外捐赠、报废报损等,都有校领导集体决定并按国有资产处置管理的有关规定报批
2.学校已建立健全资产的购置、验收、保管、使用、交接、维修等内部管理制度,建立校产台账,定期组织资产清查,做到账账符合、账卡符合、账实符合
3.学校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经学校领导集体决定后报上级相干部分审批,不存在将学校资产用于抵押和担保,或以货币资金投资企业、购买股票、基金、企业债券等风险性投资活动
(四)财会队伍建设
1.从事财会工作的财会职员,是结算中心派出的报账员,具有会计从业资历证书
2.财会职员正确行使会计监视职权,对违反法律规定的会计事项,谢绝办理或依照职权予以纠正以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性、正当性和完全性
加强财务管理,进步教育经费使用效益,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的重要内容,是增进教育延续健康发展的基本保证。学校的财务管理工作事关广大学生的亲身利益,事关学校的健康发展,学校领导充分熟悉加强财务管理的重要性,在今后的工作中切实加强领导,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财务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
在司法厅召开监管安全通报会,监狱发生监管安全事故及监狱成立安全检查小组,开展安全工作自查自纠活动之时,我财务部用心响应安全工作的号召,认真学习活动精神,从监内发生的“4、2”事件中吸取教训,认真贯彻执行安全工作自查自纠活动,强化科内全体民警干部的安全防范意识。
财务部认真对待安全工作自查自纠活动,组织全科民警干部学习此次活动精神,以提高科内民警对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同时针对自查自纠资料,结合财务部工作的特点,进行自我检查,以求及时纠正安全生产工作中的不足及问题,并要求全体民警在进行自查自纠的同时对监狱安全工作提出意见和推荐,使自查自纠活动落实到实处,不流于形式。
在自查自纠活动中我们发现财务部的全体民警是一支各项素质较高的队伍。在队伍建设方面,认真执行党的监狱工作政策,严格依法执法,各岗位上的民警工作事业心、职责感强,每位民警各施其职,各尽其能,认真遵守工作纪律和工作规范,提高单位时光工作效率,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确保财务工作的正常有序,合理公正,保证监狱财产物资及经济资料的安全,较好的履行了财务部门的各项职能。
安全工作警钟应当长鸣,我们每位民警的安全防范意识不应随着安全工作自查自纠活动的结束而逐渐减弱,我们就应深刻认识监狱安全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时刻持续清醒的头脑,从各监狱系统及监内发生的安全事故中吸取教训,总结经验,避免侥幸心理,定期开展安全工作教育及宣传,时刻提醒全体民警安全的重要性,从思想上强化安全意识;财务部虽然不直接从事安全生产工作,但基建办规划设计的监狱围墙、禁闭室和会见楼正在动工建造,我们也应当引起重视,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工作是否到位,以确保施工安全和监管安全,为工程的顺利完工尽自我的一份职责。
安全工作涉及到每位民警的切身利益,我们应当结合安全自查活动中的民警廉洁自律方面的检查资料进行检查及互查,切实充分开展安全工作自查自纠活动,我们财务部也将在原有工作的基础上以更严格的要求对待自我的工作,热爱自我的工作,使财务工作更好的开展。
根据精神,我局结合自身实际状况,对本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状况进行了认真的自查,现就自查状况报告如下:
一、健全组织,强化领导
为确保此次自查工作顺利进行,我局成立了以纪检书记为组长的自查自纠清查小组,用心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二、严格清查,不走过场
成立清查小组后,局领导要求认真学习文件精神,对照自查资料进行自查。做到不走过场不留死角,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三、认真自查,及时自纠
按照的要求,我局对本单位执行财经纪律及有关政策的状况以及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执行状况进行了自查。财务自查自纠报告。
1、我局所有财政资金均按预算用途使用,支出真实合规。
2、严格专项资金管理,做到专款专用,无截留、挤占和挪用的行为。其中某些工作性的专项资金接待支出略微偏高。
3、非税收入征收合法合规,无乱收费、乱罚款和截留非税收入的行为。
4、认真执行收支两条线的政策,无以支抵收和坐收坐支的现象。
5、认真执行规范津补贴政策,无在政策规定之外发放奖金、补贴的行为。
6、国有资产帐实相符,核算规范,无违规处置国有资产、截留处置收入的行为。财务自查自纠报告。
7、我局单位资金全部集中统一管理和核算,无“账外账”和“小金库”。
8、我局根据本单位实际,建立并实施内部监督和控制制度,相关人员在工作过程中严格遵守规章制度,有效地实施了内部监督和控制。
透过自查,我局在某些工作性的专项资金招待费略微偏高。清查小组提出在以后的接待工作中必须要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接待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