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我校食品安全工作,提升食品卫生安全管理水平,我校根据上级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广泛开展宣传,明确工作责任,严格落实工作措施。
一、学校基本情况。
我校是一所寄宿制特殊学校,校园面积2689平方米,校舍面积3635平方米。目前全校有8个教学班,在校学生64人,教师23人。学校实行全封闭管理,校园围墙、宿舍区、食堂、门卫等处都安装有红外线电子监控系统,有力地保障了校园的安全。
二、主要工作及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重视食品卫生安全。
我校一直以来,就高度重视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把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学校安全工作之中,学校建立了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主要领导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建立了学校食品安全责任制及责任追究制。
2、加强宣传教育,全校师生共同参与食品卫生安全的监督。
有效地对全校师生进行食品安全教育,保证食品安全教育取得实效。通过有力的宣传教育工作,全校师生对食品安全的重要性有了更深的认识,也了解掌握了一些最基本的食品安全常识。
3、加强重点工作,切实保证师生食品卫生安全。
加强食堂管理。我校认真贯彻落实《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食品卫生法》,遵照有关部门的要求,食堂各项管理制度齐全,科学管理学校的食堂卫生安全工作。食堂有专门的管理人员,负责食堂各项日常管理工作。制定了食堂卫生、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持证上岗制度,食堂从业人员做到持证上岗,学校分管领导也可以随时查看食堂从业人员的工作情况,从而了解食堂的内部情况。学校执行严格的食品采购程序,食堂粮油肉、蛋、蔬菜等物品实行定点采购,确保食品的安全。进一步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卫生、质量和服务意识的教育和培训,树立良好的形象,为全校师生员工提供更优质的服务。
我校为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卫生工作条例,杜绝学校学生食物中毒等突发食品卫生安全事件的发生,本着确保师生身体健康、生命安全的目的。学校长期以来始终把食品安全卫生工作放在第一位,把食品安全作为学校工作的重中之重,抓平时,重细节。根据教育局的要求,结合尉氏县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尉氏县20xx年元旦和春节期间食品安全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尉食药安【20xx】19号)文件精神,学校本着对学生、对家长、对社会高度负责的态度,我校食品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学校的食品卫生工作展开了全面、认真的自检自查,现将自检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成立领导机构,强化责任意识
为了加强对学生集体用餐、食品卫生的安全,确保师生身体健康,进一步加强管理意识、提高管理水平、明确管理责任。学校成立了食品卫生安全领导小组:吴国乾校长为组长,肖占领书记和后勤主任袁慧明为副组长,各班班主任为成员,实行分工负责,层层落实。领导小组分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对学校食品卫生安全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每学年初,学校专门召开食品卫生工作会议,明确职责和具体分工,针对各项具体安全工作制定计划明确责任。同时召开学校教职工、后勤人员会议,学习上级颁发的文件,要求学校后勤人员提高食品卫生工作意识,增强食品卫生常识,切实认识到学生安全卫生工作的重要性,保证把孩子教育好,管理好,保护好,让家长放心地将孩子交到我们的手中。
二、确保了饮食从业人员持证上岗。
三、健全卫生、食品管理制度,做到责任到人。建立健全的卫生管理制
度及责任追究制度,责任到人,搞好食品卫生宣传,由学生伙食管理委员会做好对食堂每周一次的检查,做到奖惩分明。
四、把好四个关,杜绝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1)、把好采购、加工关:采购做好验收工作,加工做到烧熟煮透,做好食品留样工作。
(2)、把好“消毒”关。所有的餐具、用具都高温消毒。
(3)、把好“个人卫生”关。做到身体不适的职工不能进入食堂工作,从业人员必须取得健康证及经过食品卫生培训合格才能上岗,工作人员进入食堂必须做到“三白”。
(4)、杜绝非工作人员进入厨房关,保证投毒现象发生。
五、实行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坚持按量化分级管理的标准规范化管理学校食堂。
六、整改措施
为有效的控制学校食物中毒事件发生,做好各类事故隐患监控,切实保障学校师生员工健康安全。我们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解决:
(1)、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增强学生的食品卫生、安全意识。学校卫生室、食堂要通过课堂教育、板报、知识讲座等多种形式加大教育力度,使食品卫生安全方面的知识深入人心,自觉抵制假冒、伪劣产品,维护自身健康。同时,也使食堂的工作人员自觉按照《食品卫生法》进行操作营业。
(2)、加大管理力度,杜绝校门流动摊点的食品流入学校;食堂生产加工加强卫生监管,严格操作规程。加大奖惩力度。
(3)、全面停止使用一次性碗、筷和塑料袋,杜绝白色污染和食源性疾病的发生。
(4)、学校通过健康教育,告诫学生不吃霉变食品,不买三无产品,不喝生水冷水,教育学生增强自我防护意识
三是利用校园广播、黑板报、专题讲座,开展健康和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倡导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生活习惯。加大对学校周边饮食摊点的监控力度,禁止学生到无证摊点就餐或购买副食、饮料等商品。
七、存在问题
(1)、学校因经费原因,学校食堂配套设施标准不高。
(2)、学校食堂从业人员有刚从事餐饮的,还有待适应。
总之,要持之以恒做到上述几条,才能杜绝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我们一定在本学期中再接再励,把食品卫生工作做得更好。
天桥区嘉荣食品厂,坐落在济南市天桥区联四路,地段繁华,车来人往,商业繁茂。优利的地理位置,给企业的宣传销售带来很多方便。在企业的成长发展过程中,得到了济南市质监局天桥分局的大力辅助和支持,他们对企业是既监管又服务,所以,企业始终有着正确的发展方向,走在一条稳健发展的道路上。但是,因为我们生产的是大众化食品,利润薄弱,这也是企业面临的挑战。
本厂的主导产品是面包,本厂所用到的主要原料有面粉,白糖、奶油、食用植物油等。这些原料都通过正规的渠道,从取得生产许可证的厂家购进,并附有出厂检验报告,质量要求很严格,必须符合国家对该食品的卫生要求,比如面粉要符合LS/T3201的要求,白糖要符合GB 317的要求,等等。
本厂所涉及的食品添加剂主要有丙酸钙、面包改良剂、酵母等,这些食品添加剂,逐一在济南质量技术监督局天桥分局,做了备案。备案的技术内容,严格执行了GB 2760-的要求。我厂的生产,严格执行备案标准。食品添加剂有专门的进货台账,和有专门的使用台账,安排专人进行管理,并按照实地盘存法,每月盘存一次,确保使用安全。
前段时间,接到了天桥分局的通知,通知内容是:加强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我厂成立了质量安全管理小组,由法人郑进杰任组长,组员由质量负责人和质量检验人员、生产加工人员担任,按照各自分工,对照《食品生产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情况自查表》,对企业的现有状况进行了一次彻底核查。核查的过程是一次自我检验的过程,也是一次对全厂职工进行质量安全教育的过程。
核查的内容主要有:企业资质情况、原材物料采购进货查验落实情况、生产过程控制情况、食品出厂检验情况、不合格产品管理情况、食品标注标识情况、食品销售台账记录情况等10个方面,逐条检查制度的健全情况和相关记录的完善情况。根据企业自查情况,企业自身感觉各方面做得尚可,基本符合质检部门的要求。对于稍有差次的,及时做了整改。现阶段,企业基本能做到系统管理,按标准要求组织进货、生产和销售。现将企业目前能达到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企业资质情况:企业名称为济南市天桥区嘉荣食品厂,厂址在济南市天桥区联四路,出厂检验方式为企业自检。生产许可的编号为:,工商营业执照的编号为: 。 本厂证照齐全,经营范围是烘烤类糕点。
二、采购进货查验落实情况:本厂主要采购的原料为面粉、白砂糖、奶油、食盐、酵母、丙酸钙、面包改良剂、复合包装袋、纸箱等。所有物品均从具有合法资格的企业购进,购进时索取了企业相关资质证明。我厂使用的食品添加剂,严格遵照了GB 2760-的要求,并做了详细的相应记录。食品添加剂还备有单独的进货台账和使用台账。食品添加剂的使用情况已经在长清分局备案。
三、生产过程控制情况:我厂每天安排专人对厂区卫生进行打扫,保持厂区内环境整洁干净。定期对生产场所、设备、库房、进行打扫、消毒。保持在加工过程中与产品接触的一切设施、设备、环境的卫生,杜绝一切污染的可能。定期养护设备设施,每批产品生产前和生产结束后,均对相关设施、设备进行清洗、消毒。生产人员的个人卫生,工作服帽的整洁情况,班班检查。工作人员洗刷、更换专用工作服后,经人员专用通道进入生产车间。验收合格的原料从原料专用通道进入生产场区。
但是,由于厂区面积比较小,生产的过程中,出现过器物杂乱的现象。目前,在天桥分局的督促下,已经彻底改正,并通过验收。
四、食品出厂检验落实情况:我厂配备了架盘天平、电子分析天平、电热干燥箱、超净工作台、台式培养箱、显微镜、蒸汽压力灭菌器等检验设备,具有检验辅助设备和化学试剂,实验室测量比对情况均符合相关规定。检验人员经过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培训,具有山东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发放的检验资格证书。按照产品标准,对生产出的每个单元的每批产品进行检验,将检验的原始记录和产品出厂检验报告留存备查,对出厂的每批产品留样,并进行登记。
五、不合格品的管理情况和不安全食品召回记录情况:我厂生产需要的各种原料均从合法、正规渠道购进,并索取相关的证件。严格按照产品生产工艺及《食品卫生法》的要求组织生产,未遇到购买不合格原料和出现生产不安全食品的情况。
六、食品标识标注情况:我厂生产的各个单元产品的包装上按照相关规定印有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产品标准代号,以及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生产许可证编号和QS标识以及使用的食品添加剂的名称和产品的贮藏方式和保质期等相关信息。
七、食品销售台账记录情况:我厂建立了食品的销售台账,记录了产品名称、数量、生产日期、销售日期、检验合格证号、生产批号以及购货者的相关信息,包括购货者的名字,地址、销货场所等。
八、产品标准执行情况:企业积极并严格执行各个产品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等。面包执行的是GB/T 20981-。原材物料也都是执行的现行有效的备案标准。
九、企业人员培训、体检情况:我厂所有和生产相关的人员均参加了体检,取得食品从业许可证书(健康证),并定期参加企业组织的食品法律法规、食品安全知识、食品技术知识培训,并备有员工培训记录。
十、企业售后服务和产品安全预警和风险评估:我厂主要消费者都是回头客,目前为止,还没有接到过消费者投诉。我厂定期对消费者进行满意程度调查,及时反馈消费者意见,做到对自己的产品心中有数。我厂已经设立消费者投诉登记本,并制定相应的处理制度、应对机制,确保一旦出现消费者投诉情况,能及时做出反应,力保消费者权益。
除此之外,我厂的各项管理制度健全,记录表格完善,人员配备合理,职责明晰。这些软硬件的建设,也为企业的前行,铺平了道路。
经过此次自查,我厂基本符合食品生产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的要求,提高了质量安全意识,杜绝了质量安全隐患。在此基础上,我厂建立了质量安全保证长效机制,为长期、持续地生产优质产品,打下了坚实基础。
我局对照本部门职责与《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的相关要求,对我县20xx年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进行了自检自查。现将自检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
为切实加强对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的领导,保证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我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全县商务系统的食品安全工作,督促检查食品安全工作的落实和进展情况。明确专人负责专项整治日常工作,确保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落实到部门,明确到责任人。
二、任务明确,重点突出
20xx年,我局继续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原则,严厉防范含瘦肉精等药用物质生猪进入屠宰环节,严厉打击生猪屠宰环节中注水和注入其他物质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严惩违法犯罪分子,将整治与规范、监管与自律的各项措施有效结合,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
一加强屠宰环节瘦肉精的抽验,落实宰前尿样抽检制度,明确了定点屠宰厂负责人和生猪供应商为第一责任人。二是进一步加强了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点生猪屠宰宰前宰后的检疫检验工作。三是加强了鲜肉批发环节监管,严把肉品质量关,严禁不合格的肉品批发上市销售,杜绝未经检疫检验或检疫检验不合格的猪肉产品流入市场。四是对检疫不合格的生猪和检验不合格的肉品进行无害化处理,并做好相关文字记录。五是进一步加大了鲜肉市场的监督检查力度。七是商务局与县生猪定点屠宰厂签订了《食品安全承诺书》。
三、超前谋划,制定方案
肉品质量安全是关系到广大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大事。县商务局高度重视,为有效遏制“含瘦肉精”残留
猪肉、病害肉、注水肉等流入消费领域,确保上市肉品质量安全,结合我县商贸流通系统实际,召开了全县生猪定点屠宰企业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会议,传达了全国、省、市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会议精神,并明确了专项整治工作的任务和职责。
四、精心组织,落实有力
自我局成立以来,坚持以人为本,求真务实,树立科学发展观,针对关系群众生命健康、社会危害严重的猪肉食品问题,深入开展全县猪肉及肉食品添加非食用物质和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通过集中整治与制度建设、严格执法与科学管理、打劣与扶优相结合等措施,“含瘦肉精”残留猪肉、非法屠宰、“注水肉”等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我县猪肉食品安全状况得到进一步改善,市场秩序明显好转。
对重点对市场上的肉摊实行每周统查与每日抽查相结合的检查方式。认真检查上市销售的猪肉是否有未经检验的“白皮肉”或虽经检验,但检验不合格的肉品上市销售。整治期间,我县猪肉及肉食品没有检测到“瘦肉精”及添加非食用物质和食品添加剂现象,没有接到举报投诉。
五、多举并措,力争实效
一是加强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的监督管理。要求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必须按照生猪定点屠宰工艺流程和技术规范屠宰生猪,认真做好产地检疫、宰前宰后检验,经检验不合格的猪肉一律不准上市销售。严禁屠宰病死猪,凡未经肉品品质检验人员检疫屠宰企业不得擅自屠宰生猪,实行谁屠宰谁负责的责任制度。
二是加强市场监管人员的监督管理。严格要求县屠宰办的市场监管人员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按时上岗,对擅离职守,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的市场监管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三是建立健全猪肉食品安全报告制度。要求市场监管人员一旦发现有出售未经检验的猪肉,或虽经检验但检验不合格的猪肉上市销售,做到及时报告,商务局组织有关人员及时查处。对报告不及时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有关人员的相关责任。
四是加大鲜猪肉市场查处力度。县屠宰办督查组定期或不定期地对猪肉批发、零售市场开展明察暗访,凡发现变质变味猪肉一律予以没收销毁。
今年以来,通过积极推进生猪定点屠宰和检验检疫工作,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含瘦肉精&r
dquo;残留猪肉、制售注水肉和病害肉的违法行为,认真组织开展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私屠滥宰现象得到扼制,净化了肉类市场,市场猪肉品品质得到提高,确保了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县城生猪定点屠宰率达100%,检疫率实现100%。同时,乡镇生猪定点屠宰厂也在下一步规划之中。
六、扩大宣传,普及认识
为了做好肉品安全宣传工作,增强宣传效果,扩大社会影响,使广大消费者充分了解食品安全知识,树立自我保护意识,县商务局以今年“食品安全年”为契机,组织县屠宰办执法大队成员,在县城内开展了食品安全宣传活动,通过拉跨街横幅,张贴宣传标语,散发宣传材料,设立咨询服务等形式,进行了广泛宣传,使肉品安全知识得到了一定的普及,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七、存在的问题
一是屠宰场检验人员业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检验设备落后,对“瘦肉精”等一些最新检测设备相对缺失。目前,乡镇未建设屠宰厂,私屠滥宰的局面还不能得到有效控制,造成对乡镇肉品监管的难度增大、监测难。乡镇屠宰户以人工屠宰为主,屠宰工具、方式都不能适应食品安全工作的需要,希望各乡镇将生猪定点屠宰厂的建设纳入乡镇建设总体规划。
二是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量大与执法力量缺少之间的矛盾日益加大,导致监管工作还不够到位。
八、下一步的工作打算
1、进一步强化对薄弱环节的整治,通过规范监管制度,积极探索对生猪定点屠宰的长效管理机制。做到边整治、边检查、边总结、边推广,努力做到不留空白和死角。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推进综合执法,重点加大对县城的执法力度。
2、加强部门协调和部门联动,形成对猪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和对生猪屠宰日常监管的合力。把解决当前存在突出问题的各项措施与加强长效机制建设结合起来,做到标本兼治。把专项整治与强化全过程监管结合起来,建立从养殖、屠宰、加工、流通和消费环节全过程监管链条,完善猪肉质量追溯体系和责任追究体系,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手段,形成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猪肉质量安全监管网络。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关于朝阳建平县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紧急通报》精神,结合《辽宁省学校食品卫生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检查评估细则》,我们对学校食堂各方面的工作进行自查,通过自查我们认为学校食堂能够按照各级有关食堂方面的要求去做,能够在客观的条件不太好的情况下尽力做好工作。
食堂基本情况
我校食堂建于2019年,建筑面积为106平方米,后经过改建装修,现有加工间、烹饪间、配餐间、储藏间、教师餐厅和学生餐厅等6个区域,可容纳140人同时就餐。学校现有学生、幼儿358人,教职工20人,日常在食堂就餐人数近百人。
自查情况
1、学校组织健全。开学初就成立了食品卫生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卫生教师和食堂管理员任副组长,制订了工作计划,对学校食堂进行监管工作。
2、健全制度、责任到人。校长是食堂卫生安全的第一责任人,食堂管理员负责具体的管理工作,卫生教师负责监督管理。同时建立了一系列的规章制度,如餐饮卫生管理制度、食堂管理制度、食堂消毒制度、采购食品制度、采购索证制度、食品验收制度、食品仓储卫生制度、粗加工间卫生制度、烹调间卫生制度、从业人员体检培训制度等。
3、抓好源头管理。为确保师生饮食安全,把好食品采购关,严防食物的中毒事故的发生,食堂与各食品供应商签订了食品蔬菜供货协议,认真做好取证,索证工作,坚决不购买无证商贩的食品蔬菜。
4、把好食品蔬菜的验收关。仓库验收员工作认真负责,每次购进的食品、蔬菜和调味品等都要进行仔细的检查验收,严格保证食品蔬菜的质量,保证劣质食品与 三无 食品不进仓库。
5、把好食品卫生关。在保证食品蔬菜质量的同时,认真做好消毒、清洗等食品卫生工作,确保师生吃上 放心菜 ,洗菜按照流程进行,从洗菜到烧菜层层落实,责任到人。不提供凉拌食物。
6、保证就餐卫生。师生就餐采取分餐形式,个人从配餐间领取食物,每人一个餐盘,使用一次性筷子,确保不发生传染性疾病。
7、坚持留样制度。每个品种的留样量均不少于100克,在冷藏条件下存放48小时。
8、从业人员持证上岗,规范操作。食堂从业人员定期参加卫生防疫部门体检与食品卫生知识培训,按规定穿戴工作服、工作帽,并能做到不留长发,不留长指甲,不戴手饰,注意个人卫生与环境卫生。有专用衣橱,个人衣物不带入食品处理区。每天不定期进行垃圾清理,食堂各个区域的卫生情况良好。严禁非食堂工作人员进入操作间。
9、附属设施比较齐全。各门窗有防蝇、防尘设施;有5个分别用于洗菜、洗餐具、洗手等专用的洗洁盆;有专用的餐具消毒桶;有专用的半成品、成品的工具和容器,有明显的标志并能分开使用;食品加工区有专用带盖的废弃物容器;食品仓库有防鼠板,有食品存放架,做到分类存放,保证有良好的通风效果。
10、坚持实行消毒制度。餐用具使用后能及时洗净、消毒,消毒后存放在专用保洁柜中,保洁柜能定期清洗,保持洁净。
11、水质保证,周边环境良好。学校统一使用自来水公司提供的自来水,水质达标,食堂周边无污染源。
12、存在问题。流水洗手设施简陋、数量少,不能保证多数人同时使用。
我园按照会议精神,对园内的食品卫生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进行报告。
我园有幼儿食堂一个,在园用餐幼儿共430人,专职食堂员工三人,食品采购由园领导兼任。食品加工场地占地100平方米,幼儿用餐在各班教室进行。
我园在食品卫生工作方面做到了:
一、学习食品卫生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强化食品卫生安全意识,让每个教职工都意识到食品卫生安全的重要性,做到防患于未然。
二、在日常教育教学工作中给幼儿灌输食品卫生常识,培养幼儿良好的卫生习惯。
三、建立健全有关食品卫生方面的规章制度,从食品加工到幼儿用餐等方面都做到了有章可循。
四、证件齐全有效,幼儿食堂有《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有《健康证》。
五、食品采购严把进入关,能定点采购的食品全部定点采购,不能定点采购的食品在购买时都进行严格细致的检查,并问明出处。不购变质食物和野生菌、四季豆等有中毒可能性的食物给幼儿食用。
六、食品储存和餐具消毒工具、食品加工工具齐全,餐具做到餐餐消毒,教室和厨房地面每天定时进行优氯净清洗消毒,食品加工工具即用即洗。
七、厨房卫生每日定时打扫和随时保持干净双重目标同时进行。
八、生熟食品分类存放,隔餐剩食不给幼儿食用,未加工熟的食物不给幼儿食用。
九、灭四害工作随时发现随时进行。
幼儿园对食堂卫生情况进行了一次深入地检查,彻底清除卫生死角,对于各种不卫生的隐患和习惯及时进行处理更新。厨房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和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等文件的规定,加强对食品采购、供货、加工等关口的管理,确保所购食品和原料卫生安全,符合国家食品卫生要求。存放食品和原料的场所有专人管理,非直接工作人员不得接近;严格生熟分放和加工处理制度,严格执行饭菜当日制作,当日食用制度,以防隔夜饭菜对幼儿身体健康造成危害。对幼儿园进行灭鼠除蟑,清除各种寄生虫,防止各类传染病的发生。灭蝇药专人专点妥善保管,单独存放,严格执行用药、清理和管理制度。
办园多年来,我园在卫生部门和教育管理部门的领导和督导下,严格循规加工幼儿食物和指导幼儿正确食用食物,严把餐、饮具和食物加工场地与幼儿用餐场地的消毒关,没有出现幼儿食物中毒和园内传染病流行的事件过,这是我园应保持的。
我园还有专用的食品库房,有专用菜类的细加工操作间,一些食品加工具还需不断添置,这些问题我园正在不断改进中,在卫生部门的指导下,相信我园今后在食品安全卫生工作方面会越来越做得好。
X镇在遂宁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区委、区政府和区食药局的正确领导下,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所的帮助和指导下,认真按照市、区关于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加强对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监督与管理。现将我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组织及制度建设情况。
一是领导重视,机构健全。为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成立了以镇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镇直各部门、各村(社区)负责人为成员的食品药品领导小组。成立食品药品安全办公室,由分管领导担任办公室主任,另设专职人员2名,负责食安办的具体工作。落实了食品药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和政府目标管理,与各村、社区签订了目标责任书,聘请了19名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做到了组织落实、人员落实、场所落实。
二是制定制度,按章办事。根据市、区文件要求,制定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各项管理制度,包括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管理制度、农村家宴申报制度、食品药品安全“黑名单”制度、举报投诉受理制度、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会议制度、食品药品安全事故报告等制度。
三是加强培训,提高素质。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重在监管、首在宣传。为调动群众参与的积极性,提高公众对食品药品安全的认识,我镇落实专项工作经费,召开专题会议,制定了宣传实施方案。利用广播、标语、宣传栏、宣传单等载体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管理举报办法等,使食品药品安全深入人心、家喻户晓。截止今年7月,我镇已制作宣传标语20幅、宣传栏24个,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广播宣传15次;加大对协管员和从业人员的专题培训,以会代训,提高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先后召开了全镇卫生室医生业务培训会、全镇农村家宴厨师法规政策宣讲和业务培训会、全镇餐饮单位负责人等专题会议。
(二)工作开展情况。
1、开展调查摸底,建立监管档案
截止7月20日,食安办工作人员,村(社区)协管员对辖区内的餐饮服务、药械经营使用、食品生产、食品流通单位进行了全面摸底调查,建立了登记台账,开展日常巡查、做好巡查登记,全镇食品、餐饮、药品器械、地址、生产许可证号、许可期限、经营范围、负责人、化妆品等90家单位全部登记在册。台帐细化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从业人数等具体项目,做到了底子清、情况明。
2、突出重点,开展好专项整治活动。
一是加强节假日期间食品药品安全检查。以元旦、春节、“五一”、端午等节假日为重点时段,加强对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农村家宴、农贸市场、小餐馆等重点巡查对象,协同食品药监、卫生、农业等部门,认真开展食品药品安全联合执法大检查。真正做到及时处理、排除各种食品安全隐患,严防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
二是在重点领域开展各项专项整治活动。
第一,镇食安办和永兴食品药品监管所、派出所、卫生院等部门人员进行大排查。
第二,加强对校园食品药品安全进行专项整治。
第三,对农村家宴进行专项整治。截止目前,我镇食安办接到农村家宴申报20余次,无一例农村家宴事故发生。
二、存在的困难和不足。
虽然我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还存在一些困难和不足之处,主要体现在:
一是各村辖区内经营店普遍没有经营许可证,协管员对于日常巡查记录不明细。
二是部分协管员食品药品安全知识积累不多,培训没有完全跟上。
三是专项资金不足,对于有些整治活动不能很好的开展。
三、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加强协管员日常巡查管理机制,做好每月两次巡
查并要求巡查记录详实,让各经营场所正规有序的经营各种产品。
(二)努力提高业务素质。加强协管员业务知识培训,进一步提高全镇人员对食品药品安全的认知水平和责任意识。
我局对照本部门职责与《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的相关要求,对我县2019年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进行了自检自查。现将自检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
为切实加强对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的领导,保证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我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全县商务系统的食品安全工作,督促检查食品安全工作的落实和进展情况。明确专人负责专项整治日常工作,确保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落实到部门,明确到责任人。
二、任务明确,重点突出
20xx年,我局继续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原则,严厉防范含瘦肉精等药用物质生猪进入屠宰环节,严厉打击生猪屠宰环节中注水和注入其他物质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严惩违法犯罪分子,将整治与规范、监管与自律的各项措施有效结合,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
一加强屠宰环节瘦肉精的抽验,落实宰前尿样抽检制度,明确了定点屠宰厂负责人和生猪供应商为第一责任人。二是进一步加强了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点生猪屠宰宰前宰后的检疫检验工作。三是加强了鲜肉批发环节监管,严把肉品质量关,严禁不合格的肉品批发上市销售,杜绝未经检疫检验或检疫检验不合格的猪肉产品流入市场。四是对检疫不合格的生猪和检验不合格的肉品进行无害化处理,并做好相关文字记录。五是进一步加大了鲜肉市场的监督检查力度。七是商务局与县生猪定点屠宰厂签订了《食品安全承诺书》。
三、超前谋划,制定方案
肉品质量安全是关系到广大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大事。县商务局高度重视,为有效遏制“含瘦肉精”残留猪肉、病害肉、注水肉等流入消费领域,确保上市肉品质量安全,结合我县商贸流通系统实际,召开了全县生猪定点屠宰企业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会议,传达了全国、省、市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会议精神,并明确了专项整治工作的任务和职责。
四、精心组织,落实有力
自我局成立以来,坚持以人为本,求真务实,树立科学发展观,针对关系群众生命健康、社会危害严重的猪肉食品问题,深入开展全县猪肉及肉食品添加非食用物质和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通过集中整治与制度建设、严格执法与科学管理、打劣与扶优相结合等措施,“含瘦肉精”残留猪肉、非法屠宰、“注水肉”等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我县猪肉食品安全状况得到进一步改善,市场秩序明显好转。
对重点对市场上的肉摊实行每周统查与每日抽查相结合的检查方式。认真检查上市销售的猪肉是否有未经检验的“白皮肉”或虽经检验,但检验不合格的肉品上市销售。整治期间,我县猪肉及肉食品没有检测到“瘦肉精”及添加非食用物质和食品添加剂现象,没有接到举报投诉。
五、多举并措,力争实效
一是加强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的监督管理。要求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必须按照生猪定点屠宰工艺流程和技术规范屠宰生猪,认真做好产地检疫、宰前宰后检验,经检验不合格的猪肉一律不准上市销售。严禁屠宰病死猪,凡未经肉品品质检验人员检疫屠宰企业不得擅自屠宰生猪,实行谁屠宰谁负责的责任制度。
二是加强市场监管人员的监督管理。严格要求县屠宰办的市场监管人员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按时上岗,对擅离职守,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的市场监管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三是建立健全猪肉食品安全报告制度。要求市场监管人员一旦发现有出售未经检验的猪肉,或虽经检验但检验不合格的猪肉上市销售,做到及时报告,商务局组织有关人员及时查处。对报告不及时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有关人员的相关责任。
四是加大鲜猪肉市场查处力度。县屠宰办督查组定期或不定期地对猪肉批发、零售市场开展明察暗访,凡发现变质变味猪肉一律予以没收销毁。
今年以来,通过积极推进生猪定点屠宰和检验检疫工作,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含瘦肉精”残留猪肉、制售注水肉和病害肉的违法行为,认真组织开展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私屠滥宰现象得到扼制,净化了肉类市场,市场猪肉品品质得到提高,确保了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县城生猪定点屠宰率达100%,检疫率实现100%。同时,乡镇生猪定点屠宰厂也在下一步规划之中。
六、扩大宣传,普及认识
为了做好肉品安全宣传工作,增强宣传效果,扩大社会影响,使广大消费者充分了解食品安全知识,树立自我保护意识,县商务局以今年“食品安全年”为契机,组织县屠宰办执法大队成员,在县城内开展了食品安全宣传活动,通过拉跨街横幅,张贴宣传标语,散发宣传材料,设立咨询服务等形式,进行了广泛宣传,使肉品安全知识得到了一定的普及,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七、存在的问题
一是屠宰场检验人员业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检验设备落后,对“瘦肉精”等一些最新检测设备相对缺失。目前,乡镇未建设屠宰厂,私屠滥宰的局面还不能得到有效控制,造成对乡镇肉品监管的难度增大、监测难。乡镇屠宰户以人工屠宰为主,屠宰工具、方式都不能适应食品安全工作的需要,希望各乡镇将生猪定点屠宰厂的建设纳入乡镇建设总体规划。
二是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量大与执法力量缺少之间的矛盾日益加大,导致监管工作还不够到位。
八、下一步的工作打算
1、进一步强化对薄弱环节的整治,通过规范监管制度,积极探索对生猪定点屠宰的长效管理机制。做到边整治、边检查、边总结、边推广,努力做到不留空白和死角。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推进综合执法,重点加大对县城的执法力度。
2、加强部门协调和部门联动,形成对猪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和对生猪屠宰日常监管的合力。把解决当前存在突出问题的各项措施与加强长效机制建设结合起来,做到标本兼治。把专项整治与强化全过程监管结合起来,建立从养殖、屠宰、加工、流通和消费环节全过程监管链条,完善猪肉质量追溯体系和责任追究体系,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手段,形成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猪肉质量安全监管网络
天桥区嘉荣食品厂,坐落在济南市天桥区联四路,地段繁华,车来人往,商业繁茂。优利的地理位置,给企业的宣传销售带来很多方便。在企业的成长发展过程中,得到了济南市质监局天桥分局的大力辅助和支持,他们对企业是既监管又服务,所以,企业始终有着正确的发展方向,走在一条稳健发展的道路上。但是,因为我们生产的是大众化食品,利润薄弱,这也是企业面临的挑战。
本厂的主导产品是面包,本厂所用到的主要原料有面粉,白糖、奶油、食用植物油等。这些原料都通过正规的渠道,从取得生产许可证的厂家购进,并附有出厂检验报告,质量要求很严格,必须符合国家对该食品的卫生要求,比如面粉要符合LS/T3201的要求,白糖要符合GB317的要求,等等。
本厂所涉及的食品添加剂主要有丙酸钙、面包改良剂、酵母等,这些食品添加剂,逐一在济南质量技术监督局天桥分局,做了备案。备案的技术内容,严格执行了GB2760-的要求。我厂的生产,严格执行备案标准。食品添加剂有专门的进货台账,和有专门的使用台账,安排专人进行管理,并按照实地盘存法,每月盘存一次,确保使用安全。
前段时间,接到了天桥分局的通知,通知内容是:加强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我厂成立了质量安全管理小组,由法人郑进杰任组长,组员由质量负责人和质量检验人员、生产加工人员担任,按照各自分工,对照《食品生产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情况自查表》,对企业的现有状况进行了一次彻底核查。核查的过程是一次自我检验的过程,也是一次对全厂职工进行质量安全教育的过程。
核查的内容主要有:企业资质情况、原材物料采购进货查验落实情况、生产过程控制情况、食品出厂检验情况、不合格产品管理情况、食品标注标识情况、食品销售台账记录情况等10个方面,逐条检查制度的健全情况和相关记录的完善情况。根据企业自查情况,企业自身感觉各方面做得尚可,基本符合质检部门的要求。对于稍有差次的,及时做了整改。现阶段,企业基本能做到系统管理,按标准要求组织进货、生产和销售。现将企业目前能达到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企业资质情况:
企业名称为济南市天桥区嘉荣食品厂,厂址在济南市天桥区联四路,出厂检验方式为企业自检。生产许可的编号为:,工商营业执照的编号为:。本厂证照齐全,经营范围是烘烤类糕点。
二、采购进货查验落实情况:
本厂主要采购的原料为面粉、白砂糖、奶油、食盐、酵母、丙酸钙、面包改良剂、复合包装袋、纸箱等。所有物品均从具有合法资格的企业购进,购进时索取了企业相关资质证明。我厂使用的食品添加剂,严格遵照了GB2760-的要求,并做了详细的相应记录。食品添加剂还备有单独的进货台账和使用台账。食品添加剂的使用情况已经在长清分局备案。
三、生产过程控制情况:
我厂每天安排专人对厂区卫生进行打扫,保持厂区内环境整洁干净。定期对生产场所、设备、库房、进行打扫、消毒。保持在加工过程中与产品接触的一切设施、设备、环境的卫生,杜绝一切污染的可能。定期养护设备设施,每批产品生产前和生产结束后,均对相关设施、设备进行清洗、消毒。生产人员的个人卫生,工作服帽的整洁情况,班班检查。工作人员洗刷、更换专用工作服后,经人员专用通道进入生产车间。验收合格的原料从原料专用通道进入生产场区。
但是,由于厂区面积比较小,生产的过程中,出现过器物杂乱的现象。目前,在天桥分局的督促下,已经彻底改正,并通过验收。
四、食品出厂检验落实情况:
我厂配备了架盘天平、电子分析天平、电热干燥箱、超净工作台、台式培养箱、显微镜、蒸汽压力灭菌器等检验设备,具有检验辅助设备和化学试剂,实验室测量比对情况均符合相关规定。检验人员经过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培训,具有山东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发放的检验资格证书。按照产品标准,对生产出的每个单元的每批产品进行检验,将检验的原始记录和产品出厂检验报告留存备查,对出厂的每批产品留样,并进行登记。
五、不合格品的管理情况和不安全食品召回记录情况:
我厂生产需要的各种原料均从合法、正规渠道购进,并索取相关的证件。严格按照产品生产工艺及《食品卫生法》的要求组织生产,未遇到购买不合格原料和出现生产不安全食品的情况。
六、食品标识标注情况:
我厂生产的各个单元产品的包装上按照相关规定印有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产品标准代号,以及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生产许可证编号和QS标识以及使用的食品添加剂的名称和产品的贮藏方式和保质期等相关信息。
七、食品销售台账记录情况:
我厂建立了食品的销售台账,记录了产品名称、数量、生产日期、销售日期、检验合格证号、生产批号以及购货者的相关信息,包括购货者的名字,地址、销货场所等。
八、产品标准执行情况:
企业积极并严格执行各个产品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等。面包执行的是GB/T20981-。原材物料也都是执行的现行有效的备案标准。
九、企业人员培训、体检情况:
我厂所有和生产相关的人员均参加了体检,取得食品从业许可证书(健康证),并定期参加企业组织的食品法律法规、食品安全知识、食品技术知识培训,并备有员工培训记录。
十、企业售后服务和产品安全预警和风险评估:
我厂主要消费者都是回头客,目前为止,还没有接到过消费者投诉。我厂定期对消费者进行满意程度调查,及时反馈消费者意见,做到对自己的产品心中有数。我厂已经设立消费者投诉登记本,并制定相应的处理制度、应对机制,确保一旦出现消费者投诉情况,能及时做出反应,力保消费者权益。
除此之外,我厂的各项管理制度健全,记录表格完善,人员配备合理,职责明晰。这些软硬件的建设,也为企业的前行,铺平了道路。
经过此次自查,我厂基本符合食品生产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的要求,提高了质量安全意识,杜绝了质量安全隐患。在此基础上,我厂建立了质量安全保证长效机制,为长期、持续地生产优质产品,打下了坚实基础。
东城街道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区食安办的指导下,认真贯彻省、市、区相关文件会议精神,对食品安全进行了认真监管,进一步推进了食品放心工程建设,保障了人民群众食品安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全年无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一、认识到位,高度重视
食品安全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息息相关,事关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事关一方经济社会的安全稳定。街道办事处高度重视,一是把此项工作摆在了街道的重要工作议程,定期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食品安全工作;二是为了切实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组织、监管,街道成立了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街道办事主任张耀林同志为组长,部门各科室及社区干部为成员;三是经常利用会议、广播、电视、标语、专栏等对食品安全进行大力宣传,让食品安全知识深入人心,形成人人关心、重视的氛围。
二、齐抓共管,狠抓重点
1、上半年法制宣传月,我办加强宣传,动员全社会参与.增强了食品安全监管合力,认真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共出动宣传人员60人次,散发宣传资料和小册子500份,张贴宣传画20份,宣传标语10条,受教育居民达5000多人。在日常宣传工作中,全街道各社区均设立食品安全宣传栏或板报,定期更新内容,每季度不少于1次。
2、下半年,两节期间我办在辖区内开展了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办事处安排工作人员在节日前针对性地加强了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重点对辖区内大材市农贸市场、餐饮店铺、百货超市、干杂店铺进行了全面排查,对月饼、肉及肉制品、豆制品、乳制品、蛋制品、水发食品、腌卤制品、炒货、饮料、酒、保健食品等节日消费较多的食品进行了检查。经过检查,辖区商家销售预包装食品均有qs标志,无出售三无食品和超保质期食品的情况,无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节日期间,街道还安排工作人员及时巡查、监督可能出现的食品安全问题,从而确保了两节期间食品安全工作扎实推进。
3、11月,我办在辖区内开展了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办事处安排工作人员针对性地加强了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开展生猪屠宰专项整治。一是加大对辖区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的检查和整顿工作力度,强化生猪屠宰宰前检疫和肉品品质检验;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制售注水肉、病害肉等不法行为;加强对生猪肉品区场的监督管理,严防病死、注水、未经检疫、检验的不合格生猪肉品进入市场。二是开展集贸区场专项整治。加强食品生产经营者的监管,督促办理相关证照,依法规范经营;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标准操作程序从事食品加工,“三防”设施齐全,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上岗,确保食品安全。加大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三是开展学校食堂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加强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食堂标准化改造,深入开展食品安全进校园、进家庭活动。加大对学生营养餐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力度,强化大、中、小学学校食品安全监管,严防学校群体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1、加强领导、构建机制。结合实际,对街道食品安全工作委员会组成人员进行调整充实,各社区设立相应机构,确定专人负责,健全食品安全队伍,从组织上保证工作的开展。
2、每季度定期组织召开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全街道食品安全工作,及时传达和学习上级关于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相关会议和文件精神,遇到重大食品事件要及时处理并在第一时间向上级部门汇报。此项工作将纳入年度目标进行考核。
3、加大节假日监管力度,在“五˙一”、“十?一”两个黄金周期间和“端午”、“中秋”两节等节假日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4、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通过张贴标语,板报等各种宣传途径,努力营造全社会参与监督食品安全的良好工作氛围,增强人民群众食品消费的维权意识和责任意识。
5、抓好重点工作。一是加大对餐饮服务行业的监管力度。做好餐饮服务单位的验证工作,加大监管力度,重点对原料进货渠道,流通环节,餐具消毒进行监管。二是重点对辖区内农贸市场、餐饮店铺、百货超市、干杂店铺进行全面排查,加强食品生产经营者的监管,督促办理相关证照,依法规范经营;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标准操作程序从事食品加工,“三防”设施齐全。三是搞好学校周边环境的整治,加强日常巡查,重点要搞好流动食品摊点的整治和管理,坚决取缔无证经营户,主动组织检查,确保学校食品安全,防止群体中毒事件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