挖掘机进入施工现场后,驾驶员应先观察工作面地质及四周环境情况,挖掘机旋转半径内不得有障碍物,以免对车辆造成划伤或损坏。那么挖掘机转让协议合同是怎样的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挖掘机转让协议合同,欢迎参考阅读。
甲方(卖方):
住址: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乙方(买方):
住址: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经平等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甲方所有的挖掘机/工程机械转让给乙方一事达成一致协议如下:
一、挖掘机/工程机械概况
品牌:
型号:
机号:
二、转让价格:RMB 元。
三、甲方承诺对上述转让的挖掘机/工程机械享有合法的完全的所有权,乙方基于该承诺购买上述挖掘机/工程机械。如因第三人向乙方主张挖掘机/工程机械的所有权或他物权导致乙方经济损失的,乙方有权向甲方追偿。
四、挖掘机/工程机械现状已由双方确认。因该挖掘机/工程机械系二手旧机,甲方对于挖掘机的运行状况及工作状况均向乙方作了充分的说明,乙方对于该挖掘机的现状以及日后运行可能出现的问题均已了解。
五、乙方应在 年 月 日前一次性或分期(明细)将货款付至如下账户:付款迟延的,乙方按欠款额的日千分之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迟延超过 天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六、挖掘机/工程机械由甲方于 年 月 日,在 交付给乙方,乙方采取现场验收的方式进行验收,乙方对于挖掘机/工程机械的运行状况及设备数量、质量有任何不符合双方在本合同中的说明及约定的,应当场以书面形式交由甲方确认并由双方协商解决,交付后即视为验收合格。甲方应在交付挖掘机时将产品合格证原件及购机票据原件交付给乙方,未有前述合法证明文件的,乙方有权拒绝接受挖掘机/工程机械的交付并解除本合同,合同解除的,甲方应将已支付的货款全额退还乙方。
七、挖掘机/工程机械交付后,因该挖掘机/工程机械的运输、运行所产生的任何责任均由乙方承担,包括挖掘机/工程机械本身的故障、质量问题产生的损失以及对第三人的侵权所产生的损失。
如甲方在挖掘机/工程机械交付后承担了上述责任,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八、因履行本协议所产生的任何争议,由甲方住所地法院管辖。
九、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
甲方一份,乙方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个人挖掘机转让合同2
甲方:
乙方:
甲方有合法来源的大型挖掘机壹台,现将该机械产权转让给乙方,乙方因工程开工,需在甲方购买该台SC220-7型挖掘机,双方就有关问题达成如下协议:
一、 厂、牌、型号
挖掘机制造商是山东力士德机械有限公司,SC220-7型,机身号,合格证号。
二、 转让价格
因此机器是债务单位抵债给池州市人民政府(附有关资料)故无销售发票。甲方根据二〇〇九年三月十二日主管机关池州开发区党工委扩大会议(附池州开发区会议纪要)讨论研究并结合甲乙双方实际情况决定售价元。
三、 售后服务范围
乙方受让SC220-7型挖掘机后,使用时所有售后服务按新购机械,直接与厂家服务站联系,甲方可提供资料,不承担任何经济支出。
四、 付款方式
乙方受让挖掘机购机款款不必直接支付现款,甲方在乙方承建的江口安置房2#、3#楼工程合同规定竣工验收后应付的40%工程尾款中予以充抵。乙方开具2#、3#楼工程款发票给甲方。
五、 双方职责
甲方按此价格出售给乙方后,不准收回。乙方把该挖掘机提走后不准退还,如果违约,甲方有权在乙方承建的江口安置房2#、3#楼房款中直接扣除机械价款,乙方无异议。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该挖掘机产权归乙方所有,与甲方无关。如签订合同前期该挖掘机一切 产权纠纷由甲方负责承担。
六、本协议应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交池州市公证处进行法律公证,若有不妥之处以公证机关公证书内容为准。
七、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一份,交公证处两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单位(盖章): 乙方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签字): 法定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个人挖掘机转让合同3
受让方: (以下称甲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转让方: (以下称乙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为实现生产经营需要,甲方拟收购乙方拥有和控制的机器设备,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设备名称、规格、数量、价格
乙方转让给甲方的设备包括显示器生产设备、注塑生产设备、供电设备、运输设备及其它设备,具体详见(设备明细表),设备原值 元,经双方约定价格为 元。
第二条 付款方式
在本协议生效后七日内支付人民币 万元,其余价款在 年度以后按季度支付,其中年度内每季度支付 元, 年度以后每季度支付 元。
第三条 设备交付时间
在收到甲方支付的人民币 万后 个工作日,乙方将机器设备交付给甲方。
第四条 专利技术和非专利技术
乙方将为正常使用本协议项下的设备而形成的专利技术或非专利技术(包括管理诀窍或技术诀窍)。
第五条 陈述保证承诺
甲方的陈述、保证与承诺:
1、甲方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法律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公司;
2、甲方具有受让设备转让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3、甲方受让乙方的设备,已按公司章程规定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同意受让决议;
4、甲方对乙方转让的设备作了充分了解,并同意在该状况下受让;
5、甲方保证有能力支付全部转让价款,并执行本协议规定的甲方义务;
6、甲方保证受让乙方设备用于在设备地设立新公司;
7、甲方保证受让乙方设备后用于在珠海市的开展生产经营,由其自行承担。
8、甲方保证未经乙方同意,不得以乙方名义从事任何活动。
乙方的陈述、保证与承诺:
1、方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法律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公司;
2、乙方具有转让设备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3、乙方保证对所转让的资产状况(包括设备的外观、性能、操作及维修方法、重大瑕疵等)向甲方作充分的陈述、说明,没有其他保留;
4、乙方为设备而引起的债权债务,独立承担责任,与甲方无关;
5、乙方充分了解甲方受让甲方的资产,是为设立新公司,开展计算机显示器生产之用,为此,乙方交付转让设备的同时,保留生产厂的现状,为甲方收购资产并以该资产设立新公司、开展计算机显示器业务须办理的各项政府主要部门的登记注册、审批手续等提供便利,并给予积极的协助。
第六条 交接验收
在 年 月 日至本协议生效前,乙方允许甲方无偿使用设备及现有的生产经营条件。同时,甲、乙双方应组织有关人员办理转让设备的交接手续,甲方对设备的各种要求见交接清单,该清单经双方代表签字确认后方为有效。
第七条 费用负担
转让设备的拆卸、运输及安装等费用由甲方承担。变更海关监管对象及撤销监管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本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应认真履行,因一方过错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由此而产生的违约责任。
2、乙方收取甲方转让款人民币 万元后,未依期交付资产,按未依期部分的资产价值每天 支付违约金给甲方,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继续履行合同。乙方在 天内不交付资产,视乙方中途毁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退回已收乙方款项,并按转让价款总额5%支付违约金给甲方;
3、乙方交付资产中,属海关监管部分,如因乙方的过错,造成海关的处罚,由乙方承担由此引起的经济责任。如造成甲方不能使用,该部分设备的价值,按发票价扣除折旧由乙方返还相应价款给甲方;
4、甲方在本协议生效后,未能按约定支付首期转让款人民币 万元,按每天 支付违约金给乙方,逾期 天,视乙方中途毁约,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甲方应按本协议转让价款总额 %支付违约金给甲方;
5、乙方逾期支付余下转让金,按逾期支付转让金价款每日 支付违约金给甲方,甲方并有权依法行使抵押权。
第九条 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可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本协议所称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情况:
①宣布或未宣布的战争、战争状态、封锁、禁运、政府法令或其他政府行为; ②火灾、水灾、台风、飓风、海啸、滑坡、地震、爆炸、瘟疫或流行病以及其它自然因素所致的事情;
③合同双方认同的其它不可抗力事件。
2、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且自身无过错造成的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的义务将不视为违约,但应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如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目的无法实现,任何一方均有权解除合同。
3、遇有不可抗力的合同一方,应在合理期限内将该不可抗力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合同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15日内,向其提交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义务以及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报告。如果发生不可抗力,合同任何一方均不对因无法履行或迟延履行义务而使对方蒙受的任何损害以及增加的费用和损失承担责任。主张不可抗力的合同一方应采取适当方法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响,并在合理期限内设法恢复履行因不可抗力而受影响的合同义务。
第十条 保密
合同任何一方应将本合同及与订立本合同有关的所有细节,双方之间的相互联系及提供的文件作为秘密资料对待。除系本次设备转让需要之目的外,其余未经另一方的事先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向本合同双方之外的任何一方泄露,但为了本合同的目的而向有关中介机构、金融机构及监管机构披露有关本合同资料则不受此限制。
第十一条 通知
1、因本合同而致缔约双方相互之间所必须之正式联系、通知与信息传递等事宜,均须以书面方式知会对方。紧急情况下,通知方可先以口头形式通知被通知方,并在合理期限内向其发出书面通知。
2、本合同确定的书面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信件、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形式。
3、各项书面通知应送达对方下列地址:
①甲方地址: ②乙方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联系人: 联系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4、合同任一方变更其地址或电子信箱,应在新地址(电子信箱)启用 日前以书面方式通知合同另一方。
第十二条 合同生效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印章后生效;
第十三条 合同的变更与修改
本合同的修改须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只能采取书面形式,并由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
第十四条 法律适用
本合同之订立、效力、解释、履行、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十五条 争议解决
1、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在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诉讼。
2、争议解决期间,合同双方应继续履行除争议事项之外的本合同其它各项约定。
第十六条 其它事项
1、本协议以中文制作,正本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
2、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设备明细表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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