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转让本身是一种买卖行为,转让资产的公司的资产总额不发生变化,股东地位也不受影响。那么对于资产转让合同你了解多少呢?你知道要注意什么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资产转让合同范文,感谢您的阅读。
甲方:何童明 朱盛开 龙雄中 宋勇军
乙方:刘映彬
甲、乙双方五位股东于20_年3月19日共同投资设立娄底市千年健药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120万元。甲、乙双方五位股东于20_年12月21日签订了由股东刘映彬内部承包经营的《公司内部承包协议书》,该承包合同的承包期限至20_年1月1日止。现甲、乙双方五位股东经召开股东会一致同意:娄底市千年健药业有限公司的全部资产(包括有形及无形资产)转让给乙方,并就有关事项自愿达成以下协议条款:
一、甲、乙双方五位股东一致同意提前终止20_年12月21日签订的《公司内部承包协议书》的履行。乙方自愿按《公司内部承包协议书》的全部给付款项的义务(即按该承包合同应向甲方何童明、朱盛开、龙雄中、宋勇平四股东支付有关款项的义务)履行至20_年1月1日止。
二、经甲、乙双方五位股东一致同意,对娄底市千年健药业有限公司截止至20_年6月30日止的全部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固定资产,库存物品等有形资产及公司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GSP质量体系认证等无形资产)合计作价 万元,由乙方受让并按本合同约定金额及期限支付给甲方四位股东。其中支付甲方股东何童明 万元;支付甲方朱盛开 万元;支付甲方龙雄中 万元;支付甲方宋勇军 万元。上述款项乙方同意在20_年阴历12月28日之前全部支付给甲方四个股东,并从本合同签订之后即20_年12月31日,至支付清之日止,按月息1.5%分别支付甲方四股东利息。
三、乙方支付资产转让款给甲方四位股东的保证责任:
乙方同意在与甲方四位股东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并在
工商登记机关办理好股权转让登记手续之后,即时办理将乙方在娄底市千年健药业有限公司的100%的股权质押给甲方四位股东的质押担保手续。
乙方在办理质押担保同时,自愿由其兄刘特兵承担保证乙方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支付清全部资产转让款的连带担保责任,直至乙方全部支付清乙方四位股东资产转让款及利息止。
四、违约责任
1、签订本合同后,因甲方四位股东原因致使乙方不能及时取得娄底市千年健医药有限公司的全部权利的,由甲方四位股东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2、因乙方原因,逾期支付甲方股东资产转让款或不办理股权质押均视为乙方违约,除按本合同双倍支付约定利息外,还应支付违约金 万元,并承担甲方通过诉讼而支付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拍卖费等)。
五、特别约定
1、甲方四位股东在本协议合同上签字后,即不承担娄底市千年健药业有限公司在乙方承包期以前及承包期间及以后经营过程中所形成的一切债权、债务。如因乙方在承包期间所形成的一切债务牵扯甲方四位股东,并被法院或仲裁机构判定责任的,均应由乙方承担。乙方不主动承担致使甲方四位股东财产权益遭到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甲方通过诉讼向乙方主张追偿时所致的全部诉讼费用、律师费及拍卖费等。
2、因娄底市千年健药业有限公司自20_年1月1日开始至今一直由乙方经营、控制,故乙方承诺并认可在签订本合同时对娄底市千年健药业有限公司不再进行资产清算(包括固定资产等有形资产和公司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GSP质量体系认证等无形资产的评估),自愿认可按本合同约定的转让款支付给甲方四位股东,且在任何时候均不以在签订本合同时公司未进行清算或进行资产清点移交或有形、无形资产未进行评估等为由而提出本合同无效、部分无效或不履行本合同,否则视为乙方违约,应按本合同第四条
第二款的违约条款执行。
3、娄底市千年健药业有限公司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自动移交给乙方经营及所有。甲方四位股东不再行使公司股东任何权利也不再承担任何义务。
六、本合同经甲、乙双方五位股东人签字生效。保证人刘特兵自愿作为乙方履行本合同应由乙方承担的全部义务(包括但限于支付资产转让款、利息、违约金、双倍利息、诉讼费、律师费等)的担保人签字、确认。
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五位股东及担保人刘特兵各持一份。
甲方股东:
乙方:
担保人:
20_年 月 日
公司资产转让合同范文2
出让方(甲方):
受让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与企业改制相关的民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等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充分协商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转让标的
本合同转让标的为甲方拥有(持有)的 公司所有资产(包括有形无形资产)。详见合同附件财产清单。
以上转让标的性质属于 (国家所有/集体所有/其他)。
二、转让标的上设置的抵押权、质权、承租权情况如下:
转让方确认已对上述权利的享有人履行了书面的告知义务。
三、甲方声明与保证
1.对转让标的拥有合法、有效的处分权;
2.为签订本合同之目的向乙方提交的各项证明文件及资料均为真实、完整的;
3.签订本合同所需的包括但不限于授权、审批、公司内部决策等在内的一切批准手续均已合法有效取得,本合同成立的前提及先决条件均已满足;
四、债权、债务处理方案
1.甲方在转让前所享有的一切债权,仍由甲方行使;
2.甲方在转让前的所负的一切债务(包括应缴税款),除本合同第四条第3项外,全部由甲方承担;
五、转让方式、转让价格、价款支付时间和方式及付款条件
1.转让方式和转让价格:甲方将本合同第一条约定的转让标的以人民币 元,(大写 )(以下简称转让价款)转让给乙方。转让价款的确定依据为: 。
2.转让价款支付方式及付款条件:乙方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将转让价款在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将本合同第一条项下所涉财产产权的房产证、土地证等证书变更到乙方名下之时汇入甲方指定账户。
账户为:
六、产权交割
1.经双方商定,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内,甲方将与转让标的相关的权属证书、批件、资产清单等系列文件资料编制《财产交割单》移交给乙方,乙方核验查收。财产交割清单需双方签字盖章。
2.甲方对其提供的上述表册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以及所提供表册与对应的转让标的一致性负责,并承担因隐瞒、虚报等行为所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3.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相关证书、批件的过户手续;
七、转让涉及的有关费用负担
在产权转让过程中,甲方应承担以下费用: ,乙方应承担以下费用: 。
八、违约责任
1.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无故提出终止合同,应向对方一次性支付违约金 元,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价款的,每逾期一天,应按逾期未支付价款 %的比例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甲方如违反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应向乙方按转让金的确 %支付违约金;
4.由于一方的过错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属双方的过错,则双方承担各自相应的责任;
5.一方违约给另一方造成经济损失,且违约金不足以补偿其经济损失的,违约方应偿付守约方其经济损失的差额部分。
九、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1.由于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
2.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同期限内仍未履行的;
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或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
4.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的;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因合同变更或解除致使一方当事人遭受损失的,参照本合同第十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6.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十、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除外)。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本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争议的解决方式
凡因履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相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可向转让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 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
公司资产转让合同范文3
甲方:荆门市东宝区永兴物资公司
乙方:
甲方因企业体制改革,无法解决原来公司职员的遗留问题,经协商同意将公司经营权(包括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乙方,甲、乙双方经平等友好协商就公司转让经营权和土地所有权相关事宜,签订如下合同。
一、公司经营权、土地所有权的转让
1、公司经营权交付前,甲方原公司的所有债权、债务等若干遗留问题,由甲方负责并承担。合同书签订后公司产生的任何问题,在经营中自负盈亏,由乙方自行承担。
2、甲方将位于荆门市东宝区果园一路北侧的土地包括经营权转让给乙方,土地性质为划拨地,土地使用证号为荆国用20_第20_062号,拥有面积713.96平方米。甲、乙双方协商成交总价值为肆拾伍万元整,交由乙方经营建房所用。
二、合同付款方式
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乙方首付甲方肆拾叁万元整,甲方将土地使用证及相关文件原件交给乙方,余款2万元主体工程建成后一次性付清。
三、甲乙双方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在乙方经营项目申报时,将以甲方原公司名称申报,乙方享受公司的全部优惠政策(减免20_平方米的配套费),并安排专人协助乙方办理申报手续,如果乙方在经营中要求政府换地,甲方给予支持配合,相关费用由乙方支付。
四、违约责任和纠纷解决办法
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本合同,如一方违约,赔偿贰拾万元整。
五、合同经双方签字后,望双方共同遵守。本合同具有法律效力,签字生效。
六、本合同壹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