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领导批示的通知(推荐16篇)

关于印发领导批示通知(精选16篇)

关于印发领导批示的通知 篇1

6月17日,国家税务总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孙瑞标在《陕西省商洛市商南县创建国地税合作示范区工作材料》上批示:“商南县国地税创建合作示范区的做法(6+1合作模式及20字创建工作思路)值得肯定。” 6月20日,税务总局财产行为税司司长蔡自力批示:“请联络处加按语,尽快编发专刊。”

4月份,陕西省国税局党组书记、局长席七万批示:“请借势、借力、关注、提炼、扩围。真正把国地税合作工作落地生根开花结果。”陕西省地税局党组书记、局长姚矩:“全面合作零距离,意见沟通零争议、协调配合零障碍、工作推进零阻力。商南国地税合作模式和工作机制应认真总结、推广”

6月23日,商洛市委书记胡润泽批示:“国地税合作的经验很好,要继续努力,不断破解难题、精准发力,把各项改革举措有力有效的落实好。”

6月23日,商洛市市长陈俊在对国地税合作先后两次批示后,再次对商南县国地税合作工作作出批示:“国地税合作办税的改革试点在商南取得了明显成效,值得肯定并尽快在全市推广。”

关于印发领导批示的通知 篇2

各县区质监局,直属单位:

为确保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顺利开展,四川省城乡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印发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批示的通知》,市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陈武同志在此文件上作出重要批示:“要全力确保我局责任区不出现任何问题”。

现将各级领导批示转发你们,请各单位认真落实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要求,有效地组织本部门的专项整治活动,特别是各县区局要坚决服从当地党委、政府统一安排,对划分的责任区工作要不折不扣的完成,确保所划分的责任区达到整治目标,不出现任何问题。

关于印发领导批示的通知 篇3

津档〔20xx〕8号

关于印发市领导重要批示的通知

各区县档案局(馆),开发区档案馆:

日前,市委、常务副市长杨栋梁,市政府秘书长李泉山分别在《天津市档案局馆20xx年工作总结》、《20xx年天津市档案工作要点》作出重要批示,对一年来全市档案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并对20xx年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现将批示印发你们,请组织档案人员认真学习,切实贯彻落实好批示要求,在新的一年里为天津加快发展做出贡献。

20xx年二月三日

关于印发领导批示的通知 篇4

各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机关各科室,局直属单位:

一、市委胡斌7月28日在市局上报关于召开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长会议时批示:食品药品安全事关群众生命健康,事关发展大局、和谐稳定,责任重于泰山。能不能给全市人民一个满意的交待,是对各级党委政府和主管部门的重大考验。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把食品药品安全作为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理顺体制机制,落实监管责任,扎实开展专项整治“亮剑行动”,坚决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督、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确保全市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二、市政府唐燕副市长7月27日在市局上报关于召开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长会议时批示: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关系民生健康、经济发展、社会和谐。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一定要本着对国家、对人民、也包括对自己负责的态度,认真做好涉及食品安全的各项工作。严格落实日常监督责任、日常抽检责任,加强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全程监管,强化源头治理,堵塞漏洞盲区,消除风险隐患,加大查处力度,严打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严防重特大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发生。与此同时,要把治标和治本结合起来,加强诚信建设,建立保障机制,构筑监管坚强防线。确保食品安全,让人民群众放心。

三、市政府唐燕副市长7月22日在市食安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南充市20xx年食品药品“四小”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南食安办【20xx】10号)和《关于开展“打击重点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工作的通知》(南食安办【20xx】11号)上批示:食品药品安全系民生大事。这两个专项整治活动很好,务必抓实抓细,抓出成效。请宣传部门给予支持,加大宣传力度,引起全社会重视,达到共治目的。

请各级各部门认真领会精神,抓好贯彻落实,扎实做好食品药品安全日常监管和各项专项整治活动,确保全市食品药品安全形势持续稳中向好。

南充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xx年7月28日

关于印发领导批示的通知 篇5

区安委会各位委员:

近日工委、管委会领导在《滨海新区20xx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情况》上作出批示。天成同志批示:“不骄傲、不松劲,进一步强化基础工作,加大监管工作的创新力度,确保我区安全工作的长治久安”。杨兵同志批示:“20xx年新区安全考核我区成绩优秀,较20xx年有了大幅度的提升,这是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及企业艰苦工作,共同促进取得的成果,应予肯定和表扬。安全工作是永远在路上的工作,昨天的成绩已经过去,新的一年已经来到,要再接再厉,不留任何死角,坚决按照市、区要求及我区的布署,全力促进区域安全生产水平的提升,让我区成为一个真正的安全生产示范区。”周利同志要求“将天成书记、杨兵主任的批示转发各位委员并在工作中认真贯彻”。

现将天成、杨兵同志的批示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批示要求,尽职尽责,努力实现“企业工伤零事故、区域安全零死亡”的“双零”的工作目标,全力维护我区安全生产稳定大局。

关于印发领导批示的通知 篇6

五指山局国地税合作工作获市委市政府领导批示肯定

11月21日,五指山市常务副市长陈全民对五指山市国地税合作工作做出表扬性批示:国地税合作工作取得明显成效,“营改增”、联合办税、税收宣传、联合清欠等工作值得肯定、学习。下一步,双方要加强重点行业征管,堵塞税收征管漏洞,提高税收征管质效。

11月28日,五指山市市委黄星对五指山市国地税合作工作做出表扬性批示:市国地税局从大局出发,严格按照要求深化合作,为深化我市税收保障体系,密切部门合作提供了良好的示范,望不畏艰难,再接再厉,为我市社会经济发展贡献力量。

关于印发领导批示的通知 篇7

台儿庄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文件

各镇人民政府,运河街道办事处,有关部门:

现将省市区领导关于枣庄滕州市“11.10”建筑坍塌事故情况汇报上的批示转发给你们,各镇(街)、有关部门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从即日起立刻组织一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活动,突出对建筑施工、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消防、道路交通、水上交通、民爆器材、水利、电力、农业机械、特种设备、粮食、食品加工、旅游、气象防雷等重点行业领域的检查。重点检查各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程执行情况,安全投入及教育培训情况,隐患排查治理和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应急救援预案编制、评审、演练情况,冬季安全生产工作各项措施的落实等情况。

各镇(街)、有关部门要充分认清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加强领导,制定具体检查方案,周密安排,细化任务。要针对近期事故特点,组织专门力量,吸收专家参与,不漏一家企业、不放过每一个部位和环节,不留死角,不走过场。要结合当前安全工作的部署要求,按照“集中查、突击查、越级查、专家查、暗查”相结合的“五查”原则,充分运用联合执法机制,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对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要进行彻底整改;对暂时不能整改的隐患和问题,要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指定专人盯守,限期整改、跟踪落实;对安全基础较差、管理水平较低、安全问题较多的企业,要一律停产整顿。对安全检查工作搞形式、走过场,以及检查中该发现而未发现隐患或对发现的隐患整改不到位而导致发生事故的,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结束后,要认真总结,形成有情况、有分析、有措施的检查报告,于12月25日前将检查报告报送区政府安委会办公室(邮箱),汇总后报区政府。

20xx年12月3日

关于印发领导批示的通知 篇8

各乡镇街校老科协,区老科协各分会:

现将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的三个批示原件转发给你们,请及时传达到全体老科协会员。 区委书记曹光亮在区老科协20xx年的工作总结上批示说:“请转区老科技协会。区老科协一年来工作扎实,成绩明显,难能可贵,应予表彰。请向全体人员转达区委和我本人的问候和谢意。”我们要以领导的批示为动力,在全面深化改革的伟大实践中,进一步调动广大会员的积极性,努力开创老科协工作的一个更新局面,在今年的科普教育、服务“三农”、建言献策等工作中做出更大的贡献。

关于印发领导批示的通知 篇9

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

新一届政府成立以来,各区、县级市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办理市政府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议决定事项和市政府领导批示件的总体情况较好,大多数单位领导重视,及时抓好工作落实,坚决执行政府决策,确保了政令畅通。但当前在办理工作中也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些部门和单位领导及经办人员对办理工作不够重视;未能全面正确理解市政府决策和领导批示;工作不落实,工作效率低、质量差,责任不明确,制度不健全,不按规定时限和要求办理。根据市政府领导的指示精神,为确保政令畅通,提高政府工作效率和质量,现就有关工作事项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办理市政府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议决定事项和市政府领导批示件是一项重要的政务,是执行政府决策,依法行政,确保政令畅通、提高政府工作效率和质量的一项重要工作。各区、县级市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的主要领导和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广州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和《广州市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公共服务行为规范试行规定》等有关文件要求,从讲政治、讲纪律、讲大局和建立“责任政府、法制政府、学习政府、诚信政府”的要求出发,严肃工作纪律,严格工作要求,高度重视和认真做好市政府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议决定事项和市政府领导批示件的办理工作。

二、各区、县级市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要把市政府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议决定事项和市政府领导批示件的办理工作列入本单位的重要工作内容。单位主要领导为办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研究部署办理工作,并指定分管领导和专门处(科)室和人员负责具体办理,做到职责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到位,严格把关,确保高效率、高质量完成本单位的各项承办工作。

三、各区、县级市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要全面、准确理解市政府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议决定事项和市政府领导批示件的精神和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办理,并及时以书面形式报告市政府领导和市府办公厅。报告办理情况要实事求是,兼顾工作成绩和存在问题,不能弄虚作假,报喜不报忧。因涉及面广、情况复杂等原因不能在要求时限内办结的工作事项,要及时将原因和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市政府领导和市府办公厅。

四、各区、县级市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要健全完善本单位办理市政府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议决定事项和市政府领导批示件的工作制度,与时俱进,不断创新工作方法和工作机制,使办理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工作中要求真务实,深入基层,加强调查研究,掌握第一手材料,同时加强检查指导,督促下属单位按要求开展工作,确保本单位承办的各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五、市府办公厅将加强对市政府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议决定事项和市政府领导批示件办理情况的跟踪和督查,定期通报各区、县级市和市府直属各单位的办理工作情况。对不按规定和要求办理、工作效率低、质量差和弄虚作假、敷衍了事的单位和工作人员,将予以通报批评。造成工作失误,情节严重的,将根据有关规定,追究单位主要领导和工作人员的责任。

20xx年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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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领导批示的通知 篇10

各县(市)分公司、市分公司各部门:

为贯彻中央纪委《关于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的指导意见》(中纪发〔20xx〕42号)文件精神,落实《中国电信贯彻落实中央领导批示精神对照检查整改措施》(中国电信党组〔20xx〕43号)、省公司《关于开展贯彻落实中央领导批示精神对照检查整改和廉洁风险排查防控工作的通知》(中电信苏[20xx]261号)的要求,进一步提高企业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水平,公司决定在全区深入开展贯彻落实中央批示精神对照检查整改和廉洁风险排查防控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的要求,以监督和制约权力运行为核心,以岗位风险排查防控为基础,以加强制度建设为重点,着力构建预防更加超前、监督更加有力、制度更加完善、干部更加廉洁的风险预警防控体系,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岗双责”的基本要求,不断提高预防腐败工作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水平。

二、贯彻落实中央批示精神,开展对照检查整改。

为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对中纪委呈送的《中国移动集团企业领导人员违纪违法案件剖析报告》的重要批示精神,结合泰州分公司实际,开展检查整改。

(一)落实重点: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及实施办法、《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及企业有关廉洁从业要求,针对物资采购、增值业务、信息安全、工程建设、干部管理五个领域xx大类需要剖析和改进的重点事项对照检查,提出整改措施,进一步强调落实廉洁从业的“若干不得”。

(二)整改措施:

要求各相关单位、部门参照集团公司的整改措施列表和整改时限(见附件5),结合实际制定详细整改措施,并明确落实整改要求、责任人,有效杜绝生产经营工作中腐败问题的发生。认真埴写《泰州分公司贯彻落实中央领导批示精神对照检查整改措施列表》(附件6)。市公司计划7月下旬针对整改情况开展专项检查。

1、加强物资采购管理(物资采购室牵头负责,相关部门配合):按照强化集中采购、采购管理、科技手段、内部制约等要求,制定整改措施。

2、加强增值业务合作管理(市场部牵头负责,政企客户部及相关专业公司配合):按照改进商业模式、决策机制、监督手段,强化增值业务的引入与合作等要求,制定整改措施。

3、加强信息安全管理(市场部牵头负责,政企客户部、业务支撑中心、公众客户部、客户服务部、云计算团队等单位配合):按照把好信息安全关,防止不良信息渗入,防止客户信息等企业重要机密外泄和合作伙伴转卖,加强短信服务监管,更好履行中央企业的社会责任,根据省公司相关管理办法和安全风险预案等要求,提出整改措施。

4、加强工程建设管理(资源调配建设中心牵头负责,网络运行维护部配合):按照强化项目投资管理和工程建设管理要求,就进一步加强对工程服务商的闭环管理等问题,提出整改措施。

5、加强干部队伍管理(人力资源部牵头负责,党群工作部、纪发监察室配合):按照完善并严格执行领导人员交流轮岗制度、加强对关键岗位人员管理、规范领导人员和关键岗位人员从业行为的要求,提出整改措施。

(三)廉洁从业“若干不得”

为促进各级领导人员廉洁从业,保障企业健康稳定发展,加强对领导人员、关键岗位人员廉洁自律行为的管理,结合企业实际,需要重点强调落实:

1、领导人员不得违反决策原则和程序,决定企业生产经营的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及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企业主要负责人不得直接分管工程、采购,与此相关的重大事项应由相关委员会集体决策;领导人员人事事项必须经党组(党委)会集体决策。

2、领导人员和关键岗位人员个人不得违规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和有偿中介活动,或者在本企业的同类经营企业、关联企业和与本企业有业务关系的企业投资入股。

3、领导人员、关键岗位人员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亲属以及其他特定关系人不得私自从事与中国电信有关的业务或做相关业务代理,不得在关联企业和与中国电信有业务关系的企业投资入股。

4、领导人员不得利用职权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亲属及其他特定关系人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提供便利条件。

5、领导人员、关键岗位人员不得接受关联企业、有业务关系企业或个人的邀请打高尔夫球、安排本人或家人国内外旅游以及其他高消费活动。

6、领导人员、关键岗位人员不得在评标前后接触有关当事人或充当中间关系人,不得在招投标中违规指定、明招暗定设备或服务提供商。

7、领导人员不得在特定关系人经营的场所进行职务消费,不得将履行工作职责以外的费用列入职务消费,不得领取超额津贴补贴。

8、领导人员不得弄虚作假,骗取荣誉、职务、职称、待遇或者其他利益;不得大办婚丧喜庆事宜,造成不良影响,或者借机敛财。

9、领导人员不得在任职或离职后接受、索取或由他人代替接受关联企业、与中国电信有业务关系企业或个人任何形式的送股、分红以及管理和服务对象提供的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等不当利益。

10、领导人员不得在离职或者退休后三年内,自行在与原任职企业有业务关系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担任职务、投资入股,或者自行在上述企业或者机构从事、代理与原任职企业经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

三、廉洁风险排查防控

(一)组织机构。

市公司将成立由纪委监察室牵头,各县(市)分公司、市场部、人力资源部、计划财务部、网络运行维护部、审计室、党群工作部、政企客户部、公众客户部、资源调配建设中心和物资采购室为主的联合工作组,统筹协调廉洁风险排查防控相关工作。

组 长:赵进声

副组长:王晓亮、陈晴、姜辉、钱进

成 员:唐继东、张建齐、李新太、周新华,市分公司相关部门负责人。

(二)工作原则。要坚持融入中心、服务大局的原则。要把加强廉洁风险排查防控与企业生产经营结合起来,通过排查治理,进一步完善经营管理的体制机制,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实现廉洁风险防控与各项工作相互促进、协调发展;要坚持突出重点、分级管理的原则。紧紧围绕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针对不同部门、不同岗位特点,加强分级管理、分类指导,积极稳妥、有序推进,逐步建立健全廉洁风险预警、报告和控制机制;要坚持个人自查自纠与组织排查防控相结合的原则。在教育、鼓励、督促个人查找和主动纠正不合规行为的同时,认真梳理关键岗位,明确关键岗位分类目录,分析、查找关键岗位存在的违反廉洁规定的风险和管理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制定防控措施,确保排查工作取得实效;要坚持严肃执纪与着眼防范相结合的原则。既严肃惩戒不如实申报、不按时纠正的违纪违规行为,又要着力于廉洁从业教育和规范遵章守纪的行为,有针对性地强化领导人员及员工的廉洁风险防范意识和规章制度的执行力度,以“严管”体现对干部员工的“真爱”。

(三)总体要求。按照“扎实推进、务求实效”的要求,从易发腐败问题的风险点和管理薄弱环节入手,通过自查自纠、清权查险、监督防范、预警控制,彻底排查可能转化为违规违纪行为的各种风险隐患,不断完善体制机制和规章制度,提高领导人员及员工自觉接受监督、积极化解腐败风险的意识,逐步建立廉洁风险防控机制,为企业持续健康发展发挥保障和促进作用。

(四)主要依据、排查范围和实施重点

1、主要依据。《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关于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的指导意见》、《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中办发〔20xx〕26号)、《中央企业贯彻落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实施办法》(国资党委纪检〔20xx〕197号,集团公司以中国电信党组〔20xx〕86号转发该文件)、《中国电信贯彻落实中央领导批示精神对照检查整改措施》、省公司《关于开展贯彻落实中央领导批示精神对照检查整改和廉洁风险排查防控工作的通知》(中电信苏[20xx]261号),以及企业相关规章制度和廉洁从业要求。

2、排查范围。本次排查防控工作实施范围为全区中层以上管理人员以及廉洁从业关键岗位人员(劳动合同制员工)。

3、实施重点。各单位(部门)要对照上述《准则》和《规定》等要求,进一步分析查找在物资采购、增值业务合作、信息安全、工程建设、领导人员管理等领域存在的违反廉洁规定的风险,切实针对存在的相关风险实施整改。

个人要对照上述《准则》和《规定》等要求,针对本人所在岗位和所从事的工作,重点从以下方面进行排查:

(1)个人从事同类经营和其他营利性经营活动、有偿中介活动,或者在本企业的同类经营企业、关联企业和与本企业有业务关系的企业投资入股情况。

(2)配偶、子女、亲属及其他特定关系人从事与中国电信有关的业务或做相关业务代理,在关联企业或与中国电信有业务关系的企业投资入股情况。

(3)接受、索取或由他人代替接受关联企业、与中国电信有业务关系企业或个人任何形式的送股、分红以及管理和服务对象提供的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等物质性利益情况。

(4)接受关联企业、有业务关系企业或个人的邀请打高尔夫球、安排本人或配偶、子女及其亲属国内外旅游以及其他高消费活动情况。

(5)通过插手或干预工程建设、项目承发包、设备采购、增值业务合作、终端购销、社会渠道选择等谋取私利情况。

(6)利用知悉或掌握的内幕信息、企业商业秘密、知识产权、业务渠道等为本人或配偶、子女、亲属及其他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情况。

(7)其他违反法纪法规和廉洁从业要求情况。

(五)工作步骤

廉洁风险排查防控工作分为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组织学习及个人申报(5月30日-6月7日)

各单位(部门)要组织领导人员和广大员工,认真学习廉洁风险排查防控的政策依据,重点学习《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中央企业贯彻落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实施办法》、《中国电信贯彻落实中央领导批示精神对照检查整改措施》、省公司《关于开展贯彻落实中央领导批示精神对照检查整改和廉洁风险排查防控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要求,理清政策界限,明确工作要求。各单位纪检监察部门要做好协调配合,通过广泛宣传统一认识。

在学习的基础上,各单位(部门)要组织对重点领域存在的易发生腐败行为的风险进行排查,组织领导人员、员工本人以书面形式如实报告个人是否存在排查重点中所列行为(个人填写附件1进行个人情况申报)。为保证个人申报效果,各单位要做好相关解释和政策宣传工作,确保自查申报工作落到实处,申报结果真实有效。

个人申报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实行分级管理。市分公司纪检组监察室负责市分公司中层以上管理人员以及廉洁从业关键岗位人员个人申报的收集、审核等工作,并掌握全区情况。各县(市)分公司要将汇总情况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后及时报市公司纪委监察室。各单位上报时间为6月7日前(应填写本单位情况汇总表附件3、附件4和附件6,一并上报)。

第二、自纠整改(6月7日-7月15日)

凡有禁止行为并可立即纠正的,各单位、部门要组织员工及时予以整改纠正。对员工申报的本人、配偶、亲属及其他特定关系人直接或间接参与企业增值业务合作、终端购销、渠道代理、工程项目实施或承发包等行为,各单位、部门要摸清情况、分析原因,对相关政策要统筹把关,统一提出解决方案,并加强与市公司的沟通。员工整改纠正情况须及时上报所在单位(个人填写附件2)。

第三、风险排查(7月16日-8月20日)

各单位、部门要坚持边自查自纠、边整改规范的原则,根据申报整改情况、信访案件查办情况,深入查找权力行使、制度机制和领导人员及员工思想道德等方面存在的违规违纪隐患,依据法律法规、廉洁要求、工作职责、工作标准,制定有针对性和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通过加强教育、健全制度、完善机制、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增强领导人员及员工的风险防范意识,提高廉洁从业的自觉性。

第四、检查总结(8月21日-9月10日)

各单位要对廉洁风险排查防控工作加强督促、调研、检查、指导,对重点单位要加强现场检查督导,确保工作取得实效。要将开展廉洁风险排查防控工作情况和整改方案于9月10日前上报市公司。市公司将会同相关部门、抽取部分单位适时进行重点检查,对自查申报走过场、排查整改不深入、防控措施不落实的要责令整改。

(六)基本政策

对各单位排查中发现的员工个人违规违纪行为,遵循“依法依纪、宽严相济”的原则进行处理,总的原则是“自查从轻从宽,被查从重从严”。凡个人自查认真、纠正及时的,可从轻、减轻或免予处分;对于在自查阶段没有如实申报、不按时纠正的,将从重从严进行处理。

(七)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各部门要将廉洁风险排查防控工作作为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列入领导班子重要日程,认真组织落实。各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抓好自身和管辖范围内的廉洁风险排查防控。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做好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工作,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2、深刻领会政策。各单位要认真领会廉洁风险排查防控“着眼防范”以及“自查从轻从宽,被查从重从严”的政策,调动各单位、各部门的积极性、自觉性和主动性,鼓励自查、支持自查,做到一般问题早发现,如有问题早纠正,没有问题早防范,确保工作取得实效。对自查不深入、自纠不彻底的单位要责令整改。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大对相关信访举报的查处力度,严格按照相关工作政策进行认真及时的处理。

3、注重工作实效。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围绕总体要求和排查防控重点,切实抓好学习、申报、整改、防控、检查五个重点环节的工作,并与贯彻落实中央批示精神对照检查整改工作相结合。对于政策界限模糊的情形,要会同相关业务职能部门及时调查研究,提出解决建议,经市公司审核批准并报省公司备案后再予以实施。

关于印发领导批示的通知 篇11

6月29日,省统计局向国家统计局和省政府分别报送了全省统计系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精神的阶段性总结报告

全国统计系统座谈会召开后,省统计局立即召开党组(扩大)会,专题研究贯彻国家局会议精神,及时部署,从速开展工作。按照会议要求,迅速制定了落实方案,并向各市州局印发了通知。同时,省统计局还向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书面报告了中央领导同志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批示和宁吉?局长在座谈会上的讲话及全国统计系统座谈会精神,提出了全省统计系统贯彻落实意见和措施,得到省委、省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在做出重要指示的同时,省委办公厅还下发了通知,要求全省上下要认真传达学习中央领导同志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和省委、省政府领导的重要指示,按照国家局要求不折不扣地抓好贯彻落实。

在此基础上,省统计局又于5月30日组织召开了全省市州局长会议,系统传达学习了近两年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和全国统计系统座谈会精神及省委、省政府领导的重要指示,研究部署贯彻落实意见。局党组从严格落实全国统计系统座谈会精神,确保省委、省政府决策科学正确,维护统计事业长远发展的高度,深入领会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精神。要求全省上下充分认识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对党和政府科学决策的极端危害性,从而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领导同志的批示精神上来,统一到国家局部署上来,统一到省委省政府的决策上来,并将贯彻落实批示精神和国家统计局的要求作为当前乃至今后统计工作的重点,以对党和国家、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增强统计数据真实准确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认真研究部署,狠抓推进落实;充分认识提高统计数据质量的重要性,坚持标本兼治,采取综合措施,加大统计执法力度,坚决遏制和防范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行为,坚持依法统计。要求全省上下认真对照检查,切实把各级领导的批示和国家局部署要求落到实处,贯穿于统计工作的方方面面,打好遏制和防范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攻坚战、持久战,积极开展自查自纠,形成坚决遏制和防范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共识,不断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推动我省统计工作再上新台阶,为省委、省政府宏观经济决策提供科学支撑。

在贯彻落实过程中,从省统计局机关到市县统计局,各级按照国家局座谈会精神和要求,对照中央领导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批示,主动对号入座,认真查找问题,深入剖析问题根源。各市州、各县(区、市)都进行了自查,对自查中发现的不规范、不符合统计法精神的行为及时纠正,并向省统计局上报了自查落实情况报告。在查找问题中,有的市州对主要领导进行约谈,面对面交流,总结过去,分析现状,规划未来。有的在研究商讨改进目标和措施的基础上,提出具体措施和要求,以期达到提高统计数据质量的目的。

省统计局由设管法规处和工业、农村、核算、投资等专业处组成四个数据质量调研核查组,分赴四个市对45个投资项目、6户规上工业企业和3个乡镇以及所属村进行了调研核查,并形成了书面核查调研报告

查找问题过程中,各级充分认识到,当前统计工作离党委政府要求和社会公众需求存在一定差距,存在统计法治观念和数据质量意识不够强,统计调查制度贯彻执行不够到位,基层基础工作不够扎实,数据报送流程不够规范,相关指标数据不够匹配等问题。

针对查找出的这些问题,省统计局要求全省上下形成共识,各级统计机构要深入剖析产生问题的根源,结合各地实际,围绕党委、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进一步完善科学完备的统计数据报送、审核、发布管理制度,确保统计工作始终依法依规,统计数据客观真实可靠,从根本上彻底解决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问题。

省统计局根据自查落实情况,提出了改进措施及今后工作打算。

一是继续深入学习重要批示精神,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筑牢防范和遏制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思想防线;二是进一步查摆问题,针对问题进行整改;三是坚持依法统计,依法治统 ,严惩统计数据造假;四是推进统计制度方法改革 确保全面准确反映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五是加快甘肃统计大数据建设,打造统计数据采集的第二轨;六是强化统计基层基础建设,确保源头数据数出有据;七是建立健全统计部门内部机构,提升统计队伍综合素质。

关于印发领导批示的通知 篇12

尊敬的领导:

我因 ,需(请假、出差) 天,(请假、出差)时间为 月 日至 月 日,请假(出差)期间,由我单位 (职务) (姓名)(手机号码: )主持工作。

请假人:

单位:

职务:

年 月 日

分管县领导批示:

签名:

年 月 日

关于印发领导批示的通知 篇13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领导同志重要批示

指导地方全力做好“9·27”瓦斯事故救援处置等工作

20xx年9月27日7时,宁夏石嘴山市林利煤业有限公司3号井发生瓦斯事故,目前已造成18人死亡,2人被困井下。现场参与救援队伍共计200余人,抢险救援工作仍在紧张进行。

接到事故报告后,国家安全监管总局高度重视,总局党组书记、局长杨焕宁立即作出部署,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组织抓好贯彻落实。一是要求总局赴现场工作组和宁夏自治区安监局、宁夏煤监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精神,指导协助地方政府全力做好抢险救援和事故处置等工作。二是要科学制定救援方案,调集救援力量和装备,全力以赴抢救被困人员。加强瓦斯等有害气体监测,科学施救,防止发生次生事故。三是要求各地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精神,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严格落实煤矿安全责任和制度措施,加大煤矿安全执法力度,强化隐患排查治理,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同时,督促各地区按照国务院安委办9月26日印发的关于切实做好国庆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狠抓工作措施落实,强化安全防范,严防各类事故发生。四是及时准确发布信息,妥善做好遇难者和被困人员家属安抚工作。五是向全国煤矿矿长发出警示信息,做到“一矿出事故、万矿受教育”。对该起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实行挂牌督办。

关于印发领导批示的通知 篇14

为贯彻中央领导对生态资源保护,特别是林地资源保护的重要批示精神,进一步规范林地管理,强化依法治林,切实保护好森林资源,守住林地和森林红线,12月16日,江苏省林业局在南京召开贯彻中央领导批示专题会议,夏春胜局长出席会议并讲话,卢兆庆副局长主持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央、省领导的批示精神。省委、副省长徐鸣在批示中指出,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和林业改革发展,作出了一系列重大决策,提出了明确工作要求。近日,、等中央领导同志对林地保护、非法侵占林地清理排查专项行动分别作出重要批示,要求以坚决的态度予以整治,以实际行动遏止此类破坏生态文明的问题蔓延扩散。江苏是一个以平原为主的省份,林地资源十分宝贵。近年来,省委、省政府坚持不懈地推进“绿色江苏”建设,加强依法治林,依法护林,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仍有一些地方发生牺牲和破坏林地资源的现象,出现查处不力、以罚代刑等行为。全省各级林业部门要按照中央领导同志的批示要求,以国家林业局开展非法侵占林地排查专项行动为契机,精心组织实施,认真细致排查,坚决查处违法使用林地的行为,切实保护林地资源,巩固提升“绿色江苏”建设成果,为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建设生态家园提供“绿色屏障”。

夏春胜指出,11月5日国家林业局召开非法侵占林地清理排查专项行动部署电视电话会后,省林业局党委高度重视,成立以分管领导为组长,局相关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领导小组,负责本次专项行动。11月20日专门召开省辖市森林资源管理处长会议,对全省开展非法侵占林地清理排查工作作了全面部署,从目前情况看,各地传达部署较为迅速,组织计划比较周全,措施办法较为得力,初步成效已经显现。

夏春胜要求,一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坚决贯彻落实中央领导批示精神,务必把清理排查专项行动全面推向深入。对生态文明建设和林业改革发展相继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讲话,近日又对林地保护和非法侵占林地清理排查专项行动作出重要批示,充分肯定了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省委、副省长徐鸣十分重视这次专项行动,并专门作出批示。全省各级林业部门一定要深刻领会,认真贯彻,坚决守住林地和森林红线,为建设生态文明和绿色江苏奠定坚实的基础。二要认真开展清理排查专项行动,严格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突出问题。对在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国有林场违法占用林地,尤其是对搞别墅、高尔夫球场、房地产开发和采石采矿的,要分门别类彻查清楚,并严格依法坚决打击,绝不手软,绝不姑息,绝不放过。此外,对于土地整理中违规破坏森林资源问题、工业园区建设中违规占用林地问题、随意调整林地保护利用规划问题和以发展林下经济为名毁林问题等,也要特别关注。三要坚决依法查处到位,务求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及时向地方党委、政府汇报等中央领导重要批示精神和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一步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完善方案、狠抓落实,深入开展专项行动;加快排查进度,针对辖区内林地保护管理的突出问题,抓紧查办大案要案;积极协助纪检监察和公检法等部门,确保把各类违法侵占林地行为查处到位。四要加快完善林地保护管理长效机制,从源头上遏制违法侵占林地行为蔓延。着力推进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的实施,将规划落实到山头地块,切实依据规划加强林地保护管理;林业主管部门要积极参与对各级政府和领导干部的政绩考核,将林地保护管理作为政绩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积极协助组织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建立健全破坏林地资源责任追究制度;切实加强林地保护管理的执法力量和投入,积极拓宽和畅通社会及群众的监督渠道,在全社会形成打击破坏林地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

卢兆庆要求,一是要及时向党委、政府做好汇报;二是要突出重点,深入依法开展清理专项行动;三是要组织专门力量开展专项行动的监督检查工作。

关于印发领导批示的通知 篇15

商洛市商南县、延安市黄龙县国税局、地税局争取当地党委、政府支持,为税收工作开展营造良好的外围环境,为县域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省国税局、地税局领导对此高度重视,分别作出批示。

省国税局党组书记、局长席七万:“请借势、助力、关注、提炼、扩围。真正把国地税合作工作落地生根开花结果。”省地税局党组书记、局长姚炬:“全面合作零距离,意见沟通零争议,协调配合零障碍,工作推进零阻力。商南、黄龙两县国地税合作的模式和工作机制应认真总结、推广。”省国税局党组成员、总经济师张金山:“商南、黄龙两县国地税局以政府名义出台合作方案,这样不仅有利于国地税合作事项的落实,也有利于‘深改’工作的进一步开展,特别是更有利于‘营改增’工作的全面实施。这两个县局紧紧依靠当地政府推进国地税合作的做法值得肯定!也很值得其他市、县学习和借鉴。为此,拟建议在全省范围内转发他们的做法,以有利于此项工作及‘深改’工作的进一步扎实推进。”省地税局总经济师郭章献:“商南、黄龙二县国地税合作开展的做法值得肯定 ,建议各级地税机关结合自身实际,借鉴他们的经验和做法,加快推进县、市、区级国地税机关的合作内容落地,使我省的国地税合作再上新台阶。”

省国地税局领导的批示意见,是对商洛国地税合作示范点建设工作的充分肯定与鞭策,为此,商洛市国地税局提出三项要求,要求全系统认真贯彻落实省国地税局领导批示精神。一是各单位要及时将商南县国地税合作的做法向当地党委、政府进行汇报,紧紧依靠当地党委、政府,有效落实国地税合作各项任务,努力营造和谐、健康、有序、稳定的税收外围环境。二是各单位要认真借鉴商南县国地税局主动作为,真抓实干的态度和方法,把创新当做持续探索国地税合作的有效方法和手段,确保国地税合作能够落地生根,开花结果。三是各单位要加强对国地税合作工作中好经验、好做法的总结提炼工作,及时将亮点工作挖掘上报,以便其他单位在落实过程中学习和借鉴,不断将国地税合作向纵深推进。

关于印发领导批示的通知 篇16

各乡镇街校老科协,区老科协各分会:

现将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的三个批示原件转发给你们,请及时传达到全体老科协会员。 区委书记曹光亮在区老科协20xx年的工作总结上批示说:“请转区老科技协会。区老科协一年来工作扎实,成绩明显,难能可贵,应予表彰。请向全体人员转达区委和我本人的问候和谢意。”我们要以领导的批示为动力,在全面深化改革的伟大实践中,进一步调动广大会员的积极性,努力开创老科协工作的一个更新局面,在今年的科普教育、服务“三农”、建言献策等工作中做出更大的贡献。

特此通知

区老科协 20xx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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