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证明,身份证号码,从X年XX月至XX年XX月在我公司从事工作。
特此证明。
X公司(签章)
年 月 日
注:上述工作证明需要证明三项内容,分别为报考人员身份信息、工作时间(2年以上)和工作性质(技术或法律)。
兹证明同志于在我司任职部门职务。
特此证明。
本证明仅用于证明我司该员工的工作情况,不作为我司对该员工任何形式的担保文件。
单位名称(盖 章):
日 期: 年 月 日
(身份证号码 )系我单位员工,自 年 月 日进入我单位并工作至今,现在 部门担任 职务。近一年度该员工税后月均收入人民币 元(小写)(含税后的工资、奖金、津贴、住房公积金、股份分红及其他收入)。
该员工现住地址:
本单位保证上述证明真实、有效。
(单位公章/人事章)
年 月 日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单位联系人(签字):
单位固定电话:
有限公司(单位名称)
兹证明 ,性别 , 年 月 日出生,系我单位(公司)正式员工,自年月日在我单位工作,现任(职务),年薪。他(她)将于 年 月 日前往中国台湾旅游,我司担保其在中国台湾期间遵守中国台湾法律,在旅游结束后按期返回,继续在我司工作。
特此证明
公司名称:
负责人或主管人员签名:
公司章
负责人或主管人员电话:
公司地址并加盖公司章
开具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