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 房 证 明
同志,系我社区(村)暂住人员,目前在我辖区内租房居住,其租住房位于 镇(街道) 村(社区) 巷(厝、幢) 号。
特此证明
租房业主: (盖章) 社区 (盖章)
房产权证号: 经办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注:需附房东房产证复印件。
证 明
现有神木县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将金陕世家清华园小区第2间门面房租与崔永峰。 情况属实,特此证明。
神木县安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X年XX月XX日
证 明
地税局:
兹有我公司在印合路租用吴光文租房一套,租赁费每年5000.00元,租期3年(x年8月到x年8月),共计15000.00元,请给予开票。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四川有限公司巴中分公司
x2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