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X公司
乙方: 身份证号:
乙方原为甲方职工,于2-x年 月 日经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甲 乙双方确认终止劳动关系。双方现已就经济补偿金及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所有问题达成一致,并已一次性结清,不再有需向劳动争议仲裁 委员会及人民法院申请处理的任何争议和纠纷。同时,乙方已完成离职交接工作。特此证明。
甲方(签章): 乙方签字:
X 年 X 月 X 日
X 年 X 月 X 日
某某自2-x年12月1日入职我公司担任某某部门某某岗位,至2-x年12月12日因个人原因申请离职,在此2年间无不良表现,工作良好期间曾被授予"某某"称号(荣誉)经公司慎重考虑准予离职,已办理交接手续。
因未签订相关保密协议,遵从择业自由。
特此证明
公司盖章
日期:年月日
同志于 X年 X 月X日至 X 年X月X日任职于X公司,于X年X月X日正式与我公司解除劳动关系,特此证明。
X公司(或人力资源部人事处)盖章
X 年 X 月 X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