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商铺消防安全责任书(精选5篇)
为了加强消防管理工作,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公共财产和各商户人身、财产安全,根据《成都市消防条例》及有关规定,制定以下责任条款:
1、消防工作应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各商户必须建立防火安全责任制度。
2、商铺防火责任人(商铺负责人)应对本商铺消防安全负责,并对员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使其自觉遵守和维护消防管理规定。
3、商铺应加强防火措施,必须按规定配备有效消防器材、设备、设施(每35M宜至少配置1只2Kg的灭火器),存放在易于取用的位置,并定期检查消防器材的有效性。
4、商铺进行装修前,必须向管理处申报(同时也应按政府规定向消防管理部门申报)。选用装修材料应符合防火要求,经消防安全检查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5、不得擅自挪用、损坏小区配置的消防器材、设备、设施,不得擅自动用消防水源,不得占用防火栓,不得堵塞消防通道,违者将依照《成都市消防条例》规定进行处罚。
6、商铺不得存放、生产、经营易燃、易爆及有毒化学物品。如有特殊需要,必须经公安消防部门的批准。
7、商铺应严格用火、用电、用气、用油的安全管理,严禁私自乱拉、乱接用电、用气线路,从事电工、电气焊作业的人员,必须持有“上岗证”,动火作业应报消防部门审核。
8、电器产品的安装、使用和电气线路设计、敷设,必须符合国家有关的消防安全技术规定,加强安全性能维护,并按规定定期检修。
9、商铺必须在开业时安置好有效消防器材,管理处将配合公安消防部门进行检查。
10、公安消防监督人员及管理处工作人员有权不定期对商铺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对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有权责令在限期内进行整改并予于处罚。
11、本责任书一式二份,商户、管理处各执一份。
商户:保利中心物业服务中心
负责人签章:负责人签章: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签定日期:年月日签定日期:年月日
商铺消防安全责任书为了全面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坚决杜绝各种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在我公司紫金花小区商铺经营商户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甘肃省消防条例》的有关规定,按照"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方针和"谁经营、谁负责"的原则,特签定本责任书:
一、责任目标:
1.各商铺消防组织制度健全,目标明确,责任到人。
2.各经营商户必须配备齐全消防设备,消防设备须有明显标识,灭火器完好率必须100%且放置在明显位置。
3.各经营商户必须学习掌握消防安全知识,达到100%的普及培训率。
4.必须严格的按照小区物业管理单位关于火灾隐患检查要求整改,整改必须是无条件的,达到100%的完成率。
5.相互配合,确保不发生各类火灾事故。
二、保证措施
1.经营商户必须严格的按照物业管理单位关于消防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消防安全设施的完好和制度的落实。经营商户须对员工消防知识培训,使员工能不断的增加消防安全意识,提高员工对初发火灾的自扑自救能力。
2.经营商户必须严格遵守消防安全管理要求,不许占用公共走廊,不许挪动消防设施,严禁室内烟火。
3.经营商户所经营的商品必须符合消防安全,商铺内严禁存放煤气、汽油、酒精、雷管、炸药等易爆危险品。
4.经营商户要严格遵守消防制度,建立消防隐患记录,严禁私拉乱用电源,严禁用电炉取暖、做饭等。
5.经营商户对商铺的电源要人走断电,人走关灯,对热水器、电脑等设备要人走断电,商户不准私拉电源,严防电器设备老化引发火灾。
6.不得改变商铺的原配消防设备,经营商户新增的消防设备须与原配设备相匹配,不能影响原配设备的功能及使用。
三、责任
凡是违反责任书规定,消防、安全失职、防范不利造成火灾事故的,由责任方承担全部责任;给他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责任方赔偿全部损失;造成重大事故的由司法部门依法追究责任。
四、本责任书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本责任书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执行,负责人如有变动,继任者继续履行责任。
甲方:武威强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商铺经营户)
代表人:
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商铺编号:
联系电话:
年月日
(商户经营者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公司营业执照资料留存,有条件建立租户信息档案)
甲方 (出租方)
乙方: (承租方)
为了加强酒店的消防安全管理,明确甲、乙双方在消防工作中的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地方有关消防的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特制定本消防安全责任书,双方共同遵守:
一、 甲方责任:
1、 甲方有义务对乙方所有员工进行一次上岗前的消防安全教育,使乙方员工熟悉酒店消防的有关制度和规定。掌握简单的灭火常识;
2、 甲方负责在乙方承租区域配置相应数量的消防器材,并定期对消防器材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
3、 甲方的安保部和相关部门有权经常对乙方场所进行消防检查。发现有违章违规现象和行为以及有火灾隐患的,甲方有权责令乙方进行整改和停业整顿。因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二、 乙方责任:
1、 乙方的承包人为消防安全责任人,全面负责承租场所的消防安全工作;有义务教育自己的员工增强消防安全意识;
2、 乙方有义务确保承包区域内所有消防设备设施和器材的完好,严禁私自动用消防设施。
3、 乙方在未经许可的前提下,不得擅自使用电炉、电烫斗、电烙铁、电磁炉、电饭煲等电热器具。严禁乱拉乱接电线;
4、 严禁在承租区域内使用和储存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禁止使用煤炉、酒精炉、煤气炉的明火设备;
5、 乙方必须保持消防疏散通道的畅通。严禁在走道、楼梯等出口部位堆放杂物;
6、 严禁在酒店内动用明火(包括焚烧废纸等可燃物)。确因经营需要,必须填写“动用明火审批表”报酒店安保部批准,在指定地点、时间内并落实防范措施后,方准动火;
7、 乙方向甲方交消防安全保证金 元。
三、 违约责任
1、 凡因甲方未履行本责任书规定的内容,造成乙方损失的,由甲方负责经济赔偿和承担相应的责任;
2、 凡因乙方未履行本责任书规定的内容,违反消防管理规定和不服从甲方消防管理的,每次从消防安全保证金中扣罚 元。承租期满,乙方没有违规行为的,甲方如数退还乙方消防安全保证金。因乙方违反消防法规,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经济赔偿,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 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五、 本责任书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和当地消防监督部门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章) (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为了全面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坚决杜绝各种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古城景区各商铺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消防管理规定》,按照"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方针和"谁经营、谁负责"的原则,特签定本责任书:
一、责任目标:
1.各商铺消防组织制度健全,目标明确,责任到人。
2.各商铺内部的消防设施要完好有效。
3.各商铺内部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且在仓库、厨房范围内严禁吸烟。
4.禁止各商铺违章装修及违章作业,如果需要进行装修、修缮、改造时,需报发展有限公司批准,并与施工单位共同制定消防设施保护措施后方可施工,且在施工过程中,不得改变商铺的原配消防设备或者不影响原配设备的功能及使用。
5.商铺内部员工要懂得掌握防火、灭火的基本知识,具有使用消防设备和扑救初级火灾的能力。
6.相互配合,确保不发生火灾事故。
二、保证措施
1.各商铺业户必须严格的服从发展有限公司关于消防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消防安全设施的完好和制度的落实。并建立本商户防火责任人为领导,商户员工参与的消防安全小组,认真贯彻执行《消防法》和《消防管理规定》等消防法规定及条款。
2.各商铺消防小组成员必须参加消防主管部门定期举行的消防安全宣传活动及其相关培训演习。
3.营业户所经营的商品必须符合消防安全,商铺内严禁存放煤气、汽油、酒精、镭管、炸药等易爆危险品。
4.经营业户要严格遵守消防制度,建立消防隐患记录,严禁私拉乱用电源、电线,要安全使用相关电器。
5.不得改变商铺的原配消防设备,经营业户新增的消防设备须与原配设备相匹配,不能影响原配设备的功能及使用。
6.发生火灾时,有责任保护现场,服从现场的统一指挥管理,协助灭火,组织安全疏散,协助公安消防机构和X有限公司调查火灾原因。
三、责任
对于某些经营业户不重视防火工作、组织管理混乱、存在重大火线隐患的商铺,发展有限公司有权发出“火线隐患真该通知书”,限期整改,对于整改不力的商铺,城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有权停电、停水、责令其再次停业整改,并向其主管单位及消防局通报。凡是违反责任书规定,工作失职、防范不利造成火灾事故的,由责任方负责,造成重大事故的依法追究责任。
四、本责任书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责任书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执行,双方负责人如有变动,继任者继续履行责任。
甲方:
乙方:
防火负责人:
签字:
电话:
年月日
防火负责人:
签字:
电话:
年月日
为了全面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坚决杜绝各种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在我司x小区商铺经营商户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按照"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方针和"谁经营、谁负责"的原则,特签定本责任书:
一、 责任目标:
1.各商铺消防组织制度健全,目标明确,责任到人。
2.各经营商户必须配备齐全消防设备,消防设备须有明显标识,灭火器完好率必须100%且放置在明显位置。
3.各经营商户必须学习掌握消防安全知识,达到100%的普及培训率。
4.必须严格的按照相关部门及实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火灾隐患检查要求整改,整改必须是无条件的,达到100%的完成率。
5.相互配合,确保不发生各类火灾事故。
二、保证措施
1.经营商户必须严格的服从实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消防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消防安全设施的完好和制度的落实。经营商户须对员工消防知识培训,使员工能不断的增加消防安全意识,提高员工对初发火灾的自扑自救能力。
2.经营商户必须严格的执行实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消防安全管理要求,不许占用公共走廊,不许挪动消防设施,严禁室内烟火。
3.经营商户所经营的商品必须符合消防安全,商铺内严禁存放煤气、汽油、酒精、雷管、炸药等易爆危险品。
4.经营商户要严格遵守消防制度,建立消防隐患记录,严禁私拉乱用电源,严禁用电炉取暖、做饭等。
5.经营商户对商铺的电源要人走断电,人走关灯,对热水器、电脑等设备要人走断电,商户不准私拉电源,严防电器设备老化引发火灾。
6.不得改变商铺的原配消防设备,经营商户新增的消防设备须与原配设备相匹配,不能影响原配设备的功能及使用。
三、责任
凡是违反责任书规定,工作失职、防范不利造成火灾事故的,由责任方负责,造成重大事故的依法追究责任。
四、本责任书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本责任书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执行,负责人如有变动,继任者继续履行责任。
管理公司:实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消防安全责任人(商户)签名:
联系电话:
管理代表:
房屋单元号: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