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前五包责任书(精选8篇)
为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安排部署,进一步巩固创卫成果,加强县城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营造整洁优美、规范有序、和谐文明、充满生机的人居环境。根据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结合我办事处实际,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门前五包”责任范围
“门前五包”责任范围:责任人应负责从责任人建筑物的墙基或围墙至人行道路缘石以内。无人行道路缘石的,以道路中心线为界,左右以相邻建筑物的中心线或用地界线为分界线。
二、“门前五包”内容与标准
包环境卫生:自觉维护责任区环境卫生,自备废弃物容器,落实垃圾袋装要求并放置在室内或环卫部门指定的地点。维护门前地面清洁,保持门前、房后、室内整洁卫生,做到地上无纸屑、果皮、烟头、污物、污水等。
包市容整洁:保持责任区内建筑物立面整洁,不在围墙牌匾、墙壁门窗及灯饰橱窗乱写画、乱牵乱挂等。门牌号、门前店招、夜景灯光、遮阳(雨)蓬、空调外机和排水(气)管等户外设施按要求设置,并保持完好和整洁。
包基础设施:负责门前人行道板、路沿石、下水道、站牌、垃圾桶无损坏。建筑施工或门店装修时,须围挡作业。
包秩序良好:自觉遵守城市管理法律法规,维护和保持门前无乱停乱放车辆,无占道洗(修)车和堆放货物,无乱设置占道广告招牌、标示牌和牵绳挂物,不擅自挖掘街道、公路、人行道,无占道经营(含占道娱乐、占道堆放货物)行为。对责任区内的流动摊贩有义务进行劝阻和制止。
包绿化美观:自觉维护责任区内花草、树木和绿化设施,禁止损坏、攀折花草,不得在树上钉钉、拉绳、晾衣、晒被、挂物、搭棚等。
三、“门前五包”监督管理
1、各责任单位明确“门前五包”工作责任人,落实日常工作。宣传城市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配合有关部门执法管理。
2、建立“门前五包”责任制落实情况检查评比制度。辖区办事处每天进行巡回检查并登记备案,每月组织检查评比,对表现好的进行表彰。
3、对拒不履行“门前五包”责任的,由办事处六城联创责令整改,逾期不整改又未达到整改要求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通报批评,并在新闻媒体上曝光。
责任人: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城市管理工作,切实增强社会、单位、商家店铺遵守城市管理法规的意识,深入推进园林城市创建,营造整洁优美、和谐文明的人居环境。根据《山东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和县委、县政府《关于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的意见》,特签订本责任书。
一、责任区域
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责任区域:单位及其所属宿舍区周边至道路中心线和所开发的商业房门前至道路中心线,沿街商户门前至道路中心线,居住区绿地(实行物业管理的,由物业管理企业负责;未实行物业管理的,由建设单位负责),落实包绿化美化亮化、包卫生整洁、包乱停乱放、包乱贴乱画、包店外经营“门前五包”综合整治责任。
二、“门前五包”内容和标准
(一)包绿化美化亮化。自觉维护责任区内绿化树草,不向绿化带内乱扔乱倒废弃物,不在树木上牵绳挂物、晾晒帚布和衣物;有义务劝阻他人攀折树木花草和践踏绿地的行为,对损毁树木的行为及时劝阻、制止或举报;搞好沿街建(构)筑物和庭院绿化美化,做到因地制宜,与道路绿化相协调;沿街建(构)筑物要按照要求安装射灯、霓虹灯等,户外广告一店一牌,保持外形完好、结构安全、色彩协调、整洁美观、灯饰显示完整、无残缺。
(二)包卫生整洁。责任区地面整洁卫生,无纸屑、烟头、痰迹、污物等废弃物和污水、积水、积雪;责任区内的临街建(构)筑物、围墙、灯线杆、牌匾、灯饰、橱窗等保持完好整洁,无乱贴乱画,牌匾无掉字、错字;“门前五包”责任区要全日保洁,冬季及时清扫积雪,并制止乱吐、乱扔、乱倒等不良行为;沿街建(构)筑物施工现场应保持清洁、美观,设置围挡或围墙高度不低于1.8米,并对沿街面进行彩化、美化。
(三)包乱停乱放。责任区内人行道及非机动车道上无乱停放车辆;车辆沿停车线摆放整齐划一,并保持车身完好、车容整洁;所有车辆必须停放在由公安交警、城管部门划定的停车位停放,不得乱停乱放。人行道上无停车线的道路车头向外沿路沿石摆放整齐。
(四)包乱贴乱画。沿街建(构)筑物、公共设施及树干上没有乱贴、乱画、乱刻及乱挂广告;制止沿街散发广告行为;发现责任区内沿街建(构)筑物、公共设施及树木等有乱贴乱画的,应立即予以清除。门牌号、门前店招等户外设施按要求设置,并保持完好和整洁。有大屏幕或LED电子显示屏的,应当按照不低于20%的比例播放公益广告。
(五)包公共秩序。责任区内无箱筐、货物和流动摊点,无店外经营和店外作业。责任区内不得堆放、搭、挂、晾有碍容貌观瞻的物品,不得乱搭乱建、乱堆乱放等。责任区内公共设施无破损、毁坏情形,发现破损毁坏的,及时报送有关单位进行修复。
三、“门前五包”监督管理
1.对城区经营业户“门前五包”责任制落实情况实行保证金制度。县城管执法大队对单位(户)“门前五包”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门前五包”各项的落实,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罚款处罚并由相关责任人签字确认,罚款从各单位(户)的保证金中扣除。
2.对城区单位“门前五包”责任制落实情况实行挂牌制度。对重视程度高、措施得力、“门前五包”责任落实好的单位,挂设红牌,通报表扬;对被动应付、达不到“门前五包”要求的,挂设黄牌,限期整改;对连续两次检查达不到整改要求的,挂设黑牌并通报批评,并在新闻媒体上曝光,记入单位年度城市管理考核成绩。
3.劝阻和制止破坏市容和环境卫生的行为,并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举报电话:。
4.在处以罚款的同时,应当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责任单位:
监督单位(章): 负 责 人:
X年XX月XX日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城市管理工作,切实增强社会、单位、商家店铺遵守城市管理法规定的意识,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提升城市文明程度和整体形象,优化我区投资软环境,建设文明、卫生、整洁、有序、和谐的新翠屏。特签订本责任书:
一、包卫生 自觉维护责任区内环境卫生,落实垃圾袋装要求,维护门前地面清洁,及时清除痰迹、污物、废弃物和积水,劝阻随地吐痰和乱扔瓜果皮核、烟蒂、纸屑及乱倒垃圾等行为,自设废弃物容器并保持其外观美观、整洁、完好。
二、包秩序 自觉维护和保持门前不乱停乱放车辆,不占用盲道,对占道乱放机动车辆的行为有义务向相关部门举报,不占道洗
(修)车和堆放货物,不出摊占道经营和乱摆摊点,不乱设置占道广告招牌、标示牌和牵绳挂物,对责任区内的流动摊贩有义务进行劝阻和制止。
三、 包立面 保持责任区内建筑物立面整洁,不在窗户玻璃上和橱窗、墙面外乱张乱贴(牛皮癣),商家店铺负责保持店面整洁,不牵挂标语。门面号、门前商店店招、夜景灯光、遮阳(雨)蓬、空调外机和排水(气)管等户外设施按要求设置,并保持完好和整洁。门牌号、门前广告牌招牌文字规范,无错、缺字现象。
四、包绿化 自觉维护责任区内绿化树草,不向绿化带内乱扔乱倒废弃物,不在树木上牵强挂物、晾晒帚布和衣物,有义务劝阻
他人攀折树木花草和践踏绿地的行为,对损毁树木的行为及时劝阻、制止或举报。
五、包文明 不越门占道打麻将、下棋、打牌、喝茶、赤背和卧椅睡觉等,并有义务及时劝阻他人在责任区内的不文明行为。
注意事项:
⒈商家店铺的责任人或责任单位发生变更的,在30天之内应重新签订“门前五包”管理责任书。本责任书签订后,悬挂于单位、商家店铺的醒目位置。⒉接受区主管部门和当地街道办事处“门前五包”监督人员的监督检查。对拒不履行“门前五包”责任,且给城市管理和市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的责任单位或责任人,将严格按照《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有关法规依法查处。
责任人: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为切实加强我社区环境综合治理,促进居民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营造“人居环境,人人参与,携手共创,美好家园”的良好氛围,共建和谐社区,文明城市。根据《门前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制实施办法》,我社区居委会特与临路(街)所有单位、门店、住户(常住户、租住户)签定“门前五包”及“门内达标”责任书,具体内容如下:
一、责任区域:各居住户房前屋后(凡未明确划分的以“约定”界限为责任区;明确划分有责任区的,以划分界限为责任。
二、责任事项:
1、各单位、门店、居住户要严格做到“门前五包”,即包卫生达标、包美化绿化、包堆码(含建筑材料、柴草、其他杂物等)规划有序、包无乱设摊点(无乱支帐蓬)、包无乱停车辆和“门内达标”(门内卫生达标、安全达标、家什杂物整洁堆放有序),自觉维护、积极配合社区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一系列举措;
2、门店不得存在店外经营现象,门店招牌设置最多一店一牌,不得将广告牌设置在经营范围外;
3、门脸、楼道、墙壁上不得有小广告、牛皮癣,如发现,请各单位、门店、居住户自行铲除;
4、爱护环境、不随地乱扔垃圾,自觉维护居住地点、经营场所及周边地区卫生。
三、处罚办法:
1、对于第一次不遵守相关责任规定的,社区城管爱卫办将对其进行说服教育,给予告诫;情节严重的下发《环境综合治理限期整改通知书》,限期及时整改;
2、对于屡次不遵守相关责任规定的,将上报环境综合治理办公室依法依归进行处罚或撤除;
3、损坏环境综合治理公益设施的照价赔偿;情节严重的有故意行为的加倍赔偿,并报上级相关部门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责任人:
日期:XX年XX月XX日
为切实改善市容市貌,提升城市形象,创造洁净、优美、文明的城市环境,根据国务院《城市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四川省爱国卫生管理办法》、《四川省卫生城市标准》和《苍溪县门前五包责任制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本镇城区范围内街道两侧的临街机关、团体、部队、学校、企事业单位、居民小区、临街住户、临街门面、临街商贩摊点(以下简称“责任单位”),均应遵守本规定。
二、本规定所称责任区域是指责任单位生产、经营、办公场所建(构)筑物周围地面、外墙立面、屋面。周围地面纵向范围为建(构)筑物(包括围墙)的墙基至人行道街沿石;横向范围为责任单位所使用的建(构)筑物沿路总长,相邻单位有空档的,以中心线为界。
三、“门前五包”责任内容:
(一)包卫生。负责责任区域内的环境卫生,保持地面无果壳、烟蒂、纸屑,无污泥积水、痰迹、废弃物,无杂乱赃物和垃圾渣土等;室内必须自备袋装垃圾容器,垃圾必须倒入垃圾容器内,每日7时至22时不得将袋装垃圾容器置于室外,不得将室内垃圾扫至人行道、他人门前、行车道、绿化带和排水道,不得将室内垃圾扔至楼下或室外,不得乱丢垃圾和乱泼、乱倒、乱排污水;发现他人乱丢扔垃圾等影响市容环境卫生行为的,应当积极劝阻或制止,并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
(二)包绿化。负责对责任区域内的花草、树木管护,对他人践踏草坪、攀摘花木、乱砍树木和在树木上钉钉、刻划、涂画、牵绳和搭晒物品等行为的应及时制止或举报。
(三)包秩序。负责责任区域内车辆有序停放,五乱堆杂物、乱搭乱建、占道(跨门)经营等影响市容市貌的行为。
(四)包立面。负责维护责任区域建筑物立面整洁,空调外机安装、广告灯箱、店招店牌、遮阳雨棚设置、卷帘门样式等符合相关规定,无乱贴乱画、乱拉乱挂,无“牛皮癣”广告。
(五)包文明。责任区域内无聚众打牌、下棋和封建迷信等活动,不得栓养宠物和播放超出本区域最高限制标准的噪音,积极制止打架斗殴、行骗、盗窃等违法行为。
四、本责任书由苍溪县歧坪镇人民政府(甲方)与“门前五包”责任单位(乙方)主要负责人签订。
五、对拒不履行“门前五包”责任的,有关部门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情节严重者吊销有关证照,并曝光。
六、若商家店铺的责任人或责任单位发生变更的,应在30天之内重新签订“门前五包”责任书。
七、本责任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歧坪镇人民政府
乙方: (责任人签字)
X年XX月XX日
为进一步增强创国卫工作实效性,展示我区良好形象,促进创卫工作深入开展,确保本辖区环境卫生秩序整洁、优美,根据县创卫办相关规定,特签订“门前五包”责任书如下:
一、责任区域
各经营业主经营店面纵向至人行道路沿石、横向至本店面与相邻店面或通道中心线为界。
二、“门前五包”内容
(一)包卫生。负责门前垃圾、痰迹、油污、废弃物、积水等的清除;负责门前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并制止乱吐、乱扔、乱倒等不良行为,自觉执行垃圾袋装要求。
(二)包秩序。负责门前乱摆摊点、占道经营、乱停车辆、乱堆杂物、乱张贴涂写、乱牵乱挂、占卜算命、打牌下棋等的劝离、制止和向县工商联举报。对赤膊、争吵、打斗等不文明行为进行劝阻。
(三)包绿化。负责门前绿化的管护,制止他人损坏花草树木、践踏草坪或占用公共绿地,清除绿化带内的垃圾,禁止在临街树木上牵线挂物、晾晒物品。
(四)包整洁。负责门前建(构)筑物清洗保洁,墙体立面、橱窗、牌匾、灯箱、广告牌等符合规范要求,制止和拆除乱搭遮阳棚、店招牌、布幅广告标语等。
(五)包设施。配合县工商联创国卫工作小组管护好门前人行道、路灯、井盖、垃圾桶、路牌等市政公用设施,制止或报告侵占、损坏或者擅自拆除、搬移市政公用设施、乱挖街道的行为。
三、目标要求
各商户要保证自己经营门面前无垃圾、无痰痕、无油污、无废弃物、无积水;车俩停放有序,无占道经营行为,广告招牌符合规范要求,门前树木上无悬挂物。
四、责任追究
个体经商户要认真履行“门前五包”责任,对拒不履行“门前五包”责任的商户,县工商联创国卫工作小组将按照有关法规进行处罚。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南部县工商联创国卫工作小组、责任单位各执一份。
监督单位(盖章):南部县工商联 责任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
X年XX月XX日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维护整洁有序的良好城市形象,依据《山东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门前五包管理责任书》。
一、门前五包范围:横向为单位、门店建(构)筑物沿街面的总长;纵向为建(构)筑物墙基至路沿石或绿化带。
二、门前五包责任:
(一)包卫生:门前区域干净卫生,无垃圾、积尘、污水、油渍等。
(二)包硬化:负责门前路面的看护管理,对损毁、破坏行为及时制止。
(三)包绿化:负责门前绿化的看护管理,不得攀折树木花草,不得在绿化树木上扯绳挂物,对损毁破坏行为及时制止。
(四)包亮化:建筑物及门店招牌要按管理要求进行亮化,及时维护,按时启闭,做到长效亮化。
(五)包秩序:严格遵守管理规定,杜绝店外经营、堆放物料、占道作业等行为,门前车辆停放整齐,外墙立面及门窗无乱贴、乱挂等。
三、监督管理单位对“门前五包”落实情况实行动态巡查,对首次不符合要求的给予警告,限期整改;二次以上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四、此责任书一式两份,责任单位、监督单位各执一份,签章后生效。
责任人: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为切实加强我社区环境综合治理,促进居民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营造“人居环境,人人参与,携手共创,美好家园”的良好氛围,共建和谐社区,文明城市。根据《门前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制实施办法》,我社区居委会特与临路(街)所有单位、门店、住户(常住户、租住户)签定“门前五包”及“门内达标”责任书,具体内容如下:
一、责任区域:各居住户房前屋后(凡未明确划分的以“约定”界限为责任区;明确划分有责任区的,以划分界限为责任
二、责任事项:
1、各单位、门店、居住户要严格做到“门前五包”,即包卫生达标、包美化绿化、包堆码(含建筑材料、柴草、其他杂物等)规划有序、包无乱设摊点(无乱支帐蓬)、包无乱停车辆和“门内达标”(门内卫生达标、安全达标、家什杂物整洁堆放有序),自觉维护、积极配合社区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一系列举措;
2、门店不得存在店外经营现象,门店招牌设置最多一店一牌,不得将广告牌设置在经营范围外;
3、门脸、楼道、墙壁上不得有小广告、牛皮癣,如发现,请各单位、门店、居住户自行铲除;
4、爱护环境、不随地乱扔垃圾,自觉维护居住地点、经营场所及周边地区卫生。
三、处罚办法:
1、对于第一次不遵守相关责任规定的,社区城管爱卫办将对其进行说服教育,给予告诫;情节严重的下发《环境综合治理限期整改通知书》,限期及时整改;
2、对于屡次不遵守相关责任规定的,将上报环境综合治理办公室依法依归进行处罚或撤除;
3、损坏环境综合治理公益设施的照价赔偿;情节严重的有故意行为的加倍赔偿,并报上级相关部门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