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治目标管理责任书【汇编四篇】

综治目标管理责任书(精选4篇)

综治目标管理责任书 篇1

为了认真做好企业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确保企业安全生产和治安稳定,根据综合治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要求,制订本责任书。

一、必须贯彻“生产、综治两手抓”的原则,根据本责任制规定,严格抓好本部门的综合治理各项工作,并对本部门、本车间的综合治理工作负有直接责任。

二、积极参加公司举办的治安防范、矛盾化解、安全生产等各类培训班,并在本部门、本车间组织职工学习法律、法规和安全业务知识。同时做好职工人身、财产安全日常提示工作,教导职工文明上下班、文明开展工作,使职工的法制观念、安全意识明显提高。

三、积极做好职工思想政治工作,随时掌握职工思想情绪和动态,向公司报告各类不稳定因素,并及时化解矛盾,防止矛盾激化。

四、加强本部门防火防盗工作,做好治安安全检查和消防设施、消防器材等各类安全器材的保管、保养工作。抓好本部门、本车间的环境卫生工作,保持各通道的畅通,消除不安全因素。

五、摸清本部门新居民职工的居住地点和居住情况,协助公司对新居民职工人员做好教育、管理、服务和维权等工作。

六、根据公司综治工作百分考核,兑现奖惩。对本部门的考核工作由公司服务管理室具体负责。

七、本责任书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至下一轮签订止。

法人代表(签名):

部门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综治目标管理责任书 篇2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xx大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的决定》,以及省、市政法综治工作会议精神,切实担负起“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确保街道政治稳定,社会安定,为率先崛起创造良好的管理环境,根据中央五部委《关于实行社会管理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的若干规定》、《安徽省社会管理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实施办法》和市委、市政府的综治工作会议精神,结合辖区实际,特签订本责任书。

一、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各单位党政一把手是本单位社会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对辖区内的管理工作负总责,制定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年度工作计划和目标,做到年初有计划,半年有检查,年终有总结,每年综治工作例会不少于四次。

二、社会管理综合治理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健全,人员落实,管理规范,各综治成员单位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参与综治工作,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

三、切实加大维护稳定工作的领导力度,坚持维护稳定工作职责和工作、例会、信息传递制度。

四、坚持“严打”方针,严厉打击各种严重刑事犯罪。不断对管理形势进行分析研究,针对管理突出问题,适时开展专向斗争。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强化管理联防、看楼护院工作,预防和减少各类重大案件和管理灾害事故的发生。

五、持之以恒地抓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确保各类影响社会稳定的矛盾纠纷得到有效调处。正确处理各类人民内部矛盾,积极调处种类民间纠纷。不发生因民事纠纷调解不及时、处理不当而导致民转刑案件及群众性械斗、闹事事件。

六、切实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建立健全通报协查制度,大力加强源头管理,暂住人口建档建卡。加强对出租房屋的管理,完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管理的协调机制,落实出租人,承租人、管理机构的责任。

七、健全完善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机制,切实抓好刑释解教人员与有关部门的衔接,防止脱管失控。充分发挥社会各方面的力量,拓宽安置渠道,落实回归人员困难补助政策和从业帮扶政策。

八、加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大力实施“社区青少年阳光工程”,建立青少年教育基地,重点抓好对闲散青少年、轻微违法犯罪人员的教育、转化、管理和服务工作。

九、本责任书一式二份。

十、认真开展普法宣传活动,积极做好“五五”普法的各项准备工作。进一步加强综合治理宣传工作,使广大干部群众知法、守法用法和参与综合治理的意识明显增强,大力弘扬见义勇为精神,树立维护社会管理人人有责的社会风尚。

十一、认真开展“平安创建”工作,深入开展“平安街道”、“平安社区”活动。广泛开展创建安全文明小区和安全文明单位活动。扎实开展企地共建活动,努力营造团结和谐的政治环境,安全稳定的管理环境,规范有序的法治环境,公平竞争的经济环境和安居乐业的生活环境。

十二、认真落实《淮南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一票否决权实施办法》,辖区内各单位开展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达标活动的参与率达成协议100%,合格率达95%以上切实行使一票否决权,对不达标的单位取消其评选文明单位、先进集体等综合性荣誉称号资格。

十三、本责任书所规定的职责任务,列入责任人的人任期目标,作为考核其政绩和提升的依据之一,完成当年责任目标的责任人,成绩突出的给予表彰、奖励,完不成当年责任目标,取消本单位综合性荣誉称号的资格。严重失职,导致管理秩序混乱,发生影响本单位社会稳定的重大治安事件的人,要根据其责任,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

十四、本责任书,不受责任人工作变动的影响,责任人变动,由接任者继续履行。

淮滨街道办事处:

社居委、地区单位:

20xx年xx月xx日

综治目标管理责任书 篇3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xx大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的决定》,以及省、市政法综治工作会议精神,切实担负起“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确保街道政治稳定,社会安定,为率先崛起创造良好的管理环境,根据中央五部委《关于实行社会管理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的若干规定》、《安徽省社会管理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实施办法》和市委、市政府的综治工作会议精神,结合辖区实际,特签订本责任书。

一、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各单位党政一把手是本单位社会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对辖区内的管理工作负总责,制定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年度工作计划和目标,做到年初有计划,半年有检查,年终有总结,每年综治工作例会不少于四次。

二、社会管理综合治理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健全,人员落实,管理规范,各综治成员单位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参与综治工作,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

三、切实加大维护稳定工作的领导力度,坚持维护稳定工作职责和工作、例会、信息传递制度。深入开展同等邪教组织的斗争,切实做好“四个纳入”。继续实行人员进京滋事零指标考核。不发生堵塞交通、非法游行和群体性闹事事件,及时发现、妥善处置各类突发事件。

四、坚持“严打”方针,严厉打击各种严重刑事犯罪。不断对管理形势进行分析研究,针对管理突出问题,适时开展专向斗争。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强化管理联防、看楼护院工作,预防和减少各类重大案件和管理灾害事故的发生。

五、持之以恒地抓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确保各类影响社会稳定的矛盾纠纷得到有效调处。正确处理各类人民内部矛盾,积极调处种类民间纠纷。不发生因民事纠纷调解不及时、处理不当而导致民转刑案件及群众性械斗、闹事事件。

六、切实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建立健全通报协查制度,大力加强源头管理,暂住人口建档建卡。加强对出租房屋的管理,完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管理的协调机制,落实出租人,承租人、管理机构的责任。

七、健全完善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机制,切实抓好刑释解教人员与有关部门的衔接,防止脱管失控。充分发挥社会各方面的力量,拓宽安置渠道,落实回归人员困难补助政策和从业帮扶政策。

八、加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大力实施“社区青少年阳光工程”,建立青少年教育基地,重点抓好对闲散青少年、轻微违法犯罪人员的教育、转化、管理和服务工作。

九、严厉打击制贩毒品的违法犯罪活动。加强戒毒工作,降低复吸率。动员社会和家庭,共同加强对吸毒人员的教育和管理,减少吸毒人员的违法犯罪。大力开展创建“无毒社区”、“无毒单位”、“无毒学校”、“社区青少年远离毒品”、“不让毒品进我家”活动,最大限度降低毒品的危害性。

十、认真开展普法宣传活动,积极做好普法的各项准备工作。进一步加强综合治理宣传工作,使广大干部群众知法、守法用法和参与综合治理的意识明显增强,大力弘扬见义勇为精神,树立维护社会管理人人有责的社会风尚。

十一、认真开展“平安创建”工作,深入开展“平安街道”、“平安社区”活动。广泛开展创建安全文明小区和安全文明单位活动。扎实开展企地共建活动,努力营造团结和谐的政治环境,安全稳定的管理环境,规范有序的法治环境,公平竞争的经济环境和安居乐业的生活环境。

十二、认真落实《淮南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一票否决权实施办法》,辖区内各单位开展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达标活动的参与率达成协议100%,合格率达95%以上切实行使一票否决权,对不达标的单位取消其评选文明单位、先进集体等综合性荣誉称号资格。

十三、本责任书所规定的职责任务,列入责任人的人任期目标,作为考核其政绩和提升的依据之一,完成当年责任目标的责任人,成绩突出的给予表彰、奖励,完不成当年责任目标,取消本单位综合性荣誉称号的资格。严重失职,导致管理秩序混乱,发生影响本单位社会稳定的重大治安事件的人,要根据其责任,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

十四、本责任书,不受责任人工作变动的影响,责任人变动,由接任者继续履行。

十五、本责任书一式二份。

淮滨街道办事处:

社居委、地区单位:

20xx年4月1日

综治目标管理责任书 篇4

为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确保我县安全生产工作保持持续稳定的发展,根据县委、县政府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制定20xx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

一、切实加强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领导。各单位负责人要亲自抓,担负起“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及时解决社会治安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列入年度计划,保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二、严格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制。认真贯彻执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目标管理责任制、一票否决权制和责任追究制,切实把领导干部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能力和实绩与政绩挂钩、晋职晋级、评先受奖挂起钩来。对于不重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导致重大案件或事故发生的,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及时打击和挫败邪教活动和非法宗教活动。进一步巩固和完善维护稳定的“三道防线”,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和报告制度。对重大矛盾纠纷及时排查,有效控制和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及集体越级上访事件。

四、强化基层基础工作。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调查处理相关安全责任事故,以及依法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每年进入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行政执法案件不得超过一起,安全生产执法行为不得出现导致群众投诉和上访的事件。

五、加强综治宣传工作,结合“安全生产宣传月”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广泛发动人民群众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总结推广综治工作的典型,不断探索做好新时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新途径、新办法。

本责任书的执行情况由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检查、考评,经考核不合格的,依照省市县有关综治责任惩罚之规定,分别给予一票否决和党纪政纪处分,成绩突出的给予表彰、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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