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生产管理,提高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生产管理水平,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进一步明确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者及驾驶员、押运员各自的安全生产责任,积极消除隐患,遏制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和社会稳定,防范重、特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家运政部门的要求及公司的具体情况,特签订本责任状。
1、本公司职工从业人员(驾驶员、押运员),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行业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等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普及安全生产法律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做到遵纪守法、安全行车。
2、公司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机制,制定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道路运输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3、公司建立责任追究制度,按照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顿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四不放过”原则,认真查处各类事故。
4、公司要按照交通运输部《道路危险货物运单使用和管理制度》的要求,在每一次排除任务时应当认真填写和使用危货路单,以便及时了解和掌握车辆动态及危货的流量、流向、流程。
5、建立健全危货运输档案和从业人员资格证、押运证档案,做到一车一档。
6、建立健全企业内部安全生产自检、自查自纠的长效机制,采取定期、不定期的方式进行认真的自检自查自纠,尤其是要加强各大节日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此项工作必须要有专人负责。
7、相关从业人员在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及国家、交通部门制定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方面的管理规定,所属车辆必须持有经运政部门审验合格颁布的加盖有“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专用章“的道路运输证。
8、必须雇用持有《道路危险货物从业资格证》的,有2年安全驾驶经验或安全行车5万公里以上的驾驶员驾驶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每台车必须配备有一名持有《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操作证》的押运员。驾驶员与押运员不得为同一人。从业人员变换前必须想公司提供其相关证件经审核、备案后方可上岗。驾驶员与押运员必须严格按照《汽车运输、装卸危险货物作业规程》进行作业。
9、车辆技术等级必须达到一级。车厢、地板平坦完好、周围栏板牢固、铁地板承运易燃易爆货物时采取衬垫防护措施、排气装置装有有效的隔热和熄灭火星的装置、电路系统有切断总电源和隔离火花的装置、车辆必须按照《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的规定安装、悬挂、喷涂相关标志、灯具、牌。
10、必须根据所装货物的物理化特征,配有相应的消防器材和捆扎、防水、防散失等用具,并定期对车辆进行清洗、消毒。若在运输过程中发生意外,司、乘人员应及时采取必要的急救措施,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防止事故蔓延、扩大,同时必须在最短时间内报公司技安科及公司危货专管员,以便启动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及危货运输应急处理方案。
11、装运危险货物的罐(槽)车必须是专用的罐车,不得使用可移动罐体。罐体必须持有质监部门颁发的“容器检测证书”和“检验合格证书”。
12、车辆必须安装GPS卫星定位系统并接受监督、检查、车辆在营运过程中必须保持GPS的正常工作状态。如发现GPS不能正常工作时应立即停运及时通知公司修复后方可恢复营运。
13、车辆必须按照要求足额投保第三者责任险、道路危险货物承运人责任险及司乘险,如到期的要及时续保。
14、必须严格按照运政部门的要求按时对车辆进行检测、维护及评定。
15、公司应督促相关人员每次营运前应对车辆及所承运的危险货物审验,严禁超范围运输。车辆必须保持良好技术状态,遵守操作规程,安全措施到位,司机押运人员符合要求。掌握所载运危险品的理化性质、危害特性、包装容器使用特性。
16、公司每要与危货运输驾驶员、押运员、安全管理人员等相关从业人员签订安全责任状。
17、公司须根据危货车辆许可的准运种类,给予驾驶员下发准运危险货物告知单。
责任人(签字): 二0XX年 月 日
责任单位(印)
负责人(签字): 二0XX年 月 日
为了进一步加强X区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生产管理,从而提高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生产管理水平,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进一步明确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者及驾驶员、押运员各自的安全生产责任,积极消除隐患,遏制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和社会稳定,防范重、特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家运政部门的要求及公司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责任书:
1、贯彻执行国家和行业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等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普及安全生产法律知识,提高本公司职工从业人员(驾驶员、押运员)安全生产意识,做到遵纪守法、安全行车。
2、公司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机制,制定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道路运输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3、公司应当建立责任追究制度,按照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真顿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为教育不放过的“四不放过”原则,认真查处各类事故。
4、公司要按照交通运输部《道路危险货物运单使用和管理制度》的要求,在每一次排除任务时应当认真填写和使用危货路单,以便及时了解和掌握车辆动态及危货的流量、流向、流程。
5、建立健全危货运输档案和从业人员资格证、押运证档案,做到一车一档。
6、建立健全企业内部安全生产自检、自查自纠的长效机制,采取定期、不定期的方式进行认真的自检自查自纠,尤其是要加强各大节日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此项工作必须要有专人负责。
7、相关从业人员在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及国家、交通部门制定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方面的管理规定,所属车辆必须持有经运政部门审验合格颁布的加盖有“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专用章“的道路运输证。
8、必须雇用持有《道路危险货物从业资格证》的,有2年安全驾驶经验或安全行车5万公里以上的驾驶员驾驶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每台车必须配备有一名持有《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操作证》的押运员。驾驶员与押运员不得为同一人。从业人员变换前必须想公司提供其相关证件经审核、备案后方可上岗。驾驶员与押运员必须严格按照《汽车运输、装卸危险货物作业规程》进行作业。
9、车辆技术等级必须达到一级。车厢、地板平坦完好、周围栏板牢固、铁地板承运易燃易爆货物时采取衬垫防护措施、排气装置装有有效的隔热和熄灭火星的装置、电路系统有切断总电源和隔离火花的装置、车辆必须按照《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的规定安装、悬挂、喷涂相关标志、灯具、牌。
10、必须根据所装货物的物理化特征,配有相应的消防器材和捆扎、防水、防散失等用具,并定期对车辆进行清洗、消毒。若在运输过程中发生意外,司、乘人员应及时采取必要的急救措施,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防止事故蔓延、扩大,同时必须在最短时间内报公司技安科及公司危货专管员,以便启动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及危货运输应急处理方案。
11、装运危险货物的罐(槽)车必须是专用的罐车,不得使用可移动罐体。罐体必须持有质监部门颁发的“容器检测证书”和“检验合格证书”。
12、车辆必须安装GPS卫星定位系统并接受监督、检查、车辆在营运过程中必须保持GPS的正常工作状态。如发现GPS不能正常工作时应立即停运及时通知公司修复后方可恢复营运。
13、车辆必须按照要求足额投保第三者责任险、道路危险货物承运人责任险及司乘险,如到期的要及时续保。
14、必须严格按照运政部门的要求按时对车辆进行检测、维护及评定。
15、公司应督促相关人员每次营运前应对车辆及所承运的危险货物审验,严禁超范围运输。车辆必须保持良好技术状态,遵守操作规程,安全措施到位,司机押运人员符合要求。掌握所载运危险品的理化性质、危害特性、包装容器使用特性。
16、公司每年要与危货运输驾驶员、押运员、安全管理人员等相关从业人员签订安全责任状。
17、公司须根据危货车辆许可的准运种类,给予驾驶员下发准运危险货物告知单。
18、公司要明确安全学习周期,每月至少一次。
(印) 责任单位(印)
责任人(签字): 责任人(签字):
二0XX年 月 日 二0XX年 月 日
为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责任制。
第一条经理、厂(矿)长是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投资人负有同等责任),必须全面落实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按规定成立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机构,并落实相关责任制,配备足额且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管理人员,确保按规定提取安全措施经费并真正用于安全生产。
第二条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与实际生产相适应的具有指导性的操作规程,同时组织工人学习并建立健全档案资料。
第三条制定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定期进行安全知识和劳动技能培训,不断提高安全生产工作水平。
第四条制定安全生产工作计划,确保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有序开展。
第五条积极参与各职能部门组织的培训学习工作,确保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100%。
第六条用人单位要与工人签定劳动用工合同并参加保险。
第七条建设项目实行安全准入制度,上报各项安全资料,经审查许可后方可动工建设。
第八条在建项目、改(扩)建项目严格执行“三同时”验收制度,验收合格方可投入生产。
第九条安全管理的日常工作要求有真实、完整的记录。
第十条按规程要求购买防爆电器、电线,正确安装使用。
第十一条合理布置生产系统,按规程规定和设计要求组织生产。
第十二条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和设施,制定事故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
第十三条各种设备的工作能力必须与实际需要相匹配,严禁超负荷运行和超能力生产。
第十四条各种用于安全生产监控的仪器表必须定期进行校验和维护,其配备数量必须满足实际生产需要。
第十五条安全隐患的自查、整改记录完整,相关单位检查所列隐患及时整改,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整改消号。
第十六条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安全检查。
第十七条各类安全事故必须在规定时间内逐级上报,不得越级上报。
第十八条本责任制实行百分制考核,年终予以奖惩。
第十九条本责任制自2019年1月1日起实行至12月31日止。
榔坪镇人民政府责任单位:________________
镇长责任人:__________________
X年XX月XX日
为加强公司安全管理,消除各种隐患,防止运输事故的发生,确保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保护环境,提高运输效益,本公司实行道路货物运输安全生产责任制,所聘车辆驾驶员为车辆安全生产责任人。
车辆安全责任人应当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一、认真学习、严格遵守公司各项安全管理规定、道路交通安全法规、道路货物运输法规和有关规定、标准,熟悉岗位职责,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杜绝违章违规运输,严防事故发生。
二、按规定时间参加安全例会。凡迟到、早退、无故不到者,按安全例会制度严肃处理。
三、按规定经运管机构考试合格,取得相应的上岗证件方可上岗作业。严禁无证上岗。
四、按规定进行车辆的二级维护、等级评定和年度审验。
五、必须随车配备不低于两具与所运货物相匹配的灭火器(3kg/具以上),及其它必备的安全行车器材,并保证器材完好。否则,公司将停运该车辆进行整顿。
六、车辆必须按公司规定足额购买各类车辆保险、司乘人员保险,强化事故抗风险能力。
七、保持车容车貌整洁。如发现车辆车容车貌不整,公司视情况对车辆停运整改,合格后方可运行。
八、加强车辆、货物管理,防止火灾、被盗事件发生。
九、严格执行例检例保制度,驾驶员必须严格进行出车前、行车中、收车后三检查。
十、车辆必须按公司运输作业计划的要求装载、运输货物,严禁超范围经营、超限、超载,否则一经发现,视情况给予停运整顿,并处以相应罚款。
十一、责任人应认真核实托运人所运货物,不符合规定的不能起运。
十二、运输时携带齐全的随车证件、行车手续等。
十三、驾驶员严禁酒后开车、超速行驶、违章超车、强行会车、疲劳驾驶和驾驶中打手机。
十四、驾驶车辆时应尽量避免紧急制动,转弯时车辆应减速。
十五、通过隧道、涵洞、立交桥时,应注意标高、限速。
十六、驾驶员一次连续驾驶4小时应休息30分钟以上;24小时内实际驾驶车辆时间累计不得超过8小时。
十七、遇有天气、路面状况发生变化,应及时采取相应安全措施。遇有雷雨时,不得在树下、电线杆、高压线、铁塔、高层建筑及容易遭到雷击和产生电火花的地点停车。若要避雨时,应选择安全地点停放。遇有泥泞、冰冻、颠簸、狭窄及山崖等路段时,应低速缓慢行驶,防止车辆侧滑、打滑及危险货物剧烈振荡等,确保运输安全。
十八、严禁车辆在厂区和货场内乱停乱放,临时停车要停放整齐,不得妨碍车辆和人员通行。
十九、车辆进入公司停车场,限速5km/h,按停车场管理人员指定位置停放,严禁随意停车,乱停乱放,违者给予50元罚款。
二十、车辆需要修理时,必须选择在安全地点和具有相关资质的汽修企业进行。
二十一、如发生事故,应立即向公司及当地公安部门、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环境保护部门、质检部门报告并看护好车辆、货物,采取一切可能的警示、救援措施。
二十二、本责任书一式二份,公司与驾驶员各持一份。
企业负责人: 车号:责任人:
(单位盖章)
年月日 年月日
为加强对道路运输经营企业的管理,督促运输经营企业加大对所属车辆、人员、设备及经营行为的监管,全面落实行业管理部门关于道路运输安全和安全生产的各项部署和工作要求,实现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道路运输事故,有效遏制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维护道路交通、市容环境和运输市场秩序,自觉履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和义务。根据《安全生产法》、《道路运输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____县公路运输管理所(以下简称甲方)与道路运输经营企业(以下简称乙方),签订如下道路运输安全生产责任状:
一、甲方责任
1、积极履行行业管理部门职权,会同相关执法机关依法查处道路运输业各类违法行为,确保处罚措施落实到位。
2、督促乙方加强对所属车辆、人员、设备及经营行为的监管,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遵守有关法律法规。
3、加强源头管理,严把市场准入关。对不符合许可条件且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要求的经营者,不得从事道路运输经营。
4、严格把好车辆技术状况关。严格落实车辆检测和维护制度,对车辆技术等级达不到标准要求的一律不予年审,坚决予以淘汰。
5、严格把好从业人员职业资格关。加强营运驾驶员从业资格的培训和管理工作,规范从业资格考试发证,对考试不合格的驾驶员一律不发放从业资格证。
6、加强日常监管,定期和不定期对道路运输经营企业监督检查,对超期未审验、不符合安全技术要求的车辆从事道路运输的一律进行查扣,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7、企业和行业管理部门签订《道路运输安全生产责任状》,出现交通事故按规定严肃追究。
8、督促企业完善应急救援预案,明确工作任务和职责,组织预案演练,发生交通突发事件,保证预案的实施。
二、乙方责任
(一)企业职责
1、领导责任明确,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职能部门及责任人安全责任明确,逐级建立安全责任追究制,出现道路交通事故能按规定严肃追究。
2、逐级签订《道路运输安全生产责任状》,与本企业驾驶员、司乘人员等相关人员签订《道路运输安全生产责任状》并承担连带责任。
3、坚持安全生产例会每月1次,驾驶员会议每周1次,特殊情况及时召开会议。
4、开展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内容全面,安全人员、驾驶员年受训不少于40小时,无未经培训人员上岗作业。
5、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安全活动有计划、有记录。
6、开展经常性安全隐患排查,每月组织一次全面检查,对车辆存在安全隐患,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整改。
7、企业的车辆因违反交通安全管理等法律法规受到执法机关处罚的,企业应按有关规章制度予以处理。
8、企业的车辆和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突出或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的,应主动配合、接受有关部门的调查、处理。
9、安全资金落实有保障,每年按车辆数投入一定的安全资金,用于安全宣传、培训和配备必要设备,有专门预算,专款专用。
10、安全会议、安全教育、安全检查记录,安全人员、驾驶员管理和事故登记台帐,安全行驶里程,事故档案等资料齐全、规范。
11、从业人员经安全培训考核上岗,驾驶员驾驶证和从业资格证与所驾车的类型相符。
12、正确处理企业与从业人员权利义务关系,权利义务明确,企业保障职工权利,督促职工履行义务,聘用人员要签订劳动合同。
13、营运车辆证牌齐全有效,营运手续完备,在核定范围内经营,及时办理车辆有关保险手续。
14、建立车辆技术档案,严格落实货运车辆检测和维护制度,认真执行日常维护和一、二级维护,手续齐全,记录完整。
(二)企业承担的连带责任
1、本企业驾驶员驾驶本企业无牌无证、假牌假证、拼装改装、无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车辆视而不见或明知违反规定却不及时制止或造成交通事故的。
2、对超期未审却不及时督促到相关部门补办相关手续而从事运输或造成交通事故的。
3、对超速行驶、逆向行驶、超限装载、违反信号标志以及不按规定时间、线路行驶,被执法机关处罚,并将处罚的情况反馈到企业,企业不及时进行教育,再次被被执法机关处罚的。
4、对偷逃、拒缴交通规费、拒绝接受检查而逃逸或造成交通事故的。
5、对企业与驾驶员、司乘人员及各相关人员签订《道路运输安全生产责任状》,却没有实施有效监管而造成交通事故的承担连带责任。
三、处罚措施
1、一年内累计发生1起以上(含1起)1次死亡1人以上重大交通责任事故的,企业负责人必须到行业管理部门说明情况,做出检查,并在全行业内进行通报,取消年内评先资格。
2、企业对驾驶员教育不到位,不及时消除道路交通安全事故隐患,导致再次发生1次死亡1人以上重大交通责任事故的,或1年内1次死亡3人以上重大交通责任事故的。停办一切相关业务或注销企业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在媒体和运管网站予以公告。
本责任状一式叁份,甲方、乙方各壹份,报市运输管理处壹份备查。
____县公路运输管理所 责任单位: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20____年____月____日
为加强公司安全管理,消除各种隐患,防止运输事故的发生,确保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保护环境,提高运输效益,本公司实行道路货物运输安全生产责任制,所聘车辆驾驶员为车辆安全生产责任人。
车辆安全责任人应当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一、认真学习、严格遵守公司各项安全管理规定、道路交通安全法规、道路货物运输法规和有关规定、标准,熟悉岗位职责,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杜绝违章违规运输,严防事故发生。
二、按规定时间参加安全例会。凡迟到、早退、无故不到者,按安全例会制度严肃处理。
三、按规定经运管机构考试合格,取得相应的上岗证件方可上岗作业。严禁无证上岗。
四、按规定进行车辆的二级维护、等级评定和年度审验。
五、必须随车配备不低于两具与所运货物相匹配的灭火器(3kg/具以上),及其它必备的安全行车器材,并保证器材完好。否则,公司将停运该车辆进行整顿。
六、车辆必须按公司规定足额购买各类车辆保险、司乘人员保险,强化事故抗风险能力。
七、保持车容车貌整洁。如发现车辆车容车貌不整,公司视情况对车辆停运整改,合格后方可运行。
八、加强车辆、货物管理,防止火灾、被盗事件发生。
九、严格执行例检例保制度,驾驶员必须严格进行出车前、行车中、收车后三检查。
十、车辆必须按公司运输作业计划的要求装载、运输货物,严禁超范围经营、超限、超载,否则一经发现,视情况给予停运整顿,并处以相应罚款。
十二、运输时携带齐全的随车证件、行车手续等。
十三、驾驶员严禁酒后开车、超速行驶、违章超车、强行会车、疲劳驾驶和驾驶中打手机。
十四、驾驶车辆时应尽量避免紧急制动,转弯时车辆应减速。
十五、通过隧道、涵洞、立交桥时,应注意标高、限速。
十六、驾驶员一次连续驾驶4小时应休息30分钟以上;24小时内实际驾驶车辆时间累计不得超过8小时。
十七、遇有天气、路面状况发生变化,应及时采取相应安全措施。遇有雷雨时,不得在树下、电线杆、高压线、铁塔、高层建筑及容易遭到雷击和产生电火花的地点停车。若要避雨时,应选择安全地点停放。遇有泥泞、冰冻、颠簸、狭窄及山崖等路段时,应低速缓慢行驶,防止车辆侧滑、打滑及危险货物剧烈振荡等,确保运输安全。
十八、严禁车辆在厂区和货场内乱停乱放,临时停车要停放整齐,不得妨碍车辆和人员通行。
十九、车辆进入公司停车场,限速5km/h,按停车场管理人员指定位置停放,严禁随意停车,乱停乱放,违者给予50元罚款。
二十、车辆需要修理时,必须选择在安全地点和具有相关资质的汽修企业进行。
二十一、如发生事故,应立即向公司及当地公安部门、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环境保护部门、质检部门报告并看护好车辆、货物,采取一切可能的警示、救援措施。
二十二、本责任书一式二份,公司与驾驶员各持一份。
企业负责人: 车号:责任人:
(单位盖章)
年月日 年月日
为进一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切实防止重特大恶性事故的发生,避免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区政府的要求,为进一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意识和法制观念,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促进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保障企业和职工生命财产安全,特制订本责任书。
一、责任内容:
1、企业法人是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负有全面责任。
2、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安全员1—3人,制订管理目标,明确管理职责。化工及有易燃易爆物料企业必须配备专职安全员2—5人。
3、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法规、条例、规程,并积极开展宣传。按时参加各种安全会议和各种培训,特殊工种持证上岗率100%。
4、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消防、职业卫生等有关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建立健全各种台帐(安全会议、安全检查、消防(动火)管理、事故隐患整改、职工安全培训、违章违纪处罚、各类事故等)。
5、坚持“以人为本“,坚决杜绝“三合一”现象,做到生产区、生活区、仓库区严格分开。
6、危险性较大的生产设备、生产重点部位,要有专人负责和防范措施,并设有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7、积极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及各种安全活动,全厂性安全检查每月不少于1次。
8、当年职工安全知识及普法教育培训率不少于80%。
9、严格控制各类事故: ①不发生死亡事故。
②不发生一次重伤3人(含3人)以上事故。
③不发生一次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含30万元)火灾事故。
④事故直接经济损失不超过当年工业产值1.50/万元。
10、特种设备必须按规定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严禁使用土制锅炉和土制升降机。
11、按国务院[2019]第375号令《工伤保险条例》、省人民政府浙政发[2019]52号和“四不放过”原则,及时报告、处理各类生产事故。
二、考评办法:
1、本责任书的责任期为2019年3月18日至2019年12月31日。
2、各企业须在2019年1月8日前,将上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情况书面报送东城工贸办。
3、责任期满,企业主要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自评,办事处按行业分组进行互评。
4、经考评获得办事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办事处给予以通报表彰。对不认真履行本责任书或发生重大事故的企业,办事处给予以通报批评,同时取消各项先进集体的评选资格。
黄岩区东城街道办事处 签字人:
责 任 企 业 (印) 责任人:
为了加强对建筑工程项目施工质量、安全和文明生产的管理,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现由各施工企业与____规划大厦建设办公室签订施工企业工程安全生产责任书。具体内容如下:
一、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等法律、法规。
2、《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导则》及其他相关的规范、标准和要求。
二、目标
(1)质量目标
1、建立健全企业质量保证体系。杜绝重大质量事故,防止一般质量事故和(较)严重质量问题的发生,避免一般质量问题的多次出现。
2、积极参与争创各类各级优质奖项,全面提升企业质量品质。
3、保证及时履行保修责任,消除质量缺陷,减少质量投诉。
4、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各项标准要求,无违法违规行为。
(2)安全目标
1、杜绝一般及以上重大伤亡事故;杜绝重大坍塌事故、重大设备事故、重大火灾事故、多人急性中毒事故、重大车辆交通运输责任事故、爆炸事故。
2、工伤事故死亡率控制在万分之0.7以内,千人重伤率控制在千分之0.2以内;百亿元产值死亡率控制在2人以内。
3、各专项方案备案实施率达100%。
4、大型机械设备备案、验收、检测率达100%。
5、企业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按JGJ59-99检查考核达到80分以上。
6、积极参与争创各级文明工地的活动,获各级文明工地的建筑面积占全年施工面积的25%以上。
7、严格遵守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和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任职考核制度,无违规行为。
三、责任内容
1、不在超越资质等级许可范围的情况下承揽施工任务;不与建设单位串通作弊;不以不正当手段承揽工程任务;不允许无证企业挂靠;不得转包或违法分包工程。
2、 未取得施工许可证之前不得擅自进行工程项目施工;工程竣工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不得交付使用。
3、领导重视,质量控制、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机械设置和管理网络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落实,分工明确;各项目部人、岗、责均按要求落实到位。
4、企业质量管理相关科室按程序对工程的重要部位和隐蔽工程实行预检和复检,并形成相关的书面记录;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明确,施工班组天天有检查且有记录、项目部每周有检查且有记录、企业每月有检查评比考核且有记录。
5、保证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偷工减料,不弄虚作假;保证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的约定,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进行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6、塔吊、施工升降机和物料提升机的组、拆、装必须持有起重机设备安装资质,组、拆、装方案编制、审核等必须达到规范要求,经过备案、检测合格、挂牌后方可使用。
7、基坑、模板、脚手架、施工用电、卸料平台施工前必须制定详细的施工专项方案,并按方案施工,重大方案必须组织专家论证,并按规定备案。
8、民工生活区内要干净整洁,食堂生、熟菜要隔离;宿舍内禁止使用电炉灶、电水壶、液化气。
9、确保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的质量;确保文明施工和施工安全;及时上报并严肃查处各类质量、安全事故,不得隐瞒事故,对事故坚持“四不放过”;及时发现和整改事故隐患。
10、开展质量、安全教育和培训;企业质量管理人员、项目经理、相关技术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应积极参加各类有关技术、质量、安全和特种作业方面的教育和培训;项目部成员持证率达到100%、特种作业人员持证率达到100%、上岗安全教育率达到100%、换岗安全教育率达到100%。
11、施工企业应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严格禁止向相关工作人员行贿以谋取不正当利益。
四、措施
1、对质监站在监督、抽查过程中发现的质量问题,质监站每月进行通报。对于存在相对较为严重质量问题的(每月质量通报的前3位)、或一年内累计质量通报达两次的企业,由建设局委托质监站对企业进行约谈。对接到通知后不参加约谈或约谈后同年度内再次因质量问题被通报的企业,____市城乡建设委员会限制其在建筑市场招投标三个月。
2、对安监站在检查中发现存在事故隐患的工程,安监站实行网上通报整改。项目经理所承接的工程被签发《停工整改通知书》且被网上通报批评的,自该项目竣工之日起三个月内限制在____市承接新的工程项目;对于一年内累计安全通报达两次的企业,____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委托安监站对企业进行约谈。对接到通知后不参加约谈或约谈后同年度内再次因安全问题被通报的企业,建设局限制其在__________承接施工三个月。
3、一年内两次被限制承接施工任务三个月的企业,____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对其作出限制在__________承接施工任务一年的处理。
4、对出现以下质量或安全事故的单位和责任人,建设局取消其各种评奖评优资格,并对有关责任人依法追究相关责任。(1)出现重大质量事故。(2)伤亡超标及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重大经济事故。
五、本责任书有效期为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责任书一式两份,签字后双方各执一份。
____规划大厦建设办公室 责任单位: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20____年____月____日
为全面落实道路运输安全生产责任制,保障道路运输安全,预防和减少行车事故及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维护正常的运输生产秩序。根据《道路运输条例》、《道路交通安全法》、《安全生产法》的精神,结合道路运输生产安全的实际,特签订此安全生产责任状。
一、各单位的法人代表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主管安全工作的负责人、安全员、车辆技术管理员负责安全生产的具体实施工作。
二、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各项管理制度,并在实际工作中落实到位。保证必要的设施设备,必要的安全生产专用资金,配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认真开展工作。特别是要建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制度,并认真开展工作,每次排查出的隐患必须立即整改,并及时将隐患情况、整改情况上报我站。
三、认真贯彻执行《道路运输条例》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制订本单位安全生产年度计划,并列为本单位的重要议事日程,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例会,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对企业员工进行教育培训;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全面及专项安全生产检查,并有检查记录凭证。对客运(包括旅游客运)、危货运输企业每月至少组织一次针对驾乘人员、押运人员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或学习活动。
四、建立自上而下的安全生产责任网络。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责任落实到人,各单位要逐级签至车管员、安全员、驾驶员、押运员及其它从事道路运输的从业人员,年终严格进行考核、奖惩兑现。安全生产责任状原则上一年一签,对单车驾驶员、其它从事道路运输的从业人员没有变动的可以延续使用。但发生人员变动(包括从事道路运输的所有从业人员)时要随时签订。
五、认真贯彻执行各级政府有关安全生产的要求,抓好宣传培训工作。扎实开展好“安全生产宣传月”、“ 11.9消防安全日”、“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周”及重大节假日等期间的宣传教育活动,营造安全氛围,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并做好安全技能培训工作。企业员工安全教育率达100%,特殊岗位人员持证上岗率达100%。
六、发生事故应按有关规定及时上报,并按照“四个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没有得到处理不放过,广大干部职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同类事故的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严肃查处各类事故。对发生的事故要在国家规定的期限内结案,结案率达100%,重特大事故应按要求及时向我站写出书面报告。
七、我站将不定期开展安全生产工作检查,对违反本责任状及在实际工作中不落实责任状要求的具体内容的,我站将按照《道路运输条例》、《安全生产法》、《危化品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各项文件的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八、对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各项安全生产抽查及检查中发现隐患不整改或整改不认真、不及时、不重视安全生产工作的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的处理。对不重视安全生产,没有采取必要的措施保障安全驾驶,发生重特大责任事故的驾驶员,给予吊销从业资格证,在三年内不允许再从事营运车辆驾驶工作的处理。
九、本责任状一式两份,道路运输经营单位、运管总站相关部门各一份。
签状人: 单位盖章:
乌鲁木齐市运管总站
年月日
为加强公司安全管理,消除各种隐患,防止运输事故的发生,确保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保护环境,提高运输效益,本公司实行道路货物运输安全生产责任制,所聘车辆驾驶员为车辆安全生产责任人。
车辆安全责任人应当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一、认真学习、严格遵守公司各项安全管理规定、道路交通安全法规、道路货物运输法规和有关规定、标准,熟悉岗位职责,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杜绝违章违规运输,严防事故发生。
二、按规定时间参加安全例会。凡迟到、早退、无故不到者,按安全例会制度严肃处理。
三、按规定经运管机构考试合格,取得相应的上岗证件方可上岗作业。严禁无证上岗。
四、按规定进行车辆的二级维护、等级评定和年度审验。
五、必须随车配备不低于两具与所运货物相匹配的灭火器(3kg/具以上),及其它必备的安全行车器材,并保证器材完好。否则,公司将停运该车辆进行整顿。
六、车辆必须按公司规定足额购买各类车辆保险、司乘人员保险,强化事故抗风险能力。
七、保持车容车貌整洁。如发现车辆车容车貌不整,公司视情况对车辆停运整改,合格后方可运行。
八、加强车辆、货物管理,防止火灾、被盗事件发生。
九、严格执行例检例保制度,驾驶员必须严格进行出车前、行车中、收车后三检查。
十、车辆必须按公司运输作业计划的要求装载、运输货物,严禁超范围经营、超限、超载,否则一经发现,视情况给予停运整顿,并处以相应罚款。
十一、责任人应认真核实托运人所运货物,不符合规定的不能起运。
十二、运输时携带齐全的随车证件、行车手续等。
十三、驾驶员严禁酒后开车、超速行驶、违章超车、强行会车、疲劳驾驶和驾驶中打手机。
十四、驾驶车辆时应尽量避免紧急制动,转弯时车辆应减速。
十五、通过隧道、涵洞、立交桥时,应注意标高、限速。
十六、驾驶员一次连续驾驶4小时应休息30分钟以上;24小时内实际驾驶车辆时间累计不得超过8小时。
十七、遇有天气、路面状况发生变化,应及时采取相应安全措施。遇有雷雨时,不得在树下、电线杆、高压线、铁塔、高层建筑及容易遭到雷击和产生电火花的地点停车。若要避雨时,应选择安全地点停放。遇有泥泞、冰冻、颠簸、狭窄及山崖等路段时,应低速缓慢行驶,防止车辆侧滑、打滑及危险货物剧烈振荡等,确保运输安全。
十八、严禁车辆在厂区和货场内乱停乱放,临时停车要停放整齐,不得妨碍车辆和人员通行。
十九、车辆进入公司停车场,限速5km/h,按停车场管理人员指定位置停放,严禁随意停车,乱停乱放,违者给予50元罚款。
二十、车辆需要修理时,必须选择在安全地点和具有相关资质的汽修企业进行。
二十一、如发生事故,应立即向公司及当地公安部门、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环境保护部门、质检部门报告并看护好车辆、货物,采取一切可能的警示、救援措施。
二十二、本责任书一式二份,公司与驾驶员各持一份。
企业负责人: 车号:责任人:
(单位盖章)
年月日 年月日
为了进一步加强X区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生产管理,从而提高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生产管理水平,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进一步明确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者及驾驶员、押运员各自的安全生产责任,积极消除隐患,遏制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和社会稳定,防范重、特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家运政部门的要求及公司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责任书:
1、贯彻执行国家和行业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等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普及安全生产法律知识,提高本公司职工从业人员(驾驶员、押运员)安全生产意识,做到遵纪守法、安全行车。
2、公司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机制,制定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道路运输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3、公司应当建立责任追究制度,按照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真顿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为教育不放过的“四不放过”原则,认真查处各类事故。
4、公司要按照交通运输部《道路危险货物运单使用和管理制度》的要求,在每一次排除任务时应当认真填写和使用危货路单,以便及时了解和掌握车辆动态及危货的流量、流向、流程。
5、建立健全危货运输档案和从业人员资格证、押运证档案,做到一车一档。
6、建立健全企业内部安全生产自检、自查自纠的长效机制,采取定期、不定期的方式进行认真的自检自查自纠,尤其是要加强各大节日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此项工作必须要有专人负责。
7、相关从业人员在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及国家、交通部门制定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方面的管理规定,所属车辆必须持有经运政部门审验合格颁布的加盖有“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专用章“的道路运输证。
8、必须雇用持有《道路危险货物从业资格证》的,有2年安全驾驶经验或安全行车5万公里以上的驾驶员驾驶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每台车必须配备有一名持有《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操作证》的押运员。驾驶员与押运员不得为同一人。从业人员变换前必须想公司提供其相关证件经审核、备案后方可上岗。驾驶员与押运员必须严格按照《汽车运输、装卸危险货物作业规程》进行作业。
9、车辆技术等级必须达到一级。车厢、地板平坦完好、周围栏板牢固、铁地板承运易燃易爆货物时采取衬垫防护措施、排气装置装有有效的隔热和熄灭火星的装置、电路系统有切断总电源和隔离火花的装置、车辆必须按照《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的规定安装、悬挂、喷涂相关标志、灯具、牌。
10、必须根据所装货物的物理化特征,配有相应的消防器材和捆扎、防水、防散失等用具,并定期对车辆进行清洗、消毒。若在运输过程中发生意外,司、乘人员应及时采取必要的急救措施,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防止事故蔓延、扩大,同时必须在最短时间内报公司技安科及公司危货专管员,以便启动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及危货运输应急处理方案。
11、装运危险货物的罐(槽)车必须是专用的罐车,不得使用可移动罐体。罐体必须持有质监部门颁发的“容器检测证书”和“检验合格证书”。
12、车辆必须安装GPS卫星定位系统并接受监督、检查、车辆在营运过程中必须保持GPS的正常工作状态。如发现GPS不能正常工作时应立即停运及时通知公司修复后方可恢复营运。
13、车辆必须按照要求足额投保第三者责任险、道路危险货物承运人责任险及司乘险,如到期的要及时续保。
14、必须严格按照运政部门的要求按时对车辆进行检测、维护及评定。
15、公司应督促相关人员每次营运前应对车辆及所承运的危险货物审验,严禁超范围运输。车辆必须保持良好技术状态,遵守操作规程,安全措施到位,司机押运人员符合要求。掌握所载运危险品的理化性质、危害特性、包装容器使用特性。
16、公司每年要与危货运输驾驶员、押运员、安全管理人员等相关从业人员签订安全责任状。
17、公司须根据危货车辆许可的准运种类,给予驾驶员下发准运危险货物告知单。
18、公司要明确安全学习周期,每月至少一次。
(印) 责任单位(印)
责任人(签字): 责任人(签字):
二0XX年 月 日 二0XX年 月 日
为加强对道路运输经营企业的管理,督促运输经营企业加大对所属车辆、人员、设备及经营行为的监管,全面落实行业管理部门关于道路运输安全和安全生产的各项部署和工作要求,实现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道路运输事故,有效遏制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维护道路交通、市容环境和运输市场秩序,自觉履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和义务。根据《安全生产法》、《道路运输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阜蒙县公路运输管理所(以下简称甲方)与道路运输经营企业(以下简称乙方),签订如下道路运输安全生产责任状:
一、甲方责任
1、积极履行行业管理部门职权,会同相关执法机关依法查处道路运输业各类违法行为,确保处罚措施落实到位。
2、督促乙方加强对所属车辆、人员、设备及经营行为的监管,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遵守有关法律法规。
3、加强源头管理,严把市场准入关。对不符合许可条件且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要求的经营者,不得从事道路运输经营。
4、严格把好车辆技术状况关。严格落实车辆检测和维护制度,对车辆技术等级达不到标准要求的一律不予年审,坚决予以淘汰。
5、严格把好从业人员职业资格关。加强营运驾驶员从业资格的培训和管理工作,规范从业资格考试发证,对考试不合格的驾驶员一律不发放从业资格证。
6、加强日常监管,定期和不定期对道路运输经营企业监督检查,对超期未审验、不符合安全技术要求的车辆从事道路运输的一律进行查扣,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7、企业和行业管理部门签订《道路运输安全生产责任状》,出现交通事故按规定严肃追究。
8、督促企业完善应急救援预案,明确工作任务和职责,组织预案演练,发生交通突发事件,保证预案的实施。
二、乙方责任
(一)企业职责
1、领导责任明确,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职能部门及责任人安全责任明确,逐级建立安全责任追究制,出现道路交通事故能按规定严肃追究。
2、逐级签订《道路运输安全生产责任状》,与本企业驾驶员、司乘人员等相关人员签订《道路运输安全生产责任状》并承担连带责任。
3、坚持安全生产例会每月1次,驾驶员会议每周1次,特殊情况及时召开会议。
4、开展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内容全面,安全人员、驾驶员年受训不少于40小时,无未经培训人员上岗作业。
5、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安全活动有计划、有记录。
6、开展经常性安全隐患排查,每月组织一次全面检查,对车辆存在安全隐患,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整改。
7、企业的车辆因违反交通安全管理等法律法规受到执法机关处罚的,企业应按有关规章制度予以处理。
8、企业的车辆和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突出或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的,应主动配合、接受有关部门的调查、处理。
9、安全资金落实有保障,每年按车辆数投入一定的安全资金,用于安全宣传、培训和配备必要设备,有专门预算,专款专用。
10、安全会议、安全教育、安全检查记录,安全人员、驾驶员管理和事故登记台帐,安全行驶里程,事故档案等资料齐全、规范。
11、从业人员经安全培训考核上岗,驾驶员驾驶证和从业资格证与所驾车的类型相符。
12、正确处理企业与从业人员权利义务关系,权利义务明确,企业保障职工权利,督促职工履行义务,聘用人员要签订劳动合同。
13、营运车辆证牌齐全有效,营运手续完备,在核定范围内经营,及时办理车辆有关保险手续。
14、建立车辆技术档案,严格落实货运车辆检测和维护制度,认真执行日常维护和一、二级维护,手续齐全,记录完整。
(二)企业承担的连带责任
1、本企业驾驶员驾驶本企业无牌无证、假牌假证、拼装改装、无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车辆视而不见或明知违反规定却不及时制止或造成交通事故的。
2、对超期未审却不及时督促到相关部门补办相关手续而从事运输或造成交通事故的。
3、对超速行驶、逆向行驶、超限装载、违反信号标志以及不按规定时间、线路行驶,被执法机关处罚,并将处罚的情况反馈到企业,企业不及时进行教育,再次被被执法机关处罚的。
4、对偷逃、拒缴交通规费、拒绝接受检查而逃逸或造成交通事故的。
5、对企业与驾驶员、司乘人员及各相关人员签订《道路运输安全生产责任状》,却没有实施有效监管而造成交通事故的承担连带责任。
三、处罚措施
1、一年内累计发生1起以上(含1起)1次死亡1人以上重大交通责任事故的,企业负责人必须到行业管理部门说明情况,做出检查,并在全行业内进行通报,取消年内评先资格。
2、企业对驾驶员教育不到位,不及时消除道路交通安全事故隐患,导致再次发生1次死亡1人以上重大交通责任事故的,或1年内1次死亡3人以上重大交通责任事故的。停办一切相关业务或注销企业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在媒体和运管网站予以公告。
本责任状一式叁份,甲方、乙方各壹份,报市运输管理处壹份备查。
一、施工企业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职责范围为房屋建筑施工、市政基础设施施工和房屋拆除施工。
二、本年度安全管理责任目标:
1.本年度施工安全事故死亡人数为零。
2.不发生三级及以上重大安全事故。
3.确保建筑施工安全事故亿元产值死亡率不大于全国平均水平。
4.从事建筑活动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取证率达100%,“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取证率达100%。
三、施工企业安全管理责任
1.施工企业要严格按照《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落实层级安全生产管理责任,确保实现本年度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责任目标。
2.施工企业应制定和完善各项施工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逐级签订责任书,并监督检查落实情况。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防范重大施工安全事故工作会议,定期分析本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形势,研究、部署防范重大施工安全事故工作。
3.施工企业要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机构建设,保证必要的经费投入,确保安全管理工作到位。
4.施工企业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认真组织开展对本企业在建工程安全生产情况的检查和巡查,依法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督促各施工项目部、班组、一线作业人员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以及县住建局下发相关文件等规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严防事故发生。对查出的重大安全隐患,要指定专人负责跟踪督促,落实整改,及时消除隐患。
5.施工企业应制定本企业建设工程重大施工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落实实施预案的组织机构和人员,并定期组织演练。
四、四级及以上重大事故约谈
凡发生四级及以上重大事故时,县住建局对施工企业有关事故责任单位进行约谈,被约谈单位应将事故向区建设局作出书面报告,同时,主要负责人要到区建设局汇报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情况和安全隐患防范措施。
五、年终考核
县住建局年终对施工企业实现本年度施工安全管理责任目标情况进行考核,对工作成绩显著的单位和责任人给予表彰;对未实现安全管理责任目标的单位和责任人,取消参加本年度建设系统或全国、全省、全市全区评选先进等活动的资格;并进行通报批评。
遵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施工企业:(盖章)
第一责任人签名:
年月日年月日
为了切实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确保“以人为本,安全生产”的落实,保证公司整体运转的顺利进行,同时保障一线全体员工人身健康与生命安全,实现全年运输无事故目标,特此公司(甲方)与公司总经理(安全主要负责人,乙方)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乙方应在任期内遵守并履行企业有关安全生产条例,如不能落实有关公司的各项安全生产条例,造成重大事故,将受到公司董事会的处罚,严重者将移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一、企业安全生产目标定为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法》和《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加强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确保安全生产的层级领导责任及安全生产目标的落实。
二、企业安全生产指标,杜绝重大人员伤亡事故,轻伤率控制在百分之二以下,死亡率控制在零死亡。
三、总经理(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
(1)总经理是本单位安全生产主要责任人,对本公司的安全生产、经营工作负全面组织领导责任;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有直接领导责任.对法人负责;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改善劳动条件,做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3)认真组织实施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逐级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4)组织制定和审定本企业安全生产计划、劳动保护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5)组织企业开展职工安全知识、业务技能、操作规程的培训和教育,实施安全培训制度,考核劳动保护工作;
(6)组织制定完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各种应急预案,建立和完善企业安全生产档案、记录;
(7)组织落实开展安全检查,对安全隐患进行整改,消除事故隐患,改善劳动条件,完善防火防爆设施和设备;
(8)发生事故时第一时间赶到事故现场,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减少损失,在规定时间内上报事故情况,对事故进行认真调查、处理、分析,对事故责任者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查处;
(9)加大安全生产资金投入,落实安全“三金”(安全事故互助金、安全风险抵押金、安全奖赔预提金),并建立健全激励和约束机制;
(10)履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四、本安全生产责任书有效期至双方签订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甲方(盖章): 乙方:
企业法定代表人: 乙方身份证号: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为了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切实搞好劳动保护工作,提高全体员工的自我保护意识,防止和杜绝事故和违章现象的发生,公司与各位聘用员工试用员工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以下简称《责任书》)以资遵守。
一、服从公司领导和现场负责人的指挥和管理,不违章作业。有权制止他人违章行为,有权拒绝违反安全劳动保护法规、安全操作规程的指令。
二、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严禁带火种进入厂区,严禁酒后作业,严禁疲劳作业,严禁无培训、无安全教育上岗作业。
三、淋膜机、卡痕机上岗培训不得少于120小时,横切机、分切机、成型机上岗培训不得少于60小时。培训结束后,经生产线主管和生产部部长考核认可并签订相关的劳动合后方可上岗。
四、严格劳动纪律,不得私自串岗作业,工作时不得打闹、开玩笑或从事与工作内容无关的其他事情,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严禁带无关人员入厂。
五、在工作中凡因个人违章行为发生工伤事故或造成他人伤害的,除对事故负有全部责任外,并应承担伤者医疗费的50%,造成财产损失或他人伤害的,视情节给予经济赔偿,直至追究刑事责任,并清除出厂。
六、积极参加各项安全活动,对安全工作做得好的班组和个人,由公司给予适当的奖励。对发现重大安全隐患的员工,公司予以特别奖励。
七、对在生产中因个人过失而造成险情或造成小的事故,公司将视情节而定为:警告、处分、开除。
八、因违反公司安全制度而造成公司设备、财产的重大损失,除应承担相应的赔偿外,严重的将追究法律责任。
九、对恶意破坏公司设备、财产的个人,公司将追究其经济责任及刑事责任。
十、在住厂期间因个人私事外出者,安全责任自行承担。需离厂二小时以上时必须填写离厂登记表。
十一、对已签订《责任书》并能遵守安全规定的人员方可上岗作业,凡未签订《责任书》的一律不得上岗,如一但发生事故一切经济损失均由个人承担。
十二、本《责任书》一式两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公司可委托现场负责人与聘用工签约并督促执行。
单位(签字):被聘人(签字):
(盖章)现场负责人: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