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障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健康有序地开展,切实保护广大师生的人身财产安全不受侵害,创造安全稳定的校园环境,从源头上堵绝学校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门卫人员应加强以下管理:
一、学校在正常教育教学工作期间,应关闭校门,严禁非教学人员,机动车辆随意进入学校。
二、学校门卫人员应认真查验进入学校的外来人员的相关证件,严禁不明身份人员进入学校。
三、外来人员进入学校必须进行登记,对拒不出示证件或不能证明其身份的,拒不登记的人员,门卫人员有权拒绝其进入学校,并做好解释工作。
四、在上课期间,学生确因特殊情况需出校门时,必须经班主任同意(签字或通知),门卫验证后方可放行且备档,否则如发生问题,必须承担相关责任。
五、门卫人员要加强对带入或带出学校的物品的盘查,确保学校和师生的人身财产安全,对带出的物品必须请示学校领导同意并查验后方可放行。
六、门卫人员必须按学校的要求做好节假日、双休日、防汛、上课期间的值班以及其它重大活动时的值班。发现问题及时向学校领导或110、120、119等部门报告。
七、门卫人员非经校长(或主管领导)同意,严禁外来车辆、人员入泊学校或占用教室。
九、门卫人员要做好校门外环境卫生整治,做好门外学生家长及车辆疏散工作,确保师生出入校门通道的安全、畅通,协助管段民警做好校门通道及校园的治安工作。
十、门卫安全管理责任区域,坚持有岗就有职,有职就有责的原则,如因门卫人员不认真履行职责,玩忽职守,发生的伤亡事故、财产损失,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赔偿责任。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目标责任人和学校责任人各执一份。
学校负责人签字(盖章):门卫责任人签字:
学校安全工作事关师生个人安全,事关千家万户,事关社会稳定。门卫(学校保安)是学校安全稳定的重中之重,因此,门卫决不能掉以轻心,要坚守岗位、警钟常鸣、常察细看、消除隐患。为进一步强化门卫安全工作意识,有效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保障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特制订此安全目标责任书。
一、目标:
门卫是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责任人,负责学校安全与保卫工作,确保学校安全稳定,为我校创平安校园贡献力量。
二、责任要求:
1.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不得擅自离岗、空岗,按时交接班并做好交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在岗期间,不得饮酒。
2.严格落实校门开闭制度,学生上课时间应保持校门关闭。
3.严格执行大门和出入人员管理制度,来访人员需进行严格验证,并依据学校有关会客登记制度履行登记手续。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校园。上课期间,学生必须持有班主任开具的出门证,有家长来接,方可出校。
4.门卫人员要文明执勤,礼貌待人,以理服人;门卫人员不得在门卫室留宿他人;无关人员不准进入门卫室;门卫人员要自觉爱护公共财物,搞好室内外环境卫生,校门规定范围内不得张贴标语、宣传品及广告等,不得摆摊设点、堆放杂物及停放车辆。
5.外来人员进入学校,必须先通报相关部门或人员,并填写来客登记表,未经准许不准进入校门。来访人员不得擅自进入被访者无关的部门、办公室、实验室、仓库等。来访者携带物品进出校,应自觉接受门卫的检查。
6.非本校及上级主管部门的车辆,未经许可不得进入校区。特殊情况需进入的,必须经学校相关部门同意,方可进入校内,且不得影响正常的教学秩序;任何私人推销、收购废品未经准许不准进入校园。
7.凡运输或携带公物出校门必须经学校相关部门、领导同意,方可出校园。
8.加强课间、就餐时间及午间巡逻,防止学生发生意外伤害事故,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上报。
9.严守岗位职责和工作规程,爱护通讯器材和物防、技防设备,保证正常使用,发现问题,及时维修。维护值勤岗位区域内的正常秩序、疏导交通、维护学生乘坐公交专线的秩序。
10.妥善保管、定期检查、熟练使用技防工具,在危急时刻充分发挥技防工具的作用,确保师生安全。
11.果断处理值勤中发现的问题,发现可疑人、事、物或其他治安信息,应及时盘查或监控,并上报保安班长或相关领导。必要时,启动报警器或向110报警。
12.制止师生各种不安全或易造成伤害的行为,发生违章或不服从管理者,应婉言劝阻并妥善处理,不听劝阻的,及时上报相关部门,妥善解决。
13.建立执勤巡逻和交接班记录台账,做好相关表格填写工作。(来客登记、设备维护、CK报警处置等)
14.按时参加保安人员工作例会和相关业务培训,认真听讲,做好记录。
15.按时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安全工作。
三、考核与奖惩
年终由学校安全办公室组织考核,考核得分与个人绩效考核挂钩。(保安人员将考核结果上报保安公司供参考)。如发生安全事故,将视情节及后果予以处理,情节、后果严重者,学校将严肃处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四、此责任书一式两份,学校和门卫各一份,若有人员变动,由接任者继续履行。时限为20xx年9月1日-20xx年8月31日
责任人: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1.严格遵守24小时巡逻值班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不得空岗,如果打电话一次无人接听,每隔八分钟再打一遍,如果连续三遍无人接听则视为空岗,发现空岗一次罚款30元。
2.值班人员,如果有事情不能值班需要调整值班时间必须自己调好岗位(双方自愿),并向带班领导打电话请示,否则自己私自调岗一次罚款20元。
3.值班教师在值班期间注意接听电话,做好上传下达,并记好值班记录,如果没有记录按照空岗计算(罚款如上)。
4.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必须全面负责学校公私财物、设施的安全,无论白班还是夜班要注意巡逻,尤其是学校的重点部位(校务办公室、图书室、电教室幼儿园、寄宿部等地方)。如果发现安全问题要第一时间反应给带班领导,如果问题较大带班领导要第一时间反映给校长。
5.值班人员在值班完毕要进行交接班,在值班记录中注明值班情况及交接情况。交接班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准时交接班。
6.值班人员值班期间,不得让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校园,更不得让无关人员进入学校各处室和幼儿园。如果学校财产没有损坏或丢失,一次罚款10元,财产丢失一次罚款50元,并按照丢失物品或损坏物品价格赔偿,值班教师赔偿损失的80%,带班领导和校长各赔偿10%。值班教师值班期间不准家属代替值班,如果私自调班或家属代替值班出现财产损失、损坏物品按照丢失物品或损坏物品的价格100%赔偿。
7.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要做好值班室及校内卫生工作,否则一次扣10元。
8.如果值班期间出现问题但是自己没有发现,按照空岗计算,罚款如上。
9.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没有按照值班要求值班,每人罚款加倍。
10:学校带班领导要对自己负责教师值班情况进行不定时的查岗,并做好查岗记录。
责任人:
日期:20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