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一岗双责责任书(通用3篇)
为确保幼儿在校期间的人身安全,维护幼儿园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根据教育局的相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落实“一岗双责”,特签订本安全责任书。
1.加强课堂纪律的控制,严防幼儿在课堂上出现喧哗、打闹等不良现象。上课前首先清点班上的幼儿人数,如发现幼儿无故旷课,必须第一时间通知班主任,并作进一步处理。
2.上体育课、实验课和电脑课时,教师须事先向幼儿讲清讲明安全操作程序及注意事项,做好安全防范措施。
3. “谁的课堂谁负责”,教师必须保障上课期间幼儿的人身安全,幼儿在课堂上发生安全事故由上课教师负责。
4.严禁教师体罚、变相体罚、漫骂或驱赶幼儿,如因此造成的后果由教师本人负责。
5.关注幼儿的思想和行为表现,耐心细致地做好思想教育工作。发现幼儿身体不适或行为出现异常,要及时询问、教育或联系班主任、家长,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6.幼儿因病因事需请假的,必须持班主任或校方开出的通行条方可离校,教师不得擅自让幼儿离开校园。
7.下午放学,由最后一节课的授课教师负责课堂最后一分钟安全教育。
8.重视加强幼儿的日常行为教育,严禁幼儿在校园内追逐打闹、上下楼推挤、攀爬护栏、围墙、树木、篮球架等公共设施或进行具有危险性的游戏,一旦发现以上情况,应及时对幼儿进行阻止和教育,并联系班主任,情况严重的应上报幼儿园。
9.教师发现校园及周边存在安全隐患,应及时上报幼儿园。
10.本安全责任书的落实情况,将作为对教师年度考核和评优的依据之一, 因教育管理不力、玩忽职守或违反规定而造成幼儿出现重大安全事故的一票否决。
11.幼儿园对各岗位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对因教育管理不力、玩忽职守或违反规定而造成幼儿安全事故的,要追究其相应的责任;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根据事故的性质和严重程度,追究其法律责任。
12.全体教师要掌握有关安全知识。要学会对紧急突发事件的处理。
13.教师办公室要保持洁净,物品摆放要整齐。
(1)不要将贵重物品放在办公室,无人时要锁门,以防丢失物品。
(2)注意节约用电。
(3)办公室严禁私拉电线,严禁使用幼儿园规定以外的电器。 此安全责任书一式两份,幼儿园与科任教师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自20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20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幼儿园负责人签名:__________ 教师签名:__________
(幼儿园盖章)
二〇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一、目标与任务:
学校校园安全目标:保持学校政治稳定和良好的校园治安秩序,确保师生员工和学校财产安全,实现全年无重大刑事案件,无火灾,无重大治安案件及重大责任事故。
1. 保持政治稳定,反对邪教,防止和杜绝集体上访、罢工、罢课、失泄密等影响社会和校园安定的重大事件发生。
2. 维护校园治安秩序,防止和杜绝各类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和重大责任事故发生。健全完善各项治安管理、安全防范制度和措施。完善校园安全防范机制。使校园“五防”(防火、防盗、防毒、防暴、防意外伤害事故)工作落到实处。
3. 建立校园安全责任制度,完善校园安全防范管理责任制。
二、责任与要求。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部门要按照《校园治安安全责任书》所规定的目标任务,层层分解落实责任,确保校园治安安全任务的完成。
1. 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承担该部门安全工作的全部责任。
2. 层层落实校园安全责任。各部门要根据校园治安安全目标的要求与下属教职工签订目标责任书,确保校园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3. 制定教育计划,对教职工、学生进行法制、纪律、消防、安全常识、安全防范等教育。增强法制观念,提高安全防范能力,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4. 加强对本部门物品和重点部位的管理,要根据实际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防范措施,把安全责任落实到人,保证学校财产的安全。
5. 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好部门内部的集体活动,活动前要进行安全教育,要可靠的安全措施,杜绝人身伤亡事故和其它意外事故的发生。严禁组织无安全措施的集体活动。
6. 做好外来聘用人员(包括建筑工人、临时工)的管理、教育工作。要按学校有关规定对本部门使用的临时聘用人员严格管理,严格进行核查登记,办理各种使用、暂住手续。坚持“谁用人,谁管理”的原则,教育外来聘用人员遵纪守法,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杜绝发生各种不轨行为。
7. 建立校园安全工作检查制度。各部门每季度至少要对本部门的治安安全工作情况检查一次,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本部门不能整改的要分析原因,提出建议,写出报告,报学校安全领导小组,由学校校园安全领导小组研究整改。
8. 建立校园安全工作档案,逐步使校园安全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9. 对校园安全重点要害部位的防火、防盗,要落实防范责任人和防范措施,确保重点要害部位的安全。各部门的消防安全责任按照《金山区第一实验小学消防安全制度》的规定执行。
三、考核与奖惩。
1. 学校每学期组织一次校园安全工作检查,对重点要害部位进行不定期抽查,每年底进行一次大检查。
2. 根据《金山区第一实验小学校园安全责任书》考核合格的部门,在年终考核的基础上,评选出学校安全工作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奖励。
3. 对不合格的部门实行“一票否决制”,本年度不能评为先进集体,主要负责人不能评为先进个人。对出现责任事故的单位,视情节对该部门及其主要负责和当事人予以通报并给予适当的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给予行政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四、其它:
本责任书有效期为签字之日起至 年 月 日。
学校校园安全领导小组负责人: 责任部门负责人:
(签字) (签字)
x年x月x 日x 年 x月x 日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监管,强化安全责任,落实综合治理措施,形成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分类把关、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格局,促进全镇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根据《安全生产法》及上级有关精神,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特签订本责任书。
一、镇人民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实行“一岗双责”制度。其主要负责人镇长对本行政区域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是安全生产工作综合监督管理的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组织领导和综合监督管理具体领导责任;其他分管负责人对各自分管(包保)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二、镇人民政府镇长是全镇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镇的安全生产工作,并履行以下职责:
(一)抓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上级党委政府和同级党委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指示的贯彻落实。
(二)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全镇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三)按月主持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并形成会议纪要。年内要深入基层调研检查安全生产工作12次以上,有调研报告或检查通报。
(四)建立健全并落实政府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
(五)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及时研究解决本镇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六)及时对全镇的安全生产工作作出部署并督促检查。
(七)落实全镇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并加强考核,建立约束激励机制。
(八)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在进行全镇经济发展重大决策及制定发展规划时,配套出台安全生产的具体办法和措施,确保安全基础投入和安全监管投入,安全生产专项经费列入本镇财政预算,并落实到位,监督企业按照国家要求提取使用安全费用。
(九)按规定决定启动本镇政府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及时赴现场组织应急救援、事故控制和善后处理工作。因故外出时应委托主持安全工作的领导赴事故现场。
三、分管安全工作的副职是全镇安全生产工作综合监督管理的责任人。在镇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本镇的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工作,并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组织实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党委、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决议、部署、指示,主持研究制定全镇安全生产监管的办法和措施。
(二)受镇长委托,主持召开安全生产工作有关会议,研究和协调处理安全生产中的重要问题。
(三)负责组织并参加全镇安全生产重要工作、重大活动。
(四)督促、检查全镇各单位和下级组织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责令有关单位、部门、企业限期整改安全隐患。
(五)监控安全生产专项目标、控制指标运行情况,加强督促检查。
(六)督促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安全生产监管能力和水平。
(七)镇内发生安全事故时,应及时赴现场组织应急救援、事故控制和善后处理工作。因故外出时报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安排其他副镇长或副科级领导赴事故现场。
四、其他党委班子成员、副镇长、包村(居)委领导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在镇长的领导下负责各自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并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抓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党委、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指示在分管工作范围内的贯彻落实。
(二)坚持把安全生产工作与分管工作同时安排部署,同时组织实施,同时考核验收。
(三)督促分管单位认真履行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监管职责,适时组织开展并参加安全生产大检查,协调处理事故隐患整治工作。每月至少对分管领域安全生产开展3次检查。
(四)分管工作范围内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应及时赴事故现场,具体组织、协调事故应急救援、事故控制和善后处理工作。因故外出时,报请镇长安排其他副镇长或副科级领导赴事故现场。
(五)支持配合分管安全生产的副镇长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五、包村(居)委领导是所包村(居)委安全生产的综合监督管理及包保责任人。并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抓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党委、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指示在工作范围内的贯彻落实。
(二)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本村(居)委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三)落实辖区“包保”责任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
(四)将安全生产纳入本村(居)委的重要议事日程,及时研究解决本辖区内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五)及时对本村(居)委的安全生产工作作出安排部署并督促检查。参与辖区安全生产检查及安全隐患治理。
(六)辖区内发生各类安全事故,主要负责人除及时向上级汇报外,要及时赶赴现场组织应急救援、事故控制和协助处理善后工作。
六、落实责任追究。镇人民政府有关责任人忽视安全生产工作,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导致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事故后隐瞒不报、谎报、拖延不报,或者不及时组织开展事故救援工作,导致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扩大的,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安全生产领域违纪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纪发[20xx]17号)、《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监察部、国家安监总局第11号令)有关规定,给予告诫、责令写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组织处理、党纪政纪处分,对玩忽职守、失职、渎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附:有庆镇党委班子成员及包村(居)领导安全生产“一岗双责”管理范围)
镇政府主要领导(签字):__________
分管工作领导(签字):__________
20_____年_____月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