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担保责任书2024借鉴(精选3篇)
担保人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一、一般保证责任。
其所付的责任是,在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担保人要为其承担该责任,即清偿到期债务。
二、连带保证责任。
其所付的责任是,当债务以到清偿期,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或保证人偿还债务。 当保证为一般保证时,保证人有先诉抗辩权,即保证人在债权人未就债务人的财产申请强制执行或执行担保物权未果前,拒绝债权人的请求偿还的权利。连带保证人没有这种权利。 撤消担保人的责任:
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在主合同履行届满后怠于行使担保物权,致使担保物的价值减少或者毁损、灭失的,视为债权人放弃部分或者全部物的担保,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减轻或者免除保证责任。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第十二条:
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保证人都负有担保全部债权实现的义务。
第十七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得行使前款规定的权利:
(一)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
(二)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
(三)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前款规定的权利的。
第二十一条:
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
第二十二条:
保证期间,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保证人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第二十七条:
保证人依照本法第十四条规定就连续发生的债权作保证,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人可以随时书面通知债权人终止保证合同,但保证人对于通知到债权人前所发生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
第二十八条:
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对物的担保以外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 债权人放弃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免除保证责任。 第三十一条:
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__________有限公司:
____________同志已被贵公司聘用,我愿担保该同志下列事项:
1、该同志所提供的本人身份、年龄、学历、工作经历、工作单位等相关信息属实;
2、该同志思想作风正派,要求上进,品德良好;历史上无政治、经济问题;无刑事犯罪及其他不良记录;
3、若该同志的真实情况与上述 1、2项不符或在任职期间擅自离开贵公司,本人愿承担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同时偿还该同志在公司所遗留下的债务(欠款、领用的公物等)及给公司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附注:
1.担保人单位盖章仅为证明担保人确系该单位的员工;
2.担保人须具备正式在职员工的条件;
3.担保人是惠州市常住户口;
4.公司内部正式在职员工担保有效,但担保人数不能超过 2 人;
5.担保人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一份(须验原件);
担保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担保人永久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担保人家庭电话:______________ 单位电话:_______________ 手机:_______________
担保人所在单位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担保人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股东担保责任免除协议
甲方:
乙方:
股东 于 年 月 日在中信银行成都分行《担保合同》上签字,该《担保合同》是为了保证 公司能切实履行还款义务,但若出现公司确实不能履行还款义务,需承担担保责任,股东 的责任按本协议的约定执行,内容如下:
一、 股东虽然在《担保合同》上签字,但实际不承担担保责任,无需用自有财产做出任何赔偿或补偿。
二、 若出现需要股东 承担担保责任的任何情形,概由甲方承担,股东 不承担任何责任。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