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秸秆禁烧责任书(汇编3篇)

市秸秆禁烧责任书(精选3篇)

市秸秆禁烧责任书 篇1

为进一步明确责任、落实任务,保证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按时通过省级验收,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与你单位签订如下责任书:

一、明确改造任务。根据省下达今年我县农村危房改造任务数,经县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认真研究,确定你乡镇户户。

二、落实改造对象。各乡镇必须按照栗府办字[20xx]57号文件的要求,认真把好每一道程序,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补助对象一定要优先解决家庭条件最困难、现住危房最严重的困难户,坚决杜绝按人情关系分配建房对象的情况发生,由此而引起的越级上访等现象将追究其领导责任。

三、搞好规划选址。危房改造新建户在动工前必须要符合当地村镇规划要求,由乡镇、村为其确定落实新建房屋的地址并办好有关拆建手续。

四、确保工作进度。被确定的危房改造新建户名单要上报县危改办,所有确定的危房改造户必须于7月25日前开工兴建,今年11月底完工。各乡镇要进行自查和总结,并于20xx年12月上旬前向县危改办提交工作总结和总体验收申请,确保农村危房改造户于20xx年元旦前搬进新居入住。

五、确保建房质量。在建房实施过程中,各乡镇要指派20xx年农村危房改造新建户任务数户,维修加固专人对其建房质量和建筑安全定期进行检查督促,确保建房质量和建筑安全。

六、掌握工作动态。按时上报工作进度和资金发放情况,对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要跟踪服务,及时掌握工作动态。并建好台账,做好建房户的档案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七、落实明确工作职责。乡镇长是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具体责任人。各乡镇具体负责农村危房改造项目的实施。县危改领导小组年终将组织考核,考核结果将纳入各乡镇年终绩效考核。

市秸秆禁烧责任书 篇2

为了认真贯彻白湖镇20xx年9月19日上午在镇政府召开的秋季秸秆禁烧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明确村民组长工作责任,现与村民组长签订秸秆禁烧责任书:

1、秸秆禁烧工作目标:实行“三全”即:全天候、全区域、全年禁;“两不”即:不烧一把火、不冒一处烟;“五抓”即:抓重点、抓宣传、抓人员、抓处罚、抓考核。

2、秸秆禁烧工作任务:禁止焚烧农作物秸秆、垃圾、荒草。

3、秸秆重点禁烧期为9月20日至11月20日。

4、村民组长应及时宣传秸秆禁烧工作会议精神,签订农户禁烧协议书,统计上报农作物秸秆面积。

5、秸秆禁烧工作管理责任。

(1)以村民组为单位建立联收联耕工作机制,村民组长协调机械,进行统一收割,粉碎还田,或打捆离田,统一旋耕。

(2)秸秆焚烧处罚实行联防联控:

(3)出现全村第一把火,村民组长处以50元的罚款,视情况处以该农户200元至500元的罚款,扣罚该农户秸秆禁烧补助资金20%—100%;扣罚村民组秸秆禁烧补助资金5%—20%。

(4)出现全镇第一把火,村民组长处以80元的罚款,焚烧秸秆的农户对照政府文件有关规定进行执行处罚,同时扣罚农户秸秆禁烧补助资金20%—100%;扣罚村民组秸秆禁烧补助资金20%—50%。

(5)村民组出现焚烧秸秆、冒烟、黑斑,一次、一处、一块分别处以村民组长20元的罚款,村民组长主动跟踪处罚到户的免于处罚。

(6) 焚烧秸秆面积在1亩以下的处以该农户200元罚款;1亩以上,3亩以下的处以该农户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同时扣罚该农户补助资金10%—30%;3亩以上,5亩以下的处以该农户500元以上,700元以下的罚款同时扣罚该农户补助资金30%—50%;5亩以上,10亩以下处以该农户7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同时扣罚该农户补助资金50%—100%,并扣罚村民组秸秆禁烧补助资金5%—20%;10亩以上的处以该农户1000元以上,20xx元以下的罚款,扣罚该农户秸秆补助资金100%,同时对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法律责任,并扣罚村民组秸秆禁烧补助资金20%—30%。

6、村民组在秸秆重点禁烧期内没有出现焚烧秸秆、冒烟、巡查时没有发现黑斑的,秸秆禁烧工作结束后,奖励村民组长100元的。

7、本责任书签字后生效。

市秸秆禁烧责任书 篇3

一、各村(居)辖区内必须实行全面禁烧秸秆,确保全镇范围内“不燃一把火、不冒一处烟、不现一处黑斑”;提升秸秆综合利用水平,形成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的长效工作机制。各村(居)书记、主任是第一责任人。

二、各村(居)要成立秸秆焚烧工作小组,制定禁烧工作方案,建立禁烧工作责任制。农作物收割期间,各村(居)要组织力量,实行全天候驻守、巡察和值班制度,加强日常巡查和现场检查,及时发现并制止焚烧秸秆现象。对重点区域要实行24小时不间断巡察检查。

三、各村(居)要充分利用广播、手机短信、横幅、宣传单、公开信、宣传车等形式,深入村庄和田间地头开展秸秆禁烧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同时,与农户签订承诺书,让每一户都作出禁烧承诺。

四、各村(居)要建立秸秆焚烧包保责任制,村干部包自然村、组,直到具体地块。农户是禁烧工作的直接责任人,谁的地块发生禁烧现象就追究谁的责任。

五、实行保证金制度,村(居)书记、主任,每人缴纳5000元保证金,其他干部每人缴纳3000元保证金,秸秆禁烧结束后,没有出现一处着火点的,双倍退还保证金;如出现着火点,酌情扣除保证金;对因焚烧秸秆造成重大污染事故、重大财产损失或导致人身伤亡的,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六、镇政府对全镇秸秆焚烧工作进行全面考核、问责。对在省、市、县各级督查巡查中发现焚烧火点或问责的村(居),实行一票否决,村(居)主要负责人和责任区责任人就地免职。

七、实行有奖举报。鼓励举报秸秆焚烧行为,一经核实,将给予举报人200元的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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