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学生安全责任协议书(通用31篇)
学校住校生安全责任协议书
为了确保学生在校期间的人身安全,严格责任界限,健全学校--家庭教育--社会教育一体化网络,根据教育部颁发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签订住校生安全协议书如下:
1、学生的监护人是学生的父母或依法确定的监护人,其监护关系不因学生的入学而转移给学校,学校与学生只是教育管理关系。监护人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学生在校住宿期间学校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
2、学校为住宿生提供学校食堂用餐条件,并负责监督食堂学生用餐的卫生、质量,为防止学生在校外用餐而发生食物中毒或引起食源性疾患,学校规定所有住校生一律不准出校就餐,如家长子女违反或因某种原因到校外就餐而因此发生食物中毒或引起食物疾患事件的,一切后果均有家长承担,学校概不负责。
3、住校生住校时间为上周星期天下午5:00到校至本周星期六早7:00后自行回家(放假调整除外),住校生学生到校后至本周星期六放学期间,一律不得私自出校门,因生病或者有特殊事情需要出校门的,必须写请假条经班主任签字或值班主任签字后,交门卫室登记,方可出校。如学生私自翻越围墙或私自混出校门,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学校不承担责任。星期六早离校回家,不得在学校留宿,非学校或老师的原因学生在校内滞留、嬉戏玩耍,造成伤害的,学校不承担赔偿责任。
4、①住校生在校内遵守校规校纪,服从学校的管理。按时作息,及时完成各项学习任务,上课不得迟到、早退和旷课,并积极参加学校、班级组织的各类集体活动。②住校学生在校外期间,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社会公德,不得从事有损于学校形象的事情。家长、学校应加强住校学生的安全教育,学校禁止住校生外宿,因学生自己偷偷在校外住宿而发生的一切个人的人身、财产安全问题以及由此引发的一切责任完全由学生及监护人承担,学校不承担相关责任。
5、学校严禁住校学生玩火、玩电、玩水、玩手机、火炮、玩锐刃钝器物,因此发生赔偿纠纷,一般由肇事者承担责任。
6、严禁住宿生私自翻越围墙出校到山塘水库河沟游泳,造成意外事故,学校不负责任。
7、家长应加强对住校学生的安全、纪律教育,住校学生在住校期间,要严格遵守学校的住校生管理制度,服从学校管理,如在住校期间,多次违反学校住校纪律,学校将对其进行相关教育和处理,对不服从教育的、教育无效果的,住校有严重安全隐患的学生,学校有权拒绝其住校。
8、学校不准学生进网吧上网,学校定期对学生进行相关教育,如学生违反规定到网吧上网,造成安全事故,学校一概不负责任。
9、学校严禁学生与社会不良人员交往,并定期对学生进行相关教育,如学生违反规定,造成安全事故,学校不负责任。重视对女生的安全教育,家长应加强自己的子女的思想教育、生理卫生等教育,并教育其慎重交友,学校要求女学生严格按时作息,如私自外出或与不良人员交往,出现安全事故,责任自负。
10、学校严禁学生谈恋爱,学校定期对学生进行相关教育,家长也应加强相关教育,如发现学生谈恋爱,立即通知家长,出现安全事故,学校不负责任。
11、学校严禁学生结伙玩耍,星期六早7:00离校回家,要求学生离校后必须第一时间回家,如学生结伴玩耍,出现安全事故,学校不负责任。
12、已投保的学生在校园活动中发生安全事故或受到意外伤害,学校有责任积极配合家长向保险公司申请索赔。
13、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学生在该校学习住宿时间段内。
14、本协议书如有遗漏之处以教育部颁发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之规定为准。
班级:
学生姓名:
(家长签字):
电话:
(班主任签字):
东城中学教导处(公章)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积极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各级领导有关校园综合治理的指示精神,确保校园的安全稳定,推动依法治国的进程,不断将创建“平安校园”活动深入开展下去,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积极开展校园安全教育,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安全检查。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观念,及时消除隐患,有针对性地、扎实地开展安全教育和防范工作。
二、积极开展法制教育,探索青少年法制教育的途径和方法,坚持不懈开展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教育、纪律教育、心理健康教育,把学生培养成遵纪守法、品德优良的好公民。
三、要经常对学生进行以下几点教育:
1、不得乱攀爬阳台、走廊的围墙、窗户、树木,不得拿一些尖利的器物、棍棒与他人开玩笑、打闹,以防出现意外。
2、要养成自我防范意识。要防火、防盗、防爆,不得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学校。不得在教室或其他地方乱插或私自碰摸各种用室的电线、开关、捅头,以防触电。
3、要十分注意自己的人身安全,要慎交友,以防被欺骗。
4、不得在节假日私自组织外出,以防发生意外。
5、不得进入三厅一室(营业性舞厅、录像厅、卡拉ok厅、游戏机室),不得进入营业性的茶楼洒馆,不得抽烟、赌博、酗酒,不得传看低级趣味的小说、图片等不良书刊。禁止黄、赌、毒等丑恶现象发生。要加强对学生进行网络法制教育,防止不良文化的侵害,不进入营业性网吧。教育学生不做违法的事情,不做有损学校名誉的事情。
6、不与社会上有劣迹的闲散人员来往,更不能把这类人员带到学校里来,不得打架、打群架。有矛盾要找老师解决。
7、要十分注意交通安全,遵守交通规则。不管是步行、骑自行车、乘机动车均要注意交通信号及来往行人车辆,要小心谨慎。
8、要十分注意饮食卫生,防止食物中毒,预防病从口入,不得暴食或吃不干净的水果、饭菜和“三无”产品。
9、严禁私自到河中游泳、戏水。
10、教育学生注意外来人动态,提高警惕,及时报告。
四、实行综治一票否决制。
对综治工作成绩突出的班主任给予表彰和奖励,班级如有学生发生重特大安全责任事故的,本学年该班主任不得评优、评先。
校长签字:_
班主任签字:_
__年_月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保卫工作,杜绝安全责任事故发生,保障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及财产不受损害,维护学校良好的育人环境。根据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学生安全责任书》,希望家长、学校共同承担起教育孩子的责任,确保学生安全、健康的成长。
1、学校及家长要经常对学生进行交通、饮食、游泳、防火、用电等方面的安全教育,不骑摩托车,不乘坐摩的以及“三无”车辆。杜绝意外伤亡事故的发生。
2、注意饮食卫生,不吃腐烂变质、过期、“三无”食品,坚决杜绝饮食中毒事件发生。保持教室及集体场所的卫生,避免流行性疾病的传播。
3、参加体育活动时注意安全,活动时要检查体育场地和器材是否符合体育活动安全和卫生标准,剧烈活动前要作好充分的准备,听从教师指挥,以确保安全。
4、正确处理同学关系,相互尊重,相互帮助,团结友爱。不喝酒、不打架、不盗窃他人财物,不与校外不法青年勾结。敢于同扰乱学校秩序、侵害学生人身的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5、增强消防意识,不违章用电、用火,不抽烟、不点蜡烛、不放鞭炮,杜绝火灾发生。
6、学生因病因事不能到校,要及时通知班主任。中途离开校园要先向班主任申请,班主任批条、门卫老师登记后方可离开。
7、按时作息,准时到校,未经家长同意不得在外住宿,也不准留宿其他人。
8、不准带水果刀、管制刀具及其它伤人器械入校。
9、不准勒索他人钱物,如被勒索,要及时向班主任,家长或有关部门报告。
10、不看不健康书籍,不进游戏厅、网吧、录像厅等不适合未成年人的场所。
11、注意人身安全,禁止翻越围墙、攀登楼梯扶手及其它栏杆、窗口等,上、下楼梯时按规定慢速、有序、靠右行,不在楼道打闹、玩耍。
12、不穿奇装异服,不戴首饰及装饰物,不烫发、不染发、不留长发、女生不化妆。不带手机、随身听、高档微型等设备入校。
13、 学生之间发生冲突后,家长要按正规渠道向学校反映,冷静、理智、妥善的解决。禁止教师、家长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良好的教学秩序是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学生健康成长的重要保证,为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杜绝违纪现象发生,每个同学都要认真遵守《学生安全目标责任书》,如有违犯,学校将依据《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之规定以及我校校规执行。
此责任书一式两份,一份由家长保存,一份由家长签字后班主任保存。
为确保我校田径运动会期间的安全,为创造良好的运动会环境,按照上级部门和学校的实际要求,经我校领导会议研究决定在运动之前对全校师生进行一次安全知识教育,并要求每位学生必须保证做到:
1、运动会期间,全校白天课堂停课比赛,上学放学时间照常。晚上自修照常进行,家长注意提醒学生每天按时到校参赛、上课。校运会期间,要求全体学生穿校服。遵守学校纪律,不出校园外玩耍,有事外出必须请假。
2、在比赛中观众和运动员:禁止不文明、不道德的行为发生;不影响、不干扰、不侵犯运动员、裁判员、工作人员;尊重对手、尊重裁判、尊重观众。
3、在比赛中,要避免身体接触、违规抢(或串)道等危险行为发生。
4、比赛中,运动员有身体不适的一定报告班主任或裁判员,有必要的到医务处检查、治疗。
5、运动员比赛前一定要检查:穿适宜竞赛的运动服和运动鞋,衣服上不要带校徽,不带各种首饰,衣、裤的口袋内不要装小刀、钉等锋利的物品。
7、运动前要做准备活动,给机体一个适应的过程。运动后要做整理活动,让机体逐渐安静下来,以免造成对心脏的伤害。
8、无项目的同学不在赛场内串行、玩耍和观看比赛,按照指定位置文明观看比赛,以免被飞来的实心球砸伤,严禁非运动员到比赛场地带跑,避免和正在比赛的运动员发生碰撞。
9、在比赛中要遵守赛场纪律,服从调度指挥。服从教师的管理,不得随意穿越跑道,应按划出的通道行走,不得在终点附近和投掷区嬉戏、打闹、逗留,不得进入禁区,以免造成伤害。
10、注意饮食卫生。教育学生不买、不食三无产品:不买、不食腐败变质的食品。不能再比赛后马上饮食,也不能在运动场上边走边吃,不得在塑胶跑道上吃口香糖。要讲究饮食卫生,切实做到饮食安全。
11、运动会期间不得携带贵重物品,以免出现财产安全事故。
12、校运会期间,不经请假班主任同意擅自出入校门的(放学时间外宿生除外),一切安全责任自负。
保证人签名:
为切实保障与会师生人身安全,保证运动会安全顺利进行,特制定此责任书,望有关人员严格遵照执行。
1.会前对全体与会师生进行安全教育,认真学习本预案,每个人都要明确职责,熟悉步骤,做到心中有数,并由校长、教练贯彻给每一个学生。领导讲明具体的安全措施,把安全教育放在首位。学校及教练就运动会过程中的每个细节提出纪律要求和注意事项。
2.学生根据自身身体状况自愿报名参加比赛项目,任何人不得强制学生参加比赛;对有心脏病、癫痫等不适宜进行体育锻炼的学生,不许其参加比赛;
3.乘坐有资质的车辆,不坐不明车况的车。
4. 学校要加强对食品的监督检查,确保大会召开期间师生饮水用餐安全。
5.运动员在比赛时如果对比赛成绩有疑义的,必须通过教练向大会仲裁小组提出,不得私自找裁判裁决,更不允许寻衅滋事。
6.所有老师在运动会期间始终要坚守岗位,随时准备处理可能发生的意外。
7.裁判员和工作人员应密切关注运动员身体情况,发现学生身体出现异常,可强制其停止比赛。
我校本班(一年级)于20xx年1月13日起为学生放寒假,为了切实做好学生人身安全的各项工作,坚决杜绝寒假期间学生发生安全事故,特与学生、学生家长签定寒假安全责任书:
一、学生家长责任:家长是学生的法定监护人,对学生寒假期间安全负全部责任,要加强对学生的全面教育及监护,把学生寒假期间防交通事故、防溺水,防火、防触电、防汛、防自然灾害以及网络安全、文明度假、安全自救等作为教育防范重点,切实担负起监护人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二、学生责任:提高安全防范意识,保证自身的生命和财产的安全,在寒假期间必须做到:
1.交通安全:要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不在公路上跑闹、玩耍嬉戏,不攀爬车辆,不乘坐无牌照的机动车;不随意横穿公路,要走斑马线;遵守公共秩序,排队候车,文明乘车,车未停稳不得靠近车辆,上下车时不得拥挤,乘车主动让座,不在车厢内大声喧哗等。
2.防溺水安全:严禁私自或与同学(朋友)结伴到水库、河流、水坑、池塘等危险地带玩耍、洗澡、钓鱼、游泳(游玩)、戏水、划船;如遇溺水事故,不得盲目施救,要呼救成人帮助。
3.用电安全:要在家长的指导下逐步学会使用普通家用电器;严禁乱动室内外电线、灯头、插座等用电设施设备,严禁在标有禁止、禁行、危险等标志的用电设施设备处玩耍、逗留、攀爬等。
4.防火安全:不玩火,不携带火种,不在山上或林间等易燃地方野炊、生火,不接触易燃易爆物品,不燃放烟花、爆竹等。发现火灾要及时拨打火警电话,不逞能上前扑火;要在家长的指导下小心、规范、安全使用煤气、液化气灶具等。
5.饮食安全:要自觉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和饮食卫生习惯;不购买“三无”食品、过期食品、霉烂变质食品;不随便吃不认识的野果,蔬菜及瓜果要洗净后才可食用,防止食物中毒。
6.防汛安全:要注意防雷、防雨,雷电天气不使用铁杆雨伞,不在大
树及高大建筑物变电设施下避雨,避免被雷电击中;大雨天气,不要外出,如遇洪水要顺楼梯到高楼层或地势较高的地方防汛;高温天气,长时间在野外要采取有效降温措施等。
7.自然灾害安全:不到施工场地或危险楼房、危险地段、桥梁涵洞下水口、陡坡等事故多发地区游玩;要掌握野外防灾自救常识,不参加带有危险性的户外旅游活动,坚决杜绝到人迹罕至的地域或未向游人开放的区域旅游或探险。
8.网络安全:要文明使用网络,不轻信陌生人的网上邀请,不和网友私自外出见面、外宿和远游,防止被绑架、拐骗或走失;禁止未成年人进网吧、录像室、歌舞厅等娱乐场所;禁止玩暴力、恐怖、色情等网络游戏及观看内容不健康的影视等。
9.文明度假:要爱护公共设施,不乱写乱画,不乱扔垃圾;要养成良好的个人习惯,不抽烟,不喝酒,不赌博,不摆阔气乱花钱,不打架斗殴。
10.掌握安全自救常识:要利用闲暇之余,学习掌握一定的安全自救知识,防患于未然。要熟识报警电话(火警119、盗警110、急救120 、交通事故122)。
尊敬的家长,为了孩子的健康成长,为了孩子的美好未来,希望您密切配合学校的工作,将安全工作落到实处,若寒假期间学生发生任何安全事故学校和学校教师不付任何责任。
学生家长(签字):
年级学生(签字): 班主任(签字):
20xx年1月12日
顶岗实习是学生融入社会的初始阶段,是培养实习生与人相处、把知识和技能用于社会的关键时期,是教学的延续。实习期间实习生的安全、守纪、管理等一直是学校、企业、家长最为关心的问题,为加强实习管理,提高实习质量,确保实习生人身安全,保证实习工作顺利进行,现由系科代表学校和学生及家长签订安全责任书如下:
1、实习生应遵守学校实习管理有关规定,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对待顶岗实习,顺利完成各项实习任务;
2、实习生必须严格遵守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及用人单位为保证实习安全所规定的一系列相关制度;
3、实习生必须遵守遵守企业作息制度,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不参加实习,离开实习岗位须经实习指导老师批准,离开或调整实习单位实习生必须书面申请,家长签字,经学校书面批准并和企业协调后,方可实行,否则因实习生私自离开而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实习生承担;
4、实习生私自离开实习岗位或实习单位者,一律视为旷课,旷课一律按《江苏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处理;
[注:一学期旷课累计超过六十学时或在实习期间旷课累计超过九十学时(旷课一天按6学时计或实际课时计)者,学校作出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的处分。]
5、实习生应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和劳动观,诚实做人,踏实做事,以单位为家,为单位着想,维护单位利益;
6、实习生应尊敬领导,尊重师长,不顶撞领导、实习指导老师,能接受批评,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处理好同事、邻里关系,吃苦肯干,不打架、不吸烟、不酗酒,不赌博,按时回宿舍就寝,不与社会闲杂人员交往,遵守社会公德、遵守社会法令;
7、实习生应强化自我保护意识,时刻注意安全,特别是交通安全、不违反交通规则,不乘坐无牌、无证、超载的车辆、船只和非客运的车辆、船只,注意个人财物安全,严格按程序操作,注意操作安全;
8、实习生不得到山塘水库及江河湖泊游泳,不攀爬危险物,不轻信他人诱惑,导致误入传销窝点等,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自负;
9、实习期间实习生交通费、生活费等原则上自理,如学校与实习单位有协议或实习单位有规定的,按协议或规定办理;
10、家长在实习生实习期间,要加强对其职业道德和岗位稳定教育,经常了解其实习、生活情况,确保每周和实习生联系一次,如遇异常情况家长有责任及时和班主任联系。实习生应定期向家长报平安并汇报实习情况。
11、实习结束后,实习生应完成实习鉴定表等资料,实习单位根据实习生表现出具书面鉴定意见和实习成绩。实习单位的鉴定和实习成绩是构成毕业成绩的重要组成部分,实习成绩不合格者,不予毕业。
本责任书一式三份,实习生、家长和系部各执壹份。
实习生签名:
班级:
家长签名:
电话
班主任签名:
系部盖章:
年月日
应届毕业生安全责任书
班级:六年级(一)班 班主任:
根据上级部门的通知要求,我校定于X年6月6日进行毕业考试,考试结束后除录考西藏班的学生外其他孩子有监护人领回家中休息。于在X年6月14日上午10:00召开毕业典礼,六年级全体学生正式毕业并发放《毕业证》,毕业典礼结束后学生由家长亲自带回家。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做好涉及学生人身安全的各项工作,保证学校、社会、家长齐抓共管,切实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落实安全责任措施,确保学生人身安全,保证您孩子的身心健康,时时刻刻想着安全第一,特签定《应届毕业生安全责任书》。请各家长做为法定监护人,要务必做好各中学下发录取通知书为止这段时间的安全工作。
1、学校在学生毕业前组织召开班级为单位的安全教育主题班会,通过班会向所有学生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知识教育,教育学生要自觉遵守安全公约,保证自身的人身安全。
2、家长对学生毕业离校至初中入学期间的安全要全面监督,进一步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强化安全意识,切实担负起监护人的责任
3、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注意出行安全,预防交通事故。
4、预防溺水,不准游泳或到坑、塘、河、沟、渠边玩耍。遇雷雨天尽量不要外出,不在高大物体下避雨,以防雷击。
5、教育您的孩子不准随便动用电器、电线、插头等。
6、预防各类意外伤害事故。教育您孩子不玩易发生伤害的玩具和游戏。不玩火,禁止携带烟花、爆竹、火柴等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密集区或其它公共场所。
7、预防食物中毒,严格把好卫生关,不食用过期、腐烂、发霉、没有卫生合格证的食品和饮料,与此同时根据春夏季流行病、传染病的高发特点,请做好各种预防工作,要求孩子注意个人卫生,尽量避免让孩子前往人群密集场所。
8、教育您的孩子遵纪守法,严格遵守《中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不打架斗殴,不损坏公物,不赌博,不扰乱社会秩序。
9、不听、不信、不传谣,不参与封建迷信活动,坚决抵制一切危害社会的宗教活动,树立正确的人生观。
10、远离网吧、游戏厅、歌舞厅等,时刻树立安全意识,珍爱生命,健康成长。
11、未经家长同意,不能私自外出、外宿和远游。
12、节假日期间,家长、同学要安排好假期活动,学校也希望各位同学端正学习态度,合理安排假期时间,请家长督促孩子适当复习功课,做好初中教材的预习。希望各位同学能严格服从监护人的安全监管,争取“在学校做个好学生,在家里做个好孩子,在社会做个好公民”。
13、学生因不遵守本《责任书》出现的一切后果由学生本人、学生家长(监护人)承担。
14、本《责任书》一式两份,自签字之日起有效。
校长(签字)或盖章: 班主任(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学生(签字): 监护人(签字按手印):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为了确保学生在校期间的人身安全,严格责任界限,健全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一体化网络,根据教育部颁发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签订本安全责任协议书。 1、学生的监护人为学生的父母或依法确定的监护人,其监护关系不因学生的入学而转移给学校,学校与学生只是教育管理关系。监护人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学生在校期间学校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
2、学生造成他人人身或财产损害的,由其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学生在校期间发生损害赔偿纠纷,按本协议第3条处理。 3、学生在校生活、学习期间,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身体和财产受到伤害的,应由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因自身造成伤害的,由本人负责。如给他人造成伤害的,一般由学生或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如能够证明学校有过错的,按学校过错的大小确定学校应承担的赔偿责任。学生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符合下列条件即可确定学校无过错: (1)损害事件的发生与学校的设施无关,或者虽与学校的设施有关,但学校的设施并无缺陷;
(2)学校或老师履行了应尽的教育管理职责,损害事件仍不可避免地必然发生;
(3)损害事件不属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直接所致;
(4)地震、洪水等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或来自校外突发性、偶发性侵害造成的损害。 5、学生放学后应立即离校回家,非学校或教师的原因学生在校内滞留、嬉戏玩耍,造成伤害的,学校不承担赔偿责任。住校生原则上只能在规定时间才可出校,若自行外出或擅自离校造成的事故者,责任自负。学生上学、放学、离校、返校途中发生的伤害事故,以及课间、中午休息和虽在校内但是由学生之间造成伤害事故,学校不承担赔偿责任。禁止学生在校内“疯打闹”,如果不听从教育发生事故者,责任自负。节假日学生自行滞留学校或自行到校发生的事故,学校不承担赔偿责任。
6、严禁教职工侮辱、殴打、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因此造成后果的由教职工本人负责或由教职工和学校共同负责,学校可以根据情节对教职员工进行纪律处分和经济处罚。但教职员工履行职责,进行正常的批评教育,出现意外后果的,学校不负责任。
7、学校开展校内外集体活动,因组织不周,造成意外伤害的,学校应承担相应责任;因学生不听指挥,违反有关规定,自己造成意外伤害的,由学生自己承担责任;他人造成伤害的应由他人承担责任。日常上课期间,学生未到校或私自离校,学校知道后应及时通知学生的监护人,学生因此造成社会危害或出现意外事故的,学校不承担责任。
8、学生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出现交通事故的,由肇事方负责;严禁在校内骑自行车,违者出现事故,学校不负责。
9、学校严禁学生玩火、玩电、玩水、玩锐刃钝器物等,因此发生的赔偿纠纷,应由肇事者承担负责;如果肇事方或受害方能证明学校、老师明知有上述危险情形而不制止的,学校承担部分责任。
10、严禁学生熄灯后在寝室、教室点蜡烛,否则,因此发生的损害事件,由学生自己负责;如果肇事方或受害方能证明学校、老师明知有上述危险而不制止的,学校承担部分责任。
11、学生应按学校指定地点食宿,在校外食宿和购买零食吃造成意外后果的,学校不承担责任。学校指定的提供食宿方应按有关要求和学校签订的责任书履行职责,否则造成意外后果的,由提供食宿方负责。如果受害方能证明学校未尽到管理职责的,学校可承担部分责任。
12、学校应加强校舍等设备设施的检查管理,及时消除隐患。若隐患不能及时消除的,必须加以封闭并增设警示标志,并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若未消除隐患又无警示标志,又未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又不属学生故意造成学生伤害的,由学校承担赔偿责任;学生故意造成的伤害,由本人或监护人负责;他人故意造成的,由他人负责。
13、严禁学生私自到河塘、沟堰等处洗澡,学生违反规定造成意外事故,学校不负责任。
14、学生在校园活动中发生安全事故或受到意外伤害,学校应积极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事后应积极配合家长向保险公司申请索赔(限入保的)。
15、走读生有事、有病,其家长必须向班主任请假,若没有请假,没有按时到校上课,在路上逗留或进网吧、游戏室等,所造成的安全事故,其责任由自己承担。 16、住校生在睡觉、课间休息时、爬大门外出上网、打电子游戏等,所造成的安全事故,由自己承担一切责任。
17、学生在校期间逃学,由家长、学校配合寻找,并及时教育,如需在本校继续就读,需交保证金300元(叁佰圆),在本学期结束前没有违反学校规定的学校退还保证金。如果出现第二次逃学的,办证金变为罚款,且交保证金500元(伍佰圆)。
18、该协议书一式二份,班主任存一份,学生及学生家长留一份。
19、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学生(签字): 班主任(签字):
学生监护人(签字): 学校(盖章):
年 月 日
为了保证四川高县中学学生在“20xx年四川高中生物学知识竞赛理论复赛”外出活动中平安快乐的参赛、参观,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加强对学生遵纪守法和交通安全等方面的知识教育,本次外出学习参观特与学生签定如下协定:
一、带队教师的责任和义务
1、制订外出学习参观方案,作好部署安排,确保学习参观活动顺利实施。
2、带队老师应树立高度责任心,认真负责,高度重视学生行程安全,视学生如子女,关心照顾好每一个外出学生,负责学生人身安全,生活管理。
3、学习参观期间禁止学生私自请假外出,定时清查学生在位情况,带队老师必须坚守岗位,随时掌握学生动向。
4、禁止学生在休息期间乱与小商贩沟通,防止上当受骗,必要时可统一带队购买。禁止乱吃不卫生食物,防止食物中毒。
5、教育学生注意自己的行为举止,讲文明礼貌,保质保量安全完成参观学习活动。
二、学生注意事项
1、在活动中严格遵守纪律,不参与任何违法犯罪活动。不擅自单独活动,如果有特殊情况必须给带队教师请假后结伴活动。
2、在活动的过程中,一切行动听从带队教师、带队学生的指挥,时刻把安全放在第一位,每时每刻要注意安全,不到有危险的地方去。
3、活动时学生在老师的带领下有组织、按顺序开展参观学习活动。
4、在活动的过程中,互助互爱,相互关心,处理好同学之间的关系。
5、在活动中遵守纪律,遵守时间安排,准时在指定地点集中出发,并安全准时的在返回指定地点集中。
6、注意防火、防盗、防骗等其他安全事项。
在活动中如有违反上述条款的行为,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违反学生本人负责。
责任人:
日期:XX年XX月XX日
为加强实验室及实验教师的安全管理,确保学生安全。学校特制定以下责任:
1.实验教师购买危险实验药品必须经学校领导批准。
2.实验教师要加强实验器材和实验过程的管理,严格按实验规程操作,严格遵守实验室各项规章制度,要加强实验过程中水、火、电、气、仪器、设备、工具的监管,尤其是危险实验药品的管理,防止发生以外。
3.实验教师保证危险药品不流向学生,不流向社会。
4.上实验课时必须按规定指导学生操作,学生做实验时要服从指导教师的安排,不经允许不可随意实验。
5.上实验课学生做实验,教师不得离开现场。
6.凡危险的药品不要让学生用手拿、用鼻闻。
应急措施 :
不管在什么情况下,学生一旦发生意外,责任人不等、不拖立刻协同校医送往医院,同时通知家长及学校有关领导。责任人要在医院陪同,不得随意离开。学生发生意外后,更不允许责任人把学生交给校医和通知家长后,就无事大吉。
以上责任要引起高度重视,谁发生的事由谁负责。
校长:__________ 责任人:__________
年 月 日
学生安全教育是每一位教师的责任,教师要强化学生的安全意识,对学生安全工作要常抓不懈。教学过程中的安全是整个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教师是教学过程中安全责任的直接责任人。为保证我校教学工作顺利进行,本着预防为主,责任明确的原则,与全体教师签订教师工作安全责任书。
1.依法从教,以德从教,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2.任课教师是该堂课的直接责任人。
3.各科教师要结合本学科特点,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教给学生安全常识。
4.严格遵守学校作息时间,严禁脱离岗位,不得随意提前或延后教学。
5.教师不得随意让学生离开课堂,学生无故旷课或中途逃学,任课教师要及时追查去向并告知学校及班主任。
6.课前检查教室、桌凳、教具、电源等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教学过程中所用教学仪器、电教设备等妥善放置,消除安全隐患。
7.体育教师课前应检查所用体育设施和用品的安全情况,按规定完成准备活动,强调活动中的安全事项及自我保护,询问有无不适宜本节课活动的学生,全程监控课堂活动。
8.实验课教师严格按操作规范进行,讲明操作规范和安全注意事项,全监控学生实验。
9.恰当处理好课堂偶发事件,及时调控学生之间发生的矛盾冲突。
10.凡发生意外事故,该堂课的教师要进行妥善处理,并在第一时间报校有关部门。不得瞒报、迟报。若须及时疏散的,教师应按应急预案组织指挥学生立即疏散。
11.对于学校组织的校内外集体活动,参与活动的教师要切实完成好学校布置的安全任务。
12.在非教学时间,教师若发现学生有不安全行为的,应及时制止并教育学生。
13.放学后,谁留学生谁负责学生在校的安全。
此安全责任书有效时间为 年,双方签字后生效,如有事故发生,学校将进行责任追究。
学校(盖章):
学校责任人(签字): 教 师(签字):
年 月 日
安全无价,责任重于泰山。学校与家庭应共同担负起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与监护职责。为了学生安全,现就学校与家庭双方应担负的责任协议如下,双方须通力合作,齐抓共管,保证学生的安全。
甲方(学校):有效日期:xx年 3月9日----xx年7月5日
1、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法》,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思想,高度重视学生安全工作。
2、把学生安全教育和管理放在学校工作的重要位置上,利用多种渠道加强对学生进行交通、劳动、饮食、游泳、用电、防火、防骗及集体活动等安全教育,提高学生自我保护意识,防患于未然。
3、注意了解学生私自组织活动的苗头、动态,通过电话、家访告知家长或监护人,并与家长或监护人配合,做好工作,预防事故发生。
4、定期进行校园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消除事故隐患。
5、发现学生人身安全受到威胁时,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必要时与公安机关配合,保护学生的人身安全。
6、对旷课的学生,班主任应及时与家长或监护人取得联系。
7、加强学校秩序的管理。上课时间,无家长或监护人的请假,不得中途让学生私自离校,学生因病因事要离校时,须持有班主任签发的放行条。
8、组织集体活动应制定安全预案,学校有重大活动的安排情况,应适时向学生告知,并要求学生转告家长。
9、加强师德教育和法律法规学习,增强教师的责任意识,严禁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10、不得随意变更法定教育时间,如有特殊情况,应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后及时通知学生转告家长。
乙方(家长或监护人):有效日期:xx年 3月9日----xx年7月5日
教育孩子是学校和家长的共同责任,确保每一位孩子的健康成长是我们的共同心愿。孩子的安全,关系到您家庭的幸福和安宁,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和国家的前途。我们必须警钟长鸣,牢固树立“生命重于天,安全重于山”的思想意识,认真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和防范工作,为学生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父母或其它监护人应依法履行对子女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家校双方必须重视对青少年的保护,学校特与家长签订学生人身安全责任书。
1、父母或其它监护人要经常对子女进行法律知识教育、安全知识教育,教育学生注意防火、防电、防食物中毒、防交通事故、防人身伤害、防疾病教育。
2、父母或其它监护人应教育学生在校期间遵守校规校纪,不打架、不骂人,进出教室不要拥挤,上下楼梯要靠右行。教育孩子严禁翻越围墙、校门、追跑打闹,攀高爬低,触摸带电设施。如学生违纪造成人身伤害的,学校负责处理事件,根据情节轻重,责成当事人家长负责一切经济损失。
3、教育孩子独自在家时,不要给陌生人开门在上学、放学回家途中,不与陌生人交往,不听信陌生人的话,不随陌生人而去,,未经家长允许不到别人家里。
4、学生有事要请假,事毕要销假,不能请假的由家长代请,如果无履行请假手续未到校上课,私自逃课,所发生的一切事故,责任有其父母或其它监护人承担。
5、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家长要教育孩子注意交通安全,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不横穿马路,不骑车带人,不在路边玩耍,否则后果自负。
6、教育并督促您的孩子注意饮食安全,不要到校门外购买食品,以防车辆撞伤,更不要到小商贩处购买不卫生食品,以防引起食物中毒。
7、父母或其它监护人要经常和学校保持联系,对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其它生理、心理状况异常的学生要及时通知学校,密切同学校配合,确保学生在校、在家或其他任何场所的人身及财产安全。
8、注意饮食卫生,饭前便后要洗手,谨防食物中毒。
9、父母或其它监护人要支持学生参加人身保险。
为强化学校安全工作,积极预防、妥善处理在校学生的安全事故,维护学生和学校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和其他相关法律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将学校与家长(监护人)、学生三方各自承担的安全责任告之于后,三方都应认真履行相应的义务与责任。
一、学校应承担的义务与责任:
(一)学校对在校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自护自救教育,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度,严肃校纪校规,并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积极消除教育环境中存在的安全隐患,预防安全事故。
(二)学校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或者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违反工作要求、操作规程、职业道德或者其他有关规定的,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三)学校未依法履行职责,导致学生出现安全事故的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二、家长应承担的义务和责任:
(一)家长(监护人)必须加强对自己子女(被监护人)进行安全教育,父母或监护人应依法对学生履行教育和监护责任,不能因工作忙或其他理由对孩子不管不问,将父母(监护人)应尽的教育和监护责任推给学校承担。按法律规定,学校对未成年学生不承担监护职责。
(二)父母或监护人应坚持对孩子进行正面引导和教育,方法不能简单、粗暴,不能当着孩子的面发泄对社会、对人生的不满,以免让孩子对未来失去信心而产生极端行为,导致发生安全事故。
(三)家长或监护人应积极配合学校对孩子进行常规管理教育,不能袒护学生的缺点错误,特别是当着老师、学生的面,使用暴力语言和暴力行为袒护学生的缺点错误,以免滋长学生的不良行为和扭曲学生的健康人格,加剧双方的矛盾而引发安全事故。家长(监护人)必须严格要求子女做到:
1、不准未满12岁儿童骑自行车及驾驶机动车辆;走路靠右行,横穿公路时要做到一看、二慢、三通过;不抢道、不攀不爬机动车辆,不乘坐拖拉机和非营运的车辆,不在公路上踢球、游玩、奔跑、戏闹,时时处处注意交通安全。
2、不准私自下溪、河、池塘、水库等水域洗澡游泳或游玩,不在水边戏水、钓鱼等。
3、不准到施工场地或危险房屋、危险地段、桥梁游玩和逗留。
4、不准攀爬电杆、树木、房屋栏杆,不得翻越围墙,不在教室、校园围墙及危险区域嘻闹和做游戏。不得爬门钻窗,不往门、窗外投掷杂物。
5、不准玩火,不准私自外出,不接触易燃易爆物品,不燃放烟花爆竹。
6、不准随便接触电源和带电电器;不得在教室、办公室私接电源,使用电炉和其他用电器或点蜡烛,不得在雷雨时躲避于树下、电线杆下或其他容易引发雷电击伤的地方。
7、不准随便吃零食、野果,不买“三无”产品,不吃过期和霉烂变质的食品,防止食物中毒。
8、在放学后、节假日或者假期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学生不得自行滞留学校或自行到校。
9、不准进行不安全的戏闹,如抛石头、土块、杂物、弹弹弓,拿竹木棍、铁器、刀具等追逐打闹。
10、不准未经家长同意私自外出、外宿和远游,防止被不法分子绑架、拐骗和走失。
11、不准参与非法组织活动,不偷、不抢、不骗、不打架斗殴、不酗酒闹事,不吸食毒品,不参与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
12、严禁未成年人参加农村封建迷信活动,不抽烟,不喝酒,不赌博,不看不良书刊、音像,不摆阔气乱花钱。严禁小学生在进入“三厅、两室、一吧”活动。
13、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规范基本言行,培养良好习惯。
14、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互助友爱,遵纪守法,弘扬社会公德,讲文明,讲礼貌,不干扰他人正常学习、生活,不早恋等。
15、爱护国家公共财产及学校的各项设施设备,花草树木,做到公物完好无损,损坏公物要按价赔偿。
16、不得携带、窝藏管制刀具、棍棒、汽枪、红外线手电筒等器具进入校园。
17、不得无故旷课,特殊情况需请假者,应先征得班主任同意后,按请假制度办理手续。
18、发现外来干扰、影响学校正常秩序的社会不法分子和外校学生的,要规劝其离校;发现违法乱纪者,应及时向老师和学校报告,努力提高自我保护意识。
19、加强对孩子的心理健康教育,对有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进行矫治和帮助,培养他们树立远大理想和健全的人格,避免误入歧途。
20、教育孩子不要与品性不端的社会闲杂人员接触和鬼混,以防孩子犯罪和受到伤害;
21、《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学生在校学习和生活期间,应当遵守学校纪律和规章制度,服从学校的安全教育和管理,不得从事危及自身或者他人安全的活动。”
22、《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监护人发现被监护人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况的,应当及时告知学校。”学生在校生病或其它原因,不适宜上体育课要提前告诉体育老师,不能上学时要及时向班主任请假,并递交请假条,请假条要家长签名;
23、督促学生要准时上学,放学按时回家,不要在路上逗留玩耍或未经家长许可擅自到同学或亲戚朋友家玩,放学后也不要在校园里逗留玩耍。
24、《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新生入学应当提交体检证明并验预防接种证。
25、根据《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要求,我校幼儿园、小学一至三年级学生家长应每天按时接送,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为确保学生安全,接送学生家长及车辆不允许进入校园,必须在校大门口两侧等候。接孩子时教育孩子有礼貌地和老师告别,使班主任心中有数。请家长嘱咐孩子不得提前到校,否则责任自负。
26、学生违反以上各条规定的,由校方老师及家长给予严肃批评教育;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者,按有关法律法规条款规定处罚;造成事故及犯罪的,移送司法部门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因以上原因出现的学生伤害事故应由其监护人(家长)承担责任。
(四)安全事故责任,除以上条款外,出现《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所列相关事故者,按《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规定执行 。
三、学生应承担的义务和责任:
(一)学生在校应遵守学校的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因违犯校纪校规发生的安全事故由本人承担。
(二)学生在校应虚心接受老师及管理人员的批评教育,对个别教师的教育有不同的意见,可以按正规渠道向学校领导反映,不得故意闹事,扩大矛盾,更不得蓄意报复老师。
(三)在实验操作中要按规定正确操作,不得违规操作;在体育活动或集体活动中,要服从指挥,统一行动,不得单独行动或从自己兴趣出发自行其是,另搞一套。如果由此发生的安全事故由本人负责。
四、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已履行了相应职责,行为并无不当的,无法律责任:
(一)地震、雷击、台风、洪水等不可抗的自然因素造成的;
(二)来自学校外部的突发性、偶发性侵害造成的;
(三)学生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态,学校不知道或者难于知道的;
(四)学生自杀、自伤的;
(五)在对抗性或者具有危险性的体育竞赛活动中发生意外伤害的;
(六)其他意外因素造成的;
五、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下列情形下发生的造成学生人身损害后果的事故,学校行为并无不当的,不承担事故责任;事故责任按有关法律法规或者其他规定认定:
(一)在学生自行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发生的;
(二)在学生自行外出或者擅自离校期间发生的;
(三)在放学后,节假日或者假期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学生自行滞留学校或者自行到校发生的;
(四)其他在学校管理职责范围外发生的;
六、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成年学生对学生伤害事故负有责任的,由其监护人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七、若出现学生意外伤害事故,任何一方都必须按法律法规的有关要求,按规按序妥善处理,不得无理取闹,《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受伤害学生的监护人、亲属或者其他有关人员,在事故处理过程中无理取闹,扰乱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或者侵犯学校、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的,学校应当报告公安机关依法处理;造成损失的,可以依法要求赔偿。”
八、本协议书自学生家长签订之日生效,至学生离开本校(含毕业或签订新的安全责任书)时失效。
*小学(盖章)
责任人(班主任)签名:
学生家长(监护人)签名:
盖章:
年级: 年级
姓名:
住址:
联系电话:
年四月 日
尊敬的学生家长:
您好!感谢您一学期来对我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关心、支持与厚爱!寒假是孩子们走出校门,观察社会,关心家庭,学会生活,锻炼本领、增强素质的大好时机。为了让您的孩子度过一个“平安、文明、健康、祥和、充实”的假期,我校特与家长签订X年寒假学生安全责任书。
1.寒假期间家长是学生安全的第一监护人。家长要加强学生安全教育,度过一个平安的假期。一是请教育孩子遵守交通法规,注意行路安全、骑车安全,牢记“马路似虎口,安全每一步”,防止交通意外事故的发生;二是提醒孩子注意居家安全,特别是单独在家的时候,务必严格规范液化气等易燃易爆危险品和火、电的使用,防止煤气中毒、火灾等事故发生;教育并监管学生不得燃放烟花爆竹特别是在禁放时间和禁放区域及周边燃放烟花爆竹,确保学生人身安全。三是注意饮食卫生,不暴饮暴食,不食不洁食物,防止“病从口入”;四是加强防范意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严禁学生私自或结伴到河、池塘、蓄水池滑冰戏水,严防溺水事故的发生。
2. 加强法制教育,过一个文明的假期。一是教育孩子远离营业性网吧、游戏机室、歌舞厅等不安全场所;二是教育孩子文明上网,坚决拒绝色情、反动、恐怖等不健康网站;三是严禁孩子吸烟、饮酒、赌博,严禁孩子接触毒品;四是教育孩子不与不良人员来往;五是增强孩子的法制意识和防盗、防骗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3.帮助制定合理有效的寒假学习计划。督促孩子认真完成老师布置的各科作业;引导孩子观赏健康向上的影视剧、收看新闻报道、关心国家大事、读好书、好报,做读书笔记等,培养孩子自觉、自律的行为习惯和责任心。
4.合理安排孩子的文体生活。要求孩子养成早睡早起,积极锻炼的好习惯;鼓励孩子多动脑筋多动手,从生活实际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培养学生的多向思维能力和动手能力。
5.注意孩子文明礼礼貌和行为习惯的养成。教育孩子遵守社会公德,自觉为家庭、邻里及社区做些力所能及的好事,培养孩子的感恩之心和博爱之心,懂得孝敬父母,帮困助贫,注意节俭,珍惜劳动成果。做身体力行的文明使者。
二十余天的寒假生活稍纵即逝,孩子的假期生活需要您的关注和指导。希望在您的正确引导下,孩子能够完成学校提出的各项常规要求,在浓浓的亲情滋润下度过一个快乐而有意义的假期,以充沛的精力和饱满的热情迎接新学期的到来。在新春佳节来临之际,衷心祝愿您全家节日快乐、身体健康、阖家幸福、万事如意!
X年XX月XX日
学生安全问题是学校、家庭乃至社会关心的首要问题,各级领导十分重视。为进一步加强学生安全管理,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拟定此学生安全责任书,以明确学生的安全责任,确保学生校内外安全。有关学生的安全问题,汉薛小学提出十不准:
1、不准吸烟、在宿舍内点燃蜡烛、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和破坏消防设施的现象发生,以免引起火灾和灭火不利造成的伤害。
2、不准私自加用电器、更换电器损坏开关及其他公共用电设施,以免引起触电事故。
3、不准爬楼顶钻窗、攀登高危设施、在楼道打闹拥挤和到建筑施工区游走,以免发生扭伤碰伤和砸伤事故。
4、不准跳墙,不准在操场投掷区外投掷和投掷区内任意穿行,保证体育训练等安全。
5、不准打架斗殴、勾引外校人员进校寻衅滋事,保证人身安全。
6、不准私自外出、夜不归宿,避免发生各种伤害。
7、不准到水库、塘湾、沟坝玩水,以免发生溺水事故。
8、不准吃无卫生保障的小摊食品,滥用药品,以防中毒。
9、不准在行进中违反交通规则,以免出现交通事故。
10、不准到校外上网、看录像,以防发生意外。
以上十条,希望同学们认真执行,学生家长作为监护人要对学生进行管理和监督。如有违犯,责任自负。
“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学生的安全,家长、社会、学校都有责任。在校期间,学校对学生已反复地进行了安全教育,学生有一定的安全意识。为了确保学生生命安全,请家长主动对子女进行法制教育和安全教育,使他们不管在学校、家庭、社会都能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和安全规则,使他们在学校是好学生,在家庭是好孩子,在社会是好公民。
一、家长必须教育学生在上课、节假日期间遵照执行以下安全公约:
1、不准未满12岁儿童骑自行车上路,禁止小学生驾驶机动车辆;行车走路不闯红灯,十字路口要做到一看、二慢、三通过;
2、上学或放学时,禁止在公路上打闹、追逐、做游戏、弹珠子等不安全活动,过危险的路段应特别小心。
3、不准私自下溪、河、池塘、水库等水域游泳洗澡或游玩.
4、课间休息时,不在教室、走廊嘻闹和做游戏活动,不做有损身心健康的活动或游戏,不向窗外乱扔杂物,以防伤人。
5、不准进行不安全的戏闹,如抛石头、土块、杂物、弹弹弓、拿竹木棍、铁器、刀具等追逐打闹。
6、上、下楼梯要靠右行、有序,不准在楼梯上跑、跳、拥挤或打闹。
7、不准随便吃零食、野果,不买“三无”产品,不吃过期和霉烂变质的食品,防止食物中毒。
8、过马路的学生,家长必须按时接送学生。
9、学生违反以上各条规定的,由校方老师及家长给予严肃批评教育;
二、本责任书一式二份,班主任和学生监护人各执一份。
注:家长,学生一经与各班和学校签定了此责任书,家长就要教育,管护好自家学生。若因家庭教育管理不到位而引发的学生不安全事故,学校概不负责。(从签字起学生在我校就读时长期有效。)
班主任(签章)学生监护人(签章)
学生(签名)
签订日期:年月日
毕业年级学生安全责任书
为了确保毕业年级学生中考期间以及中考后的人身安全,明确责任界限,健全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一体化网络,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签订本安全责任书:
1、学校、家长、学生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学校、家长经常进行安全法纪教育工作。家庭教育是学校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学生法定第一监护人的家长有责任教育子女遵纪守法,用《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中小学生守则》来规范子女言行,做到家、校教育合一。
2、中考和中考后学生之间违纪造成伤害的由肇事方负责,并承担一切费用。
3、严禁教师体罚学生和变相体罚学生,如因此造成后果的由教师本人负责;但属履行职责,进行正常批评教育,出现意外后果的,由学生方负责。
4、学校开展校内外集体活动,因组织不周,造成意外伤害的,学校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因学生不听指挥,违背有关规定,造成意外伤害的,学生应承担责任。 严禁学生擅自组织各种活动,出现意外事故由学生方负责。
5、学生在校外造成社会危害,由学生方负责经济赔偿,触犯法律的由公安部门依法处理。凡学生在校外发生的一切事故,责任概由学生家长负责。
6、中考期间学生在校内,校方由责任保护其不受非法侵害,在校外遭受到不法侵害,由政府部门追究责任。
7、中考前和中考后严禁学生擅自到沟塘、水库、江河游泳、洗澡;严禁学生进入“三厅一室”;严禁学生擅自组织聚会(喝酒等),否则造成的意外事故一切由学生方负责,校方概不负责。
8、中考期间学生身体健康发生异常情况,(曾有何病史,不便剧烈运动)及时通知学校老师,以便共同管理,以免意外事故发生。
9、 中考期间学生要注意交通安全、饮食安全,要以健康的身心迎接中考取得好成绩。
10、本责任书意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至学生毕业终止。
学校(盖公章) 学生家长(签名)_______
安图县朝鲜族学校
X年6月24日
一、学生家长作为孩子的监护人,对孩子的人身安全和管教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为使孩子从小就养成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良好习惯,保障自身安全,提高安全整体素质,确保孩子安全健康成长,家长有责任、有义务对子女进行交通安全知识教育,培养子女养成良好的交通行为习惯,并加强对子女的法制观念教育特别是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教育,引导他(她)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公共场所秩序和社会公德。
二、家长接送子女在道路上走路时要靠右边走;过马路要走人行横道,并注意观察两边来车,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通过;不要闯红灯;不要在马路上追逐打闹。驾驶非机动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不要在机动车道内左穿右插、逆向行驶、竞技行驶。
三、坚决杜绝无证驾驶机动车的行为。
四、严禁搭乘无证顺路车、超载车。
五、家长在学校门口接送学生时,务必严格遵守学校的管理规定,不要把自己驾驶的车辆停在学校门口或进入校园内,以免造成交通堵塞或引发交通事故。
六、学生家长要按照学校上放学时间准时接送,切勿误时误点。
学生签名:____
监护人签名:__x
班主任签名:__x
永安洲镇初级中学
20__年9月19日
为规范在校外租房学生的安全管理,确保学生生命财产不受侵害,根据 《未成年保护法》的相关规定,真正把校外租房学生安全落实到位,现由房东(责任人)和家长(监护人)共同签订校外租房学生的安全管理责任书:
一、房东(责任人)责任
1、房东必须检查租的房屋是否安全,设备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如有安全隐患及时排除,家长、学生确认安全后方能租住。
2、需在外租房的学生,须经家长及监护人同意,由房东与监护人签订学生安全管理责任书后方能租房借住。
3、房东有管理租房学生的权力和义务,必须把男女生分开租房,不能让男女生合租在同一间房内。
4、禁止学生在租房内燃煤取暖、煮饭,及乱接电线烧电炉或用电老虎等烧水。
5、严禁房东把燃烧的煤灶、气灶烟囱正对楼上租住的学生,以免学生煤气中毒。
6、房东要严禁外来人员对租房学生的骚扰和侵害,如有不法分子对学生侵害的,房东必须及时制止并报有关单位和派出所。
7、每天晚上房东必须清理和检查学生下晚自习后归宿情况,如发现学生未归时必须及时向家长(监护人)联系。
8、禁止学生在寝室内打牌、赌博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家长及监护人的责任
1、家长及监护人必须联系房东确认出租房屋安全并与房东签订学生校外租房安全管理责任书后并交清房租费(须有收据或凭条)方能租住。
2、家长每天对子女上、放学时间与房东和学校联系,随时掌握学生去向。
3、每天晚上学生的归宿情况应主动与房东联系。
4、每周放双休和从家到校时,家长及监护人应与房东和学校联系,及时了解情况。
5、家长应随时保障电话畅通,以便联系。
本责任书一式叁份,房东一份、家长(监护人)一份、学校一份。
责任人(房东):
家长及监护人:
20xx年月日
一、对学生要求
1、如实向学校(班主任)提供家庭住址、家长姓名及联系电话;特殊体质学生,家长必须书面告知。
2、严禁将刀具、鞭炮、火具及其它危险品带入学校。严禁任何学生和社会上不规人员交往。
3、不准随便逛街;严禁进入网吧、游戏厅、台球室等严禁未成年人进入的场所,严禁到河滩等危险区域玩耍、严禁带手机进入校园。
4、住宿生不准将现金存放在宿舍、教室等公共场所,应有伙房或交亲友保存;住宿生应遵守宿舍各项规章制度。
5、汛期、雷雨、大雪等异常天气来往学校请家长接送,不准独自行动;有事有病严格按照学校规定履行请假手续,家长到校接孩子回家,返校有家长送交班主任处,如家长不接、或不送造成不良后果,有家长负责。
6、遵守交通规则,注意骑车安全,不骑车带人,不骑快车,严禁在校园内骑自行车,严禁学生驾驶机动车辆(含电动车)。
7、严禁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抽烟、喝酒,严禁结伙斗殴、寻衅滋事、以强欺弱。
8、强化自我保护意识,不食用过期、变质食品,不接受陌生人给予的食品、饮料等。
9、不玩手机,更不能使用家长手机,不能玩网络游戏。
二、对家长要求
1、经常对孩子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孩子自我保护能力。
2、了解学校作息时间,班主任及学校联系电话,经常到校与老师沟通,了解孩子思想动向,不向孩子提供无必要的优厚条件,限制孩子零花钱。
3、家长应教育学生不得外宿,不得让孩子与社会青年交往。
4、严禁给学生提供手机,严禁家长把自己手机给孩子玩耍。
三、学校承诺
1、学校及班级应经常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警钟长鸣。
2、学生在校外发生一切意外事件学校不负任何责任,(学校组织的校外活动除外)
3、因自身原因,学生出现旷课、出走事件,学校有责任通知家长,但对发生后果不承担任何责任。
4、学生之间因斗殴引发伤害事件,学校有义务教育学生,协调家长处理,但不做结论性意见,不承担任何经济责任。
5、以上安全要求,如因家长或学生疏忽引发不安全事件,后果自负。
尊敬的.各位家长,安全重于泰山,为了切实保障孩子的安全,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为下一代打造美丽的明天。
家长签名:
学生签名:
______
20_年 5月7日
(一)领导小组成员:
1、所有参加活动的人员必须经过培训,明确任务、职责、精力充沛、自始至终参与活动的全过程。
2、小组成员自带手机,换好、带好电板,活动中随时待机,保证信息畅通无误。服从统一部署和指挥。
3、学生过马路时,带队教师要在马路中间指挥交通、确保所有学生安全过马路。
(二)班主任及跟班教师:
1、所有参加活动的人员必须经过培训,明确任务、职责、精力充沛、自始至终参与活动的全过程。按分配的任务全程跟班带生。
2、班主任应提前向学生做好注意事项所列的各种教育,同时做好各方面组织工作,包括随班教师的所带的(学生人数),做到责任到每一个教师,管理到每一个学生。班主任同时选好小助手,配合教师做好管理。
3、组织带好学生,保证学生的安全,做到去、回、集合等时候清点(掌握)的人数相符。
4、在车辆往返途中,带队教师有责任制止本车司机超速行驶行为,如有情况应及时报告校领导。
5、提高认识,随时随地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不能放松警惕。到目的地要视察周边环境,如有施工场地、山坡、河道水池、凡学生有可能发生危险的地方要分头站岗,并注意学生动态,不允许学生出入危险场地。
6、学生过马路要走人行道,并时时提醒注意交通安全,注意来往车辆,确保学生安全过马路。
如遇突发事件不慌张,各位教师一定要冷静,果断采取措施。处理群体性事件的原则:迅速平息、减轻伤亡、保护学生、控制事态。小事自己处理,大事立即上报领导小组。
7、自始自终,活动中不得请假、不得中途私自离开学生,不得饮酒,保证本次活动顺利进行。
8、出现特殊情况,不能随队进行活动的学生,由责任配班教师统一带回车队休息。
责任人:
日期:XX年XX月XX日
为有效管理接送学生车辆的安全运行,明确安全责任,保障学生及其家庭与学校的合法权益,保障学生的乘车安全,为孩子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环境,按照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学校与乘车学生家长特签订如下责任书:
1、学校抓好接送学生车的安全监督和车主、司机的安全教育工作,确保接送学生车辆符合上级部门的运行和管理要求。严禁超载学生,严禁违章驾驶,严防漏接学生。
学生乘车安全责任书5篇学生乘车安全责任书5篇2、学校对接送学生车辆管理建立台帐,做好记录,并收集保留专项资料备查。
3、在学生车突发事故后,车主和家长要协助做好事故的处理工作,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调查、处理,不无理取闹、不推委责任。
4、车主要严格按照签订的安全责任状要求进行学生接送。
5、车主要做好学生在接送途中的安全教育与管理,主动与学校教师、家长联系,取得老师、家长的密切配合。
6、家长要认真做好孩子乘车的安全教育工作,严禁孩子携带危及乘车安全的任何物品,学生乘车一定等车辆停稳后方可上车、下车。上车、下车要有秩序,不在车内追逐打闹。不要在车内向车外伸手或向外探头。以防来自车内外的各种不安全隐患,危及孩子的安全。
7、家长要及时在停车点接送自己的孩子,上学时待孩子上车后家长方可离开;放学时家长提前在停车点等候孩子,及时接走。
8、乘车前以及途中,司机、家长或学生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报告给相关部门。
9、该接送学生车由车主个人购买并使用,学生乘车上学、放学是家长和学生本人自愿的行为,学生在上学和放学途中因乘车等出现的任何安全事故,由家长和学生及该车车主自行负责。
监护人:
车主:
班主任:
学生:
班级:
尊敬的家长您好:
一年一度的暑假又来临了,您的孩子暑假是否过得健康、安全、充实是我们共同关心的问题。孩子是祖国的未来,孩子的安全关系到一个家庭的幸福。因此,家长们在安排好自己繁忙工作的同时,也需安排好您孩子的暑期生活。我们诚挚地希望您积极配合学校,在家对孩子做好以下方面的教育工作:
1、教育孩子无论是走亲访友,还是外出旅游,都要遵守交通规则,注意交通安全;不在公路上玩耍,不乘坐无牌、无证车辆;严禁未满12周岁小学生骑车上街、上路。
2、暑假期间正值炎热季节,应注意饮食卫生,多吃新鲜蔬菜、水果,不吃霉、烂食物,不喝生水,防止疾病的发生。
3、增强孩子的游泳安全意识和自救自护能力,孩子在家下水游泳,必须有家长监护。各位家长应严格教育并督促子女,不准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不准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的水域等危险地方游泳、玩水、钓鱼、捉鱼,防止溺水死亡事故发生。
4、重视提高孩子防拐骗、防绑架、防敲诈、防盗的意识,教育子女未经大人同意不擅自外出,不走僻静小路,不随便搭乘便车,不论在路途还是在居所不随便与陌生人交往。
5、严禁爬高和携带危险物品,远离危险地带,雷雨天不要外出,以防雷击。
6、妥善保管好家庭存放的有毒、有害物品,防止孩子接触易燃、易爆等危险品。教育孩子在家要注意防火、防触电、防煤气中毒。
7、引导孩子安全上网、文明上网。坚决不进营业性网吧等不健康场所。
8、督促孩子在家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多引导孩子接触大自然、了解社会,在大自然和社会活动中磨炼意志;带领和鼓励子女积极参加社区活动(不少于两次)、社会实践活动,使孩子从小树立对社会的责任感。
9、教育孩子争做文明小公民,遵守社会公德,敬老爱幼,勤俭节约。放假期间,家长是子女的唯一监护人,对学生安全负全责。担负着教育子女成长的义务,望能在假期抓好学生的安全工作,让子女从小成为文明、守纪的好公民。假期内学生无特殊情况不得到校。假期内学生一切责任事故由家长负责。
班级: 学生姓名: 家长姓名: 班主任: (签名) 小学
年月日
为了切实做好幼儿的安全工作,创建平安校园、和谐校园,积极预防、妥善处理在校幼儿不安全事故,保护幼儿、幼儿园的合法权益,健全幼儿园、家庭、社会一体化教育网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省、市、县、幼儿园安全工作的有关要求,依据教育部《幼儿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特与班主任、幼儿、家长签订本责任书。
一、安全责任
(一)交通安全责任。
1.幼儿上下学路途发生的安全事故由幼儿及监护人承担责任。
2.幼儿离园较远的由父母接送上学。
3.幼儿上学、放学、返园、离园途中的一切不安全事故由幼儿及监护人、肇事方承担全部责任。坚决禁止幼儿上学乘坐摩托车、农用三轮车等其它机动车辆上学,由此造成的一切不安全事故由幼儿及监护人承担全部责任。
(二)园外安全
在下列时间段造成幼儿伤害事故,由幼儿、监护人承担全部责任。
1.节假日、周末时间;2.幼儿因病因事请假或无故逃学期间;3.幼儿请假未获批准而私自旷课离园期间;4.幼儿园每天除正常在园时间段以外的时间。
(三)园内安全
1.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幼儿伤害事故的,由幼儿及监护人承担全部责任
(1)住家幼儿两饭期间不回家吃饭或提前到园发生的安全事故.(2)幼儿违反法律法规,违反社会公共行为准则、幼儿园的规章制度或者纪律,实施按其年龄和认知能力应当知道具有危险或者可能危及他人安全的行为而为之造成的安全事故。(3)幼儿或监护人知道幼儿有特异体质,或者患有特定疾病,但未以书面形式告知幼儿园而造成的安全事故。(4)幼儿身体状况、行为、情绪有异常情况,监护人知道或已被幼儿园告知,但未履行相应监护职责的。(5)在放学后、节假日或假期及幼儿园工作时间以外,幼儿自行滞留幼儿园或者自行到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6)上课不听从老师的统一组织,私自活动或不按要求活动造成的安全事故。(7)幼儿违犯校纪校规打架斗殴造成的安全因素由双方幼儿及家长根据情形承担相应的责任。(8)幼儿上活动课因不按指导老师的要求造成的安全事故。(9)幼儿园严禁幼儿携带小刀、棍棒、器械、易爆易燃等危险物品,幼儿经教育不听因携带危险物品而造成的自伤或伤及他人的不安全事故。(10)幼儿园要求幼儿一律穿平底鞋,因穿高跟鞋或皮鞋等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11)幼儿不得在电源、取暖炉周围玩火、烘烤东西。注意防火、防电。因幼儿不听幼儿园教育造成的一切用电、取暖等安全事故。(12)幼儿不得携带贵重物品上学,因携带贵重物品发生的丢失事件。(13)因幼儿违犯法律法规、校纪校规造成的公共财物、师生财物损失或丢失的安全事故。
2.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幼儿伤害事故,幼儿园已履行了相应的职责,幼儿园不负责任:
(1)地震、雷击、洪水、疫情等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造成的;(2)来自幼儿园外的突发性、偶发性侵害造成的;(3)幼儿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异常心理状态,幼儿园不知道或者难于知道的;(4)幼儿自杀、自伤的;(5)在对抗性或者具有危险性的体育竞赛活动中发生意外伤害的;(6)其它意外因素造成的。
(四)饮食安全责任
幼儿园要求幼儿自带食物、水等食品,早餐、晚餐应回家用餐,所有幼儿不允许购买三无食品、不卫生食品用餐。幼儿因购买三无食品、不卫生食品、饮料或喝生水造成一切安全事故由幼儿及监护人负全部责任。
二、 事故处理
1.幼儿发生伤害事故,班主任应及时告知监护人并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救助受伤害幼儿。
2.发生幼儿伤害事故,幼儿园与受伤害幼儿的监护人或事故责任双方监护人可在自愿的前提下,通过协商方式解决,也可书面请求公安机关进行调解。
3.在调解无效的情况下,可由当事人依法直接提起诉讼。同时幼儿园保留诉讼权。
三、事故赔偿
1.幼儿对伤害事故负有责任的,由监护人承担相应的赔偿。
2.幼儿园鼓励、提倡幼儿自愿参加意外伤害保险,幼儿园为幼儿参加意外伤害保险创造便利条件,但不强行保险。
3.幼儿发生安全事故,经幼儿园调解生效后,各责任人必须履行相应的责任。
4.受伤害幼儿的监护人、亲属或其他有关人员,在事故处理过程中无理取闹、扰乱幼儿园正常教育秩序,或者侵犯幼儿园、教师或其他工作人员以及在校幼儿的合法权益的,幼儿园报告公安机关依法处理,造成损失的,依法要求赔偿。
5.违犯幼儿园纪律,对造成幼儿伤害事故负有责任的幼儿,除承担经济赔偿外,幼儿园将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说明:
1.依照《幼儿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教育部__年第12号令),幼儿园对未成年幼儿不承担监护职责。本责任书中所称“监护人”,系指幼儿家长或家长委托监护幼儿的其他亲属。
2.本责任书一式三份,幼儿园、班主任、监护人各存一份。
有效时间:__年_月_日至__年_月_日
班级:班幼儿(签名)
家庭住址及联系电话:
家长或监护人(签名并盖章)
班主任(签名):
幼儿园(盖章):__幼儿园
__年_月_日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依法处理学校各类安全事故,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为青少年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环境,学校特与家长签订学生人身安全责任书。
1、学校要经常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文明礼貌教育、道德教育、法制教育,组织学生观看有关安全教育录像带,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一些安全防范急救措施,使其具有一定的安全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做到警钟长鸣。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父母或其它监护人应依法履行对子女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
3、父母或其它监护人要经常对子女进行法律知识教育、安全知识教育、教育学生注意防火、防电、防食物中毒、防交通事故、防人身伤害、防疾病等教育,确保学生的一切人身财产安全。
4、父母或其它监护人应教育学生在校期间遵守校纪,不打架、不骂人、不攀高爬低、不到危险的地方去玩。如学生不遵守纪校规,打架斗殴,或因其它违纪情况造成人身伤害的,学校负责处理事件,根据情节轻重,责成当事人家长负责一切经济损失。
5、父母或其它监护人要负责并督促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按时上课,就寝、活动,有事要请假,事毕要消假,学生不能请假的由家长代请,如果无履行请假手续学生未到校上课,私自外出购物,校外就餐等,所发生的一切事故,责任有父母或其它监护人承担。
6、星期天,节假日远道的同学的父母及其它监护人要负责按时接送,否则,在途中发生的一切人身财产安全事故,由家长或其它监护人负责,如:学生星期天放学后不回家,私自在学校玩耍、到街上上网、打台球或与校外人员玩耍造成的人身财产安全事故,责任有其父母或其它监护人承担,学校不负任何责任。
7、平乐、东赵等近道每天回家吃饭、住宿同学的父母及其它监护人要教育学生按时做息,注意交通安全,放学、来学路上不拐路,不到危险的地方去,不到网吧、电子游戏厅、录像厅、台球室等地方玩耍,校外时间发生的任何事故与学校无关。
8、父母或其它监护人要经常和学校保持联系,密切与学校配合, 确保学生在校、在家或其它任何场所的人身及财产安全。
9、父母或其它监护人要支持学生参加人身平安保险。
10、本责任书由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三年。
学生签名:
监护人签名:班主任签名:
学校盖章: 汉圆实验中学
__年9月
为加强对中小学安全管理,保障学生生命安全,维护学生正常教学秩序,根据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学校与学生及家长或监护人共同拟定如下安全管理合约:
一、学校责任
1、学校要切实抓好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坚持以班或学生为单位,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办法对学生进行经常性安全教育和自护自救知识教育,教育学生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努力培养学生优良行为习惯。
2、学校应切实加强对学生在校期间的安全管理。
一是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强化过程管理,定期开展安全督办检查,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二是加强交通安全管理,建立上学、放学路队管理制度。实行按学生居住性区域编排路队,指定路队长专职负责,形成相互监督机制。加强教育学生上学,放学途中不得搭乘三轮车,小四轮、拖拉机等不符合规定的交通工具。学校报批的集体活动需集体乘车(船)时,学校必须与交通(航管)部门取得联系,乘坐正规载人客车或船只,严禁租用农用车或证件不齐全及车况差的车辆(船只)。
三是加强饮食卫生安全管理。学校应加强对学生的健康教育,上好卫生健康教育课,并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开展爱国卫生科普知识宣传,教育学生不吃生、冷、霉烂变质食物,以增强学生卫生意识,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凡有住宿生的学校应不断改善食宿条件,向学生提供符合要求的食品和饮用水。以班级为单位,根据不同季节定时或不定时地检查学生自带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禁止食用。学生在校期间突发疾病,学校应及时送医院就诊并立即通知家长或监护人到医院为学生治疗,由家长或监护人承担一切治疗费用。
四是加强其它安全管理。教育学生严格遵守学校的校纪、校规,并根据学生年龄、认知能力和法律行为能力的不同,采用相应的预防措施对学生的安全予以管理和保护。对学生具有危险性的行为,如:擅自下河洗澡,不请假擅自离校、课外时间打闹。在楼梯间拥挤、攀爬翻越护栏、触摸电器或违章使用电器以及在集体活动中不听指挥擅自行动和可能危及他人安全的行为等,应及时告诫、纠正,必要时应责令其写出检查或依据校纪校规给予一定的处分。对不听却阻、拒不改正的要及时告知其家长或监护人,并认真做好记载。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学校要禁止学生参与抗洪抢险和扑救火灾等活动。
3、学校应将作息时间准确无误的告知家长或监护人,以便家长或监护人加强对学生禹校期间安全的监管。
二、家长或监护人的安全责任
1、家长或监护人必须配合学校加强对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学生非在校期间的一切安全责任应由家长或监护人负责。
2、学生上学或放学途中必须使用交通工具时,家长或监护人应监督学生乘座正规的人客车或船只,禁止学生乘坐不符合规定的车辆。家长应主动与学校加强联系,及时反映学生的情况,并共同对学生加强教育,防止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3、学生在校期间患病时,家长或监护人应尽快将其接送医疗部门治疗。学生上学前,家长或监护人应注意了解、观察学生身体状况,如有不适,应阻止学生返校及时予以必要的治疗。学生若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异常心理状态的,家长或监护人应及时、如实告知学校,严重者应办理休学手续,予以休学治疗。
4、学生在校期间严重违反学校的规章制度和纪律,其行为危及个人及他人安全,造成不良后果的,家长或监护人应承担相应的安全责任和经济责任。学生在校期间擅自离校的及其行为应由个人负责,家长或监护人自接到学校告知时起,应承担学生的安全监护职责。
5、学生离校期间(学校组织活动时间以外)其交通及其他安全由学生本人负责,家长或监护人负责监管。
三、学生的安全责任
1、学生必须严格遵守《中小学守则》、学校纪律和学校安全管理制度,自觉遵守交通(航运)规则,遵守法律法规,努力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因违反校规校纪,违反法律造成安全事故的,由学生自己负责。
2、在校期间,严禁打闹;不在楼梯间推搡、拥挤;不攀爬、翻越护栏;不购买食物“三无”食品和霉烂变质食物。放学、上学途中切实做到:遵守路队纪律。服从路队长管理:不搭乘和使用农用车及各种不安全交通工具;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不拦车、扒车;不骑自行车带人;不下河(沟、渠、塘、库)洗澡;不攀高登险;不玩火,燃放鞭炮,不做不安全游戏和活动。
3、在校期间或参加集体活动时,未经教师允许,不得私自离校(离队)外出和单独行动。学生放学后或节、假日期间,不在学校逗留,游玩。其它未尽事宜,按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以上内容,学校、家长或监护人,学生应严格遵守,并自觉履行各自责任。如因学生或家长不遵守合约规定造成的安全事故,其后果学生本人或家长(监护人)自负,学校概不承担责任。
4、学生在校期间必须听老师的教导和管理,如果不服管理一意孤行,出现意外学校不负责任。
本责任书自签定之日起有效。有效期为20__年__月__日至20__年__月__日。请家长仔细阅读,认真签字(盖章并签字)。
学 校(章):
家长或监护人(盖章并签字):
学 生(签字):
20__年9月2日
寒假即将来到,为使您的孩子渡过一个安全有序、欢乐祥和的假期,学校在放假前对学生进行了安全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增强了孩子的安全意识和组织纪律性。由于这段时间您的孩子在家中,望家长尽到孩子的监护义务,保证学生寒假期间的安全,特此学校与您签订《安全责任书》,请家长配合学校做好有关工作。
一、要求学生做到:
1、不进营业性舞厅、卡拉OK厅、游戏厅、网吧、练歌房等不适宜中学生活动的场所。
2、学会使用煤气、液化气,预防煤气中毒。
3、不玩危险物品,不做带有危险性的游戏。
4、遵守交通规则,防止交通事故。
5、加强防火意识,不玩火、不纳荒、会防火。
6、学会安全用电,防止触电。
7、注意饮食卫生,防止食物中毒。
8、不在外面过夜,不跟陌生人接触,防止受骗。
9、不打架斗殴,不与社会上行为不良的青年来往。
10、爱护市政设施、不爬高,不进施工工地和有危险的禁区。
11、不到湖边、池塘、河湾等有溺水危险的地方玩耍、滑冰。
二、请家长做到:
1、关心学生的心理健康,督促学生认真完成寒假作业并养成良好习惯。
2、带领、安排孩子参加适当的社会实践活动。
3、监督孩子执行学校上述“十一条要求”的落实。
4、关注孩子的交往圈,引导孩子学会交往。
5、督促孩子整理好个人仪容仪表,携带已完成假期所有作业,按时报到入学。
班级: 家长: 家长电话:
学生: 班主任:
X年2月7日
学生安全责任书
为了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我校根据教育部出台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提醒学生和家长时刻注意安全,并签订《学校与家长、学生安全责任书》。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由学生本人承担责任:
1、学生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发生的安全事故,节假日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学生自行滞留学校或自行到校发生的安全事故。
2、学生在教室、宿舍未经学校允许私自生火取暖,使用大功率电器,乱接电线发生的安全事故。
3、学生在校外无营业执照和卫生许可证的摊点购买、食用食品发生安全事故。
4、学生参加各项体育活动、试验等,要在老师的指导下规范操作,学生未按照老师的要求私自违规操作规则发生的安全事故。
5、学生翻越或拖拉围墙、栏杆、门窗,在教室追逐打闹,私自进入施工地区,私自下河、塘、池、沼、水库等地玩耍和游泳等发生的安全事故。
6、学生携带危险物品、刀具等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包括意外伤害)
7、以上各条未涉及到的有关方面,参照教育部出台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执行。
家长签字: 班主任签字: 学校负责人签字:
麻武乡中心小学
X年8月28日
为了确保学生上学期间的人身安全,明确责任界限,健全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一体化网络,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签订本安全责任书。
1、学校经常进行安全法纪教育,检查安全工作。家庭教育是学校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学生法定第一监护人的家长有责任教育子女遵守法纪,用《中小学生守则》来规范子女言行,做到家校教育合一。
2、严禁在校内追逐打闹,不做危险性游戏,不跨越栏杆,不爬围墙,上下楼梯不拥挤,集体活动时一切行动听指挥。如有违反,造成伤害的由学生自己负责。
3、学生之间违纪造成伤害的由肇事方负责,并承担一切费用。
4、学生不准骑自行车上学,否则,如发生意外事故一切责任由学生家长负责。
5、严禁学生擅自到沟塘、水库、江河游泳、洗澡,否则造成意外事故一切由学生方负责。
6、搞好卫生防疫,避免流行性疾病的传播,注意饮食卫生防止食物中毒,学生不准乱吃零食,如因乱吃喝造成意外后果的由学生自己负责。
7、学生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只准乘坐有证件的客运车辆等,否则发生事故的,由学生自己负责。
8、严禁学生玩火、玩电、玩鞭炮、玩锐刀钝器物等,一旦出现后果,由学生自己负责。
9、学生应严格遵守《中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学校安全制度,因违反上述规定或有关规定造成的后果,由学生自己负责。
10、学生在校园活动中发生安全事故或受到意外伤害,学校有责任配合家长向保险公司申请素赔。(指已参保学生)
__、凡学生在校外发生的一切事故,责任概由学生家长负责。要懂得自我救助和社会救助,如“__0”、“__9”、“120”、“122”等号码的功能。
12、学生在上学或放学途中,家长应督促他们按时到校,按时离校。不准在途中玩耍。学生因病因事不能到校,家长必须向班主任老师履行请假手续,学生上学或放学要求家长接送,确保孩子上学或放学途中的安全,如果出现任何事故责任自负。(上学时间:12:00;放学时间4:10。)
13、学生在校内外,因不可抗拒力或意外遭受侵害,学校不负责任。学生在校内外遭受到不法侵害,由司法部门追究加害人责任。
14、家长监管时间段: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 下午4:10——第二天早上12:00;周末以及节假日由家长全天监管。
15、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学校保存一份。家长一份,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到20__年8月31止。
班主任(签名): 学生(签名):
学生家长签字:
____X学校
二〇__年九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