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秸秆禁烧目标责任书【汇编3篇】

村秸秆禁烧目标责任书(精选3篇)

村秸秆禁烧目标责任书 篇1

为了切实落实省、市、区禁毒工作安排,进一步加大全区教育系统禁毒工作力度,最大限度地遏制毒品对青少年的危害,保障下一代的健康成长,有效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为师生学习、生活构建和谐、健康的校园环境,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特制定本责任书。

1、各学校要健全和完善禁毒机构组织,成立毒品预防教育工作领导机构。

2、坚决决执行党和国家禁毒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和区禁毒委禁毒工作部署、决定、安排,将禁毒工作纳入学校重要议事日程,与教育教学工作同安排、同落实。

3、校长为禁毒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班主任是本班学生禁毒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对学校和班级禁毒工作的开展提出具体工作要求,落实责任,抓好检查落实。单位负责人每学期至少主持召开一次专门会议研究禁毒工作,做到会议内容充实,会议记录完整;单位领导与班主任签订禁毒工作责任书,职责工作明确,按时完成禁毒办和教育局下达的工作任务。

4、大力开展禁毒教育宣传工作。将禁毒教育纳入教育教学计划,做到切实做到进校园、进课表、进课堂“三进”和教学计划、大纲教师、课时、教材“五到位”。丰富禁毒教育宣传形式。充分利用广播、多媒体、手抄报、黑板报、演讲比赛、旗下讲话等广泛开展禁毒宣传教育,普及毒品预防知识。

5、“6、26”国际禁毒日前后,开展“各级领导干部禁毒宣传教育进学校”活动和禁毒教育宣传周活动,深化对青少年的宣传教育。

6、认真开展《禁毒法》宣传教育与开展学校毒品预防教育“五个一”活动,即:参观一次禁毒展览、观看一部禁毒影片、上一堂禁毒课、开展一次禁毒征文比赛、召开一次主题班会,增强学生识毒、防毒、拒毒意识。

7、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毒品预防和引诱学生吸毒等犯罪行为。邀请公安禁毒民警、司法行政人员进校园做法制报告。加强学生的自我防范教育,学校如出现学生吸毒情况,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8、各单位禁毒工作要做到年度有计划,活动有资料,半年有汇报,年终有总结。

村秸秆禁烧目标责任书 篇2

为保护区域生态环境,改善空气环境质量,为切实做好我镇秸秆露天禁烧工作,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运城市政府及盐湖区政府秸秆禁烧工作安排和要求,镇政府与各村委会签订秸秆禁烧责任书如下:

一、根据省政府规定和市、区政府的要求,今年秋季在全镇范围内全面禁止露天焚烧秸秆,禁烧工作按照“标本兼治、疏堵结合、属地管理、源头控制”的原则。禁烧期间,禁止焚烧农作物秸秆、垃圾、荒叶、落叶等,力争不烧一把火、不冒一处烟。

二、镇成立秸秆禁烧工作领导组织,对秸秆禁烧工作实施统一组织、协调、督查、指导。实行村委会是第一责任人,镇包村干部和村包地块干部是禁烧工作具体责任人,农户是禁烧工作的直接责任人的工作机制,谁的地块发生焚烧现象就追究谁的责任。

三、开展广泛宣传,进行全面动员,村委会要利用广播、张贴标语通告、悬挂横幅等形式,宣传到田间,服务到地头,村干部要主动上门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让每一户都做出禁烧承诺。

四、各村要成立禁烧巡逻队,24小时值班,严防死守,确保田间地头“不着一把火,不焚烧一处秸秆”。

五、禁烧期间,要层层落实包保责任制,明确责任人,村委会干部要包到组,直到具体地块。强化责任追究,对焚烧秸秆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对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的,村委会须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对直接责任人进行教育或由相关部门依法进行处罚;对造成重大污染、重大财产损失或导致人身伤亡的,要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六、禁烧期间实行镇政府统一领导,农业、农机、公安、交通、环保、监察等有关部门加强协作配合,共同做好秸秆禁烧工作。

村秸秆禁烧目标责任书 篇3

为有效防止秸秆焚烧,持续改善我乡大气环境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河间市委、政府秸秆禁烧工作安排,结合我乡实际,特制订目标责任书。

一、秸秆禁烧工作实行“属地管理、源头控制”的原则,村民委员会是责任主体,村委会主任是第一责任人。各村要成立秸秆禁烧工作组,对辖区秸秆禁烧工作实施统一组织、协调、督查、指导。

二、各村要与农户签订秸秆禁烧承诺书,并把秸秆禁烧纳入《村规民约》。严格落实村干部包农户、农户包田块的禁烧工作制度,做到目标明确,责任到人,监管到位。

三、加强舆论宣传和监督,要加大秸秆禁烧工作的宣传,明确任务和监管职责,充分利用村广播、标语、会议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村干部要主动上门宣传教育,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四、在秸秆禁烧重点时期,各村要成立禁烧巡防应急小分队,每天深入村、田块,全方位、全时段、高频率、高强度地监控检查,一旦发现焚烧现象,快速出击,及时扑救,。

五、乡政府将对秸秆禁烧工作进行综合评比,并作为各村年度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对成绩突出的村进行通报表彰。对秸秆禁烧工作不力、出现严重焚烧现象的,将依法进行问责。

本责任书一式二份,乡政府、村民委员会各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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