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食品安全责任书(热门9篇)

学校食品安全责任书(精选9篇)

学校食品安全责任书 篇1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责任书

为了进一步落实上级关于加强食堂饮食卫生与安全指示精神,维护学校的稳定和安全,强化食堂管理,杜绝中毒事故的发生,建立健全学校食品卫生安全责任制和有关规章制度,明确责任,落实到人,以保证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特签此书。

一、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直接关系到学生身体健康,食堂承包人是食堂岗位责任人,食堂门以内引发的健康及危害生命健康的事故,人为及意外事故,一切责任由食堂岗位责任人负责。

二、食堂必须讲究卫生,切实保证伙房、餐厅干净整洁,无油垢、无霉点、无老鼠、苍蝇、蟑螂及昆虫活动,不准存放其他有毒物品,伙房,餐厅,餐具,要定期消毒,认真做好防疫工作

三、严把食品采购关。

责任人必须执行《食品卫生法》严格把住食品质量关,不得采买霉烂变质食品、蔬菜。

四、学生餐厅,特别是操作重地坚决杜绝非工作人员入内,由此引发的安全责任事故由食堂责任人负责。防止坏人投毒破坏,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妥善处理。

五、严把食品贮存销售关。

(1)食品贮存应当分类架,隔墙离地存放,定期检查,及时处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用于保存的冷藏设备,必须贴有标志,生食品、半成品和熟食应分框存入。

(2)必须严格按规程办事,饭、菜熟透,不准向师生供应生冷、霉变食品、变质的饭菜,严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一旦出现中毒事件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3)食品在烹饪后至出售前,一般不超过2小时。

(4)食堂剩余食品必须冷藏,冷藏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在确认没有变质的情况下,必须经高温彻底加热后,方可继续出售,隔夜剩余饭菜一律不得出售。

(5)每餐样菜应各取不少于100克留置于冷藏设备中,保存48小时以上,以备查验。

(6)学生食堂不准经营小食品和冷饮等,责任人必须按着《食品卫生法》办事,如不按食品卫生法办事,出现一切事故全由肇事者负责,并承担一切经济损失和刑事责任。

六、严把从业人员健康卫生关:

(1)食堂从业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上岗。

(2)食堂从业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统一着装操作规范。炊事员必须讲究个人卫生,便后洗手,经常剪指甲,勤洗衣服,做饭时必须穿卫生服,戴卫生帽,把好病从口入关。

(3)食堂从业人员在出现咳嗽、发热等有碍于食品卫生的病症时,应及时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此责任状一式二份,学校、食堂责任人、各一份,自签定之日起实施。

学校负责人:

食堂责任人:

X中学

XX年X月X日

学校食品安全责任书 篇2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切实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有效防止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事故的发生,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结合我乡实际情况特签订本目标责任书。

一、责任范围

学校校长是本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职责范围内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分管领导负直接领导责任。

二、责任内容

1. 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学校内部食品安全工作机构,有明确的工作制度和年度工作计划,将食品安全管理工作作为学校管理的重要内容;建立学校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2. 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建立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后,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

3. 建立健全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的报告制度,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件应立即向教育局、卫生局、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和当地政府报告。

4.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及《四川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办法》开展加工、经营活动,重点把好:(1)设施关:设施设备布局合理,有相对独立的食品原料存放间、加工操作间、出售场所及用餐场所,卫生设施齐全。(2)从业人员关:从业人员要定期参加预防性体检和卫生知识培训,佩证上岗,做好个人卫生;确保学校食堂和副食品店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从业人员健康证“三证”齐全。(3) 采购、销售关:学校内食堂和副食品店食品实行进校准入,进货索票、索证率达100%。严格按照教育部和卫生部联合颁布的《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第十一条规定的禁止食品;不订购、制售冷荤冷菜食品;不出售“三无”、假冒伪劣、过期、变质及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食品; 严格执行饭菜48小时留样备查验制度。(4)加工关:严格按有关规定和程序操作,确保食品烧熟煮透。(5)卫生关: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老鼠、苍蝇、蟑螂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确保环境整洁无蝇;餐饮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符合国家卫生标准,未经消毒的餐饮具不得使用,禁止重复使用一次性使用的餐饮具。

5. 全面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全校(幼儿园)食堂量化考核均需达C级以上;积极开展创建“放心店”活动,全校副食品

店均创建为“放心店”。

6. 加强学生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教育学生不买“三无产品”和街头无照(证)商贩出售的食品,不食用来历不明、可疑和过期、变质食物;每学期安排食品卫生安全教育不少于2课时,出专题黑板报不少于1期。

7.对食品安全机制不完善、制度规划不落实、食品安全监管不到位而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要责令限期整改和治理。对责任人因不全面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能造成重大影响的,将依照有关规定追究行政责任;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注: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签订双方各执一份。

下达目标任务单位(签章) 承担目标任务单位(签章)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20xx年 月 日 20xx年 月 日

学校食品安全责任书 篇3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卫生部《关于加强学校卫生防疫与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进一步完善学校卫生防疫与食品安全工作,明确学校卫生防疫与食品安全工作责任。中心学校与所属学校签订此责任书。

1、校长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也是学校食品卫生安全防范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校长必须认真履行食品卫生安全工作职责,对学校食品卫生安全防范工作全权负责。

2、成立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小组,校长任组长,下设组员和兼职卫生管理人员。

3、学校必须营造食品卫生安全氛围,构建食品卫生安全防范体系,建立明确的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目标责任制,确立食品卫生安全防范责任意识和主体意识。

4、切实做好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宣传、督促和领导工作,整顿规范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秩序,开展食品卫生安全放心工程。

5、学校应加强食品卫生安全教育,劝阻学生不买无证(照)商贩出售的食品,不食来历不明的食品。不允许外来单位和个人擅自进入校园向学生兜售食品。学校内严禁摆摊设点,学生在校期间严禁外出买零食吃。

6、制定学校食物中毒应急处理方案,完善食品卫生安全工作信息上报制度,学校如有发生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及时采

取措施,并上报上级有关部门,加强对事故处理的领导,与有关部门密切协作,采取有力措施,及时妥善处理。

7、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学校成立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领导小组。

8、建立定期健康体检制度,及时发现传染病患者并采取相应的隔离防范措施,及时切断传染病在学校的传播途径。

9、每月至少安排一次专项检查,以便及早发现问题,把不安全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落实卫生防疫与食品安全措施不力,导致食物中毒事件,对学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严重危害;食物中毒事件后不及时报告或隐瞒不报告,要依法查处直接责任人。

10、本责任书一式二份,中心校和下属学校各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学校负责人:中心校负责人:

年月日年月日

学校食品安全责任书 篇4

为了贯彻落实铜仁市教育局关于印发《铜仁市校(园)食堂食品管理制度》的通知(铜教发[20xx]235号),确保学校食品卫生安全,根据上级有关会议精神,特制订本责任书。

第一条 学校食品安全实行校长负责制,学校把食堂、超市(小卖部)的管理列为常规管理工作,明确一名校级领导分管,配备专职或兼职食堂管理员,学校食堂、超市(小卖部)有关人员务必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确保学校食品卫生安全。

第二条 学校要组织食堂、超市(小卖部)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进行职业道德及安全卫生知识、食品营养知识培训,提高食堂、超市(小卖部)从业人员服务水平及专业知识水平。对食堂工勤人员实行合同管理,保障工勤人员全法权益。注重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凡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包括病原携带者)、消化道疾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患者,严禁从事学校食堂、超市(小卖部)工作。

第三条 按照国家有关食品卫生安全标准,结合当地实际建立食品供应准入制度,凡进入学校的食品及原辅料供货商必须持有《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企业所供食品要有生产许可证标志(QS)。建立食品质量档案。

第四条 学校食堂严禁采购、储存和使用下列食品及食辅原料:

①五无(无生产日期、无生产厂家、无食品生产许可、无保质期、无食品标签)产品;

②腐败变质、渍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

③超过保质期限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

④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禽畜及其制品,未经卫生检疫部门检疫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制品;

⑤豆浆、鲜牛奶、四季豆、马铃薯、野生菌、芋荷杆、酸菜、凉拌菜、袋装食品、亚硝酸盐、青西红柿。

第五条 食堂要建立符合安全卫生标准的食品储藏、储存间,配备必要的食品储存保鲜设施,建立健全食品出、入库管理制和收发登记制度。食品在校储存期间,要按照食品保管要求,分类存放、安全管理,严防食品在储存期间发生霉变、腐烂和生虫不洁等现象。对过期食品和霉变食品要按规定及时处理,严禁不符合质量卫生要求的食品流向超市(小卖部)、食堂和学生餐桌。

第六条 完善校园食品卫生安全突发事件的管理应急机制,制定详细的应急预案,明确突发情况下的应急措施,细化人员救治、危害控制、事故调查、善后处理、舆情应对等具体工作方案,并组织演练,做到防患于未然。

第七条 食堂坚持“公益性”原则,按照“非营利”要求实行成本独立核算,学校不得在食堂提取任何费用,各种菜肴价格实行明码标价。

第八条 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大宗食品原材料“四统”工作,严把食品原材料质量验收关、储存关和食品加工关,努力为师生提供安全、卫生、等值、优质食品。

第九条 本乡(镇)各校(园)要与食堂、超市(小卖部)有关人员签定食品安全责任书。

本责任书一式二份,承状学校和中心校各存一份。

xx乡(镇)中心校 xx乡(镇)xx学校

(公章) (公章)

发状人: 承状人:

年 月 日

学校食品安全责任书 篇5

为了加强教师与学生集体用餐的管理,落实饮食安全责任制,防止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患的发生,保障师生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监督办法》《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的规定下达此责任书:

1、总务主任是学校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学校食堂的食品卫生管理工作。

2、食堂的生产经营场所、内外环境、卫生设施、工艺流程、生活饮用水、生产用具的贮存消毒,炊事员的个人卫生必须合格,不合格的建议学校完善。

3、食堂进货以及采购食品和食品原料时,必须向供货商索取该产品的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蔬菜类、肉类原料应定点采购,严格执行采购验收制度,保证原料新鲜、干净、卫生,不得采购腐烂变质、过期、发霉、生虫和未经检验的其它有毒有害掺杂掺假食品,并建立台帐制度。

4、食品添加剂应严格按照国家颁布的食品添加剂使用范围和添加标准使用。

5、食品贮存库房应有防霉、防鼠、防蝇、防虫设施,负责食品存放离地离墙,防止交叉污染。不得存放有毒、有害化学物品及杂物。

6、不得供应未经加热、熟透的食品,不得供应发芽土豆等有毒有害食品。

7、餐饮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贮存于专用保洁柜内。

8、炊事员必须有“健康证”,如出现咳嗽、腹泻、发热、呕吐等病症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个人卫生做到勤洗手、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不留长指甲、不戴手饰,不在工作场所内吸烟。

9、建立严格的安全保卫措施,严防投毒事件发生,确保师生用餐安全、卫生。

10、加强生活饮用水的管理,每年年检。

11、建立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患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要及时报告。

食堂管理负责人签字:食堂承包人签字:

20xx年9月1日

学校食品安全责任书 篇6

久敢小学食品安全责任书

为了加强教师与学生集体用餐的管理,落实饮食安全责任制,防止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患的发生,保障师生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监督办法》《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的规定下达此责任书:

1、食堂管理负责人是学校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学校食堂的食品卫生管理工作。

2、食堂的生产经营场所、内外环境、卫生设施、工艺流程、生活饮用水、生产用具的贮存消毒,炊事员的个人卫生必须合格,不合格的建议学校完善。

3、食堂进货以及采购食品和食品原料时,必须向供货商索取该产品的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蔬菜类、肉类原料应定点采购,严格执行采购验收制度,保证原料新鲜、干净、卫生,不得采购腐烂变质、过期、发霉、生虫和未经检验的其它有毒有害掺杂掺假食品,并建立台帐制度。

4、食品添加剂应严格按照国家颁布的食品添加剂使用范围和添加标准使用。

5、食品贮存库房应有防霉、防鼠、防蝇、防虫设施,负责食品存放离地离墙,防止交叉污染。不得存放有毒、有害化学物品及杂物。

6、不得供应未经加热、熟透的食品,不得供应发芽土豆等有毒有害食品。

7、餐饮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贮存于专用保洁柜内。

8、炊事员必须有“健康证”,如出现咳嗽、腹泻、发热、呕吐等病症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个人卫生做到勤洗手、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不留长指甲、不戴手饰,不在工作场所内吸烟。

9、建立严格的安全保卫措施,严防投毒事件发生,确保师生用餐安全、卫生。

10、加强生活饮用水的管理,每年年检。

11、建立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患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要及时报告。

学校负责人签字: 食堂负责人签字:

久敢小学

X年XX月XX日

学校食品安全责任书 篇7

为了加强教师与学生集体用餐的管理,落实饮食安全责任制,防止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患的发生,保障师生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监督办法》《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的规定下达此责任书:

1、总务主任是学校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学校食堂的食品卫生管理工作。

2、食堂的生产经营场所、内外环境、卫生设施、工艺流程、生活饮用水、生产用具的贮存消毒,炊事员的个人卫生必须合格,不合格的建议学校完善。

3、食堂进货以及采购食品和食品原料时,必须向供货商索取该产品的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蔬菜类、肉类原料应定点采购,严格执行采购验收制度,保证原料新鲜、干净、卫生,不得采购腐烂变质、过期、发霉、生虫和未经检验的其它有毒有害掺杂掺假食品,并建立台帐制度。

4、食品添加剂应严格按照国家颁布的食品添加剂使用范围和添加标准使用。

5、食品贮存库房应有防霉、防鼠、防蝇、防虫设施,负责食品存放离地离墙,防止交叉污染。不得存放有毒、有害化学物品及杂物。

6、不得供应未经加热、熟透的食品,不得供应发芽土豆等有毒有害食品。

7、餐饮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贮存于专用保洁柜内。

8、炊事员必须有“健康证”,如出现咳嗽、腹泻、发热、呕吐等病症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个人卫生做到勤洗手、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不留长指甲、不戴手饰,不在工作场所内吸烟。

9、建立严格的安全保卫措施,严防投毒事件发生,确保师生用餐安全、卫生。

10、加强生活饮用水的管理,每年年检。

11、建立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患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要及时报告。

食堂管理负责人签:食堂承包人签:

__中学

____年__月__日

学校食品安全责任书 篇8

松桃苗族自治县××乡(镇)学校食堂、 超市(小卖部)食品安全责任书

为了贯彻落实铜仁市教育局关于印发《铜仁市校(园)食堂食品管理制度》的通知(铜教发[20xx]235号),确保学校食品卫生安全,根据上级有关会议精神,特制订本责任书。

第一条 学校食品安全实行校长负责制,学校把食堂、超市(小卖部)的管理列为常规管理工作,明确一名校级领导分管,配备专职或兼职食堂管理员,学校食堂、超市(小卖部)有关人员务必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确保学校食品卫生安全。

第二条 学校要组织食堂、超市(小卖部)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进行职业道德及安全卫生知识、食品营养知识培训,提高食堂、超市(小卖部)从业人员服务水平及专业知识水平。对食堂工勤人员实行合同管理,保障工勤人员全法权益。注重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凡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包括病原携带者)、消化道疾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患者,严禁从事学校食堂、超市(小卖部)工作。

第三条 按照国家有关食品卫生安全标准,结合当地实际建立食品供应准入制度,凡进入学校的食品及原辅料供货商必须持有《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企业所供食品要有生产许可证标志(QS)。建立食品质量档案。

第四条 学校食堂严禁采购、储存和使用下列食品及食辅原料: ①五无(无生产日期、无生产厂家、无食品生产许可、无保质期、无食品标签)产品;

②腐败变质、渍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

③超过保质期限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

④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禽畜及其制品,未经卫生检疫部门检疫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制品;

⑤豆浆、鲜牛奶、四季豆、马铃薯、野生菌、芋荷杆、酸菜、凉拌菜、袋装食品、亚硝酸盐、青西红柿。

第五条 食堂要建立符合安全卫生标准的食品储藏、储存间,配备必要的食品储存保鲜设施,建立健全食品出、入库管理制和收发登记制度。食品在校储存期间,要按照食品保管要求,分类存放、安全管理,严防食品在储存期间发生霉变、腐烂和生虫不洁等现象。对过期食品和霉变食品要按规定及时处理,严禁不符合质量卫生要求的食品流向超市(小卖部)、食堂和学生餐桌。

第六条 完善校园食品卫生安全突发事件的管理应急机制,制定详细的应急预案,明确突发情况下的应急措施,细化人员救治、危害控制、事故调查、善后处理、舆情应对等具体工作方案,并组织演练,做到防患于未然。

第七条 食堂坚持“公益性”原则,按照“非营利”要求实行成本独立核算,学校不得在食堂提取任何费用,各种菜肴价格实行明码标价。

第八条 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大宗食品原材料“四统”工作,严把食品原材料质量验收关、储存关和食品加工关,努力为师生提供安全、卫生、等值、优质食品。

第九条 本乡(镇)各校(园)要与食堂、超市(小卖部)有关人员签定食品安全责任书。

本责任书一式二份,承状学校和中心校各存一份。

××乡(镇)中心校 ××乡(镇)××学校

(公章) (公章)

发状人: 承状人:

年 月 日

学校食品安全责任书 篇9

为切实做好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加强食品卫生管理,消除食品卫生安全隐患,防止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确保学校师生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的安宁,促进教育事业的健康持续发展,特制定学校食品卫生安全责任书。

1、校长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也是学校食品卫生安全防范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校长必须认真履行食品卫生安全工作职责,对学校食品卫生安全防范工作全权负责。

2、学校必须营造食品卫生安全氛围,构建食品卫生安全防范体系,建立明确的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目标责任制,确立食品卫生安全防范责任意识和主体意识。

3、切实做好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宣传、督促和领导工作,整顿规范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秩序,开展食品卫生安全放心工程。

4、认真学习贯彻《食品卫生法》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掌握有关食堂、设备与环境卫生要求,食品采购、贮存及加工的卫生要求,食堂从业人员卫生要求,管理与监督等方面的相关知识,严防病从口入。做好防鼠、防蝇、防蟑螂、防霉变、防投毒等工作。

5、学校应加强食品卫生安全教育,劝阻学生不买、不吃不卫生的食品。不允许外来单位和个人擅自进入校园向学生兜售食品。

6、制定学校食物中毒应急处理方案,完善食品卫生安全工作信息上报制度,学校如有发生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及时采取措施,并上报有关部门,加强对事故处理的领导,与有关部门密切协作,采取有力措施,及时妥善处理。

7、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学校成立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领导小组,按要求完成学校食堂量化分级管理评审工作。

8、本责任书自签定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20xx年9月1日至20xx年9月2日。

9、本责任书一式二份,学校和个人各执一份。

xx小学

校长(签章):责任人(签章):

20xx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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