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责任书的范文(精选30篇)
为切实监管好辖区食品市场,保障广大消费者的人身健康和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城乡个体工户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特别规定》的规定,甲、乙双方特签定本责任书。
一、乙方必须完善进货手续。进货渠道必须合法,必须从有正当经营手续且手续完备的经销商处进货。
二、乙方必须完善进销台帐的建立及登记。每次购进的食品种类、数量、价格必须如实登记。销售食品也应建立相应的台帐,并将进、销货台账于每月25日前报甲方。
三、乙方进购食品,必须向进货商索取相应的手续,进货商提供的各项手续(复印件),食品经营者应保存二年以上,以备存查。
四、乙方在食品经营活动中,应根据消费者需要向消费者出具售货发票,并对销售食品进行日常清理,将清理情况登记造册备查。
五、乙方经营的食品必须随时接受甲方的检查,对存在重大质量问题的食品,必须立即下架停止销售。主动向甲方报告,并及时告知消费者,将售出的不合格食品召回一并交甲方处理。
六、乙方经营的食品必须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未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必须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七、乙方不得销售以下食品:
(一)没有食品检验合格证明的食品;
(二)没有中文标明的食品名称、生产厂名和厂址的食品;
(三)没有食品合格证明材料的食品;
(四)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出厂日期、保质期的食品;
(五)过期、失效、变质食品;
(六)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的食品;
(七)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的食品;
(八)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等不合格食品;
(九)注水、未经检疫合格、伪造检疫标记的畜禽食品。
八、乙方在进购食品中因不慎、疏忽购进不合格食品,一经发现,不得投放市场销售,应自觉退市。
九、乙方不得进销来源不明、不合法、票证不齐全的食品,凡擅自进销者,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十、乙方必须严格执行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如在进购食品中因疏忽购进不合格食品,由乙方自行退市。乙方隐匿不报,被甲方发现,甲方将责令乙方强制退市并依法进行处理。
十一、乙方不建立进、销台账,不执行自查、退市、召回制度的,甲方有权进行督促,责令限期改正或停业整顿,并依法进行查处。
十二、乙方不认真按本责任书履行义务,因销售不合格食品给消费者造成人身、财产损失的,必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并自觉接受甲方的检查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十三、本责任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后长期有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为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强化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完善和提高村级食品安全监管网络,确保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特签订本责任书。
一、要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以村确定食品安全协管员。各村委会对本村食品安全工作负总责,加强对协管员的日常管理,指导并支持协管员工作。
二、负责本村食品监管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及时参加食品安全防范知识培训,并传达和贯彻上级关于食品安全的相关精神及要求。
三、要对本村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和从业人员情况做到及时掌握最新信息,发现隐患及时上报。
四、要做好本村农户婚丧嫁娶自办宴席的检查记录工作;完善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村级备案登记,发现无证、无照生产、加工和经营食品的情况及时上报乡食安办并配合有关执法部门进行查处;督促相关生产经营企业完善原料、添加剂使用、销售台账,做到可查可溯;加强对在种植、养殖等环节使用高毒农药、饲料等行为的信息收集和监督举报工作;配合做好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发生事故时及时到位;加强重大节日期间、重点时间节点内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并将相关信息及时汇总上报乡食安办。
五、在食品安全工作中未按本责任书要求开展工作,履职不到位,出现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将实行“一票否决制”,并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六、本责任书一式两份,乡村两级各执一份。
*乡人民政府 村民委员会 负责人: 负责人:
年 月 日
为进一步落实天府街道办事处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全面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水平,确保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天府街道办事处与 村(社区)签订20xx年度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
一、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工作责任
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把食品安全工作纳入村(社区)目标考核和干部政绩考核内容,村(社区)主任对本辖区食品安全负总责,实行重大食品安全责任事故“一票否决”;定期分析食品安全形势,研究加强和完善食品安全管理的措施;加强协调配合,堵塞监管漏洞,消除监管空白,加快推进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构建设,协调解决食品安全重大问题。各社区食品安全监管员为具体负责人,每个季度检查督导不少于1次,确保食品安全重大部署落实到位。全年无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食品安全事故报告率和处理率均达到100%,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率较上年下降;建立并实行严格的食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二、深化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
进一步巩固和完善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开展农
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在种植环节建立完善区、镇(街道)、村(规模化基地)三级农药残留快速检测体系,实施蔬菜、水果、食用菌质量安全基地准出制度。
三、深入推进食品安全整治工作
深化乳制品、食用油、肉类、酒类、保健食品、食品添加剂等重点品种的专项治理工作;针对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重点环节,开展食品安全风险大排查、隐患大治理、问题大整改;开展无证无照食品生产加工经营行为和中小学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问题乳粉”、“地沟油”、“瘦肉精”等严重影响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
四、严格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者从业行为
构建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进货查验、进销货台帐、出厂检验、索证索票、标签标识、不合格产品召回、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等关键制度;强化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全面实施豆芽制品市场准入管理。
五、完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机制
制定和完善本辖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细化应急处置措施,建立和完善应急指挥系统;强化协同应对机制,做到职责明确、分工清晰、合作紧密,开展针对性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演练;妥善处置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及时控制食品
安全事件的危害。
六、积极做好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认真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月”活动,加强正面宣传。大力宣传党和政府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宣传国家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活动的决心、措施,以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科普知识。贯彻国家《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纲要(20xx~20xx年)》,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监管人员每人每年接受教育培训的时间不少于40小时。
七、完成创建市级食品安全示范区工作
认真组织开展市级食品安全示范区创建工作,按时保质完成创建工作要求,加强农村群宴管理,积极推进食品放心工程。
八、切实加强食品安全信息工作
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信息报送制度,及时报送食品安全工作信息,全年报送信息6条以上。树立主动防范、及早介入的意识,加强对食品安全舆情监测;建立和完善有奖举报制度,鼓励群众广泛参与监督,构筑及时有效“群众监督网”。
九、着力提升食品安全监管能力
巩固和完善基层食品安全监管网络;建立健全本辖区基层食品安全问题发现和处置机制,做到早发现、早处置、最大限度地预防食品安全事故和事件发生。把建立食品安全问题发现及处置工作情况纳入对村(社区)年终食品安全目标
考核的重要内容范围。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经费保障机制,把食品安全工作经费列入村(社区)办公经费中,落实食品安全监管所需的经费,保障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顺利开展。
本责任书一式三份,签订双方各执一份,天府街办安全生产办公室一份。责任书签字人如有变动,接任者为自然签字人。签订之日起生效。
天府街道办事处 村(社区)
签字人: 签字人:
二〇一六 年 月 日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加强对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落实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制,强化食品安全工作的监管力度,保障师生的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促进我乡教育事业的发展 特制定《20xx年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目标责任书》。
一、成立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加强对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加强食品安全监管队伍建设,把食品安全工作提到议事日程,加强检查和督促,层层落实责任制。
二、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对师生的食品安全知识法规的教育,提高师生对食品安全的意识,如广播、墙报、讲座、标语、横幅、征文、竞赛等等。
三、制定措施,严禁学生在学校周边地区小摊档购买食品(零食),防止购买到不符合卫生质量标准的食品。
四、学校要经常与有关部门一道,对学校周边地区的商店或摊档进行排查,发现销售不符合卫生质量标准食品的要及时报告有关单位,及时查处,防止不符合卫生质量标准的食品流入校园。
五、加强对学校厨房的管理。厨房工作人员必须经过体检合格,方可上岗;厨房必须按照有关卫生要求的程序正规操作,厨房购买的一切食品,必须符合卫生质量标准;防止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六、学校应加大食品安全配套设施投入和做好专项经费的年度预算,定期检查和更换安全配套设施。
七、与食品安全工作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切实做好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根据国家工商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工商行政管理所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规范》和__X《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为切实加强本所辖区内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明确各巡查组食品安全监管的范围、内容、责任,真正使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做到工作有目标,检查有方向,查处有效果,使监管工作人员人人有责任、有任务、有压力。为此,所长与各巡查组长签定《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书》。
一、巡查组长为片区监管第一责任人,各巡查组的责任区以本所食品安全监管示意图为准,各自负责本责任区内的食品经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食品经营者)的监管,定期或不定期的对所辖责任区食品质量进行检查。并与经营户签定《食品安全监管目标责任书》。
二、各巡查组要严格按照《工商行政管理所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规范》的要求,引导和督促食品经营者建立健全并落实食品“四制”,严格规范进货检查验收制度、购销台帐制度、质量承诺制度、协议准入制度、食品质量自检制度、食品退市制度。引导并督促食品经营者自觉落实食品经营自律“三条线”标准和“一票通”凭证按规定要求使用等。
三、巡查组对辖区食品市场巡查的主要内容是:
(一) 查经营资格,看食品经营者证照是否齐全和按要求悬挂,是否出租出借证照,是否超范围经营;
(二)查进货票证,看食品经营者在进货时是否履行了检查验收责任,是否索取了供货方有关资质、发货票等票证,是否建立健全了供货商档案,是否严格按要求使用“一票通”,是否自觉履行食品经营自律“三条线”标准。
(三)查经销食品,看是否有质量合格证明、检验检疫证明,是否掺杂使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食品冒充合格食品,是否为国家明令淘汰、失效、变质的食品;
(四) 查包装标识,看食品标示内容是否虚假,是否有产品名称、厂名、厂址,是否标明食品主要成分和含量,是否标明生产日期和有效期限;
(五) 查商标广告,看食品商标是否有侵权和违法使用行为,食品广告是否有虚假和误导宣传的内容;
(六) 查市场开办者责任,看食品市场开办者是否履行了对进场经营者资格审查的义务,经营场所内部质量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和落实。
四、巡查组应当加强食品市场准入管理,禁止市场经营下列食品:
(一)包装食品未在显著位置清晰地标明食品名称、配料清单、配料定量、净含量和沥干物(固形物)含量、制造者的名称和地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保存期、贮藏说明、产品执行标准、质量(品质)等级的;
(二) 辐照食品、转基因食品未在显著位置予以清晰标示的;
(三) 特殊膳食用食品未在显著位置予以清晰标示能量营养素、食用方法和适宜人群的;
(四) 进口食品无中文标明的原产国国名或者地区名以及在中国依法登记注册的代理商、进口商或者经销商名称和地址的;
(五) 超过保质期或者保存期的;
(六) 经感官鉴别已经腐朽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有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七) 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或者伪造检验、检疫结果,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的;
(八)不符合国家、行业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安全标准的,不符合在食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食品标准,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
(九) 掺杂、掺假,以次充好,以不合格食品冒充合格食品的;
(十) 伪造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在商品上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国际标准采用标志、防伪标志等标志的;
(十一) 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
五、巡查组对工商分局以及本所转办、交办的食品案件,应当及时依法调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逐级上报。
六、巡查组长对所长负责,巡查组内的巡查人员负责各自监管联络点的食品安全责任,并对巡查组长负责。
七、对辖区内严重的食品质量问题,巡查组在巡查时未能及时发现的,或者造成重大危害或构成重大影响的,追究巡查组及相关责任人责任,并报上级机关进行处理。
所 长: 片区责任人:
片区责任人:
二0__年X月__X日
要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餐饮行业主管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要求,落实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制,强化食品安全工作的监督力度,做到责任到人,防患于未然,结合我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责任主体
食品安全工作实行领导负责制,即由甲方 主管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和乙方各部门食品安全工作责任人。
二、各部门工作要求
1、各部门责任人必须保证实品原辅材料申购、采购、验收、登记、入库、开单、报帐、保管流程科学、合理生产加工过程严格、规范,对生产关键工序进行严格控制,责任到人,保证生产食品所用的原材料、添加济等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不使用非食用性原辅料加入食品。保证食品的容器、工具、设备安全,保持清洁,对食品无污染。
2、各责任人进行检查和进货验收的食品包括:(1)食品及食品原料(如食用油、酒、饮料、调味品、米面及其制品等);(2)食用农副产品(如蔬菜、水果、豆制品、腌腊食品、包装食品、食品半成品、猪肉、禽肉、水产品、禽蛋等);
3、店经理、厨师长、驻店会计、财务后勤经理(主管)、采购、库管、电脑输单员每天必须定时验收供应商所提供的食品原辅材料,严格遵守公司对食品原辅材料的质量要求。严格验收保证食品原料新鲜,蔬菜类菜品原材料无腐烂、无虫害、无变质现实,对味精、食盐、酱油、醋等调味品、食品添加剂等加强管理,凡过期、变质、标识不清或感官性状异常的,一律不得使用。
4、店经理、厨师长、驻店会计、财务后勤经理(主管)、采购、库管、电脑输单员负责食品采购、查验以及台帐记录、报账复核等工作。采购人员要认真学习有关法律规定,熟悉并掌握食品原料采购索证要求。库管人员要妥善保管索证的相关资料和验收记录,不涂改、不伪造,其保存期限不少于食品使用完善后6个月。
5、店经理、厨师长、财务后勤经理(主管)、采购、库管、电脑输单员必须保证食品原辅材料申购、采购、验收、登记、报账、保管的流程科学、合理,完善食品原辅材料的索证索票工作,建立健全各项原辅材料建档建册工作,保证生产食品所用的原材料、添加剂等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不得购进非食用性原辅材料。保证食品的安全,杜绝食品原辅材料交叉污染。
6、吧台酒水员、收银人员每天必须根据公司要求对吧台酒水、饮料、香烟、食品、收银现金做好进销存登记建册工作,针对茅台、五粮液、香烟要单独登记每一瓶的编号,登记每一条香烟的条码。吧台酒水、饮料、香烟、食品必须由公司指定的并签订供货协议的供货商供货,严禁吧台酒水员和收银人员私自购进假冒伪劣酒水、饮料、香烟、食品。
7、店经理、厨师长必须加强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健康监督和卫生知识培训,餐厅所有工作人员必须具有健康检查、卫生知识培训合格,对新进人员必须先办证后上岗;管理人员有责任对餐厅工作人员进行健康监督,对餐厅各岗位工作人员进行严格要求,培养其卫生习惯和卫生意识,真正做到各履其职,各负其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中关于食品加工人员的卫生要求,对餐厅员工进行严格监督、管理。
8、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的有关规定,认真做好餐厅各部门的环境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充分利用餐厅现有设施设备,保持餐饮用具洁净、消毒,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
三、新菜原辅材料使用流程
如各分公司须使用新菜品原辅材料(时令蔬菜除外),都必须由公司物流部下发经签字加盖物流部鲜章的定价表准。任何部门任何人都可以向公司推荐供应商及食品原辅材料,但是所有推荐人要由此承担所有法律责任。推荐人首先需准备好相应的资质材料及产品报公司物流部登记,当日由物流部报餐饮公司处确定,再由物流部核价经张总签字加斧章后才能使用。
四、责任追究
公司遵循“谁开单、谁负责;谁采买、谁负责;谁验收、谁负责;谁签单、谁负责;谁报账、谁负责;谁领用、谁负责;”的原则,本责任书以《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监督管理办法》、《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执行细则,对违反其中任何条款由于相关责任人的工作失职所造成的事故或责任,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所有法律责任,并根据法律规定要求其对我公司造成的损失进行经济赔偿。
五、本责任书经甲、乙双方食品安全负责人签字并盖章(手印)后即生效。此责任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或手印): 乙方(签字盖章或手印):
法定负责人: 店经理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
_________________:
为深入贯彻《食品安全法》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全面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构建“党委高度重视、政府依法监督、企业全面负责、社会监督参与”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和食品安全工作格局,层层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结合我街道实际情况,制订20xx年度农产品质量安全和食品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如下:
一、落实对农产品和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对本辖区、本单位食品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并明确一名分管负责人,定期分析当前食品安全形势,重点做好防范工作。
二、加强全民食品安全教育,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教育广大人民群众提高食品安全意识,掌握食品安全知识。特别是督促学校、幼儿园加强对学生的食品安全教育。
三、督促各单位、各部门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组织机构、食品安全责任制,完善食品安全监管措施,督促学校、幼儿园和相关部门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四、根据辖区内食品安全工作特点,定期开展食品安全工作检查,发现无证生产经营单位或者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立即向街道食安办报告并督促及时整改。
五、积极配合街道和上级有关部门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和食品安全行政执法的协调工作,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和运输行为。
六、重点抓好农村聚餐,做好登记备案并与举办方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杜绝发生食品安全群体性事件,及时将聚餐情况上报街道食安办。
七、积极配合街道做好各类农产品质量安全和食品安全事故善后处理工作,发生事故后立即上报街道食安办,不得瞒报。严格目标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制。
八、死亡事故控制指标为零。
九、本责任书一式两份,街道办事处和社区、企事业单位各执一份。
街道办事处主任:(签名)
社区、企事业单位负责人:(签名)
二〇一一年______月______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国务院颁布的《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绿珠九鼎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等规定,切实落实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制度,保障人民健康和生命安全,明确你的责任如下:
1、经营者在交易中应当遵循自愿、公平、平等、诚实信用的原则,遵守公认的商业道德。对其所销售的商品质量负责,严格把好商品质量准入关。
2、经营者要熟悉和掌握有关商品知识。禁止销售未经国家批准使用的添加剂、色素、激素、农药残留超过国家卫生标准的食品。
3、禁止经营掺杂使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食品冒充合格的食品和经营过期、失效、有毒有害、腐烂变质的食品。
4、禁止经营应当检验而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食品;以及其他不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以及有害于人体健康、人身和财产安全的食品。
5、经营者对其销售的食品,应当建立进货查验收制度和进(销)货台账制度,要求做到供货单位,进货数量要记明,食品去向要记清;经营者应索取供货商资格证件和食品相关证件等资料,接受有关部门检查。
6、发现重大食品安全隐患或造成重大恶劣影响的事件,要及时向市场管理办公室、市场监督管理等有关部门报告,并采取积极措施予以制止。
经营人: 身份证号码: 摊位号:
绿珠九鼎农产品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信息检测部
X年3月1日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落实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制,强化食品安全工作的监督力度,维护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特签订本责任书。
一、责任主体
食品安全工作实行逐级人民政府负责制,政府分管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和企业法定代表人为食品安全工作责任人。
二、责任内容
(一)以粮、油、肉、蔬菜、水果、酒类、奶制品、豆制品、水产品为责任重点品种,以大型商场为责任重点区域,以食品源头、生产、加工、流通消费为责任环节,禁止生产经营假冒伪劣、腐败变质、有毒有害、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二)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检查,层层落实责任,把食品安全工作提到重要议事日程。落实食品进货查验制度,确保索票索证率在90%以上,把好市场准入关。要与承包、租赁食品摊位、柜台经营者以及食品批发商和经销商签订食品安全保障协议。
(三)健全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和组织机构,切实加强食品安全队伍建设,配备食品卫生管理人员,健全卫生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对食品进行强制检验。
(四)加强食品生产经营管理,不生产和销售不符合基本卫生要求的食品。强化食品进出口管理。
(五)因制、售不符合基本卫生要求的食品被执法部门依法查处的,应主动接受处理。对已销售的不安全食品,要主动找回及时消除隐患。要建立健全质量追溯、封存报告、依法销毁和重要大宗食品安全购销档案等制度。
(六)积极配合执法部门到本企业依法查处不符合基本卫生要求的食品,不得要求在查处案件前先通报案情。
(七)保护食品安全执法人员人身安全和提供办案条件,不得消极对待食品安全检查,不得对执法部门及人员进行打击报复。
(八)认真受理投诉和举报。要重视消费者举报和投诉,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九)加大食品安全宣传力度,协同新闻媒体做好宣传工作,形成良好的食品安全氛围。
(十)企业对食品安全负直接责任。
三、责任追究
(一)违反上述责任内容之一的,视情节轻重,依法追究责任人的相关责任。
(二)食品安全重点企业和重点产品违反上述责任内容的,根据以下不同情节,分别作出处理:
1、经限期整治,3个月内达不到质量安全和卫生标准的,由市相关部门给予通报批评或依法处理,所在企业和相关责任人当年不得授予荣誉称号。
2、经限期整治,6个月内达不到质量安全和卫生标准的,由区人民政府给予通报批评,并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质量安全监管责任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湖北省动物防疫条例》《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相关规定,为切实加强我区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保障动物和动物产品安全,维护公共卫生食品安全,明确职责,特签订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书。
一、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人的责任:
1、依法对动物屠宰场的动物卫生防疫及畜产品安全进行监管。
2、做好检疫工作,落实查证验物制度,做到出厂两章两证(动物检疫合格证、肉品品质合格证、动物检疫合格验讫滚花印章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验讫印章),做好检疫记录台账,严把动物及其产品进出检疫关口。
3、监督动物屠宰场对病死或死因不明的动物进行无害化处理。
4、按照要求进行“瘦肉精”等违禁物质抽检。
5、制度健全。包括:检疫申报制度、消毒制度、动物入场和动物产品出场登记制度、同步检疫制度、无害化处理制度。
6、记录完整。包括:检疫申报记录、疫情报告记录、动物入场和动物产品出场登记记录、同步检疫记录、无害化处理记录、“瘦肉精”等违禁物质抽检及报告记录、耳标及产地检疫证明回收。
7、检疫工作室张贴法律法规、检疫管理制度、检疫程序、岗位 责任制、投诉电话,悬挂执法标志。
二、定点屠宰场的责任:
1、动物屠宰场必须符合动物防疫条件并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2、具备有与屠宰规模相适应的防疫、消毒及无害化处理设施设备。
3、制度健全。包括:消毒制度、无害化处理制度、动物隔离观察制度、“瘦肉精”等违禁物自检制度。
4、记录完整。包括:消毒记录、动物入场和动物产品出场登记记录、待宰急宰记录、动物隔离观察记录、同步检疫记录、无害化处理记录、“瘦肉精”等违禁物质自检及报告记录。
5、按照规定开展“瘦肉精”等违禁物自检,并做好登记、存档。
6、按规定和要求对屠宰场所进行定期消毒。
7、对病死或死因不明的动物进行无害化处理,做好记录。
8、场内设置有与屠宰规模相适应的独立检疫室、办公室、休息 室,检疫工作室。
本责任书一式三份,监管单位和动物屠宰场各一份,一份交区 动物卫生监督所存档。
监 管 单 位: 代表签字:
动物屠宰厂(场): 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国办发+【20_】54号文件)和中央、省、市、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会议文件精神,自开展学生营养餐工程以来,我校非常重视学生营养餐管理工作。现将前期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我校始终把营养餐放在学校工作的重点,学校成立了营养餐工作管理领导小组,并由专人负责营养餐工作,全体教师为成员的学校班子成员实施营养餐领导小组,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方案,对实施营养餐工作认真准备,周密安排,精心布置,为学生营养餐改善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具体实施情况
1.我校在校学生人数为169人,在实施营养餐过程中供餐方式为学校食堂供餐,由各班主任教师组织分发营养餐,自9月21日起,我校实施营养餐开展得规范有序。
2.学校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制定了供餐食谱,由于购买困难等原因,主要食材向当地老百姓购买为主,并做到一菜一汤,并保证每餐都有肉。
3.学校统一购置厨具、冰箱,本着“节俭、安全、卫生、实用”的原则,改善基础设施,为学生在校就餐提供基本条件。
4.学校食堂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规范食品采购、储存、加工、留样等环节的管理,落实食品安全保障措施,每天安排专人负责,轮流对食品安全工作的监督,尤其是留样环节,我校严格按照规定内冷藏存放72小时以上,学校负责人轮流付费陪餐,做好相关记录。
5.建立食堂安全事故应急处理,设立食堂安全监督举报电话等。
三、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1.由于我校交通不便,对食材的购买等不甚方便,主要在得磨街天购买,就存在有的星期错开了赶场天,贮存不便;
2.食堂设施也有待完善。没有规范合理的用餐场所,只能在教室时就餐;
3.学生用餐时间过长,教师都饿着肚子监督学生就餐;
4.教师人数少,又要负责采购,所需要做的资料过多,普遍反映连续工作太累,过于疲惫。
总结三:下谷坪民族学校学生营养餐试点工作总结
下谷坪民族学校及所属板桥小学是神农架林区中小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试点学校,试点工作在上级部门正确领导和社会各界的有力监督下,从20_年11月1日开始,我校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十分顺利、安全、有序,没有发生一起针对营养餐的安全事故。同时也得到了全乡人民的肯定和认可。今后我们将继续努力扎实工作,坚决把营养改善计划这一民生工程办成安全工程、民心工程、德政工程。
一、基本概况
1、营养餐享受对象:下谷坪民族学校、板桥小学在校全体中小学生(不包含幼儿园学生)。享受营养餐的学生总数为358人,其中下谷坪民族学校279人,板桥小学79人。
2、实施时间:按照上级要求,我校于20_年11月1日起正式实施,凡学生在校期间,每天上午10:30至10:50,以课间餐的形式,发放到每位学生的手中。
3、供餐步骤、模式和供餐内容。鉴于学校食堂就餐条件及学生实际营养需要,我校实施的是“蛋奶工程”,每生每天提供一蛋一奶,即一盒容量为200毫升的伊利纯牛奶和一个煮鸡蛋。由林区教育局向具备资质的企业购买纯牛奶和生鸡蛋,生鸡蛋经过学校食堂煮熟后在和牛奶一起放给学生。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的组织领导。神农架林区人民政府、林区教育局高度重视营养改善计划工作,各级领导多次听取试点准备工作情况汇报。成立了以汪鸿波副区长组长的神农架林区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学校也成立了工作专班,全面负责该项工作的落实情况。11月1日在下谷坪民族学校隆重举行试点启动仪式,营养改善计划工作正式启动。此后,教育局领导又多次深入我校检查和指导营养餐的实施情况。
(二)广泛宣传,营造全校上下关心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的良好氛围。营养改善计划实施之前,学校主办了一期营养计划政策宣传专栏,宣传了党的这一惠民工程。学校充分利用广播、黑板报、橱窗、标语等形式对营养餐营养价值、食用方法、卫生知识等全方位地宣传,提高了全社会的知晓度。
(三)建章立制,探索形成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的统筹机制。一是出台了一系列“试点”方案。明确了各部门职责,细化了工作措施。二是加强营养餐入库、出库及领取等方面的账目管理。确保营养餐物品如实发放到学生手中。三是建立学生实名制信息系统,确保“一生一籍”,时刻掌握学生变动情况,为学生营养餐提供了真实可靠的数据。四是制定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监管流程图,明确各部门的监管职责,为学生营养餐食品安全提供了制度保障。
(四)精心安排,认真抓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工作。
一是把好牛奶和鸡蛋的入库关。学校安排了两名(陈部欲、黄玉兰)人员负责牛奶和鸡蛋的验收入库工作。每次入库都有送货人和收货人双方的签字,都有批次产品质量检查报告单。我们把入库工作的重点放在查验批次产品合格证明,核对数量,逐一检查牛奶和鸡蛋的外观是否完好等方面,决不让问题牛奶和问题鸡蛋到学生的手中,确保学生吃的安全、喝的放心。二是严把牛奶和鸡蛋的储存关。学校建有专门的营养餐储存室,按照离地15公分、离墙20公分的原则,进行防潮储存。并建立有效期档案和批次食品留样。实行按配送时间先后进行发放的办法,确保送到学生手中的牛奶和鸡蛋是在有效期之内的。三是把好牛奶和鸡蛋的出库关,确保发放过程的公开透明。每次领取都有班主任进行总量签字,发放到学生手中时,又由学生逐一签字。坚持不多发一盒牛奶、不多发一枚鸡蛋,也不漏发一名学生。学校各班级都由班主任负责到营养餐存储室,根据当日班级实际到校学生数领取牛奶。鸡蛋在前一天天晚上由专门人员送往学生食堂。在早上八点半由食堂工作人员对鸡蛋进行清洗后进行熟食加工,并保温保存。在上午课间操后将热鸡蛋和牛奶放放到学生手中,让学生在教室内集中食用。四是做好餐后监管。学校每天安排一名教师陪餐,教师陪餐所需费用按照每餐三元钱的标准,由学校在学期结束时统一收取。同时学校建立了营养餐餐后不良反应汇报制度。各班都安排有一名生活委员负责将用餐情况进行登记,对不良反应进行登记,并及时反馈到班主任和学校。学校将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相应处置措施。五是对餐后垃圾进行回收处理。各班都将空牛奶盒子进行集中统一存放,到一定数量后联系垃圾回收人员到学校进行回收。所得收益用作班费开支。鸡蛋壳则由农家回收后用作饲料。
(五)加强监管与督查,确保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的安全运行。一是加强对供餐企业的监管。林区教育局“勤办”除与供餐企业签订目标责任书外,还要求供餐企业签订了《承诺书》,加强了对供餐企业的监管。二是加强对学校工作的督查。林区教育局组成督查组对我校营养餐工作开展情况多次进行督查和指导。三是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在“营养餐”实施过程中,针对发现的问情况,限期整改。
(六)板桥小学营养餐实行独立建账,独立管理,做到权责分明。下谷坪民族学校不定期地组织人员对板桥小学的营养餐实施情况进行督查。
三、存在问题
一是对供餐企业的管理。虽然各职能部门按职责权限已对“营养餐”涉及食品进行了监管,也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企业供餐原材料采购、生产、企业仓储及出厂等环节仍缺乏有效监管,食品配送对接监管仍存漏洞。二是工作人员待遇问题。目前,我校学从事学生营养餐的工作人员都是由一线教师兼任,工作量大,任务繁重。但因上级没有相关政策,解决他们的待遇问题存在困难。三是食品单一问题。我校供餐内容为一蛋一奶,学生长期食用,普遍反映有厌食现象,并造成浪费。四是进入冬季,学生不愿意喝冷的牛奶,尤其是感冒期间的学生和生理期间的女生不宜饮用冷牛奶。
四、20_年春季学期营养餐工作打算
一是总结上学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实施过程中的经验教训,并在本学期加以借鉴。二是加大对供餐企业各环节的监管力度。供餐企业各个环节的节点还存在监管疏漏,切实把工作做好,真正做到无缝对接。三是咨询学生营养改善技术专家的意见和建议,征求有关营养餐食品种类的意见,经上级领导批准,解决营养餐食品单一问题。四是建立学生体质健康档案,做好营养餐工程实施前后实施后学生体质健康状况对比分析,为营养餐的科学实施提供依据。
责任人:
日期:_年_月_日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强我校食品安全监管,明确责任主体,落实管理责任,有效防控学校群体性食品安全事件发生,保障在校师生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学校食堂、超市要切实履行以下责任:
第一条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从事食品生产加工和经营。
第二条 学校食堂必须依法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超市必须依法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按照许可范围依法经营,并在场所醒目位置悬挂或者摆放相关许可证。
第三条 学校食堂、超市要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配备专职或者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第四条 学校食堂、超市要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餐饮服务从业人员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操作人员应当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
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人员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食堂负责人应当将其调整到其他不影响食品安全的工作岗位。出现咳嗽、发热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症状时,应及时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第五条 学校食堂、超市要组织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培训,学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和食品安全知识,明确食品安全责任,并建立培训档案;要加强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食品安全管理知识的培训。
第六条 学校食堂、超市要建立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采购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
学校食堂、超市从食品生产单位、批发市场等采购的,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供货者的相关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等文件;从固定供货商或者供货基地采购的,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供货商或者供货基地的资质证明、每笔供货清单等;从超市、农贸市场、个体经营商户等采购的,应当索取并留存采购清单。
第七条 学校食堂、超市要建立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采购记录制度。采购记录应当如实记录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或者保留载有上述信息的进货票据。
学校食堂、超市要按照产品品种、进货时间先后次序有序整理采购记录及相关资料,妥善保存备查。记录、票据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第八条 学校食堂、超市严禁采购、储存和使用下列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
(一)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食品,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的食品;
(二)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
(三)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生产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四)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
(五)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六)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
(七)未按规定进行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八)被包装材料、容器、运输工具等污染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九)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十)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
(十一)国家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
(十二)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第九条 学校食堂在制作加工过程中必须仔细检查待加工的食品及食品原料,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加工或者使用。
第十条 需要熟制加工的食品,要烧熟煮透;需要冷藏的熟制品,须在冷却后及时冷藏;直接入口食品、食品原料、半成品要分开存放。
制作凉菜要达到专人负责、专室制作、工具专用、消毒专用和冷藏专用的要求,不制售生晕凉菜。
第十一条 食品在烹饪后至出售前,一般不超过2小时。 食堂剩余食品必须冷藏,冷藏时间不得超过6小时,在确认没有变质的情况下,必须经高温彻底加热后,方可继续出售,隔夜剩余食品一律不得出售。
第十二条 学校食堂要建立留样制度,并设专人负责。每餐每样菜要各取至少100克作为留样食品,盛放在已消毒的容器中。取样后,必须用保鲜膜密封好(或加盖),以免被污染,并在外面标明留样时间、品名、餐次、留样人,并做好留样登记,便于检查。留样食品冷却后,必须立即存入专用留样冰箱内。留样冰箱内严禁存放与留样食品无关的其它食品。留样食品必须保留48小时。
第十三条 学校食堂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食品安全标准采购、保存和使用食品添加剂。食品添加剂要存放于专用橱柜等设施中,标示“食品添加剂”字样,妥善保管,并建立使用台账。不得采购、贮存、加工、使用亚硝酸盐。
第十四条 贮存食品原料的场所、设备应当保持清洁,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物品。
第十五条 食品贮存要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定期检查,及时处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用于保存的冷藏设备,必须贴有标志,生食品、半成品和熟食应分框存入。
第十六条 保持食品加工经营场所的内外环境整洁,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
第十七条 定期维护食品加工、贮存、陈列、消毒、保洁、保温、冷藏、冷冻等设备与设施,校验计量器具,及时清理清洗,确保正常运转和使用。
第十八条 用于餐饮加工操作的工具、设备必须无毒无害,要做好标志或者区分明显,并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具、设备应当在使用前进行消毒。
第十九条 须由专人负责于每餐后对餐具、饮具进行严格的清洗、消毒,并在专用保洁设施内备用,不得使用未经清洗和消毒的餐具、饮具。
第二十条 保持运输食品原料的工具、设备、设施的清洁,必要时应当消毒。运输保温、冷藏(冻)食品应当有必要的且与提供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保温、冷藏(冻)设备、设施。
第二十一条 学校食堂、超市应当接受和配合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或食品监督部门对本部门的食品卫生检查监督,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并对提出的整改意见认真落实。
第二十二条 若发生师生食物中毒事件,要立即上报学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医务处)并保护好现场,不得隐瞒。
第二十三条 学校食堂、超市管理人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食堂、超市的食品安全负全部责任,必须严格执行以上各条规定。
第二十四条 本责任书一式二份,签订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食堂管理人员签字: 学校校长签字:
二○一六年 月 日 二○一六年 月 日
为认真贯彻落实《遵化市开展食品质量安全年行动工作方案》,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落实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制,强化食品安全工作的监管力度,维护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特签订本责任书。
(一)村(居)委会要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并指定专人负责。
(二)以粮、肉、蔬菜、水果、酒类、奶制品、豆制品、水产品为责任重点品种,以各生产企业、大型商场(市场)、学校(厂矿)集体食堂、餐馆为责任区域,以食品源头、生产、加工、流通消费为责任重点环节,禁止生产经营假冒伪劣、腐-败变质、有毒有害、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三)加强对辖区内企业和个体业主的管理,不得纵容、庇护生产和销售不符合卫生质量标准食品的行为。在日常管理中发现有影响或危及人体健康的不合格食品,要及时告知相关职能部门对其生产源头、进货渠道和销售场所,追根溯源,一查到底。
(四)要督促各食品企业建立健全质量追溯、召回、封存报告、依法销毁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和建立大宗食品安全购销档案等制度。
(五)村(居)委会应配合执法部门到本辖区内的企业查处违法生产经营食品的行为,不得在查处案件前先通报案情。
(六)保护食品安全执法人员人身安全,为执法人员办案提供条件。不得消极对待食品安全检查,不为当事人说情,不干扰办案,不搞地方或部门保护。
(七)协助镇政府做好食品安全的宣传,形成良好的食品安全氛围。
本责任书一式二份,签订双方各执一份。
党峪镇人民政府
(盖章)
负责人:
流通环节食品安全责任书
为加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督促食品经营者履行法定义务,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等法律与食品经营者签订本责任书:
一、食品经营者必须持有效合法的食品流通许可证、营业执照方可从事食品经营,并做到悬证亮照经营。
二、食品经营人员每年要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从事食品经营活动。
三、食品经营者必须从拥有合法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资格的生产厂家或供货商处采购食品,并向其索要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食品质量检验报告等相关证照复印件,保存不少于二年备查。乳制品销售者按照规定建立乳制品进货台帐。
四、食品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按进货批次向供货商索要食品进货票据,并按进货商或按月装订,保存不少于二年备查。销售食品时给消费者开具销售发票或销售信誉卡凭据。
五、食品货并按得对经销的食品质量负责。必须保证不经销有毒、有害、过期、鼠咬、包装破损、不合格食品或“三无”食品及假冒、仿冒食品等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食品。
六、食品经营者必须定期检查经销的食品,对自行检查出有质量问题、超过保持期的食品和行政监管机关公布的不合格食品,应立即采取下架单独存放、停止销售、退回供货商、在营业场所公示等措施,负责将不合格食品召回并销毁。
七、要按法律规定的标准认真检查食品包装标识,保证散装食品在贮存位置、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持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齐全。
八、加强对生产经营场所及柜台内外环境卫生的清洁工作,防止上市食品被二次污染,始终保持生产经营场所整洁、干净、卫生。
九、积极配合政府相关部门对食品质量的检查和抽检工作,服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积极举报违法违章经营行为。
十、食品经营者应认真履行本责任书,如有违反承担相应的法律、经济责任、自愿接受工商部门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给予的处罚。
本责任书一式二份,一份由食品经营者保留,一份由工商局存档。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
食品安全监管举报投诉电话:12315
监管单位举报投诉电话:
监管单位: 食品经营者:
监管责任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食品安全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我国的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关系到政府形象。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中“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当地食品安全负总责,统一领导,协调本地区的食品安全监管和整治工作”的要求,特制定本食品质量安全责任书。
一、各行政村村主任是本辖区食品质量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本辖区食品质量安全负总责。
二、各行政村要成立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亲自抓,把食品质量安全工作列入村重要议事日程,认真贯彻上级政府有关食品质量工作的会议精神和工作部署,提高责任意识。
三、各行政村要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的领导作用,细化并明确食品质量安全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切实抓好食品质量安全工作。
四、各行政村要坚决克服地方保护主义,增强大局意识,不以任何形式阻碍对食品质量的监管执法,决不充当不法企业和不法分子的“保护伞”。
五、各行政村要进一步搞好与有关职能部门的协调和配合,做好日常监管,克服在食品质量安全监督中不作为和乱作为的问题。
六、各行政村要督促本村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签订《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明确企业法人是本企业食品质量安全的第一责任人,明确企业必须合法经营,不得掺杂掺假,对拒不整改的制售假企业坚决予以取缔,对相对人依法进行处理。
七、各行政村要建立质量监管协管员制度,确定专人负责,协助职能部门建立本村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基本情况台帐,记录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生产环境、生产设备、人员状况、诚信记录等基本情况,协助做好质量监管工作,及时报告和反映本村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动态和问题。
八、各行政村应积极向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推荐本村食品守法经营企业,建议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给予表彰和支持。
九、各行政村要确保本村食品质量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治理。由于监管不力,导致辖区内形成影响较大的假冒伪劣食品生产、加工、藏匿等违法活动或形成区域性假冒伪劣问题,较长时间未发现或发现后未及时采取措施并报告上级政府组织查处的,视为打假责任未落实,将严肃追究村主要领导的责任;对因不履行或未履行好相关职责而发生食品质量安全事故的有关责任人,将严肃追究责任;对包庇、纵容制售掺杂掺假食品违法行为或阻挠质量监督检查执法行为的有关责任人,将严肃予以查处。
十、将食品质量安全工作列入各村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内容。
一、本责任书不受换届和领导人变动的影响,责任人如有更换的,接任者继续履行。
购买方(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保证食品安全,规范食品经营行为,增强供需双方的食品安全责任意识,提高供需双方的诚信意识。甲方与乙方经友好协商,签署如下协议:
一、合作关系:
1、乙方所供食品,必须符合食品标准,如出现食品卫生质量问题,甲方无条件退货或换货。
2、乙方必须持有食品卫生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且经营状况良好。
3、乙方在供货时应提供食品检验合格证或者化验单。乙方在供货时不得提供以下食品:
(1)无品名、产地、厂名、生产日期、保质期及中文标识及原料说明的定型包装食品。
(2)超过保质期限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
(3)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
(4)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水产品、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不合格调味品、工业用盐、非碘盐或非食品原料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农药残留超标的蔬菜等。
(5)以上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
5、乙方必须根据甲方提出的品种、规格、品牌、数量送货,并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及时送到。
6、乙方提供货物的价格必须按当地物价局规定价格执行。
7、乙方建立食品索证制度,向供货者索取食品的检验合格证或者化验单,并进行验收。做好索证登激作,加强食品库房管理。
8、甲、乙双方均自觉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二、违约责任:
乙方违反以上协议,(1)甲方有权中止乙方的供货商资格。(2)因所供应食品的质量问题引起食物中毒等食源性疾病的发生或其他事故由供货方负全部责任,并承担由此而引起的全部经济损失。
三、备注:
1、本协议书用于供货单位米、面、食用油、冷冻品、豆制品、调味品等食品。
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备查,如有未尽事宜,协商解决。
3、本协议有效期自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乙方: 甲方:
供货单位(盖章) 购买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名: 负责人签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政府、有关部门关于食品卫生监督、管理的文件精神,同时为保障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落实,做到责任到人,防患于未然。结合我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责任书。
各部门经理为本部门食品卫生的第一责任人。对所管辖区域的环境卫生、食品卫生负有直接的责任,并有责任、有义务组织全体职工认真学习并执行本责任书所列条款。
一、保障食品质量安全
1、严格遵守国家《产品质量法》、《食品卫生法》、《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食品质量安全符合国家有关产品标准。
2、保证食品必须经检验合格后出售,未经检验及检验不合格的产品决不出售。
3、保证食品加工工艺流程科学、合理,生产加工过程严格、规范,对生产关键工序进行严格控制。保证生产食品所用的原材料、添加剂等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不使用非食用性原辅材料加工食品。
4、保证食品的包装材料、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包装、工具、设备安全,保持清洁,对食品无污染。
5、积极配合执法部门依法进行的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管。
二、加强环境卫生管理,营造整洁、大方的就餐服务环境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的有关规定,认真做好餐厅(食堂)的环境卫生工作,保持餐厅(食堂)地面、餐桌椅、灶台、服务台、收费机卫生。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它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充分利用餐厅(食堂)现有设施设备,保持餐饮用具洁净、消毒,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
三、加强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健康监督和卫生知识培训(转载自百范文网)
餐厅(食堂)所有工作人员必须具有健康检查、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对新进人员,必须先办证后上岗;管理人员有责任对餐厅(食堂)工作人员进行健康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中关于食品加工人员的卫生要求,对餐厅(食堂)职工进行严格监督、管理。对不符合要求的个人,立即责令其整改,执意不改的或故意拖延时间的,可勒令其停止生产经营活动。
四、严格食品原材料、调料和食品添加剂的管理,防止食物中毒
严格验收、保管货品原材料,保证食品原料新鲜、无腐烂、无虫害、无变质现象;对味精、食盐、酱油、醋等调味品和食品添加剂,凡过期、变质、标识不清或感官性状异常的,一律不得使用。
五、严格环境、食品卫生管理,做到制度化、责任化
对各餐厅(食堂)各岗位工作人员进行严格要求,培养其卫生习惯和卫生意识,真正做到各履其职,各负其责。
六、责任追究
本责任书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为执行细则,对违反其中任何条款所造成的事故或责任,将追究本部门责任人和岗位负责人责任。
七、奖惩
对认真履行本责任书条款,确保全年无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和重大隐患的责任人,公司将给予适当的奖励。(以上内容将纳入年终考核评审)
八、本责任书一式二份,公司留存一份,各部门留存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公司(签字盖章): 部门: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为明确商品质量管理责任,确保流通环节食品安全,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格权益,强化经营者的责任,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根据《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特拟定食品质量安全责任书:
1、食品经营者须持有营业执照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行政许可证明方可从事食品经营,要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自觉接受消费者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要严格落实食品质量监管责任,确保食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建立并执行食品经营者管理自律制度。
2、食品经营者要建立健全食品进销货台帐,对所购食品的产地、日期、质量检验等情况进行登记,并对所经营的食品销售情况进行登记。
3、食品经营者要建立和完善食品质量查验制度,对购进仓储、销售的食品质量严格把关,严格落实索证、索票等制度,详细查验商品供货单位的资质证明、质量合格证明定期或不定期对所经营的食品进行检查,及时清理过期失效变质、“三无”食品和质量不合格食品。
4、食品经营者要严格履行食品质量承诺,实施“场厂挂钩”、“场地挂钩”等协议准入制度,建立食品自检和食品退市制度,积极配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做好食品质量监督检查工作,正确引导消费者科学消费,积极宣传食品质量安全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
5、食品经营者对因经营假冒伪劣食品,“三无”食品、质量不合格食品、以次充好、以假充真、进行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给消费者造成损害的必须依法承担法律和经济赔偿责任。
承诺单位名称:
承诺人:
年 月 日
为加强全镇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完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长效机制,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镇人民政府与各村(居)、各部门签订20xx年食品安全责任书。
一、目标要求
按照“强化对食品、药品、餐饮卫生等的监管,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的精神,根据市县相关文件要求,严把初级农产品生产和食品的生产加工、流通、消费各环节安全质量关,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完成食品信用体系试点建设,建立农村食品安全监督网络,加强群体聚餐的监管,确保无重大食物安全事故发生。
二、具体措施
1、加强领导,制订方案。各单位、各村、各部门要成立食品安全领导机构,结合本单位、村、本部门的实际,落实专人负责,督促本单位、本村、本部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2、明确职责,形成制度。要按照县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相关文件要求,建立各单位、各村、各部门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把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工作议事日程,。
3、积极参与,畅通信息。各单位、各村、各部门要很积极参与镇食品安全办的活动,及时准确向镇食品安全办报送相关信息和情况,遇有重大食品安全隐患和食品安全问题,要在第一时间向镇食品安全办上报。
4、广泛宣传,严格监管。各单位、各村、各部门利用广播、标语等方式向人民群众宣传食品安全卫生知识,提高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监管制售假冒伪劣和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督促各相关监管目标向社会公开承诺诚信经营。
5、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各单位、各村、各部门对50人以上会餐情况要进行统计,并督促举办会餐的主办责任方及时向镇食品安全办上报情况,如果主办方未能及时上报,各单位、各村、各部门要负责上报。
三、量化考核。
1、本责任书作为对各单位、各村、各部门食品安全工作的考核依据,实施百分制计分考核。
2、发生一例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生产或销售;出现一例50以上人员聚餐未及时向镇食品安全办上报,均扣2分考核分。
3、食品安全考核结果作为年终目标综合考核的一项内容进行考核。
四、奖惩。
对年度食品安全工作成绩优秀的进行通报表彰;对不负责任、不依法履行职责的进行批评,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按照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责任单位:广安区观阁镇人民政府(章) 责任人(签字):
目标责任单位(章): 责任人(签字):
二0**年二月二十日
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标准,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餐饮服务岗位操作规范,牢固树立安全第一、诚信经营的理念。
二、严格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定期做好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教育,监督从业人员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
三、保持餐饮服务加工经营场所内外环境整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它有害昆虫及其孽生条件。
四、严格落实餐饮服务食品采购索证索票规定,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不采购和使用标识不规范、来源不明的食品及食品添加剂,不采购和使用食品添加剂以外的任何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
五、严格规范食品添加剂的保管和使用行为,落实食品添加剂“五专”(专人采购、专人保管、专人领用、专人登记、专柜保存)管理制度,按照规定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使用并建立使用台帐。
六、如有自制火锅底料、自制饮料(包括调制和现榨)、自制调味料的,保证按要求向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备案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名称,并在店堂醒目位置及菜单上予以公示。
七、食品制作过程各环节操作规范并符合安全要求,不使用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不使用过期变质和被污染的食品,不使用非食品用具及容器、包装材料。
八、严格落实餐(饮)具清洗、消毒及保洁制度,按照规范流程洗消餐(饮)具, 不使用未经消毒合格的餐饮具、工具和容器。
九、餐厅设置醒目的禁止吸烟禁语和标志,并配备专(兼)职人员对吸烟者进行劝阻。
十、自觉接受消费者、新闻媒体的监督,如实、主动回答消费者、媒体有关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的咨询。如有违法行为,本单位愿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
X年XX月XX日
(甲方) :
经 营 方(乙方):
为切实加强食品安全工作,进一步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确保村民的人身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上级要求,村委与小卖部经营方特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
一、认真学习执行《食品卫生法》、《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等一系列食品卫生的法律法规。遵守安全工作制度,落实安全措施。
二、小卖部工作人员必须合法经营、文明服务、礼貌待人,自觉接受食品卫生监督机构及村民的监督。
三、小卖部各种证照必须齐全,工作人员必须经卫生知识培训,考核合格,并取得健康证,方可上岗。
四、要严把进货关,杜绝假冒伪劣和“三无”(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限)商品进入小卖部。健全进货台帐并如实登记。
五、不卖变质、过期产品,小卖部经营者必须定期全面检查。
六、认真做好小卖部营业场所内外环境卫生清理工作,始终保持整齐清洁。
七、随时接受村委及上级的食品卫生安全检查,对所指出的问题及时整改;若对各级检查时提出的问题整改不及时或不整改,村委将提请有关部门予以强制执行,直至解除合同吊销营业执照。
八、小卖部经营者自觉执行学校饮食卫生安全制度,如发生村民食物
中毒事件应负经济、法律责任。
九、本责任书一式二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 方: 乙 方: 年 月 日
为更好地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食品药品安全法律法规,切实做好我镇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春湾镇人民政府(甲方)与(乙方)特签订本责任书。
一、甲方职责
(一)对本行政区域内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负总责,统一领导、协调全镇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协调机制和监督管理责任制,将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纳入政府工作考核目标。
(二)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逐步增加财政收入,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设施建设,充实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队伍,提高监督管理能力和水平。
(三)统一领导、指挥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工作,依法组织查处发生在本行政区域内的食品药品安全事故,根据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制,对镇食品安全工作进行评议、考核。
(四)镇食品安全委员会组织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食品、药品安全方针、政策,统筹领导、综合监管、组织协调全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可对乙方履行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情况进行检查、监督指导,并对乙方完成食品、药品安全相关工作情况组织年终考评。
二、乙方责任
(一)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主要领导对本辖区食品药品安全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负责。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领导机构,将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计划和议事日程,定期召开会议分析、部署本辖区内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
(二)大力宣传、贯彻执行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法律法规、规章,落实食品药品安全目标管理责任制。
(三)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检查制度,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的检查督促。对容易发生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单位、场所及相关食品药品,要明确防范责任,落实防范措施,发现事故隐患的,要责令其整改,限期消除。
(四)制定本辖区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应急救援体系,严格执行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五)积极支持、配合镇政府有关职能部门依法对辖区内开展的食品药品监管执法工作,保证辖区内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督检查工作正常开展。
(六)完成镇食品安全委员会布置的食品药品监管工作。
三、本责任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春湾镇人民政府(盖章) 乙 方(盖章)
法人代表(签名):_________ 责任人(签名):_________
二○___年___月___日 二○___年___月___日
学校与小卖部的安全管理责任书
为切实加强我校安全教育与管理工作,增强学校周边小卖部人员的安全责任意识,保障学校师生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学校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及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小卖部安全卫生管理工作目标责任书。
1、学校小卖部必须做到“两证”(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齐全,从业人员要持证上岗,经常保持个人卫生。
2、学校小卖部原则上只许经营学校办公用品和学生学习用品。
3、严格进货渠道,进货必须从符合国家标准的产家或批发店购进,建立明细进货台账。主动接受学校安全领导小组的检查,提供货样、清单及合格证等,学校有权对不合格食品进行上报处理。
4、合法经营,严格禁止三无产品(无生产厂家、无产品合格证、无有效日期),严禁销售腐败变质、有毒有害、有致病性寄生虫、污秽不洁、假伪劣、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及烟酒等对学生有害的物品,不得经营麻辣食品,不得自制冷饮食品。
5、禁止出售鞭炮、利器及其它影响学校教学、危害学生人身安全的物品。
6、接受学校对小卖部卫生安全监管。每月抽查一次。
7、小卖部要严格履行卫生安全责任条款,一经发现违规经营,将以口头或书面形式通知督其整改,若经营者严重违规,造成重大后果,致使学生食物中毒或人身伤害,将赔付受害人的医疗费、家长误工费、精神损失费,情节严重的将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8、本责任书由学校和小卖部责任人签定,并自签定之日起生效,签定期效一年。
X年XX月XX日
为明确市场食品安全职责,强化食品卫生管理,促进市场食品准入管理制度的建立和落实,确保市场食品质量安全,依据《食品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与食品经营户签订本责任书。
食品经营户的主要职责:
1、证照齐全,文明经商,诚信经营,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
2、不经销法律、法规禁止上市交易的下列食品:有毒、有害、污秽不洁、腐烂变质的食品,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及其制品;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的农副产品及其制品;假冒伪劣商品,国家明令淘汰的商品,过期、失效、变质的商品。
3、建立并执行食品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进货时查验供货商的营业执照、生产(经营)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等主体资质证明,索要食品质量合格证明、检验(检疫)证明、有关质量认证标志(商标、专利证明)和进货票据等,并对索取的证票分类归档,建立食品进货台账,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商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
4、建立并执行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定期检查货架及库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对不符合质量卫生标准或存在安全隐患的食品,应立即停止销售、下架封存、登记造册,并及时召回已售出的问题食品,对有毒有害、腐烂变质的食品应交由有关部门进行无害化处理或销毁,可能危及安全的应立即向工商等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5、自觉接受工商等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部门的监督管理,积极配合日常检查工作,主动出示所售食品的相关票证和购销台帐。
6、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主动解决消费纠纷。
本责任书一式二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与食品经营户各留存一份。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盖章)经营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字)责任人:(签字)
x年xx月xx日
为了保证学校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更好的贯彻落实《关于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意见》的精神,学校与各班签定此食品安全责任书。
各班主任是第一责任人,对该班的食品安全工作负总责。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按照相关规定,做好本班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1、学校的采买工作由专人负责。学校伙房购买粮油、调料等食品必须到具有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及其他专项许可证的经营单位。并注意食品的保质期,不购买过期的食品。且购物要索要发票。购买蔬菜有收据。没有购买无法追溯来源和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
2、学校强对学校伙房的管理。学校的伙房做到洁净、物品摆放有序。每周对伙房消毒一次。伙房预防火灾,要配备一具灭火器
3、学校伙房的食品加工一定要符合相关要求:不购买熟食成品;不允许食用剩菜、剩饭;生疏面板要分开使用。
4、学校做饭的教师必须是身体健康,没有传染性疾病。要定期对做饭的教师进行体检。学校的做饭教师在上班期间必须穿戴规定的服装——戴帽子、白大褂。
5、学校伙房的厨具要符合相关的卫生及安全要求。
6、要加强对学生的食品安全教育。教育学生不要随便在校外的小摊上购买零食;要求学生不要在学校吃零食。
校长签字:
为了切实加强全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强化管理,明确责任,落实政府对食品安全负总责的要求,深入推进食品药品放心工程,创建安心的食品药品消费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扶风县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工作实施方案》的精神,签订本目标责任书。 一、共性目标任务
1、各村委会成立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办公室,并确定一名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员,制定完善工作规则和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规划,建立并落实食品药品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全年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安排部署,检查评估,总结表彰。
2、各村委会把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本村年度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范围,同其他工作同奖同罚。结合本年度各村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长远规划和年度规划,实行食品药品安全目标责任制,层层落实责任。
3、突出构建食品安全“三网”,即构建农村现代流通网,监管责任网,群
众监督网,各村聘请一名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员,“三网”的覆盖率要达到100%,建立食品安全长效机制,努力实现全县食品安全形式不断好转。
4、完成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各项工作任务和县政府、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及其办公室交办的工作任务。
二、业务目标任务
1、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文件精神,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当地食品安全负总责,统一领导,协调本地区的食品安全监督和整治工作。强化企业法人作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村委会和辖区内食品生产
加工企业签订安全责任书,签订率达100%。
2、结合各村实际,建章立制。要严格执行《食品质量安全预警机制》及《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要防止食品区域性质量问题的发生,对本村红白喜事的食品质量安全,要落实责任,签订安全责任书,确保无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完善重大事故报告机制。
3、要齐心协力抓好“乡镇百家超市,农村百家放心店”工程建设,今年镇和行政村的覆盖面达到一半以上。
4、本村对病死或不明原因死亡的动物,报告率和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从源头上杜绝流入流通和消费渠道。
5、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网络,各村至少要有一名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员,建立信息员联络员队伍,构建信息通报网络,提高对食品药品安全风险事故的快速反应能力。
6、继续推进食品安全性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信用信息评价、披露和奖惩机制,充分发挥企业的自律作用和龙头企业的示范作用。
7、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食品药品安全案件的查处工作,加大查处整治和查处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药品的违法犯罪行为,保
证广大群众的利益不受侵害。 8、加大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力度。采取各种形式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宣传,使宣传工作做到进村组、进学校、进企业。各村要开辟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栏,每年专题宣传不少于4次,集中开展大型宣传活动2次以上。
9、督促本辖区食品药品安全管理工作,配合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的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工作,负责本辖区内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法律法规的辅导、宣传、咨询及信息员管理案件举报等工作。
四、责任书的履行与考核
1、本责任书经镇政府主要领导与各村领导签字后生效。
2、本责任书中各项任务完成情况,由镇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组成有关人员组成考核组,年终进行全面考核。
3、20xx年食品安全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各村年终综合目标任务考核内容之中,镇食品安全委员会对全面完成任务的村予以表彰,未完成任务的村给予通报批评,对责任不实造成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发生的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杏林镇20xx年度食品药品安全工作
杏林镇人民政府:责任人: 日 目 标 责 任 书
村委会:责任人:
二〇一四年二月 日
(印章) (印章)
二〇一四年二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城乡个体工户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特别规定》的规定,特签定本责任书。
一、食品经营单位必须保证完善进货手续。进货渠道必须合法,必须从有正当经营手续且手续完备的经销商处进货。
二、食品经营单位保证具有有效的卫生许可证,卫生管理制度健全,从业人员经过体检、培训,取得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后方可上岗。
三、销售的定型包装食品标志符合要求,无过期食品销售。
四、食品经营单位经营的食品必须随时接受乡食安办的检查,如一旦查出不得上架或存在重大质量问题的食品,食品经营单位必须立即下架停止销售并主动向乡食安办书面报告,服从乡食安办处理。对已将售出的不合格食品,食品经营单位应及时告知消费者可以退回,并负责对消费者提出的索赔要求,进行合理妥善的解决。所退回的不合格食品应交乡食安办销毁处理。
五、食品经营单位经营的食品必须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六、食品经营单位不得销售以下食品:
(一)没有QS、食品检验合格证明的食品;
(二)没有中文标明的食品名称、生产厂名和厂址的食品;
(三)没有食品合格证明材料的食品;
(四)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出厂日期、保质期的食品;
(五)过期、失效、变质食品;
(六)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的食品;
(七)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的食品;
(八)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等不合格食品;
(九)注水、未经检疫合格、伪造检疫标记的畜禽食品。
(十)其它。
七、食品经营单位在进购食品中因不慎、疏忽购进不合格食品,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决不姑息迁就。
八、食品经营单位不得销售来源不明、不合法、票证不齐全的食品,凡擅自进销者,出现问题一切后果由食品经营单位承担。
九、乡食安办有权对食品经营单位进行督促,责令限期改正或停业整顿,并依法,管理制度规定进行查处。
十、食品经营单位不认真按本责任书履行义务,因销售不合格食品给师生造成人身、财产损失的,必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并自觉接受乡食安办的检查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十一、本责任书一式二份,食品经营单位、乡食安办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后长期有效。
老窝铺乡人民政府 食品经营单位盖章 食品经营单位名称
乡长签字: 法人签字:
X年三月四日
为保证我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广大消费者身体健康,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法律法规,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订本责任书:
一、牢固树立餐饮服务单位负责人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食品安全意识,强化行业自律、依法诚信经营,全面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确保消费者饮食安全。
二、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制度,配备专职人员负责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并坚持每日进行检查,督促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三、加强食品从业人员管理,保证所有食品从业人员按规定进行健康体检,持有效健康证上岗,定期组织从业人员开展《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餐饮服务食品采购索证索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及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学习。
四、建立并落实食品及其原料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认真做好进货验收工作和进货台账登记,食品原料索证索票备案、台账登记,建立率达100%。
五、采购的生肉及制品必须从正当渠道进购,证票齐全,杜绝使用病死或来源不明的畜禽肉类及其制品。
六、不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用油脂、劣质食用油和废弃食用油,不使用散装油脂,不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或滥用食品添加剂,对食品添加剂要严格实行专人采购、专人保管、专人领用、专人登记、专柜保存。
七、如有自制饮料(包括调制和现榨)、自制调味料的,保证按要求向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备案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名称,并在店堂醒目位置及菜单上予以公示。
八、食品制作过程各环节操作规范均符合安全要求,不使用非食用原料加工食品,不使用过期变质和被污染的食品,不使用非食品用具及容器、包装材料。
九、餐饮单位举办10桌(含10桌)以上的宴席、学生集体用餐的食品成品应留样。留样食品应按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闭专用容器内,在冷藏条件下存放48小时以上,每个品种留样量不少于100g。
十、贮存食品的场所、设备保持清洁,无霉斑、鼠迹、苍蝇、蟑螂,不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如:杀鼠剂、杀虫剂、洗涤剂、消毒剂等)及个人生活用品。食品应当分类、分架存放,距离墙壁、地面均在10cm以上,并定期检查,使用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及时清除变质和过期食品。食品冷藏、冷冻贮藏做到原料、半成品、成品严格分开,不在同一冰室内存放。冷藏、冷冻柜(库)有明显区分标志。
十三、随时维护维修食品加工设施设备,保证其正常运转使用,并保持清洁。
十四、加强餐饮具消毒工作,掌握正确的餐饮具清洗、消毒和保洁方法,餐饮具消毒合格率100%。
十五、保持加工经营场所内外环境整洁,垃圾桶应密闭加盖,并做到日产日清;做好防蝇、防鼠、防虫工作。
十六、强化餐厨废弃物管理,做好餐厨废弃物处置流向登记。
十七、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时,积极迅速上报并配合相关监督部门调查处理,主动做好善后工作,不迟报、瞒报。
十八、餐饮服务单位须严格自强自律,诚信经营、守法经营。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如发现上述违法行为,我们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条款予以严肃查处,决不姑息。
十九、此责任书一式两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餐饮服务单位各一份。
责任单位(盖章):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负责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为进一步加强文家街道各学校(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明确责任主体,落实管理责任,预防集体性食物中毒事故发生,保护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特签订本责任书。
一、切实提高认识,打消侥幸心理,认真抓好食堂管理
1.要本着对自己职业前途、政治生命负责,对师生健康成长负责的态度,高度重视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学校聚集师生多,饮食卫生是校园安全的重中之重。稍有不慎,极易造成群体性事故。
2.要常怀警惧之心,彻底打消侥幸心理。各学校、幼儿园要通过学习培训、案例警示等有效方式,切实提高有关干部、职工的基本素质,彻底消除侥幸心理,以“如临深渊,如履薄冰”的心态,尽职尽责,关注细节,严格规范,完善程序,确保不出事。
二、把好“五关”,确保不出责任事故
一是依法经营关。学校伙房要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工作人员要有《健康证》,持证上岗。没有证的一律不准上岗;有证的要看证件是否有效,已经过期失效的抓紧补办。
二是索证索票关。就是要严格索取供货商的有效许可证、索取供应商品的检验检疫证,或者相关的检验报告单。要看供货商证件是否有效,是否齐全,所供物品是否在营业许可范围之内,所留的复印件是否加盖单位红章。凡是食堂内所需的每一种商品,都要有对应的票证。
三是进货关。所进食品的厂商、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有一项不合格也不能进。特别是预包装食品,散装食用油、肉类更要加倍注意。进货要看有没霉烂、变质,尽量不进、不吃青豆、芸豆等易出问题的菜。要严防地沟油、问题猪肉流入食堂。
四是存放关。要生熟分开,避免交叉感染。库存物品要常检查,及时清理变质、霉变、过期食品和原料。库房环境要整洁,通风通气除霉。防鼠、防尘、防投毒措施要确保有效。
五是加工关。蔬菜要择净洗净,去腐烂杂质、泥土。冻肉、冻鱼、冻鸡要泡透、完全化冻,要煮熟、炸透。饭菜做好存放时要生熟容器分开,要有必要的防蝇、防尘措施。
餐具消毒提倡蒸汽清毒,要定期、彻底。饭菜留样要及时、规范、足量,专柜存放,提倡使用保鲜盒,名称、时间、责任人等标志要清楚。
三、健全制度,明确责任
一是要建立食堂管理人员、工作人员的学习培训制度。要建立伙管人员、操作工人的每周例会、日常学习培训制度。可以邀请有关专业人员到校辅导,提倡以自我培训为主。主要学习有关食品卫生政策法规、食堂规章制度和操作规范等专业知识技能。通过学习培训,切实提高食堂管理人员的文化素养和专业技能水平,提升思想境界,自觉做到高标准、严要求。
二是建立食堂管理目标制度。对照规范,每日组织巡查,检查结果记录在案,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时限。第二天对头一天发现的问题进行重点的针对性检查,发现一个改一个,周而复始,直到改的干净,彻底为止。各学校(园)要尽快建立日检、周汇总、月汇报的制度,对整改不到位的,按事故前置原则,严格责任追究。
三是建立干部、教师陪餐制度。各学校(园)每天要有一名校级领导与学生一起就餐,值周和值班教师必须与学生一起就餐。学校校长每周至少与学生一起吃一顿饭。干部、教师到校就餐时,必须与学生吃一样的饭菜、喝一样的水。
四是要建立严格责任追究制度。校长(园长)与分管校长,分管校长与后勤或总务主任、伙管员,伙管员与伙房工人,层层签订食品安全责任状,明确职责,责任到人,谁出问题谁负责,坚决杜绝推诿扯皮,揽功诿过现象的发生。
学校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食品安全职责等失职行为,造成学校食堂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各责任主体、有关责任人员,将按有关规定分别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
本责任书一式二份,教办、学校(幼儿园)各执一份。
签名: 签名:
(盖章)
X年3月16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为落实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制,强化食品安全工作的监督力度,防患于未然,结合食品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责任书起止时间:__年 月 日至__年8月20日,到期自然终止。
二、供应商要求:
1、凡是给学校食堂供货的供应商必须向学校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食品原辅材料的《质检报告》等。
2、供应商每次供货必须根据学校确定的产品进行供货,供应商不能提供非学校确定的产品进行供货,由此产生的一切问题由供应商自己承担。
3、供应商供货的同时必须提供食品原材料的供货清单,注明供货单位,供货品名、规格、斤两、单价、生产日期、保质期及供货时间一式两联加盖公章。
4、供应商不得向学校提供对人体有害的食品原辅材料,供应商提供的食品原辅材料中不得添加任何对人体有害的添加剂,供应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食品卫生法》、《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监督管理办法》、《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食品原辅材料质量安全符合国家有关产品质量标准。
三、责任追究
1、凡供货商违反本责任书第二条之规定者, 学校有权立即终止与供货商签订的供货协议,并有权追究供应商的经济赔偿责任。
2、本责任书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等有关食品生产的法律法规为执行细则,由于供应商所提供的食品原辅材料所造成的事故或责任,若构成犯罪的则移送司法机关追究责任人的刑事责任,同时学校将视情节轻重向责任方主张经济赔偿和违约金。
四、本责任书经甲、乙双方签字并盖公章后生效。此责任书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__年 月 日 __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