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消防安全责任书范文(精选5篇)
甲方:物业管理(湖南)有限公司(简称甲方)
乙方:园号楼号房业主(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湖南省治安管理条例》和《长沙市消防条例》等法律规定的精神,维护本区域的安全和正常社会秩序,确保各业主、住户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结合情况,甲、乙双方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事项如下:
一甲方的消防和治安安全责任:
1、负责向乙方宣传公安、消防等部门的指示及规定。
2、负责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区域的治安秩序和消防安全,加强安全控制及巡视工作。
3、为维护整体安全,甲方在必要时,可对乙方房间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在火灾、爆水、出现
其他险情等紧急情况下,甲方有权不经乙方同意进入其室内进行灭火和抢险,且不必承担因应急处理而造成乙方或住户损失的赔偿责任。
4、发生消防和治安事件时,配合公安机关、国家安全及其它执行机关对违法犯罪案件进行调查取证等工作,并保护现场。
5、按照有关法规,甲方履行安全检查职责,并组织安全检查,如发现乙方区域内存有安全隐患,应督促进行整改,使治安、消防符合法规要求。
6、负责定期对公共消防设施、设备、器材进行检查和保养、使其始终保持有效,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二乙方的消防和治安安全责任:
1、乙方负责其所属产权物业内的消防和治安安全,乙方有义务支持和配合甲方做好消防和治安工作。
2、乙方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剧毒、腐蚀性和放射性等危险品进入,携带大物品外出,应到客户服务中心办理出门手续,经甲方开具放行条后可携物外出。
3、发生消防或治安事件,乙方应及时向119、110或向客户服务中心报案,同时启用房屋内的“紧急按钮”,并保护好现场。
4、乙方机动车、非机动车需到甲方办理停车手续,并遵守停车场(库)的各项管理制度,按已获准使用位置停放车辆,贵重物品和钱物需随身携带勿放在车内,车辆及财物毁损灭失责任自负。
5、为了公共秩序和人员的安全,乙方人员必须遵守怡海星城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三其它
1、以上责任书经双方签字后生效;甲、乙双方自觉履行。
2、本责任书的未尽事宜或因国家及长沙市有关法规发生变更,甲、乙双方可共同协商修改责任。
3、此责任书的有效期为:在甲方拥有对物业管理权期间内有效。
4、此责任书一式二份,由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
代表人:业主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编号:
甲方: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
消防工作是一项群众性的工作,有赖于厂家和业主的支持配合。为了保证大家的生命财产安全,建设优秀安全文明小区。我们应牢记江"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的重要讲话,为此,特制定本责任书,甲乙双方应自觉遵守国家消防法律、法规,明确各自职责,双方必须共同遵守执行。
一、甲方责任
1.建立、健全防火安全制度,明确防火安全责任;传达上级有关消防工作的指示精神。
2.管理、维修、更新物业区域内的公共消防设施和器材;
3.落实值班制度,发现火灾隐患及时消除并报告公安消防机构;
4.建立义务消防队,组织扑救初起火灾,引导安全疏散;
5.按照消防法规和有关规定,及时审核和办理业主装修申请和有关事宜;督促协助业主单位办理有关消防报建审批验收手续;
6.积极配合上级公安消防部门做好其它消防安全工作,做好辖区内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定期对辖 区 内的生产、办公场地、仓库等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发现火险隐患立即发放火险隐患整改通知书督促整改。对违章装修等行为立即制止,并报公安消防机构处理。
7.积极开展各项消防宣传教育与咨询活动,定期举办消防培训,组织义务消防队员训练及消防演习。
二、乙方责任
1.重视消防工作,把消防安全工作列入日常工作内容,明确防火责任人,建立健全防火安全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2.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坏或者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消火栓,不得擅自动用消防水源,不得占用防火间距、疏散天面,不得堵塞消防通道;
3.各单位应要求员工集体宿舍内不得使用大功率电器、乱拉乱接电线及生火做饭;
4.按消防规范要求,安装和配备本单位的消防设施、器材,落实专人管理保养,保证消防设施的正常状态;
5.第二次装修、改造必须报公安消防机构审核同意后方可进场施工,装修完工后需经公安消防机构验收发给合格批文后方可使用,有关批文送一份甲方存档;
6.不得乱搭乱建,对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设置专用库房并有专人管理;
7.不得在工厂内设置卧房住人,不得设置厨房做饭及"三合一"的存在;二楼以上窗户不得安装防盗网,上班时间消防安全门不得上锁,应保持通道畅通;
8.积极主动配合公安消防部门及甲方的防火检查,对指出的火险隐患必须认真整改落实;
9.发生火灾的单位应当及时报警,及时组织力量救助遇险人员,扑救初起火灾,防止火灾蔓延;协助消防公安机构查明火灾原因。
说明: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订立单位、签订单位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若责任人变动,新责任人在原责任书上签上姓名,接替落实责任制。
甲方: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乙方: (盖章)
签署: 签署:
时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为了加强消防安全管理,明确甲、乙双方在消防工作中的权利与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以及 自治区的相关法规条例,特制订本消防安全责任书,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责任:
1、甲方应乙方的要求协助乙方对其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使乙方员工熟知 广场的有关消防制度和规定,掌握基本的灭火常识和逃生方式。
2、甲方的秩序维护部和相关部门有权经常对乙方的承租场所进行消防检查。发现有违章违规现象和行为以及有火灾隐患的,甲方有权责令乙方进行整改。对于甲方下达整改通知书后,乙方仍不按规定时限内整改的,甲方将采取必要的措施,因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二、乙方责任:
1、乙方的承租人或公司法人代表为消防安全责任人,全面负责承租场所的消防安全工作,有义务教育自己的员工增强消防安全意识。
2、乙方有义务确保承租区域内所有消防设备设施的完好,严禁私自动用消防设施。
3、乙方在未经甲方许可的前提下,不得擅自改动消防设备设施,严禁不按消防规范进行操作。
4、乙方应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消防演练、培训等其他相关活动。
5、乙方对承租场所内进行装修时,应及时申报甲方进行消防业务监督指导;如需动用电焊等带有明火的工程,需经甲方同意并办理动火证后,方可施工。
6、因乙方未履行本责任书规定的内容,违反消防管理规定和不服从甲方消防管理的,并造成甲方被消防部门处罚的,甲方将根据情节及有关法规有权要求乙方予以赔偿。
7、在甲方已履行消防安全检查的情况下,乙方发生消防事故或被消防管理部门处罚,给甲方所造成的一切经济、声誉损失,由乙方负责全部经济赔偿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8、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选定或指定1名消防安全联络员,并提供该消防安全联络员24小时联系电话(办公电话、手机、家庭电话)。更换消防安全联络员时,必须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并按要求提供相关信息备案。
9、乙方应按照消防局要求单元内自行配备灭火器,配备标准50平方米/具。
三、其他:
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本责任书一式三份,由甲方、乙方、当地消防监管部门各持壹份。
甲方(章): 乙方(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的规定和要求,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促进各物业项目管理规范化,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各项目(物业管理处)的负责人(经理或主任)为项目防火安全责任人。各项目防火安全责任人必须认真履行如下职责:
1、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及有关消防的法律、法规;
2、制定本项目消防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
3、建立、完善本项目生产、经营防火安全责任制,落实防火安全责任人,并结合本项目实际制定生产、经营、储运、科研过程中各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确保安全;
4、坚持对全体员工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保证员工全员培训上岗,杜绝无证违章操作;
5、按国家规定标准配备完善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
6、定期组织消防安全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解决;本项目或个人无力解决的,要立即采取措施,并报告上一级消防安全责任人解决,消除火灾隐患;
7、保证本项目生产、经营场所消防通道按规范设置,疏散导流标志、应急照明完整有效,不得损坏或者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消防栓,不得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堵塞消防通道,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
8、坚决杜绝“三合一”,严禁在生产、经营场所内存在“二合一”(即生产经营场所或库房和员工宿舍合一)。不允许乱拉乱接电源照明、动力线,应及时更换残旧供电线;
9、人员密集的场所不得安装防盗网;
10、生产、储存、运输、销售或者使用、销毁易燃危险物品必须执行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的规定,到公安消防部门办理审核程序;变更地点、方法的,应当重新办理审核手续;
11、新建、改建、扩建、装修生产经营场所必须向消防部门申报,竣工验收后才能开业;
12、要建立本项目专、兼职消防队伍,制定应急灭火和人员疏散预案,并定期组织消防演练;
13、火灾发生时,应当有组织、有秩序地引导在场群众疏散,积极组织灭火救援,力求将火灾扑灭在初起阶段;火灾扑灭后,应当按照公安消防机构的要求保护火灾现场,接受事故调查,如实提供火灾事实的情况,未经公安消防机构同意不得擅自清理或变动火灾现场,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挠公安消防机构调查火灾原因;
14、违反上述规定的,应当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有关法律、法规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行政责任。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广州市新蓝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和防火安全责任人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定之日起生效。
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物业项目:
防火安全责任人:防火安全责任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年月日
为了加强消防工作,保护业主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安庆市有关消防规定,特制订本规定,望各使用人和商户积极支持,互相配合,共同遵守。
一、消防安全由公司保安部负责协调,公司全体人员都是义务消防员。
二、各单位和个人按使用楼房实行防火责任制,并由各单位领导或业主担任防火责任人,负责做好各自所属范围的防火安全工作。消防工作要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
三、各使用人与业主应指定义务消防员。具体职责如下:
1、认真贯彻执行消防法规和上级有关消防工作指示,开展防火宣传,普及消防知识。
2、经常检查防火安全工作,特别是库房、商品门面房的安全工作,纠正消防违章,整改火险隐患。
3、管理消防器材设备,特别是对室内消防栓、手提灭火器等要定期检查,确保各类器材和装置处于良好状态。楼梯、通道要时刻保持畅通。
4、物管部负责管理好消防栓与水泵接合器,定期检查,保持良好状态。
5、保安部负责管理好视频监控中心,实行24小时监控。
6、业主与保安部要定人、定时、定措施,组织制订紧急状态下的疏散方案。接到火灾报警后,在向消防机关准确报警的同时,迅速启用消防设施进行扑救,并协助消防部门查清火灾原因。
四、每间商铺必须配备一个4公斤以上干粉灭火器。
五、楼梯走道、出口必须保持畅通无阻,任何人不得占用或封堵,严禁在通道上停放车辆和堆放物品。
六、社区内严禁经营和贮存烟花爆竹、炸药、雷管、汽油、香蕉水等易燃易爆物品以及各类剧毒物品,不得在市场内燃放烟花、爆竹。
七、建筑物内烟头及火柴余烬要随时熄灭。
八、遵守安全用电管理规定,严禁超负荷使用电器,以免发生事故。
九、各使用人进行室内装修时,必须向物业公司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动工。需要增设电器电路时,必须向物业公司提出申请,经批准后由本部工程人员施工,严禁乱接临时用电线路。装修采用阻燃材料。若要使用易燃或可燃材料,必须经消防机关批准,按规定进行防火处理。
十、需要进行烧焊等动火作业的,应向保安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在消防管理员的监护下,持有明火操作证的人员方可作业。
十一、夜间市场内严禁施工,特别是动用明火。
十二、发现火警,应立即告知物管部或拔火警电话119,如火情较大,迅速离开工作场所,从楼梯下去;如火情较小,立即用手提灭火器灭火。
1、根据市场消防管理暂行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况处以罚款,并可处以行政处罚:
① 占用或封堵楼梯、走道或安全疏散出口的;
② 封闭或损坏安全疏散指示、事故照明设施或消防标志的;
③ 乱拉、乱接电器线路的;
④ 擅自挪用灭火工具、器材或消防备用水源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停业,并视情况处以惩罚:
①未办理申报手续即进行室内装修的;
②室内装修所用材料不符合防火要求及未进行防火处理的;
③未办理申报审批手续即进行动火作业的;
④烧焊、用火、用电作业时,防火安全措施不落实的;
十三、擅自改变消防措施功能的,或不按消防管理人员发给《火险隐患整改通知书》内要求进行整改的,责令停业整改,处防火责任人罚款,行政拘留,由此而导致事故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四、各使用人必须服从消防机关和保安人员有关防火方面的管理,对刁难、辱骂或暴力等手段妨碍消防监督人员工作的有关人员,根据情况,或处罚款,或行政拘留,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五、使用人如对市场消防管理有意见、建议等,可到市场物业管理行政部门投诉。
十六、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商户(签字) 物业公司代表(签字)
____年___月___日 _____年___月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