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学生安全责任协议书(通用22篇)
为了进一步强化学校安全工作,提高教师安全工作的责任心和使命感,明确职责,夯实责任,确保我校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努力构建平安校园、和谐校园,特与各教师签定学年度安全及收费工作责任书。
一、责任目标
1、各教师要高度重视学校安全工作,落实上级及学校的有关安全工作会议、文件精神,成立班级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分工明确,夯实责任,建立健全班级安全管理制度。同时要充分利用班(队)会、安全教育课时间,对学生广泛开展安全常识教育活动及自护自救演练活动,通过板报、标语等形式扩大宣传及教育的力度。
2、排除各类安全隐患。各教师要严格及时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排除。
3、对学生加强“防火、防触电、防摔伤、防中毒”等安全教育;对学生加强交通安全常识教育,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严禁学生乘坐农用车、超载车、无证照车辆,严禁学生私自骑自行车、摩托车,严禁学生追车、扒车;严防各类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
4、加强师生的食堂管理,严禁食用霉变食品、“三无”食品、劣质有毒食品,食堂时刻要有人值班,严防投毒、食物中毒、传染病等安全事故的发生。
5、引导学生开展各种有意义的无危险的课间课外活动,值周教师加强巡逻。
6、加强住宿生管理。各班主任要时时对校外住宿生进行安全教育,定时对其住所进行安全检查;各宿管教师每晚严格查宿,确保住宿生安全。
7、各班要建立雨雪天家长接送制度,同时对学生加强“不要过危桥险河、发大水不要强行渡河、预防雷电击”等安全常识教育,若遇恶劣天气要灵活处理,严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8、各班要加强对管制刀具的管理,严禁学生携带有刃刀具、铁棍等,若发现立即没收,定时对学生进行检查。
9、严禁私自组织学生外出登山、旅游等活动,若确需外出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预案并报上级审批,私自安排、组织的外出活动若发生安全事故当事人负全部责任。
10、对学生采取科学的教育管理方式,加强对特殊生的安全管理,多与家长沟通,积极构建学校、家庭联合教育体系,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羞辱、讽刺学生,对此当事人负全部责任(各教师要与特殊生的家长签订安全责任书)。
11、各教师要及时处理学生因学习、生活、交往等同学之间产生的矛盾,严防事件恶化。
12、各教师要时时讲安全、事事抓安全,把安全抓在手上放在心上,警钟长鸣常抓不懈,积极主动的、创新性的、全面的加强安全管理(如本内容未尽事项自己要想到做到),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二、收费工作:各教师严格执行各项收费标准,严禁以任何形式超范围收费收费,严禁以任何形式参与向学生推销辅导用书,严禁以罚款形式管理学生,若发生当事人负全部责任。
三、签之日起生效,未尽事项由校委会商讨决定。
教师签:
校长签:
__小学
____年__月__日
为确保中考期间我校考生的安全,特签订中考学生安全责任书,内容如下:
一、不服从学校统一安排住宿的
家长是自行安排住宿考生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应做好监护管理工作,考生必须自觉遵守学校规定的安全纪律,服从陪考家长的组织和管理,陪考家长要承担安全责任。陪考家长要高度重视考生的管理工作,强化过程管理,杜绝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如因家长失职造成安全事故,一切责任由考生及家长自负,与学校无关。
二、服从学校统一安排住宿的
班主任及带队教师,是考生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应做好考生的组织、管理工作,考生必须自觉遵守学校及考点学校规定的安全纪律,服从班主任及带队教师的管理。
1、考生必须服从班主任及带队教师的管理。
2、考生必须按学校规定,统一吃、住、行。
3、考生按时就寝,遵守就寝纪律,不准高声喧哗,影响其他考生休息。
4、考生不准私自外出,如果有特殊事情确实需要外出的,必须请带队教师陪同。
5、考试期间,考生应管理好自己的生活用品、钱物及准考证。
6、考生不准外出喝酒、吸烟、去网吧、歌厅等娱乐场所。
10、考生考试结束,经班主任或带队教师同意解散后,必须立即回家,不准走家串户,不得搞聚会,不得下河洗澡。
11、家长要对考生进行考前教育,提示考生考试期间注意事项,正确对待考试,服从班主任及带队教师的管理。
12、对不服从管理者,将通知家长,由家长陪同考试。
13、对因擅自行动,无视学校安全纪律而造成安全事故发生的,一切后果自行负责。
最后,祝全体考生:沉着冷静,考出自己理想的成绩!
学校代表签名:
若家长、学生已认真阅读上面“绿化中学中考学生安全责任书”,并保证做到上面之规定、要求,请签名:你是否服从学校统一安排住宿(填“服从”或“不服从”)
学生签名:
家长签名:
联系电话:
黔西县绿化中学
20xx年6月16日
为使学校安全责任制和安全责任追究制得到全面落实,促进社会、家庭、学校对学生安全工作的重视,依法保护学生、学校的合法权益,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校的实际,特制定本责任状:
一、各班级、各位学生家长要认真学习、宣传政府关于学校安全工作的文件精神,贯彻“安全第一”、“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按照“树立安全意识,加强安全教育,健全安全措施,减少伤亡事故”的要求,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责任制,确保师生安全和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
二、家长应配合学校教育学生严格遵守本责任状,关注子女在家与在校的活动,不得允许学生参加有碍身心健康和不安全的活动。
三、学生应自觉服从学校教育管理,尊重家长教诲,自觉履行下列各项规定,关爱自身与他人的安全,做到自爱、自律、自理、自强。
(1)学生不得私自到水库、溪流、池塘等地游泳、戏水。
(2)学生在公路上行走,必须遵守交通规则,不准骑自行车,严禁学生乘坐无牌无证的车辆和农用车辆。
(3)禁止学生持有管制刀具、打架斗殴、偷窃他人财物、破坏公共财物。严禁学生带鞭炮等危险物品进入学校。
(4)学生不得带明火进入校园,不得在宿舍使用火笼、蜡烛等。
(5)家长要对学生进行食品卫生安全教育,教育学生不买“三无”食品,不吃过期、变质、不卫生的食物,杜绝食品中毒事故发生。
(6)学生不得进入游戏机室、网吧等不宜涉足的营业性娱乐性的场所。
(7)在校园内不追逐、嬉闹,上下楼梯、楼道不拥挤,应自觉维护秩序,不争先恐后。
四、学生因不遵守学校各项制度而发生的安全事故,由学生自行负责。
本责任状由学生、班主任、学生家长、学校签字(盖章),有效期一学年。
学校签章:班主任签名:
学生家长签名:学生签名:
考虑个别同学的特殊需要,经本人申请、家长签字、学校同意,中午可以离开学校回家吃饭。为了学生安全,为明确责任、避免纠纷,经学校、学生本人及家长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回家吃饭的学生办理中午校园出入证,中午持证件可以出入校园,无证者一律不准出入校园。
2、离开校园的同学只允许回家吃饭,不允许到外边小吃部等地方吃饭。本篇文章来自资料管理下载。若发生食品卫生相关意外伤害,一律由家长和学生负责,学校没有任何责任。
3、家长可以到学校送饭,学生不需要办理校园出入证。食品安全由家长负责,出现问题与学校无关。
4、学生不允许吃外卖的食品,若出现食物中毒等相关卫生事件,学校不承担责任,由学生本人负责。
5、学生凭出入证离开校园后到进入校园前这一段时间内发生一切安全事故都与学校无关,责任由家长承担,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包括交通安全、打架斗殴、绑架勒索等意外伤害等责任)
6、家长在本协议签字即认可本协议内容,协议即时生效。
班级:
申请人:
家长:
毕业年级学生安全责任书
为了保证您的孩子安全,形成学校与家庭教育的合力,增强学生的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确保学生正常地学习,健康地成长,请您加强孩子安全教育,认真履行监护职责,有下列行为导致学生自身或他人伤害的,家长或监护人应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1、交通安全监护:要教育孩子在上、放学途中自觉遵守交通规则,自觉按路队行进,注意交通安全,不要在马路上追赶打闹,禁止未满12周岁儿童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等车辆,禁止未满16周岁少年儿童在道路上驾驶电动自行车,严禁中小学生使用机动车、电动自行车上下学,严禁乘坐超载车、酒后驾驶的车、无牌无证车,以确保孩子的人身安全。要教育孩子按照学校作息时间到校,不过早到校。小学低段学生和新集镇来校就读学生上、放学家长必须亲自接送。
2、学生具有危险行为,学校教师已经教育、纠正,但学生不听劝阻,拒不改正的,家长要督促教育、帮其改正。
3、学生行为或监护人知道学生有特异体质的,或者患有特定疾病,但未告知学校。
4、未成年学生的身体状况、行为、情绪等异常情况,监护人知道或已被学校告知,但未履行相应监护职责。
5、地震、雷击、暴雨、洪水等不可抗拒的因素造成的,来自学校外部的突发性、偶发性侵害造成的,以及其他意外因素造成的。
6、学生自杀、自伤、服毒等意外情况。
7、在对抗性或者具有风险性的体育竞赛活动中发生意外伤害的。
8、在学生自行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家长不接送发生的一切不安全事故。
9、夜间不按时睡觉,私自溜出学校引发的事故。
10、学生自行外出或擅自离校期间发生的,学生与校外有劣迹人员不正当交往发生的不安全事故。
11、在放学后、节假日或者假期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学生自行滞留学校或者自行到校发生的,特定情况下学校放假后发生的,其他在学校管理职责外发生的。
12、私自下水洗澡、强行渡河、爬山、远走离校、自发组成团伙出外游玩、招惹狗、蜂、牛、蛇等易给人带来伤害的动物、虫子造成伤害的。
13、旷课、擅自外出、拉帮结派、打架斗殴、在校内外吸烟玩火,在教室或宿舍、操场、走廊、楼梯内上蹦下跳、在校院内骑车、出入校门不下车、攀爬电杆、树木、围墙、大门、楼梯、栏杆等造成的伤害。
14、因开玩笑引发冲突造成的,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劳动和外出参加其他活动中不遵守有关规定造成的伤害。
15、触摸、乱接或私自使用电器而造成的各种伤害,使用弹弓、刀具、飞镖等易燃易爆危险玩具造成自身或他人伤害的。
16、食用、饮用不卫生食物造成的。
17、因家长或监护人教育方法不当,不按时接送、管护,导致学生发生的不安全事故。
18、凡在校外发生的一切事故,责任由学生家长、监护人负责。
此责任书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学校与家长签字日起至学生毕业离校前有效。本协议中没有涉及到的问题,依《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予以解决。
学校春季作息时间 :早上到校8:15,上午放学11:40;下午到校13:00,下午放学16:10(一、二年级星期二至星期五15:20);周五下午放学14:30 。
年级学生: 家长: 班主任:
监护人电话:
X年二月十五日
为了加强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强化学生交通安全意识,培养学生养成自觉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遵守交通法规,保护自身出行安全的良好习惯,杜绝交通事故的发生,特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
1、学生不准在公路上追逐、嬉戏、猛跑。
2、学生必须在人行道上行走,没有人行道的靠右边行走。
3、学生横过马路先看清是否有来车,并要按交通指示灯行走人行道;不准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硬闯。
4、学生不能边走路边看书。
5、学生不准扒车追车,不准强行拦车,不准抛物击车。 6、学生不准跨越或倚坐人行道、车行道和公路上的护拦。
7、交通法规规定未满12周岁的小学生一律不能骑自行车上学,因此未满12周岁的小学生禁止骑车上路。
8、家长保证孩子上下学乘坐车辆的安全。不包、租车上下学,不要乘坐“三无”车辆(无牌、无证、无保险),不要乘坐“三超”车辆(超速、超载、超员),不要乘坐“三违”车辆(违法行车,摩托车、农用车载人,有危险品车辆载人,报废车辆),及其他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家长接送学生的车辆严禁在校门口乱停乱放,应远离校门接送,不阻塞学生行走通道,保证学生路队畅通。
9、家长要做好双休日、节假日及学生在家时间的监管。
10、学生因违犯以上条款和国家的有关的法律法规而造成的交通安全责任,学生或其监护人负全部责任。
以上责任书一式二份,由学校和学生及家长各执一份,学生要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规,其行为要对自己、对学校、对家长负责。
本责任状自签订之日起执行。
学校 (章): 班主任:
学生(签名): 学生家长(签名):
为了确保学生上学期间的人身安全,明确责任界限,健全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一体化网络,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签订本安全责任书。
1、学校经常进行安全法纪教育,检查安全工作。家庭教育是学校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学生法定第一监护人的家长有责任教育子女遵守法纪,用《中小学生守则》来规范子女言行,做到家校教育合一。
2、严禁在校内追逐打闹,不做危险性游戏,不跨越栏杆,不爬围墙,上下楼梯不拥挤,集体活动时一切行动听指挥。如有违反,造成伤害的由学生自己负责。
3、学生之间违纪造成伤害的由肇事方负责,并承担一切费用。
4、学生不准骑自行车上学,否则,如发生意外事故一切责任由学生家长负责。
5、严禁学生擅自到沟塘、水库、江河游泳、洗澡,否则造成意外事故一切由学生方负责。
6、搞好卫生防疫,避免流行性疾病的传播,注意饮食卫生防止食物中毒,学生不准乱吃零食,如因乱吃喝造成意外后果的由学生自己负责。
7、学生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只准乘坐有证件的客运车辆等,否则发生事故的,由学生自己负责。
8、严禁学生玩火、玩电、玩鞭炮、玩锐刀钝器物等,一旦出现后果,由学生自己负责。
9、学生应严格遵守《中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学校安全制度,因违反上述规定或有关规定造成的后果,由学生自己负责。
10、学生在校园活动中发生安全事故或受到意外伤害,学校有责任配合家长向保险公司申请素赔。(指已参保学生)
、凡学生在校外发生的一切事故,责任概由学生家长负责。要懂得自我救助和社会救助,如XX0、XX9、120、122等号码的功能。
12、学生在上学或放学途中,家长应督促他们按时到校,按时离校。不准在途中玩耍。学生因病因事不能到校,家长必须向班主任老师履行请假手续,学生上学或放学要求家长接送,确保孩子上学或放学途中的安全,如果出现任何事故责任自负。(上学时间:12:00;放学时间4:10。)
13、学生在校内外,因不可抗拒力或意外遭受侵害,学校不负责任。学生在校内外遭受到不法侵害,由司法部门追究加害人责任。
14、家长监管时间段: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 下午4:10第二天早上12:00;周末以及节假日由家长全天监管。
15、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学校保存一份。家长一份,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到20xx年8月31止。
班主任(签名): 学生(签名):
学生家长签字:
X学校
二〇XX年九月一日
为了切实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确保学生人身安全,构建安全、健康、和谐的校园环境,把学校安全教育工作落到实处,结合我校实际,特将学生安全注意事项告知学生、家长,提醒学生和家长时刻注意安全,并签定学校与家长、学生安全责任状。
1、全校学生必须自觉接受学校的法制纪律和安全教育,保证遵守学校纪律、安全制度,服从学校管理。
2、严禁学生翻围墙、翻大门、攀登护栏、班级、楼道和校园内严禁追逐打闹、骑楼梯栏杆下滑,上下楼不得拥挤、推搡、跑跳等。
3、学生参加各类体育活动、实验等,均要在老师的指导下规范操作,听从指导,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按照老师的要求去做。
4、学生要时刻注意交通安全,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保证右侧通行,不闯红灯、不横排行走、不骑飞车。横过马路或下汽车时,注意先瞭望、后通行的原则。严禁乘坐非法营运车辆、车况不好的车辆和超员车辆。
5、注意饮食卫生,防止食物中毒,不买劣质变质及三无产品(无产地、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如在校内发生以上情况,要及时报告学校处理。
6、注意劳动安全,学生参加各类劳动及打扫卫生时,要严格按老师的要求去做,听从老师的指导,并采取严格的保护措施。
7、严禁携带、窝藏管制刀具、棍棒、气枪、红外线手电筒、打火机等器具进入校园。不得玩各种危害性的玩具,不带手机、MP3等进校。
8、不抽烟、不喝酒、不赌博、不看不健康书刊、音像,不进台球室、网吧等各种营业性娱乐场所,不打架斗殴,有事及时向老师报告。
9、严格遵守作息时间,严格履行请假制度及外出制度。不准私自外出玩耍,不到施工场地、危房、危险地段、桥梁等有危险的地方玩耍,不玩易燃易爆物品,严禁学生到铁路沿线附近游玩,不破坏铁路设施。
10、严格遵守学校的用电制度,不私自乱接线路,乱用乱动各类电器,遭遇雨天时要采取防护措施,防雷电击伤。严禁学生下江、河、湖游泳。
违犯以上规定,由学校及家长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学校要给予纪律处分。给他人或学校造成损失的,学生及家长自行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触犯国家法律法规的,按有关法律法规条款规定处理。
学 生(签字):
学校(盖章):
为加强对中小学安全管理,保障学生生命安全,维护学生正常教学秩序,根据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学校与学生及家长或监护人共同拟定如下安全管理合约:
一、学校责任
1、学校要切实抓好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坚持以班或学生为单位,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办法对学生进行经常性安全教育和自护自救知识教育,教育学生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努力培养学生优良行为习惯。
2、学校应切实加强对学生在校期间的安全管理。
一是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强化过程管理,定期开展安全督办检查,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二是加强交通安全管理,建立上学、放学路队管理制度。实行按学生居住性区域编排路队,指定路队长专职负责,形成相互监督机制。加强教育学生上学,放学途中不得搭乘三轮车,小四轮、拖拉机等不符合规定的交通工具。学校报批的集体活动需集体乘车(船)时,学校必须与交通(航管)部门取得联系,乘坐正规载人客车或船只,严禁租用农用车或证件不齐全及车况差的车辆(船只)。
三是加强饮食卫生安全管理。学校应加强对学生的健康教育,上好卫生健康教育课,并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开展爱国卫生科普知识宣传,教育学生不吃生、冷、霉烂变质食物,以增强学生卫生意识,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凡有住宿生的学校应不断改善食宿条件,向学生提供符合要求的食品和饮用水。以班级为单位,根据不同季节定时或不定时地检查学生自带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禁止食用。学生在校期间突发疾病,学校应及时送医院就诊并立即通知家长或监护人到医院为学生治疗,由家长或监护人承担一切治疗费用。
四是加强其它安全管理。教育学生严格遵守学校的校纪、校规,并根据学生年龄、认知能力和法律行为能力的不同,采用相应的预防措施对学生的安全予以管理和保护。对学生具有危险性的行为,如:擅自下河洗澡,不请假擅自离校、课外时间打闹。在楼梯间拥挤、攀爬翻越护栏、触摸电器或违章使用电器以及在集体活动中不听指挥擅自行动和可能危及他人安全的行为等,应及时告诫、纠正,必要时应责令其写出检查或依据校纪校规给予一定的处分。对不听却阻、拒不改正的要及时告知其家长或监护人,并认真做好记载。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学校要禁止学生参与抗洪抢险和扑救火灾等活动。
3、学校应将作息时间准确无误的告知家长或监护人,以便家长或监护人加强对学生禹校期间安全的监管。
二、家长或监护人的安全责任
1、家长或监护人必须配合学校加强对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学生非在校期间的一切安全责任应由家长或监护人负责。
2、学生上学或放学途中必须使用交通工具时,家长或监护人应监督学生乘座正规的人客车或船只,禁止学生乘坐不符合规定的车辆。家长应主动与学校加强联系,及时反映学生的情况,并共同对学生加强教育,防止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3、学生在校期间患病时,家长或监护人应尽快将其接送医疗部门治疗。学生上学前,家长或监护人应注意了解、观察学生身体状况,如有不适,应阻止学生返校及时予以必要的治疗。学生若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异常心理状态的,家长或监护人应及时、如实告知学校,严重者应办理休学手续,予以休学治疗。
4、学生在校期间严重违反学校的规章制度和纪律,其行为危及个人及他人安全,造成不良后果的,家长或监护人应承担相应的安全责任和经济责任。学生在校期间擅自离校的及其行为应由个人负责,家长或监护人自接到学校告知时起,应承担学生的安全监护职责。
5、学生离校期间(学校组织活动时间以外)其交通及其他安全由学生本人负责,家长或监护人负责监管。
三、学生的安全责任
1、学生必须严格遵守《中小学守则》、学校纪律和学校安全管理制度,自觉遵守交通(航运)规则,遵守法律法规,努力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因违反校规校纪,违反法律造成安全事故的,由学生自己负责。
2、在校期间,严禁打闹;不在楼梯间推搡、拥挤;不攀爬、翻越护栏;不购买食物三无食品和霉烂变质食物。放学、上学途中切实做到:遵守路队纪律。服从路队长管理:不搭乘和使用农用车及各种不安全交通工具;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不拦车、扒车;不骑自行车带人;不下河(沟、渠、塘、库)洗澡;不攀高登险;不玩火,燃放鞭炮,不做不安全游戏和活动。
3、在校期间或参加集体活动时,未经教师允许,不得私自离校(离队)外出和单独行动。学生放学后或节、假日期间,不在学校逗留,游玩。其它未尽事宜,按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以上内容,学校、家长或监护人,学生应严格遵守,并自觉履行各自责任。如因学生或家长不遵守合约规定造成的安全事故,其后果学生本人或家长(监护人)自负,学校概不承担责任。
4、学生在校期间必须听老师的教导和管理,如果不服管理一意孤行,出现意外学校不负责任。
本责任书自签定之日起有效。有效期为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请家长仔细阅读,认真签字(盖章并签字)。
学 校(章):
家长或监护人(盖章并签字):
学 生(签字):
20xx年9月2日
学生安全工作是学校、社会安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关系到千家万户和社会的稳定,政府、学校、家庭都有责任。根据市教育局《平安校园评估标准》要求,为确保学生的安全,杜绝各类意外事故的发生,学校特要求各班班主任与学生家长及学生签订本责任书。
一、安全教育
1.各班主任与学生家长要结合学校和学生个人实际,经常对学生进行交通、饮食、游泳、防火、用电、意外伤害等方面的安全教育和管理,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要进行遵纪守法和网络文明教育,严防青少年犯罪现象及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
2.学生也要经常进行自我教育,提高防患意识和安全意识。
二、安全要求
1.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校纪校规,听从老师、家长教育,不做老师、家长不让做的事。
2.注意交通安全,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维护交通秩序。
3.不到危险的地方游戏活动,尤其不要到池塘、河坝游泳、溜冰,严防溺水死亡事故发生。
4.注意不接触易燃易爆物品,学生一律不准燃放烟花爆竹。
5. 搞好卫生防疫,避免流行性疾病的传播。注意饮食卫生,防止食物中毒。
6. 掌握消防常识,做到安全用电、用火,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7. 同学之间要团结协作,正常交往,不打架骂人,不拉帮结伙,不勾引社会青年在校内外打架斗殴。
8. 学生单独外出,须经班主任同意,集体外出活动,须经校长或相关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外出活动。
9. 上下台阶要靠右行走,不在校园、教室内追逐打闹,不大声喧哗,不乱涂乱画,不讲不文明语言。
10. 体育活动要按体育老师的要求进行活动锻炼。
三、安全保障
1.安全工作责任重大,要防患于未然。学校、家长、学生要共同努力,相互配合,确保学生平安。
2.要懂得自我救助和社会救助,如“110”、“119”、“120”等号码的功用。
甲方
乙方:
为了确保学生在校内外的人身安全,经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客观公正的原则下协商一致,协议如下:
一、 由下列之一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甲方依法承担责任。
1、 学校管理制度有疏漏,存在安全隐患,未及时采取补救措施的;
2、 学校使用的教育教学设施、设备不符合国家、省、市安全标准的;
3、 学校组织教育教学活动,未按规定对学生进行必要安全教育的;
4、 学校向学生提供的食品、饮用水或其他物品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卫生、安全标准的;
5、 学校老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在负有组织、管理学生的职责期间,发现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但未进行必要的管理、告诫或者制止的;
6、 教职员擅离工作岗位,虽在工作岗位但未履行职责或者违反工作要求操作规程的;
7、 教职员侮辱、殴打、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学生的;
8、 依法应当由学校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形;
二、 由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乙方或者第三人承担责任。
1、 学生自行上学、放学或返校、离校途中发生的;
2、 学生违反学校安全管理制度,造成不安全事故发生的;
3、 学生违反交通规则,造成不安全事故发生的;
4、 学生自行外出、自行组织活动或者擅自离校期间发生的;
5、 在放学或放假期间,学生自行到校活动或者自行滞留学校期间发生的;
6、 学生有特异体质、异常心理状态或特殊疾病,学生监护人未告知的;
7、 学生突发疾病,学校及时采取救护措施的;
8、 学生自我伤害造成伤残、死亡的;
9、 学生自身或者学生之间原因造成的;
10、学生违反学校纪行与规章制度,经学校教育拒不改正,实施按其年龄和认知能力应当知道具有危险或者可能危及自身或他人安全的行为的;
11、在对抗性或者具有危险性的体育竞赛活动中发生的意外伤害的;、
12、除学校和学生以外第三人造成的;
13、教职员在校外实施与其职务无关的个人行为引起的;
14、不可抗力造成的;
15、依法应当由监护人或者第三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形的。
三、 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四、 协议有效期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代表(签字) 甲方(公章)
乙方代表(签字)
为了确保学生在校期间的人身安全,严格责任界限,落实安全责任措施,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辅导班实际情况,特签订本安全责任协议书;
1学生的监护人是学生的父母或依法确定的监护人,其监护关系不因学生的入学而转移给本辅导班,辅导班与学生只是教育管理关系,监护人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学生在辅导期间辅导单位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
2全体补课学生都要接受领航辅导班的法制纪律安全教育,保证遵守《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以及领航辅导班纪律安全制度,服从本辅导班纪律安全管理。
3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有事有病必须由学生本人或者家长提前向辅导班老师当面或者打电话请假,说明情况,不得代别人请假。 4注意交通安全,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特别注意横过马路和马路拐弯处的车辆,骑车回家的同学更要注意。由于冬天天气寒冷,路面遇下雪天气比较湿滑,寒冬腊月路上车辆较多,学生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出现交通事故的,由肇事方负责。
5不得携带、窝藏管制刀具、棍棒、气枪、红外线手电筒等进入教室。不玩危险性的玩具。
6不抽烟、不喝酒、不赌博、不看“黄色”书刊、音响视频。不进网吧等各种娱乐性场所,不打架斗殴,不滋事寻非。在上课期间外因打架斗殴或者参与打架斗殴造成自己或者他人受伤的,由学生及其参与者负全部责任,触犯国家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7同学之间发生纠纷要及时报告老师,通过正常渠道解决,严禁私下纠集他人或者社会闲散人员打架斗殴,或以威胁、恫吓等其他方式进行解决,因第三方的原因造成学生身体受到伤害,由第三方承担赔偿责任;如给他人造成伤害的,由学生及其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8不准私自去水库等外出游泳 钓鱼、溜冰,不到施工场地和危险楼房、危险地段、桥梁等危险地带游玩和逗留。学校严禁学生玩火,玩电,玩水,玩甩炮,火炮。因上述行为出现事故的由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9日常上课期间,学生未到校或私自离校,辅导班应及时通知学生的监护人。若学生因此造成社会危害或出现意外事故的,学校不承担责任.学生放学后应立即离校回家,非辅导班或老师的原因学生在校内滞留,嬉戏玩耍,造成伤害的,辅导班不承担赔偿责任.
10在校外住宿的学生应注意火炉、煤气罐等煤气中毒、电热毯触电、着火等安全隐患,不住危房,晚上应该熄灭火炉并且保持烟筒以及房间空气流动畅通,发生事故的,辅导班不负任何责任。
11学生造成他人人身或财产损害的,由其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学生在校期间发生损害赔偿纠纷,按本协议第6、7、8、9条处理.
12学生应该学会自救和互救。若发现同学出现安全事故,要及时向老师或者家长报告,最大限度的减少损失。
13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学生在该辅导班补课期满为止
补课单位 (盖章) ;
学 生(签字):
监护人(签字): 年月 日
为强化学校安全工作,积极预防、妥善处理在校学生的安全事故,维护学生和学校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和其他相关法律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将学校与家长(监护人)、学生三方各自承担的安全责任告之于后,三方都应认真履行相应的义务与责任。
一、学校应承担的义务与责任:
(一)学校对在校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自护自救教育,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度,严肃校纪校规,并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积极消除教育环境中存在的安全隐患,预防安全事故。
(二)学校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或者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违反工作要求、操作规程、职业道德或者其他有关规定的,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三)学校未依法履行职责,导致学生出现安全事故的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二、家长应承担的义务和责任:
(一)家长(监护人)必须加强对自己子女(被监护人)进行安全教育,父母或监护人应依法对学生履行教育和监护责任,不能因工作忙或其他理由对孩子不管不问,将父母(监护人)应尽的教育和监护责任推给学校承担。按法律规定,学校对未成年学生不承担监护职责。
(二)父母或监护人应坚持对孩子进行正面引导和教育,方法不能简单、粗暴,不能当着孩子的面发泄对社会、对人生的不满,以免让孩子对未来失去信心而产生极端行为,导致发生安全事故。
(三)家长或监护人应积极配合学校对孩子进行常规管理教育,不能袒护学生的缺点错误,特别是当着老师、学生的面,使用暴力语言和暴力行为袒护学生的缺点错误,以免滋长学生的不良行为和扭曲学生的健康人格,加剧双方的矛盾而引发安全事故。家长(监护人)必须严格要求子女做到:
1、不准未满12岁儿童骑自行车及驾驶机动车辆;走路靠右行,横穿公路时要做到一看、二慢、三通过;不抢道、不攀不爬机动车辆,不乘坐拖拉机和非营运的车辆,不在公路上踢球、游玩、奔跑、戏闹,时时处处注意交通安全。
2、不准私自下溪、河、池塘、水库等水域洗澡游泳或游玩,不在水边戏水、钓鱼等。
3、不准到施工场地或危险房屋、危险地段、桥梁游玩和逗留。
4、不准攀爬电杆、树木、房屋栏杆,不得翻越围墙,不在教室、校园围墙及危险区域嘻闹和做游戏。不得爬门钻窗,不往门、窗外投掷杂物。
5、不准玩火,不准私自外出,不接触易燃易爆物品,不燃放烟花爆竹。
6、不准随便接触电源和带电电器;不得在教室、办公室私接电源,使用电炉和其他用电器或点蜡烛,不得在雷雨时躲避于树下、电线杆下或其他容易引发雷电击伤的地方。
7、不准随便吃零食、野果,不买“三无”产品,不吃过期和霉烂变质的食品,防止食物中毒。
8、在放学后、节假日或者假期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学生不得自行滞留学校或自行到校。
9、不准进行不安全的戏闹,如抛石头、土块、杂物、弹弹弓,拿竹木棍、铁器、刀具等追逐打闹。
10、不准未经家长同意私自外出、外宿和远游,防止被不法分子绑架、拐骗和走失。
11、不准参与非法组织活动,不偷、不抢、不骗、不打架斗殴、不酗酒闹事,不吸食毒品,不参与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
12、严禁未成年人参加农村封建迷信活动,不抽烟,不喝酒,不赌博,不看不良书刊、音像,不摆阔气乱花钱。严禁小学生在进入“三厅、两室、一吧”活动。
13、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规范基本言行,培养良好习惯。
14、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互助友爱,遵纪守法,弘扬社会公德,讲文明,讲礼貌,不干扰他人正常学习、生活,不早恋等。
15、爱护国家公共财产及学校的各项设施设备,花草树木,做到公物完好无损,损坏公物要按价赔偿。
16、不得携带、窝藏管制刀具、棍棒、汽枪、红外线手电筒等器具进入校园。
17、不得无故旷课,特殊情况需请假者,应先征得班主任同意后,按请假制度办理手续。
18、发现外来干扰、影响学校正常秩序的社会不法分子和外校学生的,要规劝其离校;发现违法乱纪者,应及时向老师和学校报告,努力提高自我保护意识。
19、加强对孩子的心理健康教育,对有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进行矫治和帮助,培养他们树立远大理想和健全的人格,避免误入歧途。
20、教育孩子不要与品性不端的社会闲杂人员接触和鬼混,以防孩子犯罪和受到伤害;
21、《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学生在校学习和生活期间,应当遵守学校纪律和规章制度,服从学校的安全教育和管理,不得从事危及自身或者他人安全的活动。”
22、《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监护人发现被监护人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况的,应当及时告知学校。”学生在校生病或其它原因,不适宜上体育课要提前告诉体育老师,不能上学时要及时向班主任请假,并递交请假条,请假条要家长签名;
23、督促学生要准时上学,放学按时回家,不要在路上逗留玩耍或未经家长许可擅自到同学或亲戚朋友家玩,放学后也不要在校园里逗留玩耍。
24、《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新生入学应当提交体检证明并验预防接种证。
25、根据《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要求,我校幼儿园、小学一至三年级学生家长应每天按时接送,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为确保学生安全,接送学生家长及车辆不允许进入校园,必须在校大门口两侧等候。接孩子时教育孩子有礼貌地和老师告别,使班主任心中有数。请家长嘱咐孩子不得提前到校,否则责任自负。
26、学生违反以上各条规定的,由校方老师及家长给予严肃批评教育;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者,按有关法律法规条款规定处罚;造成事故及犯罪的,移送司法部门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因以上原因出现的学生伤害事故应由其监护人(家长)承担责任。
(四)安全事故责任,除以上条款外,出现《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所列相关事故者,按《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规定执行 。
三、学生应承担的义务和责任:
(一)学生在校应遵守学校的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因违犯校纪校规发生的安全事故由本人承担。
(二)学生在校应虚心接受老师及管理人员的批评教育,对个别教师的教育有不同的意见,可以按正规渠道向学校领导反映,不得故意闹事,扩大矛盾,更不得蓄意报复老师。
(三)在实验操作中要按规定正确操作,不得违规操作;在体育活动或集体活动中,要服从指挥,统一行动,不得单独行动或从自己兴趣出发自行其是,另搞一套。如果由此发生的安全事故由本人负责。
四、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已履行了相应职责,行为并无不当的,无法律责任:
(一)地震、雷击、台风、洪水等不可抗的自然因素造成的;
(二)来自学校外部的突发性、偶发性侵害造成的;
(三)学生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态,学校不知道或者难于知道的;
(四)学生自杀、自伤的;
(五)在对抗性或者具有危险性的体育竞赛活动中发生意外伤害的;
(六)其他意外因素造成的;
五、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下列情形下发生的造成学生人身损害后果的事故,学校行为并无不当的,不承担事故责任;事故责任按有关法律法规或者其他规定认定:
(一)在学生自行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发生的;
(二)在学生自行外出或者擅自离校期间发生的;
(三)在放学后,节假日或者假期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学生自行滞留学校或者自行到校发生的;
(四)其他在学校管理职责范围外发生的;
六、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成年学生对学生伤害事故负有责任的,由其监护人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七、若出现学生意外伤害事故,任何一方都必须按法律法规的有关要求,按规按序妥善处理,不得无理取闹,《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受伤害学生的监护人、亲属或者其他有关人员,在事故处理过程中无理取闹,扰乱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或者侵犯学校、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的,学校应当报告公安机关依法处理;造成损失的,可以依法要求赔偿。”
八、本协议书自学生家长签订之日生效,至学生离开本校(含毕业或签订新的安全责任书)时失效。
*小学(盖章)
责任人(班主任)签名:
学生家长(监护人)签名:
盖章:
年级: 年级
姓名:
住址:
联系电话:
年四月 日
学生安全问题是学校、家庭乃至社会关心的首要问题,各级领导十分重视。为进一步加强学生安全管理,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拟定此学生安全责任书,以明确学生的安全责任,确保学生校内外安全。有关学生的安全问题,汉薛小学提出“十不准”:
1、不准吸烟、在宿舍内点燃蜡烛、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和破坏消防设施的现象发生,以免引起火灾和灭火不利造成的伤害。
2、不准私自加用电器、更换电器损坏开关及其他公共用电设施,以免引起触电事故。
3、不准爬楼顶钻窗、攀登高危设施、在楼道打闹拥挤和到建筑施工区游走,以免发生扭伤碰伤和砸伤事故。
4、不准跳墙,不准在操场投掷区外投掷和投掷区内任意穿行,保证体育训练等安全。
5、不准打架斗殴、勾引外校人员进校寻衅滋事,保证人身安全。
6、不准私自外出、夜不归宿,避免发生各种伤害。
7、不准到水库、塘湾、沟坝玩水,以免发生溺水事故。
8、不准吃无卫生保障的小摊食品,滥用药品,以防中毒。
9、不准在行进中违反交通规则,以免出现交通事故。
10、不准到校外上网、看录像,以防发生意外。
以上十条,希望同学们认真执行,学生家长作为监护人要对学生进行管理和监督。如有违犯,责任自负。
安全无价,责任重于泰山。学校与家庭应共同担负起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与监护职责。为了学生安全,现就学校与家庭双方应担负的责任协议如下,双方须通力合作,齐抓共管,保证学生的安全。
甲方(学校):有效日期:xx年 3月9日----xx年7月5日
1、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法》,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思想,高度重视学生安全工作。
2、把学生安全教育和管理放在学校工作的重要位置上,利用多种渠道加强对学生进行交通、劳动、饮食、游泳、用电、防火、防骗及集体活动等安全教育,提高学生自我保护意识,防患于未然。
3、注意了解学生私自组织活动的苗头、动态,通过电话、家访告知家长或监护人,并与家长或监护人配合,做好工作,预防事故发生。
4、定期进行校园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消除事故隐患。
5、发现学生人身安全受到威胁时,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必要时与公安机关配合,保护学生的人身安全。
6、对旷课的学生,班主任应及时与家长或监护人取得联系。
7、加强学校秩序的管理。上课时间,无家长或监护人的请假,不得中途让学生私自离校,学生因病因事要离校时,须持有班主任签发的放行条。
8、组织集体活动应制定安全预案,学校有重大活动的安排情况,应适时向学生告知,并要求学生转告家长。
9、加强师德教育和法律法规学习,增强教师的责任意识,严禁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10、不得随意变更法定教育时间,如有特殊情况,应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后及时通知学生转告家长。
乙方(家长或监护人):有效日期:xx年 3月9日----xx年7月5日
为加强学校的财产和师生生命安全不受侵害,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共建和谐校园,确保学校安全。学校校长与学校保卫(值班)教师签定《安全目标责任书》。
一、学校保卫(值日)教师必须具备较高的思想觉悟,护校、爱校、以校为家。
二、采用24小时值班制,两人可采取短期轮换值班。
三、保证学校财产不受任何人为破坏和丢失,特殊情况(严重的自然灾害等)除外。
四、在值班期间,由于玩忽职守,学校财产受到人为破坏、丢损,值班教师应付主要责任。
五、实行外来人员来校签名制,严防坏人、神经病患者入校。
六、校长及学校安全检查小组不定期对学校保卫工作进行安全查岗,根据查岗情况,酌情给予加分或减分,并及时提出表扬或批评。对不负责任者应限期改正,否则立即调换岗位。
责任人:
日期:XX年XX月XX日
学校中学生安全责任书篇3
为了进一步推动我校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的发展,营造平安、稳定、和谐、有序的教学工作环境,学校特与各班班主任签定学校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责任书。内容如下:
一、项目
1、加强领导,认真落实学校综合治理和安全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进一步明确各班班主任为班级综合治理和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班班主任对所辖班级的综治、安全工作负领导和管理责任,要切实履行职责。
2、建立健全班级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处置各种突发事件的工作预案,并根据季节变化做好班级安全工作预警。
3、建立《班级安全管理日志》制度,要对照《班级安全管理日志》内容,逐日检查填写,存档备案。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排除,自身无法解决的要迅速上报学校解决。
4、加强班级安全管理的监控,做好重点要害部位的安全防范和保卫工作。定期检查班级消防设施,加强对各种容易引起火灾的部位和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严禁学生在教室内从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存放。根据季节、气候变化确定各班安全工作的重点,做好汛期、火灾多发期、传染病高发期和春季交通安全濒发等特殊时期的宣传、监控和安全防范工作。
5、各班班主任严禁学生到学校周边小卖部购买早餐、课间餐、
方便零食、饮品等,加强学生饮食卫生教育。
6、做好学生校内外集体活动的安全工作。加强校内外活动安全教育,针对可能出现的问题,提出明确的要求和注意事项,把安全防范措施落到实处。
7、做好学生安全和法制教育工作。利用周会开展安全知识教育培训,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深入开展每月14日的“安全警示日”、每年3月最后一周星期一的“全国中小学安全教育日”、每年3月的“安全教育月”、每年11月的“安全教育排查月”等主题活动,切实提高安全教育的实际效果。深入持久地开展法制教育,增强学生守法意识,提高学生法制观念。
8、协同学校搞好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积极主动配合学校大力整顿学校周边的交通及治安秩序,督促学生、家长搞好子女离校期间的安全监护与教育工作。
9、严禁学生进入娱乐性游戏厅、网吧、翻看淫秽、色情小说、漫画、录像等,搞好《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教育,及时发现及时教育。
10、有住宿学生的班级,各班主任要教育本班住宿生,注意遵守校规、校纪,节约用水、用电、爱护公物、讲究卫生、与人为善、和睦相处,共同提高。
11、各班要注意培养学生养成教育,良好的行为习惯教育,及时化解各种矛盾,关心学生的学习、工作和生活,注意倾听学生的意见和建议,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一时难以解决的要做好说服和沟通的工作,妥善处理班级内部热点问题和突发事件,把影响班级稳定的苗头消除在班内,消灭在萌芽状态,确保无群体斗殴打架事件的发生。
二、奖惩
本责任书的执行情况,由学校综治领导组负责检查,考评,并对考评结果进行通报,考核成绩优秀的给予奖励,凡未对上述条款进行落实或因工作疏忽而发生不安全,不稳定事件的,要按有关规定追究班主任和当事人的责任,与年终考核,晋级、评模挂钩。
三、领导签字:
学校校长:
各班班主任:
x年x月
中小学生安全责任书
为了确保学生上学期间的人身安全,明确责任界限,健全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一体化网络,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签订本安全责任书:
1.学校、班级、教师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把此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实行安全责任制;校长对全校安全负总责,学校教师应教育学生遵守学校各项制度,学生家长是学生第一责任人。
2.学校经常进行安全法纪教育,检查安全工作。家庭教育是学校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学生法定第一监护人的家长有责任教育子女遵纪守法,用《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小学生守则》来规范子女言行,做到家、校教育合一。
3.严禁在校内追逐打闹,不做危险性游戏,不跨越栏杆,不爬围墙,上下楼梯不拥挤,集体活动时一切行动听指挥。如有违反,造成伤害的由学生自己负责。
4.学生之间违纪造成伤害的由肇事方负责,并承担一切费用。
5.严禁教师体罚学生和变相体罚学生,如因此造成后果的由教师本人负责;但属履行职责,进行正常批评教育,出现意外后果的,由学生方负责。
6.学生不准驾驶自行车上学,否则,如发生意外事故,一切责任由学生家长自负。
7.学生在上学或放学途中,家长应督促他们准时到校或回家,不准在途中玩耍。否则,如发生意外,责任在学生方。
8.学生不准乱吃零食,如因乱吃乱喝造成意外后果的,由学生自己负责。
9.严禁学生擅自到水沟、河里游泳洗澡,否则造成意外事故一切由学生方负责。
10.学校开展校内外集体活动,因违法和工作失误,造成意外伤害的,学校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因学生不听指挥,违背有关规定,造成意外伤害的,学生应承担责任。
11.学生在校外造成社会危害,由学生方负责经济赔偿,触犯法律的由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12. 学生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只准乘坐有证件的客运车辆等,否则发生事故的,由学生自己负责。
13.严禁学生玩火、玩电、玩鞭炮、玩锐刃钝器物等,一旦出现后果,由学生自己负责。
14. 学生在校内外,因不可抗拒力或意外遭受侵害,学校不负责任。学生在校内外遭受到不法侵害,由司法部门追究加害人责任。
15. 学生应严格遵守《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学校安全制度。因违反上述规定或有关规定造成的后果,由学生自己负责。
16. 学生在校园活动中发生安全事故或受到意外伤害,学校有责任配合家长向保险公司申请索赔。(指已参保学生)
17. 凡学生在校外发生的一切事故,责任概由学生家长负责。
、X年XX月XX日
为确保中考期间我校考生的安全,特签订中考学生安全责任书,内容如下:
一、不服从学校统一安排住宿的
家长是自行安排住宿考生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应做好监护管理工作,考生必须自觉遵守学校规定的安全纪律,服从陪考家长的组织和管理,陪考家长要承担安全责任。陪考家长要高度重视考生的管理工作,强化过程管理,杜绝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如因家长失职造成安全事故,一切责任由考生及家长自负,与学校无关。
二、服从学校统一安排住宿的
班主任及带队教师,是考生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应做好考生的组织、管理工作,考生必须自觉遵守学校及考点学校规定的安全纪律,服从班主任及带队教师的管理。
1、考生必须服从班主任及带队教师的管理。
2、考生必须按学校规定,统一吃、住、行。
3、考生按时就寝,遵守就寝纪律,不准高声喧哗,影响其他考生休息。
4、考生不准私自外出,如果有特殊事情确实需要外出的,必须请带队教师陪同。
5、考试期间,考生应管理好自己的生活用品、钱物及准考证。
6、考生不准外出喝酒、吸烟、去网吧、歌厅等娱乐场所。
10、考生考试结束,经班主任或带队教师同意解散后,必须立即回家,不准走家串户,不得搞聚会,不得下河洗澡。
11、家长要对考生进行考前教育,提示考生考试期间注意事项,正确对待考试,服从班主任及带队教师的管理。
12、对不服从管理者,将通知家长,由家长陪同考试。
13、对因擅自行动,无视学校安全纪律而造成安全事故发生的,一切后果自行负责。
最后,祝全体考生:沉着冷静,考出自己理想的成绩!
学校代表签名:
若家长、学生已认真阅读上面“绿化中学中考学生安全责任书”,并保证做到上面之规定、要求,请签名:你是否服从学校统一安排住宿(填“服从”或“不服从”)
学生签名:
家长签名:
联系电话:
黔西县绿化中学
20__年6月16日
学校住校生安全责任协议书
为了确保学生在校期间的人身安全,严格责任界限,健全学校--家庭教育--社会教育一体化网络,根据教育部颁发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签订住校生安全协议书如下:
1、学生的监护人是学生的父母或依法确定的监护人,其监护关系不因学生的入学而转移给学校,学校与学生只是教育管理关系。监护人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学生在校住宿期间学校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
2、学校为住宿生提供学校食堂用餐条件,并负责监督食堂学生用餐的卫生、质量,为防止学生在校外用餐而发生食物中毒或引起食源性疾患,学校规定所有住校生一律不准出校就餐,如家长子女违反或因某种原因到校外就餐而因此发生食物中毒或引起食物疾患事件的,一切后果均有家长承担,学校概不负责。
3、住校生住校时间为上周星期天下午5:00到校至本周星期六早7:00后自行回家(放假调整除外),住校生学生到校后至本周星期六放学期间,一律不得私自出校门,因生病或者有特殊事情需要出校门的,必须写请假条经班主任签字或值班主任签字后,交门卫室登记,方可出校。如学生私自翻越围墙或私自混出校门,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学校不承担责任。星期六早离校回家,不得在学校留宿,非学校或老师的原因学生在校内滞留、嬉戏玩耍,造成伤害的,学校不承担赔偿责任。
4、①住校生在校内遵守校规校纪,服从学校的管理。按时作息,及时完成各项学习任务,上课不得迟到、早退和旷课,并积极参加学校、班级组织的各类集体活动。②住校学生在校外期间,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社会公德,不得从事有损于学校形象的事情。家长、学校应加强住校学生的安全教育,学校禁止住校生外宿,因学生自己偷偷在校外住宿而发生的一切个人的人身、财产安全问题以及由此引发的一切责任完全由学生及监护人承担,学校不承担相关责任。
5、学校严禁住校学生玩火、玩电、玩水、玩手机、火炮、玩锐刃钝器物,因此发生赔偿纠纷,一般由肇事者承担责任。
6、严禁住宿生私自翻越围墙出校到山塘水库河沟游泳,造成意外事故,学校不负责任。
7、家长应加强对住校学生的安全、纪律教育,住校学生在住校期间,要严格遵守学校的住校生管理制度,服从学校管理,如在住校期间,多次违反学校住校纪律,学校将对其进行相关教育和处理,对不服从教育的、教育无效果的,住校有严重安全隐患的学生,学校有权拒绝其住校。
8、学校不准学生进网吧上网,学校定期对学生进行相关教育,如学生违反规定到网吧上网,造成安全事故,学校一概不负责任。
9、学校严禁学生与社会不良人员交往,并定期对学生进行相关教育,如学生违反规定,造成安全事故,学校不负责任。重视对女生的安全教育,家长应加强自己的子女的思想教育、生理卫生等教育,并教育其慎重交友,学校要求女学生严格按时作息,如私自外出或与不良人员交往,出现安全事故,责任自负。
10、学校严禁学生谈恋爱,学校定期对学生进行相关教育,家长也应加强相关教育,如发现学生谈恋爱,立即通知家长,出现安全事故,学校不负责任。
11、学校严禁学生结伙玩耍,星期六早7:00离校回家,要求学生离校后必须第一时间回家,如学生结伴玩耍,出现安全事故,学校不负责任。
12、已投保的学生在校园活动中发生安全事故或受到意外伤害,学校有责任积极配合家长向保险公司申请索赔。
13、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学生在该校学习住宿时间段内。
14、本协议书如有遗漏之处以教育部颁发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之规定为准。
班级:
学生姓名:
(家长签字):
电话:
(班主任签字):
东城中学教导处(公章)
为了全面落实县教育局关于加强学生假期安全工作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加强学生安全教育,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确保学生假期生活安全,学校现提出如下措施,并与学生、家长签订灵安小学学生假期安全责任书。内容如下:
l、家长要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学习普法常识。使学生自觉维护社会秩序,做到不打架斗殴。不伤害他人,不损坏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确保学生不发生人身伤害事故。监护子女不抽烟、不喝酒、不赌博。
2、在日常生活中,家长密切关注学生的假期活动,特别注意交通、溺水、防火、防电、防风、防洪、防盗、食品卫生等。必须要求学生不得进入营业性歌舞厅、电子游戏厅、网吧等营业性娱乐场所;保证学生不玩火,不随便动用电器,预防煤气中毒;无父、母陪伴,不允许子女到河流、水库、游泳池等危险地方游泳、玩水;不爬墙,不爬树,不在较高的架子上玩耍,不到有危险的地方等。帮助孩子有计划地、愉快地、安全地渡假。
3、每位家长必须时刻关注学生安全,经常对学生进行安全常识教育。切实担负起孩子假期的监护责任。提醒孩子增强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严格遵守《小学生守则》和日常行为规范,自觉遵守交通规则等等。假期学生安全事故家长负有主要的责任。
4、我校开展经典教育已有三年,家长应配合学校为孩子营造经典化的环境,引导孩子读好书、看名著、观名片、听美乐、赏名画、览美景。作为家长,应该为学生创造一个良好的生活、学习环境,这是每一个家长的职责。
5、家长应经常与孩子交流,引导孩子开展一些有意义的假期活动,让孩子多动脑、动手、动口,开阔视野,增长见识,丰富孩子的假期生活。鼓励子女帮助父母做家务和参加有益的社会实践活动。
6、请家长督促孩子认真完成学校与教师布置的各项暑假作业。多做些有意义的事。
孩子的健康成长是我们共同的目标,让我们家校携手,共同做好学生的假期安全工作!
学生班级: 学生姓名:
为了加强学校安全工作,促进全体教师切实担负起学生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的责任,确保学生安全和校产安全,根据《高台县教体局关于切实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和教育部关于《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的精神,结合《学校安全检查责任追查制度》和《学校安全责任关照制度》,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工作要求
1.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班主任为班级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语文或数学科任教师为第二责任人,第一责任人对本班安全负全面责任,第二责任人负相关责任。
2.班主任和科任教师要经常对本班学生加强安全教育,杜绝任何不安全因素的发生。
3.要注意保护本班校产,尽量减少校产损坏。
4.教职工发现学校的校舍、场地、其他公共设施以及学校提供给学生使用的学具、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或有明显不安全因素的,要及时报告学校,以便消除隐患。
5.学生在校时间内,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让学生中途离校,上课时间不准将学生拒之门外。若发现学生擅自离校应及时告知其家长,并上报学校。
6.教师要按时到班上课,要清点学生人数,确保全体学生到堂,课堂上要管理好教学设施,组织好学生,严防出现不安全事件。
7.中午放学一律不许留学生,下午放学学生不能留得太晚(一般不超过30分钟),特殊情况应事先与家长联系或由教师护送学生回家。
8.中午和下午放学,班主任要护送路队至出校门十米处,班主任因事请假则由科任教师护送。
9.严禁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10.组织学生参加集体校内外活动,一定要事先报学校批准,做出周密计划,有教师或负责人带队,有安全保障措施。
11.要充分关心和爱护学生,了解学生的身体状况,对有特异体质或特定疾病学生要做好登记工作,合理安排好教育教学活动。
12.学生在校期间突发疾病或者受到伤害时,要根据实际情况及时采取相应措施,避免导致不良后果。
13.教师在负有组织、管理学生的职责期间,发现学生具有危险性,要进行必要的管理、告诫或制止;值日教师要巡视校园,在可预见的范围内对全体学生安全予以关照。
14.各班要设立至少两名安全委员,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老师。
二、责任目标:
班主任、科任老师要对学生加强思想品德教育、法制教育和安全知识教育,要对学生严加管教,把安全教育渗透到教育教学环节中,让本班学生切实做到如下几点:
1.上学、放学路上要走人行道,要靠右行,学生中午不能早于上课前半小时到校。
2.不准骑自行车上学,严禁在路上扒车、拉车、追车。
3.不准玩易燃易爆危险品,如打火机、火柴、鞭炮、烟花等,不准带危险玩具如子弹枪、弹弓枪等上学。
4.课间不要做有危险的游戏,严禁坐在滑梯扶手上滑行。
5.集会做操各班要整队入场,严禁拥挤,严禁往下冲。
6.放学后要按时回家,不经过家长同意,不能私自外出。
7.严禁到建筑工地施工现场去玩耍。
8.没有家长带领不准私自游泳。
三、奖惩规定:
1.本责任书的职责任务列入第一、第二责任人的工作责任目标,经年终考核对加强学生安全工作成绩突出的要大力表彰并进行奖励,对落实不力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将根据《学校安全检查责任追查制度》追究第一、第二责任人的政治和经济责任,并实施一票否决制。
2.本责任书由学校纳入每学期班级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内容。
四、签订本责任书第一、第二责任人如工作岗位有变动,本责任书由接任者继续履行。
五、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学校一份,班级一份。
六、本责任书解释权在学校。利沟小学(盖章)班级:
在节假日期间,为了更好地配合学校做好安全教育工作,请家长们注意督促孩子增强意识,学会自我保护的知识和本领,为此,我校提出几点要求,希望家长密切配合,具体要求如下:
1、教育子女增强“安全第一”意识,学会一些自我防范、自我保护的知识和本领。
2、严禁学生到溪、河、池、水库中滑冰或玩耍。
3、任何时间在家在外不准玩火,要安全使用火烛,不准放鞭炮,不能在田间放火,防止引发火灾。
4、注意交通安全。孩子外出应有家长陪同,行走或乘车应请注意安全,在公路上要靠右行走,横穿马路要从斑马线通过,交叉路口、转弯路口、陡坡注意来往车辆。不要乘坐无牌、无证的车辆,不准私自骑自行车外出。
5、要防止坏人的侵害。不要单独外出游玩,购物要有家长同行;不搭陌生人的便车,不接受陌生人的钱财、玩具、礼物或食物。不让陌生人进入房中,不在他人面前炫耀父母的地位或财富,以免招致麻烦。不管坏人以任何方式威胁,千万不能开门。要学会使用“110”、“119”“120”等报警电话,但切忌随意拨打,否则要负法律责任。
6、要注意防止触电。不让孩子随意触摸电器、插座等有电源性物品,不让孩子使用热得快烧水,不用电热毯取暖,不用各种用电器充电,不私自使用各种电器。遇到雷雨天气,千万不要站在高耸的物体下,如旗杆、高树、电杆、烟囱,不要靠近有金属物的地方,不要收看电视,不要打电话。
7、防食物中毒。不随便吃腐烂、变质的饭菜、瓜果。不要随意吃不卫生的零食,不喝生冷水。
8、不准进行不安全的戏闹。如抛石头、土粒、杂物、弹弓、木棍、铁器、刀具等追逐打闹开玩笑,不准攀爬大树和各种建筑物。
9、室内用煤球炉取暖应该注意:保证室内空气流通,防止煤气中毒。掌握正确使用液化气常识,不单独开液化气炉灶。
10、反对邪教,崇尚文明。自觉学习科普知识,提高科学文化素质,热爱生活,反对迷信。不到网吧和游戏厅等娱乐场所上网和玩耍。不参加非法的活动,不做违法的事。
学生签字 班主任签字
家长签字 年级 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