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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加强学校食堂的卫生管理,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事件的发生,确保广大就餐者的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增加责任意识,落实管理责任,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中、省、市、县有关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食品安全责任书。
一、学校校长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第二责任人,学校食堂工作人员为直接责任人。学校要组织从业人员定期进行食品卫生安全知识及法律、法规的培训。
二、从事食堂工作的人员须经岗前培训,并取得健康证后方可上岗。
三、严格按《食品安全法》的要求进行采购、储存、加工、保管、索证、登记。四、严禁售卖“三无”食品和过期食品;严禁采购、加工经营《食品安全法》所禁止经营的不合格食品,特别是含有食品非法添加剂的原材料及其制品。
五、严禁采购未经食品检疫、检验、部门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六、严禁食堂出现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发生。
七、建立健全食堂台账和饭菜留样制度,及时处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及原材料。八、食品储存应当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定期检查,禁止存放有毒、有害及个人生活用品。
九、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刀、墩、板、桶、盆、筐、抹布以及其它工具、容器必须标志明显,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整洁。
十、如违反上述规定,出现公共卫生安全突发事件,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人的经济及法律责任。
十一、本责任书一式二份,学校及工作人员各执一份,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幼儿园(签章):________
责任人(签字):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为确保师生人身安全,根据上级有关安全工作要求,本着服务师生,安全第一的原则,经学校与食堂承包人协商签订本责任书。
一、牢固树立“优质服务,安全第一”的思想意识,强化安全防范措施,排除一切不安全因素。
二、采购粮油、蔬菜必须渠道正常、票证等手续齐全,且保证在运输、储藏方面无污染。
三、饭、菜熟透,不向师生供应生冷、霉变食品,严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四、食堂所有从业人员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执证上岗。各食堂必须办理卫生许可证。
五、协助值日教师维护好饭场秩序,严防拥挤、烫伤等不安全事故的发生。
六、严禁闲杂人员进入操作间。加强水源、电源管理,使用电器必须规范操作,经常检查线路,防止火灾发生,定期清洗水塔,保证用水卫生。
七、要定期对食堂灶具进行消毒,定期打扫环境卫生,定期进行灭蝇、灭鼠工作,认真做好防疫工作。
八、学校要尽可能创造条件,为食堂正常运作提供良好环境。
九、安全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发现不安全事故,视具体情况进行严肃处理,重大问题交由上级机关甚至司法机关处理。
十、本责任书每学年度签订一次,一式二份,学校、食堂工作人员各存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校长(盖字):
食堂工作人员(签字):
日期: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卫生部《关于加强学校卫生防疫与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进一步完善学校卫生防疫与食品安全工作,明确学校卫生防疫与食品安全工作责任。中心学校与所属学校签订此责任书。
1、校长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也是学校食品卫生安全防范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校长必须认真履行食品卫生安全工作职责,对学校食品卫生安全防范工作全权负责。
2、成立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小组,校长任组长,下设组员和兼职卫生管理人员。
3、学校必须营造食品卫生安全氛围,构建食品卫生安全防范体系,建立明确的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目标责任制,确立食品卫生安全防范责任意识和主体意识。
4、切实做好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宣传、督促和领导工作,整顿规范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秩序,开展食品卫生安全放心工程。
5、学校应加强食品卫生安全教育,劝阻学生不买无证(照)商贩出售的食品,不食来历不明的食品。不允许外来单位和个人擅自进入校园向学生兜售食品。学校内严禁摆摊设点,学生在校期间严禁外出买零食吃。
6、制定学校食物中毒应急处理方案,完善食品卫生安全工作信息上报制度,学校如有发生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及时采取措施,并上报上级有关部门,加强对事故处理的领导,与有关部门密切协作,采取有力措施,及时妥善处理。
7、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学校成立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领导小组。
8、建立定期健康体检制度,及时发现传染病患者并采取相应的隔离防范措施,及时切断传染病在学校的传播途径。
9、每月至少安排一次专项检查,以便及早发现问题,把不安全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落实卫生防疫与食品安全措施不力,导致食物中毒事件,对学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严重危害;食物中毒事件后不及时报告或隐瞒不报告,要依法查处直接责任人。
10、本责任书一式二份,__中心校和下属学校各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学校负责人:
中心校负责人:
日期:
为加强学校饮食卫生安全管理确保师生身体健康及生命安全促进食堂相关人员规范操作特拟定食堂安全责任书以便严格执行。
一、认真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严格按照《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及学校食品卫生管理规定从事食品生产加工和经营。
二、饮食原料及货物购进必须按《食品卫生法》有关规定严把质量关凡属大米、面粉、食盐、食油、味精、酱油等工业产品必须通过正当渠道进购经国家有关部门鉴定检验认证的产品。肉类必须经过检疫。不得滥用食品添加剂规范使用食品添加剂并建立食品添加剂使用台帐。进购发票如实填写售物人详细居住地址、姓名。禁止进购无商标、无出厂日期、无厂名的假冒伪劣产品。
三、食堂及仓库内外必须保持清洁卫生应采取必需的灭,防,蝇、防鼠、防其他有害昆虫措施(食堂的贮藏室内禁止贮放有毒有害物品。各操作间必须有相应的消毒、防腐、防尘、防蝇、防鼠、污水排放、垃圾存放等设施严防食品污染。
四、禁止非食堂工作人员进入操作间和库房。新招炊事员必须经过体检取得《健康证》后方可上岗。
五、禁止向师生出售腐变过期食品及国家明令禁止的带毒带污染作用的食品。要加强监管禁止学校小卖部,超市,出售“三无食品”及霉败变质食品。
六、自觉接受学校主管部门以及上级行政执法机关检查监督。凡学校检查或学生举报出的违反学校食品卫生管理规定及本协议的行为一经查实学校要对有关责任人予以批评教育、责令停业整顿、罚款等处理。凡违反国家政策法规的由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处理。凡造成后果的由国家司法机关追究责任人所有民事及刑事责任。
七、加强对食堂工作人员的管理严格奖罚制度。定期组织一次食堂工作人员的学习学习有关食堂工作的安全规定和食品加工常识并要有记录。
八、发生学生食物中毒事件要立即上报不得隐瞒并保护好现场。
食堂管理人是食堂安全的主要责任人对食堂的安全负全部责任必须严格执行以上各条规定。
本责任书一式三份安监办存档一份签订双方各执一份。
__人民政府,盖章,责任单位,盖章
负责人:___负责人:___
__年__月__日__年__月__日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强化食品安全工作的监管力度,保障师生的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中心校下发的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__金能小学食品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
一、责任主体
食品安全工作实行逐班主任负责制,食堂安全工作人员和校长为食品安全工作责任人。
二、责任内容
(一)成立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加强对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加强食品安全监管队伍建设,把食品安全工作提到议事日程,加强检查和督促,层层落实责任制。
(二)通过多种宣传形式加强对师生的食品安全知识法规的教育,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宣传,提高师生对食品安全的意识。
(三)制定措施,严禁学生在学校周边地区小摊档购买食品(零食),防止购买到不符合卫生质量标准的食品。
(四)学校要经常与有关部门一道,对学校周边地区的商店或摊档进行排查,发现销售不符合卫生质量标准食品的要及时报告有关单位,及时查处,防止不符合卫生质量标准的食品流入校园。
(五)加强对学校食堂的管理。食堂工作人员必须经过体检合格,持有上岗证,方可上岗;食堂必须按照有关卫生要求的程序正规操作,食堂购买的一切食品,必须符合卫生质量标准,并按照《餐饮食品索证管理规定》做好食品索证、验收以及台账等工作;每餐的菜必须取样保存48小时,以备检查;为防止学校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事故的发生,保障师生员工身体健康,认真执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的卫生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
(六)学校应加大食品安全配套设施投入和做好专项经费的年度预算,定期检查和更换安全配套设施。
(七)与食品安全工作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切实做好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八)建立和完善食品安全责任事故应急机制,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立即启动《坊子区学校预防和处置突发性事件方案》,做到各负其责,在第一时间内按分级管理要求,报告区教育局及相关部门,并迅速赶赴现场,组织救治,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好相关事宜。
(九)食堂工作人员的人生安全由他(她)自己负责。
(十)要做到学期初有计划,学期未有总结,日常综合管理和监督管理有记录、有档案,接受学校的考核、奖惩。
三、考核与奖惩
学校年终对各班完成上述责任目标的情况进行考评。对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成绩显著的单位和责任人,给予通报表扬;对食品安全管理工作不达标单位和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对由于工作失职,不履行领导责任,导致发生后果严重、影响恶劣的食品安全事故,依照《上级政府的有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学校对各班级安全责任目标的完成情况组织年终考核。对安全工作做得好的班级给予表彰;对考核不合格的班级和责任人实行“一票否决”;对出现严重问题的学校将按照有关法规追究责任。
四、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落实此次大赛食品责任,确保整个大赛的食品安全,特制定20__年度江苏雪冠集团与扬州大学就业创业协会的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责任书。
甲方:__大学大学生就业创业协会
乙方:____集团
乙方作为本次大赛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此次大赛的食品卫生、安全负有直接责任,并有责任、有义务组织参与此次大赛的乙方全体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执行本责任书所列条款。
一、保障食品质量安全
1、严格遵守国家《产品质量法》、《食品卫生法》、《食品生产加工法》、《食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食品质量安全符合国家有关产品的标准;
2、保证食品必须经检验合格后出售,未经检验及检验不合格的产品绝不出售;
3、保证食品加工工艺流程科学、合理,生产加工过程严格、规范,对生产关键工序进行严格控制,保证生产食品所用的原料、添加剂等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不使用非食用性原辅材料加工食品;
4、保证食品的包装材料、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包装工具、设备安全,保持清洁,对食品无污染;
5、积极配合执法部门依法进行的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和日常管理。
二、加强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健康监督和卫生知识培训
乙方对参与本次大赛的工作人员进行将抗监督,发现问题时及时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中关于食品加工人员的卫生要求,对参与生产加工人员进行严格监督、管理,对于不符合要求的个人,立即责令其整改,执意不改或者故意延迟时间的,可勒令其停止生产经营活动。
三、严格食品原材料、调料盒食品添加剂的管理,发放至食品中毒
严格验收、报关货品原材料,保证食品原料新鲜、无腐烂、无虫害、无变质现象;对味精、食盐、酱油、醋等调味品和食品添加剂,凡过期、变质、标识不清或感官性状异常的,一律不得使用。
四、严格食品卫生管理,做到制度化、责任化
对参与本次活动的各岗位的工作人员进行严格要求,培养其卫生习惯和卫生意识,真正做到各履其职,各负其责。
五、责任追究
本责任书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为执行细则,对违反其中任何条款所造成的事故或责任,将追究第一责任人的全部责任。
本合同书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留存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
甲方:(签章)___
20__年__月__日
乙方:(签章)___
20__年__月__日
安全是做好学生食堂工作的保障,为保障学生身心健康,防止食源性疾病、食物中毒及传染病的发生,促进食堂相关人员规范操作,确保学生食堂食品卫生安全总公司与各餐饮中心负责人签订以下食品卫生安全责任书:
1、学生食堂从业人员是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的直接责任凡,必须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切实僦好本职工作
2、学生食堂必额取得卫生部门核发的《食品卫生经营许可证》,食品加工必须符合卫生安全要求,做到清污分流,防止交叉叉感染。食堂从业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每年必须进行健康体检,取得健康证后方可参加工作。食堂从业人员要讲究个人卫生,做到勤洗澡、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更衣,工作时不吸烟,上岗穿着工作服戴工作帽、佩戴《健康合格证》。
3、学生食堂所出售的食品必须卫生,确保安全。不得采用过期霉烂、变质或不新鲜的食物和三无(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成品原料,四季豆类、野生菌类、出芽洋芋、青西红柿等蔬菜坚央不准进入食堂,不得采购病死或死因不明的家畜、家禽肉,不得出售凉菜和剩菜剩饭,不得加工或使用感官状异常的食品和原料。
4、食堂内物品摆放要规范,不得将食物混装。食用物品和非食用物品要分开摆放,防止误食,购进的原料要妥善存放并符合卫生要求,对购进的米,面、肉、油等发现异常,食堂人员要拒绝使用,炊具用后立即洗净入柜、不能入柜的定要妥善保管,食堂内不得存放有毒、易爆等妨害师生人自安全的物品。
5、所用餐具用具每无洗刷干净后要进行充分消毒,严格按照一洗、二清、三消毒,四冲洗、五保洁的程序操作。凡得传染性疫病的学生要及时隔离,防止传染。除食堂从业人员和检查人员外,其他任何人不准进入厨房。
6、厨房、餐具用餐场所、食堂周围等卫生要责任到人包干负责,垃圾及时清除,天天保持清洁。存放食品餐具的箱柜要经常进行消毒处理食堂内外要定期消毒,避免蟑螂、苍蝇等害虫滋生。
7、要呆取措施认真落实好厨房、保管室、用餐场所的防火,防电、防盗、防鼠、防蝇、防霉、防尘等安全防范措施,确保食品、器具安全卫生。每天下班前,要将材料入库,熄灭火种切断电源,关闭气阀,关好门窗,各处检查无误后才能离岗。
8、食堂禁止使用有色金属制品和洗衣粉,食堂大小电器、线路、炊具、气灶、开关等要规范操作、定期检查,发现日题及时处理。
9、食堂物品要登记造册,管理责任到人,任何物品发现失盗现象要追究责任并做出赔偿。食堂必须做好食品进购记录,购买大宗物品要索证。
10、食堂每餐饭菜必预留样,留置于冷藏设备中保存至少48小时,以备查验。
11、食堂要自觉接受学校和上级有关部门的检查督导,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对学校例行检查和上级监督检查等规范化管理不得有抵触情绪
12、食堂从业人员要加强业务技能学习,不断提高烹饪水平;要积极参加各班组组织的食品卫生安全知识培训,强化食品卫生安全意识。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强我校食品安全监管,明确责任主体,落实管理责任,有效防控学校群体性食品安全事件发生,保障在校师生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学校食堂、超市要切实履行以下责任:
第一条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从事食品生产加工和经营。
第二条学校食堂必须依法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超市必须依法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按照许可范围依法经营,并在场所醒目位置悬挂或者摆放相关许可证。
第三条学校食堂、超市要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配备专职或者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第四条学校食堂、超市要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餐饮服务从业人员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操作人员应当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人员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食堂负责人应当将其调整到其他不影响食品安全的工作岗位。出现咳嗽、发热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症状时,应及时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第五条学校食堂、超市要组织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培训,学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和食品安全知识,明确食品安全责任,并建立培训档案;要加强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食品安全管理知识的培训。
第六条学校食堂、超市要建立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采购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学校食堂、超市从食品生产单位、批发市场等采购的,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供货者的相关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等文件;从固定供货商或者供货基地采购的,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供货商或者供货基地的资质证明、每笔供货清单等;从超市、农贸市场、个体经营商户等采购的,应当索取并留存采购清单。
第七条学校食堂、超市要建立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采购记录制度。采购记录应当如实记录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或者保留载有上述信息的进货票据。学校食堂、超市要按照产品品种、进货时间先后次序有序整理采购记录及相关资料,妥善保存备查。记录、票据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第八条学校食堂、超市严禁采购、储存和使用下列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
(一)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食品,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的食品;
(二)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
(三)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生产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四)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
(五)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六)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
(七)未按规定进行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八)被包装材料、容器、运输工具等污染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九)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十)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
(十一)国家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
(十二)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第九条学校食堂在制作加工过程中必须仔细检查待加工的食品及食品原料,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加工或者使用。
第十条需要熟制加工的食品,要烧熟煮透;需要冷藏的熟制品,须在冷却后及时冷藏;直接入口食品、食品原料、半成品要分开存放。制作凉菜要达到专人负责、专室制作、工具专用、消毒专用和冷藏专用的要求,不制售生晕凉菜。
第十一条食品在烹饪后至出售前,一般不超过2小时。食堂剩余食品必须冷藏,冷藏时间不得超过6小时,在确认没有变质的情况下,必须经高温彻底加热后,方可继续出售,隔夜剩余食品一律不得出售。
第十二条学校食堂要建立留样制度,并设专人负责。每餐每样菜要各取至少100克作为留样食品,盛放在已消毒的容器中。取样后,必须用保鲜膜密封好(或加盖),以免被污染,并在外面标明留样时间、品名、餐次、留样人,并做好留样登记,便于检查。留样食品冷却后,必须立即存入专用留样冰箱内。留样冰箱内严禁存放与留样食品无关的其它食品。留样食品必须保留48小时。
第十三条学校食堂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食品安全标准采购、保存和使用食品添加剂。食品添加剂要存放于专用橱柜等设施中,标示“食品添加剂”字样,妥善保管,并建立使用台账。不得采购、贮存、加工、使用亚硝酸盐。
第十四条贮存食品原料的场所、设备应当保持清洁,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物品。
第十五条食品贮存要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定期检查,及时处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用于保存的冷藏设备,必须贴有标志,生食品、半成品和熟食应分框存入。
第十六条保持食品加工经营场所的内外环境整洁,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
第十七条定期维护食品加工、贮存、陈列、消毒、保洁、保温、冷藏、冷冻等设备与设施,校验计量器具,及时清理清洗,确保正常运转和使用。
第十八条用于餐饮加工操作的工具、设备必须无毒无害,要做好标志或者区分明显,并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具、设备应当在使用前进行消毒。
第十九条须由专人负责于每餐后对餐具、饮具进行严格的清洗、消毒,并在专用保洁设施内备用,不得使用未经清洗和消毒的餐具、饮具。
第二十条保持运输食品原料的工具、设备、设施的清洁,必要时应当消毒。运输保温、冷藏(冻)食品应当有必要的且与提供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保温、冷藏(冻)设备、设施。
第二十一条学校食堂、超市应当接受和配合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或食品监督部门对本部门的食品卫生检查监督,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并对提出的整改意见认真落实。
第二十二条若发生师生食物中毒事件,要立即上报学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医务处)并保护好现场,不得隐瞒。
第二十三条学校食堂、超市管理人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食堂、超市的食品安全负全部责任,必须严格执行以上各条规定。
第二十四条本责任书一式二份,签订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食堂管理人员签字:
学校校长签字:
____年__月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