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家长安全责任书(精选16篇)
学生安全教育是每一位教师的责任,教师要强化学生的安全意识,对学生安全工作要常抓不懈。教学过程中的安全是整个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教师是教学过程中安全责任的直接责任人。为保证我校教学工作顺利进行,本着预防为主,责任明确的原则,与教师签订教师工作安全责任书。
一、教师自身安全责任
1、自觉主动学习国家的法律法规及有关安全工作的规章制度,模范履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提高自身修养。
2、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安全行车、规范停车,不乘坐或驾驶无牌无证的各种机动车辆,不酒后驾车,不无证驾驶。
3、外出时,要维护教师形象,注意人身安全,做好自我保护工作。
4、在日常工作中做到安全用电,不擅自拆卸或安装各种电器设备。
5、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种活动及公益劳动,做到遵守秩序,注意安全。
6、安全上网,坚决与通过网络传播病毒、反动信息、色情信息、垃圾邮件的违法行为作斗争;非法攻击和进入他人计算机、服务器是违法行为;要远离色情网站,不要轻易运行电子邮件里的附件,在网络上不要轻易相信别人。
7、在八小时工作之后的业余时间内,不要参与赌博、迷信等不健康的活动。由于赌博违法等活动被上级查处,学校将建议其调离本单位。
二、维护学生安全工作职责
1、值周、值日人员,要准时上、下岗,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行政值周和值日教师是本周安全工作的主要负责人,应主动协助学校督促全体教师认真履行各岗位职责,及时妥善地处理好学校出现的矛盾和问题。如无法解决,应及时上报学校。要做到:加强课间、午间巡视,及时处理偶发事件,阻止学生玩不正当的游戏、危险性活动;上学、放学要协助保安在校门口值勤,保育教师要做好学生的保教保育工作,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2、节假日值班时,值班老师是本值班期安全工作的直接负责人,应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及时妥善地处理好出现的问题。如无法解决,应及时上报学校。做好值班记录并签名。
3、关注本班教室、设备的安全状况,做到经常检查教室门窗、玻璃、开关、插座、电灯线路等安全状况,发现异常,及时处理,并向校长及时汇报。若因疏于防范,玩忽职守造成事故,将追究班主任的管理责任。
4、尊重学生,依法从教,以德从教,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讽刺、挖苦、辱骂、歧视学生,不用教师忌语。
5、课堂安全责任:该堂课的教师为直接责任人;其他活动:组织者为直接责任人。
6、各科教师要了解和掌握基本的安全常识和急救知识,要结合本学科特点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教给学生安全常识。
7、严格遵守学校作息时间,严禁脱离岗位。教师上课、辅导按时到岗,认真负责,不得迟到、早退、缺席,不得随意延后。
8、任课教师上课要严格点名制度,若发现学生缺勤,要仔细询问其原因,若情况异常,要及时告知班主任、值日教师及值周领导,并妥善处理。学生无故旷课或中途逃学,科任教师要及时追查去向并告之班主任。学生请假严格履行请假制度。
9、课堂中要关心学生,发现学生身体不适,应及时告知班主任并通知家长,向学校主管领导汇报,确需上医院治疗的须有教师陪同,不允许有病学生单独回家。
10、体育教师课前应检查所用体育设施和用品的安全情况,按规定完成准备活动,强调活动中的安全事项及自我保护,询问有无不适宜本节课活动的学生,全程监控课堂活动。
11、学生早上进校后,教师不准以任何理由让其离校。无特殊情况,课间不得指派学生外出。更不得让学生为教师办私事。
12、恰当处理好课堂偶发事件,及时调控学生之间发生的矛盾冲突。
13、凡发生意外事故,该堂课的教师要进行妥善处理,并在第一时间汇报给学校。若须进行及时疏散的,教师应组织指挥学生立即疏散。
14、在非教学时间,教师若发现学生有违纪行为的,应立即制止并教育学生。
15、在组织学生集体外出活动前,应制定切实可靠的安全保卫措施和应急预案,并预先向学校申报,等学校审批后方能行动。在活动期间,应协调各带队教师管理好学生,及时妥善地处理好各种突发事件。如遇到较大突发事件,应及时报告学校。
16、学校实行“首遇负责”制度,对首先遇到事故的教师要负起责任,及时处理。教师一旦遇到事故就要高度负责,妥善处理好事故。
17、条款上未尽事宜,按《学生伤害事故处理方法》执行。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学校一份存档,教师一份。本责任书自签定之日起生效。
责任人: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幼儿是祖国的未来,家长的希望。幼儿的安全是幼儿健康发展、成长的基础,也是全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您的孩子送到我们幼儿园来就读,是您对我园的信任。我园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制定了《幼儿安全管理制度》、《幼儿安全预防制度》、《幼儿卫生保健制度》等,使得您的孩子能在我园安全、健康、快乐地全面发展。现就幼儿的安全特与家长签订如下协议:
1、家长接送幼儿入园离园,请自觉遵守幼儿园的作息时间表,及时接送幼儿入园离园。(早上8∶00入园,未在园吃午饭的幼儿11∶15接幼儿离园。下午1∶30上课,4∶30接孩子离园。)如无特殊情况,不要随意接幼儿离园,如有特殊情况必须中途早接,班里老师要问明情况,请家长耐心配合。
2、家长每天早上必须亲自接送幼儿到园,并将幼儿亲自送交老师。家长要固定一个或几个家庭成员接送,有特殊情况别人代接的,要提前通知幼儿所在班级老师。
3、禁止幼儿携带刀具、铁钉、火柴、烟花爆竹、玻璃等危险物品入园,在送孩子入园前,要对孩子的书包、口袋检查一遍,看幼儿身上有无不安全器物。
4、接幼儿离园,家长要提醒幼儿主动与老师说“再见”。
5、孩子离开老师,由家长带走后停留在幼儿园玩耍,家长有监护责任,如发生意外,其责任自负。
6、孩子有身体不适及特殊情况一定要和老师交待清楚,不要隐瞒。
7、为安全起见,不要给孩子穿长带子鞋,长带子衣服,孩子的着装应简洁舒适、便于运动。幼儿在园期间最好不带装饰性物品或贵重首饰,以防丢失或吞食造成意外。
8、家长应注意幼儿的饮食卫生安全,教育幼儿不带零食入园,不吃冷饮,更不能在游动摊点给幼儿买零食吃,若幼儿在吃零食时发生安全事故,幼儿园不承担任何责任。
9、家长应勤给幼儿剪指甲,教育幼儿不在园内乱扔果皮、纸屑、爱护公共财产,培养幼儿爱清洁、讲卫生的良好习惯。
10、家长在接送幼儿途中,一定要注意交通安全,由家长本人亲自接送,教育孩子过马路要靠右行走,不在马路上追逐、打闹、嬉戏,遵守交通规则,若在途中出现安全问题,幼儿园不负任何责任,责任自负。
11、为减少因幼儿发生意外事故引起的争端和经济损失,本着自愿的原则,幼儿园每学期开学时组织幼儿参加集体意外伤害保险,家长本着自愿参加的原则为您的孩子投保。如果确有特殊情况不愿入保者,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幼儿园不负任何责任。
12、幼儿之间在共同玩耍的过程中,难免会产生一些争执矛盾,产生些小的摩擦,家长之间要相互包容。如有特殊情况要尽快找老师反映,由幼儿园进行协调处理。家长不能擅自找孩子解决问题,如因此造成不良后果,责任自负。
13、家长要配合幼儿园做好幼儿的安全工作,加强对幼儿安全意识的培养,教育幼儿不动手打人,不做危险动作,不做不安全的游戏。
14、家长应引导和督导其孩子每天坚持早睡早起,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
15、国家已于XX年9月1日开始实施《学生伤害事故处理条例》。幼儿在正常活动中出现较大意外事故按《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处理。
16、家长通讯联系方式和家庭住址发生变化的,应及时告知本班教师。
各位家长,幼儿的安全,是幼儿教育工作重中之重,是幼儿健康成长的前提,和谐的教育教学环境,要靠家长和幼儿园共同来营造,希望家长能积极配合我们的工作。高度重视幼儿安全,自觉遵守以上条约。谢谢您的合作与支持!
家长联系电话:
幼儿园:(盖章)
幼儿家长签名:
班主任签名:
教育孩子是学校和家长的共同责任,确保每一位孩子的健康成长是我们的共同心愿。孩子的安全,关系到您家庭的幸福和安宁,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和国家的前途。我们必须警钟长鸣,牢固树立“生命重于天,安全重于山”的思想意识,认真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和防范工作,为学生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父母或其它监护人应依法履行对子女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家校双方必须重视对青少年的保护,学校特与家长签订学生人身安全责任书。
1、父母或其它监护人要经常对子女进行法律知识教育、安全知识教育,教育学生注意防火、防电、防食物中毒、防交通事故、防人身伤害、防疾病教育。
2、父母或其它监护人应教育学生在校期间遵守校规校纪,不打架、不骂人,进出教室不要拥挤,上下楼梯要靠右行。教育孩子严禁翻越围墙、校门、追跑打闹,攀高爬低,触摸带电设施。如学生违纪造成人身伤害的,学校负责处理事件,根据情节轻重,责成当事人家长负责一切经济损失。
3、教育孩子独自在家时,不要给陌生人开门在上学、放学回家途中,不与陌生人交往,不听信陌生人的话,不随陌生人而去,,未经家长允许不到别人家里。
4、学生有事要请假,事毕要销假,不能请假的由家长代请,如果无履行请假手续未到校上课,私自逃课,所发生的一切事故,责任有其父母或其它监护人承担。
5、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家长要教育孩子注意交通安全,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不横穿马路,不骑车带人,不在路边玩耍,否则后果自负。
6、教育并督促您的孩子注意饮食安全,不要到校门外购买食品,以防车辆撞伤,更不要到小商贩处购买不卫生食品,以防引起食物中毒。
7、父母或其它监护人要经常和学校保持联系,对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其它生理、心理状况异常的学生要及时通知学校,密切同学校配合,确保学生在校、在家或其他任何场所的人身及财产安全。
8、注意饮食卫生,饭前便后要洗手,谨防食物中毒。
9、父母或其它监护人要支持学生参加人身保险。
学生姓名: 年级 班级:
家长姓名:
百尺河小学
学校与家长安全责任书
为了强化学生、家长和学校的安全意识,增强安全责任,保障学生的身体健康,现根据国家教育部关于《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有关条款,按照职责分明,责任落实的原则,特与学生家长签订本责任书。 学校的权利及义务:
在实施教育教学活动中,学校有责任提供符合安全标准的教育教学设施、生活设施,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校舍安全、用电用水安全,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学校将依法治教,严格按上级规定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促进学生的身心健康发展,若因学校或教师不当造成的安全事故,学校或老师将根据规定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家长的权利及义务:
学生应遵守学校制度和纪律,学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依法履行监护职责,配合学校对学生进行安全和纪律教育,学生或其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学生伤害的,应承担相应责任。
1、在学生自行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发生的;在学生自行外出或者擅自离校期间发生的;学生请假期间、无故逃课期间所发生的意外伤害等。
2、注意交通安全,自觉遵守交通规则,请勿乘坐非法营运车辆和车况不好的车辆。骑自行车外出时,要遵守交通规则,不说笑打闹,不骑车猛拐,不抢行,不带人,不骑摩托车或乘坐不安全的车辆外出,避免发生交通事故。
3、在放学后、节假日放假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学生自行滞留学校或者自行到校发生的,或其他在学校管理职责范围外发生的。
5、在与他人发生矛盾和纠纷时,请向老师、班主任、年级组长、领导或其他相关部门反映,不要用武力解决问题。
6、学生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违反社会公共行为准则、学校的规章制度或者纪律,实施具有危险或者可能危及他人的行为的。
7、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学校、教师已经告诫、纠正,但学生不听劝阻、拒不改正的。
8、家长或者其监护人知道学生有特异体质,或者患有特定疾病,但未告知学校的。
9、未成年学生的身体状况、行为、情绪等有异常情况,监护人知道或者已被学校告知,但未履行相应监护职责的。
10、凡在校外发生的一切事故,责任概由学生家长负责。
此责任书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学校与家长签字日起至学生毕业离校前有效。本协议中没有涉及到的问题,依《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两方协议解决或通过其他途径解决。
年级 班 学生(签字):
家长或监护人(签字):
刘寨小学(盖章):
X年XX月XX日
尊敬的各位家长:
幼儿是祖国的未来,家长的希望。幼儿的安全是幼儿健康发展、成长的基础,也是全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您的孩子送到我们幼儿园来就读,是您对我园的信任。我园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制定了《幼儿安全管理制度》、《幼儿安全预防制度》、《幼儿卫生保健制度》等,使得您的孩子能在我园安全、健康、快乐地全面发展。现就幼儿的安全特与家长签订如下协议:
1.家长接送幼儿入园离园,请自觉遵守幼儿园的作息时间表,按时接送幼儿入园离园。(早上7:50—8:10入园, 11∶30—11:40接幼儿离园。下午2∶30—3:00入园, 5:10— 5:20接幼儿离园。)如无特殊情况,不要随意接幼儿离园,如有特殊情况必须中途早接,要给老师说明情况。 送幼儿入园时,未到本园上班时间且没经本园教师同意,不能过早地将幼儿私自送入园内或室内,否则后果自负。
2.家长每天必须亲自接送幼儿到园,并将幼儿亲自送交老师。家长要固定一个或几个家庭成员接送,有特殊情况别人代接的,要提前通知幼儿所在班级老师并持
接送卡方可接走孩子。
3.禁止幼儿携带刀具、铁钉、火柴、烟花爆竹、玻璃等危险物品入园,在送孩子入园前,要对孩子的书包、口袋检查一遍,看幼儿身上有无不安全器物。
4.接幼儿离园,家长要提醒幼儿主动与老师说“再见”。
5.放学后,禁止家长带孩子在幼儿园逗留玩耍,孩子离开老师后家长承担监护责任,如发生意外,其责任自负。
6.孩子有身体不适及特殊情况一定要和老师交待清楚,不要隐瞒。若不能到园,应及时向班主任请假并说明原因,
7.为安全起见,不要给孩子穿长带子鞋,长带子衣服,孩子的着装应简洁舒适、便于运动。幼儿在园期间最好不带装饰性物品或贵重首饰,以防丢失或吞食造成意外。
8.家长应注意幼儿的饮食卫生安全,教育幼儿不带零食入园,不吃冷饮,更不能在游动摊点给幼儿买零食吃,若幼儿在吃零食时发生安全事故,幼儿园不承担任何责任。
9、家长应勤给幼儿剪指甲,教育幼儿不在园内乱扔果皮、纸屑、爱护公共财产,培养幼儿爱清洁、讲卫生的良好习惯。
10.家长在接送幼儿途中,一定要注意交通安全,由家长本人亲自接送,教育孩子过马路要靠右行走,不在马路上追逐、打闹、嬉戏,家长在等待接孩子时不站在马路中间,要遵守交通规则,若在途中出现安全问题,幼儿园不负任何责任,责任自负。 11.幼儿之间在共同玩耍的过程中,难免会产生一些争执矛盾,产生一些小的摩擦,家长之间要相互包容。如有特殊情况要尽快找老师反映,由幼儿园进行协调处理。家长不能擅自找孩子解决问题,若因此造成不良后果,责任自负。
12.家长要配合幼儿园做好幼儿的安全工作,加强对幼儿安全意识的培养,教育幼儿不动手打人,不做危险动作,不做不安全的游戏。
13.家长应引导和督促其孩子每天坚持早睡早起,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
14.坐车幼儿必须遵守值班教师的安排,不能在路上打闹,嬉戏,在老师的护送下安全上车。应自觉不让幼儿乘坐超员车辆,不让幼儿乘坐非营运车辆。
15.家长要做好幼儿不在园的安全保护工作,切实保护幼儿人身安全。不在园的安全责任由家长负责。
16.家长通讯联系方式和家庭住址发生变化的,应及时告知班主任教师。
17.为了不影响交通堵塞,请开车接幼儿的家长把车停在离校园门口100米以外的地方。
附:1.此安全责任书由幼儿园和幼儿家长签定,并从签定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20 年 月 日。
2.本责任书的内容签字方要严格遵守,幼儿园与幼儿家长(监护人)要密切配合,切实把幼儿安全工作做好。
幼儿园:(盖章) 班主任签名: 幼儿姓名: 幼儿家长签名: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不断增强教师的综治安全防范意识,坚决杜绝意外事故的发生,确保校园平安、稳定、和谐发展,教育教学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责任书:
1、任课教师要遵守“谁上课谁负责”的原则。在教学过程中有义务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细心观察、了解学生在课堂上的表现,防止学生之间发生口角,避免由于出现打架而导致安全事故发生。
2、任课教师在教学中必须坚守岗位,不得中途擅自离开岗位,不准学生随意私自离开教学场所,不能将学生驱赶出教室,不能以任何理由让学生离开校园,对学生突发疾病、意外伤害等事件,要及时通知班主任或学生家长,并妥善处理。
3、任课教师上课要及时检查学生数,若发现学生缺勤,要仔细询问其原因,若情况异常,要及时告知班主任及当日的值日领导,并妥善处理。
4、在实验课、活动课、体育课教学中,任课教师要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指导学生正确操作,增强学生自我保护意识,要仔细检查教学场所及所使用的实验仪器、电源、药品和体育器材等,消除隐患,避免由于教师或学生使用不当而导致安全事故。
5、任课教师要了解和掌握基本的安全常识和急救知识,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应及时组织救护,保护现场,及时告知班主任和受伤学生的家长,并向学校汇报。
6、按时放学,未经学校许可,不得提前放学。放学后,任课教师若滞留学生,必须自己在场,不允许出现学生在、老师不在的现象。
7、任课教师组织开展各种校外活动,必须经学校批准,要充分考虑到各种安全因素,确保学生人身安全。
8、学生参加本校各种训练队、兴趣小组活动,其安全由指导教师负责。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学校、教师个人各执一份。
孩子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在关注孩子健康成长的同时,我校要求家长们时时刻刻以身作则,并及时加强对子女交通安全、游戏安全、活动安全、游泳安全、防火、防电、禁毒、防绑架等教育,增强“安全无小事”的意识,教育子女有关常识,注重引导、培养和提高子女自救自护的能力,做到责任到位,确保安全。
学生在校期间,教师要对学生进行安全管理教育,校外由家长负责,在校外学生发生交通意外、溺水、中毒、触电、打架斗殴等恶性事故由家长负责。为了学生的安全,做到分工合作,责任明确,学校与家长签订以下安全责任书:
一、教育子女按时到校上课,有事或有病必须向学校老师请假,放学及时回家,注意道路交通安全、瞻前顾后,做到“一看二听三通过”,不得在公路上追逐、打闹、嬉戏,低年级的就学子女需要家长亲自接送,以防意外。
二、教育子女在学校要听从老师的教导,遵守学校规章制度,确保课间活动的安全,及时将子女的病情告之学校领导或有关老师,加以防范。同学间的玩耍应该有礼、有度。严禁在校内打闹。不准打架斗殴,不准携带管制刀具以及其它危害他人生命的器械。
三、学生严重违反学校纪律,屡教不改,学校不将该生列入各种救助、补助对象。 四、教育子女在双休日、节假日期间在家或外出的活动安全,如有外出活动须有家长亲自陪同,详细指导活动以防不测。
五、教育子女在家中不得独自使用有关电器设备,要了解用电常识,不得使用液化气烧火,不得将子女独自一人反锁在屋里,确保安全。
六、教育子女上下课、放学时进出教室和校门不得拥挤,不得在教室、走廊、过道追逐打闹,特别要注意低年级孩子上下楼梯的管理。
七、教育子女严禁擅自外出,野炊、烧烤,要学法、知法、守法,做好防火、防震,平时不与陌生人接触来往,以防上当受骗。
八、教育子女不吸烟,不饮酒,严禁在学校内燃放烟花爆竹,禁止携带烟花、爆竹、火柴、打火机等易燃易爆物品进校,不得使用学校带电物品。
九、教育子女不进入歌厅、舞厅、游戏机室。
十、注意食品卫生安全,不吃“三无”食品及过期变质食品,防止食品中毒。 十一、陪同子女外出时,子女着装醒目,并注意乘车安全,未满12周岁的子女严禁骑自行车上路,严禁摩托车后载有未满12周岁的子女,严禁驾驶“三无”摩托车或已报废的摩托车运载子女。
十二、禁止子女带刀具、弹弓和其他危险物品进入校园,禁止子女玩各种危险游戏。 十三、禁止子女玩火、玩水。玩电。
十四、严禁子女酗酒闹事、猜拳、打架斗殴。
十五、禁止子女爬高上梯、跳教室宿舍窗台、外出游走。
十六、建立学生外出请假报告制度,不管在家或在校,需要外出时,都要向家长或老师讲明才能外出,以免老师、家长担心。
十七、子女患有特殊疾病或具有特异体质,家长必须告知其班主任。
十八、学生在校生病,由班主任联系家长送去就医。家长接到通知后,必须迅速赶到。
十九、严禁孩子擅自离校出走。
二十、教育孩子认真遵守《新民中心校学生宿舍管理制度》,注意住校安全。
为了您的子女的安全、家庭幸福,特拟定此责任书,以示责任。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学校: 班级:
班主任(签字):
学生(签字): 家 长(签字):
为确保孩子在家和学校的安全,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学校特此和家长签订安全责任书:
1、家长要切实担负起孩子的监护责任。
2、未经家长同意不私自外出,外出必须由家长陪同。过马路时一定要注意左右两侧的车辆安全。
3、教育孩子必须遵守交通规则,不乘坐不合格车辆。不得在马路上骑自行车,更不要骑电动车上街。
4、教育孩子不到网吧、游戏机厅。
5、教育孩子严禁私自下河,不到池塘、河边、水库等水域游玩。严禁进行不安全的游戏。
6、教育孩子安全用电;不要在标有“高压、危险“的地方玩耍。严禁到施工场地或危险楼房、危险地段、桥梁游玩和逗留。
7、教育孩子严禁玩火。教育孩子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8、教育孩子遵守学校纪律,明确由于不遵守课堂纪律,不遵守校纪校规而造成的人身安全问题由本人负责。课间不文明活动追逐打闹等产生的人身安全或他人伤害责任学生及家长负责。
9、按规定时间上、下学路上的安全由家长负责,教育学生不在校外大闹、逗留,按时回家。教育学生主要伤、放学的交通安全。
10、严防一切伤亡事故,确保安全,及时的向学校汇报。 望家长带领孩子认真学习此责任书,并要求孩子讲责任书具体内容说给家长听。家长签字后让孩子带回学校。
家长签字: 西寺小学
双河幼儿园家长安全责任书
为了确保孩子的人身安全,预防意外事故发生,根据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安全工作要求》,特与家长签订本学年安全责任书。
1、请家长按本园作息时间准时接送幼儿,以保证幼儿在园期间的正常学习和生活。家长不得在班上长时间逗留,以免影响幼儿正常学习和生活。孩子有事、有病不能到园,家长必须向本班教师请假。
2、接送幼儿时,请将自行车、摩托车、助动车等一律停放在幼儿园门口。
3、幼儿来园时不得携带危险物品(如:硬币、小玻璃球、纽扣、火柴、打火机、小剪刀、别针、小刀和有刺的物品等),以免自伤和伤害他人;不得佩戴贵重首饰(如:项链、戒指、手镯、耳环、玉佩等),以防损坏、丢失和误吞。
4、严格执行幼儿园的接送卡制度,送孩子入园时,家长必须将孩子交给本班教师,并与教师交代好,方可持接送卡离园:接孩子离园时,必须出示接送卡,否则不能接走。
5、家长从班里接出幼儿后,要切实管理好自己的孩子,使幼儿的活动在自己的视线之内:对幼儿各类危险动作,如持物打闹、跨越护栏、损坏公物、进入楼内追逐等,家长要立即制止并进行教育;幼儿玩大型玩具时家长要进行监护,避免发生意外。
6、为了保证园内卫生的整洁,严禁在园内吸烟、吐痰、随地大小便,瓜皮果壳等废弃物品请自觉投入果皮箱内。
7、家长须搞好幼儿个人卫生,做到勤洗澡、勤理发、勤换衣服、勤剪指甲,不得留长指甲,以防抓伤他人。
8、孩子若有低烧、肠胃不舒服等到显现,家长要及时告知老师,以便教师多留意观察,及时发现、及早治疗;需服药的孩子,家长要下教师交代好,教师将药物妥善保管好,以防错服、漏服;孩子患传染病时,家长不得将其送入幼儿园,以免传染他人。病愈后须持医生证明方可进班;发烧在三十八点五摄氏度以上的幼儿需在家休息。以防惊厥。
9、家长应注意幼儿的饮食卫生安全,教育幼儿不得带零食入园,更不能在流动摊点给幼儿买零食吃,如果幼儿在吃零食时发生的食物中毒,本园一律不负责任。
10、幼儿在园内发生安全事故,家长应积极配合幼儿园及时采取措施救助受害幼儿,有责任一方的家长应承担赔偿责任。
11、家长若有自行联系车辆接送幼儿,安全责任感一律自负。无特殊情况,家长中途一律不准来园探视、接送幼儿,以保证幼儿的安全。
12、家长通讯联系方式和家庭地址发生变化的,应及时告知本班教师。
幼儿姓名: 幼儿家长(监护人):
本班教师:
宫里镇双河幼儿园
X年XX月XX日
各位家长:
安全是幼儿园工作的重中之重,但您的孩子的身心健康也有待于诸位家长的默契配合和努力,为了确保您孩子的人身安全,特签定如下:
一、幼儿在园内活动所发生的一切后果,由幼儿园负责。幼儿在园内发生安全事故,家长应积极配合幼儿园及时采取措施救助受害幼儿,有重大责任一方的幼儿家长应承担赔偿责任.幼儿因食物,煤气中毒所发生的一切后果,由幼儿园负责。
二、幼儿在园内因突发性疾病所造成的后果,幼儿园概不负责.因不可抗拒的因素(如:雷,电,地震.台风.洪水)等自然灾害所造成的后果,幼儿园概不负责.
三、禁止幼儿携带刀具、铁钉、火柴、烟花爆竹、玻璃等危险物品入园,入园前家长应检查幼儿身上的不安全物器。
四、无特殊原因,幼儿一律应在本园规定的时间入园、离园,幼儿在入园、离园时,家长应当与当班教师当面交接,如家长委托他人接送幼儿,后果自负。
五、幼儿园实行封闭式管理,无特殊情况,家长中途一律不来园探视、接送,以保证幼儿的安全。
六、家长应注意幼儿的饮食卫生安全,教育幼儿不带零食入园,更不能在游动摊点给幼儿买零食吃,如果幼儿在吃零食时发生的安全事故,责任自负。
七、家长应勤给幼儿剪指甲,教育幼儿不在园内乱扔果皮、纸屑、爱护公共财产,培养幼儿爱清洁、讲卫生的良好习惯。
八、幼儿园的小朋友在玩耍过程中,难免有这样那样的争执和矛盾,产生些小的摩擦,家长之间要相互包容。如有特殊情况要及时找老师反映情况,不能擅自找孩子解决,因此造成恶果,责任自负。
九、幼儿家长(监护人)有义务将幼儿的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异常心理状况明确告诉幼儿园,以使幼儿园针对个别幼儿的特殊情况采取适当措施。
十、如遇传染病期间,幼儿园严格按照防疫部门规定做相应措施.家长不得有争议。 十一、家长通讯联系方式和家庭住址发生变化的,应及时告知本班教师。
十二、放学以后不得带幼儿在园内逗留,若在此期间发生事故(如幼儿伤害,幼儿互相伤害)
自行负责。
十三、幼儿入园不得带贵重首饰(金银玉器等),如有丢失幼儿园概不负赔偿责任。
十四、本协议一式两份,签字(盖章)有效,家长,幼儿园各执一份.如有违反此协议者责任自负。
幼儿园(盖章)
家长签字:
年月日
为进一步明确和落实学校(幼儿园)管理接送车辆的安全责任,规范和严肃安全事故的责任追究,切实保障广大学生(幼儿)的生命安全,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山西省校车管理规定(试行)》和市公安局、教育局《关于加强全市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盐公局〔20xx〕149号)的要求,特签订本责任书。
一、接送车所有人、驾驶员履行下列责任
1.明确告知乘坐接送车学生(幼儿)的家长,接送车不是学校(幼儿园)的自备车,与学校(幼儿园)也没有雇佣关系,发生交通安全事故学校(幼儿园)不承担任何责任。
2.接送学生(幼儿)的车辆都是非客运车辆,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不赔偿营运险。
3.乘坐接送车存在交通安全危险,家长要谨慎选择。
4.接送车按照规定参加检测,各项指标检测合格,安全防护、自救设施齐全。
5.驾驶员没有受过刑事处罚、持相应准驾车型驾驶证满三年、三年内任一记分周期内记分不超过12分、三年内未发生过交通死亡事故,经身体检查无严重高血压、心脏病和其他危及安全行车疾病。
6.接送学生(幼儿)期间服从学校(幼儿园)的管理,接送学校(幼儿园)的安全检查。
7.接送学生(幼儿)时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不超员超速,按规定路线行驶。接送幼儿和小学低年级学生落实好跟车监护人,杜绝幼儿、小学生失管现象。
8.教育学生安全乘车,到接送点时(家长来接的学生幼儿)必须把学生幼儿交给家长,(家长不接的学生幼儿)交待学生幼儿及时回家;如有家长因有事耽误未按时赶到接送点的,接送车驾驶员必须多等5分钟或电话联系家长;对未联系到家长的要把学生幼儿带回学校(园)交给相关责任人,如果是末班车一定要把学生幼儿送到家。有特殊情况出现必须及时请示校(园)领导。
9.发生交通安全事故,按交巡警部门事故鉴定书承担相应责任,不逃避,不推诿。
二、家长履行下列责任
1.家长知晓接送车的性质。接送车不是学校(幼儿园)的自备车,与学校(幼儿园)也没有雇佣关系,发生交通安全事故学校(幼儿园)不承担任何责任。
2.家长自愿将孩子委托接送车车主、驾驶员接送,所交费用由家长与车主协商确定,按时交纳。
3.家长必须按时接、送孩子。
4.孩子因病因事不乘坐接送车要提前电话告知接送车车主(驾驶员)。
5.发生交通安全事故,家长要按照交巡警部门事故鉴定书承担相应责任,不得威胁车主、驾驶员人生安全,不得聚众闹事。
学生所在班级姓名: 接送车所有人(签名):
家长(签名): 驾驶员(签名):
甲方:幼儿园 乙方:幼儿家长(监护人)
孩子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在补习期间为确保孩子的人身安全,做到每个孩子高高兴兴到园,安安全全回家,是教师、孩子、家长共同的责任。根据上级的有关精神和我园的实际情况,特与幼儿家长签订安全责任书。
一、幼儿园责任(甲方)
1、幼儿园要加强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安全制度,落实安全目标责任,加强对园舍、幼儿活动场地和其他公共设施的安全保卫工作,并在可预见范围内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2、幼儿园应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幼儿进行思想品德教育、遵纪守法教育、安全卫生教育和交通安全教育,根据本园的实际情况,采取各项安全措施,确保幼儿在园安全。
3、教师要认真组织幼儿学习幼儿园的有关安全规章制度,讨论注意安全事项,经常了解、发现、查找不安全因素,加强安全教育,制定安全防范措施,严格要求幼儿遵守幼儿园的安全规章制度和条款,培养幼儿安全意识、自我防范和自救自护能力,力求保证幼儿在园的人身安全。
二、幼儿责任(乙方)
1、幼儿应严格遵守幼儿园的规章制度,遵守幼儿园老师提出的有关保证人身安全的各项要求,增强安全意识,不断增强自救自护的能力,坚决不做任何伤害自身和他人安全的事情。
2、幼儿有特殊要求提前离园的,必须由家长请假,否则幼儿不能私自离园。 3、幼儿应该按时到园,参加幼儿园进行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教育活动,遵守交通规则,注意饮食卫生,不玩火,注意安全用电,不乱动教室内的设备,切实提高自身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4、幼儿在园内要时刻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坚决不做危险的事情,上课期间除教师组织活动外,幼儿不准离开桌凳,不准在教室内乱串乱跳,未经老师允许不能随便离位喝水、上厕所、扔垃圾等,下课时一定按老师要求排队上厕所,不在厕所内打闹、嬉戏,并按老师要求排队回教室。
5、户外活动时,幼儿要严格按活动要求,在老师的指导下进行活动。
6、幼儿本人或幼儿家长(监护人)有义务将幼儿的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异常心理状况等情况明确告诉幼儿园,以便幼儿园针对个别幼儿的特殊情况采取适当措施。
三、家长(监护人)责任(乙方)
1、配合幼儿园对幼儿进行安全教育、管理和保护,不让幼儿携带危险物品到园(如剪刀、小刀、塑料玩具、火柴等)。
2、家长应了解幼儿园的作息时间,必须将幼儿亲自送到教室,然后从教师手中接走幼儿,不能让幼儿自己到园。
3、家长要做好幼儿不在园的安全保护工作,切实保护幼儿的人身安全。
4、幼儿或家长违反以上条款,造成安全事故的,幼儿园不承担责任。
(甲方)园长签字 _________ 班主任签字____________
(乙方)幼儿签字__________ 家长签字__________
20xx年 7 月 1 0日
尊敬的家长:
幼儿是祖国的未来,家长的希望,幼儿的安全是幼儿健康发展成长的基础,也是全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您将孩子送到我园来是对我们充分信任,我园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了《幼儿安全管理制度》、《幼儿接送制度》、《幼儿卫生保健制度》等规章制度,使得幼儿能在我园安全健康,快乐的生活与学习。现就幼儿的有关安全事项特与家长签订协议如下:
1、家长接送幼儿入园离园要文明有序。不得大声喧哗,不得随地吐痰,不得乱扔烟蒂。请自觉遵守幼儿园的作息时间,按时接送幼儿入园离园(入园7:50--8:10,离园16:00)。家长送幼儿到园时,领取接送卡;接幼儿离园时,出示接送卡并交还带班老师。各家长必须严格遵守接送制度,出示接送卡,如接送卡遗失,需及时告知带班老师并申请补办,以防冒领。禁止未成年孩子接送幼儿。孩子接走离开教室后,家长带领幼儿停留在幼儿园玩耍时,家长有监护责任,若在此期间发生意外,其责任自负。
2、如无特殊情况,请勿随意接幼儿离园,如有特殊情况需中途早接幼儿的,家长必须事先和老师联系,由老师将幼儿送到学校门口,家长方可接走幼儿。家长在接送路上一定要注意交通及幼儿安全。
3、家长要加强对幼儿自我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的培养与教育,禁止幼儿携带危险物品(如:刀具,铁钉、火柴、烟花爆竹、打火机、玻璃等一系列危险物品)、贵重物品、饰品或零食入园。在送幼儿入园时,家长应检查幼儿书包和衣裤口袋,确保无以上所述物品,如出现丢失、受伤和伤害其他幼儿事情发生由携带者家长自行负责。
4、家长应在幼儿入园后及时与老师沟通,不得隐瞒任何关于幼儿健康问题的情况,如幼儿有癫痫、心脏病等特殊情况的,家长必须用书面形式说明情况,如实告知带班老师,以便老师采取适当的保护措施。如生病不能入园,请家长及时打电话告知带班老师。幼儿在园期间,老师和保育人员不得受家长委托喂药,如幼儿生病需喂药,家长应提前告知老师,老师将幼儿送到门卫室,家长自行喂药,如喂药后幼儿出现一切不良后果,由家长自行承担。
5、家长应注意幼儿的饮食卫生安全,教育幼儿不带零食入园,不吃冷饮,更不能在外面小商店给幼儿买零食吃,如果幼儿自带零食在我园吃时发生安全事故,其责任由家长自负。
6、为安全起见,不要给孩子穿长带子鞋,长带子衣服,着装应简洁舒适、便于运动。
7、家长应给幼儿勤剪指甲、勤洗头、洗澡、勤换衣服,培养幼儿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8、幼儿园的小朋友在玩耍过程中,难免产生一些小的摩擦,出现争执与矛盾时,家长之间应相互理解包容。如有特殊情况要尽快向老师反映,不能擅自找家长解决,否则责任自负。
9、联系方式、家庭住址及接送人员发生变化的,应及时告知本班老师。
10、幼儿离园后,家长应照看好幼儿,如发生一切安全问题由家长自行负责。
11、本责任书与家长签字后生效,有效期1年。
幼儿的安全是幼儿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是幼儿健康成长的前提,和谐的教育教学环境要靠家长和幼儿园共同来营造,希望家长积极配合我们的工作,高度重视幼儿的安全,自觉遵守以上所列条款。谢谢您的合作与支持。
幼儿姓名:_______
家长签名:_______
时间:20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中心幼儿园
为了密切幼儿园与家庭的联系,形成幼儿园教育与家庭教育的合力,增强幼儿的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加强思想道德建设,确保幼儿在园期间能安全、健康地成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要求,特与幼儿家长签订本责任书。
甲方(幼儿园)责任
1、落实安全教育职责。幼儿园要按照《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经常对幼儿进行安全教育,增强他们的安全意识,教给幼儿必要的安全知识,培养他们自我保护能力。
2、落实安全管理职责。幼儿园要经常对校舍和教育教学设施进行检查,及时采取措施,排除安全隐患。加强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安全工作有预案,有演练,有实效。加强交通安全教育,幼儿园不参与违规接送,教育幼儿放学后不乘坐超载车、“病车”、“黑车”。加强饮食安全,严格执行卫生消毒制度、食堂食品检查验收制度,不购买腐烂、变质食物,确保食谱科学,膳食合理。
3、落实教师管理职责。幼儿园要加强对教师的管理,要求各教师严格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关心、爱护幼儿,坚持正面教育为主,不歧视、体罚和变相体罚幼儿,尊重他们的人格。发现幼儿违反园纪园规,应及时教育劝阻;发现幼儿在园期间突发疾病或者受到伤害,应根据实际情况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4、落实班主任管理职责。班主任要收集汇总幼儿家长通讯信息。每学年至少对每位幼儿家访一次或邀请家长来园约谈,加强与家长沟通,至少召开一次家长会议,向家长通报幼儿在园情况。幼儿如出现擅自离园、生病等异常情况,班主任应及时与家长联系。认真搜集幼儿体质、心理特异情况,及时以书面方式告知幼儿园领导,并有针对性地采取适当的教育教学措施。班主任要注重幼儿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辅导,加强幼儿安全法制教育,落实措施,预防和避免幼儿意外伤害事件发生。
乙方(幼儿、家长)责任
一、幼儿责任:
1、遵纪守法职责。在园期间应服从幼儿园管理,严格遵守幼儿园的规章制度和纪律,放学后、节假日、双休日等在园外时间要遵守治安管理规定、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
2、学习安全知识和规范行为职责。幼儿应认真学习安全知识,接受安全教育,增强安全意识,增强自救自护的能力。不参加p支持或怂恿他人进行危险、不安全的活动。发现不安全因素要及时反映报告老师。
3、与同伴和睦相处。同伴之间要团结友爱,发生矛盾时要及时报告老师,通过正常途径解决。
二、家长责任:
1、安全教育职责。家长应教育子女服从幼儿园管理,遵守园规园纪,主动对子女进行安全教育、管理和保护,积极配合幼儿园落实有关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保护措施,增强子女安全防范意识,提高子女安全自护自救能力。家长要将家庭住址、联系电话、手机号码等联系方法详细具体告知班主任,并保证联系畅通。
2、异常情况告知职责。家长应主动及时将子女的特异体质、异常心理状况或异常行为等情况以书面形式明确告诉班级教师,以便教师针对个别幼儿的特殊情况采取适当措施。幼儿服药时,家长应亲自与班级教师交代清楚,切勿让幼儿自行保管,防止因未交代清楚造成误用药品而发生意外。
3、负责子女往返幼儿园及自行滞留在园的安全职责。根据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浙江省中小学校学生人身安全事故预防与处理办法》,家长要全面负责子女往返幼儿园的安全,保证子女上学、放学途中不乘坐“三无”车辆,不乘坐超载、超速车辆,杜绝子女在往返幼儿园途中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家长应了解幼儿园的作息时间配合幼儿园落实幼儿入园、离园登记制度,防止幼儿误接、走失。除统一要求外,家长必须将幼儿亲自送到教室,放学后亲自从教师手中接走幼儿。家长从老师处接走幼儿应尽早回家,防止因幼儿在园内滞留、玩耍而发生伤害。
4、监管子女的职责。家长要监管好子女在放学后、双休日、节假日等在园外时间的行为,教育子女不搞危险活动;要加强子女防溺水教育,不会游泳的不下水,学游泳的必须要有家长带领;会游泳的下水游泳必须要有家长陪同;教育子女要特别注意饮食卫生,不吃变质食品,防止病从口入;要加强子女防传染性疾病、防触电、防火、防煤气中毒等安全知识和安全防范技能教育。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定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幼儿在本园入托期间。
甲方(幼儿园)责任人签字乙方(家长)签字(盖章)
(盖章)
班班级教师签字
年 月 日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不断增强教师的综治安全防范意识,坚决杜绝意外事故的发生,确保校园平安、稳定、和谐发展,教育教学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责任书:
1、任课教师要遵守“谁上课谁负责”的原则。在教学过程中有义务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细心观察、了解学生在课堂上的表现,防止学生之间发生口角,避免由于出现打架而导致安全事故发生。
2、任课教师在教学中必须坚守岗位,不得中途擅自离开岗位,不准学生随意私自离开教学场所,不能将学生驱赶出教室,不能以任何理由让学生离开校园,对学生突发疾病、意外伤害等事件,要及时通知班主任或学生家长,并妥善处理。
3、任课教师上课要及时检查学生数,若发现学生缺勤,要仔细询问其原因,若情况异常,要及时告知班主任及当日的值日领导,并妥善处理。
4、在实验课、活动课、体育课教学中,任课教师要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指导学生正确操作,增强学生自我保护意识,要仔细检查教学场所及所使用的实验仪器、电源、药品和体育器材等,消除隐患,避免由于教师或学生使用不当而导致安全事故。
5、任课教师要了解和掌握基本的安全常识和急救知识,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应及时组织救护,保护现场,及时告知班主任和受伤学生的家长,并向学校汇报。
6、按时放学,未经学校许可,不得提前放学。放学后,任课教师若滞留学生,必须自己在场,不允许出现学生在、老师不在的现象。
7、任课教师组织开展各种校外活动,必须经学校批准,要充分考虑到各种安全因素,确保学生人身安全。
8、学生参加本校各种训练队、兴趣小组活动,其安全由指导教师负责。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学校、教师个人各执一份。
学校负责人: 责任人:
为了确保幼儿的在园安全,根据教育部《学生伤害的处理办法》要求,结合我园创建安全文明校园活动,经幼儿园商量决定特制定以下要求,望家长遵守执行。
一、家长应在孩子入园后将孩子的一切相关信息与老师进行沟通,不得隐瞒任何关于孩子健康问题的情况,如孩子有癫痫、高热惊厥、心脏病等特殊病情的,家长必须用书面形式说明情况并如实告诉带班老师。
二、禁止幼儿携带刀具、铁钉、火柴、烟花爆竹、玻璃等危险物品入园,家长应经常检查幼儿身上的不安全物器,如以此引起的后果家长自负。
三、无特殊原因,幼儿一律应在本园规定的时间入园、离园,幼儿在入园、离园时,家长应当与当班教师当面交接,家长不得随意委托他人接送幼儿,不得委托未成年人接送幼儿,更不能让幼儿独自入园、离园,否则,后果自负。
四、为了便于幼儿园管理,家长中途不得来园探视及接走幼儿,如有特殊情况,家长必须事先和老师联系。
五、家长应注意幼儿的饮食卫生安全,教育幼儿不带零食及其他吃的食品到园,更不能在流动摊位上给幼儿买零食吃,如吃了家长提供的零食而引起的事故,由家长自负。
六、家长要文明有序来园接送幼儿,如:不大声说话、不穿拖鞋、不随地吐痰等,给孩子树立“好的榜样”。放学后,如果家长带孩子在园游玩,一定要看护好孩子,如发生事故应由家长负责。
七、家长通讯联系方式和家庭住址如有变化的,应及时告知本班教师。
八、本责任书自幼儿家长签订日起生效,直至幼儿离园毕业。
幼儿姓名:
幼儿家长(监护人):
南阳堡中心幼儿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