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工作责任状【精选3篇】

水利工作责任状(精选3篇)

水利工作责任状 篇1

为了切实抓好我市20xx年度的农田水利建设工作,确保水利建设任务按时按质全面完成,根据市委市政府要求,对我市的农田水利建设工作严格执行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此,特签定如下责任状:

1、 抓好组织领导,成立技术小组。各乡、镇、街道要按文件要求成立相应的农田水利建设指挥部,明确领导责任和分管人员职责,建立健全责任制,确保把此项工作落实到实处;各乡、镇、街道也要成立技术小组,全面负责水利工程质量;各单位借水利建设之机,要大力宣传报道水利建设中的先进事迹。

2、 明确任务。各乡、镇、街道必须按各自20xx年度水利建设任务表的内容完成。对各乡、镇、街道收取的一事一议小型水利款,要做到公开透明,公正使用;乡、镇、街道必须按文件要求,抓好示范作用,亮点工程和样榜工程。

3、 抢抓时间。各乡、镇、街道借助当前水位较低的晴好天气,迅速掀起水利建设的高潮。

4、 检查验收评比。各乡、镇、街道每项水利工程完工后,组织相关人员自检,水利建设指挥部集中检查,验收和评比,检查内容包括组织机构、宣传报道、任务完成、质量达标等。由市政府对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给予物质奖励,对未达标的单位将追究相关责任。

责任人:

xx年x月x日

水利工作责任状 篇2

为了加强和规范各作业站的水利设施管理,防止发生积雪暴化,引发春汛造成灾害。为保证春播的正常生产,预防和减少各类水利安全事故的发生,结合管理区生产工作的特点,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履行安全责任,现对辖区内各作业站(居民组)签订本责任状。

一、认真贯彻执行“安全自查、隐患排除、责任自负、接受监督”的管理机制,及时成立本单位的水利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各作业站、居民组的主管领导是本单位水利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水利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二、各作业站领导要早谋划、早准备,防范到位,对本单位的各排水沟渠、桥涵、强排站加强巡视。对于发生的险情,及时上报管理区进行请示,经水利部门批准后派出挖掘机,并安排指定人员指挥机车、人力进行作业,排除险情,保证水流通畅,杜绝发生倒灌事故。

三、认真做好安全教育签字工作,签字率达到100%,不准代签、漏签。

四、管理区将对各单位进行检查,对落实工作不到位产生险情,造成农田受损,影响春播生产,以及出现农户上访的单位要追究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并严肃处理。

管理区主管领导:

作业站站长:

农机副站长:

水利工作责任状 篇3

为做好X年秋冬季和X年春季安全工作,预防和减少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特签此责任状: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村要立即成立柴草垛禁止进村工作领导组织,各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为第一责任人,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实行包保责任制,将责任细化落实,营造人人抓安全的工作氛围。

二、大力宣传,普及防火知识。各村(场)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大打青贮、黄贮会战的有利时机,把能贮的玉米秸秆全部揉碎收贮,减少玉米秸秆的原秆存贮量;要充分利用广播和标语等方式进行宣传,各村委会要修改完善《村民防为公约》,印发到户并张贴上墙。

三、坚持原则,严格禁止柴草进村。要求每户村民不得在村内存有多于500公斤的柴草、饲草,多余部分须存放于常年主导风向的下风向的村外安全区域,并与住宅区保持50米以上距离,存放区域周围设有10米净宽的防火隔离带,隔离带内严禁堆放可燃物。村内存放的柴草、饲草不得在电力架空线下,与住宅等建筑保持10米以上距离。严禁在柴草垛旁动用明火、燃放烟花爆竹,严禁违章放火烧荒和焚烧农作物秸杆。

四、落实相关领导责任。对原秆存贮、强行进村、拒不搬迁及搬迁不到位的村或村民,将依据《黑龙江省消防条例》第55、56、57条的规定,对村及相关单位处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对村屯及相关单位责任人和村民本人处以警告或5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同时,进村秸秆超过秸秆总量30%的,村书记自动辞职,村委会主任、包屯村干部、屯长停止工作,停发工资。

五、积极预防,认真演练。各村屯及相关部门要结合实际,立即修改完善《扑救大风天大面积火灾应急预案》。充分做好扑救大风天大面积火灾的救援、救助等工作,组织群众开展实战演练,确保在发生火灾时,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六、加强监管,严格考核。为把柴草禁止进村工作落到实处,镇政府将组成专项检查组,对各村(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其结果将纳入年终考核指标。

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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