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贯彻有关上级安全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让我校机动车车主充分认识到学校安全的重要性,长期性,本着对社会、家庭和教职员本人高度负责的态度,牢固树立安全工作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意识,真正领悟到行车不违章,全家都平安的含义,学校特向机动车主和驾驶员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望各位认真遵照执行。
一、驾驶员需持有自己的驾驶证方能驾驶车辆。
二、每位驾驶员都必须要不断加强对交通法律、法规文件精神的学习。
三、机动车及驾驶员都必须购买相关保险。
四、随时检查车况,自觉遵守交通法规。
五、驾车出行时必须佩戴安全头盔、系好安全带。
六、严禁酒后驾驶车辆。
七、严禁把自己的车辆借给无证人员驾驶。
八、驾驶过程中遵守交通规则,遵循宁停三分,不抢一秒的行车观念,确保自己和他人的安全。
九、所有机动车主和学校驾驶员不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以上规定,造成的一切后果和损失,由本人负责和自行解决。
十、此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长期有效。
牟定县职业高级中学(章):
法人代表(签字):
驾驶员(签名):
车辆牌照号:
高级中学
20xx年3月15日
春运交通安全责任状
为遏制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确保今冬明春的道路交通安全,根据省市春运交通安全管理的通知精神,结合我辖区实际,春运工作从20xx年2月4日开始,至20xx年3月15日为期40天的交通安全管理,我大队将与辖区客运单位、企业、学校等签订此责任状,确保行车安全、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出行平安:
一、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规范执法要求,加强信息化建设,进一步构建和谐警民关系,围绕“降事故、保安全、保畅通”工作要求,把春运交通安全工作抓紧、抓实,责任到人,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春运期间广大人民群众出行创造安全、有序、畅通的交通环境。
二、各客运单位、企业要强化源头管理、深化交通安全宣传,落实交通安全责任制,交警大队将利用春运启动日组织客运企业领导、管理人员、驾驶人、售票员和所有从事春运的客运职工,进行一次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开展一次面对面的宣传,提高预防交通事故的安全意识。
三、严厉查纠超员、超速、酒后、疲劳驾驶等危及行车安全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着力消除交通安全隐患,春运期间杜绝一次死亡3人以上特大交通事故。
四、各客运单位、企业必须保证其驾驶员驾车时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保证不超速、不超载、不疲劳驾驶、不无证驾驶、不酒后驾驶、服从交警部门管理。
五、以签订责任状形式,把责任落实到各客运单位、企业、车主、驾驶人,层层落实责任,各中队将督促客运单位与车主、驾驶人签订相应的安全责任状,做到客运车辆发车点底数清,情况明,客运车辆始发有登记、有记录。
立状单位: 立状单位负责人签字:
责任单位(签名)
(及车主): 驾驶员签名:
年 月 日
尊敬的家长:
根据区教育局《关于全区中小学元旦放假的通知》,下里小学放假的时间为201X年1月1日(星期日)至1月3日(星期二),201X年1月4日(星期三)正式开学。201X年12月31日(星期六)补201X年1月3日(星期二)的课。元旦假期虽然短暂,但是各位家长必须把学生的安全工作放在首位,为了让学生度过一个健康、愉快、文明、安全的假期,各位家长必须从以下几个方面严格要求学生:
1、学生在无大人的带领下不得私自去爬山或外出游玩,以防事故发生。严禁学生到水库、河坝、池塘等地方滑冰玩耍。
2、家长要认真履行好自己的职责,保证学生在节日中不做任何违规违纪的事。
3、节日期间,严禁学生到马路上骑自行车,追车,在马路上玩耍追逐打闹,以防发生交通事故。不得让学生乘坐“三无”车辆及三轮摩托车。
4、学生不得到厂区、河坝等危险的地方去玩耍。
5、在节日期间家长要教育孩子防煤气中毒,防触电,防骗,防火,防溺水;不要随意与陌生人交往,增强自我防护意识。
6、不要放松对传染病的预防工作,做到讲究卫生,如发现不适要及时诊治。要注意学生的饮食卫生,预防食物中毒。
希望各位家长以身作则,为孩子做榜样,主动配合学校做好孩子的教育工作。
家长签字:__________学生签字:__________班主任签字:__________
下里小学
201X、12、30
为进一步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营造安全、畅通、有序、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属地管理”原则,镇人民政府特与各村(居)民委员会签订本责任书。
一、全面落实道路交通安全监管责任。各村(居)民委员会主任为本村(居)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具体负责抓好本辖区范围内交通安全管理的组织、协调和落实工作。按照“政府主导、村级主抓、综合治理、务求实效”的要求,落实交通安全监管责任,与辖区内面包车、农用车、摩托车、货车、客车、工程车等各类车辆的车主和驾驶人员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并要求驾驶人员写出书面承诺,保证不无证驾驶,不驾驶无号牌、未保险、未年检的车辆。
二、切实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在各主要路口和主要道路上刷写墙体标语2幅以上。经常对各类车辆的车主和驾驶人员进行宣传教育,组织学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知识。采取多种形式教育引导村民不乘坐黑车、非法营运车、超员超载超速车、农用车、拖拉机。交通安全覆盖率、群众交通安全知识知晓率达到95%以上。
三、大力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定期组织对本辖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建立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台账,落实整改措施和整改责任,使道路交通标志标线、安全防护设施等交通安全基础设施设置率达到90%以上,交通事故隐患路段整治率达90%以上,交通事故多发路段整治率达到100%。
四、强化道路交通安全源头管理。实行村组干部包车责任制,建立车辆管理台账,督促车主按规定办理营运手续,按要求参加保险、车辆年检,督促驾驶人员按时参加学习培训和宣传教育等工作。严禁黑车、未保险车、未年检车等非法营运车辆上路行驶。
五、严格道路交通安全责任追究。对因安全措施和安全责任不落实,隐患排查整治不彻底,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造成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按照有关规定实行倒查,严格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六、本责任书一式两份,镇人民政府和各村(民)民委员会各执一份。
__镇人民政府责任人:
__村(居)民委员会责任人:
____年__月__日
春运及年度交通安全责任书
为切实落实交通安全管理措施,确保交通安全,严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交警大队特与运输企业、车主、驾驶人签订此交通安全责任书。
一、驾驶人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积极参加安全例会学习,认真学习、自觉遵守各项交通安全法规,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自觉做到不超员、不超速,不驾驶逾期未检车辆、车况不良车辆,杜绝驾驶与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车辆。
二、积极维护GPS监控平台的正常运营,不得进行遮挡、旋转摄像头等妨碍车辆监控的行为。对公安交警部门、运输企业监控到的超速、超员、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要积极接受处罚教育。
三、经常对车辆进行安全技术检查,确保安全设备齐全有效,确保车况良好,严防制动不良,及时更换轮胎,严防爆胎引发事故。及时进行车辆审验、处理违法、按时体检、审验。
四、有记满12分、发生负有死亡事故责任、超员20%以上的、超速50%(高速20%)以上、12月内有3次以上超速违法记录等行为之一时,自觉主动与运输企业解除驾车合同,不得继续驾车。主动到交警部门接受交通违法处罚、教育。
五、客运驾驶人要配合安检人员、乘务员认真做好“三品”检查,确保不运输、配载易燃易爆危险品。
六、长途客车驾驶人要严格落实凌晨2时至5时强制休息制度。严禁疲劳驾车,夜间驾车不准在3级以下公路行驶,超过400公里以上必须配备2名驾驶员。
七、在更换驾驶车辆时,驾驶员要及时向交警大队提供新驾车辆信息和原驾驶车辆现驾驶人信息,否则,不予进行聘用备案。
甲方:市交警XX大队 乙方:
民警签字: 车主签名: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一月二十八日
为认真贯彻落实《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及道路交通安全生产工作相关会议及文件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切实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监管,构建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体系,预防责任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
一、安全目标
所辖社区(筹委会)内不发生道路交通伤亡事故,不发生重大险情和严重违法案件。
二、责任内容
1、社区(筹委会)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人必须明确自己的职责及所属辖区内车辆的安全基本情况,熟悉车辆安全运行动态情况。
2、社区(筹委会)委会应当向所属辖区内的车辆驾驶人宣传贯彻国家和上级部门关于道路交通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和安全隐患,重大问题及时向街道办事处报告。
3、社区(筹委会)应当协助有关部门进行事故抢险、善后和调查工作。
4、完成上级领导和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考核办法
1、街道办事处责成安全生产委员会每年12月底前对各社区(筹委会)的安全目标和责任内容进行考核,并将责任书执行情况报告街道办事处。
2、完成目标任务的社区(筹委会),街道办事处予以表彰,未完成目标任务的社区(筹委会)当年度目标考核不合格,并不得参加街道评优活动。
四、本责任书一式二份,街道办事处、社区(筹委会)各一份,签字生效。
街道办事处
目标责任人:
社区(筹委会)
责任人: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为加强我校交通安全管理,提高机动车驾驶员的安全责任意识,学校与机动车驾驶员签订本安全责任书:
一、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学习、贯彻、落实相关部门对学校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
二、积极参加司机培训,主动接受安全教育,严格遵守上级交通安全主管部门和学校对机动车驾驶员提出的各项要求。
三、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重点做到四“不”,即不酒后开车;不疲劳驾驶;不闯红灯;不超速行驶。
四、经常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查,出现故障及时修理。
五、开车进出校园时要减速慢行,注意躲避学生,防止发生事故。
六、学校机动车外出必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司机不得擅自开车外出。
七、提醒学生不在车厢内打闹,向窗外抛洒杂物。
八、如违反上述要求,产生后果,由相关部门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司 机(签字): 校方主管领导(签 字):
二0XX年三月五日
为了预防和遏制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最大限度减少事故伤亡,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障道路交通畅通,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村总支、村委会实行书记、主任负总责,成立交通安全“夏秋战役”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细化任务,明确责任,狠抓落实,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村支两委要制定相应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制度,明确专人负责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加强对驾驶人的交通安全管理教育。
三、村对所辖区域通村通组公路实行定人、定路段、定责任确保对乡村公路的全程监控。
四、村支两委干部对所辖路段进行隐患排查,并将排查结果按时按要求上报。
五、严禁“三无”车辆上路行驶和非客运车辆非法载客。管段干部要和公安民警一道加大打击力度,同时畅通信息渠道,随时将交通隐患信息上报,以确保隐患及时整改。
六、管段干部要坚守工作岗位,对一时难以整改和夏季容易发生坍塌、落石、山体滑坡的路段,要确定人员24小时监控。
七、及时上报隐患或交通事故,严禁迟报、漏报、瞒报。
拟状单位:__乡人民政府责任人:
签状单位:责任人:
二o__年五月二十日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车辆规范化管理,明确车辆安全管理职责,防止车辆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特签定如下责任书。
主管领导责任:
1、监督、检查主管部门的车辆管理和使用。
2、严禁私自驾驶公务用车。对因特殊情况确需自己驾驶公车的,经请示局长同意后方可,否则出现交通事故的,本人承担一切责任。
3、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主管部门的车辆安全负有直接领导责任。
部门领导责任:
1、加强对驾驶员的教育和管理,做好车辆的安全、维护、管理、使用等工作。
2、严禁私自驾驶公务用车。对因特殊情况确需自己驾驶公车的,经请示主管领导同意后方可。否则出现交通事故的,本人承担一切责任。
3、部门领导为车辆安全第一责任人,因监督管理不利,出现重大交通安全事故的,给予撤职处分。
驾驶员责任:
1、准驾人员接到部门领导的派车通知后,必须按时出车,行车途中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规及安全操作规程。
2、准驾人员未经批准擅自使用车辆或违反车辆驾驶“十不准”制度造成交通事故的,准驾人员承担全部责任,取消驾驶工作岗位。
3、准驾人员必须加强车辆日常维护和保养,随时保持车内外清洁,若车辆出现故障,准驾人员需及时报告部门领导,及时维修,确保车辆车况良好。
4、准驾人员在驾车过程中若发生事故,按国家的有关政策法规解决。
本责任书一式三份,从签字之日起生效。
部门主管领导: (签字)
部门法定代表人: (签字)
驾驶员: (签字)
为了切实加强中小学校交通安全工作,防止中小学生发生交通事故,保障广大中小学生的人身安全。根据《教育法》、《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安部、教育部、福建省公安厅、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公通字[20__]94号、闽公综[20__]117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校车安全管理的紧急通知》(教基厅[20__]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本市教育系统实际,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总体原则
依法管理,联系实际,完善制度,分级落实,各司其责,强化督查,严明纪律,责任到人。
二、教育局职责
一是落实交通安全责任制,与所辖学校签订的交通安全责任书,明确校长、园长(民办学校法人代表)为交通安全第一责任人。将各级各类学校对师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的情况以及学校师生的交通违法、交通事故情况纳入对学校考核的内容。
二是落实《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条的规定,督促各级各类学校将交通安全教育纳入正常教学计划和家校联系项目,加强对师生的交通安全知识教育,开展多种形式的交通安全教育活动,提高在校师生的交通法制意识和安全意识,提高防范交通事故的能力,探索建立学校、家庭和社会共同预防学生交通事故的联动机制。
三是督促各级各类学校加强师生上下学的交通安全管理,完善交通安全管理制度(特别是学生接送车辆管理制度),切实加大检查力度,对因工作措施不落实、交通安全隐患没消除而导致校车、师生发生交通事故的,要追究学校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是配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强化学生接送车辆的技术检测和安全管理,严格审查各校自备或租用车辆的安全状况和营运资质,严格审查各校聘请的校车驾驶员的驾驶资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文件规定严肃处理违法违规的各类学校及相关人员。
三、学校职责
一是切实加强对师生的交通安全知识教育,开展多种形式的交通安全教育活动,教育学生要拒绝乘坐“黑车”和超员车辆,乘坐符合要求的车辆时,一定要讲公德,服从组织人员的指挥,严格遵守乘车规定,避免因自身原因造成人身安全事故的发生。提高在校师生的交通法制意识和安全意识,提高防范交通事故的能力,建立学校、家庭和社会共同预防学生交通事故的联动机制。学校要经常对所有学生进行乘车安全教育。
二是加强师生上下学的交通安全管理, 学校要确定专人负责管理,并由学校的保安、值勤教师或辅导员在上下学期间的校园门口维护交通秩序,形成小学生每天按路队上下学的制度。有条件的地方,小学生要佩戴反光小黄帽。中学要加强对学生特别是骑自行车的学生遵守交通法规的管理教育,对中学生违反交通法规的,要及时进行批评教育。要教育学生不乘坐低速载货汽车和三轮汽车、拖拉机等非客运车辆以及无牌无证、拼装、报废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及安全要求的车辆,不乘坐超员车辆。各校应指派专人对学生接送车辆每次运载学生的情况进行查验,各中心小学应根据属地管理的原则经常组织人员对辖区学校(含民办小学、幼儿园)学生接送车辆进行查验,发现超载或其他交通违法行为的,应当制止,不得放行,并根据长教政[20__]6号文件规定“首次责令整改,二次取证处罚,三次报警取缔的处置原则”予以处置。
三是学校组织春游等需要学生集体乘车外出活动的,要严格办理报批手续,且必须租用专业交通运输部门安全性能可靠的客车,并配备具有3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且对行驶路线熟悉的驾驶人员。
四是切实完善接送学生车辆管理制度,严禁超员和租用个人车辆接送学生,要按照客运车辆驾驶人的标准严格审查,凡用于接送中小学校(幼儿园)学生的车辆,必须强制为接送车购买第三者责任险和乘坐险(承运人责任险),学校组织用车接送时,必须严格按照行驶证核定的人数乘坐,严禁超载,且有随车监护人员(幼儿须有保育员)在车中监护,副驾驶座不准乘坐中小学生和幼儿。凡是不具备条件的地方一律停止由学校组织的统一接送。并做到以下几点:
1、使用自有车辆做校车的学校要做到:
⑴严把驾驶员雇用关。除要求其具有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从业资格证书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雇用:①实际安全驾龄不满三年的;②在一个年审周期内扣分满12分的;③发生过交通死亡事故并负有责任的;④有违法犯罪记录和身心不健康的人员。
⑵要与校车驾驶员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使驾驶员充分认识到,其责任重于泰山,学生安全高于一切的意识,坚决克服麻痹思想;要自觉地经常学习交通法规并严格遵守,做到安全礼让,文明驾驶,不断提高自身素质,本着对学生及家长高度负责的精神,确保学生的人身安全,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让学校和学生家长放心。
⑶严把车辆核载和安全性能关。杜绝使用拼装车、报废车等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车辆作为校车,严禁超员接送学生。
⑷保证车辆行驶安全。督促驾驶员参照营运车辆的日常维护工艺规范(附后),坚持每日出车前、行车中、收车后对车辆进行日常保养和维护(日趟检),并做好检视记录。除按时参加公安交管部门组织的车辆年检以外,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上线安全技术检测,发现隐患,及时处理,做到车辆各部件时时安全有效,杜绝开病车上路。
2、租用专业客运单位的车辆做校车的学校,学校要负起监管责任:
⑴在与车辆所属单位签订租用合同的同时,要与车辆所属单位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阐明交通安全责任的重要,专业单位要制定应急处置方案,交学校进行审查,学校不仅要审查预案,而且还要复印驾驶员的驾驶证、从业资格证,车辆的行驶证,确定其确实达到校车管理的安全标准时,才能与其签订租车合同和交通安全责任书,如车辆所属单位临时更换驾驶员和车辆,也要写明情况,在学校同意的情况下进行更换。各校应及时将驾驶员的资质材料复印件上报教育局政教科。
⑵车辆所属单位要负责车辆的日常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车辆的安全行驶。车辆单位每月要向校方提供一次本月的车辆管理档案,校方在审核档案的基础上提出建设性的意见,被审核的档案时间以校方的签字为准,未提供档案的,校方要向其发出整改通知,整改通知下发后,未见整改的,校方有责任向我局提供相关信息。
⑶车辆所属单位要负责对驾驶员的安全教育,使之模范遵守交通法规,保证乘车学生的人身安全。其教育档案同车辆日常保养档案的监管形式等同。
3、由家长(单独或联合)雇用车辆接送学生上下学的,责任由家长承担,家长联合雇用车辆的由组织者负总责,学校还负有监管责任。
⑴学校要建议家长,在雇用车辆和驾驶员时要符合校车使用的基本条件,其雇用车辆和驾驶员条件等同于雇佣专业单位的车辆和驾驶员的条件。学校在审核车辆行驶证复印件和驾驶员复印件的情况下,要求家长和车辆单位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并将有关情况统计上报教育局备案。
⑵学校要与乘坐此类车辆学生的家长(或监护人),签订详细的专项安全协议书,明确安全责任,落实交通安全责任制。校方有责任将审核车辆的情况向家长进行通报,通报形式也以书面通报和口头通报为准,口头通报将留有通报记录,通报记录也作为对校方进行交通安全评比的一项重要依据。
⑶学校要对乘坐此类车辆的学生进行登记造册,并将与家长签订的专项安全协议书妥善留存备案。班主任每周都要对情况进行一次了解,发现有车辆超员等现象要及时向校领导反映,校领导要及时报市教育局或乡镇(街道)领导,联系交管部门进行治理,也可以直接通过电话向公安交管和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进行举报,并配合有关部门予以取缔。
4、学校自备或租用车辆作为接送学生校车的,要将校车及驾驶员情况报教育局及交巡警大队备案。如有变化,应及时到教育局进行变更、报备,使用未报备车辆接送学生上下学的,将追究学校责任。已经备案的校车如出现严重违法行为的,市教育局和所属中心小学将下发整改通知单,两次下发通知单未进行整改的,市教育局将取消其校车的使用权利,并协同公安交管部门进行严厉处罚,直至执行安全工作一票否决。
四、其他事项
本责任书未提到的有关事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文件执行,各级各类学校完成本责任书的情况,将作为市教育局对学校日常检查和年终考核的一个重要内容。
为进一步明确学校、家庭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和管理的责任,加强对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增强“交通安全无小事”的意识,提高学生自救自护的能力,做到责任落实,确保交通安全。学校与家长签订本责任书。
学校方面:
1、了解本校学生上下学乘坐交通工具情况,掌握学校接送学生车辆的需求情况。
2、定期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教育中小学生坚决不乘拼装车、报废车、农用车、货运车等非法运营车辆上下学,教育提醒步行和骑车上下学的中小学生遵守交通规则,主动安全避让行驶车辆。
3、学校设专人负责接送学生车辆管理,建立接送学生车辆及驾驶人安全管理制度。
4、经常提醒家长提高安全意识和监护人责任意识,千万不要租用不符合安全规定的车辆接送学生。
5、学校租用社会车辆时,必须经教育主管部门或有关部门核准,必须与车辆出租单位签订安全责任书,明确安全责任,严禁安全状况达不到要求的车辆上路。配合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定期对接送学生车辆所有人和驾驶人进行安全教育,增强其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和守法意识。
6、发现接送学生车辆交通违法行为、学生乘坐非法运营车辆,要予以制止,及时告知学生家长,报告公安、交通运输、教育部门。
7、制定应对极端天气交通安全措施,防范冬季大雾、降雪及路面结冰对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的不利影响。必要时可采取停止接送或调整上课时间等安全措施。要明确驾驶人员按照雨、雪、雾、冰冻天气安全驾驶要求,使之时刻牢记安全第一,严禁超载、超速,确保交通安全。
家长方面:
1、教育孩子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规,上下学途中不得嬉戏打闹,过马路时要注意交通信号标志,注意来往车辆,要靠右行走。家长要护送低年级学生上学、下学并做好与学校的交接工作。
2、教育孩子骑自行车上下学时要注意力集中,不得嬉笑、推扯、追逐、竟驶,不得双手离把或者手中持物,机动车驶来时及早下车躲避。禁止12周岁以下的孩子骑自行车上下学。
3、家长对孩子所乘车辆是否加入保险、牌照是否真实有效、是否有资格接送学生等情况进行了解核实,并要求车主严格办理各种手续,不超载、超速和逆向行驶。
4、教育孩子不乘坐超速超载车、无牌无证车、拼装车、报废车、三轮车、农用车和拖拉机等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乘坐合格车辆时,家长要与车主签订安全责任书。
5、家长要积极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和交通部门举报非法运营接送学生的车辆。
6、家长在学校门口接送学生时,务必严格遵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和教育部门的管理规定,不要把自己驾驶的车辆停在学校门口或进入校园内,以免造成交通堵塞或引发交通事故。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学校和家长各存一份。自签订之日起执行。
学校: 班级:
班主任(签名): 学生家长(签名):
日期: 日期:
春运交通安全责任书
甲方: (下称甲方)
乙方:浙K 车辆驾驶员 (下称乙方)
X年春运自1月26日开始至3月7日结束,为期40天。为加强春运安全管理,落实春运安全责任,提高春运参与人员的交通安全意识,进一步减少交通事故隐患,确保春运工作安全、顺利、圆满完成。本公司特与参加春运的相关客运车辆驾驶员签订如下责任书:
1、甲方在春运前对参加春运的车辆开展一次交通安全大检查,做好春运交通安全工作。
2、乙方在2X年发生过特、重大交通事故并负有责任或本次记分周期交通违法行为:超速行驶50%的、酒后驾驶、疲劳驾驶、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记分达到12分的驾驶人,不得参加春运。
3、春运期间未经公司聘用人员一律不准参加春运,已聘用的驾驶员必须参加交警部门组织的“春运集中安全教育”学习,没有春运道路交通安全教育记录卡的一律不得参加春运。
4、驾驶员必须遵纪守法,不准疲劳驾驶、开英雄车、酒后驾驶、超载、超速等交通违法行为。
5、春运期间乙方要精心维护车辆,按时参加安全门例检。保持车辆技术良好,记录仪正常使用。
6、乙方在春运期间不履行责任的,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甲方要给予乙方处罚。
7、本责任书有效期为X年01月26日 至X年03月07日。
甲方(代表): 乙方:
X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