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家校安全育人工作,共同管理自己的孩子,使每个孩子都能安全健康成长和学校学校安全工作管理的各项措施的落实到位;营造安全、文明、和谐、健康的育人氛围;确保家校联系渠道的畅通,现由学校和个位家长签订本协议并遵照以下条款严格执行。
一、加强安全教育工作,家长要时时提醒自己的孩子在上学、放学途中骑车、步行注意事项。
二、按照我国交通法规规定,严禁不满12周岁的儿童在道路上骑车;严禁没有车闸、没有安全保障的自行车上路。
三、家长有责任教育孩子骑车应注意以下几点:
1、尽量早起,吃早饭,要留给孩子充足的骑车、步行的上学时间。
2、无论骑车还是步行都要遵守交通法规。特别要注意要靠右行。
3、骑车转弯时不要突然猛拐;越前时,不要与其靠得太近。骑车的速度不要太快;不要手中持物骑车;不要双手离开车把骑车;不要两人骑一辆车;不要曲折行驶;不要相互竞赛骑车;不要两车以上并排行驶。不要相互勾肩搭臂、挤抹追逐;不要骑一辆车,再牵引一辆车。
4、不要紧随机动车后追赶或骑车行驶;不要手扒机动车奔跑或骑车。
5、不再河边或有危险的地方逗留、玩耍。
6、不在野外玩火玩危险的游戏;注意安全用电等教育。
四、加强孩子的行为规范教育使孩子养成良好的生活、学习习惯,在学校做个好学生,在家做个好孩子。
五、发现孩子不良现象应及时给于教育、纠正;不纵容不溺爱。
为加强安全教育与防患管理工作,进一步增强安全意识和思想认识,牢固树立 安全责任重于泰山 的思想,居安思危,把安全工作抓紧、抓细、抓深、抓实、抓出成效。以上几点必须共同遵守。如有违者,发生意外事故一切后果由孩子的监护人承担。
第一小学
学生: 家长:
主管人: 班主任:
年 月 日
为预防在校生违法犯罪,维护学生的人身安全,根据上级有关指示精神,加强对学生的遵纪守法教育和安全教育是学校与家庭教育义不容辞的义务和责任。为做好此项工作,签定此项责任书。
一、遵纪守法教育
1、学生家长或其他监护人应教育学生不得有下列不良行为:
⑴旷课、夜不归宿;⑵携带管制刀具;⑶打架斗殴、辱骂他人;⑷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⑸偷窃、故意损坏公物;⑹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等不健康的音像制品及读物;⑺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适合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8)男、女生不正常交往,早恋现象;(9)参与赌博或变相赌博;(10)私自下河游泳;(11)在规定的在校时间内,擅自离校;(12)其他严重违背社会公德的不良行为。
学生在校期间,若发生上述不良行为,学校将按有关规章制度对该生进行严肃处理。家长或其他监护人要根据学校对该生的处理决定配合教育。如果学生具有上述不良行为而又不服从学校管理教育,由此导致的任何后果的,一切事故责任由家长承担。
2、家长发现教唆、威胁、引诱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情况应向公安机关报告。
二、安全教育
家长要教育学生加强对犯罪和人身安全的自我防范,教育学生要有保护意识。学生家长应配合学校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教育学生时刻注意安全,一切按学校的各种规章制度、规程、程序去做,学生在校期间发生以下行为或导致后果的一切事故责任由家长承担:
(1)在校期间,学生因违反校规导致的安全事故。
(2)学生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发生的意外事故;
(3)学生自行外出或者离校发生的意外事故;
(4)放学后,节假日或假期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学生自行到校活动或者放学后,滞留学校期间发生的事故,学校管理并无不当的,以及其它在校管理职责外发生的意外事故。
三、该责任书自签定之日起生效,并与学生在校就读期间有效。
班学生签字:
家长签字:
为了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增强学生遵纪守法观念和安全防范意识,保证假期学生的人身安全,根据 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 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有关要求及学校有关安全管理制度的规定,特签订本责任书。
一、学生假期在校期间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令及学校规章制度,遵纪守法,严禁赌博、酗酒闹事、打架斗殴,注重保持大学生的良好形象。
(二)注意防火安全。严禁在学生宿舍内乱拉乱接电线,使用电炉、电热器、蜡烛及各种灶具,并不得在宿舍附近及宿舍内焚烧物品,不在教室、宿舍及公共场所吸烟。
(三)注意防盗:学生应保管好自己的身份证、学生证等有效证件,现金存入银行并加密,密码不得泄漏给他人,贵重物品妥善保管。不在宿舍留宿他人,离开宿舍时要关好门窗钥匙妥善保管。如发现不安全隐患立即消除,并及时上报有关部门。
(四)遵守宿舍管理制度。凡学生入住由学校提供的学生宿舍,必须遵守学院对宿舍管理的有关规定,遵守作息制度,按时返回宿舍。熄灯后按时就寝,不得高声喧哗,扰乱别人的休息。因特殊原因不能回宿舍者,应向管理人员请假。
(五)严禁在宿舍内及任何场所酗酒滋事、打牌、赌博,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六)凡因特殊原因需在校外住宿的学生,必须由本人写出申请,家长签字同意,并征得学校主管部门签字同意后,方可办理有关手续。凡未经学校同意,私自在外住宿者一切后果自负。
(七)学生离校外出时,应注意交通安全,防止发生交通事故及其它意外人身伤害,在外发生的一切事情均由自己承担。
(八)学生中途离校或者返校必须例行请、销假手续,确保假期安全。对违反校规、校纪者,予以处理,视情节轻重按规定分别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
(九)在遵守本责任状责任要求的同时,共同执行《普通高校学生安全教育及管理暂行规定》的全部内容。
二、责任期限
本目标责任书由各班组织学生签字后生效,至学生假期结束。
安全责任状 学生签字
年 月 日
我校为了强化管理,落实安全责任制,有效控制和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使我校成为和谐、稳定的平安校园。我校安全管理办公室与各班签订以下安全管理责任书。
一、坚持对学生思想品德教育,无论是班主任还是科任教师都有责任和义务对本班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避免学生触犯刑法和养成不良习惯。
二、坚持每天在上课期间上、下午点名制度。如本班学生有事、有病不能到校学习,必须要求写请假条,注明原因,家长签字或家长亲自来学校请假方可。学生中途离校,首先要及时查明原因,然后要与学生家长取得联系,在写出书面纪录。
三、坚持有关安全知识传授制度。每学期至少开三次专题班会。利用相应的有关教材进行安全知识教育。组织学生参加防火、防触电、防溺水、防意外事故等实际演练、实际操作活动。要求上课有教材、有教案、有效果。活动有针对性的内容、有过程、有活动总结、有活动纪录。
四、坚持每天对校舍、电器及周边环境的检查制度。如对教室的主体结构、门窗、玻璃、炉具、电力设施等存在安全隐患的地方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隐患及时上报到校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正确引导学生课间做有利于身心健康的游戏。不要在校园内追逐打闹、爬墙、上窗台、走护栏等不利于学生自身安全的活动。
六、坚持对学生饮食卫生教育,不吃零食、不乱扔乱倒垃圾、不饮过期饮料和变质的水。注意个人卫生,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
七、要注意流行性传染病的传播,教室要定期通风、消毒,对学生进行传染病知识的宣传,做好各种记录。如发现情况及时上报到安全管理办公室。
八、幼儿园由于学龄前儿童的自制能力、分辨能力都比较差,好奇心又比较强,这就要求保教人员对工作更加细致认真。
1、保教人员对入园的儿童进行有关安全知识教育。
2、保教人员坚持每天对全园儿童进行晨检,预防儿童将易燃、易爆或影响儿童安全的物品带入园内。
3、保教人员坚持对园内校舍、活动区域、玩具、生活用品等检查制度。
4、儿童无论上课或下课活动不能离开保教人员的视线,随时都能监控他们的活动情况。
5、保教人员要定期对饮水设施、个人卫生、周边环境卫生进行严格检查、清洗、清扫、有必要消毒的要及时消毒方可使用。
6、保教人员随时清点园内儿童人数,防止孩子中途私自离园。
7、孩子离园时必须由幼儿家长或幼儿家长委托人来方可离园,否则不能离园。 总之,看好你的学生、管好你的班级,确保学生的人身安全。要求各班要制定出实施方案和措施。
为了预防学生发生溺水事故,增强学生、家长和学校的安全意识,强化安全责任,保障学生的身体健康,按照职责分明,责任落实的原则,特与学生家长签订本责任书。
一、学校的职责:
1、学校定期对学生开展防溺水安全教育;
2、学校要加强上课期间学生的管理;
3、学校发现或了解掌握学生擅自离校等与学生人身安全直接相关的信息后,要及时予以制止、纠正学生的错误并告知学生的监护人;
4、学校要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管理措施。
二、家长的职责:
1、学生应遵守学校制度和纪律,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要依法履行监护职责,配合学校对学生进行安全和纪律教育;
2、需乘坐渡船的学生和低年级学生必须有监护人护送;
3、家长要教育和监管好子女自行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不能私自到水域玩耍、嬉水、游泳;学生不能出现不请假、无故逃课外出游泳或到水域边玩耍的情况;
4、学生的异常行为被学校告知后,家长要及时采取措施予以制止。
5、住校生离校回家后,家长要及时利用电话或短信向班主任报平安。
此责任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学校与家长签字日起至学生毕业离校前有效。
为切实加强学生、幼儿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明确责任,确保学生、幼儿人身安全,构建安全文明学校(幼儿园),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级文件精神,特制定《学生、幼儿安全责任书》。
一、家长(监护人)的安全监管职责
1、自觉遵守《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监护人的职责;
2、督促子女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幼儿园)各项规章制度,尊重和服从学校(幼儿园)管理、杜绝子女进入歌舞厅、录像厅、游戏厅和网吧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发现情况应及时批评教育,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3、根据学校(幼儿园)作息时间表,督促子女自觉遵守学校(幼儿园)作息制度,及时掌握子女上学、放学(入、离园)时间以外的行为动态,做到知道去向,知道同伴,知道活动内容、知道回家的时间;幼儿园的幼儿,监护人要依照园内的作息时间表凭接送卡接送,并负责路途的安全问题;不得擅自提早送幼儿入园,如不能按时接孩子应及时与本班老师联系,不得随意委托他人代接;
4、密切注意子女的异常行为及活动去向,如发现子女有异常行为应立即予以询问、调查、制止,并及时与班主任取得联系,共同做好隐患消除工作。
5、经常对子女进行集体活动、交通、饮食、用电、防火、防毒、防溺水、防暴力等方面的安全教育,不让子女乘坐“三无”车辆和不合格车辆,强化对子女的安全管理,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6、制止子女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易伤人的物品及管制刀具入校;学生、幼儿在幼儿园的孩子家长应给幼儿穿着、携带无安全隐患的衣服、物品;
7、发现子女的人身安全受到威胁、侵害时,应及时与学校(幼儿园)、公安机关取得联系;
8、教育子女不得私自离校,子女因家中有事,需提前或中途离校的,家长应向班主任呈交书面申请,经班主任同意后方可离校。对在外租房或寄宿在亲朋家中的子女,家长(监护人)要加强管理;
9、家长(监护人)应积极主动地与学校(幼儿园)、老师经常联系,共同做好子女的安全管理工作; 10、定期带子女去医院体检,发现有特殊疾病及时告知学校(幼儿园)、幼儿园;
11、对年幼的子女、上学和放学途中交通安全情况比较复杂的子女,以及遇到暴雨、洪水等有险情的自然气候时,家长(监护人)应负责接送。
二、学生、幼儿的安全规范
1、自觉接受学校(幼儿园)的法制纪律和安全教育,保证遵守学校(幼儿园)、幼儿园纪律和安全制度,服从学校(幼儿园)管理;
2、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有事有病先请假,若有特殊情况,还需家长提前向班主任老师说明;
3、切实做到不翻跃围墙、门窗、校(园)门和各类护栏,不追逐嬉闹,不骑在楼梯栏杆上下滑,上下楼不得拥挤和推搡等;
4、上体育课、实验课和活动课时,要听从老师指导,严格遵守操作规章和有关规定,切实按照老师要求去做;
5、注意交通安全,预防交通事故发生,禁止驾驶摩托车、电单车上学,严禁自行车载人,严格遵守交通规则,特别注意横穿马路的安全;
6、注意饮食卫生,防止食物中毒,不在流动摊点购买食品,不买劣质、变质及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各类食品及饮用品;
7、注意劳动安全,参加各类及打扫卫生时,要严格按照老师要求去做,听从老师指导,在有危险的地方劳动,要采取严格的保护措施;
8、参加校外的社会实践活动,应按照学校(幼儿园)规定的时间、地点、路线参加活动,听从外出带队老师和学校(幼儿园)、幼儿园各级领导的安排,以上活动要注意防跌、防滑,参观文物古迹要注意不能触摸,不乱刻乱画;
9、不得携带、窝藏管制刀具、棍棒、气枪、红外线手电筒等器具进入学校(幼儿园),不得玩各种危险性的玩具。
10、不私自外出游泳,不到施工场地或危险楼房、危险地段、桥梁等有危险的地方游玩和逗留,不玩易然易爆物品;
11、放学后、节假日等学校(幼儿园)工作时间以外,不经过老师同意,不得自行滞留学校(幼儿园)或自行到学校(幼儿园);
12、严格遵守学校(幼儿园)的用电制度,不私自乱接线路,不乱动各类电器,遇雷雨天时要采取防护措施,防雷电击伤;
13、学会自救和互救,发现同学出现安全事故,要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施救,并及时向学校(幼儿园)或家长报告,最大限度减少损失;
14、不得随意将校外人员带入学校(幼儿园)内,更不能在学校(幼儿园)内搞其他破坏活动或影响学校(幼儿园)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不经家长(监护人)同意,不得去他人家住宿,也不得带人到自己家中住宿;
15、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幼儿园)其他各项管理规定。
三、学生、幼儿伤害事件学校(幼儿园)的无责范围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学生、幼儿伤害事件,学校(幼儿园)已履行了相应职责,行为并无不当的,不承担法律和事故责任(参照《学生、幼儿伤害事故处理办法》):
1、地震、雷击、台风、洪水等不可抗的自然因素造成的; 2、来自学校(幼儿园)外部的突发性、偶发性侵害造成的;
3、学校(幼儿园)教师依照法律法规及相关规章制度,对学生、幼儿进行教育管理,行为并无不当的;
4、学生、幼儿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态、学校(幼儿园)不知道,或者难于知道,家长也未告知的;
5、学生、幼儿自杀、自伤的;
6、在对抗性或者具有风险性的体育竞赛活动中发生意外伤害的;
7、在学生、幼儿自行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发生的,幼儿园工作时间以外,监护人擅自将幼儿送进幼儿园发生的;
8、中小学生、幼儿自行外出或者擅自离校(园)期间发生的;幼儿园将幼儿交给监护人后在园内园外发生的;
9、在放学(家长接走幼儿离园)后、节假日或者寒暑假等学校(幼儿园)工作时间以外,学生、幼儿自行滞留学校(幼儿园)或者自行到校(园)发生的;
10、在学校(幼儿园)放假期间或在家中发生的;
11、因学生、幼儿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违反社会公共行为准则、学校(幼儿园)的规章制度或者纪律,实施按其年龄和认知能力应当知道具有危险或者可能危及他人行为的;
12、学生、幼儿行为具有危险性,学校(幼儿园)教师已经告诫、纠正,但学生、幼儿不听劝阻、拒不改正;
13、学生、幼儿或家长违反学校(幼儿园)、幼儿园安全管理规定,在校(园)外购买食品、饮料等食用后发生的;
14、学生、幼儿突发疾病,学校(幼儿园)已及时采取救护措施的; 15、其他在学校(幼儿园)、幼儿园管理职责范围外和意外因素造成的;
16、因学校(幼儿园)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与其职务无关的个人行为,或者因学生、幼儿、教师及其他个人故意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造成学生、幼儿人身损害的,由致害人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学校(幼儿园)、幼儿园和家长(监护人)各执一份。在各个学段起始报名入学时,由学生、幼儿家长(监护人)同学校(幼儿园)、幼儿园签订生效。请家长(监护人)务必认真阅读,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并同学校(幼儿园)一道,共同教育好自己的孩子。
家长(监护人)签字:
学校(幼儿园)(盖章)
班级教师签字:年月日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保卫工作,杜绝安全责任事故发生,保障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及财产不受损害,维护学校良好的育人环境。根据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学生安全责任书》,希望家长、学校共同承担起教育孩子的责任,确保学生安全、健康的成长。
1、学校及家长要经常对学生进行交通、饮食、游泳、防火、用电等方面的安全教育,不骑摩托车,不乘坐摩的以及“三无”车辆。杜绝意外伤亡事故的发生。
2、注意饮食卫生,不吃腐烂变质、过期、“三无”食品,坚决杜绝饮食中毒事件发生。保持教室及集体场所的卫生,避免流行性疾病的传播。
3、参加体育活动时注意安全,活动时要检查体育场地和器材是否符合体育活动安全和卫生标准,剧烈活动前要作好充分的准备,听从教师指挥,以确保安全。
4、正确处理同学关系,相互尊重,相互帮助,团结友爱。不喝酒、不打架、不盗窃他人财物,不与校外不法青年勾结。敢于同扰乱学校秩序、侵害学生人身的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5、增强消防意识,不违章用电、用火,不抽烟、不点蜡烛、不放鞭炮,杜绝火灾发生。
6、学生因病因事不能到校,要及时通知班主任。中途离开校园要先向班主任申请,班主任批条、门卫老师登记后方可离开。
7、按时作息,准时到校,未经家长同意不得在外住宿,也不准留宿其他人。
8、不准带水果刀、管制刀具及其它伤人器械入校。
9、不准勒索他人钱物,如被勒索,要及时向班主任,家长或有关部门报告。
10、不看不健康书籍,不进游戏厅、网吧、录像厅等不适合未成年人的场所。
11、注意人身安全,禁止翻越围墙、攀登楼梯扶手及其它栏杆、窗口等,上、下楼梯时按规定慢速、有序、靠右行,不在楼道打闹、玩耍。
12、不穿奇装异服,不戴首饰及装饰物,不烫发、不染发、不留长发、女生不化妆。不带手机、随身听、高档微型等设备入校。
13、 学生之间发生冲突后,家长要按正规渠道向学校反映,冷静、理智、妥善的解决。禁止教师、家长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良好的教学秩序是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学生健康成长的重要保证,为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杜绝违纪现象发生,每个同学都要认真遵守《学生安全目标责任书》,如有违犯,学校将依据《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之规定以及我校校规执行。
此责任书一式两份,一份由家长保存,一份由家长签字后班主任保存。
班主任签字:
家长签字: 学生签字:
幼儿园工作安全第一,安全工作教师先行,为了加强管理,落实责任,杜绝幼儿园事故的发生,幼儿园本着“安全工作,预防第一”的管理方针,特与教师签订此安全协议书
一、各班教师在幼儿入园之时起便对幼儿的安全负责,各班任课教师是班级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各班幼儿出现安全问题,任课教师负主要责任,任课教师要高度重视幼儿的安全教育,加强安全管理,认真督促落实好班级各项安全措施,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二、课堂教学安全由任课教师负责,各教师必须重视每个孩子,让每个孩子在自己的视线之内,并及时清点各班人数。
三,接送幼儿要认清人,如有陌生人接,需通报园长,园长接送的幼儿,必须交到家长手里,如是生人,必须电话联系家长。
四、户外游戏要确保幼儿安全,教师不得让幼儿“放任自流”,要有计划的组织指导幼儿活动,科学锻炼,确保每一个幼儿活动的安全。
五、各班注意用电安全,严禁幼儿触摸各种电器,并结合实际随机向幼儿进行自救、健康、安全等教育提高幼儿自我保护意识。
六、教师必须严格执行请假制度,不得私自外出,如果私自外出,幼儿出现安全问题,后果自负。
七、各班教师应经常对幼儿进行安全教育,教育幼儿发现问题及时汇报,保证幼儿在园安全。
八、在工作中,如果因教师管理不善,失职,在可避免性情况下造成对幼儿伤害,取消评选先进的资格。在不可避免的情况下发生幼儿伤害,不需教师负责!
九、值班教师应严格把好门卫关,防止幼儿走失。此责任书一式两份,签字一年中有效。
单位;秦家幼儿园教师(签字)
贵家长:
随着天气的变热,各地学生溺水等安全事故频发,全国已发生多起小孩溺水死亡事故,教训惨痛。为了学生的人身安全,我校特制定学生防溺水安全责任书,请家长协助学校加强对学生安全的监护和教育,教育学生认真遵守学校以下规定,共同做好学生安全工作。
一、严禁学生私自到河、溏、池、沼、沟渠、水库、海边等地玩耍和游泳。
二、不准擅自与同伴下水游泳、嬉水、玩耍;不准到不熟悉的水域或水情险恶的地方游泳、嬉水、玩耍。
三、若去游泳,必须有家长陪同,应该到合格的、安全设施齐全的游泳场馆活动。
四、一旦发现有人溺水,应及时呼救或拨打110、119报警,让成年人来抢救。不会游泳的未成年学生切不得盲目下水施救。
五、自五月一日起实行夏季作息时间,望家长做好学生的午休工作。(中午:11:20放学,下午2:20预备)
学生要认真学习以上内容,家长按以上规定教育学生认真遵守本责任书。如违约,后果自负。
本人自愿参加XX年山东师范大学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并保证本人身体和心理状况适合参加本次社会实践,对本次社会实践的目的、性质、实践地的情况以及可能的风险有清楚的了解,详细阅读并全部理解教育部令第12号《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在本人社会实践期间,本人保证将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纪律,严格执行学校关于暑期社会实践的各项规定。如出现下列情况,依据本责任书和有关规定处理:
1、本人财物的遗失、被盗、毁坏等经济损失由本人承担;
2、由于本人过错、不可抗力、意外事件导致的自身人身伤害依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12号)第十二条处理;
3、本人实施的违法行为或违反实践地当地各项规定以及民族习惯等行为所造成的损失和引起的法律责任由本人承担;
4、 由于本人的过错造成的第三方的人身伤害或经济损失由本人承担。
本人已经详细阅读并认可本责任书,对整体内容和各项规定均无异议。
团队名称: 山师水滴支教队
本人签字(包括院系、年级):
共青团山东师范大学委员会
XX年6月
为了本衬区各单位认真落实安全责任,有效遏制事故发生,特制定本责任书。本辖区内的所有单位和个人都必须按照安全生产属地管理原则。自觉服从社区的监督和管理。
一。首先在单位内加强安全生产知识的学习和宣传。安全是人生的第一保障。安全无小事。把安全工作当成头等大事来抓。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落实到位,到岗,到人。提高安全防范意识。以预防为主。
二。成立安全领导小组。建立建全安全制度和应急预案。
三。重点防火。管理好易燃易爆品和控制好火源。决不能让小孩自带火种及玩火。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四。安全用电用汽。经常检查用电线路和设备。不私拉乱接电线。不超负荷用电;使用液化汽。要经常检查灶具和导汽软管,是否破裂漏汽。如发现有问题应立即更换。
五。楼梯间走道和安全通道要随时保持畅通。不得擅自封闭堆放杂物等。占用安全通道。
六。消防设施器材必须配备齐全。定期检查。加强管理。严防损坏丢失。
七。经常开展消防知识的学习和应急演练。成立应急队伍。掌握最基本的应急措施。提高防范能力。
八。对幼儿,小孩,老人要随时加强监护。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九。食品方面: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监督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保证持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从事餐饮业经营活动。保证食品的卫生与安全。2.保证所有食品从业人员(包括临时和新参加工作的).均应持有有效的健康证明及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上岗。3.保证食品及原料采购的正常渠道和验收制度。保证从食品原料采购,加工,销售。实施有效的全过程质量管理。杜绝食品中毒事件发生。4.保证不使用病死、毒死和死因不明的禽畜及制品。不使用劣质食用油。不使用不合格食品级原料。杜绝有害有毒物质混入。5.保证不采购和使用标签、标识不全及包装破损或过期食品和食品添加剂。6.严格做到生、熟食品分开储存。防止生熟食品、原料与待加工食品、成品的交叉污染。对餐饮、餐具严格消毒。方能使用。
十。以上九条要认真执行落实,确保无事故发生。否则社区将申请工商、公安和卫生部门依法处理。
十一。辖区内各单位积极协助配合各级安全生产的例行检查。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上报。
安全教育责任书范文4
尊敬的家长:
暑期已经来临,为帮助孩子“安全、愉快”地度过长达两个月的暑期,刘缺屯学校特印发《暑期防溺水等安全责任书》,希望得到您的支持与配合,共同帮助孩子们度过一个有意义的假期生活。家长同志,孩子是您的一切,关注孩子的安全,是我们共同的情感。为了切实维护孩子们的人身安全和身心健康,接上级文件精神,特对孩子在假期里的安全问题提出以下要求:
1.严禁到天然河流、湖泊、池塘或缺乏救护人员和无安全设施的游泳场馆游泳;
2.严禁未经家长同意擅自外出游泳;严禁到深水区域或不熟悉的水域游泳;
3.家长陪同学生去游泳,请要求学生下水前做好准备活动、了解场馆深、浅水区域、掌握游泳情况。
随责任书附防溺水告家长通知书一份。
刘缺屯学校(公章)
20__年6月21日
刘缺屯学校
暑期防溺水安全责任书
(回执)
贵校:
以上责任书及防溺水通知书已读,我们会和学校配合,抓好孩子的安全。
学生姓名:
家长签字: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保卫工作,杜绝安全责任事故发生,保障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及财产不受损害,维护学校良好的育人环境。根据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学生安全责任书》,希望家长、学校共同承担起教育孩子的责任,确保学生安全、健康的成长。
1、学校及家长要经常对学生进行交通、饮食、游泳、防火、用电等方面的安全教育,不骑摩托车,不乘坐摩的以及“三无”车辆。杜绝意外伤亡事故的发生。
2、注意饮食卫生,不吃腐烂变质、过期、“三无”食品,坚决杜绝饮食中毒事件发生。保持教室及集体场所的卫生,避免流行性疾病的传播。
3、参加体育活动时注意安全,活动时要检查体育场地和器材是否符合体育活动安全和卫生标准,剧烈活动前要作好充分的准备,听从教师指挥,以确保安全。
4、正确处理同学关系,相互尊重,相互帮助,团结友爱。不喝酒、不打架、不盗窃他人财物,不与校外不法青年勾结。敢于同扰乱学校秩序、侵害学生人身的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5、增强消防意识,不违章用电、用火,不抽烟、不点蜡烛、不放鞭炮,杜绝火灾发生。
6、学生因病因事不能到校,要及时通知班主任。中途离开校园要先向班主任申请,班主任批条、门卫老师登记后方可离开。
7、按时作息,准时到校,未经家长同意不得在外住宿,也不准留宿其他人。
8、不准带水果刀、管制刀具及其它伤人器械入校。
9、不准勒索他人钱物,如被勒索,要及时向班主任,家长或有关部门报告。
10、不看不健康书籍,不进游戏厅、网吧、录像厅等不适合未成年人的场所。
11、注意人身安全,禁止翻越围墙、攀登楼梯扶手及其它栏杆、窗口等,上、下楼梯时按规定慢速、有序、靠右行,不在楼道打闹、玩耍。
12、不穿奇装异服,不戴首饰及装饰物,不烫发、不染发、不留长发、女生不化妆。不带手机、随身听、高档微型等设备入校。
13、 学生之间发生冲突后,家长要按正规渠道向学校反映,冷静、理智、妥善的解决。禁止教师、家长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良好的教学秩序是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学生健康成长的重要保证,为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杜绝违纪现象发生,每个同学都要认真遵守《学生安全目标责任书》,如有违犯,学校将依据《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之规定以及我校校规执行。
此责任书一式两份,一份由家长保存,一份由家长签字后班主任保存。
班主任签字:
家长签字: 学生签字:
尊敬的家长:
您好!
孩子是祖国的未来,孩子的安全关系到每一个家庭的幸福。为了保证学生在假期中的人身安全,让学生度过一个欢乐、愉快、安全的假期,进一步明确假期中学生的安全责任,特签定此安全责任书,望家长在假期中加强对学生监督与管理,切实承担起家长的监护责任。
1、20xx假自7月 日至8月31日,9月1日正式上课。
2、教育孩子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无论是走亲访友,还是外出玩耍,不要在公路上跑闹、玩耍,不随意横穿马路;走亲访友须由家长带领,严禁不满12周岁的学生在马路上骑自行车;严禁孩子乘坐无牌、无证车辆,严禁孩子驾驶摩托车、农用车等机动车辆。
3、严禁孩子在无父母陪伴的情况下到水库、河湾、池塘等危险的地方玩耍、游泳,以防溺水事故的发生。
4、注意不要让孩子在家中或户外玩火;禁止孩子玩各种具有危险性的刀、枪等玩具,以防造成学生的伤害事故。
5、教育孩子要注意饮食安全和传染病预防,不购买“三无”食品、过期食品,防止食物中毒。
6、重视提高孩子防拐骗、防绑架、防敲诈、防盗的意识,教育子女未经大人同意不擅自外出,不走僻静小路,不随便搭乘便车,不随便与陌生人交往。
7、要注意家中用电线路安全,注意使用电器的安全,无人在家时,一定断开电源,消除一切不安全隐患。
8、教育孩子坚决不进营业性网吧、游戏厅、录像室、台球室。严格禁止孩子打游戏机、看不健康书刊或录像;要引导孩子积极参加有意义的社会实践活动。
9、注意防暑防雷电。教育学生夏天多喝水,中午少外出,注意防晒;遇到雷雨天气,千万不要站在高耸的物体下,如旗杆、高树、电杆、烟囱,不要靠近有金属物的地方,不要收看电视,不要打电话。。
10、暑假期间,加强对孩子的学习教育,积极督促孩子认真完成老师布置的暑假作业。
安全责任重于泰山,作为学校,在校期间对学生已经加强了安全方面的教育与管理,尽到了学校的责任。暑假期间,安全责任在家庭、在家长,希望各位家长认真落实好以上安全责任,如果因学生在家发生安全事故,家长将承担全部责任。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学校、家长各一份。
学校:(盖章) 班主任(签字):
家 长(签字): 学 生(签字):
为了营造学校教育教学良好的内部和外部环境,为使学生健康成长,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省、市、县关于安全工作有关规定,特与学生及家长签订此安全责任书。
一、教师应当对学生进行校园安全教育和自护自救教育,建立健全安全制度,采取相应措施,预防和消除存在隐患。
二、一旦发生学生伤害事故,教师应当及时救助受伤害学生,并及时通知家长。
三、家长应教育和管理学生国家规定的节假日一般不准到校,放学后、节假日或假期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学生自行滞留学校或自行到校发生的伤害,由学生自己负责。
四、家长应及时了解学校作息时间,督促学生准时到校或回家,不准在上学或放学途中玩耍,否则,如发生意外,责任在学生方。
五、学生有特殊情况不能到校上课,家长主动、及时告知班主任。
六、学生之间违纪造成的伤害由肇事方负责,并承担一切费用。
七、学生在校内外,因不可抗力或意外遭受侵害,教师不负责任。学生在校内外遭受不法侵害,由司法部门追究加害人责任。
八、凡在校外发生的一切事故,责任概由学生家长负责。
九、学生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异常心理状态,家长应及时告知教师,教师不知道或难于知道而造成的伤害,教师不承担法律责任。
十、严禁在校内追逐打闹,打架斗殴,吸烟酗酒,做危险性游戏。如有违反,造成学生伤害的,由过错方承担责任。
十一、严禁玩火、玩电、玩水、玩炮、玩锐刃钝器,一旦出现后果的,由学生自己负责。
十二、日常上课时间,学生不得随意外出,有事外出,要向班主任请假,经准许、签条后方可出门,并在门卫处做好登记,否则造成社会危害或出现意外事故的,由学生方承担一切责任。
十三、严禁学生擅自到沟塘、水库、江河游泳、洗澡,否则造成意外事故一切由学生方负责。
十四、学生应严格遵守《中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学校安全制度。因违反上述规定或有关规定造成的后果,由学生自己负责。
十五、传染病流行期间,严禁学生外出和与疫区人员接触,并教给学生预防知识和饮食卫生常识性知识,并积极采取防患措施。
十六、教育学生按照学校及老师的要求做好自我防护工作,形成“珍惜生命,忽忘安全和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的意识。
十七、家长有责任适时适地给学生传授安全防护和自救等常识性知识,以防万一,否则家长应对发生的事故负责。
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学生在校期间一至六年级有效。
班 级: 学生签名:
家长签名: 老师签名:
孟津县白鹤镇中心小学
二0XX年九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