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信息安全责任书(精选11篇)
互联网信息安全管理责任书
责任单位:
为明确各互联网接入单位履行的安全管理责任,确保互联网络与信息安全,营造安全洁净的网络环境,根据《全国人大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互联网安全保护技术措施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责任人应落实如下责任:
一、自觉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接受公安机关监督、检查和指导,如实向公安机关提供有关安全保护的信息、资料及数据文件,协助公安机关查处通过国际联网的计算机信息网络的违法犯罪行为。
二、不利用国际联网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侵犯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公民合法权益,不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不利用国际联网制作、复制、查阅和 传播法律法规规定的各类有害信息。不从事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活动。
三、在网络正式联通后的三十日内,或变更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网络资源或者经营活动发生变更,到公安机关办理备案或进行补充、变更备案登记;
四、建立和完善计算机网络安全组织:
1、建立信息网络安全领导小组,确定安全领导小组负责人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责任人;
2、制定并落实安全领导小组负责人、安全管理责任人岗位责任制;
3、配备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专业技术人员,必须经过公安机关组织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并定期参加信息网络安全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
4、保持与公安机关联系渠道畅通,自觉接受公安机关网监部门业务监督检查;
5、制定网络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措施。
五、建立安全保护管理制度:
1、信息发布审核、登记制度;
2、信息监控、保存、清除和备份制度;
3、病毒检测和网络安全漏洞检测制度;
4、违法案件报告和协助查处制度;
5、电子公告系统用户登记制度;
6、帐号使用登记和操作权限管理制度;
7、安全教育和培训制度;
8、其他与安全保护相关的管理制度。
六、建立和健全以下信息网络安全保护技术措施:
1、互联网接入单位应提供网络拓扑结构和IP地址及分配使用情况。
2、在计算机主机、网关和防火墙上建立完备的系统运行日志,日志保存的时间至少为60天。
3、用户上网行为审计日志保存60日以上,包括登陆帐号、登陆时间、源IP地址、目的IP地址、连接时间、登陆行为等信息记录。
4、具有信息安全审计或预警功能,有害信息封堵、过滤功能
5、开设邮件服务的,具有垃圾邮件清理功能;
6、开设交互式信息栏目的,具有身份登记和识别确认功能;
7、计算机病毒、网络攻击等防护功能;
8、关键字过滤技术;
9、其他保护信息和系统网络安全的技术措施。
七、本责任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责任单位:
责任人:
签署日期: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
本单位郑重承诺遵守本承诺书的有关条款,如有违反本承诺书有关条款的行为,由本单位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民事、行政和刑事责任。
一、本单位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和《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制度、文件规定。通过贵单位互联网接入开办的业务,必须首先获得政府部门相关的资质(如IDC、ICP证、网站备案号等),并提供给电信部门证明后,方才正式提供业务。
二、本单位保证不利用网络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侵犯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第三方的合法权益,不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三、本单位承诺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做好本单位网站的信息安全管理工作,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设立信息安全责任人和信息安全审查员,信息安全责任人和信息安全审查员应在通过公安机关的安全技术培训后,持证上岗。
四、本单位承诺健全各项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和落实各项安全保护技术措施。
五、本单位承诺接受公安机关的监督和检查,如实主动提供有关安全保护的信息、资料及数据文件,积极协助查处通过国际联网的计算机信息网络违法犯罪行为。
六、本单位承诺不通过互联网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下列信息:
1、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8、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9、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七、本单位承诺不从事下列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活动,包括但不限于:
1、未经允许,进入计算机信息网络或者使用计算机信息网络资源的。
2、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功能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
3、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中存储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
4、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的。
5、其他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
八、本单位承诺,当计算机信息系统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时,立即采取应急措施,保留有关原始记录,并在24小时内向政府监管部门报告,并书面知会贵单位。
九、若违反本承诺书有关条款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本单位直接承担相应法律责任,造成财产损失的,由本单位直接赔偿。同时,贵单位有权暂停提供接入服务直至解除双方间租用协议。
十、本承诺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并遵行。
责任人:
日期:XX年XX月XX日
本单位郑重承诺遵守本承诺书的有关条款,如有违反本承诺书有关条款的行为,由本单位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民事、行政和刑事责任。
一、本单位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和《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制度、文件规定。通过贵单位互联网接入开办的业务,必须首先获得政府部门相关的资质(如IDC、ICP证、网站备案号等),并提供给电信部门证明后,方才正式提供业务。
二、本单位保证不利用网络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侵犯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第三方的合法权益,不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三、本单位承诺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做好本单位网站的信息安全管理工作,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设立信息安全责任人和信息安全审查员,信息安全责任人和信息安全审查员应在通过公安机关的安全技术培训后,持证上岗。
四、本单位承诺健全各项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和落实各项安全保护技术措施。
五、本单位承诺接受公安机关的监督和检查,如实主动提供有关安全保护的信息、资料及数据文件,积极协助查处通过国际联网的计算机信息网络违法犯罪行为。
六、本单位承诺不通过互联网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下列信息:
1、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8、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9、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七、本单位承诺不从事下列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活动,包括但不限于:
1、未经允许,进入计算机信息网络或者使用计算机信息网络资源的。
2、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功能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
3、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中存储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
4、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的。
5、其他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
八、本单位承诺,当计算机信息系统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时,立即采取应急措施,保留有关原始记录,并在24小时内向政府监管部门报告,并书面知会贵单位。
九、若违反本承诺书有关条款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本单位直接承担相应法律责任,造成财产损失的,由本单位直接赔偿。同时,贵单位有权暂停提供接入服务直至解除双方间租用协议。
十、本承诺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并遵行。
为了保护我校校园网络系统的安全,促进学校计算机网络的应用和发展,保证校园网络的正常运行,根据市公安局和市教育局的有关文件以及《x中学网络安全管理制度》的要求,请各位老师配合做好以下工作:
一、每位老师使用的电脑应使用固定ip地址并进行绑定,使用真实姓名对计算机进行命名。具体操作方法:鼠标右键点击"我的电脑"_属性_计算机名,在此界面的中部“要重新命名此计算机或加入域”,单击 更改,改名的格式:李,以此类推。
二、所有连入校园网络的计算机均须安装使用公安部门检测认证的杀毒软件,禁止安装网上下载的未经公安部门检测认证的或试用版的杀毒软件,同时要做好病毒和木马等安全防范工作。
三、坚决杜绝访问国家禁止的非法网站、国内外的反动、迷信、暴力、色情等不健康的网站。
四、禁止浏览、下载并传播一些盗版、迷信、暴力、色情等不健康的内容的文件和电影。
五、校园网中对外发布信息的web服务器中的内容必须经部门领导审核才能发布,所有校园网用户的帐号密码必须自己妥善保管使用,不得随意公布转借。
六、校园网的所有用户有义务向网络安全管理人员或有关部门报告违法犯罪行为和有害的、不健康的信息,并协助有关部门进行调查。校园网建设领导小组应不定期检查校园网络信息发布的内容,督促管理员和各部门对有害信息进行清除。
请老师们遵守以上条例,如有违反,将导致无法上网并承担一切后果。
责任人:
日期:XX年XX月XX日
为了保护我校网络系统的安全,促进学校计算机网络的应用和发展,保证网络的正常运行,根据市公安局和市教育局的有关文件以及《_中学网络安全管理制度》的要求,请各位老师配合做好以下工作:
一、每位老师使用的电脑应使用固定ip地址并进行绑定,使用真实姓名对计算机进行命名。具体操作方法:鼠标右键点击"我的电脑"_属性_计算机名,在此界面的中部“要重新命名此计算机或加入域”,单击更改,改名的格式:李,以此类推。
二、所有连入网络的计算机均须安装使用公安部门检测认证的杀毒软件,禁止安装网上下载的未经公安部门检测认证的或试用版的杀毒软件,同时要做好病毒和木马等安全防范工作。
三、坚决杜绝访问国家禁止的非法网站、国内外的反动、迷信、暴力、色情等不健康的网站。
四、禁止浏览、下载并传播一些盗版、迷信、暴力、色情等不健康的内容的文件和电影。
五、校园网中对外发布信息的web服务器中的内容必须经部门领导审核才能发布,所有校园网用户的帐号密码必须自己妥善保管使用,不得随意公布转借。
六、校园网的所有用户有义务向网络安全管理人员或有关部门报告违法犯罪行为和有害的、不健康的信息,并协助有关部门进行调查。校园网建设领导小组应不定期检查网络信息发布的内容,督促管理员和各部门对有害信息进行清除。
请老师们遵守以上条例,如有违反,将导致无法上网并承担一切后果。
责任人:
日期:__年__月__日
责任单位:
为明确各互联网接入单位履行的安全管理责任,确保互联网络与信息安全,营造安全洁净的网络环境,根据《全国人大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互联网安全保护技术措施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责任人应落实如下责任:
一、自觉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接受公安机关监督、检查和指导,如实向公安机关提供有关安全保护的信息、资料及数据文件,协助公安机关查处通过国际联网的计算机信息网络的违法犯罪行为。
二、不利用国际联网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侵犯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公民合法权益,不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不利用国际联网制作、复制、查阅和 传播法律法规规定的各类有害信息。不从事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活动。
三、在网络正式联通后的三十日内,或变更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网络资源或者经营活动发生变更,到公安机关办理备案或进行补充、变更备案登记;
四、建立和完善计算机网络安全组织:
1、建立信息网络安全领导小组,确定安全领导小组负责人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责任人;
2、制定并落实安全领导小组负责人、安全管理责任人岗位责任制;
3、配备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专业技术人员,必须经过公安机关组织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并定期参加信息网络安全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
4、保持与公安机关联系渠道畅通,自觉接受公安机关网监部门业务监督检查;
5、制定网络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措施。
五、建立安全保护管理制度:
1、信息发布审核、登记制度;
2、信息监控、保存、清除和备份制度;
3、病毒检测和网络安全漏洞检测制度;
4、违法案件报告和协助查处制度;
5、电子公告系统用户登记制度;
6、帐号使用登记和操作权限管理制度;
7、安全教育和培训制度;
8、其他与安全保护相关的管理制度。
六、建立和健全以下信息网络安全保护技术措施:
1、互联网接入单位应提供网络拓扑结构和IP地址及分配使用情况。
2、在计算机主机、网关和防火墙上建立完备的系统运行日志,日志保存的时间至少为60天。
3、用户上网行为审计日志保存60日以上,包括登陆帐号、登陆时间、源IP地址、目的IP地址、连接时间、登陆行为等信息记录。
4、具有信息安全审计或预警功能,有害信息封堵、过滤功能
5、开设邮件服务的,具有垃圾邮件清理功能;
6、开设交互式信息栏目的,具有身份登记和识别确认功能;
7、计算机病毒、网络攻击等防护功能;
8、关键字过滤技术;
9、其他保护信息和系统网络安全的技术措施。
七、本责任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责任单位:
责任人:
签署日期:
为明确各互联网接入单位履行的安全管理责任,确保互联网络与信息安全,营造安全洁净的网络环境,根据《全国人大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互联网安全保护技术措施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责任人应落实如下责任:
一、自觉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接受公安机关监督、检查和指导,如实向公安机关提供有关安全保护的信息、资料及数据文件,协助公安机关查处通过国际联网的计算机信息网络的违法犯罪行为。
二、不利用国际联网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侵犯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公民合法权益,不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不利用国际联网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法律法规规定的各类有害信息。不从事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活动。
三、在网络正式联通后的三十日内,或变更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网络资源或者经营活动发生变更,到公安机关办理备案或进行补充、变更备案登记;
四、建立和完善计算机网络安全组织:
1、建立信息网络安全领导小组,确定安全领导小组负责人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责任人;
2、制定并落实安全领导小组负责人、安全管理责任人岗位责任制;
3、配备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专业技术人员,必须经过公安机关组织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并定期参加信息网络安全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
4、保持与公安机关联系渠道畅通,自觉接受公安机关网监部门业务监督检查;
5、制定网络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措施。
五、建立安全保护管理制度:
1、信息发布审核、登记制度;
2、信息监控、保存、清除和备份制度;
3、病毒检测和网络安全漏洞检测制度;
4、违法案件报告和协助查处制度;
5、电子公告系统用户登记制度;
6、帐号使用登记和操作权限管理制度;
7、安全教育和培训制度;
8、其他与安全保护相关的管理制度。
六、建立和健全以下信息网络安全保护技术措施:
1、互联网接入单位应提供网络拓扑结构和IP地址及分配使用情况。
2、在计算机主机、网关和防火墙上建立完备的系统运行日志,日志保存的时间至少为60天。
3、用户上网行为审计日志保存60日以上,包括登陆帐号、登陆时间、源IP地址、目的IP地址、连接时间、登陆行为等信息记录。
4、具有信息安全审计或预警功能,有害信息封堵、过滤功能
5、开设邮件服务的,具有垃圾邮件清理功能;
6、开设交互式信息栏目的,具有身份登记和识别确认功能;
7、计算机病毒、网络攻击等防护功能;
8、关键字过滤技术;
9、其他保护信息和系统网络安全的技术措施。
七、本责任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责任单位:
责任人:
签署日期:
责任单位:
为明确各互联网接入单位履行的安全管理责任,确保互联网络与信息安全,营造安全洁净的网络环境,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互联网安全保护技术措施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责任人应落实如下责任:
一、自觉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接受公安机关监督、检查和指导,如实向公安机关提供有关安全保护的信息、资料及数据文件,协助公安机关查处通过国际联网的计算机信息网络的违法犯罪行为。
二、不利用国际联网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侵犯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公民合法权益,不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不利用国际联网制作、复制、查阅和 传播法律法规规定的各类有害信息。不从事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活动。
三、在网络正式联通后的三十日内,或变更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网络资源或者经营活动发生变更,到公安机关办理备案或进行补充、变更备案登记;
四、建立和完善计算机网络安全组织:
1、建立信息网络安全领导小组,确定安全领导小组负责人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责任人;
2、制定并落实安全领导小组负责人、安全管理责任人岗位责任制;
3、配备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专业技术人员,必须经过公安机关组织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并定期参加信息网络安全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
4、保持与公安机关联系渠道畅通,自觉接受公安机关网监部门业务监督检查;
5、制定网络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措施。
五、建立安全保护管理制度:
1、信息发布审核、登记制度;
2、信息监控、保存、清除和备份制度;
3、病毒检测和网络安全漏洞检测制度;
4、违法案件报告和协助查处制度;
5、电子公告系统用户登记制度;
6、帐号使用登记和操作权限管理制度;
7、安全教育和培训制度;
8、其他与安全保护相关的管理制度。
六、建立和健全以下信息网络安全保护技术措施:
1、互联网接入单位应提供网络拓扑结构和IP地址及分配使用情况。
2、在计算机主机、网关和防火墙上建立完备的系统运行日志,日志保存的时间至少为60天。
3、用户上网行为审计日志保存60日以上,包括登陆帐号、登陆时间、源IP地址、目的IP地址、连接时间、登陆行为等信息记录。
4、具有信息安全审计或预警功能,有害信息封堵、过滤功能
5、开设邮件服务的,具有垃圾邮件清理功能;
6、开设交互式信息栏目的,具有身份登记和识别确认功能;
7、计算机病毒、网络攻击等防护功能;
8、关键字过滤技术;
9、其他保护信息和系统网络安全的技术措施。
七、本责任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责任单位:
责任人:
本单位郑重承诺遵守本承诺书的有关条款,如有违反本承诺书有关条款的行为,由本单位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民事、行政和刑事责任。
一、本单位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和《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制度、文件规定。通过贵单位互联网接入开办的业务,必须首先获得政府部门相关的资质(如IDC、ICP证、网站备案号等),并提供给电信部门证明后,方才正式提供业务。
二、本单位保证不利用网络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侵犯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第三方的合法权益,不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三、本单位承诺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做好本单位网站的信息安全管理工作,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设立信息安全责任人和信息安全审查员,信息安全责任人和信息安全审查员应在通过公安机关的安全技术培训后,持证上岗。
四、本单位承诺健全各项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和落实各项安全保护技术措施。
五、本单位承诺接受公安机关的监督和检查,如实主动提供有关安全保护的信息、资料及数据文件,积极协助查处通过国际联网的计算机信息网络违法犯罪行为。
六、本单位承诺不通过互联网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下列信息:
1、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8、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9、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七、本单位承诺不从事下列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活动,包括但不限于:
1、未经允许,进入计算机信息网络或者使用计算机信息网络资源的。
2、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功能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
3、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中存储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
4、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的。
5、其他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
八、本单位承诺,当计算机信息系统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时,立即采取应急措施,保留有关原始记录,并在24小时内向政府监管部门报告,并书面知会贵单位。
九、若违反本承诺书有关条款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本单位直接承担相应法律责任,造成财产损失的,由本单位直接赔偿。同时,贵单位有权暂停提供接入服务直至解除双方间租用协议。
十、本承诺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并遵行。
责任人:
日期:__年__月__日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
本单位郑重承诺遵守本承诺书的有关条款,如有违反本承诺书有关条款的行为,由本单位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民事、行政和刑事责任。
一、本单位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和《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制度、文件规定。通过贵单位互联网接入开办的业务,必须首先获得政府部门相关的资质(如IDC、ICP证、网站备案号等),并提供给电信部门证明后,方才正式提供业务。
二、本单位保证不利用网络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侵犯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第三方的合法权益,不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三、本单位承诺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做好本单位网站的信息安全管理工作,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设立信息安全责任人和信息安全审查员,信息安全责任人和信息安全审查员应在通过公安机关的安全技术培训后,持证上岗。
四、本单位承诺健全各项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和落实各项安全保护技术措施。
五、本单位承诺接受公安机关的监督和检查,如实主动提供有关安全保护的信息、资料及数据文件,积极协助查处通过国际联网的计算机信息网络违法犯罪行为。
六、本单位承诺不通过互联网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下列信息:
1、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8、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9、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七、本单位承诺不从事下列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活动,包括但不限于:
1、未经允许,进入计算机信息网络或者使用计算机信息网络资源的。
2、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功能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
3、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中存储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
4、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的。
5、其他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
八、本单位承诺,当计算机信息系统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时,立即采取应急措施,保留有关原始记录,并在24小时内向政府监管部门报告,并书面知会贵单位。
九、若违反本承诺书有关条款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本单位直接承担相应法律责任,造成财产损失的,由本单位直接赔偿。同时,贵单位有权暂停提供接入服务直至解除双方间租用协议。
十、本承诺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并遵行。
单 位
盖 章:
日期:
信息化管理处信息安全责任书(系统管理员)
为了保证信息系统以及网络、硬件设备的正常运行,切实加强系统管理的严密性与保密性,促进系统设备管理的有效性,特下达本责任书:
第一条:签订对象:信息化管理处网络管理员。
第二条:责任期限:系统管理员任职期间。
第三条:在责任期内,杜绝因管理不善而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具体必须做好以下工作:
一、遵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安全保护技术措施》、《福建农林大学校园网络管理规定》、《福建农林大学校园网安全保护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管理机房内系统设施。
二、应有维护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运行的足够能力,设置安全可靠的防火墙,安装防病毒软件,定期进行安全风险分析与系统漏洞测试,适时对软硬件进行升级,具有防止病毒入侵以及电脑黑客攻击的能力,确保系统安全、可靠、稳定地运行。
三、定期查看设备的外观状态、Power状态、CPU利用率、硬盘空间、进程状态日志检查、网络接口状态、安全状态,确保设备系统的正常运行。
四、根据设备的服务功能,负责整机的系统管理、主要服务进程的健康性检查以及日常的物理维护;
五、所有设备的超级用户口令需提交给安全管理员掌握,每次修改均需重新提交。
六、为每台设备建立“运行登记簿”,记录所有与该机器有关的信息。
七、有权在所管辖的机器上增减用户账号(除超级用户账号),但要在确保不影响系统安全的前提下进行。
八、设备配置或账号要写明用途或身份。
九、负责设备软件包的管理和维护;应对本机所安装的软件有详细的清单,包括系统软件的名称、版本,所装应用软件的名称、版本、功能及安装时间
十、系统管理员在服务器上增减软件,需要做好记录。
十一、Email/DNS服务器/其他应用服务器:每天做一次增量备份;每周做一次全备份。备份数据保存6个月以上。
十二、用户密码的制定和维护规则:
(一)任何账号生成后,禁止使用缺省密码作为密码使用;
(二)长度应大于6位,且应是字母(大小写)﹑符号﹑数字混合使用;
(三)避免使用自己(或亲属﹑朋友)的姓名﹑生日等易被人猜到的信息作为密码;避免使用与自己的用户名相关的信息作为密码;
(四)用户要妥善管理自己的账号/密码,用户的密码严禁被他人使用(若有需求,可以在“设备管理员”的同意下开临时账号)。
(五)由于设备用户自己的账号/密码管理不善,造成系统安全性问题(如,口令过于简单,被黑客猜到,进入系统),由该密码的所有者负相应的责任。
(六)当用户登录设备(输入密码)的时候,应让他人回避,以避免密码泄露。
(七)设备用户最少每月修改一次自己的密码;超级用户口令最少每月检查一次,最少2个月修改一次;
第四条: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生效
责任单位(盖章):
责任人(签字/盖章): 签订日期: